管理文库吧
专注精品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让管理变得更简单、高效!
本月更新3267  文章总数487964  总浏览量7486450

学校小卖部管理制度

  管理文库以让管理变得更简单高效为己任,为此,我们精心编撰了以下学校小卖部管理制度文章,希望您撰写小卖部,管理制度,学校相关文章时,为您提供必要的借鉴和参考。

学校小卖部管理制度

  黄盖湖中心学校学生小卖部卫生制度

  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师生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保持店堂内外整洁,做到食品归店经营。

  二、卫生许可证要挂于显目处,从业人员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经培训后上岗。

  三、食品分门别类存放,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的食品。

  四、不出售“三无”食品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五、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六、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有主柜加罩,使用售货工具。

  七、及时清除垃圾箱内废弃物,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

  八、需要分装食品时,要使用清洁干净,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的材料,禁止使用废报刊物及其他物品包装食品。

  九、从业人员要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上岗,做到“四勤”,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二0一四年二

  黄盖湖中心学校学生小卖部从业人员工作制度

  1、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进货。

  2、保持门店内清洁卫生,货物摆放整齐,不得将纸盒,杂物堆放在操场。

  3、学生及其它任何人购物一律使用现金和票,不得随意更改货物价格,不得将货物带出工作区,发现一次作辞退处理。

  4、进货时门店责任人先写清单,再交学生服务部主管审核价格,同意确定后方可进行,否则责任自负。

  5、从业人员按作息时间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需请假,其工作任务由本人自行完成。

  6、爱惜公共财物,物品使用要轻拿轻放。如出现有意损坏,或乱摔现象,按价赔偿。

  二0一四年二

  黄盖湖中心学校学生小卖部营业员职责

  1、热爱学校,爱护公物,坚守岗位,服务师生。

  2、对待师生要热情,尽量满足师生所需求商品。

  3、严防偷盗商品,对偷盗不能视而不见。

  4、保证货柜商品充足,清洁整齐,商店内外干净卫生。

www.glwk8.om(管理文库吧)

  5、不得搞人情服务(少刷卡或不刷卡),杜绝收现金。

  6、对商品不得视为己有。

  7、对废品要及时清理归公。

  8、团结友好,共同协作。

  二0一四年二月

  黄盖湖中心学校学生小卖部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师生饮食安全,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特制订学生服务部卫生管理制度,如下:

  一、原料采购制度

  1、学生服务部凡采购商品必须到正规门店或厂家购买,并向供货商索取‘三证’复印件,即工商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2、凡采购食品,必须有供货人开出的供货证明,证明要注清所有售货物的名称、数量、供货的时间。

  3、不采购‘三无’食品,不采购霉变或不新鲜廉价食品。

  4、货物进库后,要分类进行入库登记,记清入库时间、数量、供货单位、采购责任人。

  二、库房管理制度

  1、库房要清洁卫生,食物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有序。

  2、库房要做好防蝇、防鼠、防霉变、防污染工作。

  3、做好食品的清理入库和登记工作。

  4、做好防火、防盗、防投毒保卫工作。

  三、售卖间卫生管理制度

  1、保证货架的商品清洁整齐(商品无灰尘,商品整齐,摆放有序)

  2、师生购物后及时清扫地面垃圾。

  3、确保墙壁无灰尘,无蜘蛛网。

  二0**年二月

篇2:铆焊车间消防管理制度

  铆焊车间消防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企业消防管理条例,为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保障本企业的生产、财物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铆焊车间领导消防责任:

  1、负责全面领导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令、以及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火安全工作。

  2、主持制定和修订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贯彻执行。

  3、部署和组织本车间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全体员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和一切与防火安全有关的规定。

  4、定期检查和了解上级有关防火的规定和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每季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小检查,并负责研究解决重大火险隐患等不安全问题。

  5、领导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和学习训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适应消防工作的需要。

  6、负责筹建消防设施,指导对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7、主持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故。

  8、负责按有关规定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进行处理;同时,负责对在防火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

  二、车间消防负责人责任:

  1、负责本车间和办公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并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

  2、定期总结部署防火安全工作,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切实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和生产操作的检查。经常听取安全员对防火安全的意见,及时消除火险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发生火情时,在迅速组织救火的同时,立即报告调查火灾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4、组织本车间进行消防学习和训练,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5、负责本车间所属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具的保养检修,并保证正常使用。

  三、特殊场所的责任制:

  1、配电室、库房、会议室内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电器设备开关,除车间、工序专人管理,车间领导负责定期检查,定期维修和清理,以防事故发生。

  2、具有爆炸、火灾危险的库房应通风良好,电器设备要防爆、防潮、防止静电。

  3、消防器材要专物专用,消防水龙头、水龙带、灭火器周围三米内不准堆积垃圾或放置其它物品。

  4、保持车间主要道路整洁畅通,不得堆积存放工件。

  四、电气焊防火制度:

  1、电气焊是明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未取得电气焊职工不得进行此项作业。

  2、动火地点应与氧气瓶、乙炔气瓶呈三角位置,保持10米以上距离。

  3、氧气瓶嘴禁止接触油污,防止氧化,引起气瓶爆炸。

  4、焊、割前应彻底清除附着可燃物,焊、割装过可燃液体的容器或废旧管子内的材料必须排净,带电设备切断电源。

  5、气体管线不得漏气,如漏起立即关闭并修理。

  6、电焊时,禁止将地线搭在其他金属容器管线上。

  7、焊割完毕,及时清除散落焊割火花和铁屑,以防余火引起火灾。

  五、库房安全防火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仓库管理物料贮存中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2、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熟悉并掌握所属物品性质与灭火安全防护知识。

  3、易燃、易爆、腐蚀、易氧化的化学物品要分类隔离,专类存放。箱板等纸制品存放要整齐并有一定间隔,不得乱堆放。各类物品之间要保持道路畅通,不得妨碍门窗的开放。

  4、库内原料桶要摆放整齐,留有一定间隔,如有液体桶泄漏必须及时运离库区处理。搬运危险品桶时不得敲击碰撞,保持库内道路畅通。

  5、库区保持清洁,对库房内及附近的可燃废物要及时清除。

  6、各类贮罐(槽)都应严格按规定的安全高度控制液位,不得超过贮存。

  7、严格控制、管理和使用电源,对库内的用电设备必须经常检查,保持安全使用,各种原材物料不得紧靠电气设备,管理人员离开仓库时要切断电源。

  8、仓库内消防器械要保持完好,放置在醒目处,不得随意挪用。

  9、库房内严禁吸烟。

  六、电气防火制度

  1、电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二人监督制及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带电作业。

  2、电器设备的安装应按供电要求,不得超过负荷。

  3、具有爆炸危险的设备、装置、仓库、应根据危险程度不同采用防爆或封闭式电器(包括照明),安装电线需与明火,采暖设备、金属设备保持一定距离。

  4、禁止使用破皮电线,如有破皮现象,应用胶布包好或更换新线,应经常进行检查,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5、电器设备的各种继电器,避雷针等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完好,符合规定,避雷设施必须在雷雨季节前检查检修完好。每年检查一次接地线。

  6、防爆车间、场所更换灯泡等电器用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行更换。

  7、变电、配电室要保持干燥清洁,不准堆放易燃可燃等物品,应备好灭火器。

  七、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包括:消火栓、水龙带、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以及消防桶、砂等。

  消防器材是消灭最初起火的有效工具,为及时扑救可能发生的火灾,必须严格管理制度。

  1、车间所属各班组应将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管理保养,定期检验更换。

  2、经常保持消防器材使用良好,任何部门、个人不准擅自将消防器材用在与消防车工作无关的方面。

  3、消防器材由车间负责安全的负责人统一配备、安置,各部门车间的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干燥、取用方便处,任何人不得随便挪动位置。

  4、灭火器如使用后,应及时换新,不得空置。

  八、义务消防队(应急小分队)组织和职责

  1、义务消防队组织

  义务消防队队长车间分管安全负责人负责人担任;

  义务消防队副队长由刘志刚担任;

  组成人员由各班组抽调骨干、和积极分子组成。

  2、义务消防队员是开展消防工作的骨干力量,职责如下:

  (1)在车间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加强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规定,落实“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2)督促和协助车间制订防火安全制度;经常宣传和监督防火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

  (3)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隐患。

  (4)检查、监督消防器材、工具的维护、管理不准乱拉,以备急用。

  (5)组织队员进行防火知识的学习,学习火灾预防和扑救技术,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

  (6)一旦发现火情,应立即采取措施,投入灭火,使火灾消灭于萌芽中,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尽快与消防部门联系并汇领导。

  九、防火责任区的划分

  铆焊车间办公区域由综合调度室负责,车间各区域按各班组工作场地所在区域以及所包保设备所在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

篇3: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加强企业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机构与职责

  财务管理部是企业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企业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编制企业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企业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企业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账、分类账、辅助账,及时记账、结账、对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企业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账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账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企业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进行企业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财务事项规定

  第3条

  资金管理

  (1)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2)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法人章由部门经理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部门经理或出纳不在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3)财务管理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企业,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4)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企业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时,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5)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6)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主管领导批准。

  (7)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第4条

  行政费用支出管理

  (1)企业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2)涉及应酬等的非正常费用,须主管领导批准。

  第5条

  企业差旅费开支管理

  (1)企业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2)企业员工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3)企业员工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房租标准

  A.部门经理以上员工,房租标准为××元/日。

  B.一般员工,房租标准为××元/日。

  ②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

  伙食补贴每人××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元/日。

  (4)实际报销金额超出企业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报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第6条

  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

  (1)企业车辆维修保养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

  (2)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总经理办公室建账予以核销使用。

  (3)汽油票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账登记使用。

  第7条

  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

  (1)企业办公用具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2)总经理办公室设立账册登记企业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3)总经理办公室财产台账为财务管理部附设账册。

  (4)总经理办公室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5)企业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安排。

  (6)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管理部备案。

  第8条

  行政费用报销管理

  (1)企业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员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2)企业员工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管理部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本章第6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3)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4)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账收据给经办人。

  (5)《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管理部直接支付。

  (6)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管理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由丢失人员负赔偿责任。

  (7)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企业规定为准。

  第三章工程成本管理

  第9条

  企业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第10条

  工程管理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第11条

  工程管理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簿》,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第12条

  财务管理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1)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企业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2)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第13条

  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1)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管理部审核,工程管理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管理部会签。

  (2)财务管理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企业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主管领导审批。

  第14条

  工程决算程序

  (1)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管理部复核,由财务管理部会签。

  (2)财务管理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主管领导批准。

  (3)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管理部、设计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4)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管理部、销售管理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管理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四章财产管理

  第15条

  企业财产的范围

  (1)企业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2)凡企业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3)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第16条

  财务管理部负责企业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1)企业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总经理办公室归口管理。

  (2)企业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管理部归口管理。

  (3)总经理办公室和工程管理部应指定专人负责企业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账,登记企业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企业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第17条

  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1)总经理办公室根据企业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管理部会签,报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2)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管理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单登记台账。

  (3)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总经理办公室审批,主管领导批准。

  (4)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管理部报账。

  (5)财产在企业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管理部备案。

  第18条

  财产的清查、盘点

  (1)企业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2)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3)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4)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管理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企业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5)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第五章附则

  第19条

  本制度由企业总经理办公室起草和修订,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20条

  本制度如有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应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第21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篇4: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的: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9)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0)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成,负责人:

  (1)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

  (3)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安全生产责任人:厂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4、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厂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各车间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9、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或安全员,并迅速予以排除。

  10、对新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部门、车间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培训才能上岗。

  11、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含厂内机动车)的员工,需经有资质的培训单位进行和考试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该项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二、工程、设备仪器

  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性能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护措施。

  3、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易燃易爆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保护等级的技术要求。

  4、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5、凡新建、扩建、改建、迁建的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称三同时)。

  6、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品质评价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备。

  8、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通,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平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9、有高压、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10、雇请外单位人员在本公司的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需索赔并严加处理。

  11、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厂区、宿舍施工作业时,须在保安处登记,需明火作业者须备案登记。

  12、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有防火、防爆设备,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13、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三、员工劳动安全和保护

  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员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声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测。对超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和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3、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上报上级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做出治疗。

  4、禁止年龄未满18周岁的员工,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有害有毒的作业。

  5、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办公室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各年间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每天不少于两次。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6、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全办统一安排整改。

  四、事故的处理和奖惩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办组织评选安全生产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以表彰。

  2、对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对事故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者依法论处。

  5、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理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立即向公司安全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单位进行调查,于15-30天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有责任的人做出适当和处理。

  (6)对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员工。

  6、对于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已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制度规章、条例、规程自行其是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无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廷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用“危险禁运”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

  以上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深圳************有限公司

  20**年10月31日

  隐患内容

  公司安全自查表

  深圳市汇巨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整改情况

  检查人

  检查日期

  备注

篇5:集团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民商集团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车辆使用有序、性能稳定、管理和责任清晰,从而能更便捷高效地为集团和所属子公司所有部门或人员服务,又能良好的控制车辆使用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和所属子公司所有车辆、外借车辆和租赁车辆。

  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和所属子公司使用车辆的所有部门和人员。

  3.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专职驾驶员、及临时驾驶公司车辆的员工。

  3、责任管理部门

  1.集团所有的车辆管理,由集团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4、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1.使用范围

  公务外出、公务出差、专用车、会议或活动用车、

  接待用车、经领导批准的其他用车。

  2.使用规定

  2.1因工作需要用车的,除专用车外都必须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由部门审核后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手续,由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先后顺序、轻重缓急”原则,结合实际情况作出车辆安排;特殊情况用车(如:租赁车辆等),需由行政管理部门报集团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2.2.所有因工作需要用车的部门或个人,须提前半天告知行政管理部门并办理申请手续。

  2.3节假日或业余时间等因工作使用车辆但无法及时办理用车手续的,需向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待核准后方可派车,但用车手续需在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当天及时补办。

  2.4对已安排确定的车辆,严禁私下调换安排其他车辆或私下调换驾驶员。

  2.5主城区内外出办事的人员,主要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为主,原则上公司不安排车辆;如因接待、财务提取大额现金等特别需求的,可根据车辆的使用安排来派车。

  2.6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未经批准私自用车。

  3停放规定

  3.1当天用完车辆后,必须当天将车停放在公司指定的车库,未经允许不得将车辆在指定外的地方停放。

  3.2驾驶员因私自把车开回家、在指定车库外停放,导致车辆丢失或损坏,由驾驶员承担全部维修费用或赔偿公司损失并纳入当月绩效考核。

  3.3确实因公务需要,车辆需停放在外者,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方能停车。驾驶员必须做好防盗措施,以保证停车安全。

  4行车记录

  4.1公司的车辆每次出行或返回时,驾驶员务必做好当天当次的行车记录,完整真实填写《驾驶员行车记录表》,包括:出车时间、目的地、里程起数、费用记录(停车、过路、加油、洗车等)、返回时间、里程止数等数据。

  4.2每月5日前,驾驶员应按要求向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人员提供车辆的相应的台账和数据报表(如:《车辆月度数据统计表》)。

  5.外借车辆使用规定

  5.1外借车辆分为:借用外单位的车辆和公司的车辆借给外单位使用两种情况。如借用外单位车辆使用的,最好协调对方单位的驾驶员随同车辆一起,以确保使用中车况稳定。如公司的车辆借给外单位使用时,最好驾驶员随车一同派出。

  5.2如需外借车辆,使用单位或部门需填写《车辆借用申请表》,经行政管理部门及行政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用外单位车辆或将公司车辆借给外单位。

  5.3外借车辆产生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原则上由使用单位(或部门)负责承担报销,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5.4公司车辆外借给其他单位或人员的,发生的违章或罚款需由使用单位或人员承担。

  6.租赁车辆使用规定

  6.1条件规定

  因公司车辆调度不过来,或需求特定车型的情况,需要另行租赁车辆的,由用车部门或人员填写《车辆租赁申请表》,经部门审核后到行政管理部门确认,并需经集团行政分管领导批准后由行政管理部门安排正规租车渠道租赁车辆及签定租赁合同(内容中,需约定清楚费用、违章或事故责任承担等)。如未经批准,私自租车者费用不予报销。

  6.2使用规定

  使用租赁的车辆时,如公司专职驾驶员无驾驶任务时,由公司专职驾驶员驾驶;如无法协调公司专职驾驶员驾驶时,可由用车部门(或单位)自行协调人员负责驾驶。

  6.3费用规定

  租赁车辆产生的费用,按财务规定进行报销,并将费用计入用车部门。

  5、车辆检查

  1.日常检查和管理

  1.1车辆的日常检查由驾驶员负责,检查内容包含车辆的外部表面油漆、机油、水箱、、油箱、雨刮器、车窗玻璃、离合器、刹车、油门、轮胎气压、轮胎完好性、灯光、喇叭、内部操控部件等的安全性和完好性。

  1.2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将会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公司车辆的内外部情况,包含卫生清洁、物品是否齐全、证件是否齐全、车辆内外有无损坏、里程数据与记录是否一致。

  1.3每月底,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人员负责网上查询公司车辆违章信息,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并负责督促驾驶员处理。

  1.4驾驶员每周需提交车辆规定的行车记录,由行政管理部门对日常工作和行车数据进行管理。

  2.行车前的检查

  2.1检查车身有无刮痕、轮胎气压及完好性、玻璃等是否正常完好,外观检查,作为区分车库保管责任或驾驶员责任处理的依据;

  2.2车辆内部,检查仪表指示,内部物品设施、证件是否齐全等;

  2.3经检查,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出车;如有上述异常情况,请立即电话通报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确认和处理,否者视为车辆完好。

  3.停车后检查

  3.1停车后制动,作好记录并关闭车内灯、电源,确认车门已锁好,再离开。

  6、保养和维修规定

  1.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必须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经行政管理部门和行政分管领导审批后,到指定的4S店进行。未经批准擅自进行维修或保养、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或保养,其费用不予报销。(特殊情况车辆出差期间的维修与保养除外,但需事前电话告知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

  2.途中抛锚:需要维修的情况,应第一时间电话报告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根据情况可就近维修,返回后补办维修手续和按规定报销维修费用。

  3.当车辆维修或保养费用超过规定金额后,经批准后需与行政管理部门车辆管理人员同行前往指定的4S店进行维修或保养。不同档次车辆,规定金额如下:

  A.总价50万元及以上的车辆,5000元;

  B.总价30-50万元的车辆,3000元;

  C.总价0-30万元的车辆,2000元;

  4.保养或维修后,报销费用时须附《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4S店出具的维修或保养项目的明细单、发票,经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和行政分管领导审核,总裁签字后方可报销。

  5.如因个人原因导致车辆损坏的情况,需由个人承担相应的维修或更换的费用。

  6.关于车辆清洗,原则上洗车频率不得低于3天/次,正常使用情况下车内或车外有明显灰尘或污迹时安排清洗,特殊情况下(如接待领导需要、雨后车辆污迹明显)可及时或临行前清洗;。

  7、费用管理规定

  1.车辆的加油,统一采用充值的油卡,每次充值应掌控好所剩余额和油卡充值到账周期;充值时按规定填写《车辆加油申请表》经相关领导签字后,由财务部及时充值,尽量避免现金加油。取得充值发票后,及时报账。驾驶员每次领用油卡时,需签字登记。

  2.洗车,一般情况下需到指定地点洗车;外地出差时,可就近洗车。充值卡洗车的情况,报销时需附洗车明细;单次现金洗车的,发票背面需注明洗车日期。

  3.所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在报销时票面背面需标记费用发生的日期时间、地点、外出事宜。

  4.对于违反车辆管理规定所产生的费用,公司不予以报销,同时公司有权向驾驶员追究其违规行为而给公司产生的费用。

  8、违章处理规定

  1.驾驶员应当遵守现行交通规则,驾驶员因违反交通规则所受到的驾照扣分、罚款等行政处罚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并纳入绩效考核。任何事由均不能成为免责事由,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

  1.1因无照驾驶、证件不齐、酒后驾驶的情形;

  1.2由于驾驶员主观原因造成的闯红灯、违章停车、超速行驶、不按规定道路行驶、未按规定张贴保险等标识、其他违反交通规定的行为;

  1.3因乘车的公司领导提出违反交通规则的要求,驾驶人员未作出或虽作出解释说明但仍予执行的驾驶行为,造成的违章情形;

  1.4因驾驶员主观原因,不熟悉或不懂交通规定,造成的违章情形;

  1.5公车私用情况下,所有违章均由驾驶员全部承担责任;

  1.6未经允许将车借给他人私用或私自出车,所有违章均由驾驶员全部承担责任;

  1.7其他主观原因、违反公司管理规定造成的违章情形,均由驾驶员全部承担责任。

  2.其它确实由客观原因,造成的违章情形(如:外地出差)等,在提供充分的证据后,经过行政管理部门、集团行政分管领导及集团总裁批准后,方可由公司承担责任。

  3.以上情形的违章,驾驶员应在违章发生后一个月内及时妥善处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监督管理。

  9、事故处理规定

  1.车辆使用中发生意外事故时,应根据情况立即拨打120安排急救伤患人员、向交警、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及时报告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必要时公司应迅速派人协助处理。

  2.根据情况,应及时拍照事故现场,记下相关事故车辆车牌号、行人和对方驾驶员的姓名、联系方式、住址、工作单位简要信息。尽量寻觅目睹肇事的第三者作证,并记明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我方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时,由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安排及时办理理赔手续。

  4.必要时驾驶员需要提交关于事故的书面情况说明及《车辆事故现场记录表》,并提交交警队、法院等相应的事故处理报告、鉴定或评估报告等依据材料。

  5.正常公务外出,在规定的行车途中,因下列不同情形的原因发生交通事故的,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按如下规定办法进行处理并纳入绩效考核:

  5.1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由事故对方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的,所涉及到车辆维修、事故处理、赔偿等费用(包含第三方),由事故对方责任人或对方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

  5.2根据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所确定的我方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由公司报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对所涉及到的车辆维修、事故处理、赔偿等费用(包含第三方)进行理赔。对超出保险理赔的部分,由公司先行对外或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后,公司有权根据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向驾驶员追偿公司遭受的相关经济损失。

  5.3由于外部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车辆事故,经综合认定与驾驶员无任何直接责任的情况,所涉及到车辆维修、事故处理、赔偿等费用(包含第三方),由公司报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处理事故,保险公司负责相应的理赔,超出保险理赔的部分由公司全额承担。

  5.4驾驶员因未经批准用车,公车私用、私自出车、将车辆外借给他人私用等情况,如发生交通事故或违章、罚款、车辆受损等,由该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对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全额负责车辆维修、事故处理、赔偿等费用(包含第三方),同时公司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5.5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声称责任方逃逸,但经交通管理部门介入调查后并未发现该情况实际存在,所造成的损坏和赔偿,由驾驶员负责承担所涉及到的全部责任和费用。

  5.6在驾驶员应自行承担或向公司清偿相应赔偿的情形下,因特殊情况,经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部门、集团行政分管领导确认审核及集团总裁批准后,可按批准的方案由公司承担一定比例的费用或减轻驾驶员的赔偿责任。

  5.7如公司驾驶员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的,公司有权向其追偿因其逃逸行为致使公司承担的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10、车辆档案管理

  1.行政部对每台车建立车辆档案,《车辆档案登记表》记录车辆的主要数据和资料,包括:保险购买时间、路桥费购买时间、车辆型号、购买时间、年审时间、保养要求以及车辆照片与行驶证等各种证件的信息。

  2.车辆的行驶证、交通信息卡、保险卡(单)等相关证件、资料的复印件等交由行政部指定管理人员建立相应的档案进行管理;

  3.车辆的相关维修、保养明细单、票据的复印件等交由行政部指定管理人员存档。

  4.车辆的钥匙、随车工具、证件(含行驶证、保险证、标识卡等)经填写《车辆物品移交登记表》后由驾驶员负责严格保管。如发生丢失或损毁,由驾驶员本人负责补办和赔偿。

  5.驾驶员学习《车辆管理制度》后,需签字并按手印确认进行存档。

  11、其他

  1.驾驶员的职责和要求

  1.1驾驶员经办理入职手续,学习《车辆管理制度》后,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履行相关工作职责。

  1.2负责公司车辆的日常检查、清洁、保养、维修、年审、保险和路桥费等各项费用的缴纳、证件办理、车辆及物品的管理。

  1.3禁止公车私用、禁止将车辆随意转借他人、禁止酒后驾车、禁止无证驾驶、禁止违章驾驶及其他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和交通法规的行为。

  1.4驾驶员日常保证联络畅通,手机24小时开机,因工作需要及时到岗。

  1.5工作时间,衣着整洁、言谈举止文明礼貌,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1.6坚持厉行节约,降低油耗;安全驾驶,规范驾驶。

  1.7服从领导安排,积极配合领导和办事人员工作,主动配合部门的后勤服务。

  2.工作加班规定

  2.1涉及到加班的相关管理政策,具体参照人力资源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3.违反规定处理办法

  3.1违反以上规定和职责要求条款的,按相应的规定进行处理,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批评、绩效考核、辞退、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2驾驶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或发生下列情形,当月绩效考核可参照如下办法执行,如有调整按当期绩效合同为准:

  3.2.1手机电话未保证24小时开机,影响工作并受到投诉的情形,扣5分/次;

  3.2.2工作中言谈举止不文明,受到投诉的情况,扣5分/次;

  3.2.3未遵守安排,私下更换车辆或调换驾驶员的行为,扣5分/次;

  3.2.4未按规定做好每次的行车记录信息,记录信息不全或不真实扣5分/次;

  3.2.5未按规定提交车辆相应的数据报表,扣5分/次;

  3.2.6未按规定程序维修和保养的行为,扣5分/次;

  3.2.7车辆发生违章或违章超过1个月未处理的行为,扣5分/次;

  3.2.8车辆的相关证件、物品丢失,扣5分/次;

  3.2.9未按本制度规定程序私自出车,扣10分/次;

  3.2.10违反公司停车规定的行为,扣10分/次;

  3.2.11未按规定及时办理车辆的年审、保险、路桥费缴纳等事项,扣10分/次;

  3.2.12车辆发生事故或损坏,根据责任程度扣10-20分/次;

  3.2.13违反绩效考核红线项目,具有公车私用、酒后驾车、冲报假账其中任何一项行为的,当月绩效为零分。

  3.2.14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情形,其他未列入的事项,如发生后可根据违规严重程度,另行给予不同程度的绩效考核扣分。

  3.3驾驶员因其违规行为而被暂扣驾驶执照不能驾驶车辆至重新取回驾驶执照期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超过该期间的,驾驶员被暂扣驾照的违规行为则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辞退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在该期间内取回驾驶执照的,驾驶员重新恢复上班,但驾照暂扣后至取回驾照的期间薪酬按事假规定计发。

  本条款规定如与公司人力资源相关管理规定由冲突时,按人力资源管理规定执行;

  3.4如因个人原因导致的车辆丢失,由责任人承担赔偿公司的损失。

  3.5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公司一律给予辞退处理并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3.5.1酗酒驾驶;

  3.5.2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残疾或死亡;

  3.5.3被依法吊销驾驶执照;

  3.5.4未经批准,擅自将车借予他人;

  3.5.5未经批准,将公司车辆用于自己或他人,从事盈利或非盈利的行为;

  3.5.6交通肇事后逃逸者;

  3.5.7因驾驶员责任造成公司承受2万元及以上金额的经济损失情况;

  3.5.8其他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或法律法规的情况。

  4.说明

  4.1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4.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行政部所有。

  12、附件

  1.《车辆物品移交登记表》

  2.《车辆使用申请表》

  3.《车辆借用申请表》

  4.《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

  5.《车辆档案登记表》

  6.《车辆租赁申请表》

  7.《车辆加油申请表》

  8.《驾驶员行车记录表》

  9.《车辆月度数据统计表》

  10.《车辆事故现场记录表》

  MS-*Z-CLGL-02用车申请表

  申请部门

  申请人

  申请用车

  车牌号

  用车事由

  (简要列明)

  同行人员

  预计行程

  行车路线

  出车地点

  经由________________目的地__________

  计划用车时间

  __年___月

  日(上/下)午

  时至____年___月___日(上/下)午

  时止

  申请部门

  审批

  行政管理部审批

  填表时间:*年*月*日

  MS-*Z-CLGL-03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

  编号:

  车牌号

  里程数

  申请人

  维修/保养项目及

  损坏原因

  费用预算

  (标明维修/保养项目费用明细)

  费用合计:

  选择的修理厂名称

  审核意见

  行政管理部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司机验收

  备注:此表格由行政管理部存档。

  MS-*Z-CLGL-04车辆档案登记表

  编号:

  日期:*年*月*日

  车辆名称

  型号

  车牌号

  燃料名称

  座(吨)位

  发动机号

  轮胎尺寸

  厢型

  外型

  百公里耗油

  其他

  购车日期

  购入价格

  初始里程

  制造日期

  经销商

  驾驶员

  附属品

  ¨收音机

  ¨放音机

  ¨热风

  ¨冷风

  驾驶员

  住址

  电话

  住址

  电话

  保险记录

  保险公司

  保险证件号

  保险期限

  保险内容

  年检记录

  驾驶员行车记录表

  用车记录

  序号

  日期

  用车人

  司机

  出车时间

  用车前里程数

  地点

  过路费用

  返回时间

  用车后里程数

  加油记录表

  加油前油量指数

  所加油量

  费用(元)

  备注

  附注

  1.使用流程:用车申请人→派车审批→用车→司机填写→行政部留存

  2.填写要点:(1)用车人栏,可填用车者及随行人数;(2)用车要求栏应为车型等;(3)用车时间,要有弹性范围;(4)备注栏可填特殊事项,如合用车、交通事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