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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酒店三级防火制度
1、一级检查由各部门主管实施
A、员工必须每日自检本岗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排除隐患,不能解决的隐患要及时上报,若发现问题又不及时解决,由此而发生火灾事故时,由各部门主管及员工本人负责。
B、各部门主管要将每日自检的结果做好记录。
C、负责维护、保养本部门辖区内灭火器材及其他消防设施,不得有损坏,放空的现象发生。
2、二级检查由各部门经理实施
A、各部门经理,每周应组织对本责任区域内的设备、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B、检查本部门一级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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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组织处理本部门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整改,定期给本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三级检查由总经理领导组织实施
A、每月由总经理或委托安全部经理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检查前不予以通知。
B、检查的主要内容应是各部门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重点部门的防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篇2:酒店餐饮消防制度
政策:
Policies:
爱护消防器材,消除火灾隐患,避免火灾发生及减少火灾损失。
程序:
Procedures:
1.消防宣传教育能加强酒店员工的防火意识,认识防火的重要性,处理火警的原则:任何火警的信息都必须认为是真的,有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奔赴现场,进行察看或补救;
2.宣传教育的内容包括:消防规章制度、防火的重要性、防火先进事迹和案例等;
3.宣传教育可采取印发消防资料、图片,组织人员学习,请专人讲解,实地模拟消防演练等方式进行;
4.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工作由保安部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助进行;
5.保安部全体员工均为义务消防员,其他部门按人数比例培训考核后定为酒店义务消防员;
6.保安部主管负责拟定培训计划,由保安部保安助理协助定期、分批对酒店员工进行消防培训;
7.消防培训的内容包括:
7.1.了解酒店消防要害重点部位:配电房、保安部、煤气库、货仓、厨房、锅炉房、客房、商场等;
7.2.了解酒店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7.3.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自救知识和技能;
7.4.组织观看实地消防演练,进行现场模拟培训;
8.培训后,进行书面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发给证书,并挑选优秀者给以奖励;
9.防火检查是发现和清除火警隐患,落实消防措施,预防火灾事故的重要手段;
10.防火检查分为三个方面:
10.1.保安部人员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指出和帮助处理;
10.2.各部门人员的分级检查。第一级是班组人员每日自查;第二级是部门主管重点检查;第三级是部门经理组织人员全面检查或独自进行抽查;
10.3.当地消防监督机关的定期检查;
11.防火检查的内容:
11.1.员工对防火安全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11.2.各部门安全防火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健全,防火设备齐全;
11.3.各部门人员按安全防火规范的程序进行操作;
11.4.各种设备、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品)的存放符合防火的安全要求。
12.酒店员工一旦发现有火警,能自己扑灭的,立即采取措施,根据火警的性质,就近使用水或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13.火势较大,在场人员又不懂扑救方法的,应立刻通知就近其他人员或巡查的保安员进行扑灭工作;
14.若火势发展很快,无法立刻扑灭时,应立刻通知消防监控中心,执行火灾处理的扑救管理制度.
15.消防监控中心由保安部人员24小时值班,如听到铃响报警,应立即通知保安部、工程部,迅速到报警点检查。
16.如发生火灾,值班员应立即先将总电掣关闭,切断电流,防止爆燃,情况严重紧急边抢救边灭火,边报消防火警和办公室电话,报警时要准确清楚地说明单位,街道、门牌、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待消防队把情况听清楚后才可放下电话筒,同时报警人或保安部人员要到路口,通道接应消防车赴现场救火。
17.各部门员工知道酒店有失火,领导应带头正确使用灭火工具,应及时赶到失火现场参加扑救,准备灭火的消防栓或立即使用消防栓灭火,有领导在场由领导指挥,如领导不在时,则由在场员工商量决定,做出果断的措施,立即灭火。
18.如发生着火、大火,知情不报或不坚守岗位离开现场,临阵脱逃者,按其情况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并追究事故责任。
19.学习消防知识,人人懂得用消防器具和设备,每月检查一次消防设备,地下消防栓和消防水泵,保证灵活好用。
篇3: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意义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无论公司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所有员工必须熟悉了解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依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调整、稳定、和谐本公司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
管理职责
公司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
合同文本
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公司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五条
知情权
在缔约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六条
合同条款
根据《劳动法》规定,本公司劳动合同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同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协商约定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等其他条款。
第七条
合同期限
本公司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根据不同岗位和任职资格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条
试用期
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两个月为试用期,两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三个月为试用期,三年期合同开始履行时前六个月为试用期。
第九条
服务期
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招聘、出资培训或提供出国考察、住房补贴等特殊待遇的,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保守秘密
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保密责任。对负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公司;或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的业务,对此公司在一定的期限内给予员工本人20%~40%的工资收入作为的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违约金
违反服务期和保守商业秘密的员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将以违约金的方式追究违约责任。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根据公司所提供特殊待遇的价值,按已工作期限的比例递减;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金按事先约定金额承担,但约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二条
生效履行
劳动合同自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
公司和员工如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废止。任何一方不得任意变更,如协商不成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合同中止
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由于法定或者约定的原因,公司和员工可在一定时间内相互不承担合同约定的权力和义务,若合同中止期间,合同期满的,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
合同解除
1.协商解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和员工双方都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没有必要时,无论谁先提出解除,只要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可解除,但员工一方主动提出,则不予经济补偿。
2.公司解除。公司可因员工的非过失原因(停工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工作)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提前三十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因员工过失(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规违纪)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解除。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或公司确有违规和未履行约定条件时,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主体资格丧失或在客观上已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第十七条
合同顺延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应当对员工采取特殊保护期间(停工医疗期内、女工“三期”内),公司将不终止劳动合同,直至这些情形结束。
第四章经济补偿与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经济补偿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下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给予经济补偿:
1.公司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员工因公司的违规行为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3.员工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员工在停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的;
5.因公司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转产、搬迁、技术改造、兼并、分立等),致原合同无法履行又不能协商一致变更,或者公司确需依法裁员的。
第十九条
补偿标准
1.给付标准。按照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性收入的补偿金,对于停工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员工,另外给予本人六个月工资性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2.计算标准。计发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的月工资性收入,按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计算。
第二十条
法律责任
因主观上有过错,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
公司与员工因劳动权力和义务产生分歧引起争议的,依照劳动法的规定,通过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直至提起诉讼方式解决。
第五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二十二条
制度管理
在公司内部公开明示本管理制度,并进行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公司坚持以本制度来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全面履行劳动合同。
第二十三条
操作实务
公司按以下操作程序和书面手续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
1.订立。
公司自招用员工之日起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根据规定送政府劳动行政部门鉴证。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2.解除。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实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并送达本人。
3.续订。
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同意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届满前30天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员工,经协商同意办理续订手续。
4.顺延。
劳动合同届满时,符合顺延合同期限条件的,除非本人要求不延长,公司可以延长劳动合同期。公司对顺延劳动合同期限情况进行书面记载。
1.终止。
2.劳动合同届满,公司、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其本人,载明实施终止的时间。
第二十四条
管理台账
公司建立健全管理台帐,记录公司劳动用工状况及员工的基本情况,反映劳动关系变化,保证实行动态管理。
1.劳动合同基本情况台账(总账);
2.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台账(个人明细账);
3.员工培训记录台账(入职培训,转岗培训、出资培训);
4.员工出勤统计台账(工时、休假、加班等情况);
5.员工医疗期管理台账(医疗项目,停工医疗时间);
6.其他专项协议台账(如约定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的专项或补充协议)。
第二十五条
其他
1.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将及时予以修改。
2.所有员工,都要熟悉了解本制度,全面正确地实施本制度,以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提高劳动生产力。
3.本制度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执行。
篇4:企业内部沟通制度
企业内部沟通制度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建立公司内部正常、顺畅的沟通管道并形成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涉及到文件沟通、会议沟通及其他形式沟通时均适用。
(三)管理权责
1.总经理室权责
(1)总经理召开的会议、公司例会、临时性会议的通知、召集,会议资料的准备,会议记录,会议决议追踪及呈报;
(2)总经理信箱(传统信箱以及电子信箱)的管理,定期收、呈;
(3)企业制度、正式文件的颁布、发行;
(4)公司决议事项和总经理指令的通知、传达;
(5)有关事务的联络、协调、催办。
2.各部门主管权责
(1)出席要求参加的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2)根据会议要求、上级指示或工作需要,向所属部门、员工传达会议决议及公司的政策、规章、要求等;
(3)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经理或分管副总作述职汇报,及相关业务状况的呈报;
(4)部门会议的通知、召集、会议资料的准备、会议决议追踪及呈报;
(5)有关事务的联络、协调、催办。
二、内容
(一)规定
1.总则
公司组织内部的正常沟通管道有如下三种形式:
(1)正式的文件(含文书)沟通。
(2)会议沟通(例行会议、临时性会议)。
(3)非正式场合、形式的沟通(总经理信箱、个别交谈等)。
2.文件(含文书)沟通
(1)规章、制度类文件
A.规定各种规章制度及作业程序、作业规范、操作标准并经相关权责主管审核、批准的正式文件,有专一主题、格式化、适用期长,一般不针对具体个人、具体时间,并在相应范围内必须遵循的基础性制度;
B.公司制定的制度规章,由(总)经理室颁布、发放。
(2)联络、通知类文书
A.进行各种具体事务联络、通知、交办、指令、呈报等文书。一般适用期较短,针对性较具体,适用期过后,多数无保存价值或存档年限短。另外,有些临时性或试行性制度也可采用此类形式。
B.各部门之间、公司内部之间具体事务联络、协调、知会等事宜办理都可用《联络单》形式体现、传递。
C.上级主管、上级部门的事项通知、指令的传达、发布,也都可用《联络单》形式体现。
(3)签(呈)、报告、报表类文书
A.下级呈报上级,下属部门呈报直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向公司或总经理的述职报告,专项工作汇报、签呈及各项业务报表等,分为定期及不定期的呈递;
B.须定期呈报有:
生产计划报表、生产月报表、品质分析报表、毛利预算表、财务收支预算、采购资金计划表等;
业务部的业务报表、销售及费用月计划表及相关分析报告等;
财务部的财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责任单位成本绩效报告;
下级主管对上级主管的述职报告、工作报告。
C.不定期呈报
专项工作报告;
具体事项呈报核准。
(4)会议记录类文书
A.各类会议由主持人指定人员做《会议记录》,(副)总经理主持召集的会议原则上由(总)经理室负责《会议记录》;
B.对会议决议涉及具体工作安排,须确认追踪结果,由会议记录者形成《决议事项追踪表》,经主持人指定专人进行追踪、确认。(副)总经理主持会议的决议事项的追踪、确认,除非总经理另行指定,原则上由(总)经理室负责;
C.对会议决议涉及一般事项的规定须传达、通知、知会的,由会议记录者形成《联络单》,经主持人签名确认后,发放相关单位人员;
D.重要会议的《会议记录》,经主持人签名确认后,由会议记录者复印分发或传阅与会人员或相关人员。
(5)文件沟通途径说明
A.审批、发布
公司性制度由(总)经理室组织制定,经相关权责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颁布、发放;
各单位部门内部制度由部门在不与公司制度相抵触的前提下提出或组织制定,经部门经(副)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颁布、发放;
报批前须送(总)经理室会审,确认同公司相关制度无矛盾、抵触。
①发出的“联络单”须经发出部门(单位)主管签章确认并抄送(复印)上二级主管,须回复者须经受文部门(单位)主管签章确认,并抄送(复印)其上二级主管;
②对会议记录类的文书按本制度4.2.4.条款执行;
③对须张榜公布的公告、任命、通知等文书发布前,由(总)经理室负责审稿,必要时,上呈总经理审阅(核)方可;
④所有签(呈)报告、报表均需层呈至上二级主管。
B.发放记录
对传阅的文件、文书,由发放部门要求传阅对象在《传阅记录表》签章记录;
对正式发放文件,由发放部门要求收件者在《文件分发记录表》上签收登录;
对《联络单》、《决议事项追踪表》等的文书,必要时,发出部门可要求收文者在《文件分发记录表》签收登录,收文者不得拒签,拒签者予以记过处分。
C传递规定
文件传递采用专门的文件夹传递,文件夹外除有“××部门专用”字样外,用不同颜色色标区分文件性质;
“急件”使用红色色标,“密件”使用白色色标,一般性呈阅文件使用黄色色标,部门间传递文件或部门内传阅文件采用绿色色标;
收文者在接收来文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着手处理文件中的相关事宜,其中“急件”时限为1小时,其他文件为4小时;
D文件存档由(总)经理室负责,所有颁布、发放的文件必须存档一份。
3.会议沟通
(1)会议类别
A.例行性会议;
B.临时性会议。
(2)例行性会议
(3)临时性会议由总经理或相关权责主管依需要时动议召集
(4)会议管理
A.例行性会议如有变更原则上应提前半个工作日通知,如无变更则不另行通知;
B.临时性会议原则上应至少提前1小时通知参加人员;
C.会议参加者必须准时出席并签到,因故无法到会者,事先须向主持人请假并取得许可,或派代理人出席(代理人应向主持人报备),迟到、早退者须向主持人报备,取得谅解及同意;
D.会议应事先明确主题,与会人员应依据本职工作做好各种准备(包括资料、数据);
E.主持人应控制会议时程,尽量在规定的时间内结束会议;
F.会议决议的落实实施情况,应作为下次会议议题之一。
4.非正规场合、形式的沟通
(1)由(总)经理室设置总经理信箱,并负责定期的收集、呈递总经理;
(2)除工作接触外,各级主管应定期或不定期与下属进行交谈沟通,以增进彼此了解,掌握各层次人员的动态信息,帮助决策层把握方向,适当准确地制定相关政策,原则上:
A.总经理、部门经(副)理等直接部属每个月应有一次交谈沟通,总经理同下二级部属,每季度应有一次交谈沟通;
B.经(副)理同直接部属每周应有一次交谈、沟通,同其他部属每月应有一次交谈、沟通。
企业会议沟通表
编号
单位
会议名称
周期
会议目的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参加人员
01月度经营会议
月
1.检讨总结上月经营、管理状况,分析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2.设定下月经营、管理重点,拟出工作计划与重大决议
3.公司重大经营、管理决策讨论或发布
总经理
总经理直属各公司、各部门主管以及董事长、总经理指定人员
02月度干部会议
月
总经理
各科(室)主管或其职务代理人,以及总经理指定参加人员
03财务会议
周
总结、分析总公司及各公司财务状况
董事长
资金部及各公司会计人员
04早会
周
宣传、颁布有关事项
副总经理
公司全体员工
05业务会议
周
总结上周经营状况及本周工作计划
副总经理
公司全体员工
06早会
周
工作安排
进出口部主管
进出口部全体员工
07检讨会
周
业务与财务沟通检讨
副总经理
进出口部/财务室主管
08早会
周
总结上周工作,明确改善方向,提出建议
各部门主管轮流
公司全体员工
09产销协调会议
周
增强部门之间信息沟通,提升配合度
业务部主管
助理科长(含)以上及总经理指定人员
10客服经营检讨会
月
相互交流,检讨和改善客户服务
业务部主管
指定人员
篇5: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中央关于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厂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
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全厂各类文件分别由党委办公室和厂部办(以下简称两办)归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第四条
公文的签收
1.凡来厂公启文件(除厂领导订启的外)均由厂收发员登记签收(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机要室的机要文件除外)后分别交两办机要秘书拆封。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和机要秘书均需注意检查封口和邮戳。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对密件开口和国外信函邮票被撕应拒绝签收。
2.对上级机要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信封、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四对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机要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
公文的编号保管
1.两办机要秘书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须由工厂承办或归档的厂领导亲启文件,厂领导启封后,也应分别交两办办理正常手续。
2.本厂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两办机要秘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第六条
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别由两办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机要秘书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厂领导(或分管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主办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机要秘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厂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
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机要室,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两办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送交两办机要秘书,切忌横传。
5.两办机要秘书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两办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两办机要室通知到机要室阅文。
(三)发文的管理
第八条
发文的规定
1.全厂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党委和厂部,各群众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群众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两办审核。党委、厂部同意发文,则两办分别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厂×字发文。群众团体文件由党委批转。
3.对全厂影响较大,涉及两个以上厂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由党委书记或厂长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分管厂领导批准签发。
第九条
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党委、厂部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党委、厂部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1)公布全厂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工厂文件;
(3)公布工厂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全厂性的重大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其他有关全厂的重大事项;
3.党委、厂部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1)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2)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工厂重大生产、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经营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在工厂日常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厂领导批准后,由主管业务科室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厂部文件发布。
5.凡各业务科室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科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6.各业务科室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科室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厂部名义发文。
(四)发文程序与要求
第十条
发文程序规定:
1.各单位需要发文,应事先分别向党委、厂部提出申请;
2.党委、厂部同意发文时,主办单位应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上级指示或工作实际需要草拟文件初稿;
3.草拟文稿必须从全厂角度出发,做到情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炼、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和彩笔书写;
4.文稿拟就后,拟搞人应填附发文稿纸首页,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拟稿单位与拟稿人,并签名、盖章、标定日期和密级;
5.两办应根据党委、厂部的要求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有关文件规定,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内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单位重新拟稿;
6.经两办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部门主管领导核稿(对文稿内容、质量负责);
7.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誊写清楚;
8.需经会签的文稿,应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9.文稿审核会签后,按批准权限的规定分别呈送党委、厂部领导审定批准签发;
10.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两办机要秘书统一编号送打字室打印;
11.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12.文件打字后,由两办派专人按数印刷,再由两办机要秘书分发并检查落实情况,对印刷质量不好的文件,机要秘书应拒绝盖印分发。
(五)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第十一条
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写便条,对有密级的文件须两办主任同意后方可借阅。
第十二条
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三条
两办机要秘书对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催办,应定期对事情已经办妥的本厂文件和上级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进行收缴清退工作。(一般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终一总清)。如发现文件丢失,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和责任者,并如实向领导报告。
第十四条
各部门应指定一位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
(六)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五条
文件的归档范围:
1.凡下列文件统一分别由两办负责归档:
(1)上级机关来文,包括上级对工厂报告、申请的批复;
(2)党委、厂部发出的报告、指示、决定、决议、通报、纪要、重要通知、工作总结、领导发言和生产经营工作的各类计划统计、季度、年度报表等;
(3)厂党委会、厂长办公室、厂务会、工厂管理委员会、中层干部会以及各种专业例会记录;
(4)厂党代会、职代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团代会等厂一级的党群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所形成的报告、总结、决议、发言、简报、会议记录等;
(5)有保存价值的人民来信来访记录及处理结果;
(6)参加上级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及本厂在会上汇报表言材料等;
(7)上级机关领导同志来厂检查视察工作的报告、指示记录,以及本厂向上级进行汇报的提纲和材料;
(8)反映本厂生产、经营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及厂领导工作等的音、像摄制品;
(9)工厂日志和大事记;
(10)工厂向上级请示批复的文件及上报的有关材料。
2.业务科室,各群众团体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科室、群众团体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
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应按照内容、名称、作者、时间顺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归档。
2.立卷时,要求把文件的批复、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齐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坚持平时立卷与年终立卷归档相结合的原则。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时立卷归档。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档案馆(室)移交,清单一式两份。(接交单位各留存一份备查)。
(七)文件的销毁
第十七条
对于多余、重复、过时和无保存价值的文件,两办机要室应定期清理造册,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销毁手续。
第十八条
经审核同意销毁的文件,应派专车分别由两办机要秘书和正副主任护送到上级机关指定的纸厂监视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