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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教学成绩考核奖励办法

  现如今,小学教师,考核,奖励,成绩,办法相关内容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那么拟定小学教师,考核,奖励,成绩,办法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小学教师教学成绩考核奖励办法,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小学教师教学成绩考核奖励办法

  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成绩考核奖励办法

  一、总则

  按照学校章程,本着精神导向、效益取重、竞争奖优的指导思想,制定本办法。旨在深化学校内部管理改革,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于实现学校办学总体目标。

  二、奖励对象

  全体在职教职工。

  三、奖励内容与标准

  1、集体成果奖

  A类:(1)学校被评为武进区教育局级以上文明学校的。

  (2)学校获得武进区教育教学质量奖的。

  (3)学校在武进区级以上督导评估中获得优秀级的。

  (4)学校被命名为武进区级以上“优秀小学”的。

  (5)学校获武进区级以上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德育工作先进学校、教科研工作先进学校等单项荣誉的。

  以上由校长办公会议商定给予全体教职工一次性奖金奖励。

  B类:(1)以校为单位,工、青、团、妇、队获得条线综合性荣誉的,相关人员计分,镇级10分/人,区级15分/人,市级20分/人,省级30分/人,全国级50分/人。

  (2)德育条线、现代教育技术条线、课题研究、教研组建设等获得集体荣誉的,相关人员计分,区级8分/人,市级15分/人,省级20分/人,全国级30分/人。

  (3)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教师论文比赛、课件制作比赛、学生作品比赛,以校为单位获得荣誉的,相关人员计分,区级5分/人,市级8分/人,省级10分/人,全国级12分/人。

  2、个人荣誉奖

  已得到奖金或物质奖励的不再列入本考核计分办法;年度考核优秀或嘉奖的也不再重复计奖。

  获综合性荣誉称号的,镇级5分,区级10分,市级15分,省级20分,全国级30分。

  获单项性荣誉称号的,镇级3分,区级5分,市级8分,省级10分,全国级12分。

  3、教学活动奖

  承担公开教学的,校级3分,镇级5分,区级10分,市级15分,省级及以上20分。

  参加评优课获一等奖的,校级5分,镇级8分,区级15分,市级20分,省级及以上30分,二、三等奖的为一等奖的80%,优秀奖的为一等奖的60%。

  承担队活动观摩及参加基本功竞赛、课件制作等类似活动的,比照评优课教学执行。

  4、教学成绩奖

  在校、镇、区、市等组织的学科考试、调研等形式质量考核中,执教班级成绩按下列标准对应计分,同时兼得:

  (1)名次奖:校内第一名8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3分;

  镇级第一名15分,第二名12分,第三名10分,第四名6分,第五名5分。

  (2)及格率奖:100%的5分,98%以上的3分,97%以上的2分。

  (3)优秀率奖:低年级:80%以上的5分,60%以上的3分。

  中高年级:60%以上的5分,40%以上的3分。

  (4)超平均奖:

  超镇平均3分以内的5分,3至6分8分,6分以上的10分。

  (5)进步奖

  以教导处已有的最近一次记录为参照,每进步一个名次3分,与平均

  成绩分差值每加大(原正数)或缩小(原负数)一分加2分。

  5、比赛辅导奖

  凡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或是学校指定安排的或是学

  校同意参加的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奖的(体育田径竞赛系列除外)对应计分。

  (1)以班为单位参加的,班主任按如下标准计,副班主任参与的按

  班主任50%计。

  校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镇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区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

  市级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5分;

  省级以上奖10分至50分酌情考虑,优秀奖的按一等奖的30%计。

  (2)校级组队参加的,辅导老师按如下标准计,相关班主任按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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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师的20%计。

  校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镇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5分;

  区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

  市级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5分;

  省级以上,10分至50分酌情考虑。

  (3)学生个人获奖的,辅导老师计分。

  镇级每个0.5分;区级每个1分;市级及以上每个1.5分。

  6、教育科研奖

  (1)课题奖:

  ①参与奖:参加常州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计10分,武进区级课题研究计5分,镇级课题研究计3分,校级课题研究计2分。

  ②结题成果奖:五人以上申报教育科研课题,(五人以下按60%计),教育课题镇级立项的,奖励课题组500元;教育科研课题武进区级立项的,奖励课题组经费1500元;常州市级立项的,奖励课题组经费2000元;挂靠省级及以上课题成功的,奖励课题组经费800元;结题的,镇级奖励课题组600元,区级奖励课题组2000元,市级的奖励课题组3000元,省级及以上子课题结题的,奖励课题组1000元。

  (2)论文奖

  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案例、教学设计等,按篇计算,同一篇计最高奖,

  不兼得,以发表、交流、获奖为准。(发表必须是正式报刊,获奖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主办而非民间团体或机构)

  级别

  分值

  类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镇级

  论文

  发表、交流

  20**8获奖

  168案例

  (教学设计)

  发表、交流

  168获奖

  12学校按教师计取分值进行奖励,每分值对应奖励每学期由校长室核定。

  本办法由教代会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归校长室。

篇2:员工创新奖励方案

  创新奖励方案

  一、公司为了鼓励员工踊跃提供创新思想、改进意见,提高创新与改进的意识,营造全员参与文化,特制定以下奖励方案。

  二、创新具体内容:

  1、对于本公司来说属于开创性、独创性的流程、工艺、工夹具、设备设施的改造或发明。这些改造、创新、发明能产生如下的一种或几种效果:

  1)、提高生产效率、节省工序、节省工费。

  2)、节省用料,降低成本。

  3)、降低损耗、浪费。

  4)、提高品质控制、提高产品质量。

  2、以下提案内容、工作内容不在此方案的奖励范围:

  1)、常规的、日常的、正常的技术工作。

  2)、无具体内容或单纯提出希望者。

  3)、众所周知的事实或正在进行改善的事项。

  4)、已被采用过或以前已有过的提案和方法。

  5)、非建设性的批评意见。

  三、提案手续规定如下:

  1、统一使用正式提案表,在行政人事部领取。

  2、提案表应写明下列事项:

  1)、提出方案的原因。

  2)、目前的做法和问题。

  3)、方案的具体内容,需要注意的事项。

  4)、提案实施后的预期效果。

  5)、提案者所属的部门、姓名、提案日期。

  3、提案先交到行政人事部登记后,由行政人事部召集改善提案评估小组评定。

  四、成立改善提案评估小组:

  1、为使改善提案能得到顺利正确处理,成立改善提案评估小组,成员如下:

  小组组长:生产副总经理。

  小组副组长:行政经理。

  成员:各部门经理、主管担任。

  2、改善提案评估组的权职规定如下:

  1)、改善提案评估小组收到提案后讨论是否可以受理,负责对提案的评定。

  2)、对支持改善的部门和实施单位进行协调和安排。

  3)、负责提案的推行,对审查后施行和效果调查、追踪,报告资料的整理保管事项。

  4)、负责提案实施后的成果的研究讨论,并进行审定,出具审定报告,小组成员签名确认审定结果。

  5)、负责启发、倡导下属人员的提案事项。

  五、提案处理方法:

  1、由改善提案评估小组决定提出的改善方案是否受理。

  2、对受理的提案应予分别整理编号,对不受理者,应直接通知原提案人,并在月底统一公布、表扬参与提案者以示鼓励。

  3、提案由改善提案评估小组裁定为:采用、不采用、保留三种。

  六、提案奖励方法及发放方式:

  1、奖励方法:提案被采用,有相应部门作数据统计,分析改善前与改善后的效果对比,按一年的成果计算奖金,节省的成本减去投入改善的成本后,再按10%作为奖励。

  2、提案奖励金发放方式:如提案实施后见效的,按实际产生效益,逐月计算奖励金给予奖励。计算时限为____年。

  七、此方案于*年*月*日起施行。

  制单:

  审核:

  审批:

篇3: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比细则

  实验中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断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学校和教师的良好形象,使全体教师树立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根据上级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考核对象:

  我校在职在岗教师

  三、师德考核考评办法

  1、综合考核评分(由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小组进行)(按《考核细则》考评,百分制)占30%;

  学生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0%;

  家长测评(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占10%;

  教职工互评占30%;

  教师自评占20%。按上述五项得出个人总分,并确定等次。

  2、在师德评价中,对发生以下问题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视其师德为不合格,并视其情节予以处理。

  (1)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2)因工作失职,导致恶性事件的。

  (3)教师本人擅自停课、无故旷工的。

  (4)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或者报刊的,

  (5)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的。

  (6)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在师生中乃至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按不低于教师绩效考核20%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并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挂钩。

  (二)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

  (三)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对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在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工作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规定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销教师资格,直至解聘。

  实验中学

  20**年8月

  附件:实验中学师德考核评分细则

  实验中学师德师风考核评分表

  (20**——20**年度)

  内容

  基本要求

  分值

  教师自评

  教师互评

  学生测评

  家长测评

  学校评估

  考核得分

  爱国守法15分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2、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特别是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争做知法守法楷模。

  3、加强学生法制教育,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学生传授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教育学生自觉遵纪守法,增强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4、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程标准、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法阻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爱岗敬业15分

  5、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不延长学生课堂时间和在校时间,不超量布置课外作业

  6、认真实施教育教学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7、转化学困生、品行有缺陷的学生有计划,实施过程有记录,效果明显。

  8、注重德育教育,把德育渗透在各科教学之中,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9、不向学生传播不健康的思想,不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

  10、在课堂中不使用通讯工具,严禁酒后进入:课堂。

  内容

  基本要求

  分值

  教师自评

  教师互评

  学生测评

  家长测评

  学校评估

  考核得分

  关爱学生20分

  11、关爱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损害学生的人格尊严,不讽刺、挖苦、歧视以及透漏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单纯以考核成绩评价学生,不向学生公布名次。

  12、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

  13、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14、不因教师教育教学和管埋原因出现流失学生现象。

  严谨治学8分

  15、认真研究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明确所教学科的目标要求。内容标准及学科结构。

  16、深入钻研教材,掌握教学重点和难点,备课认真、有效,有针对性。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不断提升专业知识水平。

  17、认真了解和分析学生的认知水平,不断创新教学万法,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益。

  18、善于总结、不断积累经验

  (每学期有教育教学工作论文、班主任总结)。

  19、按要求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学习和校本研修活动,每年读一本教育理论专着、作读书笔记。: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按要求提高学历层次。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剽窃他人学术、科研成果。

  20、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效果。

  内容

  基本要求

  分值

  教师自评

  教师互评

  学生测评

  家长测评

  学校评估

  考核得分

  团结协作分

  21、正确对待自己、做到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克己为人。

  22、顾全大局,主动为学校排忧解难,工作服从组织安排“123、既关心自己所教的学科,又关心学生其他其他学科的学习。

  24、正确处理教师之间的关系。关心、尊重同事,不说有损团结的话,不做有损团结的事情。

  尊重家长8分

  25、主动家访,对本班的学生每学年度家访一次以上,任课教师要参加每学期召升的家长座谈会。

  26、采用多种方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共同探讨教育孩子的方法。

  27、尊重家长,不指责、训斥家长,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家长。

  28、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育艺术。

  内容

  基本要求

  分值

  教师自评

  教师互评

  学生测评

  家长测评

  学校评估

  考核得分

  廉洁从教20分

  29、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不利用工作之便搞“学钱交易“。

  30、不向学生乱收费,不擅自征订复习资料或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等。

  31、不在各类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领导选拔任用、评优树先等活动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拉票贿赂。

  32、不搞有偿家教,不得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33、不得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介绍、暗示或强制学生接受家教或到培训机构培训。

  为人师表10分

  34、言行举止文明、规范,衣着服饰得体,打扮庄重,符合教师职业要求。

  35、坚持使用、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36、工作期间不玩扑克等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游戏、聊天等,不参与经商、炒股票等。

  37、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活动。

  备注

  考核等级:分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80分以上为优秀,60-7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实验中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实验中学

篇4: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连镇镇中心校

  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根据东光县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管理的要求,结合我镇学校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围绕“强化安全教育管理,共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主题,坚持以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核心,以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学校领导和教师的安全意识和事故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工作各项措施,切实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考核范围

  全镇各小学、幼儿园。

  三、考核指标分类

  根据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管理目标责任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中心校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责任制考评标准》(附后)。考核指标分为:

  1、学校安全常规工作指标

  2、学校重大非责任事故控制指标

  3、学校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指标

  四、考核依据

  1、中心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记录材料、日常巡查督查记录及专项督查记录等。

  2、教育局安全股、督查股提供的通报等材料。

  3、学校的台帐资料、工作记录及师生访谈。

  五、考核原则

  1、学校自评和中心校专项考核相结合,以日常巡查督查、专项督查为主,参照有关量化测评结果。

  2、安全教育管理指标和重大非责任事故控制指标实行减分制,每项考核减分合计超出该项标准分的,在考核总分中扣除。

  六、考核程序

  本考核每年进行两次。考核期为每年的2月1日至7月31日、8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每年的1、7月份,由中心校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对全镇各小学、幼儿园的考核工作以总结、自评和检查三种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撰写工作总结。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机构队伍、经费投入、工作开展、隐患整改、师生非正常死亡情况、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等内容,既要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又要深刻分析存在问题,做到内容详实,条理清晰。

  2、对照考评标准进行自评。全镇各小学、幼儿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考评标准进行认真客观的自评。在考核期满(半年度及年终)时,自评得分情况和总结材料于每年1月31日和7月30日前报中心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3、组织检查。在各小学、幼儿园总结、自评的基础上,中心校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全镇各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性的考核评比。

  七、考核说明

  (一)学校安全常规工作指标说明

  1、加强安全工作领导。制订学校安全工作年度计划,于年初上交中心校,将安全工作列为学校重点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管理网络,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有分管领导和安全员,分工职责明确,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专题会议,有专用会议记录本,有与会人员和记录人签名;按规定建立安全工作常规检查制度,每两周检查一次,检查有记录、有检查人员签名。

  2、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学校各部门和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责任要求。学校与教师、班主任、门卫、保安及学生接送车车主(驾驶员)、小卖店和食堂托管业主、等签订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安全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落实奖惩措施。

  3、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制订并不断完善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隐患排查、安全责任追究、校舍安全、实验室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卫生防疫、内部保卫、门卫管理、临时聘用人员管理、考试安全、课堂教学、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实习活动、*及大型活动、危险化学药品管理、用水、用电、用气等安全管理制度。至少有2个特色性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4、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学校制订和完善一系列应急预案,包括火灾、交通事故、危险物品安全事故、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食品卫生事故、停水停电、自然灾害事故、传染病等应急预案,而且切合实际,操作性强。根据学校特点每学期组织1-2次专题预案演练,有图片、文字、视频等形式的台帐资料。建立预警机制,学校及时向师生和家长发布防火、防汛、防震、防冻、防溺水、防流行病等预警通告,防患于未然。

  5、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做到计划、课时、教材、人员“四落实”;安全教育的内容全面。能有计划地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病、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敲诈、防震、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教育,并建有相关台账资料;学校聘有法制副校长,每年开展两次以上师生安全法制教育活动,有专题教育稿、活动图片或会标;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有固定安全宣传栏、警示语、关键部位提示语及示意图,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有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记录本,记录详细;加强对保卫干部、保安、门卫、班主任等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有培训记录。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家长会、发放一份告家长书,督促监护人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安全教育。

  6、严格安全事故报处制度。制定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重大突发性安全事故,学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心校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及时报送后续情况;学校主要领导必须在最短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处理事故。

  7、强化安全综治日常监管。(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政策。(2)严格管理学生。做好教育教学、实验、社会实践、学生外出、体育锻炼和课间等各项活动安全预防和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学生集体活动管理,严格执行报批制度,严禁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到校外野餐;严禁中小学生参加各类火灾扑救。严禁学生带管制刀具、明火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严防学生打架斗殴等暴力事件发生。(3)重视校舍安全。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不使用危旧校舍,各类在建工程或未交付使用工程实行封闭式管理并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对闲置资产采取有效的安全监管措施。学校的教学器材、操场、通道、池塘等有安全保障。装饰物、悬挂物安全可靠。学校能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新。人群集中场所有消防安全通道,畅通并设置疏散标志、配有应急灯。(4)学生交通安全有序。校门口有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学生接送车管理规范,学生上下学及上下车秩序良好,上学、放学时段有学校教师在校门口维持秩序。(5)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按规定做好人防、物防、技防和群防工作。教学楼、宿舍楼等安全通道在相应位置张贴疏散示意图,夜间通道不上锁;无违章用火用电现象。(6)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堂、餐厅的管理力度,严防食物中毒。落实饮用水管理制度,有具体的监管措施。(7)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相关安全规定和学生在校是否违反规定及身心健康状况及时告知学生监护人。师生定期体检,学生健康档案管理规范,体质、心理等特异学生管理到位,有相应记录。(8)严格门卫值班制度,保安人员、门卫符合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出入问询登记制度和学生请假制度,学校值周值日制度、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执行到位。(9)学校按规定配置医务室及医务人员;落实校方责任险,鼓励和动员学生参加政府的学生保险,防范和化解校园安全风险。(10)使用《班级安全日志》等手册,学校安全工作台帐有专人负责,资料齐全、规范。

  8、认真及时完成各项工作。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认真、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按要求做好学校安全专项督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气象灾害防御等工作。认真做好安全信息工作,及时上交月报表等各种材料,对安全动态反应迅速,通讯联络通畅。

  9、落实安全综治经费保障。学校落实安全工作专项经费,保证学校安保器械、安保服装、消防器材、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的“三铁”(铁门、铁窗、铁柜)、科技设备以及体育设施、教具、玩具等安全设施配置、维修所必要的经费投入。安全工作列入教职工年度考核,与教职工评优评先、职务晋升挂钩。

  10、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学校要加强与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制度。经常开展学校周边安全整治工作,确保学校周边50米内无商业摊点、流动商贩,200米以内无网吧、经营性娱乐场所,对“法*”等*涉嫌人员有帮教和管控措施。

  (二)重大事故控制指标说明

  1、严格控制校内外学生非正常死亡率。学校非责任事故中,发生溺水、交通安全等事故死亡1人扣1分,累计死亡3人以上的第(二)项指标不得分。在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统计时,对正常死亡(如患病住院后死亡、因病猝死等)及自然灾害死亡的人数不予计算,但发生死亡事故时仍必须及时上报,待有关部门确认为正常死亡或自然灾害死亡后,不予以统计。未及时上报者,一概视为迟报和瞒报。

  2、校内有国家明令禁止的黄色书刊、污秽音像制品等出版物流通,教师、学生有赌博、吸毒等事件发生,经执法部门查实每起扣1分。

  3、校内发生爆炸、火灾、偷盗案件,经执法部门确认损失个人2000元以下或集体10000元以下的每起扣1分;个人2000元以上或集体10000元以上的每起扣2分,每增加1000元加扣1分。

  4、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或被群众投诉并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核实的,每起扣2分。

  5、因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聚集性暴发而导致班级停课,每停课一个班级扣0.5分。

  6、一次食物中毒或化学品中毒5—10人者扣2分,11人—20人扣5分,21人—30人扣20分。

  7、校内发生以下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每起扣2分,每增加一例加扣0.1分。

  ⑴一周内同一班级10例腮腺炎、水痘、猩红热、麻疹、风疹;

  ⑵一周内同一班级5例甲肝、伤寒、流行性出血热、流行性乙型肝炎、肺结核等;

  ⑶一周内同一班级2例鼠疫、霍乱;

  ⑷其他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酌情扣分。

  8、学生接送车被交警部门处罚的每次扣5分,不接送学生运行过程中被交警部门处罚的每次扣1分;其他重大非责任事故发生的酌情扣分。

  (三)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指标说明

  1、学校内发生校外人员进入学校,殴打学生、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造成人身伤害的事件;校外人员到校敲诈师生,抢劫现金或其他财务等违法犯罪活动;校外人员不法分子到校实施强奸、猥亵等犯罪活动;精神病人、思想偏执的人在校内制造恐怖事件,如持刀伤人、爆炸、纵火等暴力事件;校外人员在校园内劫持人质,制造爆炸、开枪、纵火等暴力事件。

  2、校内学生跳楼、其他自伤自残致死或造成重大后果;因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或其他学校原因造成学生自杀和严重自残行为。

  3、学校教职工、学生发生赌博等违法犯罪被刑事处分,;学生发生群体性打架斗殴造成学生伤残或死亡;教师侮辱、体罚学生致伤、致残、致死,造成不良影响,以司法部门提供的材料为准。

  4、学校教职工、学生参加“法*”等*组织及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以司法部门提供的材料为准。

  5、因学校的责任而出现教职工、学生*,或罢课及非法*、*事件。

  6、学校发生教职工、学生因交通事故、建筑物倒塌、火灾、溺水等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及以上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学校责任事故,发生食物中毒或饮用水污染导致死亡1人或发病30人以上的责任事故,以执法部门鉴定为准。

  八、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其中考核实际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为优秀,考核实际得分在80分至89分的为合格,考核实际得分在79分及以下的为不合格(79-70分的为重点管理单位,70分以下的予以“一票否决”)。

  考核结果将在全镇学校安全工作会议上进行通报,对考核优秀和合格的学校将作为县、镇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主要依据。

  九、本“办法”于20**年1月起施行。

  附:连镇镇中心校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责任制考评标准

  连镇镇中心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标准

  一、学校安全常规工作考核指标(70分)

  考核指标

  标准分

  考评方法

  自评得分

  考核得分

  备注

  (一)加强安全工作领导

  1、制订工作计划,无计划扣1分;

  2、成立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有分管领导和安全员,少一项扣1分;

  3、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安全专题会议,少一次扣0.5分;

  4、落实安全工作常规检查,不按要求少一次扣0.2分。

  3分查看台帐资料师生访谈

  (二)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1、学校各部门和岗位按要求都有明确安全职责,少一项扣0.1分;

  2、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少一项扣0.1分;

  3、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落实对教职工的奖惩,未建立制度扣0.5分,无奖惩明细单扣0.3分,学校无安全工作与教职工评优评先、职务晋升挂钩文件、制度扣1分。。

  4分查看台帐

  资料

  (三)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制订并不断完善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隐患排查、安全责任追究、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安全管理制度。有不少于2个符合学校实际的特色性安全制度。少一项制度扣0.2分。

  3分查看资料

  (四)建立完善应急预案

  1、制订和完善各种应急预案,无预案扣0.5分;每月至少组织师生开展一次演练,未演练扣1分,无相关的图片资料、文字材料等视作未演练;

  2、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通告,未建立预警机制扣0.5分,未发布预警通告一次扣0.2分。

  3分查看资料

  师生访谈

  (五)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

  1、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教育内容全面,每学年每项有4次以上相关教育活动的记录、图片资料,每项少一次扣0.5分;

  2、学校聘有法制副校长,积极开展“警校共建”活动,无法制副校长扣0.5分,每年二次大型安全法制教育活动,少一次扣0.5分,无图片及相关材料视为未举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有专门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记录本,无记录本扣0.5分,有记录本未记录或记录不全扣0.1-0.5分;

  4、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每学年有四次以上相关培训记录,每项少一次扣0.5分;

  5、每学期至少一次召开家长会、发放一份告家长书,督促监护人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未完成每项扣1分。

  4分查看资料

  师生访谈

  (六)安全事故报处制度

  1、建有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无制度扣1分;

  2、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不迟报、漏报、瞒报,及时上送书面材料,发生安全事件未及时向教育局报告的每次扣1分,故意瞒报每起扣3分;

  3、发生事故未及时进行妥善处理扣3分。

  3分查看事故处理记录

  (七)安全日常监管

  1、认真贯彻上级安全政策法规,未及时传达、贯彻扣3分,落实不到位扣1-3分;

  2、严格管理学生,严禁学生带管制刀具、明火等进入学校,严防学生打架斗殴等暴力事件的发生,严禁参加商业性庆典活动,无学生日常管理制度和措施扣2分,制度不齐酌情扣0.2-2分,无班主任、政教处等调解学生纠纷等记录扣1分,发现学生有管制刀具、明火等扣5分;

  3、重视校舍安全。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各类在建工程或未交付使用工程实行封闭式管理并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对闲置资产采取有效的安全监管措施。学校的教学器材、操场、通道、池塘、消防安全通道等有安全保障。一项未落实到位扣1分。

  4、学生交通安全有序。校门口有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缺少安全设施扣0.2分;学生接送车管理规范,学生上下学及上下车秩序良好,出现记录不全等管理不规范现象每起扣3分,秩序混乱扣0.5分;上放学时段有学校教师在校门口维持秩序,无人值勤每次扣0.1分;

  5、按规定做好人防、物防、技防和群防措施,不到位每项扣0.5分;

  6、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有具体的食堂、饮用水等管理制度与措施。无相关管理制度、措施的扣1分;

  7、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未建立扣1分;师生定期体检,学生健康档案管理规范,体质、心理等特异学生管理到位,有相应的记录。每学年未组织一次体检的扣1分,无特异学生管理措施扣0.5分;

  8、严格门卫值班制度,未按要求配备保安的扣1分,无门卫扣1分,无保卫室扣2分,无校外人员进校登记记录扣2分,无学生请假记录扣2分;学校值周值日制度、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执行到位,有未到位情况每次扣1分。

  9、落实校方责任险,鼓励和动员学生参加政府的学生保险,防范和化解校园安全风险。未参加校方责任险的扣1分。

  10、学校安全工作台帐资料完整、规范,混乱扣1分,未建立扣2分,未使用手册扣2分。

  30分

  查看资料记录,师生访谈

  (八)认真及时完成

  各项工作

  1、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认真、及时地完成教育局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按要求做好学校安全专项督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气象灾害防御等工作,有一项安全工作未完成本项不得分;

  2、及时上交各种材料,认真做好安全信息工作。各种材料迟交一次扣0.1分,未交扣1分。

  15分

  查记录

  (九)落实安全经费保障

  1、学校安全工作有一定的设施设备,安全工作经费有保证,无基本安全设施(如安保器械、安保服装、消防器材、

  电子监控等)扣3分,不够完善酌情扣3-0.5分,安全工作经费无保障扣1分。

  3分

  查台帐、访谈

  (十)加强校园周边

  综合治理

  1、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制度,未建立扣0.5分;

  2、学校周边

  50米内无商业摊点、流动商贩,

  200米以内无网吧、经营性娱乐场所,有以上现象之一的每项扣1分;

  3、对“法*”等*涉嫌人员有帮教和控管措施,未建立相关制度和落实措施扣1分。

  2分

  查看资料

  师生访谈

  奖惩

  增减

  分项目

  加分:

  1、结合本校实际创造性开展有特色性安全工作,经验做法得到省、市、县级部门表彰、交流或介绍推广的,每次分别加5、3、1分;

  2、承办县级以上安全工作现场会,每次分别加5、4、3分;

  3、接受市级政府以上安全督查的,每次分别加2分。

  4、安全工作经验被区级机关简报或媒体刊用,简报、报刊字数在500字以上专题经验、国家级每篇加5分,省级加3分,市级2分,县级1分;短讯、图片,国家级每篇加3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分,县级加0.2分。

  5、被综治部门表彰为“平安创建先进集体”、“综治工作先进集体”或被安全生产委员会表彰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省级10分,市级加5分,县级加2分。

  6、评为A、B级食堂的分别加2、1分。

  以上各项内容被同时表彰、报道以最高级加分计。

  减分:

  1、教育局向学校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中每一项内容视情节严重扣1-3分。

  2、安全工作被省、市、县部门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经确认学校应负责任的每次分别扣5、4、2分。

  3、未按要求参加各种会议、活动的,每次扣0.2分。

  出现其他有加减分的工作酌情加减分。

  由学校及相关部门提供书面材料为准

  合计得分

  二、学校重大非责任事故控制指标(30分)

  考核指标

  标准分

  考评方法

  自评分

  考核分

  备注

  非责任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1、校园内外不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5分

  以相关资料为准

  2、校内无非法出版物及黄、赌、毒事件;5分

  3、校内不发生重大火灾、爆炸、偷盗及其他严重刑事案件;5分

  4、无教职工对学生行为、语言或其它伤害在社会上造成影响的事件;5分

  5、校内无食物中毒事件、大面积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等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5分

  6、学校不发生其他重大非责任安全事故;5分

  合计得分

  三、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指标

  考核指标

  考核方法

  自评情况

  考评情况

  备注

  1、一年内发生外来人员进入学校,伤害师生或劫持学生案件

  发生该项中任何一项的事件,学校当年安全工作考核不合格。

  2、一年内发生教职工、学生违法犯罪受到处罚事件

  3、一年内发生学校师生参加“法*”等*组织。

  4、一年内学校发生师生*、罢课及非法*、*事件;

  5、一年内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责任事故事件。

  说明:1、一、二项合计得分为总得分,总得分为标准分与奖励分的和减去扣分;

  2、未出现一票否决的情况和一、二项合计得分在90分以上的学校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79分以下为不合格。

篇5: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教师队伍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年修订)》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违规行为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违反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在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活动中传播宗教思想,诱导学生参加宗教活动的;或者邀请、允许有关人员在校园内从事传教活动的;

  (三)组织或者参与非法组织活动和社会组织非法活动的;

  (四)接受境外资助从事损坏国家利益或者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七)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八)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九)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十)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十一)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十二)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十三)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十四)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十五)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第三章违规处分及权限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党员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的,除给予行政处分外,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第四条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第五条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

  第六条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用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第四章处理程序

  第七条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处分,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合理适当、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八条中小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本细则所列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第九条中小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教师要求听证的,学校和主管教育部门应当组织听证,进行复核。

  第十条学校和主管教育部门按照权限作出处理决定,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学校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期限及救济途径等内容,处理决定及调查核实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第十一条教师不服处分决定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的上一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二条教师受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未再发生违规行为且有悔改表现的,处分期满或有经批准可以提前解除处分情形,由作出处分决定的学校或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根据有关程序解除处分。

  第五章处理结果使用

  第十三条教师有本细则所列违规行为受到处分的,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第十四条教师有本细则所列违规行为受到处分的,处分期间内不得参加教师职务(职称)评审、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评选(评审)。已经被评为特级教师、名师、学科带头人的,由授予的主管教育部门或学校予以撤销。

  第十五条教师受警告和记过处分期间,不得聘用高于现聘等级岗位;受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处分期间,不得聘用高于现聘等级岗位,也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受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处分期间不得重新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六条教师因违规受到主管教育部门记过以上处分的,按责任追究制要求,追究所属学校校长责任,并取消该校及其主要负责人当年或次年评先评优资格。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教师包括全省公办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各级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也包括民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

  第十八条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大对本实施细则执行、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和督导。中小学校对发生的违反师德行为未及时组织调查、提出处理建议,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按管理权限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责任,并通报批评。学校及主管教育部门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者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上一级教育部门应当建议当地党委、政府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第十九条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20**年第18号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实施细则自20**年12月9日发布,自20**年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