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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商品盘点差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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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商品盘点差异管理制度

  库存商品盘点差异管理制度

  摘自《永财通字【20**】第03050》

  为了保证公司商品的安全性,及时挽回由于商品盘点差异所造成的损失,规范商品盘点中的差异处理流程,及时解决盘点差异问题,特制订本制度。

  一、差异处理流程

  盘点出现差异

  门店仓库主管落实责任人

  总仓仓储主管整理《盘点差异汇总表》提出处理意见

  门店经理提出方案及处罚意见

  NY

  门店财务主管整理《盘点差异汇总表》

  NNY

  分公司物流部经理审核,并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分公司财务经理审核

  监察审计委员会备案

  分公司总经理审核

www.glwk8.om(管理文库吧)

  N

  财务管理中心备案

  报物流管理中心备案分析

  分公司商品监控员根据《盘点差异汇总表》挂待处理财产损益并调整库存

  责任人

  全额赔偿

  无法追

  究责任分公司管理团队承担处罚人

  责任人赔款

  分公司人事行政部向责任人催收赔款(罚金)

  分公司财务部收到赔款(罚金)后进行账务处理

二、相关人员责任

  1、仓管人员:

  仓管是必须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商品负责,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商品盘点差异都有责任,对因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负责所有出入库商品单据的保管、传递工作,每天核对ERP系统库存与实物库存,保证账实相符。

  2、门店仓库主管:

  门店仓库主管作为门店库房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属门店仓库内所有商品负责,组织每月的盘点工作正常进行并监督盘点工作按照公司商品盘点制度的要求进行盘点,如实汇报门店商品盘点差异,落实责任人,提出赔款或处罚建议,并在结束盘点工作的两天内上报门店经理。

  3、总仓仓储主管:

  总仓仓储主管作为总仓存放商品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属总仓所有商品负责,组织每月的盘点工作正常进行并监督盘点工作按照公司商品盘点制度的要求进行盘点,如实汇报总仓商品盘点差异,落实责任人,提出赔款或处罚建议,并在结束盘点工作的三天内把《盘点差异汇总表》(见附表1)上报分公司物流部经理。

  4、门店经理

  门店经理作为门店存放商品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属门店所有商品负责,组织每月的盘点工作正常进行并监督盘点工作按照公司商品盘点制度的要求进行盘点,如实汇报门店商品盘点差异,落实责任人,提出赔款或处罚建议,并在结束盘点工作的两天内交门店财务主管汇总整理《盘点差异汇总表》。

  5、门店财务主管:

  门店财务主管根据门店仓库主管和门店经理的意见,汇总整理本月《盘点差异汇总表》,必须根据系统数据与实盘数据相核对,确保差异数据的准确性,盘点结束两天内把《盘点差异汇总表》交给门店经理审核,每月监督盘点工作是否正常开展,及时向分公司财务部汇报门店商品管理的情况,盘点结束三天内把《盘点差异汇总表》交给分公司物流部经理。

  6、分公司物流经理:

  对分公司所有商品负责,对因管理保管不善而造成的丢失、毁坏以及遭窃等造成损失的负管理责任(门店样机除外);对因验收、发货过程中失误而造成损失的,物流经理负管理责任;负责对门店(总仓)《商品盘点差异汇总表》提供处理意见及时进行批复;向总经理提供分公司商品盘点差异的赔偿方案:商品ID、型号、责任人、赔偿金额、赔偿方法、时间限制等,每月盘点结束四天内把《盘点差异汇总表》及审批意见提交分公司总经理,并在下月5号前把《盘点差异汇总表》交总部物流管理中心。

  7、分公司财务经理

  对分公司所有商品实施监控,确保公司每月盘点的商品数据准确、真实,根据物流部提供《盘点差异汇总表》进行汇总分析,根据分公司总经理审核后《盘点差异汇总表》挂待处理财产损益,每月盘点后结合盘点日系统库存总额与财务库存商品总额进行分析,并及时调整;上月的待处理财产损益必须在当月盘点前处理完毕。督促商品监控员在每月6日前向财务管理中心通报上月商品盘点差异处理及落实情况;对于不及时汇报盘点结果或盘点差异数据不准确给公司造成损失,由财务经理承担这部分损失。

  8、分公司总经理:

  分公司总经理作为分公司管理的责任人,对分公司物流部提交的商品盘点差异处理方案进行审批,解决分公司物流部在商品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9、财务部商品监控员:

  商品监控员负责对分公司所有门店及总仓的商品监控,每月30或31日监督门店及总仓是否按照正常流程进行盘点,向物流部经理催收《盘点差异汇总表》,监督责任人及时上交盘点赔款;每月6号前向财务管理中心交上月分公司的《盘点差异汇总表》,必须在汇总表上注明:商品ID、商品型号、账面数量、金额、实盘数量及金额、差异数量及金额、责任人、门店经理、差异原因、解决办法。每月在财务账上查询相关责任人是否上交个人赔款,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没有上交个人赔款人员的名单;经常到门店检查仓管的手工明细账是否与实物相符。

  10、分公司人事行政经理

  根据分公司物流部上报的商品盘点差异汇总表和总经理批准的处理意见,在三天内通知责任人交纳盘点赔款,过期不交纳盘点赔款在当月奖金中扣除盘点赔款,直到扣除所有盘点赔款为止。

  11、监察审计委员会

  全面了解公司资产的盈亏状况,负责向主管总裁汇报商品盈亏工作,负责监督各分公司盘点差异赔偿执行情况,以及督促财务管理中心进行财务帐面调整。

三.盘点结果确认

  1、盘点结果反映出的差异情况都需要由相关人员进行确认,其中门店盘点结果应由包括财务台帐、仓库保管员、仓库主管、门店经理和督查员的再次验证,核实差异后签字确认;物流配送中心盘点结果应由包括仓管理员、仓库主管、仓库科长、物流主任、财务台帐和督查员的再次验证,核实差异后签字确认。

  2、对因疏忽导致错误盘点结果的,将盘点纸片上数据腾写至盘点表格内的信息项不得修改,若需修改必须经以上所指的所有盘点人签字确认,方能生效,否则将追究其相关人员责任;但可以在备注栏内注明说明具体原因,以体现盘点工作的严肃性,加强盘点工作的责任感。

  3、相关盘点人员对《盘点差异表》所反映出的盘盈、盘亏结果数据负责,对认定的盘盈、盘亏做出签字确认。

  4、帐外商品,必须在盘点前上报财务入帐,并由财务台帐单独列表存档;未单独列表存档的商品均作为盘盈处理,进入仓库库存帐,如果需领出必须由当事人报柜组长、门店经理、营销部经理、分公司总经理,经层层审批后,由财务调整数据后当事人凭单方可至仓库办理出库手续及领货,样机至仓库办理手续后至柜组领货;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四、商品盘点差异处理方法

  1、发生盘盈、盘亏情况后,首先由台帐(或系统操作员)协助仓库保管员查明原因,有单据未入或单据未销的必须事前注明,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各差异情况处理办法如下:

  1)如果是串型号商品,需要查明串型号商品的单价,对发现盘缺商品单价大于盘溢商品单价时,属于仓库发错货的由该仓库落实责任人按差价进行补偿;否则经批准后可要求台帐进行调整或由业务部门通知供应商更换型号。

  2)属于确系仓库丢失原因所致,能够分清直接责任人的,由责任人赔偿;不能分清责任人的,需办理核销报批手续。

  3)属于因意外事故、天灾人祸、被盗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应向保险公司索赔;

  4)其他因管理不善、制度执行不到位而造成的丢失和毁坏,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并追究分公司管理团队的管理责任。

  3、分公司总经理、财务部经理、物流部经理必须对差异处理情况作出追踪和落实,并在每月25日前将《盘点差异处理反馈表》(见附表2)报总部物流管理中心备案,由物流管理中心报监察审计委员会备案检查。差异处理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一个月以上未解决的差异导致公司财产损失,分公司管理团队负责全额赔偿。

五、商品盘点差异奖惩条例

  为了保证公司盘点工作的规范,确保盘点工作的严肃性,特对盘点差异的违规行为制定如下处罚规定:

  1、仓管保管不严造成商品盘点差异:商品盘亏、白条出库由仓管全额赔偿;商品串号由仓管补足差价后,并对每条串号差异处罚10元;商品盘盈会造成实物与系统数据混乱,每条处罚10元。

  2、财务部商品监控员在每月5号前向财务管理中心上报《盘点差异汇总表》,延迟一天处罚50元,监控不严导致商品出现重大差异,分公司财务部商品监控员负有管理责任,按照损失商品总额5%进行赔偿,每月没有及时清理待处理财产损益并督促分公司各相关责任人处理盘点亏损的遗留问题处罚200元。

  3、分公司物流部经理对公司所有商品负有管理责任,对每月盘点差异没有及时处理,导致公司财产损失,按照不低于损失商品总额的10%进行赔偿,每月盘点结束四天内把《盘点差异汇总表》提交分公司总经理延误一天处罚50元,每月5号前没有把《盘点差异汇总表》提交物流管理中心延误一天处罚50元。

  4、分公司总经理对分公司所有商品负有管理责任,出现商品重大差异后没有及时处理导致公司财产损失,按照不低于损失商品总额的10%进行赔偿,如果本月出现的差异在下月没有及时处理从而造成的公司损失由分公司管理团队共同承担。

  5、分公司行政部经理每月根据财务部上交的《盘点差异汇总表》上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罚,并督促责任人上交个人赔款,每月底没有对上月的盘点差异责任人进行处理,对人事行政部经理罚款200元。

  6、仓管在本年商品保管中没有出现任何差异,由分公司总经理、物流经理、财务经理向物流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提交奖励建议,由总裁批准后进行表彰,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总公司每年12月底评选商品管理先进员工奖10名,给予500元/人的奖励。

  六、物流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工作。

附表1:**家用电器公司盘点差异汇总表

  门店/总仓:

  盘点日期:

  商品ID

  商品型号

  帐面数量

  含税单价

  实盘数量

  差异数量

  差异金额

  责任人

  差异原因

  处理意见

  合计

  仓管:

  仓库主管:

  财务主管:

  门店经理:

  物流经理:

  财务经理:

  总经理:

附表2:**家电公司盘点差异处理反馈表

  门店/总仓:

  日期:

  商品ID

  商品型号

  含税单价

  差异数量

  差异金额

  差异原因

  门店经理处理意见

  物流经理处理意见

  总经理处理意见

  执行结果

  合计

  仓管:

  仓库主管:

  财务主管:

  门店经理:

  物流经理:

  财务经理:

  总经理:

  制表人:

篇2:宾馆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防火管理制度

  第1条

  宾馆(含院内)动用明火必须执行下述规定:

  1.在宾馆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消防主管必须到现场检查,一切防火措施齐全后填写审批单,明确时间、地点、原因、方式、责任人、防护人和防护措施,经经理批准后方可动用。

  2.明火作业现场必须保证有两人以上,其中一人负责监护,严禁一人进行明火作业。

  3.作业完成离开现场时,作业人和监护人要认真检查,确认火种完全熄灭不能复燃后方可离开。

  4.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动火证上的各项规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负责人要经常检查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处罚作业人。

  5.工程量较大需要签订合同时合同中应有动用明火的有关规定和责任。

  6.烤全羊、篝火晚会等动用明火作业要明确负责人,做好防范措施,备好灭火器。事后要检查现场,确认火种熄灭方可离开。风大难以控制时,严禁举办篝火晚会,并向客人说明原因并表示歉意。

  第2条

  电器设备防火管理规定:

  1.除厨房外,宾馆内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电热器具(电炉、电熨斗、电褥、电饭锅等),特殊情况须经消防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新设备增设、更换必须安全主管检查后方可使用。

  3.电器设备的的电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电保护器上,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维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5.禁止在任何灯头上使用纸、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灯罩,客房使用的热水器必须带温控装置。

  6.配电柜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持清洁干燥、状态良好。

  第3条

  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袋内,以防着火。

  2.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关部门检修,并报安全主管。

  3.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客人,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4.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减少起火隐患。

  5.要经常检查和提醒客人使用完浴霸后及时断电。

  6.服务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注意楼层有无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转、勤看、勤查、勤闻、勤说),尤其对饮酒过量的客人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吸烟、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火灾。

  第4条

  餐厅防火制度:

  1.在各种宴会、酒会和正常餐饮服务中,要注意宾客吸烟防火。未熄灭的烟头、烟灰、火柴棒掉在烟缸外,在撒收台布时必须拿到后台,将赃物抖净,以免因卷入各种火种而引起火情。在清扫垃圾时,要将烟缸里的烟灰用水浸湿后,再倒进垃圾筒内。

  2.餐厅的出入门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畅通。所有门钥匙要有专人管理,以备一旦有事时使用。

  3.领班要对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检查,如发现短路、打火、跑电、漏电、超负荷等应及时报告部门经理。

  第5条

  厨房防火制度:

  1.厨房在使用各种炉灶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并要有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主管。

  2.厨房内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厨房增设电器,要经过安全主管同意并备案。

  3.厨房在作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时,不得离人,油锅、烤箱温度不要过高,油锅放油不宜过满,严防溢锅着火,引起火灾。

  4.厨房的各种燃气炉灶,在点燃煤气时,要使用点火棒并设专人看管,以防熄灭。在煤气工作期间,严禁离开岗位。若发生煤气失火,应先关气后灭火。

  5.经常清理通风、排烟道,做到人走关闭电源、气源,熄灭明火。烟道油物要三个月清除一次。

  第6条

  库房防火制度:

  1.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

  2.仓库照明应使用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

  3.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物品应按“五距”要求码放(顶距:货垛距顶50厘米。灯距:货物距灯50厘米。墙距:货垛距墙50厘米至80厘米。柱距:垛与柱子10至20厘米。垛距:垛与垛之间100厘米,主要通道其间距不应小于1.5米)。

  4.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的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品。

  5.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层。

  6.每天下班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做到人走灯灭,锁门。

  第7条

  宾馆员工吸烟必须遵守宾馆有关规定。宾馆内所有公共场所应设置专供宾客使用的烟灰缸,发现有丢落在地上的烟头和火柴棒要及时清理,以免留下火种。

  第8条

  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宾馆,放烟花爆竹应经过消防主管同意,同时要在院内燃放并有专人负责。

  第9条

  宾馆所有员工必须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客人的财产安全。

  第五章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管理

  第10条

  宾馆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必须实行统一管理,由消防安全主管负责制定办法,组织实施。

  第11条

  消防器材应设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准随意搬动或乱堆乱放,消防设施器材周围,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洁,不准堆放任何物品,确保通道的畅通。

  第12条

  各部门对辖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要爱护,保持清洁,除发生火灾外,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

  第13条

  消防设施的操作使用方法除消防主管和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掌握外,每班至少还要有两名人员熟炼掌握,保证一旦发生火情时能迅速正确操作使用。

  第14条

  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规定:

  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维护检测由消防安全主管具体。

  2.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井、加压泵、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

  (手动和自动分别检查),消火栓每季试放一次。

  3.烟感及温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4.灭火器到达使用期限时,由消防主管负责联系更换。

  消防宣传与培训

  第15条

  消防宣传与培训工作由消防主管负责。要制定计划,组织落实。

  第16条

  宣传与培训的主要规定如下:

  1.每月组织一次集中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有关知识。

  2.充分利用墙报、图片等媒体,推广普及各种消防知识。

  3.各岗位新员工,上岗前要按工种进行消防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4.各部门都要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种消防学习和演练活动。

  应急预案

  第16条

  消防领导小组是宾馆火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火灾应急方案一般应包括报警与接警、成立救灾指挥部、通报、组织灭火、疏散与救护、安全警戒等内容。

  第17条

  当消防报警系统发出警报信号后,值班人员应立即查清报警地点、位置,如确认起火,要立即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口齿要清晰,详细说明起火地点、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火势情况以及自己的姓名、服务部门、工号、电话号码等。同时立即报告宾馆经理。

  第18条

  火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立即投入救火指挥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火势情况组织人员疏散。

  2.掌握火势发展情况及时调集力量,布置救人,疏散物资和灭火、排烟等任务。

  3.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火场总指挥报告情况、服从统一指挥。

  第19条

  疏散和救护:

  1.疏散就是按事先规定的道路,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要使疏散有条不紊地进行,就必须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队员。

  2.楼层服务员和义务消防队员在带领客人疏散时,必须逐房清理,不让一人遗漏。

  3.在餐厅等人员较多场所,管理人员应分工负责,按照不同出口,尽快将宾客疏散到安全区域。

  4.疏散中,前台经理(或管理人员)应携带好电脑提供的当天客人情况,认真清点客人人数并年看护安慰好客人。

  5.员工集结后要清点人数,财务部门携带现金和贵重物品转移到指定地点。

  6.在疏散的同时,一些与消防有关的重要部门则必须坚守岗位/照常运转。

  7.宾馆的每一名员工,必须掌握科学的疏散次序。要先疏散着火房间,后疏散着火房间相邻房间;要先疏散着火层以上层面,后疏散着火层以下层面;要护送行动不便人员疏散。

  第20条

  在消防队未到现场前,火灾应急预案领导组要根据火情组织灭火或灭火有关工作:

  1.根据火势情况指挥切断电源、可燃气源。

  2.派出人员关闭着火层防火分区的防火门,阻止火势蔓延。

  3.疏散、抢救伤员,指挥参战人员实施灭火。

  4.组织侦察火情,掌握火势发展情况。

  5.及时汇报火情。

  第21条

  一旦发生火情,宾馆要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安全警戒工作,主要任务是:

  1.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宾馆。

  2.指导疏散人员离开大楼。

  3.看管好疏散物品。

  第22条

  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使之成为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实施、配合默契的消防程式。演练工作由消防主管制定计划,报公司安全生产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附则

  第23条

  本办法所有规定均纳入各级管理人员检查范畴并进行严格考核。

  第24条

  本办法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批准后实施。

篇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评审和修订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3职责

  3.1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由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组织公司技术人员、工会人员、操作人员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定期评审。

  3.2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报审稿经总经理审批后,发布实施。

  4控制程序

  4.1评审和修订的时机和频次

  4.1.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在官方媒体公布或通过文件精神下达。

  4.1.2安全生产行政管理部门发放安全管理相关文件、通知时。

  4.1.3公司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新方法的投入使用时,各相关部门编制相应的生产工艺和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4.1.4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由安全环保科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确保管理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4.1.5当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或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安全环保办公室应组织先骨干部门及时对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4.1.6公司安全环保办公室每年组织相关人员、相关部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适用性评审和修订工作。

  4.2评审和修订

  4.2.1制度评审和修订的原则;

  a.制度评审的区域包括:目的、适用范围、术语、责任、控制要点及方法、相关支持文件、相关记录。

  b.注意把公司制度评审与部门制度评审相结合,将公司制度和部门制度评审结合起来,做到“审点带面”,从面推动公司制度的健全有效和经营管理手段的科学性。

  c.注意制度评审意见的建设性,不仅要找出制度制定、执行中的漏洞,更关键的是要提出客观/科学的建设性意见,要体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d.注意制度评审的科学性。评审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评审,完善制度。

  4.2.2评审组根据评审结果对公司相关制度出具修订草案,提交公司领导审批。注明生效日期。

  4.2.3公司领导审批后,评审组将相关制度制定成册,必下发各单位。

篇4:电缆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分发号

  山东无棣海丰电缆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编写:维修科

  会审:维修科

  批准:总经理

  版次:

  A-20**持有者:

  20**年月日发布

  20**年月日实施

  山东无棣海丰电缆有限公司司

  1总则

  1.1目的

  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

  1.2职责

  1.2.1公司最高管理者或总经理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由总经理主持、公司领导及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成员参加的工作会议批准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2.2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实施年度安全生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2.3安全环保部、生产科按总经理、管理者代表的具体要求负责组织车间、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展开分解与对策实施细则的制定。

  1.3规定内容

  1.3.1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分解与对策实施细则的制定程序

  a)根据公司安全生产总体目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安全管理流程再造要求、年度生产经营的指标,车间、部室提出各自的年、月度安全生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b)维修科负责汇总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内容,由安委会、公司领导对建立的安全目标进行审查,审查其全面性和合理性,经审查合格后形成公司年、月度安全生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c)公司将形成的年、月度安全生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分解到车间、部室。

  d)车间、部室将各自的安全生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进一步分解到工段/班组、员工。

  e)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主要通过《-季度目标考核表》来反应。

  1.4安全目标的调整

  1.4.1年度安全生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调整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由各车间、部门在管理评审会议上书面提出并须说明原因,经主管批准后交维修科备案报总经理审批,

  并作为检查和考核的依据。

  1.4.2除特殊原因外,原则上本年度中不得对本年度安全生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进行调整。

  1.5安全目标制定流程工作程序

  1.5.1公司突破以事故伤亡为唯一的安全指标,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各个方面建立全面先进的安全目标体系。

  1.5.2对整体目标,特别是所管理部门的目标提出具体意见。

  1.5.3对各自职责范围内安全目标提出书面意见。

  1.5.4根据讨论结果及相关部门书面意见对初步方案进行修订。

  1.5.5对建立的安全指标进行审查,审查其全面性和合理性。

  1.5.6根据安委会的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形成全公司的安全目标体系。

  1.5.7将全公司的安全目标分解到各车间、部门。

  1.5.8根据分解到本部门的指标,结合本部门实际工作情况,建立本部门的安全目标体系。

  1.5.9将安全目标进一步分解到工段/班组、员工。

  1.5.10维修科汇总、审查安全目标值。

  1.5.11经过层层汇总,形成全公司安全目标值。

  2公司分级管理安全生产目标

  2.1总经理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内容

  2.1.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目标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地区及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学习领会各种安全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及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出相应的具体措施,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反馈情况和上报安全生产信息。

  2、建立健全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及每个岗位。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依据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制定、落实本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措施。严格贯彻、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各级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

  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会议纪要。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适时组织各类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帐,做到措施、资金、人员、时间、预案“五落实”。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报告和监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职业病防治台帐,开展职业病普查登记和申报工作,职业危害检查率100%。认真完成股份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工作,及时反馈和上报安全生产信息。

  5、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或修订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预案内容,掌握现场处置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人员,建立健全必要的应急救援体系。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及时修改完善预案。改善基础安全设施,提高预防特、重大事故的能力。

  6、制定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

  7、严格执行、落实股份公司和公司对外包业务安全生产要求,将外包工序纳入安全生产管理范畴,同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同步要求、同步制定计划;同步检查、考核。杜绝“以包代管,一包了之”。

  8、按照规定报告、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应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上报事故,做到不瞒报、迟报、漏报。对发生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必须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妥善处理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并按规定要求如实及时向公司报告。

  9、全面持续的推进安全管理流程再造工作。

  10、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书。

  2.1.2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从业人员因工死亡事故0起

  2、从业人员因工重伤事故0起

  3、重大危险化学物品事故0起

  4、重大火灾事故0起

  5、重大交通肇事0起

  6、重大锅炉、压力容器事故0起

  7、重大设备事故0起

  8、从业人员年/千人负伤率≤2‰

  9、外包及外来作业人员在本部门区域重伤及以上事故0起

  2.2安全经理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内容

  2.2.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目标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地区及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学习领会各种安全会议精神、积极督促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及安全生产工作。

  2、督促建立健全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及每个岗位。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督促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依据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制定、落实本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措施。严格贯彻、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建立健全公司各级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

  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适时组织各类专项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报告和监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认真完成股份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工作,及时反馈和上报安全生产信息。

  5、督促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人员,建立健全必要的应急救援体系。督促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及时修改完善预案。改善基础安全设施,提高预防特、重大事故的能力。

  6、督促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7、严格执行、落实股份公司和公司对外包业务安全生产要求,将外包工序纳入安全生产管理范畴,同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同步要求、同步制定计划;同步检查、考核。杜绝“以包代管,一包了之”。

  8、按照规定报告、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应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上报事故,做到不瞒报、迟报、漏报。对发生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必须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妥善处理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并按规定要求如实及时向公司报告。

  9、全面持续的推进安全管理流程再造工作。

  10、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书。

  2.2.2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从业人员因工死亡事故0起

  2、从业人员因工重伤事故0起

  3、重大危险化学物品事故0起

  4、重大火灾事故0起

  5、重大交通肇事0起

  6、重大锅炉、压力容器事故0起

  7、重大设备事故0起

  8、从业人员年/千人负伤率≤2‰

  9、外包及外来作业人员在本部门区域重伤及以上事故0起

  2.3财务科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内容

  2.3.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目标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地区及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学习领会各种安全会议精神、积极督促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及安全生产工作。

  2、督促建立健全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及每个岗位。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督促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依据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制定、落实本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措施。严格贯彻、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建立健全公司各级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

  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适时组织各类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认真完成股份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工作,及时反馈和上报安全生产信息。

  5、督促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人员,建立健全必要的应急救援体系。督促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及时修改完善预案。改善基础安全设施,提高预防特、重大事故的能力。

  6、督促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7、严格执行、落实股份公司和公司对外包业务安全生产要求,将外包工序纳入安全生产管理范畴,同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同步要求、同步制定计划;同步检查、考核。杜绝“以包代管,一包了之”。

  8、按照规定报告、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应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上报事故,做到不瞒报、迟报、漏报。对发生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必须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妥善处理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并按规定要求如实及时向公司报告。

  9、全面持续的推进安全管理流程再造工作。

  10、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书。

  2.3.2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从业人员因工死亡事故0起

  2、从业人员因工重伤事故0起

  3、重大危险化学物品事故0起

  4、重大火灾事故0起

  5、重大交通肇事0起

  6、重大锅炉、压力容器事故0起

  7、从业人员年/千人负伤率0起

  2.4行政人事经理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内容

  2.4.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目标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地区及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学习领会各种安全会议精神、积极督促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及安全生产工作。

  2、督促建立健全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及每个岗位。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督促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依据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制定、落实本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措施。严格贯彻、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建立健全公司各级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

  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适时组织各类专项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报告和监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认真完成股份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工作,及时反馈和上报安全生产信息。

  5、督促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人员,建立健全必要的应急救援体系。督促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及时修改完善预案。改善基础安全设施,提高预防特、重大事故的能力。

  6、督促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7、严格执行、落实股份公司和公司对外包业务安全生产要求,将外包工序纳入安全生产管理范畴,同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同步要求、同步制定计划;同步检查、考核。杜绝“以包代管,一包了之”。

  8、按照规定报告、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应事故应急预

  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上报事故,做到不瞒报、迟报、漏报。对发生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必须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妥善处理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并按规定要求如实及时向公司报告。

  9、全面持续的推进安全管理流程再造工作。

  10、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书。

  2.4.2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从业人员因工死亡事故0起

  2、从业人员因工重伤事故0起

  3、重大危险化学物品事故0起

  4、重大火灾事故0起

  5、重大交通肇事0起

  6、重大锅炉、压力容器事故0起

  7、重大设备事故0起

  8、从业人员年/千人负伤率≤2‰

  9、外包及外来作业人员在本部门区域重伤及以上事故0起

  2.5维修科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内容

  2.5.1维修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目标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地区及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学习领会各种安全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及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出相应的具体措施,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反馈情况和上报安全生产信息。

  2、建立健全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及每个岗位。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依据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制定、落实本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措施。严格贯彻、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各级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

  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会议纪要。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适时组织各类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帐,做到措施、资金、人员、时间、预案“五落实”。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报告和监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职业病防治台帐,开展职业病普查登记和申报工作,职业危害检查率100%。认真完成股份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工作,及时反馈和上报安全生产信息。

  5、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或修订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预案内容,掌握现场处置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人员,建立健全必要的应急救援体系。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及时修改完善预案。改善基础安全设施,提高预防特、重大事故的能力。

  6、制定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

  7、严格执行、落实股份公司和公司对外包业务安全生产要求,将外包工序纳入安全生产管理范畴,同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同步要求、同步制定计划;同步检查、考核。杜绝“以包代管,一包了之”。

  8、按照规定报告、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应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上报事故,做到不瞒报、迟报、漏报。对发生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必须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妥善处理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并按规定要求如实及时向公司报告。

  9、全面持续的推进安全管理流程再造工作。

  10、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书。

  2.5.2安全环保部安全控制指标

  1、从业人员因工死亡事故0起

  2、从业人员因工重伤事故0起

  3、重大危险化学物品事故0起

  4、重大火灾事故0起

  5、重大交通肇事0起

  6、重大锅炉、压力容器事故0起

  7、从业人员年/千人负伤率0起

  8、外包及外来作业人员在本部门区域重伤及以上事故0起

  2.6生产科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内容

  2.6.1生产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目标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地区及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学习领会各种安全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及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出相应的具体措施,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反馈情况和上报安全生产信息。

  2、建立健全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及每个岗位。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依据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制定、落实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措施。严格贯彻、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各级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

  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会议纪要。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适时组织各类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帐,做到措施、资金、人员、时间、预案“五落实”。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报告和监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职业病防治台帐,配合开展职业病普查登记和申报工作,职业危害检查参加率100%。认真完成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工作,及时反馈和上报安全生产信息。

  5、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或修订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预案内容,掌握现场处置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人员,建立健全必要的应急救援体系。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及时修改完善预案。改善基础安全设施,提高预防特、重大事故的能力。

  6、根据公司总体培训计划并落实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

  7、严格执行、落实公司对外包业务安全生产要求,将外包工序纳入安全生产管理范畴,同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同步要求、同步制定计划;同步检查、考核。

  8、按照规定报告、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应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上报事故,做到不瞒报、迟报、漏报。对发生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必须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妥善处理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并按规定要求如实及时向公司报告。

  9、全面持续的推进安全管理流程再造工作。

  10、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书。

  2.6.2生产科安全控制指标

  1、从业人员因工死亡事故0起

  2、从业人员因工重伤事故0起

  3、重大危险化学物品事故0起

  4、重大火灾事故0起

  5、重大交通肇事0起

  6、重大锅炉、压力容器事故0起

  7、重大设备事故0起

  8、从业人员年/千人负伤率0起

  9、外包及外来作业人员在本部门区域重伤及以上事故0起

  2.7销售科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内容

  2.7.1销售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目标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地区及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学习领会各种安全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及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出相应的

  具体措施,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反馈情况和上报安全生产信息。

  2、建立健全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及每个岗位。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依据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制定、落实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措施。严格贯彻、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各级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

  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会议纪要。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适时组织各类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帐,做到措施、资金、人员、时间、预案“五落实”。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报告和监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职业病防治台帐,配合开展职业病普查登记和申报工作,职业危害检查参加率100%。认真完成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工作,及时反馈和上报安全生产信息。

  5、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或修订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预案内容,掌握现场处置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人员,建立健全必要的应急救援体系。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及时修改完善预案。改善基础安全设施,提高预防特、重大事故的能力。

  6、根据公司总体培训计划并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

  7、严格执行、落实公司对外包业务安全生产要求,将外包工序纳入安全生产管理范畴,同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同步要求、同步制定计划;同步检查、考核。

  8、按照规定报告、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应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上报事故,做到不瞒报、迟报、漏报。对发生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必须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妥善处理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并按规定要求如实及时向公司报告。

  9、全面持续的推进安全管理流程再造工作。

  10、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书。

  2.7.2销售科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1、从业人员因工死亡事故0起

  2、从业人员因工重伤事故0起

  3、重大危险化学物品事故0起

  4、重大火灾事故0起

  5、重大交通肇事0起

  6、重大锅炉、压力容器事故0起

  7、从业人员年/千人负伤率0起

  8、外包及外来作业人员在本部门区域重伤及以上事故0起

  2.8采购科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内容

  2.8.1采购科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目标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地区及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学习领

  会各种安全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及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出相应的具体措施,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反馈情况和上报安全生产信息。

  2、建立健全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及每个岗位。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依据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制定、落实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措施。严格贯彻、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各级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

  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会议纪要。每月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适时组织各类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帐,做到措施、资金、人员、时间、预案“五落实”。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报告和监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职业病防治台帐,配合开展职业病普查登记和申报工作,职业危害检查参加率100%。认真完成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工作,及时反馈和上报安全生产信息。

  5、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或修订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预案内容,掌握现场处置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人员,建立健全必要的应急救援体系。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及时修改完善预案。改善基础安全设施,提高预防特、重大事故的能力。

  6、根据公司总体培训计划落实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

  7、严格执行、落实公司对外包业务安全生产要求,将外包工序纳入安全生产管理范畴,同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同步要求、同步制定计划;同步检查、考核。

  8、按照规定报告、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应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上报事故,做到不瞒报、迟报、漏报。对发生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必须认真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妥善处理好事故的善后工作,并按规定要求如实及时向公司报告。

  9、全面持续的推进安全管理流程再造工作。

  10、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书。

  2.8.2生产安全控制指标

  1、从业人员因工死亡事故0起

  2、从业人员因工重伤事故0起

  3、重大危险化学物品事故0起

  4、重大火灾事故0起

  5、重大交通肇事0起

  6、重大锅炉、压力容器事故0起

  7、重大设备事故0起

  8、从业人员年/千人负伤率≤2‰

  9、外包及外来作业人员在本部门区域重伤及以上事故0起

  3引用文件

  3.1《山东无棣海丰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文件

  3.2《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文件

  3.3《绩效考核办法》文件

  3.4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文件

  3.5《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文件

  文件评审记录

  评审时间

  参加人员

  评审内容:

  1、文件内容符合标准、规范的规定

  2、文件格式符合程序文件的规定

  3、文件适宜,可操作

  4、文件名称:《山东无棣海丰电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5、文件发放范围

  1)存档1份纸张版

  2)各部门1份纸张版

  记录人:

  日期:*年*月*日

篇5: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安全检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检维修作业,保证作业过程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有关检维修工作的安全管理措施。

  本制度适用于各检维修科室及相关职能科室。

  3检维修时各职能科室的安全职责

  3.1公司安全科职责

  3.1.1加强检维修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维修过程,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及对作业人员的危害。

  3.1.2检维修前,组织有关人员对检维修活动进行风险分析,评价风险,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预防措施,,配备相应的安全应急、防护器材,控制风险,确保检维修工作的安全完成。

  3.1.3对检维修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对检维修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督查管理,对检维修整个过程进行全程安全监管。

  3.2设备技质科职责

  3.2.1应建立检维修档案,明确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的责任科室、职责和频次。

  3.2.2设备设施停止检维修时,检修项目应按照“五定”管理,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其中安全措施这一内容应与安全科互相沟通。

  3.2.3检维修时应向生产厂提供设备设施有关技术资料,并将检维修结果记入设备档案。

  3.3检维修项目负责人职责

  3.3.1项目负责人一般由生产厂负责人担任,其应负责检维修全过程。

  3.3.2在设备技质科室检维修总方案的指导下,项目负责人应订立“检维修细则”,该细则应包括:人员、时间、质量要求,最重要的是各个环节的安全作业规则。

  3.4项目监护人的安全职责

  3.4.1该监护人由该“安全科”指定,其应熟悉项目的各项要求,并能适应整个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3.4.2对项目全过程进行监护,对检维修进行中各种违反安全规定的作业行为有权给予指正,如情况严重或遇到阻力时,则应立即报告“安全科”。

  3.5项目作业人员安全职责

  3.5.1作业人员在参加检维修作业时,应按照生产厂“检维修细则”规定进行各自具体作业工作。

  3.5.2在检维修作业时,应严格按照“安全作业规则”进行各种动火、入罐、抽堵盲板、高处、吊装、高压电气、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均应执行“作业证许可”工作制度,无票不允许作业。

  3.5.3作业时应服从项目监护人的安全监护。

  3.6消防的安全职责

  3.6.1消防工作由安全科管理,在检维修项目中对各项消防工作具体负责。

  3.6.2在动火作业时,现场应配置相应的消防灭火器材,并指派专人监管。

  3.6.3在动火入罐、抽堵盲板作业时,应对动火区域、罐内、管道内进行气、液分析,如不符合规定则不准作业。

  4检维修安全通则

  4.1检维修前,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正确等情况,每次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4.2动火作业,应按防火、防爆有关规定办理动火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4.3高处作业时按高处作业票有关规定执行。

  4.4一切检维修应严格执行企业各类相应安全技术规程。检维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4.5在生产车间临时检维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4.6在检维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进行严格管理。

  4.7在生产场所检维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人联系,当生产发生故障,突然排放危险物料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5检维修准备

  5.1根据检维修任务书的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检维修人员创造安全检维修条件,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检维修设施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

  5.2应详细检查检维修使用的工具、设备,保证安全可靠。

  5.3检维修传动设备及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牌。

  5.4检维修人员要检查动火许可作业证、有限空间内内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和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工作的审批内容与落实情况。

  5.5检维修人员应检查检维修中所需用的防护器具、消防器材准备情况。

  6焊接作业

  6.1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动火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地沟、贮槽、管道存在助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6.2氧──乙炔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

  焊割作业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焊割炬的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氧气钢瓶、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必须留有余压。氧气钢瓶与溶解乙炔气钢瓶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间隔距离,与明火点应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气体钢瓶。

  6.3电弧焊割必须做到:

  6.3.1电焊机要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

  6.3.2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6.3.3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良好,易辨认。

  6.3.4在特殊环境条件下进行焊接作业,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6.4焊工作业时应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6.5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时要设置防护遮板,防电弧光刺伤眼睛。

  6.6等离子切割、氩弧焊接等特种作业,应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

  7设备内作业

  7.1设备内作业是指在:贮罐、贮槽、空分塔冷箱内等设备内科作业。

  7.2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7.3特殊作业设备必须与其它设备隔绝(加盲板或拆除管道,不允许采用其它方法代替),并清洗、置换,合格后方可作业。

  7.4进设备内作业前30分钟内,要取样分析设备内物质浓度、氧含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在作业过程中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

  7.5进入有窒息、助燃、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必须穿戴适用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毒器具。

  7.6检维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维修作业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若要再进设备内作业时,必须重新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手续。

  7.7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

  7.8设备内作业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7.9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电源电压必须是安全电压,灯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7.10严禁在作业设备内外投掷工具及器材,禁止用氧气吹扫。

  7.11动火作业,除执行《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外,焊割人员暂时离开时,也不得将焊(割)炬留在设备内。

  7.12作业完工后,检维修人员、监护人与使用科室负责人经仔细核对人员后,再在有限空间作业证上签字后,检维修人员方可封闭设备入孔。

  7抽加盲板作业。

  8.1要选用制作符合安全要求的盲板。

  8.2要指定专人负责抽加盲板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监护。

  8.3抽加盲板必须确认科位,并挂牌做记号,防止因误抽加盲板造成事故。

  8.4抽加盲板,应在卸压后并确认管道、容器内无压力状态下进行,避免造成事故。

9检维修完工后处理

  9.1检维修完工后必须做到:

  9.1.1一切安全配套设施必须恢复正常状态,并经测试确认。

  9.1.2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抽加盲板,检查设备管道内有无异物及封闭情况,按规定进行水压或气密试验,并记录备查。

  9.1.3检维修任务书归档保存。

  9.1.4清理现场。

  9.2检维修后的设备,必须按规程进行试运行,合格后,检维修和生产办理交接手续。

10高处作业

  10.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0.2高处作业的级别和种类,以及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按国家《高处作业分级标准》和《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10.3高处作业前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

  10.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凡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0.5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吊篮、吊架、手拉葫芦等,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吊装升降机严禁载人。

  10.6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随身携带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10.7高处作业一般不应交叉进行。因工序原因必须在同一垂直线下方工作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防范措施,否则不准作业。

  10.8遇六级以上大风或其它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高出作业。

11起重吊装

  11.1对20吨以上重物或吊物虽不足20吨,但形状复杂、钢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设备吊装,由设备技质科编制吊装方案。吊装方案经施工方主管和本公司安全科审查,本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11.2如委托外单位起重吊装,则需对该企业资质、起重吊装工的资格证书进行确认,并签订“委托吊装安全协议”。如吊物价值较高,还需办妥其他相关手续。

  11.3起重吊装工作必须明确分工,并规定统一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11.4不得利用企业内的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确认、许可,不得将生产性建筑、构筑物等做吊装锚点。

  11.5各种起重机械的操作,除执行“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外,还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者经特种作业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后持证操作。

  11.6起重作业前必须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科位、安全装置及吊具、索具,并进行试吊检查。

  11.7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吊装,严禁野蛮吊装。吊具、索具必须经过计算选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