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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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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

  环境管理包括生产工艺、设备、材料、工位器具、操作空间、操作体位、操作程序、劳动组织、气象条件等。

  第二条

  加强现场管理,就能减少事故的发生,减少各种不安全隐患。

  第三条

  环境的管理是安全文明生产得要求。通过对生产作业环境的治理,对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加强,必然极大的优化企业安全产品的大环境。

  第四条

  在生产实践中,作业人员可能接触到的生产性毒物类型很多,这主要取决与生产条件,所以保护好环境有利于提高作业人员的身心健康。

  第五条

  作业环境、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企业要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节分工与授权

  第六条

  主管领导负总责,逐级进行监督指导,保证生产秩序和生产环境。

  第七条

  办公室、保卫部门直接参与公司的环境管理,指导厂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节实施与执行

  第八条

  厂区环境

  (一)厂区内有定制图,定制图上应注明各建筑物、物料堆放点、道路及管线的位置。

  (二)垃圾定点存放,且有防吹散、防污染措施。

  (三)厂区大门开启灵活,方便迅速,无卡死现象。

  (四)常去门口、危险路段,需设置限速标牌和警示标牌。

  (五)常去门口危险路段车速一般限速5KM/H。

  (六)厂区道路应有明显的人车分隔线。

  (七)路面排水良好,路面平整,盖板齐全,坡度适当。

  (八)照明灯布局合理,无照明盲区。

  (九)室外消火栓应合理配置,且有明显的漆色标志,其1M范围内无障碍物。

  第九条

  车间环境

  (一)车间实行定址摆放。

  (二)工位器具、料箱摆放整齐平稳,高度合适,人行通道两边不得有突出或锐边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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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危险化学品要有专门的场所存放保管。

  (四)安全通道上,在任何时候都不允许存放物品。

  (五)产品摆放要整齐,平稳可靠。

  (六)工具模具夹具存放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七)车间路面平坦,无积油积水,无拌脚物。

  (八)车间照明采光要符合标准。

  (九)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且灵敏可靠。

  (十)设备布局合理,有安全隔离措施。

  第十条

  仓库环境

  (一)车行道,人行道宽度符合标准。

  (二)路面平坦,无积油积水,无拌脚物。

  (三)采光照明符合标准。

  (四)消防设施齐全,且灵敏可靠。

  (五)物品存放、摆放合理,且分门别类。

  (六)危险品要有标识。

  第四节监督与检查

  第十一条

  主管领导负总责,逐级进行监督指导,保证生产秩序和生产环境。

  第十二条

  办公室、保卫部门直接参与公司的环境管理,指导厂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三条

  环境管理直接涉及到职工的身心健康,公司上下职能部门车间都要积极参与,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第五节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生产计划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执行董事批准后生效。

篇2:中心学校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补郎苗族乡中心学校(本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补郎中心学校(本部)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校园环境管理,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做到环境整洁优美,风气积极向上,教学秩序正常,校园绿化、美化,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特制定以下环保管理制度。

  1.根据学校建设的标准化要求和学校整体规划,有计划地分步实施。努力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促使学生在优良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2.按班级划分清洁区,抓好班级值日生工作,坚持经常性的清洁卫生工作,保证校园无长的杂草、墙壁无涂划、无球印、无脚印、无悬灰,地面上无纸屑、无果皮、无杂物、无痰迹,屋角屋顶无蛛网灰尘,桌面无新刻刀痕,学校内无卫生死角。

  3.校园内环境布置简朴、美观、大方,教室、办公室以及其它各室的门窗玻璃齐全,室内窗明几净,光线充足,桌椅排列放置整齐,各种物品放置有序,楼梯、走廊及校内道路、操场清洁整齐。

  4.厕所每天要打扫,使用厕所要讲文明,讲卫生,保持厕所的整洁。

  5.绿化、美化校园要有计划,逐年分期实施.对已有的花草树木要指定专人养护管理,全校师生要人人做到爱护校园的一草一木。

  6.学校各类用房应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学校,采取措施进行维修。

  7.学校要有健全的校园卫生制度。值周生每天进行两次检查。

  二、校园环境管理“十三个禁止”

  1.禁止随地吐痰。

  2.禁止随地大小便。

  3.禁止乱扔果核(壳)、瓜皮、纸屑、烟蒂、塑料袋等废弃物。

  4.禁止乱倒污水和粪便。

  5.禁止乱倒垃圾和在露天场所、公共垃圾容器内焚烧树叶、杂草、垃圾。

  6.禁止乱涂、乱写、乱画、乱张贴。

  7.禁止在公共场所,尤其是主干道路上乱堆放物品。

  8.禁止带宠物进校。

  9.禁止自行车、摩托车、汽车在非指定的地点乱停乱放。

  10、禁止损坏一切公共财物和环境卫生设施。

  11、禁止在教学区、办公室烧饭和乱倒剩菜剩饭。

  12、未经批准,禁止在校内设摊摆点。

  13.禁止攀树、折枝、摘花和践踏草地。

  三、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一)环境清扫

  1.工作量:每班环卫清扫人员承包的责任片块,包括路边绿化地及其中小径。

  2.清扫时间:每天至少清扫一遍,并全天候保洁。

  3.负责拾清绿化地上的果皮、纸屑等垃圾,并负责清倒垃圾筒。

  4.严格控制蚊蝇孳生地,做到责任片无蚊蝇孳生地。

  5.责任片内发现乱倒的垃圾,要及时处理,遇到难题即报上级管理部门出面处理。

  (二)日常管理规定

  1.禁止随地吐痰。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

  2.禁止在食堂、教师、走廊、窗外、道路、绿化和操场等公共场所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饭菜等。违者就地清除,批评教育。

  3.禁止向校园内投掷石头、丢弃废物、排放污水,禁止在室内外乱倒污水、乱扔各种垃圾。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捞出。

  4.禁止在各种建筑物、设施、树木上张贴大小字报和乱刻画,各部门的通知、海报、广告、启示等必须在指定的广告栏内张贴。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擦洗干净。

  5.禁止在办公室、走廊、厕所内用火处理废纸、杂物,严禁将火种倒人垃圾箱内。

  6.禁止在室内、走廊和绿化地带、建筑物周围以及道路地区打球、踢球。违者没收其体育用品,造成门窗损坏的,按原价两倍赔偿。

  7.不准在绿化地带或空场上随意大小便、乱倒污水、粪便、垃圾等,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

  8.不准在校内外、门口等地任意设摊。如经职能部门同意临时设摊,摊主应保持摊位周围场地的环境整洁卫生。

  四、学校环境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环境治理工作,促进校容校貌建设,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结合学校实际规定如下:

  一、保护树木花草及园林设施

  1.严禁攀登假山和雕塑。不得用砖头、石块、木棒等器物敲打或用脚踏雕塑等设施。严禁在校园及这些设施上涂抹乱画。

  2.爱护花草树木、严禁践踏草坪、折枝摘果,教学楼区域内不许打排球、篮球、不许踢足球。

  3.不得在教学区内追逐打闹和进行可能损害橱窗、树木等设施的各种活动。

  4.保持校园清洁,不随意乱扔纸张及各种废弃物,随地吐痰,负责卫生的各班要按时清扫。

  5.凡有破坏学校花草树木及教学设施的,除进行赔偿外,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二、维护楼内秩序

  1.上下楼梯和在楼内行走要靠右侧,不得多人并排行走或勾肩搭背,不准在楼内追逐奔跑。

  2.楼内须保持肃静,不准大声喧哗。

  3.不准乱扔废弃物和随地吐痰,废弃物要投入垃圾箱。

  4.做完间操或全校大会结束后,各班须按秩序进入楼内,不得拥护,以免发生伤亡事故。

  5.爱护楼内设施,不准坐、踩管道,不准破坏桌椅。放学后,值日生要及时关闭门窗和关灯。如因门窗未关,玻璃损坏,按规定赔偿。

  6.要注意保护楼内标语牌。不得在墙壁上乱写乱画,更不准破坏。

  7.不准在楼内玩任何球类或从事其它体育活动。

  五、节水节电制度

  (一)节水制度:

  1.洗水水龙头不能开得太大,用水后关好水龙头,杜绝长流水。

  2.厕所内的水龙头定人开关,其他人员不得开关。

  3.食堂工作人员要有节水意识,不得随意浪费,发现严重浪费用水者,每次罚款5-10元。

  4.后勤要经常检查水管和龙头,发现漏水现象及时修复。

  (二)节电制度:

  1.严禁学生和其他人员私拉私接电器,不得使用电炉、水茶壶等耗电电器。

  2.师生要养成节电习惯,杜绝长明灯现象,做到人走灯灭,人走风扇灭,饮水器及时关闭。

  3.夏天室外温度低于30℃,冬季室外温度高于5℃时,不使用空调。夏天空调、冬季采暖前要关闭门窗,人员离开时必须及时关闭电源。夏季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的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冬季的空调温度不得高于20℃。

  4.晴天白天不开电灯,教室尽量开窗通风,不开电风扇。电脑及时关闭,教室电视不用时关闭;放学后电子备课室要切断电源,以减少待机能耗。

  六、绿化管理制度

  1.常年有人对树木、花草进行修剪。

  2.抓住时机,及时浇灌、追肥、灭虫,对认为造成损坏,根据情节轻重,扣除班级考核分1----5分。

  3.对学校的一草一木,落实到班,人人进行保护。

  4.学校的大面积绿化,要有实施方案,并要全体师生参与设计,广泛征求意见,让人人植树,个个爱花。

  5.由门卫人员监护,对外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防止对花草、树木的破环,出现问题追究门卫的责任。

  6.各式的盆景花,全部落实到专人进行负责管理,保持常年枝叶茂盛。

  7.绿化一草一木,需要移栽的要报请学校绿化领导小组批准。

  七、禁烟制度

  1.全体员工应自觉学习健康知识,人人懂得吸烟危害健康的道理,积极开展禁烟宣传教育活动,吸烟教师应自觉戒烟。

  2.学校齐抓共管学校的禁烟工作。利用健康课、团队活动、班队主题活动、广播等各种形式,经常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使不吸烟成为教师员工的自觉行为。

  3.教室里、走廊上、办公室等学生集中的场所,一律不准吸烟。

  4.休息室、会议室在会议时间里,与会者一律不得吸烟。凡学生和家长集中的地方,本校教师一律不得吸烟。

  5.在学校内的醒目处张贴禁烟标志等,安排专人进行不定期地检查、劝阻吸烟者。

  6.全体师生员工把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长期进行下去,向无烟学校的目标迈进。

  八、创办“绿色学校”奖惩制度

  1.全校教职工要提高环保意识,积极响应上级号召,投入到此项活动中来,并起到率先垂范作用。

  2.各任课教师,要把环保教育活动渗透到教育教学之中,不断丰富自身环保知识,并教育学生。

  3.班任教师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宣传活动。

  4.各班级要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和评比标准,每天检查,每周评比,评出优秀班级。

  5.按时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表现突出的教师、学生学期末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补郎中心学校(本部)

篇3:电厂电力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制度信息总览表

  制度名称:郭家湾电厂电力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湾电厂(以下简称电厂)电力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促进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履行企业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规、神华集团和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电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明确了电厂环保管理的机构与职责、生产中环保技术监督管理、环保设备管理、环保设备运行管理、环保技改项目管理、技术指标管理、生产管理系统环保管理、环保设备故障和污染事件管理和环保日常检查与考核。

  第三条

  电厂的生产全过程必须依法保护环境,坚持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在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环保设施必须与电力主设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要坚持高标准、严格要求,使其能够长期稳定有效地运转。

  第四条

  环保设施包括电厂的脱硫、脱硝、除尘器、废水处理装置、灰场、煤场、烟囱和环保在线监测装置等,完全纳入环保管理和技术监督内容。

  第五条

  电厂的生产系统采用先进的检测手段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使环保设施在良好状态或允许的范围内运行,防止超标排放及污染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

  电厂生产采用新技术实现环保设施达标排放,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制定和实施污染防治规划,减少污染物排放。

  第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电厂。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八条

  电厂环境保护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生产技术部,实行环境保护设备管理、环保运行管理和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考核制。生产技术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拟订、分解与监督考核,技术改造工作和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制定电厂的环保管理制度、技术标准;

  (三)负责制定环保污染治理项目的技术方案、可研初审、立项审批工作和参加设计审查工作;

  (四)负责环境保护技改项目的监管、实施、验收工作;

  (五)参加新建工程项目的环保设施“三同时”环保验收工作;

  (六)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参与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协调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与对外交流。

  第九条

  电厂应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明确环境保护管理部门,配备环保专职管理人员。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编制上报并实施电厂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按时申报环境保护治理项目;

  (三)根据电厂的实际情况编制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四)组织实施政府及上级部门下达的污染治理项目和环境保护新技术推广项目;

  (五)负责完成电厂新建、改建、扩建电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方案政府审批,落实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的“三同时”工作;

  (六)做好电厂的环境保护目标分解工作,组织开展环保技术监督,确保各类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七)做好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检修管理和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将脱硫、脱硝、除尘器等主要环保设施视为主设备对待;

  (八)落实环保治理项目资金,积极申请各级政府部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和国债资金;

  (九)做好电厂环境污染事件、纠纷的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提出反事故措施;

  (十)做好环保设施监测工作,定期开展设备安全性评价;

  (十一)按时报送各类统计及分析报表和季度、半年、全年监督总结;每月按时填报公司生产管理系统环保管理报表等内容;

  (十二)组织环保设施消缺、维护检修、年度大小修、更改改造,制定技措项目计划及技术方案编制;

  (十三)建立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台帐、检修技术记录、环保减排台账以及各种原始技术资料、图纸档案等。

  第三章新建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第十条

  电力建设项目必须执行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编写完成后由公司组织预审,通过后由建设单位报送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必须认真落实燃料品质分析的代表性,确保设计硫分、灰分等参数与实际燃煤相吻合。

  第十二条

  环境保护设计必须严格执行环保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设计标准不能低于可研、环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环保设施的选型和安装要保证质量,符合工艺导则要求,使其性能达到设计要求。

  第十三条

  在设计和施工阶段环境保护内容有重大变更时,在征得公司同意后,由建设单位向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在取得同意后方可变更。

  第十四条

  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并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投产时应达到如下环保要求:

  序号

  项目要求

  环保设施与主设备三同时率

  监督检查是否全部环保设施与主设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三同时率100%

  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

  (1)监督工程项目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达到设计要求,如不能达到时要协助发电企业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措施

  (2)审查发电企业提出的解决方案并监督见证方案实施

  (3)污染物排放平均达标率100%

  除尘效率

  参与除尘器的选型,监督检查除尘效率符合设计和环评要求,烟尘排放达标,除尘效率不低于设计值,电场投运率不低于98%

  脱硫、脱硝设施效率

  参与脱硫脱硝设备的选型,监督检查脱硫、脱硝效率符合设计和环评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达标,脱硫、脱硝效率符合设计要求,投运率大于96%

  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效率

  监督检查废水处理效率符合设计和环评要求,废水处理效率符合环评要求,各种污染物排放达标,废水处理率100%,设施运转率95%,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

  噪声治理设施治理效率

  监督检查噪声处理效率符合设计和环评要求,噪声处理效率符合环评要求,各种噪声排放达标,厂界噪声排放达标率100%

  灰渣处理设施与综合利用

  监督检查灰渣处置和综合利用符合设计和环评要求,灰渣输送储存符合设计要求,综合利用率达到先进水平。

  8煤场防尘措施

  监督挡风抑尘网、水喷淋装置安装

  第十五条

  电力建设项目竣工前,要做好生产准备工作,组织环保设施运行、检修培训工作,确保环保设施调试、投运正常;通过168小时后立即向环评审批的环保管理部门(国家环保部)上报试生产报告。

  第十六条

  电力建设项目竣工时,各项环境保护性能指标达到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环评批复要求,项目单位要在3个月内组织环保竣工验收的监测工作,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由建设单位向公司申请预验收,提供执行环保“三同时”总结、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烟气连续监测系统联网证明等,公司组织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预验收,经公司预验收通过后方可向地方主管部门提请验收。

  第十七条

  电力建设项目对外谈判、签订合同,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招标文件中应有明确的环境保护条款;环保管理人员参加审核招标文件。环境保护项目投资应列入工程概算,不得取消或挪用。

  第十八条

  重大技改项目涉及原工程环评重大变化的,要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和环评报告表(书),上报公司申请预审,预审通过后上报当地政府进行环评、可研审查。

  第四章生产过程的环境保护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电力生产部年初下达环保设施管理考核要求,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环保设施运行检修管理检查,审批环保技改项目,跟踪环保设备隐患治理;开展环保技术监督,调查污染事件;维护公司生产管理系统环保管理模块。

  第二十条

  电厂应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要求,落实环保管理机构,设置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编制年度环保工作计划,明确国家与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目标与任务,提出环保控制措施,确保环保设施运行良好,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环保任务与环保考核指标。

  第二十一条

  环保技改项目管理

  (一)环保改造项目纳入公司技改项目中,公司做好项目立项审批工作,对环保技改项目做好技术把关,并组织重大环保技改项目可研报告预审工作;

  (二)电厂要做好环境保护治理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公司技改项目管理要求做好可研报告、项目建议书和论证工作,报公司立项审批。项目应明确负责人、完成时间、投资额和预期达到的环保效果;

  (三)对公司批复的环保技改项目应按时启动,落实资金,及时开展招投标工作,跟踪督导环保改造项目进展,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工期和资金的合理使用;

  (四)在项目完成并正常投运后3个月内,由电厂向公司申请验收,重大环保改造项目一般应在3个月内通过公司验收或后评估验收;

  (五)出现政府部门临时提出的环保限期治理要求而年度技改计划中没有项目计划的,电厂要提供政府相关文件、增项申请报告和可研报告(脱硫、脱硝、灰场等大项目做环评报告)上报公司电力生产部,并履行可研审批、立项申请程序。

  (六)重大环保技改项目管理

  序号

  项目要求

  1.4.1前期工作

  可行性研究及环境影响评价

  (1)委托有可研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对项目可行性论证。公司组织专家进行可研报告预审查。报告修改后报公司或国网公司审查立项。

  (2)脱硫、脱硝、除尘器改造、废水回收等大型环保技改项目要委托有环评资质的单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项目环评报告,并报环保部门审批。

  (3)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报地方政府审批,取得项目备案证。

  1.4.2工程环境保护设计

  (1)委托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依据环境容量及影响评价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令、条例、标准和规定进行环境保护工程设计。

  (2)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参加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审核、修改,完成工程设计最终版。

  (3)监督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设计方案要符合环评报告要求、符合国标和地方标准。

  (4)监督各种污染物防治措施齐全,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对污染物最大限度重复循环利用。

  (5)监督环保工程设备选型,符合节能环保要求。

  1.4.3环保设施的安装调试

  (1)监督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建设、同时安装、同时调试

  (2)监督环保设施的安装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专业工程验收规范,建立实施环保设备监造、检验、验收的监督管理程序

  (3)调试前,委托技术服务单位协助审查调试大纲和技术措施,监督调试过程的实施,各种设备运行效果符合环评要求、设计要求和出厂技术要求

  1.4.4竣工验收

  (1)监督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建立环保设施联动试运记录和试运转记录

  (2)项目通过168小时后向批准环评报告的环保部门上报试生产申请报告。

  (3)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测试,验收测试要求机组负荷大于额定负荷的80%,验收测试报告上报环保验收部门

  (4)编制《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上报环保验收部门。

  (5)编制上报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申请,并组织环保部门、公司参加现场验收

  第二十二条

  主要环保指标管理

  环保主要排放指标要做到废水、废气各项污染物浓度达标排放;SO2、NO*和COD等排放总量不超政府部门下达的总量要求;环保设施投运率、效率达到设计要求;灰渣综合利用率逐年提高,达到公司下达的目标要求;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电厂主要环保指标通过公司生产管理系统每月如实上报环保主要指标,对出现异常指标必须进行原因分析上报。

  主要环保监控指标:

  序号

  指标分类

  具体指标要求

  环保设备投运指标监督

  监督检查以下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1)环保设备与主设备同步投运

  (2)电除尘电场投运率>98%

  (3)脱硫设施投运率>97%

  (4)脱硝设施投运率>98%

  (5)废水处理设施投运率≥95%

  (6)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投运率99%

  (7)灰场设施完好,不应发生污染纠纷

  污染物排放指标监督

  监督检查以下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1)烟气污染物处理率100%

  (2)烟气排放达标率100%

  (3)废水处理率100%

  (4)废水排放达标率100%

  (5)厂界及敏感点噪声排放达标率100%

  (6)废水项目监测完成率100%

  (7)废气项目监测完成率100%

  (8)SO2、NO*、烟尘排放绩效满足环保和公司要求

  (9)灰渣处置率100%

  (10)灰渣利用率达到上级要求

  (11)化学锅炉清洗废液排水的达标率100%

  环境污染事故

  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第二十三条

  电厂应明确环保管理和环保信息报送人员,按规定要求及时、准确收集汇总环保上报数据和资料,及时通过公司生产管理系统环保管理模块填报各项环保信息和实时数据。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

  凡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电厂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行政主管部门及国神公司下达的环境保护考核目标的部门,进行通报、考核。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4:水电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本制度依据下列规定结合水电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3)工业“三废”(废水、废汽、废渣)排放标准;

  (4)水电部颁发“火电厂环境监测条例”(试行)。

  第二条、水电公司环境保护的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水电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国家环保政策的法律、法规及神宝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任务,水电公司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环境保护办公室设在水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水电公司所属各单位设立环保专(兼职)职人员,环保工作由水电公司经理主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水电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环境保护的具体工作,水电公司生产技术部和安质部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各单位的环保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执行,各部门、专业要把环保工作列入生产工作中去,编制生产任务时编制环保工作计划。成员如下:

  组长: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单位:一电厂、二电厂、水暖队、供电所

  水电公司环境保护(兼职)管理人员

  水电公司:刘思宏

  一电厂:马

  二电厂:陈

  水暖队:周

  供电所:那

  水电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流程图

  水电公司经理

  水电公司总工程师

  水电公司安质部

  水电公司生产技术部

  水电公司二电厂

  水电公司供电所

  水电公司水暖

  水电公司一电厂

  第三条、环境保护的任务:

  防治污染,搞好文明生产,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促进安全、经济、保障生产发展,以利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1、下列“三废”排放必须控制在国家排放标准范围内:

  (1)、烟囱排放含尘量及其他有害物质;

  (2)、各种废水(包括灰水及工业排水)废酸、废碱、废油;

  (3)、煤灰及其他工业废渣。

  2、厂内各处噪音控制在合格范围内;

  3、三废物质的综合利用;

  4.严格控制新的污染源,要进行新建、改进和扩建工程时(包括增产、挖潜技术措施及更改项目)必须充分注意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严格按国家规定办事,有关防止三废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5.环境保护和文明生产一起抓,大力消除跑、冒、滴、漏。编制年度计划时,也要编制消灭七漏计划的具体任务。

  6.保持厂区建筑物、构筑物、围墙、画廊、板、牌的整体性,有关治理“三废”的设施不得任意停用或拆除,正常维修需要停用时应取得必要的措施并经生产调度同意后由总工程师批准。

  7.各专业、部门划分的清洁区或绿化面积要保持清洁、完整、要教育职工保护绿化植物、严禁乱砍伐、乱堆杂物、乱倒垃圾。

  8.目前暂不能治理的废水、废气、废渣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集中排放,不得任意扩散。

  第四条

  环保工作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水电公司生产技术部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在总工程师直接领导下由生产技术部分管,负责全公司环境保护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1)贯彻和监督水电公司各部门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法令条例,制定水电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计划、规划。对水电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审核、制定、修订后,报水电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根据神宝公司下达的环境保护污染排放指标、目标分解后下达到各基层单位,并监督执行;

  (3)审核扩建,改进工程和重大技措的“三废”治理方案,并督促

  “三同时”工程进行验收时确保环保人员参加整体验收和“三废“治理落实情况。

  (4)调整掌握水电公司造成环境污染和危害的污染源,并对“三废”污染排放治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5)负责对水电公司各单位的环境保护数据的汇总、分析和上报神宝公司对口单位的统计报表。

  (6)、负责每月对水电公司各基层单位节能减排工作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7)、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水电公司各基层单位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职责

  (一)、基层单位专职(兼职)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全厂噪音、照明亮度和烟尘、废水等全厂的污染物排放的治理工作,配合呼伦贝尔环保局定期对污染物指标测试工作,

  2、负责对本单位的环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进行维护管理,并建立档案和台帐;

  3、对环境保护设施、设备运行异常负责及时向水电公司环境保护工作人员汇报;

  4、负责对本单位的环境保护监测数据按规定日期上报工作;

  5、定期向水电公司环境保护专职人员报环境保护分析报告及报表;

  6、根据水电司下达的环境保护指标、目标,负责执行和落实;

  (二)、电厂锅炉专业环保职责

  (1)负责管理和处理锅炉排污水,如锅炉排灰水、冲灰水的排放等,使其符合排放标准,并保证设备系统经常处于完好状态,设备检修时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消除锅炉冒黑烟,改进燃烧条件保证除尘器除尘排放浓度指标≤250mg/l;

  (3)降低本专业设备噪音,所有的汽、水排放点都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98分贝以下)

  (4)加强辅机用油的管理,消除漏油,严禁由于设备漏油污染冷却工业用水。

  (5)专业照明应符合“发电厂照度标准”的最低照度,每季应进行一次检查。

  (6)降低专业间粉尘,使其达到10mg/m3。

  (三)、汽机专业环境保护职责

  1)、杜绝能源浪费,减少汽水损失,加强疏水技术管理工作,各种疏水都要回收,不得任意排放。

  2)、负责处理好冷油器清洗废液的排放。

  3)、加强油系统设备的检修和维护,泄漏点必须小于3‰,严禁油类漏入冷却水系统或下水道而污染排水。

  4)、降低本专业的噪音使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98贝以下)

  (四)、电气专业环境保护职责

  1)按照“电力工程设计发电厂照明,标准,负责全厂专业、科室应有足够的照明度,每季度电气专业应进行一次普查。

  2)、定期检查厂内外工作场所的常用照明,确保工作场所足够的亮度;

  3)、经常检查在装有压力表、水位计、真空表、温度表、各种记录仪表表盘、楼梯、通道及所有靠近机器转动部分和狭窄地方的照明,使以上场所光亮充足;

  4)、经常检查事故应急照明、备用电源状态是否可靠;

  5)、负责消除电气设备的油类渗漏,泄漏率应小于3‰,防止油类渗出污染水源。

  6)、降低本专业及所管辖设备的噪音使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7)、蓄电池废酸应收回集中管理,严禁乱倒、污染水源及环境。

  8)、对环境保护设施的电气设备,应设专人定期检查及维修,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五)、化学专业环境保护职责

  1)、负责全厂地下水、工业排水、循环水、除尘水排污口的日常分析工作及定期全分析化验,并将化验单报保存在厂部。

  2)、负责锅炉酸洗水,排污水的处理。

  3)、化学排放废酸、碱液应回收综合利用,经过处理后〈PH值6-9〉排放,严禁将酸液排入厂下水管道系统。

  4)、化学药品应有固定储存场所。严格管理,防止药品渗漏、飞散污染环境。

  5)、剧毒、刺激性化学药品应封闭储存,按有关规程制度管理,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6)、消除本专业的噪音,使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85-90分贝以下;

  7)、消除本专业油处理设备的泄露,要小于3‰。透平油的放水要经过处理合格后才能排放。

  8)、配备必要的环境水质监测仪器,并固定环境保护化验专责人做好定期化验工作。

  9)、每周的星期一负责污水排放口的污水排放监测,监测后的监测数据填入《污水处理检查表》,存入环境保护管理档案,并每月25日前上报水电公司生产技术部监测数据。

  污水处理循环检查表

  单位名称

  水化车间

  除尘水

  锅炉排污水

  污水排放地点

  电渗析排水口

  烟道排水口

  膨胀器排水口

  处理方式

  沉淀后排出。不合格水加药使排出的污水不呈酸性

  抽查日期

  排入大自然中污水PH值

  (标准值:6-9)

  排入大自然中悬浮物<70mg/L

  排入大自然中COD<120mg/L

  对检查的排水整改意见

  排放是否达标

  根据《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附合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放标准,达标排放。

  电厂负责人:

  化验员:

  (六)输煤专业环境保护职责:

  1)、降低本车间粉尘,使其达到国家规定专业卫生标准。(粉尘量小于10㎎∕m3)

  2)、负责水冲洗地面污水处理,其排放水悬浮物不大于500㎎∕L排水渗坑的积煤粉及时处理,严防污水渗入地下污染水源以环境。

  3)、提高除尘设备的工作效率,其投入率在95%以上。

  (七)、热工环境保护职责

  1)、负责全厂环保监测仪表的检修及定期效验工作。

  第五条、检查监督

  1、环保领导组织及管理机构认真负责环保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2、各单位及有关科室必须有一名副科级以上领导负责环保工作。

  各单位应有本年度环保治理规划。环保人员在业务上受总工程师指导,其主要职责是在水电公司经理领导下,严格执行环保工作规章制度,了解掌握污染情况,做好环保工作。

  3、各单位每年进行一次环保工作总结,水电公司每年对环境保护工作检查,有成绩和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水电公司将按神宝公司的《职工奖惩条例》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

  4、违反国家环保法令,规章制度以及对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不认真进行治理,长期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污染环境的单位及负责人应严肃处理,经济制裁直至纪律处分。

  第二章水电公司废油回收方案

  为了保护环境,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水电公司特制定废油品回收管理办法,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1、水电公司各单位将各轴承、变速箱更换废弃的油料及汽轮机油、变压器油回收到厂废油回收桶内,相应的检修用棉纱也要集中回收存放。

  2、废油油料主要用于每次启动锅炉的部分燃料,浇在点火用的木材上,以及冬季管道冻结部位的加热用途,达到综合利用的目的。

  3、车队将废油单独存放回收桶内,由于量比较小,也可自行进行综合利用,每次废油用途必须说明。

  4、各单位建立相应的废油利用情况记录。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水电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与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关于对噪声测量管理的规定

  根据质量标准化达标要求的规定,我公司决定两个电厂对《环保监督管理制度》中噪声监督一项进行监测,一电厂、二电厂按照《环保监督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1、监测范围:

  车间各操作间、控制室、厂界(以围墙为界,东西南北进行采点式测量)。

  2、监测周期:

  监测周期为每季度一次,认真做好记录,记录项目清楚,内容应有监测人、监测时间、监测地点、监测值、与标准值对比等项目,特别说明的加备注。

  3、噪声标准值:

  厂界标准值:

  类别

  昼间(dB)

  夜间(dB)

  说明

  05040疗养院、高级别墅、高级宾馆。

  5545居住区、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6055居民区、商业区、工业混杂区。

  6555工业区

  7055交通干线两侧。

  车间标准:

  根据ISO1999—75的规定:作业场所各类地点的噪声标准规定85dB-90dB。

  4、一电厂、二电厂各配置一台噪声测量仪,测量仪列入设备管理中进行建档管理,测量仪的备品、备件、说明书要求保存完整,不得丢失。如有损坏按神宝公司文件执行。

  附:噪声监测表

  噪声测量

  检测人:

  检测地点:

  检测日期:*年*月*日时

  单位

  地点

  测量值dв

  厂界

  昼间dв

  夜间dв

  标准值

  昼间dв

  夜间dв

  二电厂

  主控室

  70厂房南围墙

  4340厂界

  6555发电机前

  96厂房北围墙

  5548作业场所

  85~90锅炉操作间

  70厂房东围墙

  5954汽机操作间

  70厂房西围墙(门卫)4840汽机零米

  82水化间

  50检测结果:根据《噪声测量管理》厂界标准和ISO1999—75的规定,经对二电厂工作地点、厂界的噪声检测,二电厂噪声数据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主管:

  审核:

  第四章、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为实现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的科学化、定量化管理,加强对污染源的现场监督检查,加大依法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力度,根据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排污口管理,是指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排污计量装置和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控装置、设立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建立排污口监督管理档案。

  第三条

  水电公司经理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水电公司总工程师负责水电公司环境保护的具体工作,水电公司生产技术部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对各单位环境保护实施监督检查,厂级部门应加强对排污口管理工作的领导。各电厂运行值负责对环保设施的运行状态进行监督管理,检修部门负责对环保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呼伦贝尔环境保护监督局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经规范化整治后的排污口安装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排污计量装置、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监控装置等纳入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排污单位应建立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拆除、移动或涂改。

  序号

  提示图形符号

  警告图形符号

  名称

  功能

  污水

  排放口

  表示污水向

  水体排放

  废气

  排放口

  表示废气向

  大气环境排放

  第五条

  标志牌的使用与维护

  标志牌的设置标志牌应设在与之功能相应的醒目处。

  检查与维修

  标志牌必须保持清晰、完整。当发现形象损坏、颜色污染或有变化、退色等不符合本标准的情况,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检查工作由电厂水质化验人员负责,检查时间每周一进行一次检查,并记入环保设施巡回检查记录。

  第五章、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

  第一条、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的基本要求:

  1、自动监控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当按国家相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自动监控设备各单位应设专人负责,并建立自动监控系统运行记录

  3、自动监控设备的使用、运行、维护符合有关技术规范;

  第二条、系统维护

  为确保在线监测系统正常运行、数据有效,保证设备完好,应严格按下述管理制度管理维护。

  管理人员:

  1.各单位热工班组负责设备管理,进行日常检查维护,日常工作开展负责人为热工班组负责人,负责该系统的正常运行。

  2.负责系统的日常操作及维护保养,设立专人填写《CYA-863CEM系统日常检查表》,及系统运行、维护保养记录。该人员应经过CEMS培训,并熟悉CEMS的日常操作。

  2.技术员或技术厂长为系统配备专业管理技术人员,并在每班锅炉运行人员中指定一名本系统的运行人员,监督运行参数,并根据运行参数和环保要求的指标调整燃烧工况,并将负责人形成网络图备案,要求责任明确,分工清楚。

  4.定期召集有关人员分析、总结系统运行情况,同时制定改进措施。

  5.技术员或技术厂长要负责本制度的执行效果和修订。负责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的检查,并要熟悉设备的组成和性能,在系统出现故障时能够做到向生产厂家反映现象,并根据厂家提供办法进行维修。

  第三条、设备管理要求:

  技术员和技术厂长可针对系统出现问题情况下,查看设置,除此之外

  1、不准使用本系统的计算机进行其它任何工作。

  2、不得擅自改动本系统的任何设置。

  3、禁止以任何理由占用本系统的通讯线路。

  4、未经许可不能移动设备。

  5、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6、保持工作间清洁,禁止在仪表间吸烟,注意防火防盗。

  第四条、自动监控系统的负责人职责:

  1、负责常见故障的修复及设备的定期校验,故障现象、校验结果、修复结果须有完整记录,提交管理人员归档保存。

  2、重大故障须按程序逐级上报,填报清楚故障现象,定性分析,及时向生产厂家反映故障现象。配合生产厂家完成系统维修及恢复工作,修复结果须有完整记录,提交管理人员归档保存。

  3、每天检查控制室机柜内各压力表的读数,确保各读数处于正常的范围内,并记录《稀释法系统日常检查表》。

  4、检查各供电空开,确保系统供电系统正常。

  5、检查各仪器的工作状态,并随时记录。

  6、定期检查各标定瓶中的标气量;

  7、打开标气瓶的节门,观察出口减压阀的头级压力指示,压力指示低于1MPa时,应该更换标气。

  8、定期排放冷干器中的凝结水;

  9、烟尘浓度的玻璃镜片要每周检查两次,擦拭两次,保护透光镜片清洁,保证烟尘浓度不受镜片灰尘影响,并在擦拭后要看激光是否对心。

  10、负责人对烟气运行曲线负责,烟气指数超标应给出原因分析。

  11、系统日常维护注意事项:要注意日常空气压缩机的放水,空压机是保证SO2采样系统正常工作的重要部分,所以尽量做到每天都对其进行放水,具体放水周期可视现场实际情况而定,切勿等到空压机内有大量水时再进行排水。

  第五条

  运行参数管理

  1、烟尘监测情况由当班值长总负责,随时监测烟尘排放量情况,使烟尘排放量控制在250mg/m3内保持曲线平衡运行,随时调节除尘器,不得出现曲线陡突落,如烟尘排放超标,立即汇报厂部,并检查水膜除尘器,保证本班烟尘浓度达标排放,使烟尘排放曲线平稳。

  2、含氧量控制在11%以下,如超标,检查锅炉本体漏风情况并积极处理,氧化锆盘的运行温度不大于150℃,标气位置在气位计中间,如有异常做好记录汇报厂部;

  3、当在线监测计算机出现死机或异常情况,值长负责进行计算机重启,并做好记录。

  第六章、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设备故障状态下及企业停产状态下的停运行报告制度

  第一条、自动监控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必须及时上报水电公司生产技术部,由水电公司生产技术部上报神宝公司企业规划部环保负责机构,并积极与生产厂家取得联系进行远程维护。

  第二条、自动监测设备不准私自拆卸维修、停用、拆除或者更换,如正常维护不能满足要求时需进行拆卸维修、停用、拆除或者更换时,应与厂家联系,在厂家的指导下维修,并做好记录。

  第三条、机组停运1天以上,电厂环保负责人应向水电公司生产技术部申报,水电公司生产技术部向呼伦贝尔环保局申报及神宝公司有关部室申报,经呼伦贝尔环保局审核、批准后进行发电设备维修、停用。

  第七章、处罚规定

  第一条、自动监控设备各单位没有专人负责,未建立烟尘在线监测控制负责网络图和没建立自动监控系统运行记录扣罚单位1分;

  第二条、自动监控设备因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时,未及时上报扣罚负责人300元/次,没与厂家联系的扣罚负责人300元/次;

  第三条、自动监测设备不经批准私自拆卸维修、停用、拆除或者更换的,给予当事人扣罚500元/次,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第四条、在线监测微机控制系统因中毒致使死机或数据不能正常传输,罚当班值长500元;

  第五条、自动在线监测设备的巡回检查不到位,出现掉线、线路破损、元件损坏、漏汽、表面不清洁等现象的,扣罚使用单位1分。

  第六条、对烟尘排放指标控制监察不到位,造成污染超标排放或烟尘控制曲线突升突降扣责任单位1分。

  第七条、每天检查系统一次,检查内容见《CYA-863CEM系统日常检查表》,不按规定填写检查记录视为没有检查,按规定处罚。

  第八章水电公司环保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条、事故预防

  1、加强环保宣传教育,使广大员工树立环保意识。

  2、各类设备、设施的运行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3、各单位要将上级公司和地方环保部门下达的有关环保方面的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4、对可能造成环保事故的设备、设施要加强现场检查力度,保证各类设备、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第二条、发生环保事故汇报程序

  1、发生环保事故时,值班人员要直接报告单位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控制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水电公司调度室汇报,并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2、水电公司调度室值班调度接到事故单位报警后,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并报神宝公司调度室,同时联系公司救护队、消防队、医院等救护机构;

  3、值班领导应立即组织求援人员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人员进行求援;

  4、求援工作结束后,马上向公司调度室进行汇报,并在24小时内由事故发生单位、调室室写出事故经过,报公司调度室及相关领导。

  第三条、发生环保事故应急措施

  1、加药人员加药时必须按照要求穿戴好防护用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若发生盐酸泄露时要穿工作服、胶鞋、戴防毒面具、乳胶手套、,严禁皮肤外漏,及时关闭盐酸控制阀门,用清水对盐酸进行稀释,防止盐酸泄露造成人员伤害及设备的腐蚀。

  2、污水处理

  (1)打开取样管,检查净化器水质,如不符合要求,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排泥。

  (2)过滤器发生出水水质较差时,运行人员应采取强制反冲洗或单台套运行,力争提高水质,保证安全供水。

  (3)组织技术人员对其他配套设备进行检查,保证系统各部件正常运行。

  (4)待事故处理完成后,及时向公司调度室汇报。

篇5: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要求,对环境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和登记。

  2、自觉保护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产生的噪声与环境污染。

  3、清运施工垃圾采用封闭式灰斗,垃圾出场用苫布覆盖。

  4、严禁抛撒建筑垃圾,现场道路指定专人适量洒水,场内堆土采用可靠的覆盖措施,减少扬尘。

  5、现场入口处设置车辆洗轮槽,配备冲洗设备。

  6、控制夜间施工时间,晚10点至第二天早6点禁止施工,特殊情况下应经环保部门许可。做到无社会投诉。

  7、设置沉淀池和储水池,现场污水经沉淀后排入储水池,用于冲洗石子和道路冲洗。

  8、尽量减少夜间光照,严禁把强光源辐射到周围居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