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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厂维修电工技师技能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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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厂维修电工技师技能考核方案

  炼钢厂维修电工技师技能考核方案

  一、考评目的

  1、掌握炼钢厂最重要的电气控制系统之一——连铸机电气控制系统的原理、特点、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日常维护要点。

  2、掌握炼钢厂最重要的公辅系统之一——中心泵房电气控制系统的原理、特点、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日常维护要点。

  二、被考评人:刘家兵

  三、考评人:设备科徐以飞,连铸车间王德、周建平

  四、考评时间:

  五、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简答题(20分)

  1.列出连铸机主要设备。(5×1分,至少5条,)

  参考答案:大包回转台、中间包烘烤装置、中间包车、塞棒液面控制装置、结晶器电磁搅拌装置、结晶器振动装置、自动配水仪表、拉矫机、引锭杆存放装置、切割车、输出辊道、冷床等。

  2.连铸机常采用通用变频器+异步电动机来控制拉矫机,通过改变变频器三相进线电源的相序,可改变拉矫机转动方向。可否?为什么?(5分)

  参考答案:不可以(1分)。因为通用变频器基本原理是整流器将三相交流电变成直流电,再由逆变器变成交流电。(2分)改变变频器三相进线电源的相序不能改变变频器输出电源相序,不能改变拉矫机转动方向,而应直接改变变频器输出电源相序。(2分)

  3.分别说明2#、3#、5#连铸机的PLC与PLC、PLC与变频器通讯方式。

  参考答案:2#连铸机的PLC与PLC、

  PLC与变频器都采用现场总线DH+通讯方式,(2分)

  3#、5#连铸机的PLC与PLC采用以太网通讯方式、PLC与变频器采用Profibus通讯方式。(3分)

  4.列出连铸机电气控制系统存在的不足及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法。(2×2.5分,至少2条,方法不可行不得分)。

  参考答案:略

  (二)实践题(80分)

  1.故障现象一:大包回转台转不动。(10分)

  处理时间:10分钟。(每超1分钟扣1分)

  处理要求:会根据变频器运行指示和故障代码查找故障。

  2.故障现象二:中包车开不走。(10分)

  处理时间:10分钟。(每超1分钟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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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要求:会根据现场设备运转状况(卡阻、打滑等)和变频器指示查找故障。

  3.故障现象三:振动装置不能启动。(15分)

  处理时间:15分钟。(每超1分钟扣1分)

  处理要求:会根据驱动器指示(是否已使能)、故障代码、指令是否正确查找故障。

  4.故障现象四:拉矫机不能启动。(20分)

  处理时间:15分钟。(每超1分钟扣1分)

  处理要求:会根据指令是否正确、变频器运行指示和故障代码查找故障。

  5.故障现象五:3#机结晶器水泵11D不能启动。(10分)

  处理时间:10分钟。(每超1分钟扣1分)

  处理要求:会根据指示灯、电流表及软启动器运行指示和故障代码查找故障。

  6.安全文明生产:(15分,每违规1项扣5分)

  a)劳保用品穿戴整齐。

  b)严格停送电及挂牌制度。

  c)试车时与相关工种协调文明礼貌。

篇2:学院度终考核实施方案

  **学院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认真做好20**年年终总结和各类考核检查工作的通知》(党政联发〔20**〕*号),做好20**年度年终考核工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学院年终考核做如下具体安排: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年度年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

  二、考核时间

  1.12月6日——12月11日,考核材料准备;

  2.12月12日——12月13日,各支部党内工作总结和民主评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结、支部组织生活会同时进行);

  3.12月14日——12月15日,各办公室、各系自行组织进行教职工考核;

  4.12月16日——12月19日,各办公室对各系绩效考核材料进行审核;

  5.12月20日,学院考核领导班子对教职工考核、系绩效考核及党内工作总计和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审核;

  6.12月21日——12月25日,各项考核结果公示;

  7.12月19日——12月25日,学校考核组对学院进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党建工作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工会工作考核同时进行。

  9.12月26——30日,整理考核材料,报送考核结果。

  三、考核内容

  (一)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党建工作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依据《中国共产党塔里木大学委员会中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塔里木大学基层党委(总支)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塔里木大学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实施意见》、《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依据《塔里木大学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塔里木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塔里木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目标细则》

  1.考核时间:20**年12月19日——25日

  2.考核内容:

  (1)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

  (2)基层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3)组织建设考核;

  (4)精神文明与意识形态考核;

  (5)WW综治考核;

  (6)工会工作考核。

  3.考核方法和程序:

  (1)准备学院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报告、基层党委组织建设工作报告(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精神文明与意识形态工作报告、WW综治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领导个人述职等材料。12月16日前,上传领导班子总结和领导干部个人述职报告(“塔里木大学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网上平台”)。

  (2)召开年度考核全院教职工大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主持并代表领导班子做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工会主席代表学院工会做工会年度工作报告;查看精神文明与意识形态工作电子版台账,基层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WW综治、工会等工作台账。

  (3)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

  注:基层党委组织建设工作报告(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精神文明与意识形态工作报告、WW综治工作报告仅提供书面形式报告,内容融入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报告进行汇报,不做单独汇报。

  (二)教职工考核

  依据《塔里木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和《**学院教职工年终绩效考核办法(修改)》。

  1.考核时间:20**年12月12日——12月15日

  2.考核方法和程序:

  (1)考核以办公室(五个办公室合并)、系为单位进行。

  (2)学院办公室汇总全年考勤,教务办公室汇总全年教学通报,学院工会汇总全年教职工参与工会活动情况,各系汇总本系教师教学科研相关数据(包括教学科研项目、论文、奖励、专着及教材出版,党政思想政治工作及社会服务等)。所有汇总材料于12月11日交至考核办公室。

  (3)各办公室、各系于12月12日到考核办公室领取考核资料(包括《**学院年终考核加减分表》《**学院系领导对教师赋分表》《**学院教师对办公室人员打分表》)。

  (4)各办公室考核

  程序:教辅管理人员填写《塔里木大学教职工考核登记表》

  考核分值:学院领导填写《**学院院领导对办公室人员打分表》为所有教辅管理人员打分;各系教师填写《**学院教师对办公室人员打分表》为办公室职员打分;班主任填写《**学院班主任对辅导员打分表》为辅导员打分,所有打分组成教辅管理人员考核总分。

  办公室职员考核分值=教师打分平均分×0.4+院领导打分平均分×0.6。

  辅导员考核分值=班主任打分平均分×0.4+院领导打分平均分×0.6。

  注:担任科级干部的教工,需同时填写《塔里木大学教职工考核登记表》和《塔里木大学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5)各系考核

  程序:学院领导按照75分基础分和1—15分赋分填写《**学院院领导对系领导赋分表》为系领导赋基础分;各系领导按70—73分(含73分)占30%,73—78分(含78分)占50%,78—80分占20%比例填写《**学院系领导对教师赋分表》为各系教师赋分,学院领导填写《**学院系领导对教师赋分表》为教师赋1—10分,两个赋分相加组成教师基础分。

  教师填写《塔里木大学教职工考核登记表》和《**学院年终考核加减分表》,并连同加减分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交至系里—各系召开考核会议对教师加减分进行审核。

  考核分值:教师考核总分=基础分(系领导赋分+院领导赋分)+加减分

  系领导考核总分=基础分(75分+学院领导赋分平均分)+加减分

  注:担任科级干部的教师,需同时填写《塔里木大学教职工考核登记表》和《塔里木大学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6)各办公室、各系于12月16日下午将各类考核表格(电子版、纸质版)及加减分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考核办公室。

  (7)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办公室、各系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得出考核结果。

  (8)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9)向学校考核办公室提交考核结果。

  (三)绩效考核

  依据《塔里木大学学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和《**学院各系工作评价办法(试行)》

  1.考核时间:20**年12月16日——12月18日

  2.考核内容:

  (1)学院绩效考核;

  (2)系绩效考核。

  3.考核方法及程序:

  (1)各办公室,按照《塔里木大学学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填写对应工作的《20**年塔里木大学学院绩效考核表》,并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学校对口机关单位审核签字盖章,交学院考核工作办公室汇总(人事处已提前于11月进行)。

  (2)各系按照《**学院各系工作评价办法(试行)》填写《**学院系工作评价指标及汇总表》,交学院考核工作办公室汇总提交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四)党内考核及民主评议

  依据《基层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指标体系》。

  1.考核时间:20**年12月12日——12月13日

  2.考核内容:

  (1)基层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与领导班子及领导个人考核同时进行,见(一));

  (2)基层党委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与领导班子及领导个人考核同时进行,见(一));

  (3)基层党支部的考核;

  (4)党员评议。

  3.考核方法及程序:

  基层党支部考核和党员评议程序

  (1)各支部按照《基层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学院党委对各支部自评情况按照“先进”、“较好”、“一般”、“后进”四个等级分类定等排序。在此基础上,对照《关于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意见》,确定软弱涣散党支部。

  (2)各支部召开支部总结会议,支部书记进行年度党内工作专项述职(要求同党委书记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进行个人自我评议。

  (3)各支部按本支部正式党员总数的10%比例评出“优秀党员”,于12月13日前上报学院党委,学院党委按照本单位正式党员总数5%的比例进一步审定,并将审定后的名单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核准,填写《塔里木大学优秀党员审批表》。

  (4)各支部进行优秀支部申报,于12月15日前先进支部申报材料、支部记录本、优秀党员审批表)交考核办公室。

  **学院

篇3:街道社区城管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洞井街道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六个走在前列,建设品质**”工作要求,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增强社区(筹委会)和相关部门管理城市的责任意识,实现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确保我街城市管理精细高效运行,根据《**市城市管理考核办法》和“‘井’上添花”作风建设考评机制相关要求,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

  1、领导小组

  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洞井街道城市管理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顾问:周建

  组长:肖司

  副组长:文健

  (常务)

  成员:唐

  领导小组下设绩效考核评价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办,刘灿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指导绩效考核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结果发布。

  二、考核对象

  各社区(筹委会)、洞井环卫所

  3、考核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绩效考核工作将在一视同仁、统一考核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个别社区(筹委会)存在的特殊情况,进行合理化的调整,确保考核的公平合理性,同时,城市管理办将会把考核结果在全街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属地管理、分区包片的原则。各社区(筹委会)是我街城市管理工作中最基本的力量,对本辖区内乱搭乱建、毁坏绿化、乱堆乱放等违反城市管理工作条例的行为负总责。

  (三)定量考核、定性评价的原则。对能够量化为指标任务的工作尽可能地实行定量考核,不便量化的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实行定性评价,二者有机结合,形成考核评价整体结论。

  (四)常规考核、动态督查的原则。将日常性、常规性工作设定为考核评价的基本内容,同时,将特殊时期、特殊情况、特定政策下的具体工作及社区在城市管理中开展的特色工作纳入动态督查和考核中。

  (五)严格考核、奖惩分明的原则。为切实提高各单位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绩效考核工作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细则进行,根据奖惩办法及时兑现奖罚。

  四、考核内容

  (一)城管数字化处置及销案工作。各社区(筹委会)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权限对辖区范围内的数字化案卷进行独立处置或积极配合街道城管办予以处置,确保及时销案。

  (二)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工作。市容市貌方面,各社区(筹委会)是否对辖区范围内的市容市貌开展全面巡查,并及时发现和制止乱贴乱涂、乱堆乱放、乱吊乱挂、乱设广告牌、乱设摊点等违规行为,制止受阻的是否及时报告街道城管办。环境卫生方面,各社区(筹委会)是否对辖区内主次干道、出入**、河道的环境卫生进行全面巡查;是否及时发现保洁漏点、地面不洁、垃圾桶满溢、乱倒垃圾、垃圾积存、卫生死角等问题,并及时管理、处置到位;是否加强对辖住宅生活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制止、上报“十乱”行为,并协助专业部门处置到位。

  (三)防违治违及城市管理宣传工作。防违治违方面,各社区(筹委会)是否对辖区范围内各类新建在建违法违章建筑开展全面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上报,并协助处理到位。城市管理工作宣传方面,是否加大对辖区内门店“门前三包”的规劝和督促落实力度,确保城市管理标准、职责和法规家喻户晓,是否及时报送城市管理工作信息。

  五、考核标准

  (一)城管数字化处置及销案工作。(50分)

  1.各社区(筹委会)应配城管数字化专干,负责数字化案卷的接收和处理工作(10分),无专人负责的记0分。

  2.数字化案卷经街道城管办甄别,属于社区(筹委会)处理权限范围内的将分别派到相应的社区(筹委会),各社区(筹委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置完毕,并及时销案(40分);超时和返工案卷每条扣5分,有特殊情况的要及时向街道城管办报告。

  3.各社区因数字化案卷处置工作产生的费用,经街道城管办根据案件处置前后影像资料进行核实无误后,均由街道承担;社区筹委会数字化案卷的处置费用自理。

  (二)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工作。(30分)

  1.社区(筹委会)要组织开展《**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宣传工作,辖区单位、门店“门前三包”责任状签订率达100%(10分),每少一处扣0.1分,规定期限整改不到位的,每处扣0.5分。

  2.加强“三乱”整治,及时清除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牵乱挂。辖区内无明显裸露垃圾、沉积垃圾,保持市容市貌干净整洁(10分),日常检查处理不到位的每处扣0.1分,规定期限整改不到位的每处扣0.5分

  3.做好流动摊担、店外经营劝导工作(10分),日常检查中管理不到位的每处扣0.1分,规定期限整改不到位的每处扣0.5分。

  (三)防违治违及城市管理宣传工作。(20分)

  1.做好拆违、控违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巡查机制,完善工作台账(5分)。

  2.杜绝新建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及时发现、制止并报告(计10分),未监控到位的每处扣5分。

  3.紧密配合街道执法部门的大型拆除行动,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5分)。

  六、考核方式

  街道城市管理办负责组织和监督,以量化考评为主,实行百分制,采取“日巡查、周通报、月排名、年总评”的方式对数字化城管和城市管理日常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一)日巡查:街道城管办组织人员每日对各考核对象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交办。

  (二)周通报:街道城管办每周对相关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工作情况(主要包括整改、处罚和扣分情况)进行通报。

  (三)月排名:按照“同一考核班子、同一考核内容、同一考核标准、同一考核办法、同一计分方式”的原则分类进行考核,每周考核结果累计得分为月考核总得分。

  1.社区考核排名。对月考评得分为第一名且为90分以上(可并列)的社区,奖励现金5000元;月成绩排名最后的社区为“城市管理最差社区”,街道主要领导将对社区主要负责人、城管专干进行约谈,并予以通报批评。

  2.社区筹委会考核排名。对月考评得分为第一名且为90分以上(可并列)的社区筹委会,奖励现金10000元,最后一名(可并列)的社区筹委会处罚现金10000元,扣罚资金用于对获奖社区(筹委会)的奖励,街道主要领导将对社区主要负责人、城管专干进行约谈,并予以通报批评。

  3.连续排名末位的处罚。月排名连续两次排在末名或一年内累计四次排在末名的社区,街道将视情形对社区主要负责人和城管专干进行行政问责或作出免职顶格处理;月排名连续两次末名或一年内累计四次排末名的社区筹委会,街道将对社区筹委会主要负责人和城管专干进行行政问责处理。

  (四)年总评:各考核对象全年各月累计平均分为全年考核总得分,考核总得分百分比与街道城管工作绩效考核设置分数之积为全年工作绩效考核总得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月工作“一票否决”:社区(筹委会)因为出现的问题太多或整改不及时导致区月检中街道排名末位的;市、区检中被通报为较差社区的;同样问题被市、区、街道连续两次及以上通报批评的;由于各社区(筹委会)不作为被新闻媒体予以曝光,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

  (六)特殊情况的考核处理:对群众举报、检查、巡查发现、媒体曝光、领导指出的具体问题,由城管办派人现场核查,并根据职责分工,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如社区(筹委会)不能自行整改到位的可向街道城市管理办申请代为解决,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除列入考核外,由城管办委托有关单位(个人)实行有偿代办,相关费用由直接责任单位承担。

  (七)对环卫所的考核奖惩:因工作不到位或工作失误导致媒体曝光造成重大影响的,市、区督查通报批评的,每次从街道下拨经费里扣除5000元,以此类推。

  七、其他

  本考评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在洞井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本办法从20**年4月日起实施。

  洞井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

篇4:班级常规目标考核办法

  班级常规目标考核办法

  三年级一班

  为创造良好的校容校貌,树立优良的学风、班风,提高班级管理标准化、系统化,特制定班级常规目标考核办法如下:

  一、班级常规管理的内容

  1、出勤情况。(5分)2、纪律情况;(20)

  3、卫生情况;(20)

  4、劳动情况;(10)

  5、上操情况;(5)

  6、学习情况;(15)

  7、活动情况。(5)

  8、班级公务。(10)

  9、安全情况。(20)

  10、奖励加分。(5)

  二、考核办法:

  1、定期检查、量化考核。

  2、同学互评。

  三、评分细则

  1、出勤情况。(5分)有事需向老师请假,无故缺勤者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2、纪律情况(20分)(1)学校集合时(包括课间操、放学站队、大型*),站队不整齐、听讲不认真,有交头接耳、小声说话者,每发现一人次扣1分。

  (2)升国旗时,不穿校服者、不带红领巾者、纪律涣散、不严肃认真、说话者每人次扣1分。

  (3)在校园、楼道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每发现一人次扣1分。

  (4)班内学生若出现与《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符行为,如打架骂人、说脏话、捉弄同学以及偷盗等等,每查到一次扣1分。

  (5)上下学期间,不按规定路线行走,家长接送地点不正确的,一次扣1分。

  3、卫生情况(20分)(1)做到每日早晨和中午两次清扫,平时注意保持;教室、楼道要每天拖地两次,保持空气清新。检查时,发现座位下有垃圾扣该同学1分,其他卫生区按卫生区责任人分工表酌情扣1—2分。

  (2)向楼下乱丢东西、吐口水等每人次扣1分。

  (3)不按规定值日者每人次扣1分。

  4、劳动情况(10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劳动,认真完成任务,有同学举报偷懒不愿劳动者一次扣1分。

  5、上操情况(5分)(含眼保健操)

  (1)做眼保健操时保持安静、动作到位,违反者扣1分。

  (2)做课间操时进出场三做到:快:放完运动员进行曲到操场,体育委员整好队列,不达要求扣1分。静:保持操场安静,不追逐、不打闹,不达要求扣1分。齐:进出场按次序成两列纵队整齐跑步到指定地方站好,不随意跑出队列,不达要求扣1分。

  (1)站队迅速、整齐,不说话,违反者扣1分。

  (2)下操后,按要求行走、休息,违反者扣1分。

  6、学习情况(15分)学习态度端正积极,上课遵守课堂纪律。

  (1)上课不乱说话,回答问题举手发言,违反者扣1分。

  (2)作业不按时完成,一次扣1分。书写潦草者,一次扣1分。

  (3)教师不在教室时,仍能保持教室内安静、秩序好,违反者扣1分。

  7、活动情况(5分)(1)在班级集体活动中不遵守纪律,扰乱秩序者,一次扣1分。

  (2)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如缴费不及时、未按规定准备工具等情况一次扣1分。

  8、班级公物(10分)

  (1)、自己的桌椅保护完好,爱护桌、凳、劳动工具、门窗玻璃等用品。每损坏一件扣1分。

  (2)、爱护自己的学习用品,节约用纸和笔,浪费大王扣1分。

  (3)随意摘采花坛花草,破坏校园绿化,一人次扣1分。

  9、学生安全(20分)

  (1)因个人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一次扣1分。

  (2)同学之间发生的打架等造成他人受伤的事故,该同学直接被判0分。

  10、奖励加分:

  (1)、拾金不昧,助人为乐,每人次加1分;

  (2)、揭发他人违反班级公约者每次加1分(要有具体的违纪事实和违纪学生,经查情况属实的)。

  (3)、只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大型比赛活动,无论得奖与否都加1分,获奖的每人再视得奖情况加1—4分。

  (4)、各门功课的成绩有进步。该项实行奖分制。每取得一个100分,奖励5分;90—99奖励4分;80—89奖励3分;70—79奖励2分;60—69奖励1分。

  (5)、其它突出表现或突出贡献,经全体同学决定加1—2分。

  四、实施步骤

  (1)师生共同制定《班级常规目标考核办法》。

  (2)结合班级日志,每日检查记录。

  (3)实施《班级常规目标考核办法》,每周进行汇总,并与走廊墙面上的宣传栏相结合,适时公布。

  五、考核办法

  1、每月连续得分均在85—89分,或每期平均得分87—90分,可评为单项先进学生;每月连续得分均在90—94分,或每期平均得分92—95分,可评为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每月连续得分均在94分以上,或每期平均得分在95分以上,可作为评“三好”学生的必备条件。

  2、受表彰、奖励的学生情况要记入学生档案,同时各科教师应通过不同形式对其进行广泛宣传。

  3、对月得分60分以下的个别学生,班主任必须及时个别谈话,帮助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改正错误的措施。如下月仍未达到60分以上,或违纪行为更加突出,后果更加严重,班主任必须执行纪律,对其进行必要的处分,同时取消该生当学期评先评优的资格。

篇5:防雷工程设计考核、奖惩制度

  防雷工程设计考核、奖惩制度

  1、凡设计人员参与国家或省防雷减灾主管部门组织的设计比赛获奖的设计项目,公司将依获奖的等级给予嘉奖,获一等奖的奖2000元,二等奖的奖1500元,三等奖的奖1000元。

  2、凡设计人员设计的工程,按设计施工出现安全质量事故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设计人员的行政、经济责任。

  3、凡泄露设计资料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将按可收益利润30%追究泄露者的责任。

  4、凡不按规章制度办理资料交、接手续,造成资料丢失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凡不遵守规章制度,造成资料室发生安全事故的,将追究资料管理人员的行政、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