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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入园(所)前体格检查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人们运用到体格,检查,儿童的场合不断增多,我们该怎么写作相关的内容呢?以下是文库小编帮大家整理儿童入园(所)前体格检查制度,欢迎阅读收藏。

儿童入园(所)前体格检查制度

  儿童入园(所)前体格检查制度

  一、儿童入园(所)前体格检查须严格按照卫生部和省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体检要求执行。

  二、入园(所)前体格检查必须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或当地卫生进行健康检查。

  三、规范填写健康检查表,体检包括全身体格检查、血常规、肝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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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离园(所)3个月以上者,要重新进行体检后方可再入园(所)。有传染病接触史,在检疫隔离期满后,经体检证实其健康后方能回班。

  五、经体检合格后由检查单位出具合格体检表,儿童持体检表、儿童保健手册和计划免疫接种证入园(所)。

篇2: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制度

  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制度

  一、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和保健系统管理登记卡。

  三、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按照4·2·1体检程序,并进行儿童生长发育评价。

  四、认真筛查体弱儿,并按要求进行管理。

  五、为婴幼儿提供有关疾病预防、合理膳食,促进智力发育等科学知识。

  六、按规定程序对儿童实施预防接种。

  七、宣传推广母乳喂养,为实施母乳喂养提供技术指导。

篇3: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从20**年5月10日至9月20日,在全县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20**年全县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级行业部门、公安机关以及消防部门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一手抓现实斗争,一手抓基础工作,按照“规定动作”与“自选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切实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夏季全县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现实斗争

  (一)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夏季消防检查的重点范围是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暑期人员集中的培训机构、临时出租屋、旅游景点,高层及地下建筑、文物古建筑、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采取全县统一部署,各镇(街)各自开展治理的方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1、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各镇(街)要严格落实上级安委会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重点针对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其中,规模以上石油化工企业必查、化工园区必查、设有石油化工企业的镇街、开发区必查。

  2、商(市)场。将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商(市)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00个以上的室外市场以及设在地下建筑内的商(市)场,包括商场、超市、卖场以及农副产品市场、日用工业品市场、综合市场等集贸市场等作为重点,在全县扎实开展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各镇(街)要进一步落实商(市)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3、消防控制室标准化建设。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全面强化消防控制室管理,进一步提升单位应急处置能力。全县所有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通过标准化建设活动,达到值班人员素质有效提高、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范有序、单位应急处置迅速高效的目的。9月底前,全县8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控制室要达到建设标准。

  4、消防安全“三项重点”专项治理。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深化消防安全“三项重点”专项治理活动,要紧紧抓住电气线路、安全疏散、培训演练三项重点,继续加大消防监管力度,积极发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作用,严格电气线路防火措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常态畅通,规范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全面强化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5、消防安全“精准除患”工程。县公安消防机构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积极采取措施督促单位整改,对确实存在整改困难的,要组织相关机构专家开展论证,确定隐患整改方案;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同时严格落实“三告”措施,第一时间函告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当地党委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通告;隐患信息要及时录入“滨州市重大火灾隐患动态监管平台”,通过监管平台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建立重大火灾隐患名单制度,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在保险、信贷等方面受到限制。

  6、居民住宅小区“三清三查”专项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居民住宅小区“三清三查”行动,“三查”即检查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检查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检查初起火灾扑救准备工作是否到位;“三清”即清理居(村)民楼院疏散楼梯、走廊、前室等公共区域可燃杂物,清理居(村)民楼院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违规存放充电问题,清理电缆井、管道井等竖井防火封堵不严以及堆放可燃杂物问题。各镇(街)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三查三清”工作未落实的单位进行责令整改,并依法对物业管理单位实施处罚,确保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

  7、各镇(街)根据实际开展整治活动。夏季检查重点范围内的其他单位场所由各镇(街)结合实际列出本地治理清单,采取“自选动作”,组织开展针对性治理,切实消除一批火灾隐患,关停一批消防违法企业,曝光一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及个人。

  (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

  对今年夏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县政府要于7月份集中向社会公告、组织媒体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督促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方案和防范措施。7月4日前,各镇(街)政府要向县政府报送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由县政府报送市政府集中进行挂牌警示、督办。

  (三)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紧盯G20峰会等重大活动及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基层网格力量,重点加强对涉及民生的供电、供油、供气、供水以及交通、通讯枢纽等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单位落实“六加一”措施,开展疏散演练,整治消防火灾隐患,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基础工作

  (一)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1、抓实网格化消防管理。县政府要推动将网格化消防管理纳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其他基层工作平台,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

  “网格”最末端。要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推广安装网格消防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要制定印发网格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指导书或手册,组织对网格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使其掌握常见消防问题的检查方法。要结合当地夏季火灾特点,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地网格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9月底前,各镇、街道落实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建强用好微型消防站。各单位、社区要整合保安、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3分钟”到场处置。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灭火救援先遣队和消防知识宣传队“三队合一”,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各镇(街)要出台政策性文件,在政策、经费等方面优化保障和激励措施。9月底前全县40%的重点单位、镇街20%的社区要按照以上标准建成微型消防站。

  3、建立区域联防协作组织。县公安消防机构要指导相关单位,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互查互检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定期开展安全互查和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强化区域消防安全保障。9月底前,2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要建立起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

  4、大力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各镇(街)要按照省公安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的通知》(鲁公通〔20**〕273号)和邹平县《20**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加快推进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小型消防站规划建设,编制实施各级各类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及消防专项规划。9月底前,公共消防设施建成率不得低于年度任务的70%。

  5、强化火灾技术防范手段。县公安消防机构要全面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保监督系统应用,进一步扩大系统普及率,督促消防设施维保企业在签订维保合同时,一并加强维保系统的安装和应用。县公安消防机构要利用建筑消防设施维保系统,强化对维保企业执业情况的监督,9月底前,建筑消防设施维保监督系统安装率要达到100%。要积极推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加快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接入系统。要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聚集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设施。9月底前,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安装率不低于年度任务的70%。

  6、组织开展消防大培训。以滨州市第二届消防运动会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消防大培训。9月底前,县公安消防机构要组织行业部门、镇、街道消防工作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并对培训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备案。

  7、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评估。9月底前,各镇(街)政府要牵头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调研和分析评估,摸清辖区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情况,尤其是对辖区内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要做到情况清、底数清,并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意见。对符合《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界定标准的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场所,各镇(街)政府要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聘请相关专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评估,提升单位抗御火灾风险的能力。

  (二)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

  1、重点场所熟悉演练。县公安消防部队要组织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逐一开展实地熟悉,掌握消防设施运行、水源道路、单位消防力量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结合四类场所火灾特点,加大特殊装备配备,优化作战力量编成,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训练;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开展灾害处置技战术研究,提升专业处置能力。9月底前,韩店、黛溪消防中队选择不少于15家重点单位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夜间演练、无预案演练不少于演练总数的30%。

  2、数字化预案制定。根据灾害等级、力量编成、指挥层次等实际需要,县公安消防部队制定灭火救援类型预案,辖区内百万吨级生产规模的石化企业和重点的高层、地下、大型城市综合体建筑灭火救援预案;各执勤消防中队制定修订辖区内重点单位卡片式预案。9月底前,县消防中队制定或修订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不少于15家,数字化预案制定完成率不低于20%。将本年度制(修)订的灭火救援预案全面录入灭火救援业务管理系统。

  3、技战术和体能训练。按照灭火救援实战需要和《全县公安消防部队20**年灭火救援实战化练兵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战斗班组、整建制中队、全勤指挥部实战化操法训练。开展高层、地下、化工、灭火等编队的合成训练,装备设施操作应用训练和专业灭火救援能力建设,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等灭火难题,分类研究制定一套处置对策和战术方法。各消防中队战斗班组、典型灾害事故处置合成操法训练项目分别不少于6项。县消防中队每天开展不少于1小时的体能训练。

  4、抗洪抢险准备。县公安、消防、气象、水利、交通、地质、民政等部门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洪涝灾害的重点防控区域,了解汛情发展趋势,修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干旱地区要在政府统一调动下完成好紧急状态下的生活保障送水,汛涝地区要完成好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抢险救援。要加强水面搜索、绳索救助、急流救援、溺水急救、强风抢险等专项技能训练,开展抗洪抢险、城市排涝、水域救助等专项训练,明确战斗编成、任务分工。

  (三)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落实社会化宣传措施。各镇(街)政府积极推动党政干部培训机构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内容,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消防培训及演练活动,发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培训活动。6月底前,县教育、公安消防等部门部署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中小学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进行一次逃生演练、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基地、完成一次暑期家庭消防作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活动,指导各类学校办好“消防夏令营”,实现对在校学生普训一遍。40%以上的中小学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教材、师资、课时“三落实”。8月底前,县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联合部署消防进军训工作,力争大学、高中新生军训期间全部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全县小学生消防征文大赛以及少先队消防培训活动。

  2、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县级主流媒体、主要网站及各级官方新媒体,分别开展不少于1次的集中曝光行动。县电视台、广播刊播提示字幕、公益广告每月不少于200条(次);消防官方微信、微博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手机消防安全提示短信每月不少于1条;全县“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目标人群关注数,完成年度任务数。

  3、加强宣传阵地建设。规范消防站、消防安全体验室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与开放工作,每周接待有组织的群众性参观、体验活动不少于1次。

  四、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前)。各镇(街)政府逐级召开会议、制定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措施,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

  (二)全面检查整治阶段(9月10日前)。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细化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各级行业部门、公安机关以及消防部门职能作用,发动相关社会单位自查自纠火灾隐患,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对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旅游景点、仓储物流、施工现场、“三合一”等单位场所,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等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对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按照“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完成时限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职能部门。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要亲自检查,加强调度指挥,推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部门协作,强化监管。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建设等重大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制定并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各级、各部门工作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落实分片包干、靠前指挥,坚持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县政府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每月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篇4:星辰幼儿园入园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

  星辰幼儿园入园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

  (一)新生入园体检制度

  所有新生或转学生必须持入园体检表到当地卫生院按项目进行健康检查,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离园一个月以上的幼儿必须重新体检。做好新生体检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及时筛查出体弱儿(如肥胖、营养不良、贫血等),列入体弱儿专案管理。了解新生的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和生活习惯,做好特殊疾病(如哮喘、癫痫、皮肤过敏、习惯性脱臼等)的登记工作,便于保健员和班级教师对其特殊的观察和护理。

  (二)幼儿定期体检制度

  全园每位幼儿均建立健康档案(包括体检表、预防接种证)。本园按要求每学期测量体重两次、测身高和视力各一次。每年当地卫生院为全园幼儿体检一次。及时对幼儿体格发育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将检查结果和评价情况向家长反馈,同时督促家长对患有龋齿、视

  力不良、贫血、沙眼等疾病的幼儿进行矫治,并及时提供治疗反馈信息。

  (三)坚持晨检和全日观察制度

  每天按要求对幼儿进行晨间检查,认真做好一摸:有无发烧;二看:精神、皮肤和五官(外表);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和患病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患不宜入园疾病(如传染病)的幼儿入园。晨检时接受服药幼儿的家长带来的药品,做好幼儿服药的登记工作,即注明幼儿姓名、用药原因、药品名称和剂量、服药时间、内外服、护理要点、喂服人姓名,并且在保健医生的指导下服用。严禁幼儿私自带药入园,对幼儿私自带来的药品必须向家长问明情况再作处理。喂幼儿服药须在保健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对晨检时情绪不好的幼儿,或在家有不适情况、近日患病的幼儿,重点记录观察其精神、食欲、睡眠等情况,全天予以特别的关注,并按时、准确填写“班级全日观察表”。保健员重点对在家发烧、腹泻、呕吐等情况的幼儿进行观察,在家发烧者要量体温。对无故未到的幼儿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对有异常的幼儿应立即采取措施。

  (四)工作人员体检制度

  工作人员每年按要求进行体检,包括胸部*线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以及阴道霉菌、滴虫检查,体检合格者方可上岗。保健员做好工作人员体检分析工作,发现患有肝炎或其它传染病不宜在幼儿园工作的人员应及时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持县(区)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乙肝表抗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篇5: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政府安委会《上**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上**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20**〕*号)要求,为确保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召开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并做好县政府对我镇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镇政府研究决定,20**年10月至11月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上**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镇辖区所有村、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各单位”)。重点检查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突出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突出学校、医院和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二)检查内容

  1.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及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20**年度省、市、县安全生产考核工作任务分工中各项工作是否完成。

  2.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3.各村、镇直有关单位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事故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落实情况;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依规,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完善。

  (三)检查重点

  1.交通运输:要扎实推进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抓好省、市、县为民办实事道路交通危险路段整治工作,加强对重点路段的安全监管,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重点监控校车、危险品运输车、渣土车的安全运行,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牵头单位:交管站、道安办,配合单位:派出所、村建站、中学、小学、幼儿园、公路养护站等相关部门)2.矿山:要加强巡查,严打非法盗采行为,一经发现,采取得力措施,及时上报县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牵头单位:国土所、派出所)3.消防:要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防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牵头单位:派出所,配合单位:民政办、中学、小学、幼儿园、卫生院、安监站、村建站、文化站等相关部门)4.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要加强对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结合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强化危化品罐区的安全管理,做好防雷、防火、防爆、防汛工作,防止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牵头单位:安监站,配合单位:企业服务中心、村建站、派出所等相关部门)5.建筑施工:要深刻吸取三明泰宁“5.7”特大泥石流事故教训,加强对建筑工地、生产厂房、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的排查检查,临山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仓库选址应进行安全论证和地灾评估,严格落实龙门吊、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和外脚手架等高空作业设备设施的防风加固措施,加强深基坑、高边坡、弃渣(土)场等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整治,突出监控重点,防止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牵头单位:村建站,配合单位:交管站、水利站等相关部门)6.旅游安全:要加强对景区、宾馆、营地等旅游场所的安全管理,做好对游船、游乐设施、救生、水上垂钓等旅游设备设施和项目的安全检查。(牵头单位:旅游管理部门,配合单位:派出所、文化站、交管站、兽医站等相关部门)7.学校安全:要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积极预防学生因交通、火灾、溺水、触电、饮食卫生、外出活动等引发的安全事故。(牵头单位: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配合单位:派出所、交管站、卫生院、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部门)此外,冶金有色、城镇燃气、水上交通、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渔业船舶、医院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也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三、检查方式

  (一)各村、镇直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内、行业领域内的各类单位做到检查全覆盖。镇政府安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

  (二)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和“三个必须”的原则,突出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的重点和薄弱环节,认真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要认真对照20**年度省、市、县安全生产考核工作任务分工的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应完成而未完成的工作任务要求采取措施进行补缺补漏。对9月份开展过专项检查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三合一”场所、燃气、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等行业领域,采取“回头看”的方式,进一步巩固专项检查的成果。各有关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做好跟踪落实整改,重大问题要一件一档,实行闭环管理;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县政府,并抄送县政府安办。

  (三)要创新检查方式,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随机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要上报挂牌督办、一盯到底。

  (四)要把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上报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明确工作责任,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镇政府将把本次大检查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作为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重要内容纳入考评。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各部门设立的举报电话、举报平台等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同时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取得实效。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忠实履行职责,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今年来安排部署的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在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将大检查工作的开展、查处的隐患和问题、整改落实、以及好的经验做法等情况形成总结报告,于11月18日前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报镇政府安办,由镇政府安办汇总后向县政府安办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