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文库吧
专注精品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让管理变得更简单、高效!
本月更新2145  文章总数494428  总浏览量8666748

第一实验小学教职工计生管理制度

  管理文库以让管理变得更简单高效为己任,为此,我们精心编撰了以下第一实验小学教职工计生管理制度文章,希望您撰写教职工,计生,管理制度相关文章时,为您提供必要的借鉴和参考。

第一实验小学教职工计生管理制度

  第一实验小学教职工计生管理制度

  为提高我校教职工的人口意识,进一步更好地推行计划生育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现制定我校计生管理制度。

  一、要充分认识到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举措。

  二、计划生育的基本要求是: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实行晚育;少生、优生;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严禁生育计划外二孩,坚决杜绝多孩多育。要充分发挥教职工的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积极主动地开展好计划生育工作。

  三、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档案。做到调进调出人员的档案及时变动。

  四、将计划生育月报、季报、半年报、年报等各种表格准确及时地报上级计生部门。

  五、已婚育龄妇女,应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办理准孕证、准生证,未获得两证者,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未取得生育指标的新婚夫妻必须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www.glwk8.om(管理文库吧)

  六、每年对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妇检工作,避免计划外怀孕。

  七、对实行晚婚、晚育和只生一个孩子的,给予奖励和照顾。

篇2:职业中专学生会量化管理制度

  职业中专学生会学生会量化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整体和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量化管理制度。

  一、量化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学生会全体干部;

  2.本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0分,按考核量化标准给予相应加分或扣分;

  3.具体考核办法:各部正副部长的考核由主席团负责执行,各部干事的考核由相应正副部长执行。

  4.学生会办公室负责监督、记录、考核、统计;

  5.考核结果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75分以上的为合格,60-75分的将作为降级使用,60分以下的将免去其职务。

  二、考核内容和积分量化标准

  *有以下情况的者给予扣分:

  1.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校工作重点和团委的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和个人计划,重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和个人总结。

  A.未写标准计划或工作总结的每缺一份扣4分;

  B.目标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扣1-2分;

  C.目标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扣1-2分;

  2.准时参加学生会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会议精神。

  A.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

  B.会议精神未传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扣2分;

  C.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3.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作出重大决定时未向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扣2分。

  4.学生会办公室成员值班有缺勤或态度不好的每次扣1-2分。

  5.各部每学期结束前未整理好本部文件(计划、总结、制度、干事名单等)或未存档的扣相应负责人2分。

  6.查阅文件资料时在上面乱添乱画,未按照原来安排好的顺序整理存档的每次扣2分。

  7.活动室开会结束后值班人员未做到清理工作(扫、拖地,擦桌子,倒垃圾)的扣2分。

  8.不安心本职工作或长期工作成绩不明显的扣2-10分。

  9.合作不好的扣1-4分。

  10.开展工作时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的扣3-10分。

  11.学生会干部有损于学生会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5-15分。

  12.违反组织纪律,泄露机密的视情节轻重扣5-20分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1.学生会开会全勤(不迟到,不早退)的加5分。

  2.学生会开展各项大小型活动保质保量的完成,主动参与布置,整理会场的加1-3分。

  3.举办活动之前提出可行活动设想并被采纳的每次加2分,提交活动计划并被采纳的每次加2分,活动的开展按实际情况加1-5分。

  4.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的加5分。

  5.开展工作与他人团结合作视情况加1-4分。

  6.工作态度好视情况加1-3分。

  7.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的每次加5-10分。

  8.参加运动会的加1-3分。

  9.每次考试成绩在班级前十五名的加1-3分;获一等奖学金的加10分;获二等奖学金的加8分;获三等奖学金的加5分;获三好生的加5分。

  (注:各项制度的解释权归z职业中专学生会主席团)

  z职业中专学生会

篇3:职业中专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职业中专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增加学生会财务使用的透明度,明晰财务报销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2、《制度》本着“合理使用,注重节约”的原则,有效利用经费。

  3、学生会财务报销实行凭物报销,实报实销。

  4、学生不得多报、假报、重报,一经发现,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分。

  5、《制度》由学生会办公室监督执行。

  二、经费来源

  1、经费主要由学校拨给。

  2、部分由学生会自筹,学生会通过自己开展的少量盈利性活动,锻炼能力,自筹经费。

  三、使用

  1、经费使用,必须本着节约的原则。

  2、学生会经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使用。

  (1)宣传品的购买,包括:宣传板、条 幅、各类纸张,广告色、刷自、尺子、裁纸刀及其他宣传用品和宣传品的打印、复印、胶印费用。。

  (2)外出活动费:

  A.集体外出参观或座谈的车费。

  B.举办讲座接送有关专家、学者的车费、讲课费及纪念品费。

  (3)学生会其他活动的费用

  3、学生会经费使用前必须经过主管老师批准,不经批准使用的经费不予报销。

  4、凭实物和发票向主管老师汇报。经主管老师签字后的发票可报销,符合以下条 件之一者,主管老师不予签字。

  (1)不符合制度要求的开支

  (2)虚报的发票

  (3)非正规的票据

  (4)虚报的票据

  5、经签字后的票据应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将票据积累达一定数量时,统一报销。

  6、一经报销后,办公室及时准确的将现金支付给个人,不得私自扣除或拖延时间。

篇4:职业中专教职工趣味运动会活动方案

  职业中专教职工趣味运动会活动方案

  为提高全体教职工体育锻炼的兴趣,增强教职工的身体素质,促进教职工之间的交流互动,培养教职工团结协作、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增强教职工之间的凝聚力,并能让大家在运动中感受快乐,在快乐*建和谐美好的校园,学校工会特组织“职兴杯”教职工开展教职工趣味运动会。

  一、活动主题 :团结进取、和谐发展

  二、活动宗旨 :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三、活动方案:

  1.活动时间:20**年10月16 上午 运动会开幕式后

  2.活动地点:田径场

  3.活动参与对象:(1)行政后勤组(2)机电部组一组(3)机电部组二组(4)信息服务部一组(5)信息服务部二组(6)高职预科一组(7)高职预科二组

  4.比赛项目:《踢毽子》、《跳长绳》、《4*100接力赛》

  踢毽子

  参赛者:每组4人

  比赛器材:毽子若干

  比赛规则:(1)在规定范围和时间内以踢的个数多少从高到低排列名次。

  (2)不限定踢毽的姿势

  (3)不区分性别(男女混合赛)

  跳长绳

  参赛者:每组10人(包括甩绳人员)

  比赛器材:长绳2条。

  比赛规则:五人站在长绳中,两人甩起长绳。比赛开始时开始记圈数。一分钟比赛时间。若有人在跳的过程中失误致使摇绳中断,则不计在圈数中。比赛继续。一分钟内圈数最多的为胜。

  4*100接力赛

  参赛者:每组2男2女

  比赛器材:接力棒

  比赛规则:(1)蹲踞式起跑

  (2)交接棒时必须在接力区完成,交接棒时不能影响其他道次的运动员

  (3)以到达终点的先后顺序获得名次

  5.奖励办法:按团体总分高低设奖,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4个,

  获奖组员均获得奖品。

  6.报名组团办法:

  专业部以部为单位报名,由部长负责组员名单并组织好比赛,行政后勤组由沈月红老师负责报名组队。

  7.裁判组成员:

  裁判长:z

  成员:体育教师、工会委员

  8.其他:

  (1)参赛队员应遵守比赛规则,诚实守信,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2)比赛时穿适合运动的服装及运动鞋,不携带尖锐物件,注意赛程安全,防止意外伤害。

  (3)本方案未尽之处另行通知。

  z职业中专工会

篇5:三岭学校教职工聘任制度

  三岭学校教职工聘任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教职工队伍管理,优化劳动组合,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美化学校的社会形象与声誉,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组织领导

  成立本校教职工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校党支部、工会、校办、教务处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报经z区教育局批准后,履行学校教职工岗位聘任工作的相关职责。

  第三条 聘任范围

  本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岗位。聘任对象以本校在职教职工为主;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在报经区教育局人事部门同意后,通过其他途径和方式择优聘任个别的学科教师。

  第四条 聘任原则

  (一)全员聘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及相关原则,根据工作所需,对本校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任,明确工作岗位及职责,发放聘任书,规定聘期。

  (二)双向选择。教职工和学校双方,在地位平等的基础上享有双向选择的权利:学校对教职工有权决定聘任或不聘任、聘作教学岗位或非教学岗位;教职工有权自主决定应聘或拒聘。

  (三)因事设岗,按需定员。学校根据区编委办对本校的核编数,依据“因事设岗,按需定员”的原则设定本次岗位聘任的岗位总数(对各个岗位确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向全体教职工公布以供选择;教职工应提出志愿承担的工作岗位供学校聘任时选择参考。学校根据实际结合教职工志愿,依据受聘者的德、能、勤、绩,参考其学历、资历、职称等情况,按需、择优聘任。学校视具体情况,有权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或将教师聘为职工岗位。努力使每个教职工都能胜任本岗位工作,逐步建立素质不适宜的一线教师向职工岗位流动、不称职教职工下岗待业的淘汰机制,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情况下的竞争上岗。

  (四)统筹兼顾。坚持优化组合,形成合理的人员结构。既要任用年富力强的中年教职工,又要注重青年教职工的培养,还要注意保护工作态度好的老教职工的利益。

  (五)相互承诺。学校与受聘者之间建立相互承诺的关系:学校承诺在聘期内为受聘者提供符合规定的工作、环境条件和相应的经济、物质待遇不变(法定晋级、晋职按相关规定执行,法定免责情况例外);受聘者应向学校承诺在聘期内无条件遵守学校劳动纪律和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相关职责。

  第五条 聘任程序

  (一)学校根据区编委办对本校的核编数,设定本次岗位聘任的岗位总数(教学或后勤岗位职数等情况尽可能详尽具体),提前向全体教职工公布聘任方案。

  (二)教职工对照岗位和聘任条件提出应聘申请,填写《教职工岗位选择意向表》。

  (三)逐级推荐,整体优化。

  1. 主管德育副校长向校长室推荐政教主任人选;推荐团委书记、大队部辅导员(代理)人选,经团代会、少代会选举后由校党支部任命确聘。

  2. 主管教学副校长向校长室推荐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课程办负责人(视上级要求及学校实际确定是否设置)人选;

  3. 主管后勤副校长向校长室推荐总务主任人选;

  4. 校长室提名校办主任人选;提名工会主席(代理)人选,经教代会选举并报批后确聘。

  5. 各处室主任向校长室推荐所分管科室的副主任、干事或工作人员人选:其中包括:

  ①政教主任与大队辅导员协商向校长室推荐安保处负责人、各年段班主任人选;

  ②教务主任与教科室主任协商向校长室推荐各年级段段长、各学科教研组长及各年级段的备课组组长人选;

  6. 教务处、年段长和班主任根据教师教学常规考核、师德考核等结果,协商推荐各年段任课老师。

  政教、教务、教科研、总务四处经协调后,将各级推荐人员名单提交校长室,按照年级、处室优化服从于全校优化的原则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

  聘任,按自上而下的程序,第一批次以中层、段长、班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科任教师为序、第二批次为教学后勤及其他勤杂人员。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提交学校聘任领导小组审核决定后,由校长室公布聘任通知,同意受聘的教职工,在与校长(或学校法人代表)签订聘任协议后,由校长发给聘书以确聘。

  第六条 聘任期内,被聘人员必须讲究职业道德,认真完成应聘岗位之职责。

  第七条 聘任期内,被聘人员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到校外兼职或兼课,若有违背,则学校有权视具体情况予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关系。

  第八条 聘任期内,被聘人员享受学校实行的绩效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九条 每次聘任的期限为一年。

  第十条 关于不聘、拒聘、待聘和试聘。

  (一)不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聘任:

  1、聘任期满后不在本校应聘,要求调离本校的。(此种情况要求当事人应在每年6月底前向校长室递交书面报告,经学校同意并报教育局批准,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2、因业务素质不宜在一线任教并拒绝聘作本校后勤岗位的。(此类情况,向当事人建议调离学校)

  3、因体弱多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符合病退条件者可以办理病退手续的。

  (二)拒聘:

  教职工因无法定理由拒聘的,即停发一切工资和福利待遇。

  (三)待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予以待聘处理。

  1、对因个人主观原因未被聘用的人员,报教育局同意后,原则上作校内待聘处理。

  2、各主管科室对受聘后的教职工,不履行工作职责或教师岗位工作中教学常规、学生评教、教学效果问题严重的,上报校长室及学校教师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予以解聘的。

  3、待聘期间绩效工资中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津贴、浮动工资、教龄津贴)、教工龄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生活补贴照发,节日费按照1/2发放,待岗期为六个月至一年。

  4、待聘对象可以参加下个学年教师岗位聘任,但需本人在下一学年度聘任钱的一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如果仍未被聘任或聘任后经学校教师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认定该教师仍在学生评教、教学效果、教学常规出现问题的,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后勤岗位,由该教师申报。

  5、凡两次由一线教师岗位被调整至后勤岗位的,不再参加教师岗位的聘任。

  (四)试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予以试聘处理。

  对个别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试聘。试聘期间绩效工资中的基本工资部分照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及目标考核奖按实际工作量计发。试聘期间边工作边学习,试聘期原则上为一个学期,最长不超过一年。试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则转为正式聘用,如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仍不能被正式聘用者,作校内待聘处理。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在教职工聘任期间内可以解除或变更聘任关系:

  (一)聘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

  (二)经组织同意调动工作的;

  (三)有特殊困难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

  (四)严重失职,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的;

  (五)严重违背师德规范或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在教师中造成很坏影响的;

  (六)发生刑事案件的。

  第十二条 聘任争议仲裁:

  当聘任关系发生争议时,由学校聘任仲裁小组进行调解。学校聘任仲裁小组由党支部、行政代表、工会委员、教师代表共5-7人组成。不服学校聘任仲裁的,上报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裁定或申请劳动人事部门裁定。

  本制度经校教代会通过后并报区教育局同意后试行。

  三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