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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高中校园超市招标公告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需要用到招标公告,超市,校园资讯,但很多人写作招标公告,超市,校园文章时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石榴高中校园超市招标公告,欢迎分享。

石榴高中校园超市招标公告

  榴石高中校园超市招标公告

  我校校园超市上一轮承包期满,为进一步搞好我校校园超市的经营、管理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以公开招标形式向社会招聘合法经营、资质信誉好、业绩优良者经营和管理我校校园超市。现将将校园超市承包经营项目对外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榴石高级中学校园超市承包经营项目

  二、基本情况

  1、榴石高级中学现有在校生2700人左右、教职工280人,20**年起学生数在2100人左右;超市位于综合楼一楼西首,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学生餐厅建成后将迁至生活区;

  2、本次招标合同经营期限:自签定合同之日起至20**年6月30日止。

  三、超市经营范围、监管及其它说明

  1、允许经营范围:

  ⑴文化用品;

  ⑵日用品;

  ⑶小食品;

  ⑷冷、热饮料;

  ⑸时鲜水果、干果等。

  2、禁止经营范围:

  ⑴各类香烟、酒及有毒、易燃易爆等物品;

  ⑵自制煎、炸、炒、烤等食品;

  ⑶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

  ⑷自制或批转包子、馒头、油条等无包装食品。

  ⑸手机充电、下载等;

  3、监管:

  (1)经营者必须无条件服从学校监管;

  (2)经营者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所有货物必须证件齐全,食品类必须索证备查;

  (3)超市所经营的物品价格应略低于市场价,所有物品明码标价出售。

  (4)如因违规经营对师生造成伤害的,一切责任(包括经济赔偿)应由中标方承担。

  (5)承包期间,水电费、许可证年检费、服务员体检费等各种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承包期间费用不考虑在校学生人数变化因素。承包人自行办理包括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等(注:无食品卫生证、营业执照等不得营业)。

  (6)承包期满承包人商品及货架等物品自行处理,与学校无关。

  (7)经营期间,如承包方受到卫生防疫等部门经济处罚,罚金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销售食品引起疫病中毒,由乙方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食品安全等安全责任由承包方承担,与学校无关。

  四、招标原则

  我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招、投标工作。学校本着有利于学校发展及更好的为师生员工提供服务为原则,并通过合同明确学校 (甲方)与租赁经营者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进一步提高超市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为我校广大师生服务。在评标时,甲方同时比较关注投标人的诚信度和经营服务承诺。

  五、投标说明

  1、投标人资格条件。

  ①具有z县工商局注册的超市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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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具有独立的卫生许可证;

  ③直接经营者身体健康,年龄在25周岁至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未被卫生监督所等上级部门处罚过,无不良经营和违法犯罪记录。

  ④学校教职工及其直系亲属谢绝报名。

  ⑤开具曾经经营过的单位提供服从管理、无违约行为证明。

  2、投标书内容及包装:

  ①东海县工商局注册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备查);

  ②直接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经营管理方案(含人员设置、流程管理、经营预测)1份

  ④直接经营者情况1份

  ⑤经营和服务承诺书1份

  ⑥自经营超市开始的经历证明1份

  ⑦其他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现场审核后袋装密封。

  3、投标人经营期间必须接受学校的统一管理,接受相关部门的督促与检查。中标经营期间水电费自理。

  4、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不能参加投标活动,中标后又被查到有不真实材料的,学校有权取消承包合同。

  六、招投标

  (一)投标

  1、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投标活动。

  2、投标人必须交纳300元报名费(不退)。

  3、投标人须预交10万元投标保证金和10万元经营保证金方能参加投标。中标后,10万元投标保证金转为承包金,10万元经营保证金将作为乙方缴纳资产设备使用、食品安全和卫生保证金、履约和服从校方管理保证金,即风险抵押金(在合同内有具体说明),在合同中止后、个人物品搬离校园、与学校无其它未尽事宜后,在无经营及管理罚款等情况下,10万元经营保证金无息退还。未中标者将于5日内无息退还10万元投标保证金和10万元经营保证金。

  4、承包金价格以评标小组现场讨论制定的底价为基础,实行一次性暗标报价(祥见评标办法)。

  5、投标人要自觉遵守招标纪律和招标规则,如有串标或有不规范行为的,均视为废标。

  6、在叁人(不含叁人)以下的不作开标。学校根据情况,可进行议标。

  7、在揭标以后,签定承包协议前,倘若发现中标人在投标时有串标或操纵某个项目、有社会劣迹、弄虚作假的,取消中标资格,扣罚10万元投标保证金,依次类推重新确定中标人。

  8、中标者在五日内向学校一次性交清承包金,签订承包协议(合同)和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如数交清承包金和有关费用视作自动放弃处理,所交经营保证金等费用不退。

  10、中标者必须遵循“谁中标谁承包,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亲自经营管理,不得转包、代包、委托他人管理,一旦发现,取消承包资格,10万元经营保证金不退还。

  (二)评标

  (二)评标:

  1、此次招标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本着有利于学校发展及更好的为师生员工提供服务为原则进行招标。由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或个人的经营经历、报价、经营思路、服务承诺等综合因素进行现场评标。

  2、评标办法

  (1)确定标底。由评标小组现场确定。

  (2)高于标底价的最高报价为第一中标人,低于标底的投标报价为废标。

  (3)若出现报价相同情况,则由最高报价人抽签确定。

  七、投标、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时间:20**年9月10日至20**年9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20**年9月12日下午17时30分截止,过期不候。

  2、投标地点:榴石高级中学总务处。

  3、开标时间:20**年9月13日(周五) 下午3:30 。若时间有变另行通知。

  4、开标地点:榴石高级中学综合楼二楼会议室,迟到者作放弃投标处理。

  联系人:z老师联系电话

篇2:南京十二中学学校园无线网暂行管理办法

  京南十二中学学校园无线网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条:京南市第十二中学校园无线网是校园有线网络的补充和延伸,以实名认证的方式为本校教师的教学与办公提供无线互联网服务。同时对原有的有线校园网进行整合,物理上成为一个统一的网络。为规范校园网无线网络的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147号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管理办法》(公安部33号令)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京南市第十二中学信息中心负责学校无线网络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所有用户实名制上网。本校在编教教职工通过向学校申请个人账户,实名登记认证后,方可采用个人账号登录,在教学办公区免费无线访问互联网。

  第四条:所有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我校的有关规章,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无线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损害我校利益等违法、违规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扰乱社会治安、有伤风化、淫秽色情等信息,不得利用网络攻击、损害公用网络设施和其它用户,不得私建代理服务器为他人提供网络通道。否则,学校有权追究其相关的责任,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将移交公安或司法机构处置。

  第六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架设和开启类似于无线路由器、交换机等非终端设备联接校园无线网,如有特殊工作需要,须报信息中心审批,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使用。

  第七条:用户须做好个人接入终端的安全防护工作,妥善保管个人的用户名和密码,安装必要的防病毒软件,及时安装系统补丁,防止认证用户名和密码等个人帐户信息的泄露;因个人帐户信息泄漏导致的相关安全问题和责任,将由帐户所有人承担。

  第八条:校园无线网是学校的重要公共设施,广大师生员工应强化保护意识,严禁故意损坏或拆卸无线网设备及设施,如有设备故障请及时与信息中心联系维修。

  第九条:信息中心将对校园无线网进行实时监测,有权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的要求,适时在部分时段对部分区域进行网络管控。

  第十条:本办法由京南市第十二中学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信息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京南市第十二中学信息化领导小组信息中心

篇3:县沛中学进一步强化校园值班责任的规定

  县沛中学进一步强化校园值班责任的规定

  为进一步强化校园值班人员的责任意识,创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对校园值班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值班类型:

  校园值班由校行政值班、年级部值班及总务处、德育处值班三部分组成。

  二、值班时间:

  (1)行政值班:7:30-次日7:30;(2)年级部值班:6:10-22:30;(3)总务处、德育处值班:6:10-7:30。

  三、值班职责:

  (1)行政值班人员:每天学生上学、放学较为集中的时间,提前到达校门口,维持进出秩序,处理偶发事件。上课期间、三饭后及夜间巡查校园,督查年级及保安值班。

  (2)年级值班人员:负责本年级学生纪律、老师考勤、中午静校值班检查,维持好就餐时间食堂纪律,晚自习检查、宿舍检查等。

  (3)总务处、德育处值班人员:总务处负责校园水电设施检查;德育处负责校园环境、秩序及班主任签到情况检查。

  四、值班要求:

  1、所有值班人员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在岗在位,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到位,要给值班组长请假并报总值班批准后方可安排顶岗值班人员。不经允许,不得擅自调岗,否则按脱岗处理。

  2、所有值班人员均要在行政值班记录上签字(包括德育处、总务处及年级部值班人员),不准代签、迟签,行政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行政值班记录,于次日早上7:40前及时报校长签阅后交办公室存档,作为行政值班补助依据,逾期将作相关处理。

  五、值班纪律:

  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校园值班情况进行督查。对因工作不认真,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给予经济处罚,并予以通报。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凡未经批准,值班时擅自脱岗,不能履行职责的,一经发现,属校聘人员将予以解聘;属县管干部将由学校党委向上级组织部门请示,降级使用。

  六、本规定自20**年9月份起执行。

  省县沛中学

篇4:晶华学校校园爆炸事故预案

  华晶学校校园爆炸事故预案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构建和谐校园,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有效的处理学校突发事故,根据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安全管理规定,本着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有效处理特大事故,力争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全力组织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从而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成立我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安全工作

  组长:z(华晶学校校长)z

  副组长:z(华晶学校副校长)z

  z(华晶学校副校长)z

  z(华晶学校副校长)z

  z(政务主任)z

  z(后勤主任)z

  成员:各年级组长、政务处、教务处全体成员

  2、设立若干工作小组

  疏散引导组:z

  安全救护组:z

  秩序维持组:z

  通信联络组:z

  突发安全事故联系电话(z)

  紧急救助电话:z

  根据安全应急事故的要求,应急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全体教师必须全力支持与配合。

  三.学校管理及应急处置程序

  1、学校门卫要明确职责,加强管理,严禁校外闲杂人员进入校园,来访要做好登记,并做好值班记录。

  2、学校门卫值班人员要做好校园巡逻,对重点部位加强监管,尤其是实验室、微机室、食堂,防止因使用、管理不当引起爆炸;要强化对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培训,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杜绝违章现象的发生。

  3、值班巡查人员如发现违章操作要及时予以制止,发现可疑物品要立即封锁现场,设立隔离带,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4、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应第一时间到位,对可疑物品进行检查,如果认为是可疑爆炸物应立即向公安部门和教科局报告。对现场周围50米范围的人员、重要物资进行紧急撤离,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5、如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学校相关工作人员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实施抢救,对因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要立即处置,封锁现场,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

  6、学校要积极配合上级和公安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篇5:晶华学校防护校园围墙倒塌处理预案

  华晶学校防护校园围墙倒塌处理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确保正常德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依据教科局《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各部门应当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要做到报告及时,处理果断,学校校长是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

  3、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应急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决策指挥机构: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指挥长:z(华晶学校校长)z

  副指挥长:z(华晶学校副校长)z

  z(华晶学校副校长)z

  z(华晶学校副校长)z

  办公室:z(教务主任)z

  z(政务主任)z

  z(后勤主任)z

  成员:z(年级组长)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在学校统筹安排下,研究、决定和部署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在预测学校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急处理工作;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过程中,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当突发事件超过学校处理能力时,依程序向县教科局汇报,请求相关部门支持、配合。

  (二)工作机构: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政务处、总务处共同负责,主要职责:负责信息报送及工作协调,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及时收集、分析、掌握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制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应急措施,为应急领导小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决策依据;督导、协调各处室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等。

  根据学校特点和需要,分别设置:

  ⑴通讯联络小组负责人:z

  ⑵疏散引导小组负责人:z

  ⑶医疗救护小组负责人:z

  ⑷警戒保卫小组负责人:z

  ⑸排险抢修小组负责人:z

  ⑹后勤保障小组负责人:z

  三、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基本应急处置措施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应立即组织力量深入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基本应急处置措施如下

  四、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后勤总务人员做好校舍检查和记录,发现有不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学校。

  2、校舍有危险状况要及时排除,确保校舍安全和师生平安。

  3、做好防建筑物倒塌检查。检查围墙、建筑物及邻近设施有无坍塌、倾斜危险,并及时疏散附近闲杂人员,做好危险提醒标识,并加强防护,及时修缮,做好防范。

  4、如有建筑物倒塌征兆,要立即采取行动:及时疏散师生,使之离开危险地带,设置危险隔离带。积极做好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5、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安全事故,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遇有学生、教工受伤,应立即求助120急救部门,对伤员进行抢救,同时向教育科技局报告。

  6、迅速采取切断现场电源、煤气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7、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8、疏散周围建筑物内的人员、重要财产。迅速了解和掌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