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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中学应聘教师考核工作细则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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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中学应聘教师考核工作细则方案

  一、组织工作

  1.学术委员会受校长室委托,协助组织和参与对应聘的各科教师进行业务考核工作。

  2.以学科为单位成立应聘教师的业务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小组3-5人组成(包括本学科的学术委员、教研组长和有经验的教师),教研组长兼任小组负责人。

  3.由考核小组安排业务考核的时间,实施本学科的各项业务考核内容。

  4.学科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和建议及时上报给校长室,由校长室决定录用与否。

  二、业务考核的程序

  1.考核小组应了解本校所需招聘教师的人数和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情况,确定学科的考核人数。

  2.考核小组查阅应聘教师有关资料,使对应聘教师的基本情况有所了解,并作好业务考核的准备工作。

  3.考核小组按照本学科的实际情况,安排业务考核的具体日程,并通知应聘教师准时参加,逾时作自动放弃处理。

  4.考核小组按学科特点和教师的具体情况,采取口试、说课或试讲、笔试、实验技能或技艺展示等,对应聘教师进行全面的业务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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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学科考核小组对应聘教师的业务水平、教师素质、教学能力、特长和教学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填写每个应聘教师的业务考核表,作出相应的评价(采用等级制),并由小组讨论排出应聘教师的排名顺序。

  6.学科考核小组将应聘教师的业务考核结果和建议(附业务考核表)上报给校长室,由校长室综合考虑和最终决定在符合招聘条件的教师中择优录用。

  三、业务考核的内容

  (一)语、英、政、史、地等学科:

  1.说课或试讲:由考核小组指定教学内容(一节或一课),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写出教案,进行说课或试讲(15-20分钟),考核教师的基本素质、业务水平、教学能力、教材处理能力等内容。

  2.口试:由考核小组拟定有关内容,通过问答或提问对答方式,英语学科考核教师的语音、语调和会话能力;语、政、史、地等学科考核教师处理问题过程中的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

  3.笔试或朗读:政、史、地等学科考核小组拟出略低于高考水平(英语为大学英语四级水平)的试题若干道,考核教师的业务知识水平及史、地的识图、绘图能力;语文可指定朗读一篇古文,考核教师的发音和语文业务知识的水平。

  4.交流:考核小组对有一定经验的教师,除试讲外,还可通过指定的专题讨论来进行相互交流,了解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水平,及有关特长和教学特色。

  (二)数、理、化、生、微机等学科:

  1.说课或试讲:由考核小组指定教学内容(一节或一课) ,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写出教案,进行说课或试讲(15-20分钟),考核教师的基本素质、业务水平、教学能力、教材处理能力等内容。

  2.笔试:由考核小组拟出略低于高考水平的试题若干道,限时测验,考核教师的审题和解题能力及有关知识水平。

  3.实验技能:由考核小组指出某个演示实验或仪器、仪表使用方法,考核教师的实验基本技能和仪器、仪表使用的方法;微机则采用上机考核教师的基本操作和编程等有关能力。

  4.交流:考核小组对有一定经验的教师,除试讲外,还可通过指定的专题讨论来进行相互交流,了解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水平,及有关特长和教学特色。

  (三)音、体、美、劳技等学科:

  1.说课或试讲:由考核小组指定教学内容(一节或一课) ,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写出教案,进行说课或试讲(15-20分钟),考核教师的基本素质、业务水平、教学能力、教材处理能力等内容。

  2.口试:由考核小组拟出相应内容,了解教师的课外活动的组织能力。

  3.技艺展示:由教师按照个人特长,进行技艺展示15分钟,以反映教师的专业水平和艺术技能特长。

  四、考核结论和建议

  1.学科业务考核小组,对各项考核内容按等级制评定,即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级,然后按各项考核内容的重要性,再综合评定为A、B、C、D四个等第。

  2.学科业务考核小组按照综合评定等第,再结合教师是否有特长、发展潜力大小提出有关相应建议。

  “A”:为优秀人才,建议从速录用。

  “B”:为较好的有特长或潜力的人才,建议尽可能录用。

  “C”:为表现一般的教师,建议视情况和需要择优录用。

  “D”:为表现较差的教师,建议不宜录用。

篇2:温州市实验中学教师专业发展规划

  《州温市实验中学20**-20**年学校发展规划》提出:未来五年,学校要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指导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依法办学,全面实施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学校将坚持“践行教育民主追求适性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尊重、选择、等待”为核心价值观,努力达成“为学生终身发展和幸福奠基”的育人目标,为社会发展培养大量合格公民和高素质的优秀人才。

  教师是一所学校的灵魂,学校的发展离不开教师的发展。每个教师要发展,每个教师必须发展,这是学校发展的前提,也是学校扩大规模、提高质量、丰富内涵的要求。为实施“适性教育”发展战略,达成“全国一流”的战略目标,学校将通过多渠道、多载体、多形式继续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优秀教师队伍。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为此,特制订《州温市实验中学教师专业发展规划》。

  第一部分 规划基础

  一.教师专业发展成效

  通过(20**-20**)五年规划的实施,我校教师团队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我校现有专职教师432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其中,中学高级职称教师182人(占42.1%);特级教师2人、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2人、州温市名教师名班主任9人,省教坛新秀7人,市“三坛”(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和学科骨干教师79人(占18.3%),拥有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教师39人(占9.1%),创建了7个名师工作室。

  学校已经基本确立了以由特级教师、名教师(模范班主任)、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学科骨干教师获得者等领军的优秀教师队伍。教师们师德过硬,业务精湛,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有效课堂教学,可以说,基本实现了“十一·五”规划中教师专业发展的目标。学生和社会对教师的满意度较高。但近年来,随着我校相继创办民办绣山中学、绣山中学国际部,代管第二外国语学校,教师团队急剧扩大,因而也存在系列问题。

  二.亟需解决的主要问题

  1. 教师学历有待进一步提高

  据统计,我校专任教师的本科学历占83.3%;与“十一·五”规划教师专业发展的学历目标95%存在一定的差距。特别是专任教师的研究生学历只有9.1%,与我校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极不相称。我校教师的学历教育有待加强,教师高层次学历亟待进一步提高。

  2.教师的专业素养亟需进一步提升

  近年来,为响应市教育局“让更多市民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号召,我校相继创办了民办绣山中学,代管了第二外国语学校。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张,教师的队伍急剧扩大,青年教师的比例偏高,教师团队年龄结构显得不够合理。至20**年12月止,全校35岁以下教师占41.9%,30岁以下教师占17.1%,教师平均年龄是38.3岁。据统计,20**年新加入教师队伍的大学毕业生有32人,20**年达到了创纪录的54人。年青教师有工作热情,但教育教学专业技能尚不成熟,师资总体状况存在“稀释效应”的隐忧。而高原期教师的专业发展也出现懈怠苗头。

  3. 名师辐射效应需进一步加强

  据统计,至20**年底,我校已有特级教师2人,教育名家1人,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4人,州温市名教师名班主任10人,省教坛新秀9人,市“三坛”52人,学科骨干教师34人(除重复人员外占18.7%,),这是我们一笔巨大的财富。但是,我们发现我们的名师在课堂教学方面是能手,可名师骨干教师的领军作用和辐射效应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在教科研方面出高质量成果的不多,如国家级、省级的课题获奖人数与层次不尽人意,国家级、省级核心刊物发表论文的篇数和奖次等也不尽人意。

  长此以往,未来学校发展目标的实施与实现就会遇到瓶颈。

  第二部分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教师是教育事业发展的第一资源”,“优秀教师是学校最为宝贵的财富”,这是我们教育人的共识。学校坚持“以教师发展促学生发展”的理念,坚持以责任为基,诚信为本,崇尚师德,追求高质为目标,坚持以教师发展为先导,以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为中心,以培养骨干教师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师德高尚、理念先进、业务精湛、创新力强的具有职业幸福感、可持续发展的教师队伍。努力形成名师、骨干教师、青年教师的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局面。

  十二·五期间,学校要切实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要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着力锤炼,打造品牌。要强化过程管理,构筑施展平台,缩短成才周期,形成个性风格,尽快造就一批在教育教学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青年骨干教师,为学校“适性教育”的实施提供坚实的后续人才支撑,为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提供坚强的保障。

  二、具体目标

  1.师德:“教师素质,师德为本”,师德建设是队伍建设的核心。十二·五期间,我校将继承和发扬我校“团结、勤勉、创新”的优良传统,进一步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进一步提升学生、家长和社会对教师的满意度。我校现有州温市师德楷模11位,今后的五年,我们力争10位老师被评为市级师德楷模。整体提升教师师德的形象。

  2.学历:全校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100%,本科学历达95%;鼓励教师在职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研究生学历(包括教育硕士)进修,研究生学历(包括教育硕士)达15%以上,力争博士学历零突破。

  3.名师群体:培育名师群体,力争今后五年,特级教师或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达6人,争取名教师(模范班主任)达14人,教坛新秀、中坚、宿将达70人以上,学科骨干教师达50人以上。

  4.青年教师:全员合格,即工作满三年的青年教师能成为独当一面的合格教师。开展评选校级教坛新星活动。优秀的青年教师参加省市级各类教育教学评比,获奖率达30%以上。

  5.班主任:评选“班主任新苗”和“班主任模范”,精心打造高素质班主任队伍,力争20**年前使我校市级名班主任达4人。

  6.管理团队:加大对行政干部的培养力度,培养专家型的管理人才,打造多专多能的管理团队。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和实施策略

  “十二·五”期间,要坚持教师全员培训,把满足教师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的需要与教育教学对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升教师的职业幸福感。为此,展开五大系列行动:

  一.教师素养全员提升系列行动

  1.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开展全员师德教育培训,促进师德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师德理论学习、加强职业理想教育,大力弘扬师德新风,树立良好群体形象。将师德纳入教师考核内容。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特别是加强青年教师的师德建设力度,通过师德演讲、师德征文、模范教师师德宣传活动提升青年教师的师德水平。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科学严谨的学术精神,杜绝教师教科研中的抄袭、弄虚作假的行为。

  2.教师个人专业继续教育培训行动

  加强与省市教师培训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开展教师个人专业发展规划设计活动,加强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保证完成教师年度全员培训任务。

  3. 校际联盟的合作与交流行动

  加强校际联盟的合作与交流,通过与联盟学校的共同专题活动,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4. 教师博览群书行动

  发挥学校中山书院教师读书会的作用,培养学术型、研究型教师。鼓励教师博览群书,厚积薄发,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丰厚教育理论功底,增强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

  5. 班主任的整体素质提升行动

  通过班主任模范和新苗的评比、班主任师徒结对、班主任沙龙的开展、举行德育工作研讨会、编写德育案例集等形式,提升班主任的整体素质。

  6.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奖教激励行动

  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健全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完善《州温市实验中学教学奖励条例》。通过对教师工作绩效的量化评估考核,促进学校评价工作继续向科学、公正、规范的方向发展。落实骨干教师专项教育教学经费,对在教学、教研、课程改革、教育科研等方面做出贡献的教师给予奖励,并在评先、晋职中予以优先考虑。

  二.名师培养提升系列行动

  1.名师群体的示范行动

  从不同层面、不同学科、不同角度展示名师的经典课件、案例剖析、教学专题、整合课例、评课材料,使更多的中青年教师尽快成长。造就一批在全市各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的领军型的名师。创造条件,激励名师群体在专业上继续进取,力争上升到更高的层次。

  2.名师教师的学历业务培训行动

  选派名师参加省、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和研究生课程进修;选派名师到国内外名校进修交流。

  3.名师的科研意识与能力提升行动

  组建以知名教育专家、高校教授为主的学校发展顾问团,引领名师对“学校发展”“学科研究”“团队培养”等前瞻性的省市课题进行研究,提升名师的科研意识与能力。

  4. 学科工作室行动

  充分发挥学科工作室的作用。通过协作、共享、引领,形成“能者为师、智慧碰撞、和而不同、个性发展”的教研氛围。通过团队带团队的教师研修模式,进一步提升名师的含金量。

  5.“中山书院”教师读书会名师系列丛书行动

  “中山书院”教师读书会系列丛书至20**年已出版两本,即何民校长编著的《为了孩子一生的幸福》和戈月素老师的《时光的碎片》,在未来五年中,我们将为名师、骨干教师专门出版“中山书院”教师读书会名师系列丛书,尽可能让名师们疏理经验,总结思想,恩泽后人。

  此外,学校将充分利用省内外媒体,报道名师的先进理念、成长经历、优秀经验,提升名师、骨干教师品牌美誉度。

  6. 市名师、名班主任评选行动

  挖掘打造一支准名师、准名班主任队伍。继续推荐骨干教师市名师、名班主任的评选。创设各种高规格的专业活动,鼓励参加省特级教师评选,促进高原期教师的二次发展。

  三.青年教师培养系列行动

  1. 青年教师个人教学生涯规划行动

  为每一位青年教师建立个人专业发展档案和个人教学生涯规划。有计划培养一批素质优良、潜力出众的青年教师。

  2.“师徒结对”行动

  完善“师徒结对”工程,大力加强师徒结对工作的力度,通过师徒互学互动,缩短成长周期,使青年教师尽快站稳讲台,早日成为合格教师。

  3.“教坛新星”评选行动

  开展青年教师的各项业务比赛,如开展评选“教坛新星”活动,开展评选“班主任新苗”活动,开展教学反思撰写评比等活动,争取青年教师三年打好基础。

  4.市级教学比赛行动

  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市教育教学研究院组织的基本功、优质课等比赛。

  四.行政干部培养系列行动

  1.行政干部轮岗锻炼行动

  每年精选部分行政干部进行多岗位锻炼,使行政干部能适应多个不同的岗位,力争培养一批一专多能的管理人才。

  2.行政干部专题考察、校际交流、名校挂职行动

  过去的两年,我校先后派出3批行政干部共15人赴上海实验学校(东校)考察交流,取得良好的效果。在未来的五年,我们将派更多的行政干部赴东北师大附中、山西省实验中国、青岛五十九中、杭州市清泰实验学校、新加坡圣约瑟书院等名校进行专题考察,挂职交流,学习名校的优秀理念与管理经验,提高行政能力,从而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团队。

篇3:温州中学青年教师成长活动周方案

  宗旨:营造课堂教学研究氛围,助推青年教师成长

  时间:第九周(4月15日-4月21日)

  参加对象:从教五年(含五年)以内的青年教师

  活动内容:

  1、讲座:关于课堂教学的一些思考--教师专业成长助推

  主讲人:陈作棉老师

  时间:周一下午

  地点:图书馆三楼会议室

  2、展示与评课

  每个教研组推荐一位青年教师上课,分理科组和文科组两个大类进行,青年教师除了听课外,要参与评课,同时邀请学科督导组老师参加,并作指导。

  时间:文科组(周二)、理科组(周四)

  3、圆桌论坛:成长经验分享

  **老师:在温中的日子**老师:我的赛课经历

  **老师:在机遇面前

  时间:周三下午第三节地点: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4、郊游与远足(永嘉崖下库)

  时间:4月21日(星期六)

篇4:杭州高级中学关于教师外出参加教研活动有关规定

  为了加强对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学术等活动的管理,特对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教育行政部门(包括市级和市级以上教研室)组织的教研、学术活动,原则上由教务处负责安排有关教师参加。

  二、非教育行政部门(包括学术团体)举办的教研、学术活动,如要求我校教师参加,则该部门的邀请书或通知应发至学校,由校长室根据情况决定或具体安排出席人员及有关事宜。

  若举办部门的邀请书或通知只发到教师本人,则出席者只以个人名义参加,会议一切费用(包括差旅费及津贴)均由本人自理。

  三、经学校批准参加教研、学术活动的教师

  1.其外出的时间作公假处理(假期中的活动除外)

  2.其外出往返的旅差、补贴费用(不含会务费),按规定由学校报销。

  四、对于应邀参加外省市(上海市除外)非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教研、学术活动的教师,学校原则上三年内至多安排一次。

  五、学校提倡并鼓励各教研组织积极开展教研活动,认真总结教研经验,应邀外出参加教研、学术活动的教师应积极推动学校的教研活动,并在教研组中发挥积极作用。

篇5: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为了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章程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四条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 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第五条 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第六条 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第七条 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第八条 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第九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条 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一条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章程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三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二条 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 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

  第十四条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

  第十五条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第十六条 在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申请人应汇报对党的认识、入队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支委会要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与会党员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第十七条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十八条 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下同)审批。

  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要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县以上党委直接领导的独立单位的党总支和大型厂矿企业、大专院校直属的分厂、分校党总支,经县以上党委授权,可以审批党员(需注明是授权的)临时党支部、临时党委无权接收、审批预备党员,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第十九条 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第二十条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

  党委主要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申请人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应逐个审议和表决。

  第二十一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 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二十二条 党组织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二十三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参加由党支部举行的宣誓仪式。

  第二十四条 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教育、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第二十五条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第二十六条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二十七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第二十八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第五章 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二十九条 各级党委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情况,地(市)、县委每半年要检查一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要检查一次。检查的结果要及时上报并向下通报。

  第三十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每年要向党委和上级党委的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要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章规定现象的查处情况  第三十一条 县以上党委和组织部门要重视对组织员的选拔、配备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十二条 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一定要严肃查处。违***章规定而被吸收入党的,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上级党组织要对有关责任者批评教育,违犯党纪的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自一九九零年九月一日起试行。过去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和解释,几与本细则不一致的,均以本细则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