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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江中学电教组设施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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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江中学电教组设施应急预案

  一、设备设施范围

  电教组管理的设施有:

  1.校园广播系统。

  2.课室电视双向控制系统。

  3.课室(考场)监控系统。

  4.课室教学平台。

  5.实验楼一、二楼多媒体报告厅,电教楼一楼多媒体会议室。

  二、系统、设施性质

  1.校园广播系统:总控制设备安装在电教楼一楼4号室,学生广播台设在电教楼二楼后门出口处。附属设备在课室有课室磁带播放一体机和一对音箱、学生宿舍值班室有一台功率放大器及宿舍每层楼的走廊音箱。系统采用自动运作为主,手工操作为辅。总控制室自动广播时间多为上班时间,有人值班,星期六、日停止。学生广播台播音时间为11∶55-12∶30、17∶05-17∶40两个时段,听力播放在总台人工操作。

  2.课室电视双向控制系统为教学系统,附属设备在课室有一台34寸彩色电视机、一个终端控制器、一个时间控制器,工作电源(220V)由总控制台提供,系统运作为手工操作为主、自动操作为辅。星期日、一至五晚上19∶00-19∶30自动播放中央新闻,自动关机、断电,其余在上课期间操作。

  3.课室(考场)监控系统是高考监考系统,全手工操作。

  4.课室教学平台为独立工作单元,每班一套。工作电源(220V)由总控制台定时提供,星期一至五7∶30-11∶55、14∶30-17∶15,星期六7∶30-11∶55供电,设备操作由教师自行操作。

  5.实验楼一、二楼多媒体报告厅,电教楼一楼多媒体会议室为小型会议室,最大容纳人数分别为230、230、160,开会时由电教人员使用设备,上课时电教人员准备好设备,教师管理学生。

  三、防火、防电、逃生安全措施

  1.校园广播系统、⒉课室电视双向控制系统、⒊课室(考场)监控系统:总控制室面积150㎡,装修设备柜为铁架木饰面板、天花板为铁龙骨硅酸板刮塑,属防火设计。配备小型灭火器,大门宽度为1.5m,正常工作人员为3人。总电源开关为60A空气开关、各系统分开关为40A空气开关,电器短路时跳闸。

  学生广播台为木质材料装修,设备功率小于50W,每天两次,每次半小时广播时间,由总控室定时供电。广播时间打开门,配备灭火器。

  2.课室教学平台供电以教学楼为单位供电,1、2号教学楼采用交流接触器当地取电、220V远程控制的形式分配至层间30A空气开关,再通过10A空气开关分配给每间课室的教学平台。没有裸露的电器设备,放学后课室教学平台停止供电,设备短路空气开关跳闸断电。

  3.实验楼一、二楼多媒体报告厅,电教楼一楼多媒体会议室配备4-8个小型灭火器,实验楼一、二楼多媒体报告厅四周开1.5m大门,配备自动洒水系统。电教楼一楼多媒体会议室已较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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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安全预案(课室由班级处理)

  1.课室电源短路冒烟,3分钟内疏散学生出教室,5分钟内通知电教人员关电源总闸,报告教导处、校长。

  2.实验楼一、二楼多媒体报告厅发生火警,第一时间关断电源,指挥人员朝四周门疏散(3分钟内),打119电话,用灭火器灭火。

  电教组

篇2:北江中学实验室应急预案

  一、设备

  1.每层楼设有2个消防栓。

  2.每个实验室都配备灭火器一个。

  3.每层楼设有用电总开关,短路时能自动跳闸。

  二、安全教育

  1.利用第一节课给学生做实验室安全知识教育。

  2.要求学生学习实验室规则,尽量杜绝因违规操作实验引发安全事故。

  3.要求实验室管理员及实验任课老师掌握消防栓及灭火器的使用,初步掌握临时处理事故方法。

  三、应急处理措施

  1、物理实验室应急措施

  ⑴.实验员实行坐班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⑵.实验员平时随堂跟踪,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协助老师组织学生疏散。

  ⑶.实验室已配有灭火器,一旦用电引起灾害,及时进行扑灭,如有伤员,及时送医务室。

  ⑷.给室装备用安全保护,能及时切断电源。每层楼并装有消防水枪。

  ⑸.实验室装有通风工具,一旦发现较大灾情,及时向上报告。

  2、化学实验室应急措施

  ⑴.思想上首先明确“实验必须安全,安全为了实验”的道理,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提高防火意识,加强爱护国家财产的责任感。

  ⑵.针对化学药品中的易挥发易燃的性质,分别做好保存工作。如碱金属浸在煤油下保存,能自燃的白磷浸在水中保存。

  ⑶.实验过程中,做易燃溶剂的操作时,应将其盛放在敞口容器中,应远离火源。做易燃易炸气体的实验时,远离火烧火燎源,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⑷.熟悉一旦火灾发生后的应急措施,应立即熄灭附近的火源,切断电源,移去易燃物体,针对火热大小用湿布、黄沙或灭火器灭火。

  ⑸.学生实验时,保证课室的两个门及四周铁门畅通无阻,一旦火灾发生学生能得到较快的疏散。

  ⑹.灭火器及黄沙能妥善放在实验室及准备室,并应经常进行必要的检查,如检查喷嘴是否堵塞。

  3、生物实验室应急措施

  ⑴.实施实验管理员课堂巡视,关注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⑵.发生事故后,如属个别现象,能及时处理的,应马上进行处理,同时向主管部门报告,通知班主任及学生家长。如无力处理的事故,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并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

  ⑶.协助救援人员进行处理事故。

篇3:北江中学紧急疏散预案

  学校是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在突然遇到地震、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如果组织不当,很容易因为拥挤踩踏发生安全事故。为保证学生能够在紧急状态下安全迅速的疏散,特制定此紧急疏散预案。

  一、紧急疏散预案的启动。在突然遇到地震、火灾等学生在教室、学生宿舍、体育馆等学生聚集的场所安全不能保证的紧急情况,立即启动此预案。预案的启动人依次是校长、学校中层领导、教师。在场的预案启动人立即下达疏散命令,紧急疏散预案启动。在启动预案的同时,迅速报警或向有关部门汇报。

  二、撤离教室、宿舍或其他公共场所。教师听到疏散的命令,立即组织学生开始疏散。疏散时,组织学生按秩序撤离。教师站在教室、宿舍门口附近,防止学生拥堵踩踏。当全部学生撤离完毕,教师方可撤离。

  三、楼道、楼梯内的疏散。各教室内的学生疏散到楼道、楼梯内的时候,因学生特别集中,尤其是在楼梯上,非常容易造成拥挤踩踏事故。这时,所有教师必须在楼道楼梯内维持秩序。注意通行秩序,后到让先到。注意保护学生,防止摔倒。如有人员摔倒,马上扶起,防止踩踏。

  四、疏散时学生的自我保护。手扶栏杆、墙,防止摔倒;如有浓烟,在可能的情况下用湿毛巾掩住口鼻;禁止从楼上跳下。

  五、疏散后学生集中的场所。疏散的师生到操场集合,如果在学校操场内仍不能保证学生安全,要迅速组织学生疏散到校外安全地带。

  六、集合后,各班主任立即清点本班人数。人数不全时,学校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搜救。

  七、伤员的救治。学生疏散到安全地点以后,立即开始救治伤员。伤势较重的,立即派人送往就近的中心医院;伤势较轻的,先由学校卫生室进行包扎、救治,然后送往医院。同时,学校与受伤学生的家长及时取得联系。

篇4:珠海一中学校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制度

  一、值班、巡查、检测、灭火演练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应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并应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应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并组织维修。当场有条件维修解决的应当场维修解决;当场没有条件维修解决的,应尽可能在24小时内维修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提供零配件或协助维修解决的,若不影响系统主要功能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解决。故障排除后应经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确认。维修情况应记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要求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单位根据本单位消防设施使用场所环境及产品维护保养要求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应列明消防设施的名称,应明确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内容和周期。

  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储备一定数量的建筑消防设施易损件或与有关产品厂家、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以保证供应。

  五、实施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时,应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人员负责填写《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

  六、对易污染、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定期清洁、除锈、注润滑剂。

  七、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清洗、标定;产品说明书没有明确要求的,应每2年清洗、标定一次。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标定。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标定应由生产企业或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承担标定的单位应出具标定记录。

  八、储存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的压力容器应按《气瓶检测规程》的有关要求定期进行试验、标识。

  九、泡沫、干粉等灭火剂应按产品说明书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包括灭火性能在内的测试。

  十、以蓄电池作为后备电源的消防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对蓄电池进行维护。

  十一、其他类型的消防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十二、按下列要求对产品设备及时进行更换:易损件的更换周期不应超过产品说明书标识的寿命;消防设备的更换周期不应超过产品说明书标识的产品寿命;经检查测试,已不能再投入使用的火灾探测器、压力容器、灭火剂等。

篇5:珠海一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 一 ) 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我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及生活秩序,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 二 )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广东省和海珠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 三 )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即可能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校园内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

  3、事故灾害事件。包括教学楼、宿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校园水面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4、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5、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气象、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6、考试涉密、违规事件。包括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

  7、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职责分明,分层管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应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市教育局。校长是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年级主任、班主任是年级、班级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收集,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4、系统联动,加强保障。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加强各项保障措施和力量部署,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五)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 (Ⅲ级)。具体划分情况分别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事件级别划定部分。

  二、海珠市第一中学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由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教研室等处室、年级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校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校办公室承担。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督导、检查各处室、年级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情况;督促各处室、年级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应急处置工作组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六个: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生处主任、学生处主管安全工作副主任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办公室、教务处、教研室等处室、年级部、心理健康教育负责人组成。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日常工作由学生处承担。

  工作组主要职责为: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我校涉及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确定与其他类特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联系,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及时前往事发地现场指挥、督促或开展调查工作等事项;决定信息报送市教育局以及请求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

  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生处主任、学生处主管安全工作副主任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办公室、教务处、教研室等处室、年级部、心理健康教育负责人组成。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日常工作由学生处承担。工作组主要职责为:指导建立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监测预警机制;对防范和处理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工作进行督察、指导;收集事故灾难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教育局通报,并提出有关对策和措施;对一般灾难事故,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对特大灾难事故,在接到报告后要组织赴现场参加安抚慰问和事故调查工作。

  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工作组成员由办公室、教务处、教研室、年级部等处室、年级部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校办公室,工作组主要职责:(1)根据全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拟定我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成员和相关年级、处室职责。(2)提出我校紧急应对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3)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指导和组织年级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4)检查考核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督促年级落实学校突发事件紧急应对措施。(5)及时总结和推广应对突发事件的经验和做法。(6)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和传递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并适时向上级部门通报情况。

  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主任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学生处、教务处、教研室等处室、年级部负责人组成。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校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校办公室承担。工作组主要职责为:在市教育局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工作。根据灾害的情况,认真分析对学校所产生的影响,及时做出决策。必要时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5、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学生处、教务处、教研室等处室、年级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校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办公室承担。

  工作组主要工作职责为:通过技术手段,对校园网络有害信息实施24小时监控;及时处置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上大面积传播,或校园网络系统遭受大范围黑客攻击和计算机病毒扩散;及时处置和报告校园网遭受境内严重攻击的情况,及遇到极其严重、不可控制的大型安全事件。

  6、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应急处置工作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主任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学生处、教研室、共建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主要工作职责为:确认事件等级;启动相应预案; 作出决策;协调各局的行动。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一)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内向校长报告,不得延报。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市教育局,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二)信息报送机制

  紧急电话报告或紧急文件报送。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同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重大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校领导小组意见,报告市教育局。

  (三)预防预警行动

  在校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部门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狠抓落实,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具体的预警行动详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相关内容。

  四、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等级确认与划分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等级标准原则按照《国家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同时,从学校的实际出发,根据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的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划分三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出校门进行大规模***、*、***、*、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以及视情需要作为I 级对待的事件。

  2、重大事件(Ⅱ级):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

  3、较大事件(Ⅲ级):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校园网BBS 热点问题之一,引发在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 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端; 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

  (二)预防和预警

  1、预防预警信息

  要研究影响学校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舆论舆情的分析。密切注意和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和利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偶发问题进行炒作和煽动。对可能引起学生高度关注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特别是对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或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化学生情绪的问题,以及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庆、重大文体活动以及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把握师生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坚决防止个性问题向共性问题转化,局部问题向全局性问题转化, 经济问题向政治问题转化,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

  2、信息报送制度

  校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分析和研判发生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后各方面的反应,掌握发展态势,Ⅱ级以上事件直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报市教育局等部门,同时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协助处理有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及时向市教育局主管部门通报信息,准确、及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校园网监控,防止不良信息传播, 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三)应急响应

  1、特别重大事件(I级)的处置。(l)若事件已超出事发学校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除按照Ⅲ、Ⅱ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学校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2)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学校要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队伍寻衅滋事,还要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年级主任、班主任、党员教师、学生党员骨干队伍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班不漏人、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3)必须采取坚决措施。组织干部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在作出处理学生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4)必要时,由市教育局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报请市委、市政府,启动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除按照Ⅱ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启动学校应急预案,严格门卫管理, 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领导、学生处、年级主任、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

  3、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学校应急工作处置小组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工作预案并立即报告校应急领导工作。并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及其主管校领导到场,对原因清查、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祥、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通过学校学生工作干部和班主任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学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 尽快实现思想转变,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决策和决定,与学校保持一致,并对聚集学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四)应急保障

  1、队伍保障

  不断壮大维护学校稳定工作队伍规模,改善队伍结构,形成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思想工作、安全保卫和网络管理队伍。加强对应急力量的培训和管理,解决必要的装备和经费,使这支队伍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特别是要坚持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选好配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2、物质保障

  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后,要全力做好处置人员和事件参与师生的必需生活、医疗救助、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

  (五)善后与恢复

  在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对属于国家、民族情感引发的政治群体性事件,要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保护师生爱国和民族感情;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整治;属于校内人事分配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帮助师生解决困难和问题,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六、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将事故灾难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I级、Ⅱ级、Ⅲ级。

  1、特别重大事件(I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2、重大事件(Ⅱ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3、较大事件(Ⅲ级):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二)应急处置措施

  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室)报警。学校和部门相关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2、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校领导和部门的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赶赴一线。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立即向市教育局报告。

  (2)要及时排查楼梯挤踩事故隐患。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校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医院支援帮助。

  3、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校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职工死亡、受伤等情况,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保护好现场,控制肇事者,寻找证人。

  4、大型群体活动及其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举办大型群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外出组织学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完善通讯体系并做好定期通讯联络工作,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

  (2)事件发生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学校领导要判断事件的性质,权衡事件的轻重,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好学校和事故一线两部分工作, 积极开展救助。

  6、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

  要做好饮食卫生等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供煤气和通讯保障部门的突发事件防范工作,严格落实安全和各项操作规程。食堂、餐厅等饮食供应部门以及蓄水池、供水塔等二次供水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7、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三)善后与恢复

  一旦直接的应急任务和生命救护活动结束,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 及时查明原因,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功能,检查漏洞,总结经验教训;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案件的调查侦破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及生活秩序。

  七、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教育行政部门实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IV级)四级。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1)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2)学校实验室保存的烈性病菌株、毒株、毒种等丢失。

  (3)发生在学校的,市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

  (l)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症、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及以上。

  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瘟、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县 (区)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 一次中毒人数在10-5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员在5人以下。

  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 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发生在学校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学校在区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信息报告

  1、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次报告。特别重大(I级)或者重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 学校可以直接报告市教育局应急处置工作组。

  2、I级和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当每天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Ⅲ级和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3、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至市教育局处置工作组。

  (三)应急反应

  1、 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学校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2、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学校每天应按照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3、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以外,有死亡人员的应协助学校做好死亡人员的家属接待与安抚工作。还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四)善后与恢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八、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实际,及对学校产生的影响。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分为I级,Ⅱ级,Ⅲ级。

  1、I级事件:是指学校所在区域内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 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2、Ⅱ级事件:是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 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3、Ⅲ级事件:是指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二)应急处置措施

  1、应急反应

  (1)预防后的应急反应

  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学校即可宣布进入预备应急期。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命线等工程的应急保护工作;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社会安定。

  (2)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工作,并将灾情和应急情况及时逐级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校领导迅速召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召开紧急会议,通报灾情;应急处置工作组开始运作,协助救灾指挥机构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学校的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2、灾害发生后应急措施

  学校在属地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救灾工作。

  (三)善后与恢复

  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并要引以为鉴,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而导致事故发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预防预警机制

  学校网络中心和学校网络管理部门要注意异常流量来源单位,及可能招致攻击的网络互联设备和计算机的安全漏洞、网络蠕虫病毒的动态变化趋势统计等预警信息。

  (二)预防预警行动

  网络和信息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分析安全风险、准备应急处理措施,建立网络和信息系统的监测体系,控制有害信息的传播,预先制定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的通报机制。

  (1)网络和信息安全风险分类

  一般包括:

  关键设备或系统故障;自然灾害(水、火、雷、电等)造成的物力破坏;人为失误造成的安全事件;病毒蠕虫等恶意代码危害;人为的恶意攻击(包括拒绝服务、系统入侵、篡改主页、窃取系统密码或敏感信息、散布有害信息等)。

  (2)应急准备

  学校网络管理部门按要求上报应急责任人员名单,上报市教育装备和信息中心,确保到岗到位,联络畅通,处理及时准确。

  (3)具体措施

  建立落实管理制度和技术防范措施,建立安全、科学、稳定运行的机房环境,并落实预防措施。采用人证方式避免非法接入和虚假路由信息;实时监视和入侵监测,及时排除故障、处理攻击;保证足够带宽,防止突发流量造成拥塞导致网络瘫痪。重要系统采取高可靠硬件、稳定软件、数据备份等措施,落实数据备份机制,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建立严格的信息上网审查制度;对于单位或部门的主页,除了严格配置主机系统安全以外,应该安装防病毒软件、防火墙等保护主机的安全;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系统,建立全时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在市教育城域网边界建立防火墙,在重大安全事件爆发时可以实施访问控制;建立网关控制、内容过滤等控制手段。

  (三)应急响应

  1、分级相应程序

  (1)Ⅰ级事件

  长时间的全局性重大事件。即国际国内主要互联、国内主干网络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超过8小时。

  (2)Ⅱ级事件

  较长时间的全局性事件。即国际国内主要互联、国内主干网络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超过2小时,小于8小时。

  (3)Ⅲ级事件

  全局性事件。即国际国内主要互联、国内主干网络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超过30分钟,小于2小时。

  (4)Ⅳ级事件

  短时全局性事件。即国际国内主要互联、国内主干网络中断甚至全部中断小于30分钟。

  2、应急处置

  对火灾、盗窃、破坏等紧急事件按照省、市消防有关法律法规、单位有关规定处理。影响网络运行和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由校应急工作组统一指挥处置。

  3、网络运行事件处置

  重大事件立即向市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报告。事件包括:线路中断、路由故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等。

  4、网络攻击事件处置

  校网络管理部门按分工和应急流程处置。对于大规模、影响较大的恶意代码、拒绝服务攻击、系统入侵和端口扫描应向市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处置。

  5、信息安全事件处置

  发生信息安全事件应紧急通知信息主管负责人,及时消除非法信息,恢复系统。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系统、影响较大时实施紧急关闭,并紧急上报。

  十、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事件等级的确认

  1、根据事件危害程度,分为三个等级:

  (1)I级事件

  在全省统考或两个以上(含两个)市级辖区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在媒体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 扩散范围广。

  (2)Ⅱ级事件 A、情况一:在全省统考或两个以上(含两个)市级辖区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涉密;未在媒体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B、情况二:在全省统考国家定点考场一个以上考场或一市级辖区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在媒体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较广。

  (3)Ⅲ级事件

  全省统考国家定点考场一个以上考场或一个市级辖区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未在媒体上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

  2、确认主体

  市各类国家教育统一考试领导小组(简称市考试领导小组)。

  3、确认程序

  (1)市级应急处置工作组做出初步判断;(2)市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方情况提出初步意见;(3)市考试领导小组确认事件等级。

  (二)应急处置措施

  1、I级事件

  (1)公安部指导、督促当地公安机关及时破案;

  (2)市委宣传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按照市考试领导小组批准的内容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信息,进行正面报道;

  (3)应急处置工作组根据市考试领导小组部署,宣布教育统一考试延期举行,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善后工作,同时,做好启用备用卷进行考试的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2、Ⅱ级事件

  (l)情况一: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未发现拟考试题泄露,初步判断窃取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

  (2)情况二: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已发现拟考试题泄露,初步判断窃取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较广,采取的处置措施同I级事件。

  3.Ⅲ级事件

  (1)市一中立即按本应急处理预案开展相应工作。有关负责人共同负责处理;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收集、报告考试实施情况,提供启用解决方案。

  (2)市公安局根据市考试领导小组的要求,立即对互联网进行严密监控;发现与泄密有关的信息,采取措施控制有关嫌疑人,并将网站信息通知市科技局和市考试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及时破案。

  (3)市委宣传部根据市考试领导小组的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手段,在破案前防止新闻媒体对泄密有关情况的报道和炒作。

  (4)区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根据市的部署,启动本级应急处置预案,协调有关部门,立即着手开展调查、处理、侦破工作,并将有关进展情况续报市考试领导小组。

  十一、附则

  (一)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鼓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部门和个人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预案启动实施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所有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三)本预案由海珠市第一中学制定并负责解释,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海珠市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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