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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党总支委员选举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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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党总支委员选举办法

  波宁四中党总支委员选举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章程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次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1、本次大会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委员会负责。

  2、党总支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5名,候选人差额为1名,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3、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被选举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4、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右面的方格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候选人下面的空格内写上自己所要选的人的名字,并在其姓名右面的方格内划“√”。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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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人选多于5名时,以得票多少为序,到取足5名为止;如果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则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者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人选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在其余候选人中再次进行投票。

  6、本次选举大会设监票人4名,计票人8名,共分4组。第一组:监票人z、计票人z;第二组:监票人z、计票人z;第三组:监票人z、计票人z;第四组:监票人z、计票人z;总计票人z,总监票人z。各组统计完后,由监票人将本组计票结果交给总记票人z同志汇总统计,汇总统计完毕后交总监票人z同志。由z同志负责报告大会,并宣布选举结果。以上监票人和计票人由上届总支委员会提名,经大会通过有效。

  7、本选举办法由党总支委员会提出,经大会通过后生效。

篇2:四中党总支换届改选工作程序

  波宁四中党总支换届改选工作程序

  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好党总支换届改选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特制定波宁四中党总支换届改选工作程序。

  一、换届改选前的准备工作

  1、上报请示(10月)

  党总支研究换届改选工作,向教育局党工委提出关于换届改选工作的请示,内容为: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下届基层支部的设置,委员构成及名额;选举形式。

  2、上级批复(10月)

  经教育局党工委批复同意后,召开党总支委员会议,拟定换届改选日程安排及选举办法。总结本届总支工作,起草工作报告。

  3、党员大会(11月12日下午第四节)

  4、支部会议推选。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讨论酝酿预选候选人。(11月12日下午第四节)

  5、总支委员会讨论议定候选人名单,上报候选人的考察材料。(11月13日下午)

  6、印制选票(两套),布置会场,准备投票箱,确定选举工作人员。

  二、换届改选党员大会(11月21日下午第四节课开始)

  1、通过会议议程

  2、总支书记向大会做工作报告

  3、选举

  (1)通过《选举办法》

  (2)通过监票人和计票人

  (3)介绍候选人

  (4)清点人数

  (5)分发选票,向选举人说明填写选票时应注意的事项

  (6)选举工作人员检查票箱后封箱

  (7)填写选票

  (8)投票

  (9)开箱清点选票

  (10)计票

  (11)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三、新一届委员会议与选举情况上报

  1、新一届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进行工作分工。(11月25日上午第三节)

  2、上报审批。向教育局党工委呈报《换届改选情况报告》,报告内容:换届改选概况、方法和步骤;选举结果及分工情况。(11月26日)

  注:将换届改选工作的文书、选票等材料整理归档。

篇3:四中年度党员考核办法

  波宁四中学年度党员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20**年,市直机关出台了《市直机关开展党员锋领指数考评管理,深化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开展党员锋领指数考核特拟订此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

  锋领指数党员锋领指数设置包括基本指数、正向加分指数、反向扣分指数、“一票否决”事项。考评标准分为“锋领党员、合格党员、警示党员、不合格党员”四个等次,其中,锋领党员在锋领指数考评得分90分以上的党员中产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支部党员数的15%;得分在60分以上且未被评选为锋领党员的为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为警示党员;连续两年被评为警示党员或年度内存在“一票否决”事项的为不合格党员。“一票否决”事项,指党员存在一定违法违纪行为或与《章程》相抵触、情节较严重的行为。此类情况经查证属实,党员当年度锋领指数全部清零。主要包括:1.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工作的“三不党员”;2.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处分但未被开除党籍的;3.其他否决情形。

  二、考核对象:全体在职党员

  三、考核时间安排

  1.6月15日前,党员填写《波宁四中党员锋领指数考评表》,填好自评分后交给各个支部书记。

  2.6月26日前,各支部书记召集本支部党员召开党员大会,由各党员逐个叙述自己锋领指数情况,各支部按照比例进行无记名推荐锋领党员。

  3.7月1日前各支部召开支部会议,最终确定本支部各党员考核结果报校党总支,并将每位党员的《考评表》上交党总支。

  4.7月4日前,在校园网上公示拟推荐为锋领党员的名单。

  5.教师节上表彰锋领党员。

  波宁四中党总支

  20**年6月2日

  附:《波宁四中党员锋领指数考评表》

  波宁四中党员锋领指数考评表

  支部名称:党员姓名:

  指数考评参考标准自评分值支部评分总支考核

  基本指数80分道德品质20分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治安(5分);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廉政准则》等规定,无“吃拿卡要”行为(5分);践行孝心、爱心、责任心,创建文明幸福家庭(5分);情趣健康,乐观向上,坚决抵制“黄赌毒”等不正之风(5分)。党总支盖章20**年月日

  党内生活20分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积极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各类学习活动(5分);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各类会议,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其中,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6次以上5分);贯彻党组织决定,执行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5分);按时足额缴纳党费(5分)。

  履行职责20分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努力成为本职工作行家里手(5分);大局意识强,考虑问题和做具体工作中时时处处从推动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出发(5分);积极参与机关效能建设,带头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服务态度好,无“门难进、脸难进、话难说、事难办”等不良作风(5分);工作无积压、无延误、无差错、有创新,业绩明显(5分)。

  奉献社会20分加强与居住地党组织联系,主动到社区报到,履行“一员双岗”,每年认领“微心愿”1个以上,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2次以上(5分);深入基层一线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5分);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带头奉献爱心回馈社会,其中局级以上领导党员1名、处级以上干部党员2-3名每年分别结对1户困难家庭,积极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5分);定期走访基层,了解社情民意,做好矛盾排摸化解(5分)。

  正向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积极向党组织提合理化建议,被党组织吸收、采纳,助推各项工作进展成效明显,视情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获得各类党内外表彰、行业条线先进个人或专项竞赛荣誉的,按照国家、省、市、机关工委4级,每项分别加10、8、6、4分,党员所属党组织荣获各类党内先进称号的,按照国家、省、市、机关工委4级,每项分别加8、6、4、2分;在抗击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中,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奋不顾身、冲锋在前的,视情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积极为社会公益事业出资出力,事迹感人、贡献突出的,视情加10分;重大发明、专着论述、科研成果、文艺作品、工作经验等经实践证明产生明显效益和作用,并得到认可和推广的,视情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反向扣分拒不执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所在党组织布置的任务,酌情减5-10分;在党员中搞不团结活动,酌情减5-10分;参与越级*或群体性事件,每次酌情减5-10分;在处理突发事件、抗灾救险等关键时刻,袖手旁观、退缩不前,酌情减5-10分;其他情形;年度考核60分以下扣5分。

  总体得分

  备注考评标准分为“锋领党员、合格党员、警示党员、不合格党员”四个等次,其中,锋领党员在锋领指数考评得分90分以上的党员中产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支部党员数的15%;得分在60分以上且未被评选为锋领党员的为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为警示党员;连续两年被评为警示党员或年度内存在“一票否决”事项的为不合格党员。注:“一票否决”事项,指党员存在一定违法违纪行为或与《章程》相抵触、情节较严重的行为。此类情况经查证属实,党员当年度锋领指数全部清零。主要包括:1.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工作的“三不党员”;2.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处分但未被开除党籍的;3.其他否决情形。等次:

篇4:四中妇委会各委员职责

  波宁四中妇委会各委员职责

  妇委会主任职责:

  主持妇委会日常工作,负责召集妇委会会议和妇女大会;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妇女组织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和总结妇委会工作,抓好妇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妇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了解和分析女教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按时向校党总支、上级妇女组织报告工作等。

  文体组织委员职责:

  负责组织妇女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配合学校党、工、青组织开展节日庆祝活动和各项有益妇女身心健康及促进业务进步的特色文体活动;加强各部门之间以及与工会、共青团组织之间的联谊,推进交流与合作。

  宣传委员职责:

  负责妇女工作的宣传;负责学校妇女组织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宣传好人好事及先进模范人物;对妇委会开展的活动及各项工作及时作好宣传工作。

  维权委员职责:

  负责妇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贯彻,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利,并组织实施;负责接受女教工的申诉,并及时向校党总支汇报,积极为妇女伸张正义,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负责探视生病职工、“爱心妈妈”、“五好文明家庭”、女职工的“五期”保护、“巾帼示范岗”等相关工作。

  计生保健委员职责:

  根据上级计划生育部门的指示精神,宣传计划生育工作,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教育,提高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负责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调查摸底,严格执行计生政策,严格审查计划生育指标的落实;加强对育龄妇女的科学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本单位计划生育各类档案,有关内容及时整理归档;负责管理本单位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日常工作(发放计生用品、进行孕情跟踪、登记记录卡、作好台帐,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及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办理工作)。不定期地对本校女教职工组织有关健康保健活动。

篇5:四中教室空调管理办法

  波宁四中教室空调管理办法

  为了切实贯彻节约用电、降低能耗、按需使用的原则,保证空调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教育教学服务,现对教室的空调使用作出如下规定:

  1、要自觉爱护空调,避免损伤空调,注意保持空调的清洁。

  2、要节约用电,室内无人时要关闭空调。

  3、室内温度达到30度以上才可开,空调温度设定不得低于26度。冬天不得使用空调。

  4、学生室外活动出汗后回教室不能马上开空调。

  5、空调遥控器有专人管理,其他同学不得擅自拿取使用。在不须使用空调的季节,应取出遥控器电池,以免损坏遥控器。并罩好空调罩。

  6、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空调机外壳,私自折装空调及空调开关,也不得随意在空调线路上乱接线。

  7、学校将对各班级空调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结果予以全校通报,如发现严重违规行为,将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