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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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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方案

  雨花中学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方案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的教职工队伍,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服务质量、管理水平,表彰和奖励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做出贡献和业绩的教职工,使学校评先选优工作有序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表彰活动的周期与时间

  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表彰活动每学年一次,评选工作一般在第二学年度结束前完成,教师节期间召开总结表彰大会预以表彰。

  二、评选组织机构

  1、评选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成员由校级干部、支委委员、工会主席组成

  2、工作小组:组长由学校业务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学校中层正职、工会委员代表组成。

  三、评选表彰范围与表彰名称、名额和评选办法

  参评对象: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岗位上的教职员工(含临聘教师)。

  表彰名称:优秀教育工作者。

  名额比例:评选表彰的人数为学校教职员工(含临聘教师和职员)总人数的25%。校级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在学校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基础上经校务会、支委会研究产生。

  评选办法:评优采用教师大会集体投票方式进行。

  三、评选条件:

  (一)评选基本条件:

  1、正确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清正廉洁,乐于奉献。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中,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业绩突出。

  3、师德风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4、敬业爱岗,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教育思想端正。

  (二)其他条件

  1、教师工作:

  教书育人,师德良好,学生满意度不低于全校平均水平;教学成绩好,学生考试成绩不居于全校末位;遵守教育教学常规,无教育教学事故发生;积极参与教研和教改活动,全年必须承担有教学研究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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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班主任工作:

  服从领导,办事公道,在师生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学生工作扎实有效,成绩突出;积极完成学校各级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班级常规管理量化分数处于全校中等以上;班级没有发生学生、家长投诉的重大事件。

  3、党政管理人员:

  工作勤恳,服务热情,作风踏实;廉洁奉公,能坚持原则;改革创新意识强,工作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高。

  4、教辅、后勤人员:

  工作认真负责,勤奋实干;服务及时,办事效率高;工作热心细致,成绩突出。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不予评优:

  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者;违反劳动纪律,有旷工、旷教者;参与有偿家教活动者;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岗位变动或因此而造成工作不满量者;因个人失职发生责任事故者;违背法律、法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者;全年出勤少天全校平均出勤时间者。

篇2:评选表彰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工作方案

  评选表彰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全面落实****,大力推进教育的内涵发展、均衡发展、特色发展、和谐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永乐市永乐区人民政府决定,评选表彰一批永乐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评选表彰的范围:优秀教师的推荐和评选对象为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专任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和评选对象为学校校长、教育行政干部和其他教育机构管理人员。

  评选表彰的名额:全区共表彰永乐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120名,其中永乐区优秀教师100名、永乐区优秀教育工作者20名。同时推荐永乐市优秀教师15名、永乐市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

  表彰名额的分配,原则上按20**年底各单位教职工总数比例分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表)。

  二、评选条件

  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是:认真学习理论和 “****”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实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模范履行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体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五年以上(永乐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需具有区级荣誉称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二)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三)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显著的科学价值或者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四)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面向教学一线的原则。同时,要充分考虑长期从事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班主任、农村中小学教师等。有教师职务且近三年一直从事教学工作的中小学校长可以参加优秀教师的评选,但要严格控制比例,不得超过推荐总名额的10%。

  (二)要注重推荐对象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等方面的实际贡献。

  (三)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实行自下而上、民主公开、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原则,严格条件,认真把关,保证推荐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公开性和推荐对象的先进性、代表性。各学校确定推荐评选人选后,应将拟上报人选基本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以上。

  (四)推荐对象要认真填写《永乐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一份,A4纸,word制表,正反面打印),于7月4日前上午报区教育局政工科。

  四、组织领导

  各学校、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和标准条件,确保评选质量。要通过评选表彰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为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

  1、永乐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永乐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2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