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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中多功能厅、阶梯教室和语音室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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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中多功能厅、阶梯教室和语音室使用规则

  州温二十一中多功能厅、阶梯教室和语音室使用规则

  1.多功能厅、阶梯教室和语音室实行至少提前两天登记制度。

  2.多功能厅使用前(至少提前两天)向校办登记,经校办主任批准后,才能使用。

  3.阶梯教室和语音室使用前(至少提前两天)向信息技术中心沈坚华(或其它)老师登记,经教育信息技术中心主任批准后,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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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带外人进入,不得将电教设备外借。

  5.爱护室内设备,保持卫生,严禁携带任何零食进入,严禁在室内吸烟。

  4.放映的录像、影片、VCD、等须是有关部门核准的合法出版物,任何人不得私自带非法音像出版物在多功能厅、阶梯教室和语音室播放。

  5.使用结束后要关机关电,检查门窗、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州温二十一中学

篇2:二中临时出借教室、实验室、运动场地等有关规定

  波宁二中临时出借教室、实验室、运动场地等有关规定

  为了充分发挥本校现有设备潜在利用率,支持兄弟学校和单位顺利开展工作,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秩序前提下,出借教室、实验室、运动场地。特制订本规定:

  一、借用程序

  1、要求借用单位(凭单位介绍信,并有正当用途)向学校总务处提出申请。

  2、总务处向有关组室协调落实,明确地点、时间和用途。

  3、总务处将协调好后信息反馈给借用单位,并明确收费标准。

  4、双方确认后总务处通知有关组室和部门并报校长室。其中田径场借用需报校长室批准并填写进场证明单。

  5、借用结束后总务处及时联系有关处室部门进行检查和结算经费。

  二、费用标准

  1、教室、实验室:30元/半天(只)

  2、阶梯教室:50元/半天

  3、田径场、中小学召开运动会:200元/天,

  非教育系统:500元/天

  4、足球场、中小学:100元/半天,

  非教育系统:250元/半天

  三、注意事项

  1、凡教委组织比赛、考试、报告等,所借场地、教室均不收费,如另有开支渠道,酌情收劳务费。

  2、因特殊情况下无偿提供使用或长期借用,都需校长室批准。长期借用先报教委审批,还需签订协议。

  3、田径场借用一律不准自行车入内,借用者听从学校管理人员的指挥。

篇3:小学教室公物管理规则

  江岠小学教室公物管理规则

  为了加强对学校教室的公物管理,保护好各班教室设施,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特制订教室公物管理规则。

  一、教室公物配置

  1.教室公物配置工作由学校负责进行,每学年一次。在开学前根据各班教室状况对原有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并按学校要求及根据各班人数等情况配置好各教室的设备设施(各班教室设施情况另表开列)。

  2.各班教室的维护、检修及配置等情况,由学校登记造册、归档管理。

  二、教室公物使用和管理

  1.各班教室公物在每学年开学前由学校清点登记好,交由各班班主任签领使用。学生桌椅等设施,班主任签领后可分配到学生专人使用和管理。

  2.各班主任签领使用各班公物设施、活动器材时应与管理人员当面交点清楚,签领后即负管理全责。

  3.对各班公物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学校每月进行小检一次,每学期进行大的检查及评比两次,学期中为初评,学期末为总评。对教室公物管理的好坏情况,学校把它作为各班评流动优秀达标文明班、学年度先进班集体的一项重要依据。对公物管理较好的班级,学校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

  4.各班教室公物只供各班教学使用,原则上不外借。如遇上级或有关单位联系借用,必须经学校批准。

  5.每学年学期结束前,班主任应对班中的公物进行清点检查,并封存后交还学校消账。

  6.班主任要督促做好该班教室的卫生清洁和保洁工作,做到窗明几净,桌椅整齐、无乱划乱写现象;天花板无蛛网,地板无纸碎杂物,扫帚地拖归类摆放整齐雅观,走廊、室内外墙壁洁净。

  7.为做好教室的清洁和保洁工作,学校除和少先队大队部做督促检查工作外,另委托组织各班卫生委员每天交叉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评分量化,作为该周流动优秀达标文明班的条件及学期卫生先进班和学年度先进班集体评比的一项条件。

篇4:小学电教室管理制度

  市瓦小学电教室管理制度

  一、电教室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要掌握电教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能够排除一般故障,保证设备正常工作。

  二、进入本室的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地走动,不抽烟,不吃零食,不乱扔杂物、吐痰等。其它无关人员不能随便触模电教设备,如有损坏,要照章赔偿。

  三、使用电教室应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保证教学需要,不允许私自使用教室,更不允许利用电教室的设备作为它用。

  四、上课结束,教师要配合管理人员整理好电教设备,按规定的位置放好。使用电教室,应有详细的使用记录。

  五、要有牢固的防盗设施、取拿方便的防火器材。

篇5:中学教室公物管理规定

  城舒中学教室公物管理规定

  公物管理是学校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为确保教室公物的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以下教室公物管理规定。

  一、教室里的一应物件均为学校公物(包括门窗、玻璃、学生桌椅(凳)、教师座椅、电灯、插座、电风扇、广播、多媒体设备、黑板、窗帘、防护窗等),班主任是班级公物的责任人,班主任要教育学生爱护公物,不损坏公物。

  二、凡公物非正常损坏,由班级负责维修、赔偿,如维修不便而要求学校维修,班级须交纳等价费用。公物非正常损坏如:门窗人为损坏、打烂玻璃、损坏桌椅、电风扇扇叶变形、多媒体设备损坏或被盗等。

  三、公物在使用中出现故障导致损坏属正常情况,如电风扇电机烧坏、电灯管发黑等,由班级申请,总务处负责维修或更换。

  四、班级要指定一名公物维护保管员,教室门钥匙、多媒体设备钥匙等应由保管员专人负责保管,确保公物安全。特别要注意周末和节假日公物清点和钥匙保管。

  五、学校因高考或其它情况需临时布置考场或其它用途,由总务处与班主任在事前事后确认教室公物无缺无损。教学部门安排月考、期中期末考试等需借用教室作考场,班主任必须引导学生爱护教室公物,视如已班。

  六、总务处每学期末对班级公物的损坏或遗失情况进行检查,督查班级及时维修。检查结果作为政教处评比先进班级和评比先进班主任的有效资料。

  七、本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自即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