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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岗位设置(异动)评定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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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岗位设置(异动)评定评分细则

  城望一中岗位设置(异动)评定评分细则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计分

  一、资历(25分)1.学历(5分)高中达本科记2分,学历提升一层次加3分。2.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16分)工作年限每年计0.4分,满分6分;任现职每年计1分,满分10分。3.年度考核(4分)任现职内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其中必须有一年为优秀)计2分,每增加1次优秀加1分;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满分4分)

  二.五年来教育能力及业绩(25分)此指标设置基本分10分,所有参评对象均计10分,再加上下列3项所得分数为此项指标总分,满分不超过25分。1.担任教育管理工作,包括学校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年级组长(副组长)、班主任按2分/年计算;副班主任、德育专干、心理辅导员按1分/年计算。(本项满分8分)2.担任教育管理工作期间所带团队被评为校级、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优秀团队,每次分别计1分、2分、3分、4分、5分(本项满分8分)3.获得管理方面的个人荣誉:校、区、市、省、国家级,每次分别计1分、2分、3分、4分、5分。(本项满分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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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五年来教学能力及业绩(25分)此指标设置基本分10分,所有目前在教学岗位上的参评对象均计10分,再加上下列6项所得分数为此项指标总分,满分不超过25分。1.完成高二学业水平考试教学工作,每届计1分;担任高三毕业班教学工作,每届计2分;完成工作任务成绩优异,每届增加1分。(本项满分6分)2.担任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师方计2分,徒方能担任高三工作而顺利结业计1分。(本项满分3分,徒方不计分)3.在各级举办的教学活动中承担公开课、示范课任务,按校、区、市、省、国家级,每次分别计0.5分、1分、1.5分、2分、3分。(本项满分5分)4.被授予校、区、市、省、国家级教学方面的个人荣誉,每次分别计0.5分、1分、1.5分、2分、3分。(本项满分5分)5.教师个人业务竞赛或技能比武获奖:校、区、市、省、国家级,每次分别计0.5分、1分、1.5分、2分、2.5分。(本项满分5分)6.辅导学生参加各级学科竞赛获奖区、市、省、国家级,每次分别计1分、1.5分、2分、2.5分。(本项满分5分)

  四.五年来教研教辅能力及业绩(15分)此指标设置基本分5分,所有的参评对象均计5分,再加上下列3项所得分数为此项指标总分,满分不超过15分。1.参与各级课题研究按区、市、省、国家级,分别计1分、2分、3分、4分;主持研究的或获奖的按相应级别加计1分。(本项满分5分)2.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课件、教学设计)获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0.5分、0.3分、0.2分,发表的计1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分、0.5分、0.3分,发表的计2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分、1分;0.5分,发表的计3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分、1.5分、1分,发表的计4分。(本项满分5分)3.所在部门荣获有关教研方面的集体荣誉,部门成员享受奖励计分,校、区、市、省、国家级,每次分别计0.5分、1分、1.5分、2分、2.5分;被授予校、区、市、省、国家级教研方面的个人荣誉,每次分别计0.5分、1分、1.5分、2分、2.5分。(本项满分5分)4.代表学校参加上级举办的演讲、辩论、抢答、歌咏等有关学校荣誉的竞赛获奖,区、市、省、国家级,每次分别计1分、2分、3分、4分。(本项满分4分)

  五.民主测评(10分)教职工民主测评占60%,领导小组测评占40%。

  补充说明

  1.近5年年度考核优秀者优先聘用。

  2.在上述一、二、三、四、五项分数合计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聘用任现职时间较早者;如任现职时间相同,则优先聘用参加教育教学工作时间较早者;如任现职时间和参加教育教学工作时间均相同,则优先聘用进入城望一中工作时间较早者;如进入城望一中工作时间相同,则优先聘用教学一线人员。

  3.资历认定和民主测评,由办公室负责;五年来教育能力及业绩认定,由学生科负责;五年来教学能力及业绩,由教务科负责;五年来教研教辅能力及业绩认定,由教科室负责。

  长沙市城望区第一中学

篇2:小学评选行规达标班级细则

  江岠小学评选行规达标班级细则

  ----百分制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全面向学生展开养成教育的要求,有序地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推进我校良好的校风、班风、学风建设。江岠小学大队部将举行行规达标班级评比,特制定《评选行规达标班级细则》。

  考核项目 总分 内容和要求 方式和方法

  安全管理 共20分

  不吃流动摊点食品及不合格食品

  如发现一次违规行为原则上扣0.1分,如情况严重,酌情扣分。

  不在教室、走廊追逐、喧哗

  上下楼梯靠右走,不挤抢

  不在回家路上追逐打闹

  及时关闭水电开关

  不做危险的游戏

  不在危险的地方玩耍:不在水池边玩;不在栏杆上玩;不攀高。

  没有出现安全事故

  中餐管理 共10分

  按规定时间就餐

  本项目管理由各班班主任管理监督,每周五下午第二节课后送大队部,逾期不理。

  如发现一次违规行为原则上扣0.1分,如情况严重,酌情扣分。

  领取饭菜有秩序

  爱惜粮食

  盘碗整理

  按时午间管理

  仪表管理 共20分

  佩戴红领巾、校徽

  如发现一次违规行为原则上扣0.1分,如情况严重,酌情扣分。

  佩戴小黄帽

  衣着整洁

  语言文明

  举止文明

  纪律管理 共20分

  眼保健操

  本项目具体管理由各班扶助员负责,

  一旦发现检查班内有不遵守行为,管理员马上在眼保健操登记表上进行扣分。

  *、广播操时要做好检查、记录(具体安排见*、广播操监督人员安排表)无论*、广播操是在班内举行还是在操场举行,都由安排表内的人员进行管理。

  课堂记录也由每班任课老师打分,每班于周五下午第二节课后送大队部。如发现一次违规行为原则上扣0.1分,如情况严重,酌情扣分。

  *:升降国旗肃立、敬礼,歌声响亮;姿势准确、队伍整齐;进退场有序;认真听取回报。

  广播操:步伐整齐;动作到位;不喧哗、吵闹

  课堂纪律(5分)

  课间纪律

  卫生管理 共20分

  公共场地:无死角;花坛;横档;栏杆;楼梯扶手;瓷砖;地面

  本项目的管理由卫生导师徐晓伟老师负责,班班有保洁员,学校组织保洁队对班级、学校的卫生进行监督管理,每周五将一周卫生情况汇报大队部。

  如发现一次违规行为原则上扣0.1分,如情况严重,酌情扣分。

  教室卫生除黑板报、黑板外其他原则上发现违规扣0.2分

  走廊:瓷砖;横档;栏杆;无死角;地面

  教室:无死角;天花板;墙壁;门;窗户;地面;卫生用具;讲台桌;黑板报;黑板;课桌椅

  个人卫生:衣着整齐;头发梳整齐;指甲已修剪;红领巾清洁

  卫生角:不可回收垃圾;可回收垃圾;擦桌布;水桶;畚斗;扫把

  路队管理 共10分

  两路纵队

  路队管理主要由门卫负责,分上、下午打分,共计10分。每周五下午两节课后把一周的汇总表上交大队部。

  如发现一次违规行为原则上扣0.1分,如情况严重,酌情扣分。

  不推扯、喧哗

  举路牌

  路牌归位

  门口有序分开

  注:一、4--6年级每班选出18名扶助员。

  二、1号为扶助长,2--12号负责22个班级的管理;13--17号分别负责前空地、操场、后空地、及吃零食的管理。18号每周负责将各类表格收齐并和1号一起统计一周的行规成绩。

  三、除以上的管理外,在平时穿插抽查国歌、少先队队歌、少先队知识、《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的学习情况及卫生情况等。如抽查情况不理想酌情扣分。

  4、先进行规达标班级95分以上前三名(有两枚红旗);行规达标班级80-95分之间(为一枚红旗);行规基本达标班级70-80之间;行规未达标班级70分以下。

  优胜卫生班级(18分以上前三名);卫生班级(14-18间);卫生未达标班级(14分以下)。

篇3:小学班集体建设量化评估细则

  市瓦小学班集体建设量化评估细则

  一、评议部分

  (一)班级工作计划(由德育办评议)

  1、有明确的德育目标,有分阶段实施方案;(10分)

  2、有计划,实施力度不够;(8分)

  3、计划未能及时上交;(5分)

  4、无计划。(0分)

  (二)行规达标竞赛(由大队部评议)

  1、获流动锦旗3次以上;(10分)

  2、获流动锦旗2次;(8分)

  3、获流动锦旗1次;(5分)

  4、未获旗,但班级学生无严重违规行为;(0分)

  5、未获旗,但班级学生严重违规行为;(-5分)

  (三)中队小家务建设(德育办、大队部评议)

  1、“中队角”建设完善,布置美观,有创意,手册记录认真;(10分)

  2、建设完善,保持较好;(8分)

  3、保持一般;(5分)

  4、无布置;(0分)

  (四)卫生打扫与保洁(卫生室评议)

  1、坚持每天扫打,打扫认真彻底,保持好;(10分)

  2、较好;(8分)

  3、一般;(5分)

  4、多次发现保洁差。(0分)

  (五)公物保管(总务处评议)

  1、保管完好,无损坏;(10分)

  2、损坏较少,且能主动赔偿;(5分)

  3、损坏较多,已赔偿;(2分)

  4、损坏严重。(0分)

  (六)常规班队会(德育办评议)(每学期抽查2次)

  1、正常、准备充分、质量好;(10分)

  2、较正常、质量较好;(5分)

  3、没按要求正常举办,偶尔移上它课;(2分)

  4、经常移上它课。(0分)

  (七)学文明做好事(由德育办、大队部评议)

  1、主动、自觉、积极、不流于形式;(10分)

  2、一般;(5分)

  3、有时有行动;(2分)

  4、没有;(0分)

  (八)心理健康辅导活动(由德育办评议)

  1、,不仅能针对学生情况开展心理辅导,且有心理辅导课2节,并备好简案;(10分)

  2、无心理辅导课,但能针对学生情况,开展心理辅导;(5分)

  3、不重视心理辅导活动,未开展心理辅导。(0分)

  (九)家长委员会(由德育办评议)

  1、家长委员会制度健全,经常开展工作、效果好;(10分)

  2、较好;(8分)

  3、一般;(5分)

  4、未开展。(0分)

  (十)班级管理(德育办、大队部评议)

  1、机构健全,干部工作认真负责,自主能力强;(10分)

  2、较好;(8分)

  3、一般。(5分)

  (十一)扶助员工作(值日教师、大队部评议)

  1、提前5分钟到岗,工作认真负责,主动且很有礼貌地为家长、同学服务;(10分)

  2、较好;(8分)

  3、一般;(5分)

  4、经常迟到。(2分)

  (十二)期末总结(德育办评议)

  1、认真书面总结,按时交;(10分)

  2、一般;(8分)

  3、迟交;(2分)

  4、无总结。(0分)

  (十三)正副班主任

  1、联系紧密,互相配合,共同协作。(10分)

  2、一般;(5分)

  3、联系较少。(2分)

  二、获奖加分部分

  (一)班级团体获奖

  级别等次 一等奖 二等次 三等奖

  国家级 30分 20分 10分

  省级 20分 10分 5分

  市级 10分 5分 3分

  区级 5分 3分 2分

  校级 3分 2分 1分

  (二)个人获奖(按上表分值减半,再按人次得分累计)

  (三)集体项目获奖(按上表分值减半,再按班级参与人数累计加分)

  (四)芝苑奖学金获奖

  正奖 鼓励奖 特长生

  10分 5分 2分

  (五)按名次排列的比赛,第1、2名为一等奖,第3、4名为二等奖,第5-8名为三等奖。

  (六)民间组织的比赛取同级分值的一半,考级按一级0.5分递增,如:四级可得0.5×4=2分。

  (七)特殊奖项酌情加分。

  三、评选类别与办法

  (一)学校班集体评估分两个档次:全面优秀班级、单项优秀班级

  (二)评选条件:

  1、全面优秀班级:a、总分全段第1名;b、行规达标成绩突出;c、各项成绩优良。

  2、单项优秀班级:a、总分领先;b、行规达标成绩优良;c、单项突出。(卫生、文艺、体育)

  (三)评选方法:

  1、校级:自评--各负责处室评议--校委会评议

  2、区级以上:在学校全面优秀班级中通过民主选举和校委会评议产生。

  四、校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一)本学年荣获区级以上的先进班级。

  (二)一学年中,2个学期均获全面先进的班级。

  (三)一学年中,1个学期为全面先进班级、另一学期总分列年级段前3名的班级。

  瓦小德育办

篇4:小学芝苑奖学金评选细则

  市瓦小学芝苑奖学金评选细则

  芝苑奖学金是校友巴西籍“黄豆大王”林训明先生于1985年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旨在鼓励学生好学向上。该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设有芝苑奖学金正奖、芝苑奖学金鼓励奖、特长生三大奖项。为了更好地实现林先生的美好愿望,公正、准确、有依可据地开展评选工作,让每个学生在明确的目标导向下全面发展,特制定以下细则。

  一、提名

  1、提名学生条件:品学兼优,体育成绩优良,两个学期均被评为五好学生;全面发展,学有特长,富有创新意识及较强的实践能力,在班级、学校乃至社会各类活动中有突出表现。

  2、提名时间与方式:每学年的第二学期(6月底)在学校评优表格的“五好学生”中选定2名学生。

  二、考核

  1、考核内容:思想品德10%、语文10%、数学10%、体育10%、特长展示10%、获奖情况10%、动手操作20%、综合知识测试20%

  2、考核形式:思想品德根据行规达标家校训练册记录、社区意见及任课教师意见进行综合评估;语文、数学、体育取当学年总成绩;获奖情况按当学年各类获奖等次累计得分;特长展示、动手操作、综合知识测试进行现场考核。

  3、考核时间:每年9-12月份

  三、评选

  1、芝苑奖学金正奖:原则上每届取年级段总成绩第一名的学生,但当第一名学生的所在班级曾有学生获过此奖,且前三名学生各自的总成绩相近时,将优先考虑未获此奖班级的学生。另外,每年毕业考中成绩名列前茅的毕业生也将荣获此荣誉。

  2、芝苑奖学金鼓励奖:获正奖学生班级除外,其余各班取成绩优先者,若曾获此奖将不再发给此奖项。

  3、特长生:以班级填写的学生获奖表格及证书复印件为准,达到以下标准中的一项即可获得特长生称号,多项特长符合标准将取其中特别突出的一项。

  (1)考级等级须在五级水平以上。

  (2)在团委、教育局等官方行政机构举办的比赛中获二等奖或前六名。

  (3)同一特长两次在校级比赛中获一等奖或前三名。

  (4)同一特长两次在民间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二等奖或银奖以上。

  (5)作品发表:校级3次或区级2次或市、省、国家级1次。

  市瓦小学芝苑奖学金评委会

篇5: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南城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法〔****〕)93号)精神,结合《温州市南城小学岗位设置方案》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做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四、政策依据

  (一)《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138号)

  (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137号)

  (三)《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发〔****〕93号)

  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146个,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3个(“双肩挑”13人),占岗位总量的8.9%;专业技术岗位131个,占岗位总量的89.7%,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岗位总量的1.4%。

  (一)管理岗位

  设置管理岗位共13个,占岗位总量的8.9%。其中八级1个,九级12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总数144个(其中13个双肩挑),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8.6%。

  1.高级岗位23个(其中双肩挑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的16%。其中五级岗位5个,占高级岗位的21.7%;六级岗位9个,占高级岗位的39.1%;七级岗位9个,占高级岗位的39.1%。

  2.中级岗位84个(其中双肩挑1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8.3%。其中八级岗位25个,占中级岗位的29.8%;九级岗位34个,占中级岗位的40.5%;十级岗位25个,占中级岗位的29.7%。

  3.初级岗位3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25.7%。其中十一级岗位18个,占初级岗位的48.6%;十二级岗位19个,占初级岗位的51.4%。

  (三)工勤技能岗位

  设置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4%。其中技术工四级1个,技术工五级1个。

  六、拟设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行政管理能力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设置两个等级,即八级和九级岗位,分别对应科级副职、科员。

  (1)八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③在九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且近3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⑤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⑥经考核后确定,具体考核办法按市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九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本科学历工作满1年,具有大专学历工作满2年,具有高中学历工作满5年。

  ③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分为八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5个,六级9个,七级9个;中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八级25个,九级34个,十级25个;初级岗位分两个等级,分别为十一级18个,十二级19个。

  (1)高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五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六级岗位任职满3年或在七级岗位任职满6年,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首次设岗后的聘任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一项区级立项课题,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省级及以上获奖。

  ②六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七级岗位任职满3年,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首次设岗后的聘任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一项区级立项课题,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省级及以上获奖,指导的青年教师在各类教学比赛和论文评比中获区级奖项至少各一项。

  ③七级岗位:具备高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2)中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八级岗位:具备中级职称,在九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任职满9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任职满4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荣获市级及以上名师、三坛、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

  c.在十级岗位任职满6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或骨干班主任荣誉称号,或任现职以来,所负责或执笔的课题成果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或有正式出版社出版个人教育教学专着。

  ②九级岗位:必须具备中级职称,在十级岗位任职满3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任职满4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荣获市级及以上名师、三坛、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或有市级立项课题并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刊物发表2篇文章,或任现职以来,所负责或执笔的课题成果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c.在十级岗位任职满3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或骨干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③十级岗位:具备中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3)初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十一级岗位:必须具备初级职称,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3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2年,获得市三坛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优先聘任。其他教师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10年。

  b.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5年,荣获区三坛及以上荣誉称号,或任现职以来,所负责或执笔的课题成果获区级一等奖及以上,或有市级立项课题并在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刊物发表2篇文章。

  ②十二级岗位:具备初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四)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履行职责。

  (2)自觉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

  2.任职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两个等级,即技术工四级和五级岗位。

  (1)技术工四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证书,具备从事工作所需的技能条件。

  ②须在工勤技能五级岗位任职满5年。

  ③较好地完成岗位职责,并达到该岗位工作标准。

  (2)技术工五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证书,具备从事工作所需的技能条件。

  ②较好地完成岗位职责,并达到该岗位工作标准。

  七、岗位聘用

  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117号)及有关规定,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并统一使用《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

  (一)聘用办法

  1.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各岗位特点,将采取任命、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

  2.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优先聘用原则

  1.男教职工满57周岁,女教职工满52周岁者具有优先定岗待遇。

  2.原则上,任现职时间长的优先聘用;任现职时间相同的,教龄长的优先聘用;任现职时间和教龄都相同的,有获得区级及以上三个层次荣誉的优先聘用;近五年有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的优先聘用;同等条件的或对学校有特殊贡献的由考核组研究确定岗位。

  (三)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审查考评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进行综合考评。

  4.研究决定

  岗位设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各类各级岗位受聘人员名单。

  5.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重新审核。

  6.签约上岗

  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离退休不足3年的聘用至退休),聘期内正常职务晋升实行一年一聘。

  (四)补充说明

  在本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保证现有编制内在册正式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现有人员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年逐步到位。

  八、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金子翔;副组长:周茜、吴立新;办公室:戴立武、李造就;成员:林月、李公泉、黄剑华、胡巍、方丽君、黄影、董繁繁。

  (二)职责:主要负责岗位设置方案的编制、报批、实施等工作。

  九、实施步骤

  (一)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以上工作日后,报主管部门审核,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二)编写《岗位说明书》

  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写《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内容包括:岗位名称、类别、等级、数量、职责、工作标准、聘用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三)开展岗位聘任

  根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进行岗位竞聘。

  1.公示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

  2.对岗位竞聘人员进行审查考评。

  3.确定受聘人员并进行结果公示。

  4.签订聘用合同。

  (四)实施情况的认定

  完成岗位聘任后,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情况认定表》、《岗位聘用人员名册》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门进行认定。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人员聘期内的考核

  1.实行聘期考核和学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工作情况按照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进行学年度和聘期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任或晋升或降级的依据。

  2.首次岗位设置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下一学年度只能参与与专业技术资格对应的下一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如具有副高资格的,只能参与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具备中级资格的,只能参与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

  (1)单位学年度考核“不称职”等级者或近三年考核有两年“基本称职”等级者。

  (2)中学高级教师履职考核不合格者或无故不参加高级教师履职考核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为,产生严重后果者。

  (二)应聘人员聘期内的管理

  1.应聘人员在聘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按未聘待岗人员管理。

  (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岗位聘任合同。

  (2)学年度考核不称职。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

  2.专业技术岗位病休、事病假等人员,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由考核小组共同研究决定。

  3.被解聘的待岗人员在下轮聘任时不得竞聘同级及以上各级岗位。

  (三)本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将作相应的调整,如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南城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