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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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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屯东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屯东小学岗位设置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重要思想和党的**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优化岗位结构,规范岗位设置,建立适合本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力求人尽其才,促进事业发展。

  二、组织领导

  1、岗位设置领导机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领导机构负责岗位设置的全盘工作。

  2、岗位设置监督机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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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机构负责岗位设置过程的监督工作。

  3、岗位设置工作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工作小组机构负责完成岗位设置期间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实施范围及对象

  本单位正式在编教职工。

  四、实施原则

  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五、单位基本情况及岗位设置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性质:教育类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2、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3、隶属关系:芙蓉区教育局

  4、主要社会职能和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5、单位规格:无

  6、教职工编制数:16人

  7、人员情况:现有教职工16人,其中专任教师16人。

  (二)岗位设置总体情况

  本单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一个类别。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学校设置的岗位总量为16个,包含专业技术岗位16个。

  六、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一)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于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师德,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无违纪违规行为;

  3、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具有相应的计算机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和继续教育证。

  (二)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

  1、管理岗位: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从事本单位各处室和人员组织、管理、协调、调度等事务的工作岗位。

  管理岗位基本任职资格:

  (1)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担任五级职员,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担任六级职员,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担任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确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可以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本人条件,直接聘任到相应的管理岗位。

  (3)新参加工作的管理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后,按岗位要求确定岗位等级。

  2、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会计类、医护类、图书资料类、学科实验、电化教育等。

  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资格:

  (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按照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3)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条件。

  (4)专业技术五至十三级岗位的具体任职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在八级岗位任职,须取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不少于10年;在九级岗位任职,须取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不少于6年;在十级岗位任职,须取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在十一级岗位任职,须取得初级职称任职资格不少于3年;在十二级岗位任职,须取得初级职称任职资格。

  (5)新参加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后,按照岗位要求直接确定岗位等级。

  3、工勤技能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资格:

  (1)在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任职,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2)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三)岗位职责

  详见《屯东小学岗位说明书》

  七、岗位聘用办法

  1、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在教育局的指导下,由学校自主进行岗位聘用工作。

  2、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工作,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教师高级岗位聘用,向优秀班主任和其他优秀教师倾斜。

  3、规范聘用程序、健全聘用组织及监督机制,确保岗位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4、学校通过对教学“资历”与“实绩”进行分值量化的办法,确定岗位晋级人选。具体在实施中采用积分制进行考核,对同级聘用的教师,依据考评分数由高至低进入核定的岗位。

  (1)竞聘积分,以教师提供的原始材料和学校重新审核的统一证明为依据,进行量化评分。

  (2)首次岗位设置时,同类别职称的竞聘教师从得分高低确定各级名单,不参加竞聘的教师直接确定为本类别职称的最低级(即小高为十级、小一为十二级)。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竞聘,直接留在原级或降至本类别最低级:

  ①有严重师德师风问题,被上级通报、查处或对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

  ②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被上级通报、查处或对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

  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影响学校全局工作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④恶意传播虚假信息,引起校园不稳定,造成严重后果的;

  5、学校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等决定。

  6、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工作的特点,在教育教学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原则上应直接从事部分教学工作,其他管理岗位人员及工勤人员应积极实行一岗多责,提高用人效益。

  7、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教师,经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八、评分办法

  对教学“资历”与“实绩”进行分值量化,对同级聘用的教师,依据考评分数由高至低进入核定的岗位。

  (一)教龄(工龄)积分

  计算教龄(工龄),每满一年记4分。

  (二)职称年限

  计算所评当前职称的年限,每满一年记3分。

  (三)任现职以来所获得的荣誉

  1、国家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 (4)分

  2、省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 (3)分

  3、市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 (2)分

  4、区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 (1)分

  (四)任现职以来的教育教学成绩

  1、第一类:专着、教材、论文、课件制作等

  (1)出版教育教学管理专着,主编公开发行的国标教材或省级地方教材(4)分

  (2)主编公开发行的市级地方教材,主编国标教材的配套教参,参加国标教材、省级地方教材的编写,在有国内国际刊号且有邮发代号公开发行的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管理论述及设计(含论文、教学设计、课堂实录、教育叙事、实验设计与改进、多媒体课件设计等),教育教学管理论述及设计(含论文、教学设计、课堂实录、教育叙事、实验设计与改进、多媒体课件设计等)获省级及省级以上的等第奖。(3)分

  (3)参加编写公开发行的市级地方教材的配套教参,教育教学管理论述及设计(含论文、教学设计、课堂实录、教育叙事、实验设计与改进、多媒体课件设计等)获市级等第奖。 (2)分

  (4)教育教学管理论述及设计(含论文、教学设计、课堂实录、教育叙事、实验设计与改进、多媒体课件设计等)获区(县、市)级等第奖。(1)分

  2、第二类:教师素养大赛、课堂教学、综合性基本功、专题讲座等

  (1)面向学生的现场赛课、教师素养大赛、综合性基本功比赛获国家级等第奖或承担国家级专题讲座(观摩课)。 (5)分

  (2)面向学生的现场赛课、教师素养大赛、综合性基本功比赛获省级等第奖或承担省级专题讲座(观摩课),录像课获国家级奖。(4)分

  (3)面向学生的现场赛课、教师素养大赛、综合性基本功比赛获市级等第奖或承担市级讲座,录像课获省级奖。 (3)分

  (4)面向学生的现场赛课、教师素养大赛、综合性基本功比赛获区(县、市)级等第奖或承担区(县、市)级讲座,录像课获市级奖。(2)分

  (5)说课、自制学具或教具等其他业务类竞赛获省级及以上奖。(3)分

  (6)说课、自制学具或教具等其他业务类竞赛获市级奖。 (2)分

  (7)说课、自制学具或教具等其他业务类竞赛获区级奖。 (1)分

  3、第三类:课题研究

  (1)主持人

  ①主持课题研究,最终成果获国家级教研教改成果奖。 (4)分

  ②主持课题研究,最终成果获省级教研教改成果奖。 (3)分

  ③主持课题研究,最终成果获市级教研教改成果奖。 (2)分

  ④主持课题研究,最终成果获区级教研教改成果奖。 (1)分

  (2)参与者

  ①参与的课题研究成果获得国家级教研教改成果奖。 (4)分

  ②参与的课题研究成果获得省级教研教改成果奖。 (3)分

  ③参与的课题研究成果获得市级教研教改成果奖。 (2)分

  ④主持课题研究,最终成果获区级教研教改成果奖。 (1)分

  九、岗位设置实施步骤

  1、根据长沙市人社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完成岗位聘任

  (1)成立岗位设置实施工作机构

  (2)充分讨论《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广泛搜集意见,完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3)在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上通过《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4)根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教职工准备相应证件,填写岗位竞聘表格。

  (5)分组初查相关资料和计分情况,学校核查相关资料和计分情况。

  (6)领导小组确认各岗位人员名单。

  (7)教职工填写岗位设置聘用合同。

  (8)公示

  (9)公示无异议,上报岗位设置聘用情况。

  3、审核认定

  将聘用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填写相关表格,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屯东小学

篇2:一中岗位设置(异动)实施方案

  城望一中岗位设置(异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我校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97号)、*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长办法〔****〕46号)、长沙市城望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长沙市城望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望人事改发〔****〕1号)和《长沙市城望区教育系统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望教〔****〕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区编办核定,我校教职工编制数为251个,现实有各类人员260人。本次岗位设置总量依旧为248个(注:编制数超实际在岗人数单位须预留差额的20%作为机动编制,我校须预留机动编制数为3个,故实际岗位总量为248个)。其中,管理岗位5个,专业技术岗位229个,工勤技能岗位12个,经市、区人社、教育部门审核,各岗位设置数为

  (一)管理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是5个。分别为:校长(单列)、书记(单列)、教学副校长、德育副校长、后勤副校长、工会主席、团委书记。

  (二)专业技术岗位的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229个。

  1、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8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35%。其中五级岗位16个,六级岗位32个,七级岗位32个。

  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8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35%。其中八级岗位24个,九级岗位32个,十级岗位24个。

  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6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30%。其中,十一级岗位34个,十二级岗位33个。

  说明:校长、党总支书记专业技术岗位单列,不占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由区教育局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和所在单位岗位任职条件聘到相应等级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的等级和数量

  工勤技能岗位12个。其中技术工三级(高级工)5个,技术工四级(中级工)5个,技术工五级(初级工)2个。

  四、实施措施

  (一)成立岗位设置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z任办公室主任,z办公室副主任

  2、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全校岗位设置组织领导工作,协调与上级联系,负责方案的制定,指标核定,数据汇总,材料上报和聘用合同的签订等。

  (二)主要工作安排

  1、确定岗位聘用条件制订实施方案,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完成本岗位所需的学识、才能、技术、资格为前提,以岗位工作需要为依据,从本单位工作实际出发,制定符合学校发展的岗位等级具体评定条件,经校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形成《长沙市城望区第一中学岗位设置(异动)实施方案》(6月14日前完成)。

  2、公布岗位、编制岗位说明书

  根据城望区人社局《关于城望一中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批复和《城望区教育系统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望教通〔****〕45号)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编制《城望一中岗位说明书》。明确所设岗位的工作性质、任职条件、绩效考核标准等内容,作为人员聘用和管理的重要依据(6月17日前完成)。

  3、个人申请应聘。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按照不同的应聘岗位级别,以填写岗位竞聘申请书的形式,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6月22日前完成)。

  4、组织考核竞聘。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及职代会对应聘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核,依次进入相应级别(6月24日前完成)。

  5、公示考核竞聘结果。审核完成后,在校内公示聘用结果(7月1日前完成)。

  6、上报竞聘结果。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将公示无异议的我校聘用情况,向上级和人社、教育部门汇报(7月8日前完成)。

  7、签订聘用合同。待区人社局对竞聘结果批复后,根据教育局通知,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并按聘用岗位兑现工资(7月11--7月15日)。

  五、岗位任职条件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一)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各等级岗位还应具备以下基本任职条件:

  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需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

  四级、六级职员岗位,需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需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二)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学历:小学达到大专学历;初中、高中(含中专)达到本科学历。

  2.任职年限:

  五级岗位: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5年或聘任副高级专业职务满10年。

  六级岗位: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5年。

  七级岗位: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八级岗位: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5年或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

  九级岗位: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6年。

  十级岗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十一级岗位: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3年。

  十二级岗位: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十三级岗位: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3.工作量:在我校教育、教学、教研、学校管理等工作方面满工作量。

  4.考核:近五年内年度考核在称职等次以上,其中必须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

  5.近五学年度教育教学教研能力及业绩:

  (1)近五学年度必须有一年班主任或学校中层干部以上工作经历。

  (2)在所教学科中学生测评满意度较高。

  (3)当年所教学科质量综合检测评价良好以上。

  6.教师培训学分登记达到相关要求。

  7.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学。

  (三)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核;

  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六、专业技术岗位评分项目及分值

  (一)资历(25分)

  1.学历(5分)

  小学(幼儿园)达专科,初中、高中达本科记2分,学历提升一层次加3分。

  2.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16分)

  工作年限每年计0.4分,满分6分;任现职每年计1分,满分10分。

  3.年度考核(4分)

  任现职内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其中必须有一年为优秀)计2分,每增加1次优秀加1分;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二)近五年教育教学教研能力及业绩(65分)

  1.教育能力及业绩(25分)(学生科负责制定相关子方案)

  2.教学能力及业绩(25分)(教务科负责制定相关子方案)

  3.教研教辅能力及业绩(15分)(教科室负责制定相关子方案)

  (三)民主测评(10分)

  教职工测评占60%,领导小组测评占40%。

  七、补充条件

  在基本条件均同等符合和近五年教育教学教研能力及业绩相当的情况下,优先聘用任现职时间较早者;如任现职时间相同,则优先聘用参加教育工作时间较早者;如任现职时间和参加教育工作时间均相同,则优先聘用教学一线人员。

  八、其他需要说明其它的问题

  1.经市、区人社、教育部门审核,我校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是2:4:4(现分别空余1个、2个、-24个);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是3:4:3(现分别空余15个、13个、-36个);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是5:5(现分别空余9个、19个);工勤技能三级(高级工)、四级(中级工)、五级(初级工)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是4:4:2(现分别空余-1个、2个、2个)。

  2.此次岗位设置(异动)主要是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进行异动;专业技术岗位的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进行异动;专业技术岗位的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十二级、十三岗位之间进行异动。

  3.20**年后由区外调入或公开招聘进入我校的,低聘进入下一职称的最高职级;区内调入进入我校的,如果该职级已满则低聘进入下一职级,但不低于该职称的最低职级。

  4.****年7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和按相关政策达到离岗年龄人员参照在职在岗人员执行。达到在职在岗人员所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条件即进入该专业技术等级岗位等级,不占在职在岗人员职数。待岗位等级确定后,按等级兑现工资。

  5.岗位设置工作每年进行一次,10月启动,11月组织实施,12月报教育局和人社局事业科审批,次年元月兑现工资。

  6.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起始时间为评审通过时间(以发文为准),任职年限为到每年12月份的实际年限。

  7.近五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均不得进行岗位晋升。

篇3: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南城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法〔****〕)93号)精神,结合《温州市南城小学岗位设置方案》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做到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四、政策依据

  (一)《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138号)

  (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137号)

  (三)《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温委办发〔****〕93号)

  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146个,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3个(“双肩挑”13人),占岗位总量的8.9%;专业技术岗位131个,占岗位总量的89.7%,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岗位总量的1.4%。

  (一)管理岗位

  设置管理岗位共13个,占岗位总量的8.9%。其中八级1个,九级12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总数144个(其中13个双肩挑),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8.6%。

  1.高级岗位23个(其中双肩挑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的16%。其中五级岗位5个,占高级岗位的21.7%;六级岗位9个,占高级岗位的39.1%;七级岗位9个,占高级岗位的39.1%。

  2.中级岗位84个(其中双肩挑1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8.3%。其中八级岗位25个,占中级岗位的29.8%;九级岗位34个,占中级岗位的40.5%;十级岗位25个,占中级岗位的29.7%。

  3.初级岗位3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25.7%。其中十一级岗位18个,占初级岗位的48.6%;十二级岗位19个,占初级岗位的51.4%。

  (三)工勤技能岗位

  设置工勤技能岗位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4%。其中技术工四级1个,技术工五级1个。

  六、拟设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行政管理能力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设置两个等级,即八级和九级岗位,分别对应科级副职、科员。

  (1)八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③在九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且近3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⑤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⑥经考核后确定,具体考核办法按市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九级职员岗位任职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②具有本科学历工作满1年,具有大专学历工作满2年,具有高中学历工作满5年。

  ③能承担与职位相对应的责任。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

  (2)服从单位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注重学习,提高自身专业技术水平。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分为八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五级5个,六级9个,七级9个;中级岗位分三个等级,分别为八级25个,九级34个,十级25个;初级岗位分两个等级,分别为十一级18个,十二级19个。

  (1)高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五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六级岗位任职满3年或在七级岗位任职满6年,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首次设岗后的聘任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一项区级立项课题,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省级及以上获奖。

  ②六级岗位: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在七级岗位任职满3年,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首次设岗后的聘任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一项区级立项课题,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省级及以上获奖,指导的青年教师在各类教学比赛和论文评比中获区级奖项至少各一项。

  ③七级岗位:具备高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2)中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八级岗位:具备中级职称,在九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任职满9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任职满4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荣获市级及以上名师、三坛、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

  c.在十级岗位任职满6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或骨干班主任荣誉称号,或任现职以来,所负责或执笔的课题成果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或有正式出版社出版个人教育教学专着。

  ②九级岗位:必须具备中级职称,在十级岗位任职满3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必须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级岗位任职满4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b.在十级岗位任职满2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荣获市级及以上名师、三坛、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或有市级立项课题并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刊物发表2篇文章,或任现职以来,所负责或执笔的课题成果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c.在十级岗位任职满3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荣获市级及以上学科骨干或骨干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③十级岗位:具备中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3)初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十一级岗位:必须具备初级职称,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3年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首次设岗后的聘任,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2年,获得市三坛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优先聘任。其他教师具备下列一项条件:

  a.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10年。

  b.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5年,荣获区三坛及以上荣誉称号,或任现职以来,所负责或执笔的课题成果获区级一等奖及以上,或有市级立项课题并在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刊物发表2篇文章。

  ②十二级岗位:具备初级职称,且近3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四)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职责

  (1)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履行职责。

  (2)自觉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

  2.任职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两个等级,即技术工四级和五级岗位。

  (1)技术工四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取得中级工技术等级证书,具备从事工作所需的技能条件。

  ②须在工勤技能五级岗位任职满5年。

  ③较好地完成岗位职责,并达到该岗位工作标准。

  (2)技术工五级岗位任职条件

  ①取得初级工技术等级证书,具备从事工作所需的技能条件。

  ②较好地完成岗位职责,并达到该岗位工作标准。

  七、岗位聘用

  根据《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117号)及有关规定,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并统一使用《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

  (一)聘用办法

  1.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各岗位特点,将采取任命、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

  2.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优先聘用原则

  1.男教职工满57周岁,女教职工满52周岁者具有优先定岗待遇。

  2.原则上,任现职时间长的优先聘用;任现职时间相同的,教龄长的优先聘用;任现职时间和教龄都相同的,有获得区级及以上三个层次荣誉的优先聘用;近五年有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励的优先聘用;同等条件的或对学校有特殊贡献的由考核组研究确定岗位。

  (三)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审查考评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进行综合考评。

  4.研究决定

  岗位设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各类各级岗位受聘人员名单。

  5.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重新审核。

  6.签约上岗

  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离退休不足3年的聘用至退休),聘期内正常职务晋升实行一年一聘。

  (四)补充说明

  在本次开展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保证现有编制内在册正式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现有人员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年逐步到位。

  八、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金子翔;副组长:周茜、吴立新;办公室:戴立武、李造就;成员:林月、李公泉、黄剑华、胡巍、方丽君、黄影、董繁繁。

  (二)职责:主要负责岗位设置方案的编制、报批、实施等工作。

  九、实施步骤

  (一)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以上工作日后,报主管部门审核,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二)编写《岗位说明书》

  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写《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内容包括:岗位名称、类别、等级、数量、职责、工作标准、聘用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三)开展岗位聘任

  根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进行岗位竞聘。

  1.公示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

  2.对岗位竞聘人员进行审查考评。

  3.确定受聘人员并进行结果公示。

  4.签订聘用合同。

  (四)实施情况的认定

  完成岗位聘任后,填写《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情况认定表》、《岗位聘用人员名册》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门进行认定。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人员聘期内的考核

  1.实行聘期考核和学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工作情况按照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进行学年度和聘期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任或晋升或降级的依据。

  2.首次岗位设置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下一学年度只能参与与专业技术资格对应的下一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如具有副高资格的,只能参与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具备中级资格的,只能参与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

  (1)单位学年度考核“不称职”等级者或近三年考核有两年“基本称职”等级者。

  (2)中学高级教师履职考核不合格者或无故不参加高级教师履职考核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行为,产生严重后果者。

  (二)应聘人员聘期内的管理

  1.应聘人员在聘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按未聘待岗人员管理。

  (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岗位聘任合同。

  (2)学年度考核不称职。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

  2.专业技术岗位病休、事病假等人员,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由考核小组共同研究决定。

  3.被解聘的待岗人员在下轮聘任时不得竞聘同级及以上各级岗位。

  (三)本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将作相应的调整,如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南城小学

篇4:二十五中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州温二十五中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四组织领导

  (一)岗位设置工作组织机构设置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本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z

  成员:z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z为办公室主任,z为成员。

  (二)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竞聘细则。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竞聘实施细则。

  2、资格审查及量化评分。对照岗位任职条件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3、协调和处理问题。对单位在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

  五岗位类别设置

  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106个,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管理岗位14个(“双肩挑”13人),占岗位总量的13.2%;专业技术岗位92个,占岗位总量的86.8%,工勤技能岗位0人。

  六岗位等级设置

  根据《州温市第二十五中学岗位设置方案》,岗位等级设置如下。

  (一)管理岗位

  设置管理岗位共14个。其中八级职员1个,九级职员13个,“双肩挑”13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

  1.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共106个。其中高级岗位24个,中级岗位54个,初级岗位28个。

  2.高级岗位五、六、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设置五级岗位5个,六级岗位9个,七级岗位10个。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设置八级岗位16个,九级岗位22个,十级岗位16个。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设置十一级岗位14个,十二级岗位14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

  设置工勤技能岗位0个。

  七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二)管理岗位的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在管理岗位的人员要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并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具体任职条件见《岗位说明书》。

  (三)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一至四级为正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为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

  (1)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的具备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业内公认的业务骨干或业务拔尖人才,受聘副高级六级岗位满3年,或受聘副高级七级岗位满6年及以上,且履职考核必须合格。

  (2)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的具体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业内公认的业务骨干或业务拔尖人才,受聘副高级七级岗位满3年及以上,且高级教师履职考核必须合格。

  (3)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具体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单位业务骨干,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且高级教师履职考核必须合格。

  (4)专业技术八级岗位的具体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在工作中有突出的表现,且受聘中级九级岗位满2年;或受聘中级十级岗位满4年及以上。

  (5)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的具基本体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单位业务骨干,且受聘中级十级岗位满2年。

  (6)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具体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7)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的具体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受聘初级十二级岗位满2年。

  (8)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的具体基本条件

  ①具备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和责任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与目标任务。

  ②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具体任职条件见《岗位说明书》。

  八岗位聘用

  (一)聘用办法

  1.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各岗位特点,将采取任命、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本校人员根据公布的岗位和岗位聘用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岗位竞聘。

  2.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岗位聘用的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3.审查考评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进行综合考评。

  4.研究决定

  岗位设置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各类各级岗位受聘人员名单。

  5.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重新审核。

  6.签约上岗

  校长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不足3年的聘用至退休),聘期内正常职务晋升实行一年一聘。

  九岗位竞聘优先次序

  在满足基本任职条件的前提下,如存在多名符合条件人员竞争同一等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学校将按以下条件的优先次序依次聘入相应等级职务(岗位)。

  (1)资历:按照个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资格的时间

  长短排序,任现职年限长者优先聘任。

  (2)工龄:若任现职时间是相同的,按工龄时间长短确定。

  (3)学历:条件1、2相同者,以取得最后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4)进本校工作年限:条件1、2、3相同者,以进本校工作的服务年限长者优先聘用。

  (5)荣誉:条件1、2、3、4相同者,以获得区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优先聘用。

  (6)职务:条件1、2、3、4、5相同者,按现任行政职务的高低及年限的顺序聘用。

  (7)年度考核:条件1、2、3、4、5、6相同者,按近三年学年度考核优职次数多者优先聘用。

  (8)以上优先还不能确定,最后由校长室研究决定。

  十实施步骤

  (一)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以上工作日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二)编写《岗位说明书》

  根据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写《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内容包括:岗位名称、类别、等级、数量、职责、工作标准、聘用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三)开展岗位聘任

  根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进行岗位竞聘。

  1.公示岗位类别、岗位等级设置职数。

  2.对岗位竞聘人员进行审查考评。

  3.确定受聘人员并进行结果公示。

  4.签订聘用合同。

  (四)上报相关报表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人员聘期内的考核

  实行聘期考核和学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学校对应聘人员的工作情况按照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进行学年度和聘期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任或晋升或降级的依据。

  (二)应聘人员聘期内的管理

  1.应聘人员在聘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按未聘待岗人员管理。

  (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岗位聘任合同。

  (2)学年度考核不合格。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

  2.专业技术岗位病休、事病假等人员,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由考核小组共同研究决定。

  3.被解聘的待岗人员在下轮聘任时不得竞聘同系列同级及以上各级岗位。

  (三)本实施方案如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州温市第二十五中学

篇5:中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花雨中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岗位设置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成员:z

  2、工作小组实行回避制。成员由高一级或下一级职务人员中选聘。

  二、岗位设置的基本条件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教师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至十级岗位的首次聘用。

  (二)基本条件

  1、符合湘人社发[****]97号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能自觉履行岗位职责。

  3、任职期间完成所规定的任课课时量(工作量)。

  4、有良好师德修养,思想端正,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5、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6、有指导本等级以下人员的工作业绩。

  7、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三)分级条件

  A、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1、任职年限: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少于10年;

  2、教育教学能力: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1)、累计担任班主任或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所规定的相当于班主任工作(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中层管理干部、校级领导)的人员或担任学科竞赛(专业代表队)主教练等工作5年及以上,或担任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不限年限);(2)、担任过教育教学专题讲座、学术报告或公开课(研究课)不少于3次。教育改革意识强,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3)、课堂教学深受学生欢迎,近年学生评价优秀率高。

  3、教科研水平: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有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成果并获等第奖,或出版专着,或在正式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或教科研论文评比获市级及以上等第奖,或有开发校本课程的成果,并在学校实施。

  4、业绩与成效:(1)、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受到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不少于2次或年度考核优秀不少于2次;(2)、教育、教学、教研综合考核,业绩突出,成效显著,受到公认。

  B、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1、任职年限: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少于6年;

  2、教育教学能力: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1)、累计担任班主任或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所规定的相当于班主任工作(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中层管理干部、校级领导)的人员或学科竞赛主教练(专业代表队)等工作3年及以上,或担任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不限年限);(2)、担任过专题讲座、学术报告或教育教学公开课(研究课)不少于2次。教育改革意识强,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3)、课堂教学受到学生欢迎,近年学生评价优秀率比较高。

  3、教科研水平: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有区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成果并获等第奖,或出版专着,或在正式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或教科研论文评比获区级及以上等第奖,或有开发校本课程的成果,并在本学校实施。

  4、业绩与成效:(1)、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受到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不少于1次或年度考核优秀不少于1次。(2)、教育、教学、教研综合考核,业绩较突出,有成效;受到好评。

  C、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达到基本任职条件,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D、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1、任职年限: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少于10周年;

  2、教育教学能力: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1)、累计担任班主任或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所规定的相当于班主任工作(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中层管理干部、校级领导)的人员或学科竞赛主教练(专业代表队)等工作5年及以上,或担任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不限年限);(2)、担任过专题讲座、学术报告或教育教学公开课(研究课),不少于2次。教育改革意识强,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3)、课堂教学受到学生欢迎,近年学生评价优秀率高。

  3、教科研水平: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承担区、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或课题的主要负责人;或在正式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或教科研论文评比获市级及以上等第奖,,或有开发校本课程的成果,并在本学校实施。

  4、业绩与成效:(1)、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受到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不少于3次或年度考核优秀不少于3次;(2)、教育、教学、教研综合考核,业绩突出,有成效,受到公认。

  E、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1、任职年限: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少于6周年;

  2、教育教学能力: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1)、累计担任班主任或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所规定的相当于班主任工作(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中层管理干部、校级领导)的人员或学科竞赛主教练(专业代表队)等工作3年及以上;(2)、担任过专题讲座、学术报告或教育教学公开课(研究课)不少于2次。教育改革意识强,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3)、课堂教学受到学生欢迎,近年学生评价优秀率比较高。

  3、教科研水平: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承担区、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或课题的主要负责人;或在正式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或教科研论文评比获区级及以上等第奖,或有开发校本课程的成果,并在本学校实施。

  4、业绩与成效:(1)、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来,受到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不少于1次或年度考核优秀不少于1次;(2)、教育、教学、教研综合考核,业绩较突出,有成效;受到好评。

  F、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应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达到基本任职条件,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G、破格条件

  1、特级教师、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先进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省劳动模范、徐特立教育奖任一项荣誉者或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任职年限可放宽4年;

  2、获省级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或获得市劳动模范称号任一项荣誉者,任职年限可放宽3年;

  3、获市级(地市级)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市级骨干教师称号任一项荣誉者,任职年限可放宽2年;

  4、获区(县)级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任一项荣誉者,任职年限可放宽1年。

  H、有关说明

  1、学校制定与本任职条件配套的、具体的岗位细则。根据细则量化,从高分到低分排列。

  2、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强调全面、客观的评价每一位同志。对于符合“破格条件”的人员,其它条件不得降低标准,荣誉获取时间应在相应任职资格任职期内。

  3、在职人员任职年限计算至****年11月3O日,退休人员任职年限计算至达到退休年龄之日。

  4、量化评分细则附后。

  三、有关政策规定

  1、岗位设置个职级指标数由上级审核下达。书记校长不占学校指标总数。

  2、在组织或人事部门办理了正式抽调或借调手续的人员回原单位参加岗位竞聘。长病休人员列入岗位设置基数,保留原有待遇。

  3、“双肩挑”岗位认定将从严控制,认定范围原则上为单位党政副职和中层管理干部,且必须在一线承担一定教学任务或教研任务。

  4、政工人员列入管理岗位类,且应从事党务、宣传、人事等相应工作的,按“双肩挑”人员对待。

  5、师德师风及其他有严重违纪行为问题的,在处分期内执行岗位晋升一票否决。

  四、本校各类职级岗位设置数

  五、岗位竞聘办法

  1、个人申报:按评分细则如实填写,申报岗位职级。

  2、工作小组严格审查所填内容,逐项计分,从高到低排列。

  3、学校领导小组认真审定,全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人社局审定。

  六、本《方案》经第九届教代会第五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实施,解释权归教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