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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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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滨澧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划化、制度化,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 义务教育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97号)、《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定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区教育局岗位设置工作部署和我校实际情况,经校委会讨论决定,特制定此我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zz”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大会议精神,树立和落实****,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本校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按照按需设岗、竟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现实需要与未来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三、成立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领导,确保岗位设置实施工作有序进行,按期完成任务,特成立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zz

  副组长:zz

  成员:zz

  2.工作小组

  组长:zz

  成员:zz(联络员)zz

  3.监督小组

  组长:zz

  成员:zz

  领导小组职责:

  1.传达国家、省、市有关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宣传岗位设置工作政策,广泛听取单位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2.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及具体实施方案。

  3.协调和处理岗位设置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工作小组职责:

  1.宣传岗位设置工作政策,广泛听取单位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2.根据本校实施方案,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采取直接聘用或竞争上岗的形式,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协调和处理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监督小组职责:

  监督工作小组监督本方案的实施情况,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确保我校岗位设置即实施圆满完成任务。

  四、岗位设置情况

  经市区两级人社部门审核通过,我们岗位设置情况如下:

  1、管理岗位11人为双肩挑人员,其中中高及小中高6人,小高4人,小一1人,均已聘任。

  2、专业技术人员208人(不含管理人员中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副高3人;2中级职称125个岗位,加上双肩挑4人,共记129个岗位,岗位级别八、九、十级分别为39、52、38个,八级已聘39人,九级已聘52人,十级已聘36人,十级空岗2个。3初级职称83个岗位,加上双肩挑1人,初级职称共计84个岗位,十一、十二级岗位分别为42、42个,均已聘无缺岗、空岗的现象。

  3、工勤人员5人,高级工聘3人,缺岗3个;中级工岗位3个,已聘1人,空岗2个;初级工岗位2个,已聘1人,空岗1个。

  五、具体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学习相关文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

  2、组织实施阶段,学校初步制定实施原则及打分细则,广泛征求教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经校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交职代会讨论通过,执行本实施方案。

  3、将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级别及实施方案公示7天无误后,报教育局备案。

  六、具体记分细则

  本方案从三个方面记分,即:竞聘者任职年限、工龄和工作业绩。竞聘者首先必须满足聘任资格的控制条件,在控制条件以内确定岗位级别。

  1、在小学工作的中学高级和小学中学高级教师可进入五、六、七级岗位。

  (1)聘任两年以下即在20**--20**年聘任的,保留现聘任职务最低等级,直接进入七级岗位。

  (2)聘任在六年以下的不能进入五级岗位,即20**--20**年。

  (3)小学中学高级教师,聘任八年即20**--20**年且不属于长期病休和长期在编不在岗的可直接进入五级岗位。

  2、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可进入八、九、十级岗位。

  (1)聘任在四年以下,即在20**年取得任职资格,20**--20**年聘任本职务的,保留现聘任职务的最低等级,直接进入十级岗位。

  (2)聘任在十年以下的,不能进入八级岗位,即20**--20**年聘任本职务的。

  3、中小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进入十一、十二级岗位。

  聘任在三年以下,即在20**年取得任职资格,20**--20**年聘任本职称的,保留现聘职称最低等级,直接进入十二级岗位。

  4、在年度考核中不合格的不进档,保留本职务的最低档次。

  5、在分数相等的情况下,以任职以来取得的突出成绩的得分多少为优先进入条件;再以任职时间先后、工龄长短、年龄大小为优先进入条件;如还有相同情况下,以进入滨澧小学先后为序。

  6、双肩挑人员直接进入相应职称岗位,同教师一起排名确定岗位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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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长期病假者不能进入小高(中一)八级岗位。

  7、具体计分内容见附件1。

篇2:高中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淳高高中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委办发〔20**〕53号)和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宁人社(R)〔20**〕6号)《南京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9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岗位设置方案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我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本校设置岗位总量230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18个,工勤技能岗位7个,管理岗位5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4.8%。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教师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21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99.5%。

  (一)首次设岗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副高级岗位7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3%。其中:五级岗位14个,六级岗位29个,七级岗位29个。

  2、中级岗位7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2%。其中:八级岗位21个,九级岗位28个,十级岗位21个。

  3、初级岗位7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5%。其中:十一级岗位38个,十二级岗位38,十三级岗位0个。

  (二)首次设岗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7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3%。其中:技术工三级5个,四级1个,普通工1个。

  (三)首次设岗管理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管理岗位5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2.2%。其中:八级3个,九级2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委办发〔20**〕53号)和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南京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宁人社(R)[20**]6号)《南京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9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各岗位任职条件详见附表)。

  (一)管理岗位职责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分工,负责学校相关管理服务工作,提高师生满意度;根据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按时按要求完成学校布置的常规和临时性工作;切实履行好安全责任,遵守考勤制度。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实施学校的教育教学计划,开展教科研活动,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按时按要求完成学校布置的常规和临时性工作;切实履行好安全责任,遵守考勤制度。

  (三)工勤技能岗位职责

  全面掌握本工种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为教育教学服务,完成工勤岗位的工作任务与教育教学辅助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学校布置的常规和临时性工作;切实履行好安全责任,遵守考勤制度。

  五、岗位聘用

  按照《南京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9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设置方案、实施方案、聘用岗位任职条件等事项;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岗位设置工作班子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岗位设置工作班子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拟受聘人员;

  6.公示拟受聘人员情况;

  7.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按照考核过渡等形式,开展岗位聘用工作。

  六、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领导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z

  同时设立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zz

  (二)工作职责

  岗位设置工作班子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与规定,切实组织好本校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1.依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和上级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本校岗位实施方案和岗位任职一览表;

  2.按规定程序,对本校岗位设置组织实施工作;

  3.按规定时间,完成岗位设置实施工作。

  七、实施步骤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年12月9日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五个步骤实施:

  1.按照核准的设置方案,制定并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任职条件一览表。

  2.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3.组织实施人员聘用。

  3.拟聘人员公示。

  4.签订聘用合同。

  本方案解释权归省淳高高级中学。

  附:江苏省淳高高级中学岗位任职条件一览表。

篇3:浒浦高级中学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浦浒高级中学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z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办发〔20**〕28号、《关于印发〈z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常人社〔20**〕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学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设岗、宏观调控;优化结构、精干高效;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平稳实施、稳步推进。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学校正式在职在编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我校编制总数为155人,实有151人,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经常熟市教育局审核,各岗位设置数为:

  详见附表

  (一)岗位总量

  常熟市浦浒高级中学学校岗位总量155个,其中:管理岗位6个,专业技术岗位144个,工勤技能岗位5个。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1.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2.根据岗位设置原则,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如下:专业技术占主体,为岗位总量的92.90%;管理岗为岗位总量的3.87%、工勤技能岗为岗位总量的 3.23%。

  四、各类岗位的聘用条件(岗位职责见岗位说明书)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聘用条件

  1.遵纪守法,服从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

  2.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3.胜任岗位,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学历,年度考核均合格;

  4.身心健康、团结合作。

  (二)专业技术岗位首聘条件

  根据苏教人师〔20**〕11号文件精神,教师正高级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省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副高级五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苏州市教育局制定。教师四、七、十、十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有关条件、规定执行。教师六、八、九、十一级岗位和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由学校根据本单位实际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要求等因素综合制定,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具体见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说明书。

  (三)管理岗位聘用依据目前职务级别。

  (四)工勤岗位聘用依据目前职务级别。

  五、岗位首聘基本程序

  1.组织学习传达。

  2.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副组长:z

  成员:z

  3.制定方案。根据市教育局核准的岗位数编制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任职条件,提交教代会讨论并通过后,形成《常熟市浦浒高级中学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4.公布岗位。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各类岗位的岗位职责要求和任职条件等。

  5.个人申请应聘。应聘人员按照不同的应聘岗位级别,以填写岗位竞聘申请表的形式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组织考核竞聘工作。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核,依次进入相应级别。

  7.公示考核竞聘结果。公布首聘结果,校内公示。

  8.上报竞聘结果。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示情况,集体讨论决定并公布和上报人员的相应级别。

  9.签订聘用合同。待市人社局对竞聘结果批复后,根据市教育局通知,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统一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兑现岗位工资。

  10.总结验收阶段。我校就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材料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对我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竞聘及聘期内管理

  1.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

  2.聘期结束或在竞聘高一级岗位时,应对照岗位要求进行自我总结和岗位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阶段聘任的依据。受聘三级岗位须受聘四级岗位4年以上,受聘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受聘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受聘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受聘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受聘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3.制定竞聘考核管理办法。每年暑假放假前,学校公布竞聘岗位计划,明确岗位职责要求、竞聘条件和操作办法等,假期实施竞聘,开学公示结果。

  七、如有政策调整则根据新政策执行。

  八、本方案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z市浦浒高级中学

篇4:乐清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依据省市文件精神和清乐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对照上级人事部门核准的我校岗位设置,特制定清乐中学岗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原则为指导,坚持因事设岗和按需设岗,切实将我校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每个具体工作岗位上,更好地实施岗位责任制、推行全员聘用制、健全岗位管理制、改革收入分配制等。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设岗,精简效能。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换。

  (二)严格制度,按岗聘用。岗位聘用严格以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审批结果为依据,认真贯彻上级政策规定,严密组织聘用工作。

  (三)积极稳妥,合理聘用。正确把握岗位聘用工作的政策导向,对聘用范围、聘用条件、竞聘办法科学论证,保证聘用方案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合理性,具备长期运作的框架基础,做到积极、稳妥、合理地聘用各类人员。

  (四)透明运作,程序规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教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做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透明化、程序规范化。发扬民主,加强监督,保证聘用工作有序进行。

  三、实施范围与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均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四、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和《温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和乐委办 [20**]2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一)岗位类别和岗位等级设置

  1、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制度,中小学教师岗位共划分为13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分为特设岗位,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高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

  2、依据省有关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行业指导意见,全校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中级、初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核定为:

  ①省一级重点中学的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比例为50:37:13;

  ②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结构比例为:高级岗位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十三级为技术员级和未定级。

  3.管理人员岗位等级设置。

  管理人员岗位包括办事员岗位和未定级岗位。

  (二)岗位总量

  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222个,其中管理岗位4个,专业技术岗位218个,工勤技能岗位0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8.2%;其他两类岗位比例分别是管理岗位占1.8%、工勤岗位占0%。专业技术主系列是教师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21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98.2%。

  (三)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0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

  (1)正高级岗位2个。

  (2)副高级岗位107个,其中五级岗位21个,占副高级岗位比例20%;六级岗位43个,占副高级岗位比例40%;七级岗位43个,占副高级岗位比例40%。

  2.中级岗位8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7%。其中:八级岗位24个,占中级岗位比例30%;九级岗位32个,占中心岗位比例40%;十级岗位25个,占中级岗位比例30%。

  3.初级岗位2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3%。其中:十一级岗位10个,占初级岗位比例36%;十二级岗位10个,占初级岗位比例36%,十三级岗位8个,占初级岗位比例28%。

  (四)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

  六、拟设置岗位情况

  我校现实有人数为217人。

  拟设置管理人员6人,,其中管理七级3人,管理八级1人,管理九级2人。

  专业技术人员204人。正高2人,作为特设岗位设置,聘任2 人;副高级83人,聘任83人,其中专技五级17人、专技六级33人、专技七级33人;中级69人,聘任69人,其中专技八级21人、专技九级28人、专技十级20人;初级50人,聘任50人,其中专技十一级23人、专技十二级23人、专技十三级4人(技术员级3人、未定级1人)。

  工人7人,技术工三级1人、技术工四级1人、技术工五级4人、普通工1人。

  七、岗位基本条件

  (一)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近二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任职条件。

  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作为特设岗位,由上级主管部门认定。

  2.专业技术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任职条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

  3.专业技术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任职条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人员。

  4.专业技术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任职条件,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

  5.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任职条件,大学毕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未定级人员及以上任职资格人员;取得技术员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

  (四)因工作需要,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管理岗位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需符合新聘岗位的条件。

  八、岗位聘用要求

  1.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文件精神,对教师岗位实行执业资格准入控制,须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2.聘用按照直接聘用、评定聘用依次确定聘用人员。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聘用时,首先进行高等级岗位聘任,待岗位数聘满后再进行下一级岗位聘任,如岗位数有空缺,可以不受任职年限的限制进行聘用。

  3.岗位从高到低聘用时,依次参照标准为:

  ①同一职称,依据职称聘任的时间由先到后确定;

  ②职称聘任时间相同的,再依据套改工龄(实际工作+未计算工龄时间)长短确定;

  ③再参考从高到低荣誉:a.温州市级名师名班主任,浙江省教坛新秀;b.温州市“三坛”、清乐市名师名班主任;c. 温州市骨干教师、清乐市“三坛”;d.清乐市骨干教师;e.近五年在本校担任班主任年限多少;

  ④若以上还有相同的,依据在本校近三年年度考核的优秀从多到少考虑;

  ⑤还有特殊情况的,由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领导小组考核讨论确定。

  4.岗位聘用时,在对申请竞岗人员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前提下,要根据制定的岗位竞聘标准,对申请竞岗人员近三年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5.学校按照清乐市人事局对本校的《岗位设置批复意见》,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结合聘用条件,自主进行岗位聘用工作。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新一级岗位聘用:

  (1)基本条件不合格者;

  (2)聘期内师德考核、年度考核有一年以上不合格者

  (3)参与***等非法***活动、组织者;

  (4)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伪造学历、资历和提供虚假业绩及材料证件者;

  九、组织领导

  成立浙江省清乐中学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规范操作程序。浙江省清乐中学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长室、工会代表、科室主任、教师代表组成。校长室是岗位设置的工作部门,负责岗位设置方案的编制、报批、实施等工作,日常事务由校长室负责。

  十、岗位聘用程序和形式

  按照下列规定的程序予以聘用。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文件精神,编制《岗位说明书》。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或量化考核,确定岗位候选人选。

  (5)研究决定

  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签约上岗

  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十一、实施步骤及完成时间

  (一)聘用准备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各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二)人事局审批

  将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等相关材料报人事局进行审批。

  (三)聘用考核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编制岗位说明书,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确定各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等级,召开教职工大会,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实施方案》、岗位职数和任职条件,教职工对《实施方案》进行讨论、建议、修改和表决。聘用并将聘用结果进行公示。

  (四)上报认定

  将最终聘用结果上报教育局、人事局认定,认定后按规定程序核算工资待遇。

  (五)聘后小结

  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结束后总结。

篇5:汨罗一中学校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方案

  罗汨一中学校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罗汨市教育系统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操作实务实行的通知》(汨人发[20**]0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校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临时借调的有编人员。临时用工人员(含公益性岗位人员)、临时聘用人员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范围。

  二、岗位类别及岗位等级设置

  岗位类别设置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管理岗位设5个职员等级: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和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六级至十级职员。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9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公办教育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不分岗位等级。

  三、各类岗位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

  (一)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合格,年度考核结论为称职及以上。

  (二)管理岗位基本任职资格

  1、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担任五级职员,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担任六级职员,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担任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确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可以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本人条件,直接聘任到相应的管理岗位。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资格

  五、六、七级技术岗位必须具备高级教师职称,八、九、十级技术岗位必须具备中级教师职称,十一、十二级技术岗位必须具备初级教师职称;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3年或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6年;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3年;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3年或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6年;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3年;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2年。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资格

  1、在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任职,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2、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四、岗位等级确定办法

  1、各类岗位的竞聘对象必须符合所聘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

  2、管理岗位按行政级别确定岗位等级;

  3、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在符合岗位资格的基本条件下,按下列方法打分排队,再根据打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等级:

  ①、工作年限分:每年计0.5分;

  ②、职称分: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每年计1分;

  ③、业绩分:20**年7月1日后,被评为市级优秀或先进教师的计0.5分;被评为市级名师、劳模的计0.5分;被评为地级优秀教师、劳模的记1分,省级优秀教师、劳模的计2分。以上各项奖励均以行政部门批准文件为准,且同年获得多个荣誉只取最高得分,近三年该项分累加;

  ④、近三年担任学校行政干部、班主任、教研备课组长的每年记0.3分(不重复计算);

  ⑤、如上述总分相同者,则看晋升最高专业技术职称时间,先晋者优先。

  五、特殊人员岗位等级认定办法

  1、被评为特级教师或曾获得过国家级优秀教师、劳模称号的,在基本条件符合的情况下,直接聘为相应职务的最高档;

  2、非教师岗位的岗位设置:凡只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而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其等级设置时原则上只能定为同职务的最低档;

  3、经教育局党委认定离职的相关局管、市管行政人员,确定为相应职务的中档;

  4、截止至20**年12月31日,男满58岁、女满53岁的内退人员,确定为相应职务的最低档,病休人员确定为相应职务的最低档。

  六、岗位聘用办法

  1、初次聘用时严格按以上岗位等级确定的结果聘用。

  2、学校将与每位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使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国人厅发〔20**〕158号),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各类学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等决定。

  3、岗位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但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4、在一个聘期内,聘用合同应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不得调动。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待聘人员一般不予递补。遇下列情况时,教育事业单位可于每年八月集中进行一次岗位调整,并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

  ①、教职工本人申请经教育局批准调动工作单位的,调出人员与原单位完善相关解聘手续后,原单位聘用合同予以终止,新工作单位与其重新签订聘用合同,暂时保留原单位给予的岗位等级待遇,新一轮岗位设置工作开始后,再在新单位竞聘上岗。

  ②、教职工合同期限内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事业单位相应高等级岗位有空缺的,可以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聘用到相应高等级岗位上。若相应高等级岗位没有空缺时,则暂时保留现有待遇,待相应高等级岗位有空缺的,再依规定依程序聘用到相应高等级岗位上。

  ③、因事业发展等按规定应进行岗位调整并变更聘用合同的情形的,可以依规定依程序调整岗位聘用,并兑现相应待遇。

  七、各类岗位之间转换的办法

  1、管理岗位转换到专业技术岗位。在不具备专业技术背景的管理岗位上任职的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岗位评聘。若工作需要转移到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已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可直接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后可转岗并聘用。

  2、工勤技能岗位转换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人员转换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须符合拟转岗位的任职条件,并按管理权限,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工勤岗位人员经申请并呈报审批同意转换岗位后,按新聘任岗位兑现工资,不再参加工勤技术等级职务晋升和享受工勤技能等级待遇。

  3、专业技术岗位转换到管理岗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转移到有空缺的管理岗位任职,应符合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岗位任职条件。

  八、受聘人员退休时按照国家规定的退休政策享受退休待遇

  九、关于一票否决问题

  教师职业道德考评不合格、年度考核不称职、停薪留职期间,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

  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受党纪处分后纪律惩戒执行规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政纪处分后纪律惩戒执行规定》执行。

  聘期内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不称职的,聘用到岗位内部最低等级,原聘用在岗位内部最低等级的,调整到下一职级岗位的最高等级聘用。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恢复岗位等级待遇。

  十、说明

  1、本方案由学校行政负责解释;

  2、本方案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即生效;

  3、其它未尽事宜以《罗汨市教育系统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操作实务》(汨人发[20**]03号)为准。

  罗汨市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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