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人们运用到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训练的场合不断增多,我们该怎么写作相关的内容呢?以下是文库小编帮大家整理工程训练中心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欢迎阅读收藏。
工程训练中心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一、为了加强低值易耗品的科学管理,提高物质利用的经济效益,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二、根据“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节约使用”的原则,对低值易耗品的计划、采购、保管、使用,都应有专人负责,做到计划有依据,验收认真,进出手续清楚,帐目完整,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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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凡原值低于5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列入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工具、量具、科学器具、元器件等,属于低值品。凡一次使用后即消耗,或多次使用后逐渐消耗的物品属于易耗品。
四、中心根据教学任务的需要以及本年度经费预算,制定低值易耗品采购计划,经二级学院审批后报资产管理处审核通过后进行采购订货。
五、编报申购计划时,必须认真填写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用途,以免出错,造成浪费。
六、购回的器材必须及时认真验收,办理入库手续和领用手续。验收时填写验收单一失四份。验收时如发现有质量问题,规格不符等情况,应及时与供货单位联系退货,赔偿等手续。
七、低值品不建卡,有资产管理处和使用单位分别建帐:资产管理处建立分户金额帐,记录各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的名称,数量和金额。中心设立明细帐,记录名称、型号、规格、单价、厂家及出厂号码,并根据有关凭证及时进行增减记录。
八、低值品的报损,报失,报废办法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工具的报失,报损原则上每年办理一次。低值品的报销,报失,报废如属非自然性报损,则应《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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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训练中心大型精密贵重仪器管理办法
工程训练中心大型精密贵重仪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以下简称大型精密仪器)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大型精密仪器的范围
1、单台价值超过10 万元(含 10 万元)的仪器设备。
2、成套仪器设备总值超过10 万元(含 10 万元)的整套仪器设备。
3、国家科委规定的二十三种大型精密仪器设备。
4、仪器设备金额不够上述规定,但经有关部门审定认为需按大型精密仪器管理的设备。
第二条 管理使用维护
(一) 大型精密仪器必须选派业务能力强的实验技术人员或教师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有工作调动, 要做好接替人员的培训和交接工作。管理人员的职责是:
1.能解决使用中的技术问题,负责仪器的维修和保养,维持仪器的正常运转。培训和指导上机人员。开发新的功能,使其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
2.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操作规程,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及 维修记录。
(二) 大型精密仪器要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
档案内容包括:可行性论证,购置报告或赠送批件、合同、装箱单、验收报告、产品出厂的技术资料、说明书、操作手册、图纸、使用记录(包括操作规程,使用记录,维修记录等),以上资料应及时存入实验室的科技档案统一归案。
(三) 各实验室对每台大型精密仪器均应制订操作规程。要建立使用记录和保养维修记录,应及时详细记载使用情况及有效机时、维修情况、事故等。 (四)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中心主任要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抢修,如因故障(或事故)较大,实验中心又无能力进行维修时,应及时报系行政主管和物质处等主管部门。物资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及时组织维修。对较大的事故实验中心要分析原因,查清责任,并写出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物资主管部门存档备查。
(五) 大型精密仪器一律不准拆或解体使用,确有需要时必须经系和物资分管部门审批。 (六)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大型精密仪器应定期校验和标定以确保准确性和灵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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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工程训练中心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工程训练中心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 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原则是:在主管副校长领导下,由物资处和各实验室分别造册入帐的两级管理办法,确保帐、卡、物相符。
2. 仪器设备采购工作由中心每学年提出采购计划,由物资处组织专家论证,并提交学校物资委员会批准按计划安排统一实施,实验中心提供设备的规格、型号、厂家等技术参数作为采购的必要依据。
3.中心必须制定出相应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以确保仪器设备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做到责任到人,管理到位。要加强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对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指标进行定期校验、计量和定标,以保证其精度和可靠性。
4.中心对闲置多余或利用率低的实验仪器设备,应及时上报物资处,以便做好调剂工作。
5.中心仪器设备使用期满,并已丧失使用效能的,可申请报损报废,报废的仪器设备应上交物资处集中存放处理。
6.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有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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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工程训练中心面向社会及企业开放服务规定
工程训练中心面向社会及企业开放服务规定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管理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1、 进行科学普及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大中小学生开放参观;并通过本实验室的网站平台或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普及科学教育;开放参观采取提前预约制度;
2、 定期开展学术讲座,主要面向非专业人士,介绍本领域内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最新新进展以及所研究项目的重要的社会或经济效益;学术讲座通知提前公布;
3、 设立开放课题。定期面向社会发布指南,充分吸纳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界科技人员参与实验室课题研究;积极承担社会横向研发课题,帮助企业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4、 接纳国内外进修人员和开展必要的培训工作,接纳本科生的科研训练计划和毕业设计,为社会各界在职科技人员提供进修深造、实习锻炼、知识更新或技能提升的环境条件;但涉及实验室保密或机密内容的领域除外;
5、 对外测试服务,实验室在保证本实验室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开放大型仪器, 服务企业、学校或其他单位,免费或适当收取费用;
6、 开放仪器共享,有关大型科学仪器、科技文献信息等科技资源,纳入江苏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和江苏省工程技术文献信息共享系统,并通过实验室网站、媒介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为保证大型仪器的安全稳定的运行, 必须配备专业人员进行负责操作或指导。
7、 深化交流。实验室分派专人负责积极参与共建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等,开展人员交流;
8、 实验室根据研究的需要,设立若干客座研究岗位,聘请大中小型高技术企业的研发精英人员担任,参加研究生的指导工作;
9、 本规定从在实验室内部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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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工程训练中心开放管理实施办法
工程训练中心开放管理实施办法
为鼓励学生在课外时间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和各类社会活动,支持教师的科研项目,提高实验教学水平,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规范有序地做好工程训练中心下属实验室开放工作,制定本规定。现将开放实验室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开放实验室的范围、时间和面向专业
1、 本中心开放的实验室有:直观认识教学基地、专业思想训练基地、机械制造实习基地、电工电子实习基地、力学实验室、机械原理零件实验室、工程图学实验室、几何精度测量实验室、传感器与测控技术实验室、液压传动实验室、材料成型及控制实验室、机械制造实验室、机电传动控制实验室、汽车工程实验室、项目训练实验室和学科竞赛实验室。
2、 以上实验室原则上白天全天对学生开放,但上课时间除外。晚上开放时间19:30至21:30。
3、 以上实验室除对机电工程学院、电气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和光电工程学院全体师生开放外,也可以对本校相关专业开放。
二、实验室开放内容
1、面向本校学生开放
包括课程开放必修和选修实验项目、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科技竞赛,也包括大学生兴趣爱好、第二课堂活动、学术基金、实验室开放基金、开放性实验项目和挑战杯、科技论文等。
2、面向教师科研工作开放
包括教师科研工作所需要的场所、仪器设备等。
3、面向社会开放
利用实验室条件为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测、分析、研究和加工等服务。
还可以作为校外中小学生、科技爱好者提供研究和学习的基地。
三、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
1、 每学年开学初,各实验室应向师生公布所拥有的实验能力,包括主要仪器设备名称、数量、可开实验项目等,通过预约登记等方式接受师生的实验要求。
2、学生必须按实验目的要求写好实验方案,得到指导教师批准后才能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
3、 使用开放实验室必须遵守《常州工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进入开放实验室后,实验室管理人员应首先交代实验室纪律和规章制度,申请者应遵守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的管理。
4、 学生在实验期间严格遵守学生实验守则,服从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安排。
5、 实验前,必须填写好《实验室开放预约表》,实验时,学生必须认真做好实验记录,实验后,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实验室开放记录》。
6、实验时不得擅自搬动实验仪器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仪器,否则后果自负。
7、各实验班级按指导教师要求组成值班小组,配合实验技术人员和指导教师负责实验室管理。
8、实验中要特别注意安全,实验后要打扫卫生,保持实验室整洁。
9、如对社会开放,实验室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收费,并按规定使用和管理经费。收费标准将根据实验成本计算。具体实验收费在签定合同前通知使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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