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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销售案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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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销售案场管理制度

联合销售案场管理制度建议

流程一、站位

基本动作

1、基于联合销售,现场实施交叉接待到访客户(统一按照A—B—A—B的方式进行轮序),如某一方销售人员未在岗上则另一方销售人员应即时接待并算做接待指标。具体接待人员由各代理商销售经理进行安排。

2、站位时不得接听电话,不得用手机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任何客户进入销售现场,需要第一时间主动上前迎接,并主动询问。口径:“欢迎光临**“,我是客户经理***,很高兴为您服务”。

3、如轮到置业顾问接待但该员工不在前台待岗时,则自然由下一位销售人员接待,轮空均不予补;

4、前一销售人员前去接待后,下一名销售人员需做好《接待轮序记录表》的勾画记录。

流程二、接听电话

一、电话接听管理规范

1、销售部人员每人都有义务和责任接听来电电话,来电铃声不能超过三声。

2、所有业务员接听电话时必须要亲切友好的说:“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接听来电可报姓名,但电话客户登记不做客户归属依据,如电话客户到访现场,并在第一时间报出接听电话同事的名字,可由该同事优先接待,且不计接待名额(前台轮值业务员必须第一时间电话通知原接听电话业务员,并同时通知负责人做好备案工作,如有违反停盘一天),如该业务员不在现场或在接待客户,则是由所属公司轮序业务员接待,不计接待名额。

3、不许在接听顾客电话时与其它人搭话,严禁接听电话时对着话筒咳嗽、打哈欠、叹气、嬉笑等不礼貌的动作。

4、当客户所找的业务员不在现场时,应很客气的询问对方有何事,可否代为传话,或者记录下来转告被找的同事。叫同事接听电话时,不许远距离大声喊叫,而应走到被找人身边去说,放话筒时动作要轻缓。

二、客户登记管理规范

1、来访客户的登记必须按照《客户来访登记表》要求填写,内容包括有效联系电话及全名、获知信息渠道等,内容详细真实以《客户来访登记表》内之客户第一次登记为准,销售人员有责任跟进已登记并属其跟进之客户,促成交易。

2、电话咨询客户或客户未亲自前来一律不准在《来访客户登记本》上做登记;只能在来电客户登记本上记录。

3、销售人员应邀请客户填写《客户来访登记表》,如客户不愿填写,销售人员应在客户离开后根据自己了解的情况填写《客户来访登记表》。

4、各公司销售人员按照客户接待轮序本进行轮序查看,确认接待顺序。该接待顺序必须得到三方一致认可。

三、销售中心到访客户接待的管理规范:

一旦产生客户归属纠纷,不得在案场当着客户的面争单,主动争单的一方视为放弃该客户,并承担争单之全部责任;所产生的客户纠纷,在不影响案场销售秩序的情况下,两方销售经理和开发商销售负责人员按照案场管理规范协商解决。

1、销售中心到访客户接待以销售人员第一时间站至轮排前台为准,分为1号和2号同时站在销售台等待客户,等候客人到访过程中,若1号销售人员离开接待台无任何理由,一律由站至轮排前台处的2号销售人员站至1号位置等候、接待到访客户,则原1号位置销售人员被跳过,不再补接。(或者由开发商指定的客服人员负责接待到访客户,然后根据客户的来源进行分配)

2、轮到接待的销售人员需提前做好接待准备,在客户进入大厅时,应在第一时间主动上前接待(开发商参观、同行跑盘、媒体、政府人员等重点客户由当日轮序的最后一个销售人员上前接待),不算其接待名额。

3、客户进门时轮到接待的销售人员应询问客户是否第一次到现场看楼?是否打过电话?是否第一次来看房?家人是否来过?如果回答否,则作为新客户接待;如果电话联系过,并记得置业顾问的姓名,或来过访过,是老客户,应主动询问客户是哪个销售人员接待的,如原销售人员在现场则由原销售人员接待,销售人员回到前台等待下一批客户;如原销售人员不能到现场,则由相应公司轮序排最后的销售人员义务接待或由原销售人员指定人员接待,(如因此产生的投诉由原销售人员承担)如当天成交,业绩归原销售人员所属公司(如成交业绩分配各公司内部自行解决)。

4、当值的销售人员,应在接待前在轮序签到本上替前一位已接待的销售人员在轮序本上作一记号,以便于确认接待客户的次序。

5、午餐时间,销售人员必须轮流用餐,用餐时间不能超过45分钟,前台应留守两名销售人员,由当值的销售人员和即将接待的销售人员在前台做准备,如离开则轮空。

6、销售人员不得同时接待两组不同的新客户,如发现是两批新客户(备注:客户不包含来电转来访客户(能直接叫出销售人员姓名的)或老带新客户,如果出现以上情况,由原销售人员代理公司协调接待,此类客户不计入接待名额),业务员需主动告知轮排前台,并将其中一组客户转交给1号销售人员负责接待。若因和客户发生冲突,客户对该销售人员不满意,客户提出更换销售人员,由轮排销售人员1号接待,接待之客户无帮忙或分单一说。

7、销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中的客户,而转接待其它客户,在原销售人员已经在接待客户的情况下,其它任何销售人员在未经该销售人员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上前接待客户,或与客户搭讪,但如果是销售人员的老客户,被销售人员认出除外,需要经过双方主管以上领导同意才可,违者按《案场管理处罚条例》处罚,并记过一次。

8、接待客户期间,任何销售人员不得主动给其他同事的客户递名片,(除非得到该销售同事的同意)否则视为抢客;在销售同事进行接待客户时,其他同事不得主动搭话或帮助介绍,除非得到同事的邀请或销售经理同意,否则也视为抢客;如出现抢客的情况,则罚款500元,并停盘三天(停盘期间正常上班,做公共事务)。

9、如来访客户是现场其它销售人员的老客户(已做有效登记且在有效期内),双方在现场认出,则接待销售人员应自觉将该客户还予原作登记之销售人员。接待销售人员必须即刻返回轮排前台补接新客户。

10、轮排接待客户的销售人员,新、老客户同时登门,由原接待老客户销售人员公司安排其它人员接待新客户,轮排继续由轮序销售人员进行接待。如老客户后登门的,销售人员正在接待新客户的,则销售人员可在不被投诉的前提下继续进行新客户接待工作,可由该公司下一个当值人员接待老客户,老客户接待不计接待名额。原则上一个销售人员只可接待一批客户,节假日客户量大或遇到举办活动时由销售经理统一安排。

11、销售人员等候新客户的同时,老客户与该销售人员有预约到访。在老客户到访前,该销售人员必须事先知会下一个等待接待客户的同事,是否选择继续等候新客或放弃接待名额,严禁在新客到访以后才以有老客到访拒绝接客(此行为等同于挑客),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12、销售现场,老客户再次到访,原销售人员不在,轮排销售人员应交于原有销售人员所属公司销售人员接待,或原公司领导统一安排。若客户在有效期内,被现场其他销售人员接待,而当场被原销售人员认出,并提供相应的有效客户登记的,该客户仍归原销售人员所有现场接待之销售人员必须将此客户归还于原销售人员,接待销售人员必须即刻返回轮排前台补接新客户;原销售人员未当场认出,以成交期限进行客户界定及归属问题(一次到访即成交除外)。

客户一但判定,非判定之销售人员需自动放弃对此客户的跟进权利,若由于该销售人员个人行为导致此客户未购买,严肃处理。

若出现客户对原接待销售人员不认可情况,则由原销售代理公司领导进行统一安排。

13、对于推广期的产品,已调离、辞退、劝退的销售同事,需在离开本项目组前做好交接:

若出现客户对原接待销售人员不认可情况,则由原销售代理公司领导进行统一安排。

推广期的方式为认筹的:已离开的销售人员有已认筹客户,则此类客户由其自己做好与销售经理的交接工作,并统一由销售经理分配至原代理公司其它销售人员进行跟进,成交后提成比例按公司佣金分配标准执行。

推广期的方式为非认筹的:则此类客户属于原代理公司指定交接销售人员之资源,由交接后的在职销售人员进行接待及跟进。

14、当客户进入销售大厅,销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待客户,一经发现,取消当天接待客户的资格,情节严重者调离岗位或解聘。

15、客户离开售楼现场前,销售人员应准备完整的销售资料交给客户,并双手递上名片或将名片事先订在资料封面,告诉客户自己的联络方式。

16、中介客户确认依据:

双方所聘请的中介邀约客户到售楼处必须携带客户确认单原件,客户确认单原件作为开发商确认客户的唯一依据;

容许中介公司提前一天将次日邀约的客户确认单发传真至案场,号码容许隐藏三位,但传真版的客户确认单不做客户确认的凭证,中介人员邀约客户到场后,出示相应的客户确认单原件再附该组客户的确认单传真件,方可进行客户确认;

中介人员尽可能陪同客户,如果实在无法陪同应与中介方驻场秘书做好客户对接。如果客户先于中介人员到达售楼处,开发商也未收到客户确认单传真件,则该组客户视为自然到访客户,客户确认单后补无效。

手写确认单一律不作为客户确认的依据。

备注:

1、三家公司各自的渠道客户分别由所属公司接待,各自做好客户登记及确认

2、已成交客户再次购买归原销售人员公司所有

四、客户归属界定规范:

有争议的客户界定及管理界定以本管理制度为依据,以开发商的最终仲裁为结果。

1、开发商自销和代理公司各出一名置业顾问按顺序进行轮排。

2、非首次来访:置业顾问必须询问客户是否记得首次接待置业顾问(如果客户记得置业顾问该客户要转交给所属置业顾问,接待人继续轮排、如客户不记得置业顾问必须继续认真接待,仍依照客户首次登记的置业顾问为准。注:客户所属首次接待的置业顾问,在60日之内没有成交的情况下,按新客户轮排顺序接待,重新进行电脑信息输入进行确认)。

3、客户界定以初次登记并有跟踪记录为主(跟踪期限以7天为限)。因未能及时登记或超过有效期而造成在其他销售人员处成交,业绩及佣金归成交者所有。

a)客户为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夫妻、子女、父母)分别受到不同销售人员的接待者,以初次登记并进行有效跟踪为界定依据,客户归原销售人员接待。

b)已购买客户带新客户或已归属客户带新客户到售楼现场的情况:

老客户带新客户到访时,原则上由原销售员进行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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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客户(已购或已归属客户)介绍新客户来访时,如果新客户没有明确找指定销售人员接待,按照新客户进行轮序接待,以客户的首次来访接待登记为准;

若指定销售人员不在时,则由原销售代理公司安排人员进行接待,老带新客户、来电转来访客户(能直接叫出销售人员姓名的)不计入轮排名额;

已购房客户来访,原销售人员不在现场,如客户有疑问,则由相应公司轮序接待的最后一名销售人员义务接待。(义务接待的销售人员必须电话知会原销售人员并向原销售人员了解清楚客户情况)

c)如已归属客户在其他销售人员手上成交者,在成交后、代理公司结算销售佣金前原销售代理公司人员没能确认的,客户界定归成交销售代理公司人员;若在代理公司结算销售佣金后原销售代理公司人员确认者,客户界定归已结算销售代理公司人员;

d)客户登记一经登记不得随意更改、删减等,如登记有误应第一时间知会对方销售经理及甲方主管,经查实后做相关处理,如发现弄虚作假、涂改客户登记本的,马上解聘。

篇2:选煤厂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制度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一、培训机构的建立

为了加强培训的力度,充分体现出培训在员工生产中起到一定的作用,厂成立培训领导小组

组长:厂长

成员:厂副职及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培训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科,具体由培训管理员及各车间培训负责人负责。

二、新员工的教育培训

(一)坚持“三级培训”制度:入厂(厂级)培训、岗前(车间级)培训和岗上(班组级)培训。

(二)新进厂的员工必须先进行入厂培训,时间为10天,由厂技术科负责。培训管理员负具体责任。主要内容包括:

1、企业文化培训:企业价值观、企业精神、经营理念、管理模式、规章制度以及厂的发展简史、组织结构、生产工艺、产品结构等情况。

2、讲解安全生产的概念、意义、任务、内容和其重要性,使新入厂的员工树立起正确的安全思想。

3、介绍我厂的安全情况,包括我厂生产特点、设备分布情况(重点介绍接近要害部位、特殊设备的注意事项),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介绍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企业内设置的各种警告标志和信号装置等。

5、介绍企业典型事故案例和教训,抢险、救灾、救人常识以及工伤事故报告程序等。

6、讲解厂安全规程,包括通则、电气常识、高空作业等。

7、有关火工品管理及消防方面的有关知识。

(三)新工人厂级培训合格分到车间后,车间要对其进行不少于8天的培训,车间主任负第一责任。主要内容包括:

1、介绍车间的概况。如车间生产的产品、工艺流程及其特点,车间人员结构、安全生产组织状况及活动情况。

2、介绍车间危险区域、有毒、有害工种情况,车间劳动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对劳动保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和注意事项,车间事故多发部位、原因、有什么特殊规定和安全要求。

3、介绍车间常见事故和对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介绍车间文明生产方面的具体做法和要求。

4、根据车间的特点介绍安全技术基础知识,讲解具体工种设备的工作原理、结构、技术参数、操作规程、常见故障及维护。

5、介绍车间防火知识,包括防火的方针,车间易燃易爆品的情况,防火的要害部位及防火的特殊需要,消防用品放置地点,灭火器的性能、使用方法,车间消防组织情况,遇到火险如何处理等。

6、组织新工人学习车间安全生产制度和具体工种的安全规程,并教育新工人听从指挥,安全生产。

(四)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并要由有经验的工人带领实习,时间不少于1个月的时间,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培训内容包括:

1、本班组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区域、设备状况、消防设施等。重点介绍可能导致发生事故的危险因素,交待本班组容易出事故的部位和典型事故案例的剖析。

2、讲解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重点讲思想上应时刻重视安全生产,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和工具;介绍各种安全活动以及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制度。告诉新工人出了事故或发现了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领导,采取措施。

3、讲解如何正确使用爱护劳动保护用品和文明生产的要求。

4、实行安全操作示范。组织重视安全、技术熟练、富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安全操作示范,边示范、边讲解,重点讲安全操作要领,说明怎样操作是危险的,怎样操作是安全的,不遵守操作规程将会造成的严重后果。

三、转岗安全教育

转换新工作岗位,主要指员工在车间内或厂内换工种,或转到与原工作岗位操作方法有差异的岗位,教育内容参照“三级培训”的要求确定,需进行车间、班组二级安全培训。但转岗至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厂培训部门对特殊工种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许可证方准上岗作业。

(一)车间内部转换工种,车间要对其进行不少于5天的岗位培训。

(二)车间之间的调动,由接收车间对其进行不少于5天的岗位培训。

(三)临时性的替岗,班组长要交待清楚操作要领,注意事项,告知替岗人员的危险因素及其它相关要求。

四、全员在岗培训

(一)全员在岗培训指在岗员工的继续教训和复训,提高其各方面技能。

(二)全厂在岗员工1年内必须轮训一遍,培训内容可综合厂级和车间级培训内容。

(三)培训管理员年初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逐月分解,根据工学矛盾的具体情况,安排好培训工作。

(四)各单位和相关教师要根据培训管理员和培训计划要求做好培训工作,需有调整及时与培训管理员联系。

(五)其它要求详见《培训班管理制度》。

五、要求

(一)只有上一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分配到下一级单位,厂部由技术科负责,车间由车间主任负责。

(二)每一级的培训必须形成教材,入厂培训的教材由培训管理员负责,把相关内容分配给相关人员,各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按培训计划的要求完成。车间级教材由车间主任负责,具体工作分配到个人。

(三)各级培训要有记录,有考核。没有培训记录视为没有培训。

(四)各级培训要注重实效,力戒形式。

(五)员工要按要求参加公司、厂和车间举办的各种培训和学习,不得旷课、迟到、早退,否则参照《员工培训工作考核标准与细则》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八)员工要服从培训管理人员或授课老师的管理,否则按厂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如未对员工进行培训,导致员工技术水平低、操作失误或不当,造成事故,各级培训负责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要求各级培训必须使用统一专用的培训记录本,要求记录授课人、授课时间、授课内容、听课人数、缺勤人数的情况,并要有听课员工签字。

(十)厂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的培训、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员工培训考核制度

为健全陈选厂员工培训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员工整体素质,促进我厂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培训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厂长

副组长:生产经营副厂长

成员:各车间、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培训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科,办公室主任由技术科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员工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

考核包括对单位考核和对管理及工程技术人员考核两部分。对单位考核以各单位的培训效果、培训执行力度和创新培训方式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见表1);对管理及工程技术人员考核以对企业文化、生产、安全等知识的掌握、授课时间、考试成绩和培训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见表2)。

三、考核方式

(一)对各单位的培训考核实行“月度考核”,考核结果在次月5日前报送经管科,考核结果与一级市场百分制挂钩,占一级市场百分制的15%。

(二)对管理及工程技术人员考核实行“季度考核,季度兑现”,车间考核结果的60%和个人考核结果的40%之和作为车间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个人考核结果的100%作为科室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与个人的月度管理奖挂钩。

1、对车间管理人员

个人培训考核成绩在车间所有考核人员前40%则个人的月度管理奖挂钩上浮40%,中间40%上浮30%,其余不浮动。

2、对科室管理人员

个人培训考核成绩在科室所有考核人员前40%则个人的月度管理奖挂钩上浮30%,中间40%上浮20%,其余不浮动。

3、主任外车间负责培训人员参照所在车间副主任的考核上浮标准的90%进行奖励。

4、其它负责培训工作人员视单位考核成绩进行适当奖励。

四、考核标准

(一)车间考核标准具体见表1

表1车间培训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

序号

标准

考评方法

评分标准

分值

基础管理(1.5分)

有具体负责本车间员工培训工作人员。

查实际情况

无员工培训工作人员扣0.5分。0.5

月度有计划、小结,按照计划实施,半年及全年有总结。年终有培训需求计划。每项培训结束后组织培训效果评估。员工培训纳入车间二、三级百分制考核。

查实施、工资分配记录和培训需求计划

未按规定下发培训计划扣0.2分;未按月完成培训计划扣0.2分;需求计划不切合实际扣0.2分;缺少培训效果评估扣0.2分/次;员工培训未纳入车间二、三级百分制考核扣0.5分。

培训实施

(6.5分)

按车间计划实施的培训班每次有合适的教材或自编讲义。

查讲义

无讲义不得分;讲义质量不符合要求扣0.2分/份。

按照厂培训计划实施。

查记录

不按计划实施扣0.2分;随意变更扣0.1分

0.5

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项目

以上级单位提供的数据和厂的记录为依据

迟到、早退扣0.1分/人次,违纪扣0.5/人次,不及格扣0.2分/人次,不积极参加扣0.2分/人次。

岗前和岗上培训符合厂要求,新工人符合师傅带徒弟要求。

查记录

不符合要求扣0.1分/人次。

每月进行现场提问。

查记录或抽查员工

无记录扣0.2分;提问效果差扣0.2分/人次。

培训资料记录真实准确完整。

查记录

不符合要求扣0.1分/处。

培训效果

(6分)

新入厂员工熟悉岗位知识。

抽查考试或提问

抽查新入厂员工对岗位知识的掌握程度,一人次不及格扣0.2分,平均成绩每低于80分扣0.2分/10分。

一般岗位员工熟悉岗位应知应会,手指口述表达清晰。

抽查考试或提问

一人次不及格扣0.2分,平均成绩每低于80分扣0.2分/10分;手指口述不及格扣0.2分/人次。

车间主任、班组长应对相关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完全掌握,并具备管理沟通技巧,熟悉企业规章制度。

抽查考试或提问

一人次不及格扣0.2分,平均成绩每低于80分扣0.2分/10分。

创新项目

为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在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管理等方面有创新。

查创新成果评审材料

由陈四楼选煤厂员工培训考核领导小组统一评定后计分。

合计15

注:各单位对员工测试成绩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作为培训效果评价的依据。

(二)管理及工程技术人员考核标准见表2

表2管理及工程技术人员考核标准

序号

标准

评分标准

分值

备注

积极参加永煤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

违纪扣0.2/次,不及格扣0.5分/次。

完成培训部门下达的培训任务。

授课前3天上交培训讲义,无讲义不得分;讲义质量不符合要求扣0.2分。

完成培训部门要求的课时。

每低于1课时扣0.1分。

对企业文化、生产、安全等有较好的了解。由政工科组织月度考试。

考试成绩以90分为基准,每低5分扣0.1分,每高5分加0.2分

培训效果。

培训班综合评价或教师评分≥90分加0.1分/次;培训班综合评价或教师评分≤80分扣0.1分/次。

合计15

五、其它

1、由技术科在每季度首月15日前出具上季度的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报厂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人力资源办按上述规定执行。

2、具体考核细则将根据公司政策及时变更。

新工人岗上培训管理办法

新工人岗上培训采用老工人(师傅)带新工人(徒弟)的制度(简称师傅带徒)。

一、要求

(一)新工人经过入厂培训和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上岗后,车间必须指定一名具有工作经验的老工人(即师傅)负责传帮带,并到劳资办备案。

(二)徒弟的实习期为四个月,四个月期间工资享受80%的待遇,四个月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工作。

(三)劳资办每月必须预留出徒弟20%的工资用于奖励师傅。

(四)新工人实习期结束后,分理论考核、现场考核、平时工作表现三方面进行考评,分别占30%、40%、30%。

(五)师傅和徒弟签定师徒协议书。

(六)技术科要加强日常检查、考核,并作好记录。

二、奖罚

(一)根据新工人的考核分数,把新工人预留出的四个月20%的工资奖励给师傅(60分以上),实习期满徒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师傅的奖励金额,并罚款100元。

(二)实习期间新工人违章、违纪或发生事故,师傅负有连带责任,处罚力度为徒弟的60%。

(三)车间未给新工人安排师傅的车间主任50元/人

·次,培训负责人50元/人

·次,扣车间0.2分/人

·次。

三、师傅的义务

(一)师傅向徒弟传授技能,帮助徒弟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增强岗位上的实际操作能力,提高安全技能,告知安全隐患,以实际行动带动徒弟遵守劳动纪律,钻研业务知识,完成工作任务。

(二)师傅每月向徒弟提供一份学习计划,(侧重现场实际操作和技能)详细列出学习内容、目标、进度,同时将学习计划报车间及技术科备案。

(三)在实习期内,徒弟发生违规、违纪或发生事故等现象,师傅负有连带责任。

(四)师傅对徒弟要注重实效,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解。

(五)在实习期满,师傅要保证徒弟劳动技能达到自主独立操作的水平,并通过技术科的考核。

四、徒弟的义务

(一)徒弟要尊重师傅,听从师傅的教学安排,做到勤学好问,认真实践,不顶撞师傅。

(二)徒弟根据师傅提供的学习计划,全面完成学习任务,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钻研业务技术,主动向师傅请教。

(三)徒弟每月向师傅交一次学习笔记或作业。

(四)实习期满,徒弟劳动技能水平要达到自主独立操作水平。

职工教育培训班管理制度

为提高职工素质,规范职工教育,加强培训学员的管理,增强培训教师的责任心,提高培训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班制度

(一)培训办制定培训计划,包括:授课老师、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并提供好培训教室、黑板、粉笔、黑板擦等教学用具。

(二)培训办及时与生产车间、调度室和授课老师保持好沟通,避免与生产和检修及其他一些临时任务相冲突。

(三)组织好培训人员,做好学员的考勤工作。

(四)培训员监督老师写好讲义,交培训办,并经厂分管领导审核合格后,方可作为教学材料。

(五)培训管理员准确记录好老师的授课时间。

(六)培训班结束后,培训员要按ISO9000认证的要求,收集、规范各种记录,包括:培训计划、讲义、点名册、考试试卷、成绩单、有效性评价表等,最后归档。

(七)各车间和参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进行推托和拒绝参加培训,否则将在一级市场考核项目中进行扣分。

二、老师管理

(一)我厂的兼职教师包括;工程技术人员、车间正副主任、技师等方面的人员。

(二)兼职教师必须服从培训办安排的授课计划,不得找借口推托,否则将处以50—200元的罚款,兼职教师必须达到要求的授课时间。

(三)兼职老师在开班前必须对学员负责,认真备课,写好讲义,讲好课。

三、学员管理

(一)学员必须按照培训办的计划参加培训班的学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迟到、早退每次罚款20元,旷课每次罚款50元,扣车间培训考核0.2分。

(二)学员必须尊重教师的劳动,认真听讲,不得交头接耳或大声喧哗影响课堂秩序,否则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罚款、逐出课堂等处罚。

(三)学员要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四)学员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向班主任进行请假。

(五)培训班结束后,即进行现场或闭卷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当月或季度“三工”考核依据,学员不得无故不参加考试,否则以零分处理。

(六)不会书写的人员可以口头作答。

课时费标准及讲课费管理发放制度

一、课时费标准

高级职称或厂领导:40元/课时

中级职称或车间科室级:30元/课时

初级职称或其它:20元/课时

二、讲课费计算方法

课时数由培训管理员认真如实记录。讲课教师讲习1小时的时间为1个课时。

讲课费=课时费标准×课时数×考评结果

三、讲课费考评办法

讲课费的发放在提高课时费的基础上认真考评,实行教师讲课费与讲课实效相挂钩,具体考评办法如下:

(一)考核总评价满分为100分。

(二)考核评价包括学员平均成绩(100分)、学员评价(100分)、培训管理员对教师整体表现的评价(100分)和培训管理员对培训班整体表现的评价(100分),被培训单位对培训实效的评价(100分)五方面。

以上五项的权数各为0.2。

(三)学员考试实行考教分离,由培训管理员根据讲义出学员试试题和评卷。

(四)讲课费

总体评价分数≥90分,得120%讲课费;

总体评价分数≥70分,得100%讲课费;

总体评价分数<70分,得80%讲课费;

四、几点要求

(一)各位工程技术人员的其中一个重要职责就是向职工传授知识和技能,各位教师要认真按照《培训班管理制度》做好培训工作。

(二)培训管理员要认真如实做好本文的执行事宜,做好评价。

五、其它

学员评价具体内容、培训管理员对教师整体表现的评价以及培训管理员对培训班整体表现的评价以厂每年下发的文件为准。

篇3:管理制度评审修订制度

管理制度的评审修订制度

目的:

为了明确评审公司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管理制度、管理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应急预案的评审或修订。

职责:

3.1各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制度进行评审与修订。

3.2安技部应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评审修订小组对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制度进行评审与修订。

3.3各单位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由安技部审核,分管经理批准。

3.4管理标准、管理制度由公司分管经理审核,公司经理批准。

评审与修订工作的相关规定:

4.1评审与修订的时机和频次

4.1.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4.1.2当公司管理机构发生重大变化时。

4.1.3公司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时。

4.1.4地方主管部门提出新的管理要求或整改意见时。

4.1.5公司或上级安全检查、风险评价中,发现制度不符合管理实际或要求时。

4.1.6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的原因,发现制度不符合管理实际或要求时;

4.1.7其它需要评审或修订时。

4.2评审的内容包括:

4.2.1公司安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及法律法规适应性、风险辨识与控制等方面内容;

4.2.2公司相关管理标准;

4.2.3公司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4.2.4公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2.5公司岗位责任制;

4.2.6公司应急预案;

4.2.7其它有关需修订的要求与记录。

4.3评审形式

评审形式主要注意有两种:一是公司组织评审会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形成评审报告,再根据公司要求组织人员进行具体修订;二是由公司办公网络下发需评审的资料,并部署评审分工,提出评审要求,根据反馈情况形成评审报告后,再组织对制度进行修订。

4.4评审要求

4.4.1参加评审的人员应包括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与工会代表。

4.4.2注意评审意见的建设性,不仅要找出制度制定、执行中的漏洞,更关键的是要提出客观、科学的建设性意见,要体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4.3注意制度评审的科学性,评审修订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评审,完善制度。

4.4.4评审与修订过程中注意文字描述与细节。

4.4.5对认真负责、工作严谨的参评人员,公司结合“队为核心”管理给予奖励;对应付凑付、不负责任者给予考核。

4.5评审修订小组应根据评审结果形成制度评审报告。

4.6评审后进行的修订的制度,须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4.7新建立的制度须由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审核、批准后方可下发。

4.8安技部应每一年年底或次年年初组织进行各项管理制度适用性、有效性的评审工作。

附则

5.1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5.2本制度由公司安技部负责解释。

篇4: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公司厂区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行政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其他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所有员工都应提高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2章办公区域环境卫生管理

第六条

公司员工个人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电话机、传真机、书橱、书柜、书架、文件筐等由使用者本人负责卫生与洁工作;须保持清洁、干净。

第七条

个人的文件、资料须摆放整齐,桌面应保持整洁、干净;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摆放在办公桌上,个人用具等应单独放在抽屉或橱柜内。

第八条

下班后个人的文件要整理、摆放整齐;座椅要归位。

第九条

办公室地面每日轮值人员要认真打扫,拖把洗干净,拧干水后拖地,保持地面清洁、干净,无污染。

第九条

当日轮值人员要检查办公室所有垃圾筐,如果垃圾框满就要及时更换垃圾袋,垃圾放在垃圾桶内。

第十条

当日轮值人员有事外出,由次日轮值人员顶替值勤,依次类推。

第十一条

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随意弃置的;

三、办公桌面脏乱、个人物品随意摆放的。

第3章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厂内的机动车道与人行道由后勤部负责打扫,应保持干净,地面无纸屑、无积水、无铁屑及杂物,不起尘埃。

2、厂内的绿化带及草坪要定期修剪,保证其干净。

3、厂区内的各种物品要放到指定的位置,不得随意摆放、堆积。

4、厂区内的厂房、厂房的固定物及其他设施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定期进行维护,防止产生垃圾。

5、厂区内的排水沟应随时保持通畅,不得有淤泥、杂物蓄积。

6、各种废弃物应根据垃圾桶上的标识分类放到各垃圾桶内,负责清扫的人员应及时清理,防止异味及桶满现象的产生。

7、车间内卫生管理按生产部制定的管理制度执行。

辽宁***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行政部

篇5:窗口办件管理制度

窗口办件管理制度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窗口进厅项目的进驻、办件分类、办件管理和工作要求等内容。

本流程适用于窗口进厅项目的办理。

办件分类

2.1即办件:指程序简便,窗口工作人员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事项。

2.2承诺件:指受理申请后需经详细审核、取样论证、现场踏勘或报上级部门审批,窗口承诺在一定时限内办结的事项。

2.3联办件:指同一申请需由两个以上职能部门的窗口办理的事项。

2.4退办件:指不符合申请资格,或申请事项明显不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规定,或申请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等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事项。

办件管理

3.1窗口办件统一录入中心审批系统,并按本办法的有关要求规范办理。

3.2即办件的办理

3.2.1即办件应即收即办。窗口工作人员接受申请,应当即录入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查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3.2.2符合申请条件的,要当场(或当天)向办事者发交办理结果,并在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确认手续。

3.2.3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按照退办件的要求办理。

3.2.4申办事项如需缴费,窗口工作人员须出具规范格式的缴费通知书。办事者凭缴费通知书到银行网点缴费后,回受理窗口继续办理。

3.2.5按有关规定可在窗口直接缴纳的小额现金收费,经报中心备案后可直接在窗口收取。

3.3承诺件的办理

3.3.1窗口工作人员接受申请,应当即录入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查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3.3.2符合申请条件的,打印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应明确承诺办结时限,供办事者查询、领取结果。

3.3.3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按照退办件的要求办理。

3.3.4窗口受理承诺件后,应尽快组织审核、论证、现场踏勘等工作,确保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上报上级部门。需上报的办件,承诺时限可不包括上级部门的办件时间,但所在部门必须在法定的时限内审查完毕上报。

3.3.5承诺件办结通过的,应及时通知办事者领取办理结果;办结不通过的,应及时通知办事者,并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载明不通过的原因。

3.3.6缴费程序同即办件。

3.4联办件的办理

联办件要通过推行“并联审批”、“联合会审”等方式,尽量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件效率。

3.5退办件的办理

窗口工作人员接受申请,应当即录入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审查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一次性明确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重新申办所需的条件、材料等。

3.6补办件的办理

3.6.1窗口办件过程中,发现由于各种原因需要补充申报条件或材料方可继续办理的,可进行补办。

3.6.2补办程序

3.6.2.1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办事者,出具《补办通知书》,一次性明确告知要补齐的条件或材料。出具《补办通知书》后,信息管理系统自动中止承诺时限。

3.6.2.2办事者补齐所需条件或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出具《补办回执》(原受理编号不变),供办事者查询、领取结果。《补办回执》出具后,窗口继续按原办件方式办理,承诺时限自动顺延。

工作要求

4.1窗口受理的办件如需所在单位内部多个科室相互协作办理的,所在单位应统一协调,不得要求办事者再去单位内部办理手续。需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进驻部门应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协调尽快办理。

4.2中心督查科通过信息管理系统以及其他协调监督方式,对窗口的各类办件进行日常协调监督。

8监督与考核

按Q/WHZWBZ208.9—20**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