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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疮危险因素评估表及压疮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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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疮危险因素评估表及压疮报告单

压疮危险因素评估表及压疮报告单

科室

床号

姓名

住院号

年龄

性别

诊断

入院时间

压疮部位

压疮分期

压疮大小:长

宽深cm

www.glwk8.om(管理文库吧)

压疮部位

压疮分期

压疮大小:长

宽深cm

压疮部位

压疮分期

压疮大小:长

宽深cm

发生科室

1、院外带入

2、科内发生

3、其他科发生

申报目的:

1、备案

2、备案+会诊

Braden

Scale:

感觉

潮湿

活动方式(身体活动程度)

活动能力(控制或改变姿势的能力)

营养

摩擦/剪切力

1、完全受限

2、极度受限

3、轻度受限

4、没有改变

1、一直浸湿

2、潮湿

3、偶尔浸湿

4、很少浸湿

1、卧床

2、轮椅

3、偶尔行走

4、经常行走

1、完全不能移动

2、重度受限

3、轻度受限

4、没有改变

1、非常差

2、可能不足

3、充足

4、营养摄入极佳

1、已存在问题

2、潜在问题

3、没有明显问题

评分标准:最高23分,最低6分,15-18分低级危险,13-14分中度危险,10-12分高度危险,〈9分非常危险

当前护理措施:

1、正确使用预防压疮的用具:R型垫□三马气垫床□压疮贴□其它□

2、翻身Q2h,避免局部受压。

3、保持皮肤清洁与干燥

4、注意全身营养

5、严格交接班制度,每班进行皮肤评估,必要时做好记录

6、其它

皮肤情况有无告知家属:

评估时间:

责任护士签名:

护士长签名:

主管部门签名:

日期:

压疮转归情况:

新发压疮(有□无□),压疮发生时间

部位

大小

程度

评估时间:

责任护士签名:

护士长签名:

篇2:项目经理部内部不稳定因素报告和矛盾化解工作制度

北京地铁7号线第02标项目经理部

内部不稳定因素报告和矛盾化解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方式

认真做好职民工的思想建设工作,利用政治学习时间,除对国家方针政策进行集中学习外,还要搜集案例对职民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职民工能在相互融洽的关系中团结合作,理解支持。对职民工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采取召开民主生活会,个别谈心等方式把矛盾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妥善处理项目周边关系,不损坏群众利益。虚心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能解决的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公安机关。

二、项目调解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任

三、重点疑难纠纷报告制度

对发生多次或重大纠纷不能妥善解决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解决,报告要做到及时,真实逐级上报。每次情况的调查和协调要做好相关记载,以备上级部门参考和检查。调查情况必须有当事外的两人以上在场。

四、领导轮流值班制度

行政领导实行24小时开机,包括节假日。在上班期间,行政人员轮流值班,保证办公室有人值班,对来访者进行接待。对来访电话进行登记、答复、处理和汇报。

五、接待登记制度

项目部对来访者由门卫进行登记。开门登记之前对来访者要进行盘查,盘查内容为姓名、住址、身份、来意等;在盘查时要察言观色,保证不放可疑人员进入校园;盘查还要注意文明礼貌,做到文明值勤,礼貌待人。学校全体教职工对来访者要热情接待,对来访者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要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项目安质部。

六、限期处理制度

对项目内有关人员的矛盾纠纷进行处理,坚持及时、逐级处理原则,对各部门部员的矛盾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协调处理。部门负责人不能处理的交由主管领导处理。项目内外其它纠纷交由分管领导先进行调查处理。不能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全体员工必须做到不推诿责任,不把小纠纷都推向领导,不把矛盾上交;在处理中,还应兼顾项目及其他员工利益,做到以人为本。

七、督查回访制度

对项目内外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处理后,要定期进行检查、了解现状,要找当事人谈心,听取当事人意见反馈。如果当事人在心里还有不服或不满,要进行开导与说服教育。以达到彻底化解矛盾,增强内部团结的目的。

八、责任追究制度

在调解处理过程中,调解领导组本着实事求是、公正无私、治病救人的原则进行调解工作。

九、对以下几种人事将进行责任追究处理:

1、矛盾纠纷当事人蓄意扩大事态,不服从调解组调解的。

2、其他员工拉帮结派、扇风点火、搬弄是非制造矛盾的。

3、调解组成员对本项目发生的矛盾不及时妥善处理或不公正处理的。

对违反以上三条的职民工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纳入年度考核、移交上级部门等处理

篇3: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方案

黄石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依法履行教育职责,保障义务教育在教育工作重中之重地位的落实,促进区域教育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和义务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

二、评估对象

本方案的适用范围对象为黄石地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包括民办学校)。小学100人以上的,初中400人以上的学校必须接受各县市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评估,并达到合格学校以上要求。

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者为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和教育局负责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

三、评分办法和等级认定

评估验收标准的指标体系共5个A级指标、18个B级指标和50个C级指标,分为硬件条件和软件建设两大部分。其中硬件条件包括规划布局、办学条件、队伍建设3个A级指标指标、11个B级指标、29个C级指标。软件建设包括教学及管理、办学效益2个A级指标指标、7个B级指标、21个C级指标。

硬件条件的3个A级指标为标准化学校评估必须达到的指标。硬件不达标不能授予标准化建设合格学校称号。

软件建设的2个A级指标,总分为100分。每项B级指标按照优、良、中、差4个等级认定,优秀按照该项B级指标分值乘以100%计分,依次为良好乘以80%,一般乘以70%,较差乘以50%计分。有一票否决的,该B级指标不得分。软件建设部分综合得分不能达到70分的,不能授予标准化建设合格学校称号。

四、评估程序

(一)学校自评(20**年8月—10月)。学校制定自评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自评领导小组和按A级指标建立的自评指标小组。按照评估指标及其标准,深入开展评估调查,广泛收集评估信息,并进行指标测评和分析,实事求是地填写《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自查表》,形成书面自评报告。在20**年10月份以前上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政府教育督导室。自评报告的内容包括:学校概况和达标创建工作基本情况;达标创建工作的主要作法、成绩和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思路和改进措施。

(二)县(市、区)级督导评估验收(分阶段进行)。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学校自评情况,20**年11月底,汇总各校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报各县市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在20**年12月份以前确定各地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总体工作方案,确定达标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在20**年底全市完成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全省义务教育发展规划要求,积极向省厅申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

根据各县市区整体评估验收方案要求和学校申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组建以督学为主体的县(市、区)督导评估领导小组和指标小组,逐校开展评估验收,形成对学校督导评估的综合报告,并向学校反馈结果。对评估验收合格的学校予以授牌确认。对要求整改的学校,进行整改督办;对限期整改的学校,进行到期后的督导回访。

(三)市级督导检查。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各县市区达标工作进行指导和专项督导检查,通报各县市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县市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准化学校创建工作任务。做好省督导室对各县市区评估验收的指导工作。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的申报和协调工作。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

黄石市标准化学校建设评估验收标准(试行)

硬件条件部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和评估标准

A1规划布局

B1学校设置和规划

C1、学校设置适符合城市、城镇总体规划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C2、有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和效果图。设计按教学、办公、体育运动、生活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合理布局。

C3、校园封闭,有围墙或隔离设施,有升旗设施。

B2办学规模

C4、学校具有一定的办学规模。完全初中、小学的规模一般不超过2000人。

C5、初中班额近期控制在50人以内,远期控制在40人以内。小学班额近期控制在45人以内,远期控制在35人以内。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小班化教学。

B3校园用地

C6、占地面积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生均校园面积:主城旧区中学≥11.4平方米,小学≥11.4平方米,主城新区中学≥20平方米,小学≥15平方米。中心城区以外学校,初中≥25平方米,小学≥20平方米,寄宿制学校初中≥30平方米,小学≥32平方米。特殊地区可降低10%。

A2办学条件

B4活动场地

C7、校舍设计符合国家《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的相关要求。校舍面积达标。完全小学生均≥6.54平方米,最低5.66平方米;初中≥8.56平方米,最低≥6.66平方米;寄宿制小学≥13.13平方米,最低12.25平方米;寄宿制初中≥15.31平方米,最低≥13.41平方米。

C8、有能满足学生活动需要的运动场地,环形跑道的田径运动场的设置要求为小学200m-250m,初中250m-400m。有60—100m直跑道。每6个班应建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根据学校规模建有能满足教学和学生活动需要的体操、排球、足球、乒乓球等场地。有条件的可配备风雨操场。

C9、绿化用地小学每生至少1.5平方米,初中每生至少2平方米。校园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环境文化建设具有较高品位,环境优美,育人氛围浓厚。

C10、学校的消防通道布置合理、畅通,无堵塞现象。配足配齐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设备。

B5教室和辅助用房

C11、有满足需要且符合规范的的教室。普通教室面积:中学56-67平方米,小学52-61平方米。每间普通教室人均使用面积:小学不低于1.15平方米,中学不低于1.12平方米。

C12、初中36个班以下的实验室不少于6间,45个以下的实验室不少于7—8间,超出45个班的每6班增加1间。

C13、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室不少于1间,初中劳动与技术实践室(场地)不少于1间。

C14、图书馆(室)、计算机、音乐、美术专用教室,图书阅览室各不少于1间。有条件的应配备劳技、科学、舞蹈及其他辅助用房。

B6实验仪器和设备

C15、理科教学仪器设备城市初中达到国家I类标准。农村初中达到Ⅱ类或Ⅱ类以上标准。能开齐教材规定的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

C16、文科专用设备能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C17、根据需要配备专用体育、健康教育、美术、音乐和综合实践活动教育教学设备。根据学校规模因地制宜配齐满足教学和学生活动需要的体育器材。室外固定的体育设置,以场地大小合理配备。艺术、体育学科教学器材设备分别达到省或国家规定Ⅱ类或Ⅱ类以上标准。劳技器材、卫生医疗器械分别达到国家规定Ⅱ类或Ⅱ类以上标准。城市中小学按照湖北省《中学、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鄂教体艺[20**]23号)、《中小学卫生室器械与设备配备目录》(鄂教体艺[20**]35号)的要求配备。农村中小学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5号)配备。中小学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美术教学器材配备目录的通知》(教体艺[20**]17号)配备艺术教育器材。

C18、学校按规定的配备标准为学生配齐舒适的课桌椅。破损的课桌椅得到及时维修、加固或更新。根据学生的身高,按照省教育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执行〈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标准〉的通知》(鄂教基[20**]27号)要求及时调整课桌椅高度。

A2办学条件

B7食宿条件

C19、有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源。寄宿制学校建有学生公寓、单人单铺,有盥洗设备,有公共浴室并提供热水。学生食堂达到B级标准,并能满足学生集中就餐的需要。各类教学用房和公寓,室内应有降温设施。

C20、教学楼(区)学生厕所,小学:女生按每20人1个蹲位,男生每40人1个,设小便槽;中学:女生每25人1个,男生每50人1个,设小便槽。

B8图书

C21、学校生均纸质藏书小学30册以上(经济欠发达地区15册以上),初中40册以上(经济欠发达地区25册以上)。中小学每年新增图书比例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有一定数量的学科教学参考资料、工具书,订阅必要的报刊;每年按藏书标准的1%增加图书。逐步配备各类电子读物并实行图书馆(室)的计算机管理;有条件的应建电子阅览室。

B9信息技术设备

C22、初中多功能教室或多媒体教室不少于1间,

50台以上计算机室不少于1间,其中24班及以上规模学校至少有50台计算机教室2间;完全小学至少有多媒体教室(兼多功能教室)、45台计算机室各1间,其中24班及以上规模学校至少有45台计算机教室2间。

C23、逐步实现中小学校每个专任教师用机1台、每个班级用机1台和现代远程教育“班班通”。有条件的地方建有校园网、电子备课室。

C24、软件资料与硬件建设相配套,建有资源库,有教学软件。

A3队伍建设

B10干部队伍

C25、校级干部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新任校长须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C26、在职校长每五年须接受国家规定学时的提高培训,并取得“提高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继续任职的必备条件。

B11教师队伍

C27、教职工与学生比,小学师生比1:23.8,教职工与生比1:21.8;初中师生比1:19.3,教职工与生比1:16.8。小学教师学历逐步达到专科以上,初中教师学历逐步达到大学本科以上。

C28、学教师须取得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有良好的师德;在职教师每五年须完成国家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班主任专题培训达到国家规定的学时要求。全体专任教师掌握必须的信息技术。配齐相关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有专职保安。

C29、年度交流人数占教职工总数的5%以上。

黄石市标准化学校建设评估验收标准(试行)

软件建设部分(10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和评估标准

A4教学及管理(70分)

B12学校管理(20分)

C30、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明确,运转高效。

C31、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制度落实有检查、有反馈、有改进措施。财务管理规范。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台账规范,设备使用率高。

C32、安全管理落实到位,无责任事故发生。有应急预案。

C33、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加强党组织建设,教代会制度得到落实,民主管理推行良好,校务公开执行情况好。

B13德育工作(15分)

C34、健全和完善学校德育工作制度和管理规范,学生行为符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要求。学生犯罪率为零。

C35、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逐步提高班主任待遇。

C36、开展多种形式的德育教育和实践活动、团队活动等,突出抓好行为习惯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专项教育工作。

B14体育卫生艺术工作(15分)

C37、认真贯彻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早操、眼保操以及大课间活动落实,学生操作认真、效果好。落实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每年举办1—2次学生体育运动会。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98%以上。

C38、认真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按时上报学生体质监测数据。

C39、认真贯彻《学生艺术教育规程》,学生课外艺术兴趣活动丰富多彩,有显著的艺术教育成果。

C40、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防治措施到位。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国家强制控制的防疫知识纳入健康教育内容。

B15教学常规(20分)

C41、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人为本,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制度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全面记录和科学评价学生发展情况和成长历程。学生学业成绩合格率,小学达100%,初中达到98%以上。

C42、学校教学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落实实验课和综合实践活动课,开足学生分组实验。规范使用教材,落实校本课程。

C43、学校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要求,引导教师树立新课程理念,积极实施新课程改革。学校建立健全校本教研、校本培训制度。不断完善听课、评课和集体备课制度,定期组织教师间的交流与教学研讨,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

A5办学效果(30分)

B16普及程度(10分)

C44、义务教育完成率不低于95%。

C45、建立中小学学籍管理信息化平台,学籍管理制度规范,学生档案齐全。学生异动手续完备,加强学生流动监测。

B17行为规范(10分)

C46、学校办学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制度,实行免试入学;不得分设重点班、快慢班和特长班;并按照国家规定设置班额,有效解决“大班额”问题。

B17行为规范(10分)

C47、严格按规定规范教材、教辅资料管理,严格执行省规定的中小学生作息制度,保证学生睡眠时间;适度布置学生家庭作业,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C48、学校和教师不得增加考试科目的课时或者减少非考试科目的课时,不得利用假期、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得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力量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不随意增减课程、课时;不以任何形式,利用节假日或其他学生法定休息时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性补课。

B18社会效益(10分)

C49、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人为本,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生学业成绩合格率,小学达100%,初中达到98%以上。

C50、服务范围内的群众对学校办学基本满意。适龄儿童少年、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按要求就近免试入学;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学生辍学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内。

9黄石市标准化学校建设暨示范学校督导评估自评表

学校:黄石市湖滨路小学

B级指标

B10干部队伍

指标内容

C25、校级干部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新任校长须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C26、在职校长每五年须接受国家规定学时的提高培训,并取得“提高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继续任职的必备条件。

自评情况

本项分值

自评得分

失分

失分原因

制表人:

20**年12月10日

审核人:

20**年12月12日

黄石市标准化学校建设暨示范学校督导评估自评表

学校:

黄石市湖滨路小学

B级指标

B2办学规模

指标内容

C25、校级干部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新任校长须取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C26、在职校长每五年须接受国家规定学时的提高培训,并取得“提高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继续任职的必备条件。

自评情况

本项分值

自评得分

失分

失分原因

制表人:

20**年12月10日

审核人:余国安

20**年12月12日

黄石市标准化学校建设暨示范学校督导评估自评表

学校:黄石市湖滨路小学

B级指标

B2办学规模

指标内容

C30、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明确,运转高效。

C31、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制度落实有检查、有反馈、有改进措施。财务管理规范。资产管理制度健全,台账规范,设备使用率高。

C32、安全管理落实到位,无责任事故发生。有应急预案。

C33、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加强党组织建设,教代会制度得到落实,民主管理推行良好,校务公开执行情况好。

自评情况

本项分值

自评得分

失分

失分原因

制表人:

20**年12月10日

审核人:

20**年12月12日

篇4:政府网站绩效评估评分标准

实验报告(政府网站绩效评估)-

实验报告

实验名称:

实验时间:

实验设备:

实验小组成员:

实验目的:

实验步骤:

1、实验对象名称:

门户网站地址:

2、北京市××区县政府网站建设现状及经验描述

3、北京市××区县政府网站绩效统计

北京市区(县)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及评分标准

信息公开(30分)

机构设置(4分)

本区县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领导简介及工作分工,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职责等(3分)。基本信息完整、准确、有效加1分。

相关文件(5分)

发布涉及经济、社会和公众服务的政府文件,包括相关部门及本区县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须公开的政策性文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城市或区县总体规划、其它各类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内容完整、分类准确、信息丰富、维护及时为5分;维护及时但有缺少分类、内容不够丰富为3-4分;内容不完整、不丰富、维护不及时为1-2分。

政务信息(3分)

发布政府机关重要活动信息,包括政府重要工作会议、新闻发布会、领导调研、专访及外事活动等可以公开的内容,在第一个时段发布信息,图文并茂,更新及时且有明确的信息来源、信息上传时间和责任编辑为3分;发布内容不够完整和规范的为1-2分;超过20天没有更新的为0分。

公共服务(4分)

公布本区县承担的行政许可和各类社会服务事项信息(2分)。信息内容全面完整加1分、更新及时加1分。

社会信息(3分)

公布掌握的社会统计信息、市场信息、行业信息等(1分)。信息内容全面完整加1分、更新及时加1分。

经济信息(3分)

发布本区县掌握的宏观经济信息、产业经济信息、重点工程信息、招商引资信息、政府采购信息等。信息内容全面完整、更新及时为3分;信息发布不够全面、及时的1—2分。

专题信息(3分)

结合各时期重点工作或公众关注热点开设的专题栏目信息。发布特色信息,内容丰富、特点突出、更新及时的为3分;内容不够完整、更新不够及时的为1-2分。

其他信息(3分)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其他所有信息(1分)。信息内容全面完整加1分、更新及时加1分。

网站背景(2分)

发布包括主办单位、联系方式等网站背景信息(1分),信息完整、明确加1分。

网上办事(25分)

信息查询(4分)

提供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医疗卫生、文化教育、邮电交通等(或结合本区县实际提供相关专题信息查询)网上信息查询服务(门户网站作好相关连接和导航)为2分,便捷有效加2分。

办事指南(7分)

提供行政许可和社会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包括办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1分),办事程序、服务内容(1分),办理时限、收费标准(1分),办事所需提交材料列表、工作流程(1分),办事人员和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应说明的问题(1分)。信息准确、完整、分类科学加2分。

办事状态在线查询(3分)

办事状态的告知,提供网站栏目、Email、电话等一种或多种服务反馈途径。在事务办理结束之前,告知处理状态。应在承诺时间内通知用户处理结果,若特殊情况未完成的,则应告知用户原因及其他必要信息。能够查询到结果的为3分;缺少服务项目的为1分。

信息公开申请(4分)

提供申请服务(2分),并能按程序及时答复(2分)。

表格下载(4分)

提供行政许可和社会服务事项申请表格下载服务(2分),便捷有效加2分。

提供预审服务(3分)

提供在线全程办理服务或预审核、确认服务的为3分。

互动服务(20分)

咨询服务(4分)

结合本区县特点,在网站首页设置政策咨询服务窗口(2分),建立咨询服务工作规范、及时答复咨询请求(2分)。

意见征集(4分)

结合各时期重点工作或公众关注热点问题开展网上调查,做出重大决策前广泛征集公众意见为4分;有功能但内容不丰富、维护不及时的1-3分。

政务论坛(4分)

提供政务信息论坛、留言板并有完整的后台审核机制且维护及时的为4分;有相关功能但内容不丰富、维护不及时的1-3分。

领导访谈(4分)

根据群众需求开展在线解答网民问题或嘉宾访谈等活动为4分;有功能但内容不丰富、维护不及时的1-3分。

网上监督(4分)

首页设置监督、投诉栏目(3分),公布投诉电话或电子邮箱(1分)。

网站建设(25分)

网站导航(4分)

站内导航便捷、直观(1分),站内导航分类准确,地址有效(1分);有与业务相关网站的导航(1分),导航链接地址正确(1分)。

页面设计(4分)

首页设计美观,布局合理,风格统一(1分);色彩协调,主色调体现政府网站特色(0.5分);重点内容突出(0.5分);采用多媒体技术,图片运用恰当(0.5分);使用标准字体(0.5分);具有不同层次的页面(0.5分)。显著位置不登载具有商业性质的广告信息(0.5分)。

栏目设置(3分)

栏目设置科学、子栏目层次清晰(1分);名称设定准确、直观、无二义性(1分);重点栏目和主打栏目突出(1分)。

内容设计(3分)

网页内容设计易用性高、人性化;能体现公众对政府的实际需求,突出公共服务功能;网站频道及栏目的内容定位清晰;栏目名称准确,无二义性。达到上述要求的为3分,缺一项扣1分。

内容检索(4分)

根据需要提供站内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支持多关键字检索,如依据标题、时间、正文等分类检索,查询命中率高的为4分;提供关键字查询,结果准确的为3分;有简单查询的为2分;有google、百度等外挂的搜索的为1分。

访问速度(2分)

主页显示速度快,网页打开时间在宽带环境下没有明显延迟。在每天的不同时段进行计时,取得平均值。打开网站各个页面的平均时间在30秒以内为2分;平均时间在30秒至1分钟之间的为1分。

统计评比(3分)

提供网站访问量统计(1分),提供相关使用情况的统计与评比(2分)。

域名管理(2分)

域名规范,不使用商业域名(1分),网名具有政府特色(1分)。

北京市

区(县)政府网站绩效得分统计

总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具体情况

得分

信息

公开(30分)

机构设置(4分)

相关文件(5分)

政务信息(3分)

公共服务(4分)

社会信息(3分)

经济信息(3分)

专题信息(3分)

其他信息(3分)

网站背景(2分)

网上

办事(25分)

信息查询(4分)

办事指南(7分)

办事状态

在线查询(3分)

信息公开申请(4分)

表格下载(4分)

提供预审服务(3分)

互动服务(20分)

咨询服务(4分)

意见征集(4分)

政务论坛(4分)

领导访谈(4分)

网上监督(4分)

网站建设(25分)

网站导航(4分)

页面设计(4分)

栏目设置(3分)

内容设计(3分)

内容检索(4分)

访问速度(2分)

统计评比(3分)

域名管理(2分)

北京市××区县政府网站绩效分析:

4、北京市××区县政府网站存在的问题

5、北京市××区县政府网站发展对策

6、区县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设计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及具体要求

篇5:共青团珙县委员会重点工作考核评估办法

共青团珙县委员会重点工作考核评估办法

为促进全县共青团工作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发扬务实、创新、高效的工作作风,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团市委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考评体系

第一条

指标体系

由团县委根据当年重点工作制定。

第二条

责任体系

(一)团县委重点工作的考核评估工作实行书记负责制,团县委书记(含主持工作的副职)是团县委考评工作的总负责人。团县委副书记,按分工履行职责,组织考评工作的实施,对团县委书记负责。

(二)各直属团委书记为本乡镇、本单位团委重点工作的总负责人,各直属团委书记副书记按照分工履行职责,组织具体工作的实施。

第三条

管理体系

(一)团县委重点工作考核评估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评领导小组”)。考评领导小组由团县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团县委全体常委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方案审查、工作考核和奖惩方案的制定,领导组织考评工作的实施,协调处理考评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二)团县委重点工作考核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评办”)。考评办设在团县委办公室,负责团县委重点工作考评的日常工作,编发《珙县团讯》,督促检查各直属团委实施重点工作的情况,负责评估标准及奖惩方案的提出与实施,承担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撰写重点工作考核评估报告和起草情况通报等工作。

第二章

指标制定与考评分值

第四条

指标制定

年初,由团县委考评办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县委、县政府和团市委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结合全年的重点工作,制定考核评估指标。

第五条

考核评估分值

总基本分值100分。其中:

(一)列入目标考评工作,基础分值80分。

(二)日常工作,基础分值20分。

第三章

指标实施与监控

第六条

指标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

各级指标责任人和管理部门,要随时对指标实施进行监控,了解运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

第七条

指标监控的主要形式

(一)对工作目标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考核指标进行跟踪检查。

(二)季度小结、半年考评和年终考评。

第八条

指标实施中有以下情况的可进行修订:

(一)非人为因素使指标不能实现的。

(二)原定指标太低,缺乏激励功能的。

(三)涉及全局性工作任务的变化和其他特殊情况的。

第四章

工作考评

第九条

考评程序

(一)各直属团委根据考核评估指标进行自评。

(二)考评办对自评结果进行复核。

(三)考评领导小组负责终评。

第五章

考评计分

第十条

指标完成情况计分。

(一)列入目标考评工作总分按80分计。由团县委考评办依据制定的目标考评标准进行评分。对超目标工作计分由考评办另行制定计分规则。

(二)日常工作总分按20分计。由团县委考评办依据年初自行制定的考评办法进行评分。

(三)初评名次不并列,并说明扣分依据。

第十一条

调整指标计分。调整的指标,经报批同意后按调整前分值计分。

第六章

加分与扣分

第十二条

重点工作报道加分。各直属团委凡报送一条重点工作信息并被团县委《珙县团讯》刊用的,在综合考核评估总平均成绩中给予加分,每条加0.1分。此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第十三条

受批评和处罚扣分。凡直属团委工作受到县委、县政府、团市委;团县委;各乡镇党委政府、主管部门点名通报批评一次(见诸文件),分别按3分、2分、1分三个档次扣分。

第十四条

实地检查扣分。经团县委重点工作检查组实地检查,对未完成考核指标的单位按比例扣分。

第十五条

各项加分、扣分,均以原始资料为依据。

第十六条

综合考评分数,由各单项重点工作得分加权平均和重点工作信息报送加分构成。

第十七条

考评加分、扣分认定时限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七章

工作奖惩

第十八条

对直属团委重点工作进行综合考评中工作完成较好的予以表彰。对工作完成差、管理工作不规范的直属团委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九条

每年由团县委考评办提出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奖惩方案,经团县委重点工作考核评估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列入目标考评工作是指列入年初重点工作主要目标分解表中的工作事项。日常工作是指列入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但未列入主要目标分解表的工作事项,以及为推动重点工作开展由重点工作牵头部门统一安排部署的其它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团县委考评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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