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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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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

  第一条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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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包装袋标准

  (一)基本要求

  1、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PVC)塑料为制造原料;

  2、聚乙烯(PE)包装袋正常使用时不得渗漏、破裂、穿孔;

  3、最大容积为0.1m3,大小和形状适中,便于搬运和配合周转箱(桶)盛状;

  4、如果使用线型低密度聚乙烯(LLDPE)或低密度聚乙烯与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共混(LLDPE+LDPE)为原料,其最小公称厚度应为150μm;如果使用中密度或高密度聚乙烯(MDPE,HDPE),其最小公称厚度应为80μm;

  5、包装袋的颜色为黄色,并有盛装医疗废物类型的文字说明,如盛装感染性废物,应在包装袋上加注“感染性废物”字样;

  6、包装袋上应印制本规定第五条确定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

  (二)技术性能要求

  1、包装袋外观标准符合表一要求。

  表一包装袋外观标准

  项目指标

  划痕、气泡、穿孔、破裂

  不允许

  晶点、僵块

  >2mm<2mm分散度

  不允许

  ≤5个/10×10cm2杂质

  >

  0.6mm<0.6mm分散度

  不允许

  ≤2个/10×10cm22、包装袋物理机械性能符合表二要求

  表二包装袋物理机械性能

  项目指标

  LLDPE(LDPE+LLDPE)

  HDPE(MDPE)

  拉伸强度(纵、横向)Mpa≥

  2025断裂伸长率(纵、横向)%≥

  450250落膘冲击质量

  (g)190270热封强度N/15mm≥

  10103、包装袋规格

  (1)推荐采用筒状包装袋:

  折径×长×厚(mm):

  450×500×0.15mm(LLDPE;LDPE+LLDPE)

  450×500×0.08mm(HDPE;MDPE)

  (2)当包装袋容积在0.1m3范围内,包装袋规格可以根据用户要求确定。

  (3)当用户有特殊要求,并且包装袋容积超过0.1m3时,包装袋厚度应根据试验确定,保证包装袋防渗漏、防破裂、防穿孔,整体物理机械性能不低于表二要求。

  第三条

  利器盒标准

  1、利器盒整体为硬制材料制成,密封,以保证利器盒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盒内盛装的锐利器具不撒漏,利器盒一旦被封口,则无法在不破坏的情况下被再次打开;

  2、利器盒能防刺穿,其盛装的注射器针头、破碎玻璃片等锐利器具不能刺穿利器盒;

  3、满盛装量的利器盒从1.5m高处垂直跌落至水泥地面,连续3次,利器盒不会出现破裂、被刺穿等情况;

  4、利器盒易于焚烧,不得使用聚氯乙烯(PVC)塑料作为制造原材料;

  5、利器盒整体颜色为黄色,在盒体侧面注明“损伤性废物”;

  6、利器盒上应印制本规定第五条确定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

  7、利器盒规格尺寸可根据用户要求确定。

  第四条

  周转箱(桶)标准

  (一)基本要求

  1、周转箱整体为硬制材料,防液体渗漏,可一次性或多次重复使用;

  2、多次重复使用的周转箱(桶)应能被快速消毒或清洗,并参照周转箱性能要求制造;

  3、周转箱(桶)整体为黄色,外表面应印(喷)制本规定第五条确定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文字说明。

  (二)技术性能要求

  周转箱的规格及性能应满足如下要求:

  1、原料要求

  周转箱箱体应选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为原料采用注射工艺生产;箱体盖选用高密度聚乙烯与聚丙烯(PP)共混或专用料采用注射工艺生产。

  2、外观要求

  (1)箱体箱盖设密封槽,整体装配密闭。箱体与箱盖能牢固扣紧,扣紧后不分离;

  (2)表面光滑平整,无裂损,不允许明显凹陷,边缘及端手无毛刺。浇口处不影响箱子平置。不允许≥2mm杂质存在;

  (3)箱底、顶部有配合牙槽,具有防滑功能。

  3、规格要求

  推荐采用长方体周转箱:

  长×宽×高(mm)=600×500×400周转箱(桶)规格也可根据用户要求制造。

  4、物理机械性能

  (1)箱底承重:变形量下弯不超过10mm。

  (2)收缩变形率:箱体对角线变化率不大于1.0%。

  (3)跌落强度:常温下负重20kg的试样从1.5m高度垂直跌落至水泥地面,连续三次,不允许产生裂纹。

  (4)堆码强度:空箱口部向上平置,加载平板与重物的总质量为250kg,承压72h,箱体高度变化率不大于2.0%。

  (5)悬挂强度:常温下钓钩钩住箱体端手部位,钓绳夹角为60O±30O为,箱体均匀负重60kg,平稳吊起离开地面10分钟后放下,试样不允许产生裂纹。

  (三)一次性使用的周转箱可以不遵守本条(二)技术性能要求,但其防破裂、挤压等性能指标应能满足医疗废物周转运送的要求。

  第五条

  医疗废物专用警示标识如下图:

篇2:医院废物安全处置规章制度

  医院废物安全处置规章制度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根据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标准和标识》等相关文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一、由医院感染管理科、总务科、护理部负责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二、生活垃圾置黑色垃圾袋中,由保洁公司派人定时收集,院内用密封容器按固定线路进行运送,不能污染环境。集中收集后的生活垃圾应请环保部门及时运走,如无法及时运走的生活垃圾,必须置密封容器中存放。

  三、治疗室内的废物筒应加盖或置存放柜内,分生活垃圾、医疗垃圾、末被污染的针筒和输液器专用筒、利器盒等。末被污染的废弃物(如药品外包装、盐水瓶、青霉素瓶等)可以当作生活垃圾处置。敷料、棉签、玻璃安瓿、破碎玻璃器吼分别置于套有黄色垃圾器中,小心处理以免损伤。放射性及生物毒性的废物置红色垃圾袋中。

  四、临床产生的医疗垃圾必须置黄色垃圾袋中,当装满3/4时扎紧袋口后放入专用医疗废物暂存容器中,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应防渗漏,外表面粘贴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标签。科室内的医院废物暂存地应粘贴医疗废物标志。

  五、废弃后的注射器与输液器的针头等锐器、被血液和体液污染的注射器与输血器等应入锐器盒内,,减少工作人员针刺伤的发生。

  六、末被污染的除去针头的针筒、输液器应分别放入套有黄色垃圾袋的筒中,并称重、记录,临床科室签名认可。科室收集总量应与运出医院的总量进行核对,以免流失。

  七、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口罩、帽子、鞋套、中单、尿布、便盆等按医疗废物处理。

  八、病原体的培养基、菌种等高危险废弃物,应先进行压力蒸汽灭菌后或者化学消毒处理,再按感染性医疗废弃物处理。

  九、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包装袋,并及时密封。特殊感染垃圾,如发热门诊的废弃物按专项制度为标准。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各类废物不得取出。包装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十一、禁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如不慎将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废物中,那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十二、医疗废物由医院专人、定时、固定线路、密封容器进行收集、运送,不能污染环境。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十三、医疗垃圾收集人员负责登记各部门医疗垃圾的产生量(袋数),并请该部门人员确认。医疗废物装箱时,箱外要标明袋数,并加以登记。

  十四、垃圾收集人员应做好必要的防护,如工作衣、手套等。应及时清运,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指定暂存地。

  十五、医院集中存放医疗垃圾的暂存处必须上锁,避免流失。

  十六、医疗废物暂存处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外墙粘贴有明显的医疗废弃物警示标识、“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和医疗垃圾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储存容器应绝对密闭,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有上下水、洗手等设施。

  十七、废弃的麻醉、精神等约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十八、任何人不得将医疗垃圾自行外运、外卖,医疗垃圾每2天由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回收处置,并做好详细记录,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震泽中心卫生院

  20**-01-05修订

篇3: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目的

  对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各阶段检验的产品按规定的方法标识,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确保只有合格品才能转入下序或出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原料入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中检验、实验状态的控制及产品生产和出厂过程中对产品的标识。

  3.引用文件

  ISO9001:20007.5生产和服务提供

  《质量手册》7.5章

  4.定义

  无

  5.职责

  5.1质检科负责产品标识的制定并对与标识有关问题进行分析与追溯,负责各种检验、试验状态的判定及标识形式的制定与审批。

  5.2各生产班组负责制造过程中检验状态的标识及产品标识的使用和保管。

  5.3质检科负责进货及最终检验、试验状态的标识及标识的管理。

  5.4仓库管理员负责库存物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及标识的管理,并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各种物品标识。

  6.程序内容

  6.1质检科制定产品及其状态标识,相关部门使用产品及其状态标识。

  6.2各种标识要求不易脱落或丢失、破碎,字迹要清楚。产品标识可以用标签、标牌。标识的主要内容反映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或地点、方位等。产品状态标识可用如下方式表示:标签(如合格证)、印章(如合格率、不合格品率)、区域、标牌、各种记录(如工艺流程单)等。

  6.3当产品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时,由质检科会同相关部门查明原因后补加相应识。

  6.4对供方提供的原料或本厂生产的最终产品均由质检科质检员执行《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并进行相应标识。其质量记录中应对标识作相应记录。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控制程序》。

  6.5生产车间在制造过程完成时,应在产品包装箱内及外包装箱上按有关规定放置产品标识。

  6.6产品标识应具有可追溯性,当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追溯时,由质检科依据标识进行追溯。

  6.7生产过程各操作工机长负责本机台产品检验状态的控制:若检验合格,则标示合格标记;若不合格,则标示不合格标记;未检产品不作标记。

  6.8当产品无法确定状态时,视同为未检验状态,相关部门应予以记录,由质检科执行6.3条,并重新检验,确定其检验状态。

  7.质量记录

  产品标识登记表

  HD-QT-704018.相关/支持性文件

  《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HD-QP—803《不和格控制程序》

  HD-QP—804

篇4:消防设施、安全标识管理规定

  消防设施、安全标识管理规定

  一、按照消防规范要求,管理区域内配备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标识安装在合适、醒目的位置上。

  二、各种标识不得随意挪为他用,责任部门应按月进行全面普查的规定认真落实,保证各种标识的完好性。

  三、标识名称及作用

  1、公共设施的标识

  (1)楼层灯及楼层号码的标识,分别安装在各楼层电梯厅内,其作用是为人们提示你所在楼层。

  (2)应急指示灯标识,分别安装在住宅楼各层通道及楼梯内,其作用是在火灾情况下可作应急照明使用,并提示人们所在安全疏散的方向。

  (3)禁止吸烟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及各电梯箱内安装有禁止吸烟标识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在公共场所不许吸烟,做到文明办公防止火灾发生。

  (4)消防器材标识,在各层指向灭火器的方向分别安装有指示牌,其作用是提示人们该方向设有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及时使用。

  (5)火警电话标识,在各层通道内分别安装有火警电话标牌,其作用提示大家时刻记住火警电话,火灾时及时报警。

  2、消防设备系统的标识

  (1)消防供水管道的标识,在楼内的消防供水管,按规范要求全为红色,并在管道上有明确的编号,说明该管是消火栓系统或花洒系统供水的区域范围。

  (2)消防栓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所有消防栓的门上都印有消火栓的字样,提示人们该处设有消火栓。

  (3)高层、中高层排烟系统标识,在各层的走廊一方设有一个排烟窗,在相应的位置设有排烟窗控制装置,上面注有“发生火灾时,按下红按钮”的字样标识。

  (4)加压送风系统标识,在各层的消防电梯厅,防火楼内梯设有加压送风百叶窗,发生火灾时可向该区域内送风,避免烟雾火势进入,使顺利疏散。

  (5)消防电梯标识,在每层的消防电梯厅内都标有消防电梯字样,表示该梯为消防电梯。

  3、消防机房的标识

  (1)消防水泵的标识,在各水泵上注有水泵编号、功率等字样标识。

  (2)消防水箱的标识,在供水箱上标有消防储水量限位标识。

  (3)排送风机的标识,在管理区域内各消防风机上都标有,风机编号“P”、“S”,及功率等字样标识。

  (4)监控中心的标识,摆在监探中心的门口,挂有监控中心的标牌,在值班室内的控制台上,显示有供电各系统信号指示,控制操作按钮等具体的字样标识。

  4、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包括

  (1)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的标识。

  (2)消防设备检查保养记录标识。

  (3)消防设备试运行记录标识。

  (4)消防设备故障维修的标识。

  (5)监控中心有关消防的各种管理制度的标识。

  (6)灭火作战方案及灭火指挥系统图的标识。

  (7)消防管道及平面图的标识。

  四、相关文件记录:无

篇5: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保护法》及省、市、县相关环保部门的要求,确保危险废物在产生、利用、存放等环节不出现环境污染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要严格按照省环保部门下发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格式,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数据要真实有效)。

  第三条

  以上一年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利用情况为依据,结合装置现状来计划来年危险废物各情况。

  第四条

  管理计划必须对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危害特性、产生量、利用处置方式及相关措施描述清晰。

  第五条

  管理计划必须对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措施作出说明。

  第六条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必须报环保部门备案,当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时,应及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