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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拜访作业计划查核细则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人们运用到拜访,销售,查核,细则,计划的场合不断增多,我们该怎么写作相关的内容呢?以下是文库小编帮大家整理销售拜访作业计划查核细则,欢迎阅读收藏。

销售拜访作业计划查核细则

  销售拜访作业计划查核细则

  1.总则

  1.1.制定目的

  (1)本细则依据公司《销售人员管理办法》之规定制定。

  (2)促使本公司销售人员确实执行拜访作业计划,达成销售目标。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销售人员拜访作业计划之核查,依本细则管理。

  1.3.权责单位

  (1)销售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查核规定

  2.1.计划程序

  2.1.1.销售计划

  销售人员每年应依据公司《年度销售计划表》,拟定个人之《年度销售计划表》,并填制《月销售计划表》,呈主管核定后,按计划执行。

  2.1.2.作业计划

  (1)销售人员依据《月销售疾患表》,每月填制《拜访计划表》。

  (2)销售人员应于每月底前,将次月计划拜访的客户及其预定停留时数,填制于《拜访计划表》之“客户”及“计划”栏内,呈主管审核。

  (3)经主管审核后,销售人员应依据计划实施;主管则应确实督导查核。

  2.2.查核要项

  2.2.1.销售人员

  (1)销售人员应依据《拜访计划表》所订的内容,按时前往拜访客户,并根据拜访结果填制《客户拜访报告表》。

  (2)如因工作因素而变更拜访行程,除应向主管报备外,并须将实际变更的内容及停留时数记录于《拜访计划表》内。

  2.2.2.部门主管

  (1)审核《销售拜访报告表》时,应与《拜访计划表》对照,了解销售人员是否依计划执行。

  (2)每周应依据销售人员的《拜访计划表》与《销售拜访报告表》,以抽查方式用电话向客户查询,确认销售人员是否依计划执行,或不定期亲自拜访客户,以查明销售人员是否依计划执行。

  2.3.注意事项

  (1)销售部主管应使销售人员确实了解填制《拜访计划表》并按表执行之目的,以使销售工作推展更顺畅。

  (2)销售部主管查核销售人员的拜访计划作业实施时,应注意技巧,尤其是向客户查询时,须避免造成以后销售人员工作之困扰与尴尬。

  (3)拜访计划作业实施的查核结果,应作为销售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

  3.附件

  [附件1]《客户拜访计划》*年*月*日

  NO.客户名称

  客户类型

  拜访目的

  预计时间

  联系人

  备注

  批准:

  审核:

  填表:

  [附件2]《客户拜访报告》

  客户名称

  客户类型

  拜访目的

  拜访时间

  接洽人

  联系方式

  客户拜访记录问题点及改善对策

  后续行动

  主管:

  拜访人:

  F:销售工作日报表审核制度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销售管理,使销售人员的销售能力得以充分发挥,以提升销售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销售人员工作日报表之审核,均依照本办法管理。

  1.3.权责单位

  (1)销售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2.工作日报作业规定

  2.1.日报作业流程

  2.1.1.销售人员

  (1)每日应将当日拜访的工作内容,详细填入《销售工作日报表》,并呈部门主管。

  (2)前一日的《销售工作日报表》,应于次日工作日10时前(外出作业前)交出,不得延误。

  2.1.2.部门主管

  查核销售人员所呈的《销售工作日报表》后,转呈部门经理批示。

  2.1.3.部门经理

  将各销售主管转呈的《销售工作日报表》批示后,交内务汇总,转呈企划部。

  2.1.4.企划部

  将各销售部送交的《销售工作日报表》核计,并加以分析,作为制定修正销售计划的依据。

  2.2.审核要领

  2.2.1.销售主管

  (1)应依据《拜访作业计划查核细则》之规定,确认销售人员是否按照拜访计划执行。

  (2)将销售人员所呈的《销售工作日报表》与客户定单及缴款明细表等核对,以确认日报表的正确性。

  (3)对销售人员所提出的问题及处置对策,应予以初步之核示。

  2.2.2.销售部经理

  (1)综合审查各销售单位所呈的《销售工作日报表》。

  (2)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加以处理。

  2.2.3.企划部门

  (1)核对并统计《销售工作日报表》之各项内容。

  (2)依据《销售工作日报表》与《拜访计划表》,计算个销售人员成功率与变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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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将统计资料呈核,并拟定对策供销售部门参考。

  3.附件

  [附件]《拜访日报表》

  日期:

  制表:

  项次

  访问客户

  访问时间

  访问目的

  结果

  下次计

  划行动

  到达

  离开

  收款

  订货

  开发

  服务介绍

  其他收款

  订货

  其他时分时分

  9总结

  今日访问家数

  今日销收总额

  本月累计访问家数

  本月销收总额

  明日计划访问家数

  预定收款额

  市场情报

  工作检讨及建议

  竞争者情报

  批示

  企划部:

  销售部经理:

  销售部主管:

  制表人:

  G:销售人员士气调查管理办法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激励本公司销售人员工作士气,以提升销售绩效,达成销售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销售人员,均应依照本办法之规定接受士气调查。

  1.3.权责单位

  (1)销售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2.士气调查规定

  2.1.调查主旨

  (1)销售绩效成果,除了本公司之组织运作外,最重要的在于销售人员之工作士气。

  (2)达成公司所设定的销售目标,销售人员的工作士气高昂。

  (3)在销售主管指导下,一致合作,愉快而积极地完成职责的一种集体工作热情。

  (4)本公司的销售人员士气调查,亦即销售工作情绪调查,其用意在于了解销售人员中有多少人热诚服务于工作目标,并探讨销售组织运作上的问题点,作为相关单位改进的指标。

  2.2.调查重点

  销售人员士气调查重点如下:

  (1)对本公司是否具有向心力。

  (2)组织运作是否合理且有效率。

  (3)对主管的领导统御方式是否具有信心。

  (4)同事间相处是否和谐。

  (5)销售人员精神上的建设是否健全。

  2.3.调查时间

  本公司每年一月及七月,定期调查一次。

  2.4.调查方式

  (1)本公司销售人员士气调查应以无记名方式进行。

  (2)以各销售单位为调查单位。

  2.5.调查程序

  (1)总经理室应排定各销售单位接受调查的预定时间,并事前行文通知。

  (2)总经理室于预定时间派员至各销售单位,集合全体销售人员,分发《士气调查问卷》,请大家填写。

  (3)接受调查人员应详实填写《士气调查表》,以提供有效资讯作为公司制定政策的参考。

  (4)总经理室应于调查完后一周内,将《士气调查表》统计分析并作成报告,报告应包括解决对策。对策内容应包括下列各项:

  A、提出具体而明确的改善方针。

  B、销售人员适应性调整组合建议。

  C、对产生的问题点提出分析与检讨。

  D、提出如何增进组织运作与检讨。

  (5)报告应呈总经理审核,副本转销售部各有关主管参考;必要时应召开会议,以商讨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对策。

  3.士气调查问卷

  总经理室应将每次的销售人员士气调查作成《士气调查问卷》,《士气调查问卷》应针对本办法的调查重点编制。

  3.2.问卷内容

  总经理室编制《士气调查问卷》,除了应考虑本办法的调查重点外,原则上仍应考虑下列各项调查内容:

  (1)公司的方针或指示,是否都能彻底实施?

  (2)你对自己目前的工作是否感到满意?

  (3)是否有因为指挥工作的人过多,而感到无所适从的情形?

  (4)职务或工作上的分配有没有偏颇现象,或感到不满?

  (5)直属上司在工作上的指导是否适当?

  (6)在工作上,是否需要学习更多的知识或技术?

  (7)对于每天的工作,是否觉得倦累?

  (8)休息时间是否能够充分利用?

  (9)现有的设施,若运用得法,是否还能进一步提高效率?

  (10)你认为薪资、奖金的决定公平吗?

  (11)你知道你的薪资计算方法是否太过琐碎?

  (12)你觉得工作环境中,哪个地方最不方便?

  (13)你工作的四周。有没有危险有害的地方?

  (14)你知道你的薪资计算明细吗?

  (15)你认为改善什么地方最能提高工作效率?

  (16)你认为公司的干部是否十分了解员工的心情或思想?

  (17)你认为公司的气氛很好吗?

  (18)你是否打算一直在这家公司工作?

  (19)你为工作上的事情常与上司商量吗?

  (20)你曾为私人的事情常与上司商量吗?

  (21)你是否希望常常有与公司干部聚集谈话的机会?

篇2:销售员标准作业手册:整理报价单

  销售员标准作业手册(第二部分)整理报价单

  (一)应客户需要,将洽谈中感兴趣的产品,营业助理与采购部有关科长协调整理报价单,经主管理经理核阅后打出交给客户。

  (二)客户订购产品,营业助理应于客户离公司的当日或限内将报价单单项总价及全部总价底稿整理妥当,呈主管经理阅后,扫报价单所规定份数增加二份。如是C&F或CIF时,报价单上的材数不予打出。

  (三)营业助理,应即核对报价单是否与底稿相符,如有错误即自行修改确实无误,然后抽出一份报价单请示经理后,开国内订单,连同国内订单装运联一并交装押助理。

  (四)所有寄国外信件,报价单若其他一切文件须由营业助理核对,并在寄出份上经理签名处旁签名和签注日期,送交主管经理发出,但报关文件由营业助理于结并前自行核对单价数量,必须在当日内完成。

  □开国内订单

  营业助理应时常查核自存的报价单,并尽速请主管经理会同有关采购科长发出国内订单,并在存档报价单及资料卡或PRICELIST上注明承制工厂、厂价、国内订单号码及日期。

  (一)订单上唛头可采用下列方式:

  1.刻章。

  2.打字。

  3.由营业助理书写清楚。

  (二)如国内订单上数量、价格、包装、规格、唛头有变更时,即发出“订单更改通知“,并与原国内订单留底联装订一起。

  (三)如是将国内订单改开另一工厂,则应于国内订单留底联、验货联、装运联上注明,“本订单是原订单鬃号重开,原订单作废“并于存档报价单联及资料卡或PRICE

  LIST上更改国内订单号码、日期、承制厂名称价格,但在工厂联及签回联上绝对不可注明该订单是重开,并即将装运联直接交装运押助理。

  (四)原国内订单如是改开别家工厂时,须用特别编号,举例如下:

  KR-1021(此为改开订单号码)K-1021(此为原订单号码)(五)需动退的货,外箱上要打记号,应于订单上特别注明,告知工厂。

  (六)如是纺织品的订单,亦应于订单上注明需办GUOTA才可出口。

  (七)印制样品请款时,务必附上样品才可付款。

  (八)订单一个ITEM在¥5,000以上,科长在时一定要让科长签字,才能寄出,如科长不在而急于需寄出的订单由营业部自行决定。此订单进否要由科长签字才寄出,但如未经科长签字的订单,采购科长应协助出货,而催货则由营业部负责。

  (九)凡向工厂催货(包括配件及印刷品)一切的责任由营业助理负责,但装押助理协助催货。

  □开妥国内订单

  (一)国内订单开妥后,须校对与报价单上所列的包装、数量是否相符。

  (二)开妥国内订单送主管经理核阅签名后:

  1.留底联存查。

  2.工厂联及签回联及验货联交管制中心。

  3.装运联连同报价单一份交装押助理保存出货用。

  4.签回联逾10天工厂未自动签回时,由管制中心过滤,如该订单单项金额超过美金2000元或人民币8万元以上者,通知有关副(助)理或外务员负责签回,(如金额未超过以上金额者不必硬性签回),如超过美金5,000元者,务必由各有关科长签回。

  5.管制中心收到签回联时,核对单价、数量后,如签回联上有更改部分,应由管制中心通知各承办助理,再交行政助理处理后转交各有关人员更改样品室价格。

  (三)营业助理收到出货样品时,须详查出货样品的品质规格是否符合客户要求,如符合则呈阅主管经理后将出货样品自行保管,否则即刻请示旅客经理如何处理,验货平面由主管经理核阅后收回再保留。

  1.北部地区助理取回出货样品,仍交由管制中心销案后,自行保管。

  2.送他仓库的出货样品亦需取回,但贵重及体积太大的,助理可自行决定是否取回。

  (四)工厂收到订单要求承办助理改价,须由经理决定不可自作主张。

篇3:医疗器械公司销售员岗位责任制

  医疗器械公司销售员岗位责任制

  一、岗位职责

  1、积极做好企业与客户之间的业务联系,积极推销商品,开拓客源,确保销售计划的完成。

  2、收集市场信息,了解客户需求变化,利用销售技巧,扩大企业影响。

  3、按应收款考核周期及时催讨应收帐款。

  4、严格执行退换货商品管理制度,一旦发生退换货应按程序操作。

  5、负责收集客户质量信息,对客户投诉的质量问题处置,按质量信息处置程序进行。

  6、负责客户要货计划并填写订货单。

  二、岗位权限

  1、有权对客户进行业务洽谈及签订合同(企业可视合同数额大小,可适当限定数额)。

  2、有权受理客户所需的营销业务。

  3、有权对销售策略提出建议。

篇4:服饰公司销售管理手册

  海纳薇服饰有限公司销售管理手册

  □公司销售管理总则

  第一条

  以质量求生存,以品种求发展,确立“用户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服务第一“,维护公司声誉,重视社会经济效益,生产物美价廉的产品投放市场,满足社会需要是我公司产品的销售方针。

  第二条

  掌握市场信息,开发新产品,开拓市场,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沟通企业与社会,企业与用户的关系,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是我公司产品销售管理的目标。

  □市场预测

  第三条

  市场预测是经营决策的前提,对同类产品的生命周期状况和市场覆盖状况要作全面的了解分析,并掌握下列各点:

  1.了解同类产品国内外全年销售总量和同行业全年的生产总量,分析饱和程度。

  2.了解同行业各类产品在全国各地区市场占有率,分析开发新产

  品,开拓市场的新途径。

  3.了解用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及要求,分析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品种,满足用户要求的可行性。

  4.了解同行业产品更新及质量改进的进展情况,分析产品发展的新动向,做到知已知彼,掌握信息,力求企业发展,处于领先地位。

  第四条

  预测国内各地区及国外市场各占的销售比率,确定年销售量的总体计划。

  第五条

  收集国外同行业同类产品更新及发展情报,国外市场供求趋势,国外用户对产品反映及信赖程度,确定对外市场开拓方针。

  □经营决策

  第六条

  根据公司中长期规划和生产能力状况,通过预测市场需求情况,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由销售部提出初步的年度产品销售方案,报请公司审查决策。

  第七条

  经过公司会议讨论,总经理审定,各部门经理会议通过,确定年度经营目标并作为编制年度生产大纲和公司年度方针目标的依据。

  □产销平衡及签订合同

  第八条

  销售部根据公司全年生产大纲及近年来国内各地区和外贸订货情况,平衡分配计划,对外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并根据市场供求形势确定“以销定产“和“以产定销“相结合的方针,留有余地,信守合同,维护合同法规的严肃性。

  第九条

  执行价格政策,如需变更定价,报批手续由财务科负责,决定浮动价格,经副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销售部根据年度生产计划,销售合同,编制年度销售计划,根据市场供求形势编报季度和月度销售计划,于月前十天报生产部以便综合平衡产销衔接。

  第十一条

  参加各类订货会议,扩大销售网,开拓新市场的原则,巩固发展用户关系。

  第十二条

  建立和逐步完善销售档案,管理好用户合同。

  □编制产品发运计划,组织回笼资金

  第十三条

  执行销售合同,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供货期编制产品发运计划

  第十四条

  发货应掌握原则,处理好主次关系。

  第十五条

  产品销售均由销售部开具“产品发货通知单“、发票和托收单,由财务科收款或向银行办理托收手续。

  第十六条

  分管成品资金,努力降低产品库存,由财务科编制销售收入计划,综合产、销、财的有效平衡并积极协助财务科及时回笼资金。

  第十七条

  确立为用户服务的观念,款到发货应及时办理,用户函电询问,三天内必答,如质量问题需派人处理,五天内与有关部门联系,派人前往。

□建立产品销售信息反馈制度

  第十八条

  销售科每年组织一次较全面的用户访问,并每年发函到全国各用户,征求意见,将收集的意见汇总,整理,向公司经理及有关部门反映,由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措施,并列入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

  将用户对产品质量,要求等方面来信登记并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

  负责产品销售方面各种数据的收集整理,建立用户档案,收集同行业情报,提供销售方面的分析资料,按上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销售人员考核办法

□销售人员考核总则

  (一)每月评分一次。

  (二)公司于次年元月核算每一位业务员该年度考核得分:

  业务员该年度考核得分=(业务员该年度元月~12月考核总分)÷12(三)业务员的考核得分将作为“每月薪资的奖金“、“年终奖金“、“调职“的依据。

□考核办法:

  (一)销售:占60%

  当月达成率100%及以上60分

  90%50分

  80%40分

  70%30分

  60%20分

  (二)纪律及管理配合度:占40%

  1.出勤。

  2.是否遵守本公司营业管理办法。

  3.收款绩效。

  4.开拓新客户数量。

  5.既有客户的升级幅度。

  6.对主管交付的任务,例如市场资料收集等,是否尽心尽力完成。

  7.其他。

  (三)“奖惩办法“的加分或扣分。

  (四)1.业务员的考核,由分公司主任评分,分公司经理初审,营业部经理复审。

  2.分公司主任的考核,按照所管辖业务员的平均分数计算。

  3.分公司经理的考核,按照该分公司全体业务员的平均分数计算。

  4.营业部经理的考核,按照本公司全体业务员的平均分数计算。

  5.“考核“与“年终奖金“的关联

销售人员奖惩办法

□奖惩架构

  (一)奖励:

  1.小功

  2.大功

  (二)惩罚:

  1.小过

  2.大过

  3.解职

  4.解雇

  (三)1.全年度累计三小功=一大功

  2.全年度累计三小过=一大过

  3.功过相抵:

  例:一小功抵一小过

  一大功抵一大过

  4.全年度累计三大过者解雇

  5.A.记小功一次加当月考核3分

  B.记大功一次加当月考核9分

  C.记小过一次扣当月考核3分

  D.记大过一次扣当月考核9分

□奖励办法

  (一)1.提供公司“行销新构想“,而为公司采用,即记小功一次。

  2.该“行销新构想“一年内使公司获利5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年终表扬。

  (二)1.业务员主动反映可开发的“新产品“而为公司采用,即记小功一次。

  2.该“新产品“一年内使公司获利5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年终表扬。

  (三)提供竞争厂牌动态,被公司采用为政策者,记小功一次。

  (四)客户信用调查属实,事先防范得宜,使公司避免蒙受损失者(即:呆帐),记小功一次。

  (五)开拓“新地区“、“新产品“、或“新客户“,成效卓著者,记小功一次。

  (六)1.达成上半年业绩目标者,记小功一次。

  2.达成全年度业绩目标者,记小功一次。

  3.超越年度目标20%(含)以上者,记小功一次。

  (七)凡公司列为“滞销品“,业务员于规定期限内出清者,记小功一次。

  (八)其他表现优异者,得视贡献程度予以奖励。

□惩罚办法

  (一)挪用公款者,一律解雇。本公司并循法律途径向保证人追踪。

  (二)与客主串通勾结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三)做私生意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直属主管若有呈报,免受连带惩罚。若未呈报,不论是否知情,记小过二次。

  (四)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含:上班时间不许喝酒),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理处(按日不发给薪资),并记大过一次。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五)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或泄漏职务机密者,一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解雇。

  (六)涉足职业赌场或与客户赌博者,记大过一次。

  (七)1.上半年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70%者,记小过一次。

  2.全年度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80%者,记小过一次。

  (八)未按规定建立客户资料经上司查获者,记小过一次。

  (九)不服从上司指挥者:

  1.言语顶撞上司者,记小过一次。

  2.不遵照上司使命行事者,记大过一次。

  (十)私自使用营业车辆者,记小过一次。

  (十一)公司规定填写的报表,未缴交者每次记小过一次

篇5: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对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销售行为,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销售,主要是指公司销售商品并取得货款的行为。公司提供服务并收取价款,可以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在销售过程中,至少应关注涉及销售业务的下列风险:

  1、销售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2、销售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3、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管理不规范、不科学,可能导致销售不畅、库存积压、资产运营效率低下、经营难以为继。

  4、合同协议签订未经正确授权,可能导致资产损失、舞弊和法律诉讼。

  5、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管理不善,账龄分析不准确,可能由于未能收回或未能及时收回欠款而导致收入流失和法律诉讼。

  第四条

  公司在建立与实施销售内部控制过程中,至少应强化对下列关键方面或关键环节的控制:

  1、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科学合理。

  2、销售政策和信用管理应科学合理,销售与发货控制流程应规范严密。

  3、应收账款应有效管理,及时催收;往来款项应定期核对,如有差错,及时改正。

  4、销售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五条

  不相容岗位分离

  1、销售部门的销售业务与发货业务分离;

  2、销售业务、发货业务与会计业务分离;

  3、发运员与仓库保管员分离;

  4、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的制定人员与执行人员分离,信用管理岗位与销售收款岗位分设;

  5、销售业务人员与发票开具人员分离;

  6、公司不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全过程。

  第六条

  业务归口办理

  1、销售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处理订单、签定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货款;

  2、发货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审核发货单据是否齐全并办理发货的具体事宜;

  3、财务部门主要负责销售款项的结算和记录、监督管理货款回收;

  4、销售收据和发票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开具;

  5、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和人员经办销售业务。

  第七条

  岗位定期轮换

  办理销售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第八条

  经办销售业务人员的素质要求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2、熟悉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和流程;

  3、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国际惯例以及对外贸易知识;

  4、符合公司规定的岗位规范要求。

  第九条

  授权批准

  1、授权方式

  (1)销售业务除公司另有规定,需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销售事项外,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2)公司总经理对各级人员的销售业务授权,以文件的方式明确。

  2、审批权限

  项目

  审批人

  审批权限

  1、销售政策、信用政策

  总经理

  (1)制定和修订;

  (2)以总经理办公会议形式审定;

  (3)以内部文件等形式下发执行。

  2、销售费用预算

  董事会

  (1)按《预算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审批。

  3、销售价格目表和折扣权限控制表

  总经理或授权审批人

  (1)制定和修订;

  (2)以经理办公会议形定审定;

  (3)以文件或其他方式下达执行人员执行。

  4、销售价格确定和销售合同签订

  总经理授权审批

  (1)按公司授权审批。

  5、超过公司既定销售和信用政策规定范围的特殊事项

  总经理

  (1)总经理办公会或其他方式集体决策。

  3、审批方式

  (1)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销售价格目录和折扣权限控制表等政策性事项,由总经理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或授权总经理决定,并以文件或其他形式下达执行;

  (2)销售业务的其他事项审批,在业务单或公司设定的审批单上签批。

  4、批准和越权批准处理

  (1)审批人根据公司对销售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2)经办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销售业务;

  (3)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销售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并应当拒绝,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一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三章销售和发货控制

  第十条

  政策控制

  1、公司对销售业务制定明确销售目标,列入年度预算,确立销售管理责任制;

  2、公司对销售进行定价控制,由公司制定产品销售价目表,折扣政策、付款政策等并督促执行人员严格执行;

  3、公司对客户进行信用控制,在选择客户时,由销售部门的信用管理人员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价,充分了解和考虑客户的信誉、财务状况等情况,降低货款坏账风险。

  第十一条

  客户信用管理

  1、销售部负责进行客户信用调查,填写“客户调查表”,建立客户信用档案;根据客户信用,确定客户信用额度、信用期限、折扣期限与现金折扣比率;

  2、销售部门确定的客户信用额度,必须经公司授权审批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3、对客户信用进行动态管理,每年至少对其复查一次,出现大的变动,要及时进行调整,调整结果经公司授权审批人批准;

  4、对于超过信用额度的发货,必须按公司授权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

  赊销控制

  1、业务流程

  接洽客户

  信用管理人员设定赊销条件

  是否符合赊销条件

  YES

  NO

  按授权审批

  是否批准

  NO

  YES

  办理销售

  销售审批

  2、控制要求

  (1)销售人员严格遵循规定的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

  (2)对符合赊销条件的客户,按公司授权,经审批人批准方可办理赊销业务;

  (3)超过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规定的赊销业务,按公司权限集体决策审批。

  第十三条

  销售和发货业务流程

  销售业务组

  内勤组

  发运组

  仓库

  财务部门

  接洽客户

  签约

  信用评估

  催收货款

  审核

  填制发货通知

  寄送发票等结算单据

  登记台账

  汇总发货单和运单

  通知仓库发货

  验货

  运输或代办运输

  备货

  发货

  收款结算

  开具发票

  第十四条

  接单和签约控制

  1、接单和销售谈判

  (1)销售业务员负责客户订货的管理,收到每一份购货订单必须在“购货订货登记薄”上登记;

  (2)在销售合同订立前,由公司业务员就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具体事项与客户进行谈判;

  (3)重大合同的谈判,谈判人员至少有两人以上;

  (4)销售谈判的全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

  2、合同订立

  (1)合同订立前,信用额度由信用管理人员经信用评估后确定;

  (2)超过信用额度的合同,必须按公司授权,事前进行审批,未经审批,合同不得签订;

  (3)合同签订按公司授权,由经授权的有关人员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金额重大的销售合同的订立,应当征询法律顾问或专家的意见;

  (4)合同条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合同审批

  (1)销售部门内勤人员应当对合同进行审核,主要审核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项目是否违反公司规定;

  (2)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按公司授权进行审批,合同未经审批程序,不得将合同交予客户。

  第十五条

  发货控制

  1、发货期的确定

  业务员在接受订货、签订合同时,根据产品库存情况,和公司生产周期确定交货期限:

  (1)全部有库存的客户订货,按客户要求确定交货期;

  (2)库存不足的订货,根据产品生产周期和生产能力与客户协商确定交货期。

  2、产品生产和开发

  (1)库存不足的订单,由销售内勤人员与生产部门协调,发出生产任务单,由生产部门组织生产;

  (2)业务员在接到用户提出的新产品开发意向后,要向用户全面收集产品使用的条件及有关技术参数,由业务员填写“新产品开发建议书”,经公司有关部门会签后交技术中心或事业部组织开发。

  3、发货通知

  (1)发货通知单由销售部内勤人员根据客户订单或合同填写;

  (2)发货通知单一式六联;

  (3)发货通知由发运组负责办理发货和运输事宜。

  4、发货控制

  (1)仓储部门根据“发货通知单”组织备货、发货,仓储部门发货后,按实填写实发数,并盖章注明“已发货”字样,以免重复发货;

  (2)由专人不定期对出库通知单与装箱进行核对检查。

  5、发运控制

  (1)发运组对发货通知单与发货实物进行核对相符;

  (2)发运组根据合同要求组织运输或代办运输;

  (3)发运组必须要求承运人在发货通知单上签名,并向承运人取得相关运输凭证;并及时交内勤人员送财务部门。

  第十六条

  销售发票开具控制

  1、销货发票由财务部门指定的专人负责开具。

  2、开票人员必须以客户的购货合同和业务员开出的发货通知单、运单为依据。

  3、开票人员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开具销售发票。

  4、开具的发票必须从主管税务部门购买或经主管税务部门批准印制的税务发票。

  5、财务部定期对销售发票开具进行检查。

  第四章销售货款收取控制

  第十七条

  货款催收和办理

  1、催收

  (1)货款催收由销售部门办理,财务部门督促销售部门加紧催收,并协助办理;

  (2)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账款,由销售部门会同财务部门申请,经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2、催收记录

  (1)销售部门在向客户催收货款时,应做好催收记录,并尽可能取得客户的签证;

  (2)公司销售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向客户发出催收函,并将发函凭证保存,作为催收记录的依据。

  3、收款业务办理

  (1)公司财务部门应当按照《内控6号——资金》等规定,及时办理销售收款业务;

  2)财务部门应将销售收入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擅自坐支现金。销售人员除事先经财务部门授权外,应当避免接触销售现款。

  第十八条

  应收货款管理

  1、应收账款台账

  (1)公司销售部门内勤组、业务员按责任范围建立应收账款台账,及时登记每一客户应收账款余额的增减变动情况和信用额度使用情况;

  (2)财务部门按客户进行应收账款核算,对长期往来客户的应收账款,按客户设立台账登记其余额的增减变动情况;

  (3)销售部门内勤人员、业务员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应收账款余额和发生额,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

  (4)销售部门信用管理人员应对长期往来客户建立完善的客户资料,并对客户资料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相关资料由内勤人员,业务员和财务部门提供。

  2、与客户核对应收账款

  (1)销售部门业务员或内勤人员每半年与客户核对应收货款余额和发生额,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向财务部门报告,并进行处理;

  (2)财务部门每年至少一次向客户寄发对账函,对金额重大的客户,财务部门认为必要时或销售部门提出申请时派员与客户对账,发现不符,及时向上级报告,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

  3、账龄分析和坏账处理

  (1)财务部门定期对应收账款龄进行分析,编制账龄分析表,对逾期账款进行提示,并建议相关部门采取加紧催收措施或其他解决措施;

  (2)对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按《内部19号——资产减值准备坏账损失处理》的规定办理;

  (3)公司财务部门对已核销的坏账,应当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已注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应当及时入账,防止形成账外款。

  4、应收票据管理

  (1)公司应收票据的取得和贴现必须由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的书面批准;

  (2)公司由出纳保管应收票据,对于即将到期的应收票据,应及时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已贴现票据应在备查簿中登记,以便日后追踪管理;

  (3)对逾期未能实现的应收票据,经财务经理批准,转为应收账款,并通知相关责任人员及时催收。

  第五章销售记录控制

  第十九条

  销售过程记录

  公司在销售与发货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对销售过程进行完整登记。

  第二十条

  销售台账

  (1)销售部门应设置销售台账,及时反映各种商品、劳务等销售的开单、发货、收款情况;

  (2)销售台账应当记载有客户订单、销售合同、客户签收回执等相关购货单据资料;

  (3)销售部门的销售台账定期与财务部门核对。

  第二十一条

  销售档案管理

  销售部门应定期对销售合同、销售计划、销售通知单、发货凭证、运货凭证、销售发票、客户签收回执等文件和凭证进行相互核对,并整理存档。

  第六章销售退货

  第二十二条

  控制目标

  1、防止销售退货业务中的差错和舞弊;

  2、减少退货损失;

  3、规范销售退货业务行为。

  第二十三条

  销售退货条件

  公司售出的产品出现下列情况应该允许退货:

  1、由于产品本身缺陷,如质量问题、贮运、损坏;

  2、产品品种、规格、型号与合同不符;

  3、经授权批准人批准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四条

  销售退货程序

  客户退货申请

  销售业务员审核

  是否批准

  NO

  YES

  填写退货审批表

  授权审核人审核

  是否需质量检验

  NO

  YES

  质检

  授权审批人审批

  是否同意

  NO

  YES

  退货通知

  第二十五条

  退货审批内控要求

  项目

  操作人

  内控要求

  1、客户退货申请(通知)

  客户

  (1)有明确理由,附有质量不符或与合同不符的检验报告;

  (2)一般通知经办业务员或销售业务组。

  2、退货申请审核

  销售业务员

  (1)核实退货原因;

  (2)填写退货申请并签署建议;

  (3)提取退货样本或依据公司退货政策或合同,通知客户退货。

  销售内勤

  (1)对退货申请和客户提供的退货资料进行审核,填写退货审批表,登记退货申请台账;

  (2)属质量问题,通知质检人员质检。

  3、质检

  质检员

  (1)及时对退货样本或从退货产品中抽样检验;

  (2)出具检验报告;

  (3)与相关部门分析,提出质量改善措施。

  4、审批

  授权审批人

  (1)按授权范围审批;

  (2)及时审批,审批后及时送交销售内勤。

  5、退货、换货通知

  销售内勤

  (1)根据审批意见,及时通知销售业务员转告客户退货;

  (2)对客户退货后返货(换货)的,通知发运组发货。

  销售业务员

  (1)正式通知客户退货,并与客户商定退货补偿方式:退款或换货(注:销售合同已明确的除外,并且一般销售合同应有退货的处置条款);

  (2)向客户取得相关退货凭证。

  第二十六条

  退货、换货处理

  (1)公司对退货一般采用退货返货制即换货制(合同明确应退款的除外);

  (2)授权审批人审批后,方可执行退货业务;

  (3)货物退回公司或公司指定地点后,须经质检人员检验和仓库人员清点后,办理入库手续。

  (4)需要办理退款的退货,财务部门应对检验报告、退货接收报告以及退货方出具的退货凭证等进行审核后,方可以办理退款手续,支付退货款须经授权审批人审批。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监督检查主体

  (1)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对公司销售与收款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2)公司审计部门。依据公司授权和部门职能描述,对公司销售管理进行审计监督。

  (3)公司财务部门。依据公司授权,对公司销售管理进行财务监督。

  (4)上级对下级进行日常工作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监督检查内容:

  (1)销售与收款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销售与收款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2)销售与收款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3)销售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信用政策、销售政策的执行是否符合规定;

  (4)收款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销售收入是否及时入账,应收账款的催收是否有效,坏账核销和应收票据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5)销售退回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销售退回手续是否齐全、退回货物是否及时入库。

  第二十九条

  监督检查结果处理:

  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公司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应当采取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公司,包括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及所属公司可以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或具体执行办法,实施细则或执行办法不得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实施细则或执行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并上报公司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