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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工作与生活中经常需要使用到排查,隐患,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治理相关的资讯,这也正越来越成为工作中的必需,为此收集整理了以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欢迎借鉴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制定。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等。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消除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第五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第六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第七条

  各部门正职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责任,对所辖范围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

  第八条

  每个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

  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奖励的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第十条

  公司技术委员会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第十一条

  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事故隐患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十三条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一)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二)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章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

  公司成立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公司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安全的负责人任副组长,各部门正职为成员。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各部门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

  第十六条

  事故隐患的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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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事故隐患的报告

  (一)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班组、部门,各部门报公司生产管理部、安全管理办公室,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二)报告形式:

  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告。

  书面报告:报告人要把隐患发现的时间、地点、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一份报送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一份部门自己留底备查。(详见隐患报告登记表)

  第十八条

  事故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一)各部门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部门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及时联系协调解决,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确实不能解决的,应立即报公司技术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并附情况说明),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二)对于重大事故隐患

  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应进行监控。

  第十九条

  档案建立: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应对各部门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第五章奖惩

  第二十条

  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奖励,由各部门报公司安委会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二十二条

  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三条

  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9附件:

  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事故隐患报告登记表(20**年8月报)部门:(盖章)工程技术与质量安全部(紫坪铺水利枢纽管理与大坝监测中心)

  20**年

  08月30日

  序号

  隐患地点

  发现时间

  事故隐患内容

  拟采取措施建议

  报告人签字

  报告接收人签字

  报告时间

  整改情况

  负责人:

  制表:

  注:

  1.此表一式二份,一份部门留底备查,一份报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

  2.此表按月、季、半年、年度定期报送,报送时间于月底前。

  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部门:(盖章)*年*月*日

  序号

  隐患名称

  查出人

  地点

  隐患来源

  查出日期

  临时措施

  整改

  整改日期

  验收

  自查

  上报部门

  责任人

  措施

  验收人

  时间

  负责人:

  制表:

  注:1.此表一式二份,一份部门留底备查,一份报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

  2.此表按月、季、半年、年度定期报送,报送时间于月底前。

  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存根

  监测中心第【】号

  隐患责任单位(部门)

  发现时间

  检查人

  部位

  通知时间

  批准

  基本情况

  整改情况

  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监测中心第【】号

  隐患责任单位

  (部门)

  部位

  存在的问题

  序号

  内容

  整改意见

  安全管理办公室:*年*月*日

  整改结果

  监测中心负责人:*年*月*日

  备注:整改结果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回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

篇2:门店销售款管理规定

  门店销售款管理规定

  摘自《永财通字【20**】第0007号》

  (一)管理规定

  1、门店一律不得欠款销售,必须收到全款后开具发票,进行提货,门店任何人员无权指示收银违规操作,实行欠款销售。注:欠款销售包括先发货后收款;收取部分货款即开票发货,送货到家后再收取余款。

  2、对于欠款销售,收银一律拒绝开票,必须保证当日开具发票与收到现金的一致性。

  3、门店可以预收定金,收银设立定金收取的登记簿,定金存入银行,并设“预收帐款/零售户”科目核算,余款收回后开具发票进行发货送货,冲销“预收帐款/零售户”

  4、门店除财务人员发放核定数额内的工资、奖金外,不得擅自动用销售款。

  5、总部需向门店领取现金的,必须有相关申请报告并以财务总监签字为准。

  6、门店如遇特殊情况需动用销售款的,经手人必须填写“暂支单”,经门店经理和对口管理中心总监签字,并由财务总监审批。金额超过2000元的,还需由总裁签字。

  (二)相关人员职责

  1、分公司经理负责本规定在门店的贯彻执行,特别加强门店经理和销售人员的制度落实;对于违规操作实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2、分公司财务经理负责本规定在财务部门的贯彻执行,对收银台帐作好相关的知识培训和制度落实;对财务人员的违规操作实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非财务人员报分公司经理发布处理处罚书;对于处理处罚无效的上报财务管理中心。

  3、门店收银为第一责任人,对于欠款销售一律不得开票,对销售款一律不得借支动用。

  4、台帐负责审核发票与解款额的一致性,发现欠款销售的汇报门店财务主管,门店财务主管(含帐务处理人员)呈报分公司财务部经理,分公司财务部经理与分公司总经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负责对欠款限期收回的监督工作。

  5、分公司经理/门店经理不得干涉财务人员按财务规定执行的工作内容,分公司财务/门店财务的职能管理部门为财务管理中心,分公司经理/门店经理和其他人员不得指使财务人员违规操作,对于分公司经理/门店经理和其他人员的违规指令,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6、分公司经理/门店经理必须配合财务人员按规定进行工作,排除其他人员对财务人员工作的干扰和不正当指令。

  (三)处罚条例

  1、一经发现有欠款销售,对所有相关人员,包括开票人、审批人和收银分别处以100元以上罚款;欠款造成公司损失的一律作除名处理,欠款由责任人补足;发生坏帐如不能补足全款的移交司法机构处理。

  2、在公司准许范围外借支动用销售款的、收银人员白条抵库的,借支动用人和收银一律作除名处理。

  3、台帐、门店财务主管隐瞒不报的,处以100元以上罚款;欠款造成公司损失的,一律作除名处理。

  4、分公司财务部经理不加强制度执行,对违规操作不作处理的,由财务管理中心视情节严重进行处罚和处理。

  5、分公司总经理不加强制度执行、监控不严,对违规操作不作处理的,由人事行政中心视情节严重进行处罚和处理。

  (四)本规定即日起执行,原有规定如与本规定冲突的,以本规定本准。

  (五)本规定适用各家电分公司门店、家居分公司各门店。

篇3:师范学校校园网络信息管理规定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络信息管理规定(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计算机信息网络(以下简称校园网)是学校重点建设的现代化信息基础设施。为加强校园网络的管理,确保校园网络安全、可靠、高效的运行,促进其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和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络是为全校教学和行政管理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其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内计算机互连、计算机局域网互连,并通过中国联通宽带互联网CHINA169实现信息的快捷沟通和资源共享,以促进我校教育和科研的发展。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全校各学院、部门和广大师生员工。

  第三条

  本规定适宜于接入学校校园网络的全体用户。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组成

  第四条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信息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是校园网的具体管理部门,各部门主管领导和信息员是管理机构的成员。信息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制定校园网络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定,协调、解决校园网络建设、运行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信息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对学校资源进行管理,负责解决校园网运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和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对本部门资源进行管理,各单位须至少配备一名网络信息管理员,具体负责相应的网站信息管理和网络安全工作,保存网络运行的有关记录,对各自负责的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和上网资源进行管理。

  第六条

  各学院、部门由一名部门领导分管本部门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工作。

  第三章用户接入和管理

  第七条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的所有入网单位、用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第八条

  拟加入校园网的单位,须向信息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入网申请表并报本单位信息员处备案,由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到信息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开户。

  第九条

  入网单位、用户的IP地址通过DHCP服务器自动获取。入网单位、用户应严格使用分配的IP地址,不得盗用他人IP地址或私自乱设IP地址。如发生此类情况,信息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将拒绝其入网,以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停止入网的用户应及时告知信息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并进行销户。

  第十条

  入网单位、用户的计算机须具备计算机病毒、安全防护基本措施。如:安装防毒软件、防火墙软件和对系统及时升级、打补丁。对没有采取任何计算机病毒、安全防护措施的单位、用户,网络与信息中心拒绝其入网。

  第十一条

  入网单位、用户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第十二条

  任何入网单位、用户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十三条

  任何入网单位、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十四条

  入网单位和用户不允许私自与其它互连单位连网,不允许私设代理,不得私自发展校外用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校园网开展商业性活动。如有特殊要求必须设代理,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信息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批准方可。

  第十五条

  学校机房在上课期间除教学需要上网外,禁止课堂上学生自由上网聊天游戏等。

  第十六条

  学校机房开放上网,服务对象仅为校内师生员工,要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并能严格执行校内相关规章制度和互联网管理的有关规定,采用实名上网登记制度。收费标准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开放时间为课余时间,上课期间禁止开放自由上网。

  第十七条

  任何用户必须保管好自己的网络账号,及时更改密码,如因密码泄露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第四章网络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入网单位和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在网上公开发布的信息要进行保密审查,对重要部门和信息应制定周全的保密措施,严格控制访问人员的范围和权限,定期更换密钥。禁止以普通信息形式在网上发送涉密文件和数据。确有必要发送这类信息时,需作加密处理。

  第十九条

  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对校园网络的侵袭。上网单位和个人应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病毒检查,所有拟在上网计算机上使用的磁盘都必须经过病毒检查。禁止下载来路不明的网上免费软件,以防止计算机病毒传入。如发现计算机病毒应及时处理。

  第二十条

  除信息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外,校内其他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校园网络上设立BBS站或与类似BBS的公开信息站点。确需设立公共文件服务器、BBS信息站点或Web服务器的单位,应事先向信息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出申请,指定专人负责,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设立运行。所提供的信息只限于学术交流范畴,不得涉及政治、宗教、民族或违反知识产权的内容,并接受信息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校园网络上设立游戏站点或纯娱乐性的、与校园网络宗旨相悖的站点。一经发现,取消其入网资格,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二十二条

  在计算机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其他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包括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的网络设备和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第二十三条

  凡入网单位或个人若发现入侵黑客、非法信件或有害病毒,应及时向信息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保卫处报告,并及时处理,严禁对有害信息和*信息的传播。

  第二十四条

  入网的单位、用户有义务向网络与信息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发现校园网上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十五条

  入网的单位、用户须接受并配合国家和学院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五章惩处措施

  第二十六条

  对于盗用他人网络账号、口令,入侵和破坏网络及计算机系统,违反网络用户行为规范的行为,信息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将要求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并同学校有关部门共同查处;触犯国家有关法律者,报公安机关、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七条

  对于违反国家和学校有关计算机网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网络与信息中心将依照情节轻重对其采取如下惩罚措施:警告、通报批评;冻结账户、报请学校相关部门按校纪处分;诉诸法律等。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领导和网络信息管理员应认真做好本单位上网人员思想品德教育和道德心理教育,发现问题要加以引导,及时处理解决。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暂行规定由学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篇4:校园综合治理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校园综合治理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王浩绮,女,1979年1月生,制药与生命科学学院科研秘书。该同志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勤恳塌实,恪尽职守,热心公益,乐于奉献,自觉把综合治理工作融于日常的科研管理工作中,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始终牢记“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在学院领导的指导帮助下,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不断完善学院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为学院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优异成绩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出色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1、加强学习,做好本职工作

  在上级领导和同事的关心下,积极工作,纵向方面,协助全院老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博士点基金课题、申报科技厅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教育厅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组织申报“863”专题项目、江苏省科技厅其他项目、社会发展项目,07年纵向科研共立项11项,到款2666.84万元。横向方面,协助全院老师申报横向科研96项,到款金额达668万。08年目前我院纵向到款也已超过2000万元。此外,能够积极配合化工学院广泛邀请全国各大院校的教授、博士生、硕士生到我校参加中国化工学会全国第三届化工新材料学术研讨会。

  2、认真做好资产管理的工作

  作为学院资产管理员积极投入全校的资产评估并且参加了校资产处的相关培训以及生化中心五年一度的评估,取得了优秀的成绩。不但对我院的所有的固定资产有了详尽的了解,并且在日常管理中也积极主动的对学院购买和报废的设备做积极的备注。此外,积极主动配合资产处和保卫处对于学院实验室的试剂购买做好系统的管理工作,努力做到将实验室的安全贯彻到每一个老师、学生的心中。今年暑假本人认真安排,组织协调学院的整体搬迁工作,保证我院在中大楼的40多间实验室完整有序的搬入科技创新大楼,并且在学校指定日期前完成了搬迁工作。期间为学院和各位老师购买空调,负责空调和所有大型设备的安装,全院网络的登记,电话的移机安装等,认真负责的完成每一位老师交代的任务,在最后的扫尾工作中协助资产处对我院的废旧试剂,报废设备以及家具做了完善的处理。

  3、注重形象,文明工作,热情待人

  王浩绮同志善于发挥自己的特长,编写并且设计了生工学院的展板以及介绍宣传画册,从学院科研,本科生教学,研究生教学以及学科建设和团队建设等几方面详细的介绍了我院近几年取得的各项重大成绩,力求通过几十页纸,能给读者展现一个完整的生工学院。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平时热情待人,认真快速的处理老师提出的问题,并尽量使老师们满意。

  4、综合治理出成效

  王浩绮同志在综合治理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条件,同事关系极其和谐。今年,她不仅圆满地完成了各项本职工作,还发表了5篇科研论文,申请了3项专利,参加一项863课题和一项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重大基础研究课题。

篇5:黑龙江各类物业分级管理规定

  各地市建设局、房产局(处):

  为规范全省物业管理行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为物业管理收费定价提供依据,特制定了黑龙江省各类物业分级标准(试行)和黑龙江省各类物业分级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市接此通知后,要做好施行前的调查摸底及准备工作,并于二OO二年十二月中旬书面上报准备情况。

  二OO二年九月十一日

黑龙江省各类物业分级标准(试行)

  一、住宅

  (一)多层住宅:

  一级:

  1、小区布局合理,设计档次高、质量好,整体环境优美舒适,绿地覆盖率达到30%以上,有较大规模的园林小景,绿化物修剪整齐美观,维护管理良好。

  2、公共配套设施完善,维护良好。道路平整顺畅,水、暖、电、煤气(有煤气供给地区)、消防设施先进,保障及时、有效。

  3、有住户活动会所,有充足良好的各种文化娱乐、体育等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和商业等生活服务设施,并能经常开展各种文体活动。

  4、物业管理单位持有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5、实行封闭式管理,配备先进保安设备和监控报警系统,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区内治安秩序良好。

  6、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每天清扫、保洁,楼内大堂洁净无灰尘,区内无卫生死角、无积存垃圾,无乱堆乱放,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7、小区获得国家级示范项目称号。

  二级:

  1、小区内绿地覆盖率达到30%以上,园林绿化维护管理良好。

  2、公共配套设施维护良好。道路平整顺畅,水、暖、电、煤气(有煤气供给地区)、消防设施保障有效。

  3、有较好的社区活动场所,并能开展文体活动。

  4、物业管理单位持有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5、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区内治安秩序良好。

  6、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每天清扫、保洁,无积存垃圾,无乱堆乱放,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7、高层住宅装有电梯。

  8、小区获得省级示范项目称号。

  三级:

  1、小区内绿地覆盖率达到25%以上,园林绿化生长较好。

  2、公共配套设施完好。水、暖、电、煤气(有煤气供给地区)、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3、有公共社区活动场所,基本适应公共活动。

  4、物业管理单位持有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5、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区内治安秩序良好。

  6、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保持清洁,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四级:

  1、小区内绿化维护正常。

  2、公共配套设施完整,符合设计要求,能有效为小区服务。

  3、物业管理单位持有资质证书。

  4、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区内治安秩序较好。

  5、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公共场地清洁,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二)高层住宅(商住)

  一级:

  1、小区(或大楼)布局合理,设计档次高、质量好,用料上乘,环境优美舒适。绿地覆盖率达到30%以上,有园林小景,绿化物修剪整齐美观,维护管理良好。

  2、公共配套设施完善,维护良好。道路平整顺畅,电梯、水、暖、电、煤气(有煤气供给区)、消防设施先进,保障有效。

  3、有良好的住户活动会所和先进完善的各种文化娱乐、体育等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并能经常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商业等生活服务设施配套适用、方便。

  4、物业管理单位持有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5、实行封闭式管理,配备先进保安设备和监控报警系统。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区内治安秩序良好。

  6、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每天清扫、保洁,楼内大堂洁净无尘,区内无卫生死角、无积存垃圾,无乱堆乱放,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7、管理人员素质高,文明礼貌,服务周到。

  8、小区获得国家级示范项目称号。

  二级:

  1、小区内绿地覆盖率达到30%以上,园林绿化修剪整齐美观,维护管理良好。

  2、公共配套设施完善。道路平整顺畅,电梯、水、暖、电、煤气(有煤地供给地区)、消防设施保障有效。

  3、有良好的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并能经常开展各种文体活动。

  4、物业管理单位持有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5、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区内秩序良好。

  6、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每天清扫、清洁,区内无卫生死角、无积存垃圾,无乱堆乱放,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7、使用高档电梯。

  8、有先进、完善的消防系统,供水、供电和防盗系统,维护使用良好。

  9、小区获得省级示范项目称号。

  三级:

  1、小区内绿地覆盖率达到25%以上,园林绿化维护管理良好。

  2、公共配套设施完善。道路平整通畅,电梯、水、暖、电、煤气(有煤气供给地区)、消防设施保障有效。

  3、有较好的社区活动场所,并能开展文体活动。

  4、物业管理单位持有三级以上资质证书。

  5、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区内秩序良好。

  6、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每天清扫、保洁,无积存垃圾,无乱堆乱放,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7、使用中、高档电梯。

  8、有效完善的消防、供水、供电和防盗系统,并维护良好。

  四级:

  1、有电梯,小区内绿地覆盖率达到10%以上或有盆花,园林绿化较好。

  2、公共配套设施良好。电梯和供水、暖、供电、煤气(有煤气供给地区)、消防设施齐全、运作正常,服务良好。

  3、有公共社区活动场所,基本适应公共活动。

  4、物业管理单位持有资质证书。

  5、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区内秩序良好。

  6、环境清洁卫生,公共场地保持清洁,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五级:

  1、小区内绿化物管理较好。

  2、有公共活动场所。

  3、物业管理单位有资质证书。

  4、公共配套设施完好,电梯、供水、供电、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5、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区内秩序较好。

  6、地面保持清洁,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三)高档住宅、别墅区

  1、小区(楼宇)的房价在当地属高档水平,购房对象主要是高收入阶层或港、澳、台胞及外商。

  2、小区内绿地覆盖率达到30%以上,有一定规模的园林建筑小景,绿化物、花草修剪整齐美观,生长、维护良好。

  3、公共配套设施先进,维护良好,保障有效,停车场地、生活服务、娱乐、商业设施配套,适用、方便。

  4、有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的住户活动会所和充足、良好的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并能经常开展各种文体娱乐活动,商业等生活服务设施配套、齐全。

  5、物业管理持有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6、小区(楼宇)实行封闭式管理,保安设施先进、完善,配备先进保安设备和监控报警系统,保安人员每天24小时值班、巡逻,治安良好,无因保安失职造成的偷盗案件发生。

  7、环境优美,清洁卫生,公共场地每天清扫、保洁,楼内大堂洁净无灰尘,区内无卫生死角,无积存垃圾,无乱堆乱放,下水道、沙井、化粪池通畅,公共用水池定期清洗。

  8、管理人员素质高,文明礼貌,服务周到。

  9、小区获得省级以上示范项目称号。

  二、办公楼(写字楼)

  一级:

  1、大楼周围的绿化管理维护良好,修剪整齐、美观。

  2、大楼装修质量优良,用料上乘。大堂与通道宽敞,整层楼面宽广,间隔极具弹性。

  3、有良好、充裕的载客和载货的高档电梯,维护保养完善、运行良好;不同的楼层使用不同组的电梯。

  4、大楼设有停车场,泊车设施先进,车位充足,管理良好,停车、取车方便、安全。

  5、供水、供电、消防、空调、保安监控、通讯等设施先进、完善、高效,管理维护良好。

  6、环境清洁卫生,每天保洁、巡查,做到大堂、楼道、梯间等公共场所清洁卫生,无灰尘。

  7、管理人员全天保安、消防值班和巡逻,严防财物损失,治安秩序良好。

  8、管理公司持有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9、获得省级以上示范项目称号。

  二级:

  1、大楼周围的绿化物管理维护良好,修剪整齐、美观。

  2、大楼装修质量高,大堂与通道宽敞,整层楼面较宽,间隔弹性好。

  3、有良好、充裕的载客和载货的高档电梯,维修保养完善、运行良好。

  4、大楼设有停车场,泊车设施良好,车位充足,管理良好,停车、取车方便、安全。

  5、供水、供电、消防、空调、保安监控、通讯等设施完善、有效,管理维护良好。

  6、环境清洁卫生,每天保洁、巡查,做到大堂、楼道、梯间等公共场所清洁卫生,无积尘。

  7、管理人员全天保安、消防值班,保持大楼治安秩序良好。

  8、管理公司持有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9、获得省级以上示范项目称号。

  三级:

  1、大楼周围的绿化管理维护良好。

  2、大楼装修用料较好,大堂与通道宽敞,整层楼面适中,有一定的间隔弹性。

  3、有能满足用户使用的载客中档电梯,维修保养正常、运行良好。

  4、大楼设有停车场地,停车、取车方便、安全,管理较好。

  5、供水、供电、供暖、煤气(有煤气供给地区)、消防、保安等设施完好、有效。

  6、环境清洁卫生,每天清扫、保持公共场所、楼道、梯间等干净卫生。

  7、管理人员全天值班,维护大楼治安秩序。

  8、管理公司持有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四级:

  1、大楼周围绿化维护良好。

  2、大楼装修一般,大堂面积较小,楼层高度较低,整层楼面较小,可以间隔。

  3、公共配套设施完备,有满足用户使用的电梯,供水、供电,消防等设施完好、正常。

  4、环境清洁卫生,并保持良好。

  5、管理人员全天保安值班。

  6、管理公司持有资质证书。

  五级:

  1、大楼大堂、门口有盆栽摆设,维护良好。

  2、大楼装修普通,可以简单间隔。

  3、公共配套设施基本能满足用户要求,有电梯。

  4、环境清洁卫生,并能保持。

  5、管理人员每天保安值班或营业时间值班。

  6、管理公司持有资质证书。

  三、商铺

  一级:

  1、内外装修豪华,设计新颖,设备先进齐全,质量优良、精心管理,运作良好。配备有货梯、高档自动扶梯、中央空调、通讯设备、自动消防系统、防盗监控装置,有较好的绿化或盆栽摆设,节日有灯饰。

  2、管理人员全天保安值班,人员素质高,服务意识强、文明礼貌。

  3、营业时间全天保洁,地面、公共场所无垃圾、无灰尘,保持商场或大厦内外清洁、干净。

  4、有停车场地,交通顺畅方便。

  5、物业管理单位持有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6、获得省级以上示范项目称号。

  二级:

  1、内外装修整齐美观,布局合理舒适。配备完善的消防、供电和防盗装置,并运作良好。盆栽、装饰较好。

  2、配备有高档电梯或自动扶梯、中央空调,维护良好,使用正常。

  3、管理人员全天保安巡逻值班,服务态度好,文明礼貌。

  4、营业时间保洁,每天清扫,公共场所保持干净卫生。

  5、物业管理单位持有三级以上资质证书。

  6、获得省级以上示范项目称号。

  三级:

  1、内外装修整齐适用,环境较好。配备中档电梯或自动扶梯,能保证水电供应,消防设备正常,管理运作良好。

  2、管理人员坚持日常保安值班,服务态度好,文明礼貌。

  3、注意日常保洁,每天清扫,保持公共场所卫生、清洁。

  4、物业管理单位持有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四级:

  1、布置整齐,环境较好。能保证水电供应,消防设备符合要求,能正常使用。

  2、管理人员坚持日常保安值班,服务态度好。

  3、注意卫生,公共场所每天清扫,保持清洁。

  4、物业管理单位持有资质证书。

  五级:

  1、布置有序,环境可以。水、电、消防设备符合要求,使用正常。

  2、配备保安人员。

  3、注意卫生,每天保持清洁。

  4、物业管理单位持有资质证书。

黑龙江省各类物业分级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物业管理行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我省城市规划区内,配套设施齐全实施物业管理的各类物业适合本规定。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各类物业分级管理工作;地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各类物业分级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类物业的分级要参照《黑龙江省各类物业分级标准》(试行)。其中绿化、水、暖、电、燃气(有煤气供应城市)指标及资质证书等级、荣誉称号为硬指标,必须同时全部达标,缺一项者均应作降级处理。

  第五条、各类物业的分类:一、住宅;二、办公楼;三、商铺。

  第六条、各类物业的分级:一、住宅分为(1)多层住宅1-4级;(2)高层住宅1-5级;(3)高档住宅、别墅区。

  二、办公楼1-5级;

  三、商铺1-5级。

  第七条、各类物业的分级由物业的管理单位提出申请,高档物业和各类物业的一级由物业所在地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初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其它各类物业的级别由物业所在地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评审。

  第八条、各类物业的分级实行动态管理,每叁年核定一次,新建物业实施物业管理的,随时可以进行申请核定。物业级别确定后满一年,管理单位可以申请普级,原则上不能越级普升。

  第九条、各类物业分级核定程序:由管理单位对照《黑龙江省各类物业分级标准》(试行)提出申请,由地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核定,各类物业的一级和高档住宅、别墅区要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第十条、各类物业的分级确定后发放物业级别证书,物业级别证书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第十一条、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农垦、森工及独立工矿区的各类物业可参照本规定。

  第十二条、本规定20**年1月1日起试行。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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