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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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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制度

  教师绩效考核制度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小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实现教育现代化和促进中小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总体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工作绩效为导向,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努力提高工作绩效,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绩效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二、绩效考核的范围和时间

  (一)绩效考核的范围

  全校在编在册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绩效考核的时间

  每学年的第二学期末开展学年度绩效考核。学校可根据实际每学期考核一次。

  三、绩效考核的主要指标和内容

  (一)绩效考核的主要指标

  绩效考核以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情况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指标包括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教师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社会公德、廉洁从教等。

  能,是指履行教师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主要指标包括文化素质、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等。

  勤,是指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主要指标包括出勤情况、工作责任心、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工作作风等。

  绩,是指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及所产生的效益和贡献。主要指标包括从事德育工作、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学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等。

  (二)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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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履行《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能力发展、教育教学及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1.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将“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作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为合格等次的必备的条件。

  2.能力发展主要考核教师坚持提高教学技能和业务水平,参加继续教育等方面的情况。

  3.教育教学主要考核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取得教育教学成果等方面的情况。

  4.班主任的工作任务作为教师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教学岗位一样计算基本工作量。班主任工作重点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与家长的联系沟通、关注每个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的情况。

  四、绩效考核的主要方法

  教师工作绩效考核重点突出达标性评价、动态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采用自评与他评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时适当听取学生的意见。学年度绩效考核为定量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一)每学年通过个人述职、核查资料、质量测试、问卷调查等操作方式对教师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评价。

  1.“德”的评价: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对教师“德”进行整体定性评价。评价结果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教师“德”的指标评价是进行“能”、“勤”、“绩”三项指标评价的前提条件,达到中或以上等级才能参加后三项的综合评价;教职工“德”的评价差,则绩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能”、“勤”、“绩”的评价:采用过程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办法,主要以定量评价方式呈现。根据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结合学段和不同评价对象的特点,以一定的权值关系先进行分项评价,再进行综合评价。

  3.需进行过渡性评价的有关单项指标可视实际情况分阶段多次进行,在年度考核时计算该项目指标得分的均值。必要时市教育部门可进行业务知识测试。

  (二)根据不同对象实行分类评价。

  1.教师教育教学绩效评分由学校聘用(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学科组构成。领导小组、和学科组的考核量表,其它相关工作量表、过渡量表及其评分权重由学校根据学段特点和学校实际自行制定,各评价指标均设“自评”项,自评综合分直接对应写入综合评价表。

  2.兼任学校各类管理工作的教师(含学校中层干部、党团工群负责人、班主任、科组长等)原则上还要进行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评价由学校结合实际自行制定评价方案。

  (三)学校根据被考核教师业务档案记录、平时表现、工作业绩及年度考核述职情况等评分。“德”的评价达到中或以上等级的教师,结合实际自行设计权值表)计算“能”、“勤”、“绩”各分项得分,再计算出综合评价得分。

  (四)教师绩效考核等次按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德”整体评价达到优等、综合评价得分在85分以上、且排在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员总人数(不含正、副校长)的前15%的(计算优秀名额时不能四舍五入),绩效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综合评价得分在70—84分的,绩效考核确定为合格等次;综合评价得分在60—69分的,绩效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综合评价得分在59分(含)以下的,或“德”整体评价差的,绩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五、绩效考核的工作程序

  (一)教师按照岗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学年度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领导小组按照教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采取多种有效方法对教师进行绩效考核,结合被考核教师业务档案记录、平时表现、工作业绩及年度考核述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并写出定性评价意见。

  (三)学校领导班子对领导小组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次。

  (四)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将绩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并由被考核教师签署意见。如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正常渠道向领导小组申请复核,领导小组应认真调查研究,并在10天内提出复核意见。若仍有不同意见的,可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六、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不定等次和不参加绩效考核的教师,均部分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不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要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等次,坚持向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一线教师和骨干教师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也要作为教师聘用(聘任)、职务晋升、教师资格认定、培养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七、其他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一)延期转正的新教师,参加绩效考核,只写评价意见,不定等次;不列入优秀等次比例的计算基数。

  (二)新调进教师,由现单位进行绩效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入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三)因公离开现职岗位的教师,返回原单位参加绩效考核,由现服务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四)对被市教育局选派到贫困山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一学年以上,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以上的教师,当年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为优秀等次。

  (五)教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当年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

  2.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致使本学校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3.损害学生利益,歧视学生,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

  4.品行不良,侮辱他人人格尊严,影响恶劣的;

  5.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

  (六)其他有关情况的处理

  1.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5个月的,不参加绩效考核;

  2.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束的,可参加绩效考核,不写评价意见、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给予处分的,视其所受处分种类,按有关规定办理;

  3.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绩效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4.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绩效考核,只写评价意见,不定等次;

  5.受党纪和行政处分的教师确定学年度绩效考核的有关问题,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寄校

  20**年10月

篇2: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本着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有利于学校管理,有利于促进教师成长,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吴庄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激励先进、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群众公认、程序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学校和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学校全面、协调、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情况

  我校岗位设置业经上级审批通过:全校在职教师83人,其中管理人员2个,专业技术人员83个(管理人员2个双项选择)。

  现有人员情况:实有人数83人,管理人员1人(八级);专业技术人员总数82人;其中副高级1人(六级);中级38人(八级13人、九级16人、十级9人);初级37人(十一级18人、十二级19人);员级2人(十三级);专业见习级3人。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每月121773元,平均1467.15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一)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每月提取740元×n(n指全校在编教职员工总数),作为学校统筹,其余部分在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经学校考核合格,作为基本的工作量奖励,按个人岗位津贴比例逐月发放。

  基本工作量如下:

  语、数、英教师并担任班主任,每周10–12节;

  语、数、英教师不担任班主任,每周12–14节;

  其他学科专任教师,每周14–16节。

  校长04节;中层领导为学科专任教师的1/3–1/4。特殊情况按规定办。

  以上教师,在完成上述基本课时,并且⑴参与每周2-3节的导优辅差(或指导兴趣小组);⑵每周一天的导护工作;⑶轮流值班。不足基本工作量的,按每节30元从基本工作量奖励中扣回。

  (二)统筹部分的分配方法

  岗位津贴(经考核合格后,逐月发放,每学期发6个月)

  1、班主任、年段长岗位津贴

  (1)班主任每月补贴500元。

  (2)8个班的年段长每月350元;6个班的年段长每月300元;4个班的年段长每月250元。

  2、其他岗位津贴

  a、报账、代办

  500元/月;

  b、人事

  400元/月;

  c、少总

  350元/月;

  d、保卫

  250元/月;

  e、教研组长

  10人以上

  300元/月;10人以下

  250元/月;

  f、配班

  200元/月;

  g、备课组长、保管、网管、团支书、工委

  150元/月。

  在班主任、年段长及其他津贴岗位内兼职的,按第一职务100%;第二职务60%;第三职务40%计发,但累计不超过900元。以上岗位津贴逐月发放,每学期发六个月。

  h、行政岗位津贴

  校长:专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发放数的150%;

  副校长:专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发放数的135%;

  教导处、总务处、办公室、德育处中层领导负责人:专任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发放数的125%;

  以上人员不兼职,不参加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行政及中层领导按比例提取的奖励性绩效数额单列,留作期末考核合格后再发放。

  3、超课时补贴

  (1)在完成(一)中规定的基本工作量的前提下,每超1课时,每课时补贴30元。

  (2)代课:需备课、授课、批改作业的代课,每节30元;一般代课,每节15元。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在休息、节假日工作的,每天津贴150元。(当月不超过三天)。

  (三)教学成果奖

  1、文章在cn刊物发表或收入区级以上汇编,每篇50元,上限为每学期200元。

  2、指导学生获奖,每个个人奖项为80元,上限为每学期200元。

  3、区级以上公开课,每节80元,上限为每学期200元。

  4、质量监控,全区性的三个考核点,每个点奖励该年段该学科的任课教师每人300元,片区性(统考统改)的150元,跨年段按高层次计。

  5、参与课题研究,获得阶段性成果,每人每学期津贴100元,通过专家评审结题后,每个成员一次性再发200元。

  6、校内优秀三好(设计、实施、反思)课,每节奖金待定。

  (四)名优名师奖

  1、学科带头人每学期省级1000元;市级800元;区级500元。

  2、入学科评委专家库的每学期省级800元;市级600元。

  3、开设学术讲座:每次市级300元;区级200元;校级100元。

  (五)优质服务奖

  1、每学期评选若干个优秀备课组,若干个优秀导师,若干个班级十项评比等单项奖,奖金待定。

  2、由于我校非教师专业系列人员只有1人,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参照医务人员或上级文件另行规定。

  (六)扣发或停发(这里的100%是指:当月奖励性绩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

  1、扣发:

  a、迟到、早退一次扣1%;

  b、病假每日扣3%;

  c、事假每日扣5%;

  d、旷课每节扣10%;

  e、旷工每天扣30%.2、停发:

  a、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在处分期间停发;

  b、当月病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当月100%停发;

  c、表现差、群众意见大的,当月100%停发;

  d、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的,当月100%停发;

  e、违反师德,造成不良影响的,当月100%停发。

  (七)学期统筹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发放以上各项津贴奖励后,若有剩余,余额在期末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平均发放。

  本方案报中心校审核,学校备案,全体教师参与。

篇3: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箄洲湾镇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小学)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现根据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我校岗位管理工作与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与健全学校内部考核结合起来,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目标,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进一步促进我校管理科学化、队伍建设制度化、教育教学手段现代化,更好地集中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核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向学校骨干教师及在一线作出突出成绩的教学人员倾斜,与岗位、任务、业绩、责任紧密结合,主要考核德能勤绩,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实行动态管理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以月为单位进行考核,每年度以十个月计算,每学期集中考核一次(上半年2—6月;下半年9—次年元月),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工作量等有变动时,按月相应给予调整。

  三、考核范围

  全镇学校目前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4、在编在岗教师的奖励性绩效考核细则

  在编在岗教师的奖励性绩效考核,按照“高定位、低均衡、有区别”的基本思路,采取月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所有在编在岗教师的“德、能、勤、绩”等方面分块进行考核,每学期期末予以一次性发放。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1、师德:(10%)

  (1)师德学习相关材料按要求完成,未完成的对其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2)每学期教师师德考核以学生评、家长评、教师自评、互评作为依据,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由部分校行政领导和教代会部分成员组成)对教师师德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分为优秀(不超过教师总数的30%)、良好、合格、不合格;对综合评定为优秀者考核费不超过220元,合格以上者不超过200元。

  (3)在工作中出现严重的“三乱”行为或其它重大违纪行为及师德综合评定为不合格的此部分考核为0.2、

  考勤:(10%)

  中小学依据学校考勤制度,对全月全勤教师按每月50元进行发放,扣款部分具体按考勤制度进行考核。

  3、工作量:(40%)

  核算办法:

  (1)小学语、数、外和班会每节系数为1.1,跨年级语、数每节系数为1.2,其它科目系数均为1.0。

  (1)在编在岗后勤人员(含各室专职管理员)周工作量记为6.0。

  (2)校领导班子不足6个工作量的均按6个工作量予以核算。

  (3)各类津贴:

  ①校行政领导津贴不超过90元/月;

  ②小学行政领导津贴不超过80元/月;

  ③中学校务成员津贴不超过60元/月;

  (4)小学班主任25人以上的班级不超过50元/月、25人以下的班级不超过40元/月;

  (5)教研组长不超过30元/月;备课组长不超过20元/月。

  4、常规教学考核:(15%)

  中小学每月常规教学考核按优秀、良好、一般分别记60元、55元、50元予以发放。中小学教师无故拒绝接受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为0元。

  5、教育教学业绩考核:(25%)

  小学部分:

  标准:新分教师=362*6*25%=540其他教师=560*6*25%=852说明:本项中1项由中心校统一考核,2-6项学校自主考核

  (1)考绩奖:在正常差距范围内,统考学科单班教师所带班级获牌洲湾镇年级第一名(440)660元,第二、三名(420)630元,第四名(400)600元,第五名(380)570元,第六名(360)540元;第七、八名(350)510元。未参加县、镇级抽考或统考学科,且能按照学校要求完成相关任务的,例如学前班,本项计平均奖励。在全县范围能进入前三名的学科,分别奖励600元、400元、200元,进入前五名的上述考绩直接计做镇级第一名。(注:县抽考科目若名列全县倒数1、2名的且单科平均分低于全县平均水平超过10分的教师,绩效工资直接扣除600元.)

  (2)教师完成教学目标任务,学期末教师能及时上交备课本、教学工作手册、业务及师德学习笔记、教学活动月各项材料、学期教学工作总结等考核材料,积极参加教研月活动、课题研究,有交流材料、论文等按规定时间归还图书室借书的按(150)252元进行考核,每缺一小项扣(10)20元。

  (3)在正规杂志【邮局公开发行】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凭杂志原件及知网可以查询为依据予以奖励,原则上奖金不超过100元,作者多人者平分奖励.(4)校外比武课:省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优胜奖200元;对应的市级奖为500元,300元,200元,100元;对应的县级奖为300元,200元,100元,50元。

  (5)辅导学生竞赛获奖奖励办法,国家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70元,其它奖项60元;省级一等奖6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40元,优胜奖30元;对应的市级奖分别为40元、30元、20元、10元;县级为30元、20元、10元、5元。(同类竞赛辅导计最高奖一次,不累计)

  (6)教师论文、案例、课件、说课等教研教改活动获奖奖励办法,国家级:一等奖200元,其它奖项100元;省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优胜奖40元;对应的市级奖分别为60元、50元、40元、30元;县级为40元、30元、20元、10元;(注:证书以县教育局/教研室、市教育局/教科院、省教育厅/教科所等印章为准)

  6、年度评价考核: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每年对所有在编在岗教师一年的各方面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教师晋级、评先平模等的重要依据,每年学校对师德优秀、工作出色、成绩突出的教师给予一定的鼓励。

  四、考核办法

  1、按县教育局要求,学校成立以鲁方致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全校奖励性工资绩效考核与核算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实施过程。

  2、通过教代会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然后由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实施方案,教代会监督绩效工资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真正让绩效工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另:1、此方案适用于20**年秋季学期;

  2、本方案未尽事宜以教育局文件精神为准;

  3、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蓝天中学教导处。

篇4:教师绩效工资月考核细则

教师绩效工资月考核细则(试行草稿)

一、全勤考核奖(由校长办公室负责)

1、校内绩效工资一年发放12个月,其中8月份不发教育教学工作量奖(250元)。每个月如事假累计5天(包括5天)以上,病假累计15天(包括15天)以上,或无故不上班者、为私事外出未请假的,做旷工处理,不发当月绩效工资。病假累计6-10天发当月绩效工资的1/2,累计11-14天发当月绩效工资的1/3。事假5天以内、病假5天(包括5天)按实际天数扣。

2、教师病假每天少发30元,事假每天少发60元。(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否则作事假处理。)

3、丧假、婚假1-3天不扣,自行安排调课。4-15天,每天少发50元。婚假不请假的奖励300元。产假按病假扣发,提早半个月奖励300元,提早一个月奖励500元。

4、遵守劳动纪律,无迟到、早退,有事有病事先请假,手续齐全(具体见《请假制度》)。

二、师德安全奖。(由学校党支部负责)

1、热爱学生,不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教师按时认真参加升旗仪式,做广播操,动作按节奏认真完成。

3、认真参加各种学习、会议,不迟到、不早退,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4、上班时间(包括中午)不玩电脑游戏、不上网聊天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

5、教师工作到位、不推委、不拖沓,服从并完成本职工作。

6、不在教师中散布不利于团结的言论。

7、按时到岗,履行值周、值班职责,认真检查,客观评价,及时汇报反馈。

8、认真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无安全事故。

9、管理到位,保管好自己责任区内的财产。

10、所负责的责任区安全卫生工作到位。

三、教育教学考核奖。(由教导处负责)

1、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常规,无学生家长有效投诉的。

2、教师认真执行学校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无上课迟到、提早下课、随意改课、擅自离岗现象发生。

3、教师合理安排教学内容,上课时无“放养式”现象或做与本课教学无关的事。

4、认真及时备课、认真批改、撰写反思。

5、认真及时上交各类计划、总结以及表格。

6、认真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活动,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教研活动任务。

7、树立“大教育”的观念,做好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早操、中餐、外出活动等)。

8、绩效工资中教师工作量奖金计算公式:每节课金额*教师担任课节(含岗位课节)/月=教师工作量/月

注:有违反上诉现象的酌情扣除教育教学考核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