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材料及设备管理办法

工程材料及设备管理办法

  施工项目是施工企业的成本中心,材料成本在工程造价中占有很大的比重,要控制好施工项目责任成本,首先必须抓住“材料成本“这个关键环节。具体落实到现场项目部,就是如何在提高施工估料准确性、降低材料消耗、杜绝浪费、减少库存积压等方面狠下功夫,达到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智能化工程材料有主材与辅材之分,它具有品种多样、规格不一、型号繁杂等特点,增加了施工项目材料成本管理的难度。为此,从施工材料管理程序人手,应着重把握要点,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程项目材料管理人员要求

  工程材料及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施工现场管理实践经验。

  需具备较高的工作责任心、自觉性和原则性,并能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

二、工程管理人员坚持所有材料及设备进场后必须报监理验收

  凡主要材料进入工地,工程管理人员必须按照程序及要求对所进场的设备及材料进行报验。

三、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设计要求;

  符合在智能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符合以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2.符合工程承包合同里约定的质量及规格。

四、智能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产品包装和商标样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4.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实施生产许可证或使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产品,应有许可证或质量认证的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材料及设备进场要及时报验

  工程管理人员应按合同和规范要求逐项、逐条进行进场材料报验工作,要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手续要齐全。报验后要催促监理单位尽快把签过字的材料返回,原件送公司工程行政处存档。

  施工估料是工程项目材料成本管理的首要环节。

  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现场的负责人要作好工程项目材料的预算工作,要配合工程设计人员以工程项目的工艺流程、系统图及技术要求为基础,根据平面、剖面的布置及空间走向所勾画的单线指意图。在单线图上标出管线长度、材质、规格、管配件型号、数量等。所有辅助材料的估料也必须有计算依据、计算过程书。施工技术管理人员除了熟读施工图纸,吃透设计思想并按规程规范向施工队伍进行技术质量交底外,还必须将自己的施工估料意图灌输给现场施工队伍,以单线图的形式做好用料交底,防止施工队施工时长料短用、整料零用、优料“劣“用,做到物尽其用,杜绝浪费,减少边角料,把材料消耗降到最低限度。

六、周密安排月、旬要料计划,执行限额领料

  根据施工程序及工程形象进度周密安排分阶段的要料计划,这不仅是保证工期与作业的连续性,而且是用好用活流动资金、降低库存、强化材料成本管理的有效措施,在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下尤为重要。

  现场项目部必须准确地把握工程进展的情况,不断提高协调能力和预测能力,及时发现和处理现场施工的进度问题。同时,要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在下达施工任务书中,附上完成该项施工任务的限额领料单,作为发料部门的控制依据,防止错发、滥发等无计划用料,从源头上做到材料的“有的放矢“。

七、及时、完整地办理签证及变更手续

  工程设计变更和增加签证在项目施工中会经常发生。工程变更时,往往会造成材料积压,这是由于备料在前、变更在后所致。项目经理部在接收工程变更通知书执行前,应有因变更造成材料积压的处理意见,原则上要由甲方收购,如有争议需报公司进行协调解决。否则,如果处理不当就会造成材料积压,无端地增加材料成本。另外,随着法制法规的健全,应注意甲方现场代表须具有法定委托权,可通过协调会的会议记录或文件进行双方确认,才能保证工程变更签证的有效性。对业主口头通知的变更,项目经理部应主动办理工程变更书,并由甲方及监理代表签字确认,既体现顾客至上的服务意识,又不损害企业利益。

八、现场材料、设备管理要合理

  工程材料及设备到现场后,要采取合理的管理办法,堆放要有分类、有秩序,并做好材料的出入库手续,材料出库需要有项目经理或项目工程师的签字并办好出库手续。对有故障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尽快退回公司库房去维修或更换不得积压,退回的设备要办好退库手续。材料设备的出入库要做好报表,详细采用统一的明细表。

九、认真处理“假退料“及边角料回收

  “假退料“是月末施工项目对已领未用而下月仍继续要用的材料不退库,但同时编制本月的退料单和下月的领料单。这样可以减少退、领料的搬运,便于正式反映当月实际耗料的常用方法。尤其对项目施工中只完成制作尚未安装的材料耗用,通过办理“假退料“手续,适当折扣部分材料成本,达到收支相对平衡。具体操作时必须实事求是,严格认真。要防止把“假退料“当成调整施工项目责任成本核算、考核的“防空洞“,人为地造假,造成材料成本管理失控。

  边角料的回收是施工项目材料成本管理不可忽视的最终环节,除对规格型号进行分门别类外,应注意材质的编号,以利再用。

篇2:农大园艺实验中心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农大园艺实验中心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加强我校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以下简称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其投资效益,积极开展协作共用,实现资源共享,更好地为教学、科研、生产服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原则

  1.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应在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下,由分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长负责领导,设备处组织实施,定期进行效益的综合考核及管理。

  2.贵重仪器设备的建设,要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必须坚持全校统筹规划,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合理配置、发展特色,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3.为保证贵重仪器设备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必须配备相应层次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队伍。做到专业知识结构合理,人员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要做好交接工作。

  4.要发扬勤俭办事的精神,不贪大求洋,凡工作量不大,能通过协作解决的一般不购,凡国内产品技术指标能达到的不进口国外产品。根据条件和特点实行专管共用资源共享和有偿使用的办法,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

  二、贵重仪器设备的分类及范围

  1.凡原价超过人民币10万元(含)的设备;

  2.原台(件)价格不足人民币10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或需配套使用,价格超过人民币10万元(含)的仪器设备;

  3.国家科委指定的二十三种仪器设备;

  4.原价不足人民币10万元,但属于教育部明确规定为精密稀缺

  的贵重仪器设备。

  三、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管理

  1.根据学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制定贵重仪器设备的配备方案,做到全面考虑,合理布局,决不重复购置。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前,使用单位应在进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组织相关学科的专家进行技术和经济的可行性论证,并写出购前论证报告。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报主管校长审批。

  2.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经主管校长批准后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如需变动时,必须提出申请,并经主管校长批准。

  3.订货合同签定后,申购单位应根据仪器设备性能指标、技术指标要求做好安装地点、环境设施、操作、维护以及管理人员培训等项准备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及时安装、调试、验收。进口仪器设备要做好资料的编译,了解设备的成套性等工作。

  四、贵重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

  1.仪器设备到货后,设备处会同实验室按规定期限及时组织技术

  人员开箱验收、调试。并作好验收、调试记录,验收结束后写出验收报告,交设备处存档。

  2.安装调试中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及仪器设备的技术指标逐项验

  收仪器设备的功能,并考核运行稳定性和可靠性。

  3.验收过程中发现仪器设备有缺损、技术指标达不到要求时,应及时办理退、赔、换、补等手续。进口仪器设备应在索赔期内(一般货物到港之日起计算三个月)由设备处会同商检部门共同核准后,请商检部门出具证明办理索赔事宜。

  4.贵重仪器设备设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必须工作认真负责。应熟悉仪器设备的结构、性能精通操作并能承担一般保养维修、技术培训、开发应用等任务。认真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档案薄》,作为对管理人员的考核依据。

  5.建立贵重仪器设备技术档案档案应一式两份实验室和设备管理部门各一份,存管理部门的档案内容与使用单位的略有差异,包括:订货合同、产品合格证、保修卡、进口设备报关材料、免税手续的复印件、商检记录等。

  6.定期对贵重仪器设备性能、指标进行校验标定以及保养维护。

  7.贵重仪器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分析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未经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拆改仪器设备,违者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五、贵重仪器设备的效益管理

  1.为提高贵重仪器设备的利用率,要坚持“专管共用、资源共享”

  的原则,在完成教学与科研的同时,鼓励多种形式的开放使用,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

  2.贵重仪器设备因技术落后、损坏、维护费用过高而无修复使用

  价值的要及时报废处理,收回款项纳入学校设备费。

  3.贵重设备是教学、科研的关键性设备。各使用单位要认真填写《山西农业大学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档案薄》,每个学期向设备处报一次使用情况。

  4.对利用率太低、管理不善的贵重仪器设备,设备处有权对仪器

  设备进行调配。

  5.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制定使用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持

  证上岗制度,提高投资效益。

  6.建立贵重仪器使用管理统计考核制度,并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规定的评价项目、评价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学年评价。

  7.学校设立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用于鼓励实验室积极开展

  贵重仪器设备的开放服务。

  六、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基金的设立和管理

  1.开放基金的设立:贵重仪器设备开放基金,从学校设备费中预

  留5%作为专项基金,专款专用。

  2.仪器设备开放范围:凡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单价在10万元以

  上的贵重仪器设备,经学校审定,均可列入开放服务范围,并在校园网公布。

  3.开放基金的管理:①学校成立开放基金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审批基金资助项目,评估开放基金使用效益,决定基金管理中有关的事宜。设备处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②凡学校承担教学、科研项目的教师和实验工程技术人员均可提

  出使用基金申请。研究生和博士生通过导师提出申请。申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③开放基金主要用于消耗材料的购买和仪器设备正常运行的维修维护,更新改造,功能开发及机组人员的劳务酬金。

  ④开放基金使用效益的年终考核,凡获得使用开放基金项目的单位年终提交开放基金使用总结报告,开'放基金领等琴:1且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对使用效果好,取得成绩的机组和个人飞学校给号表彰和奖励,对使用效益低;违反基金管理规定;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有其中之一中者,停止使用开放基金。

  ⑤开放基金的年终考核,作为下一年议确定开发基金的重要依据。实验室开放管理暂行规定

篇3:工学院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州常工学院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仪器设备管理,促进学校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下,对仪器设备实行学校、二级学院(部门)两级管理。资产管理处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归口负责全校的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各二级学院、部门要明确一名领导同志分管此项工作,各实验室要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建立管理责任制。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教学仪器设备包括: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印刷机械、卫生医疗器械、文体设备、标本模型、工具量具和器皿。凡单价在8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能独立使用的仪器设备为固定资产,均按本办法进行管理。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还要按《州常工学院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四条 各级管理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做好仪器设备的计划、验收、使用、维护、报废全过程管理,使仪器设备在整个寿命周期内充分发挥效益;做到账、物相符;要贯彻勤俭办学方针,注意挖掘现有仪器设备的潜力。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资产管理处的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拟定学校有关仪器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其实施,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2. 组织制订全校实验用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和政府采购工作;

  3. 组织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

  4. 建立全校仪器设备固定资产账,负责仪器设备的统计工作;

  5. 建立仪器设备使用绩效的考核制度,提高使用效益;

  6. 办理仪器设备的处置事宜,包括仪器设备的变更、转让、调拨、租借、报损、报失、报废及废旧物品的处理等。

  第六条 各二级学院、部门仪器设备管理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 负责本单位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申请、论证、编报、汇总工作;

  2. 参与本单位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工作;

  3. 建立并保管好本单位仪器设备固定资产账,保证账、物相符;

  4. 负责本单位仪器设备的领用、调拨、变更、借用、报废、报损、报失等事宜的申办工作。

  第七条 实验室专、兼职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室仪器设备的领用、安装、调试、保管、维修、维护、保养、标定、计量、调度等工作,建立并保管好本室固定资产账、卡及技术档案资料,做好主要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及成果的统计工作。

  第三章 采购与验收管理

  第八条 仪器购置计划及采购严格按《州常工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条 仪器验收按《州常工学院采购物资验收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 使用管理

  第十条 对仪器设备的使用,各单位要定人、定物、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坚持制度,责任到人。对主要仪器设备必须制定操作规程,标定于实验室的明显部位,并选派业务能力较强的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管理和指导使用。

  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和管理人员要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维护。一般仪器设备要做到随时保养和维护,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更要精心养护,定期检修和检测,对其性能和指标要进行定期检验、计量和标定,以确保仪器设备的精度和性能,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按照仪器设备的不同性能与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爆、防锈、防腐、防盗等工作,并经常检查,防止损坏和丢失。

  第十三条 仪器设备不得随意拆卸,但提倡有计划地对陈旧仪器设备进行技术改造,使其重新发挥作用。对拟改造的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必须提出技术、效益和经济合理性论证报告,经资产管理处组织有关专家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 各教学、科研单位要加强仪器设备的使用成果考核,做好师生实验、实习的人次、时间记录及完成的科研成果登记。

  第十五条 各单位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要对仪器设备的帐妥善保管,标牌脱落应及时补贴。管理人员变更时,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教职工校内调动时,要办理借、还仪器设备手续;调出学校或离退休之前,必须交清原经管或借用的仪器设备,经资产管理处确认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否则由经办人或担保人负责追回仪器设备或赔偿损失。

  第十六条 资产管理处每年对全校仪器设备清查一次,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解释权属资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