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中专职业类教学常规检查办法

  职业中专职业类教学常规检查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常规、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的提高,参照学校教职工考核的内容,特制订本办法。

  1、z职业中专职业类教学常规检查,满分为40分,分教案(10分)、批改(10分)、上课(10分)、学生评教(5分)和完成其它任务(5分)五个项目。

  2、教案撰写项分教案数量(5分)和教案质量(5分)两部分。教案数量检查,主要检查该教师是否备足课,如有缺少课次或科目,分别扣3-5分;在教案齐备的基础上,看教案撰写的数量得3-5分。教案质量检查,主要看教案的环节、格式及内容齐全与质量,视情况分别得1-5分。

  3、作业(测验)批改项分作业(测验)布置(5分)和批改质量(5分)两部分。作业布置主要根据课程特点看该教师作业布置次数及单元测验的次数,如次数基本符合要求可得3分,如数量较多则得4-5分,反之得0-2分。批改质量主要根据课程特点看该教师作业或测验批改的认真态度,是否本人批改,是否及时批改,有必要评语等,视情况得1-5分,无作业不得分。操作技能课和体育课无书面作业,则视其课余辅导情况每项分别得3-4分。

  4、上课检查项分工作态度及教学管理(5分)和教学质量(5分)两部分。前一项主要看教师的工作态度,是否积极、负责(如操作课是否经常巡视指导)和教学管理秩序情况,视情况得1-5分。后一项主要看教学能力、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视情况得1-5分。

  5、学生评教项(10分)由学生评议,主要从态度、能力、管理、效果等方面来考查,取学生评分的综合平均分。

  6、完成其它任务,包括超工作量(5分),主要指完成分管校长及教务处布置的正常教学外的其它工作情况,主要看教师的积极性,努力程度和完成效果,由教务处统一考评。

  7、指导兴趣小组或学社团(5分),根据兴趣小组或学生社团指导的成效,工作态度、相关竞赛获奖,给1-5分。

  8、公开课开设(5分),根据公开课开设及效果,省级及以上最高得5分,市级及以上最高得4分,县级及以上最高得2分。

  9、教学常规检查中,教案、批改每学期检查两次,上课、学生评教及完成其它任务每学期检查一次,而且教务处平时抽查的结果也在学期检查中结合进去。

  本暂行办法从20**年3月开始实施,并将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

  z职业中专教务处

篇2:职业中专学生安全责任书

  职业中专学生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学生意外伤害处理办法》,《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处理办法》的相关条文规定,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通知家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并按《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有关安全事故。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侵犯学校、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应当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调解,达成谅解,取得问题的圆满解决;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按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事故与责任:

  学校: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班主任对班级的安全负责。学校与各班签订安全责任书。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师每学期第一课应是“安全法制教育课”。用《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规范学生的言行,提高认识,防患于未然。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指已参加保险的学生)。

  7、 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8、 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伤害,学校协助解决问题,但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10、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1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3、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4、住宿生应按学校指定地点食宿,不按规定乱吃乱住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15、严禁学生在寝室、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私安电器、乱拉电线,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6、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住宿生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请假,经准许、签条后方可出门,并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7、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8、注意交通安全,通校生文明骑车,禁止骑摩托车上学,电瓶车不准带人,进校门控制速度,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要遵守交通规则,万一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9、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20、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1、凡通校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家长负责。

  22、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23、学生入校后,自行车一律存放在规定的车棚内,禁止乱摆乱放;严禁在校园内骑自行车,如有违背出现事故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24、外买一律不准带入校内,校门外吃好再进校。

  25、学生在校期间一律穿校服,进出校门佩带学生证,暂时没有校服的学生穿运动服(长裤,上衣有衣领、袖口的T恤衫,运动鞋,不准穿牛仔裤)。

  26、通校生不参加晚自修,有特殊情况的经校长室批准,一定要有父母接送,同时,没有武康户籍、没有父母等监护人在身边的学生一律住校。

  27、带香烟、抽烟者一经查获,严重警告处分。

  28、带刀具者,在学生身上或寝室查获,一律严重警告处分。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自四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学生毕业终止。

  z职业中专(盖章)班主任:

  学生姓名:学生家长(签字):

篇3:职业中专教科室工作职责

  职业中专教科室工作职责

  为促进我校“教科研兴教、教科研兴校、教科研育师、教科研育生”战略的进一步落实,加强教育科研的管理,实现科研处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提高学校教育科研的水平和效益,从我校实际出发,确定教科室主要工作如下:

  1.在主管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校科研规划与管理工作,努力成为学校领导的智囊团、思想库、参谋部。

  2.遵循科研工作的特点,参照上级课题指南精神,制定学校教育科研发展规划和学校课题指南,确立学校研究内容和每学期研究重点。

  3.建立健全学校科研工作制度,使科研工作有章可循,便于操作。

  4.加强与学校各部门、各教研组、备课组的联系和沟通,相互协作。发挥群体优势,实现科研与教研的紧密结合,促进学校科研、教研、培训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的形成和完善。

  5.组织课题研究小组和广大教师学习现代教育理论,更新教育观念。

  6.从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出发,有选择的承担和参与各级各类科研课题,并在自主、自愿、选拔的基础上,成立课题研究小组,落实研究任务。

  7.加强对立项课题的管理工作,注重课题研究过程的材料积累。充分利用网络提供科研信息和普及宣传科研知识。

  8.及时收集和整理教师科研成果,做好宣传和推广工作,促进成果转化。

  9.对教研组和个人的教科研工作和立项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进行量化评估,并纳入学校评估内容,作为评选先进、评审职称和提干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