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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亭小学食堂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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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亭小学食堂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亭隆小学食堂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食品卫生“五、四”制。

  二、食堂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检查自身的清洁卫生情况,不留长指甲、不留长发,不许任何人不穿戴工作衣帽上岗。

  三、食堂工作人员在操作时严禁吸烟,严禁随意谈笑,在配制冷餐菜肴时,必须戴口罩操作。

  四、食堂工作人员在进行菜肴加工时,每道工序必须对下道工序负责,做到后道工序监督前道工序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在无法立即纠正的情况下,及时向事务长汇报,不得随意放过。

  五、食堂工作人员在进入熟菜间时,必须在消毒池里洗手。严禁用手直接接触任何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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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食堂工作人员在每道工序告一段落和结束当天工作时,必须做好卫生工作,做到桌上、地上、餐具上无油腻,无污迹。

  七、食堂工作人员在使用盛熟食的餐具时,一定要注意灭菌消毒情况。严禁出现不消毒的餐具流入熟菜间。

  八、每天饭菜24小时留样,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保证有据可查。

  九、一切闲杂人等禁止进入食堂,防止蓄意破坏、投毒等。

  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采取有效措施。

篇2:隆亭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亭隆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一、学校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二、任务:

  1、保护学校校舍设备、财产、师生的安全。

  2、防火、防盗、防霉、防污染、防事故。

  3、与有关部门联系配合,安排值勤、值班。制定安全防范公约,检查安全设施,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4、严格控制非学校人员出入,来客登记,节假日值班。

  5、严格管理财产,没有主管领导批准,一切公物任何人不得随意带出学校。

  三、措施

  1、坚持值日制度:每天由1名领导带领,10名教师,10名学生值日。

  2、坚持星期日和节假日值班制度,星期六和星期天由校行政轮流值日,节假日由领导带班,每天安排一名教师值班。

  3、每年定期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4次检查,每学期开学初和期末各进行1次,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四、制度

  (一)防火制度

  1、任何人不准随意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学校,特殊情况确需带入的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妥善保管,严防事故发生。

  2、任何人不准随意拆装电器设施,玩弄电线,严防触电和引起火灾。

  3、任何人不准使用电炉取暖、煮饭等,严防火灾,浪费电力。

  (二)防盗制度

  1、各教室、办公室都要做到人走随手关门、锁门。

  2、各室、各班都必须负责保管室内财产和个人钱物。贵重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学校存放。

  3、财会室、电脑房、仪器室等都必须具备有效的防盗措施。票据、帐簿都必须按规定归锁好,办公室内不得存放现金过夜。

  4、送取现金,万元以上必须有两人以上财务人员共同去银行办理,绝不允许单人送取大额现金,否则,一旦发生意外由承办人自己负责。

  5、校内住宿的职工要协助门卫做好学校夜间的安全,严防盗窃事故发生,未经总务主任批准,不得在校留宿非本校工作人员。

  (三)防事故制度

  1、全校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严防各种事故发生。

  2、全校工作人员,要通力合作,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一旦发生事故,要即时报告并即时采取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

篇3:隆亭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亭隆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为了确保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校园内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健康的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校内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具体组织、指挥、协调,指挥有关科室及人员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2.协调并配合县内有关医院开展救治工作;

  3.根据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等相关设施、设备;

  4.根据需要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报请区教育局、卫生局等行政部门及社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5.根据需要对涉及师生及员工的食物和水源采取控制措施;

  6.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和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 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结合实际,拟定本部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四)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应急状态期间,各科室人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主要领导及值班人员电话要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并保持24小时畅通。

  (五)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导小组,负责协助医院预防、诊断、救治及隔离观察工作。

  (六)各科室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科室、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服从并配合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七)学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区教育局、卫生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医学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八)卫生室应当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救治方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报告与监测

  (一)建立信息报告体系,确保信息畅通,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紧急或特殊情况随时上报。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汇总各方面信息,及时报告校领导小组,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应当坚持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二)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应严格贯彻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于涉及的如下内容应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并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1.出现大批中毒、重大交通事故致人员伤亡而急需抢救时,出现甲类传染病、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需抢救的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县教育局、卫生局提出书面报告。

  2.对于校内发生的影响师生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诸如爆炸受伤、集体中毒、群殴受伤、甲类乙类传染病爆发、意外伤害及其他原因的集体受伤事件等,应在第一时间运送校医务室或医院的同时,由有关值班人员向学校领导、保卫处、学生处、教务处及后勤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校医应在校领导的指导下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负责校内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审核、发布。与疫情相关的权威信息的发布,须经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请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能随意传播、发布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4.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5.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学校举报有关人员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三、应急调查与救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要负责组织对突发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协调和配合县内有关医疗技术机构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实验室诊断,查明原因,并提出控制措施的建议。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校内保健教师应当立即对突发事件所致的病人提供现场救援与医疗救护。医疗救护技术和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请求医院予以支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学生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隔离措施,要求学生配合调查及参加医学检查,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本校所属卫生室的医疗设施、设备、药品、器材、卫生人员及其应用等医疗资源进行整合调配。

  (五)当发生甲类传染病疑似病人或确诊病例后,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对疑似病例要及时按甲类传染病报告,同时要详细了解、记录患者家属情况及接触过的人员、去向、联系电话。为流行病调查医生提供详实的流病资料。

  2.学校要加强消毒管理,认真贯彻《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特别要加强对教室、图书室、活动室等重点部位的消毒工作。

  四、应急预防与监控

  (一)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原则,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对本人及其亲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在家或者在医院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并要加强对重点班级、重点科室、重点环节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

  (二)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监测体温。为师生员工提供有关药品,实行药物预防。设置并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等。

  2.所有师生居所、办公室、会议室等人群聚集场所要增加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在公共场所工作的职工,如食堂员工以及其他窗口服务人员和就医的病人要加强防护措施,加强健康和卫生情况监控。

  4.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人员来源复杂的各种培训班、课程班尽可能调整,推迟来校授课时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5.一旦发生疫情,对校园要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制定学生外出校门的管理规定,限制学生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大型*活动。对我校外出工作人员、学生要实行登记制度,提醒和动员学生、教职工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从突发事件发生当日起外出人员必须向学校及县教育局请假登记,并要求到过重大传染病疫区的人员返回时必须到县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

  6.对从传染病疫情重点区域返回的人员, 必要时可以根据有关法规对其作出隔离医学观察的决定。对外地返回学校的学生、教职工进行登记,安排体检,对有症状者行必要的留诊观察,对无异常的教职工安排居家观察,对无异常的学生由学校安排集中观察。

  (三)加强消毒和爱国卫生工作

  1.各教学楼、食堂、图书室、办公楼等人员密集的地方及交通工具,学校统一组织消毒。对确诊的甲类传染病和高度疑似病人学习工作过的场所、居住过的寝室等要由专业人员进行消毒,对密切接触人员的工作地点、起居场所进行重点消毒。

  2.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校园内各个建筑物进行清洁打扫。

  (四)在必要时可提出申请,调整教学计划、授课方式和学习方式,不安排外出实习活动。

  (五)做好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正确认识、对待和防范疾病,消除恐慌心理,保证社会的稳定。向校内所有教职工、学生发放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预防知识卡。充分利用本校的现有媒体,普及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防范的有关科学知识。

  五、技术和物资保障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应指定专门科室,积极采购储备防护用品、有关器材、消毒和预防药品,保证防治工作中的物资供应。各有关科室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保证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储备。确保开展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护、现场处置、监督检查、监测检验、卫生防护等物质条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附:应急领导小组人员联系电话表

  职务 姓名  联系方法 住宅电话 手机

篇4:隆亭小学教育工会民主管理制度

  亭隆小学教育工会民主管理制度

  根据*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学校应建立和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它对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实行科学领导,提高教育质量有重要意义。现制定如下民主管理制度:

  1、校务会议制度。学校校务会成员由党、政、工、团、总辅导员等成员组成,作为审议机构,每月对涉及学校重大事情,重要规章制度,重要的活动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2、教代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至二次教代会。根据《教代会条例》要求,保证教代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要认真落实教代会的四项职权。充分体现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益。

  3、决策过程民主化制度。凡属学校重大问题,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在决策过程中都要充分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在民主集中的基础上作出决策。可通过各种会议(校务会、支委会、行政会、教代会、专题讨论等)或通过谈话、对话、征询、合理化建议等形式,广泛倾听群众意见,集中群众智慧、民主办学。

  4、民主评议干部的制度。定期在教职工中对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对校长任期届满进行民主评议,校长需作述职报告,接受教职工的评议和民主测评。新任校长要接受届中考核和测评,并由教代会或工会作出测评报告和考核结果的报告,报上级部门,供奖惩和任用时参考。

  5、校务公开制度。学校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公开校务,校务公开分为对社会公开和教职工公开,其公开的项目、内容按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执行。

篇5:高淳小学教育教学安全工作制度

  淳高小学教育教学安全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全体教师安全工作责任意识,确保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及国家财产不受损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对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的要求,结合我校教学安全实际,特制定教育教学安全工作制度。

  一、杜绝教育教学中因教师渎职、组织不力等人为因素而发生的师生人员伤亡事故。

  二、杜绝教育教学活动中因安排不当而引发的火灾事故。

  三、杜绝实验操作教学中因工作不到位,违反操作规定而引起的人员伤亡、火灾等事故。

  四、杜绝因教学中使用电教设备不当而引起的师生触电、火灾等事故。

  五、杜绝因体育课堂教学组织不力,忽视对体育运动设施进行检查,体育运动量安排不当,学生活动时的保护措施不到位等人为因素而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六、教师要加强对活动课教学的安全保卫工作,杜绝活动课程教学中的安全事故。

  七、课堂教育教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该课执教教师。教师要在课前认真分析安全情况,并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八、资料室、实验室、图书室、医务室、仪器室人员要对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加强管理,采取安全措施。

  九、奖惩事项:根据教育教学安全制度,学校对造成重大影响或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