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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一中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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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一中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

  东邵一中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职工考核制度,建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考核机制,引导、保护和发挥好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凡在职在岗教职工均系考核对象。共分四大系列,一是高考文化科目专业技术人员,二是非高考文化科目专业技术人员,三是非教学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四是工人。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师德师风、遵纪守法、学识水平、劳动纪律、工作总

  量、教学教研常规或工作表现、工作绩效等八项。

  三、考核方法

  (一)通过目标管理对考核内容的前三项实行定性考核,后五项实行定量考核,重点考核其在考核年度内(上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二)考核前,凡被考核对象均应填写《东邵一中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东邵一中教职工年度考核自评表》,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上述两表、规定时段内的获奖原始证件及有关资料,逾期未交者视为可放弃优秀资格评选。

  (三)各系列人员具体考核计分办法

  1、高考文化科目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

  按本《方案》第四条“记分标准”计算出基本得分后,再根据其有关获奖证书或文件原件按第五条加分标准计算加分,最后计算总得分。

  2、非高考文化科目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

  (1)由考核主管部门组织学科组内互评,根据组内总人数按文化科目师平分划分等级的方法确定一、二、三等各等的指标数,组内每一个人给所有人按规定指标数定等,一、二、三等分别用A、B、C表示,一等记60分,二等记50分,三等记40分,计算每个人的互评平均得分。

  (2)由考核主管部门组织全体行政领导和年级组长以上述同样的方法给每个人定等,并计算每个人的平均得分,两块平均分的平均值为该教师的最后绩效得分。

  (3)按本《方案》第四条评价记分标准计算出基本得分后,再根据其有关获奖证书或文件原件按第五条加分标准计算加分,最后计算总得分。

  3、非教学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

  (1)由考核主管部门组织非教学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分系列述职,全体行政领导、年级组长听取述职;

  (2)先根据参加考核的总人数划分出三等的各等指标数,一等记分区间为90-100分,二等记分区间为80-89分,三等记分区间为70-79分,全体被考核人员进行互相评价记分,全体行政领导和年级组长对被考核人员根据其工作表现和述职情况进行评价记分,两块记分分别去掉两个最低分和两个最高分后计算平均分;

  (3)取两块平均分之和的平均分再乘以60%为其绩效得分;

  (4)按本《方案》第四条评价记分标准计算出基本得分后,再根据其有关获奖证书或文件原件按第五条加分标准计算加分,最后计算总得分。

  4、工人的考核

  同三(三)3(1)、(2)计算出两块平均分之和的平均分为其最终年度考核分。

  四、记分标准

  (一)学识水平:5分

  达到合格学历且当年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达标者记5分,任一项不达标者扣1分。

  (二)劳动纪律:10分

  出满勤记10分。学校统一上班期间请事假(含教工大会、教研活动)每天(次)扣0.5分,请病假每天(次)扣0.2分,旷工一天扣2分,旷课一节扣1分,教工大会或教研活动缺席一次扣1分。总扣分不超过10分。分部门按月统计并将统计结果报办公室公示,计入考核。

  (三)工作总量:5分

  满量或超工作量记5分,未满工作量的记4分,组织照顾未满工作量的不扣分。

  (四)教学、教研常规:20分

  1、教学常规:10分

  由教务处制定专门方案对教师的教学常规进行分学期考核,并评定为A、B两等,其中A等占30%,记10分,B等占70%,记8分。两学期的平均分为其教学常规得分。

  2、教研常规:10分

  由教科室制定专门方案对教师的教研常规进行分学期考核,并评定为A、B两等,其中A等占30%,记10分,B等占70%,记8分。两学期的平均分为其教研常规得分。

  (五)工作绩效:60分

  1、 高考、学考、全县(校)统考和班主任工作量化结果:以年级备课组为单位均分为一、二、三等。一等记60分,二等记50分,三等记40分。

  2、高考、学考、统考师平分划分等级办法:

  若2人任教,第1名记一等× 95%,第2名记二等×90%;3人任教,第1名记一等,第2名记二等,第3名记三等;4人任教,第1名记一等,第2、3名记二等,第4名记三等;5人任教,第1、2名记一等, 第3名记二等,第4、5名记三等;6人任教,第1、2名记一等,第3、4名记二等,第5、6名记三等;7人任教,第一、二名记一等,第三、四、五名记二等,第六、七名记三等;8人任教,第1、2、3名记一等,第4、5名记二等,第6、7、8名记三等;9人任教,第1、2、3名记一等,第4、5、6名记二等,第7、8、9名记三等;10人任教,第1、2、3名记一等奖,第4、5、6、7名记二等,第8、9、10名记三等,11人任教,第1、2、3、4名记一等奖,第5、6、7名记二等,第8、9、10、11名记三等,以此类推分等。

  3、班主任工作按50%的绩效计入考核,依据其量化记分排名,参照学科师平分划等的办法分为三等,第一等记60分,第二等记50分,第三等记40分。教学师平成绩等级得分和教育管理等级得分之和的平均值为教育教学绩效总得分。其中只担任班主任未上课者,教育按班级量化定等记分,其他管理工作按非教学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定等记分,两块记分的平均值为最后绩效得分。

  4、行政领导评优保持一定比例,教学工作部分按实际定等记分,管理工作部分由校长组织有关人员考核记分,两块记分的平均值为其绩效总得分;校长由县教育局进行单列考核。

  五、加分办法(总加分不超过12分)

  (一)论文或新闻报道加分(总加分值不超过6分)

  同一篇文章若有两人署名,第一署名占三分之二,第二署名占三分之一;若有三人署名,第一署名占二分之一,第二、三署名各占四分之一,以此类推。

  1、发表文章加分:

  (1)发表在国家级党报党刊、主流教育类报刊杂志、教育网上宣传学校的新闻报道每篇记4分(500字以下记3分,论文记3分),若为头版报道另加记1分;

  (2)发表在省级党报党刊、主流教育类报刊杂志、教育网上宣传学校的新闻报道每篇记3分(500字以下记2分,论文记2分),若为头版报道另加记1分;

  (3)发表在市级党报党刊、主流教育报刊杂志、教育网上宣传学校的新闻报道每篇记2分(500字以下记1.5分,论文记1.5分),若为头版报道另加记1分;

  (4)发表在县级党报党刊、主流新闻媒体、教育网上宣传学校的新闻报道每篇记1分(500字以下记0.8分,论文记0.8分),若为头版报道另加记1分;

  (5)发表在省级及以上教辅类报刊杂志上的论文每篇记0.5分,习题解答、一题多解等非论文不计分。

  2、评奖论文加分:

  省级:一等奖记1.5分,二等奖记1.2分,三等奖记1分;

  市级:一等奖记1分,二等奖 记0.8分,三等奖 记0.6分;

  县级:一等奖记0.6分,二等奖记0.4分。

  (1)只限于从学校起逐级推评、经县教科所认定的评奖论文方可加分;

  (2)若为案例或单一教案获奖,参照同级别论文降一等加分,同一篇论文只记最高层次得分;

  (3)省级获奖论文加分不超过3分,市级不超过2分,县级1 分。

  (二)学生竞赛加分(学生在高考中能加分的获奖项目,相关教师加分只受最高

  总加分限制,其它竞赛加分总值不超过4分)

  1、享有高考加分的各类学科比赛:

  国家级奖记6分,省一等奖记4分,省二等奖记3分,省三等奖记2分。

  2、非高考加分的学科竞赛、机器人A类比赛、因获奖而能直接获得高考自主招生资格的比赛项目、艺体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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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级及省一等奖记2分,省二等奖记1.5分,省三等奖记1分,省优胜奖、市一等奖记1分,市二等奖记0.8分,县一等奖 记0.5分,县二等记0.3分。

  (1)艺术、体育比赛集体获奖按上述标准的三倍记分,该项总加分不超过6分;

  (2)学科夏令营、冬令营竞赛,机器人B类竞赛获奖,按五(二)2款标准折半记分。

  3、其他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组织的学生参赛获奖,按实际组织级别参照五(二)2(2)款标准记分,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组织、未经学校逐级推选参赛的获奖一律不计分。

  4、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发表习作、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组织的征文赛,按五(二)2(2)款标准降一等记分,未评等级的获奖按相应标准最低等次记分。

  (三)教学比武、教案加分(此项总加分限5分)

  1、教学比武加分:

  国家级一等奖记5分,二等奖记4分;

  省级一等奖记4分,二等奖记3分(三优联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且折半记分);

  市级一等奖记2分,二等奖记1.5分;

  县级一等奖记1.5分,二等奖记1分;

  校级一等奖记1.2分,二等奖记0.8分;

  (1)各级各类立项课题的课题组组织的教学竞赛获奖按上述标准先降一大等,再降一小等记分;

  (2)各级各类非立项课题或子课题的课题组组织的教学竞赛获奖按上述标准先降一大等,再折半记分;

  (3)县巡回送教课及县高考研讨会示范课等县级以上公开课记1分;

  (4)学校骨干教师示范课记0.8分,校级课改示范课记0.8分;

  (5)上述教学竞赛只有由学校教科室组织或推送的各级比赛获奖方可加分。

  (6)其他由学校教科室推送的教师参赛获奖项目比照上述标准记分。

  2、学期教案加分:

  凡由教学部门选送到上级教育局参评的优秀教案(全学期的教案),市一等奖记2分,二等奖记1.5分,三等奖记1分;县级一等奖记1.5分,二等奖记1分,三等奖记0.5分。

  (四)教育科研

  1、科研课题加分:(此项总加分限6分)

  (1)经各级正式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成果,国家一等奖记6分,国家二等奖记5.5分,国家三等奖记5分;省一等奖记4.5分,省二等奖记4分,省三等奖记3.5分;市一等奖记3分,市二等奖记2分;县、校一等奖记2分,县、校二等奖记1.5分;县、校三等奖记1分。

  (2)参与人从第四名起及其以后者折半记分,以证书上的排名为准;

  (3)凡是未经事先正式立项的课题获奖均按上述标准折半记分;

  (4)经各级教育科学规划办正式立项的课题被批准立项的当年,课题主持人和实际课题起草人可享受上述相应级别计分标准三等奖的一半记分。

  (5)参加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主管的经各级民政部门正式注册的教育科学学术社会团体以及电教(仪电仪器、教育生产装备)部门主办的课题成果奖,获各级奖励比照以上标准折半记分。

  2、校本教材加分:(此项总加分限2分)

  经学校教科室及考核小组认定并正式开课的校本教材以及可印发全体学生阅读的非教辅类读本,每两课时量加0.5分,教辅类出版物、导学案、习题集等均不记分。

  (五)、个人荣誉加分

  1、省部级劳模及全国优秀教师,记5分;市级劳模及省优秀教师,记4分;省级单项荣誉及市优秀教师(含非考核立二等功),记3分;市级单项荣誉及县优秀教师(含非考核立三等功),记2分;县级单项荣誉及东邵一中劳动模范、学校先进工作者,记1.5分;下列校级荣誉(优秀共产党员、师德先进个人、优秀员工、优秀班主任、教学常规工作先进个人、教研教改先进个人、高考功勋教师、学考功勋教师、教坛新秀、宣传先进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巾帼建功立业标兵或三八红旗手、优秀教工团员、优秀备课组组长),记1分。

  2、同一年内获多次、多项同类荣誉者取最高级别加分,其它同类荣誉不加分。

  3、校级荣誉评选比例在评选范围内超过30%的项目,按上述标准减半记分(两考功勋教师除外)。

  (六)其他加分

  1、学校综合荣誉相关领导加分:国家级记5分,省级记4分,市级记3分,县级记2分;

  2、部门单项荣誉相关领导加分:国家级记4分,省级记3分,市级记2分,县级记1分;

  3、当年担任高三班主任,该班有考取市级及其以上文、理科状元或有学生被清华、北大录取者加10分,且不受总加分限制。

  4、见义勇为,经学校行政会议认定并表彰的,每人次加1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评优一票否决:

  (一)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等违纪,受处理期满后在一年以内的;

  (二)年累计病假一月以上或事假10天以上或有旷工行为的;

  (三)不服从工作安排、调配的;

  (四)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而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学生满意度极差而造成学校工作安排中途需要调整者;

  (六)私自在校外办班、兼课且造成不良影响(媒体曝光或上级处分)的;

  (七)有违规进行家教家养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擅自乱订资料、乱收费的教师和相关人员;

  (九)行政领导管理的学校全面工作或分管的单项工作在全县处于中下水平的;

  (十)当年受一票否决的单位负责人或相应工作的主管领导。

  七、本方案自20**年度考核开始执行,解释权归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篇2:灌云一中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云灌一中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适应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形势,正确评价教职工思想素质和工作业绩,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专业发展、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强化岗位责任。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苏教人[20**]24号)和《连云港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试行)》(连教政[20**]80号)和局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教育教学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教师全面发展,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尊重规律,以人为本。②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③优绩优酬,多劳多得。④依法治校、公开公正。

  ⑤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三、考核对象

  凡享受绩效工资的我校在编在岗人员以及借用到我校人员(其中借用到我校人员由我校反馈考核结果到原单位兑现绩效工资、我校借出人员由借用单位考核回我校兑现绩效工资,校长由教育局考核)。

  四、考核内容

  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规定及省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要求,对师德表现、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主要包括职业态度、职业能力、履行职责、工作实绩等四个方面内容。

  (一)职业态度(5分)

  主要考核教师思想素质(指政治思想、教育教学思想等)、师德素养(指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等)。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项不得分。

  ①教师参与有偿家教;

  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③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影响较大的;

  ④非法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⑤当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⑥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⑦上班时间打游戏或做与岗位无关的活动的;

  ⑧其它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考核办法:(1项由教务处负责,2.3项由年级组负责)

  1.学生民意测评(占2分):结合立体评教,任教班级学生随机50人对任课教师按满意、较满意、一般、较差进行测评,按下列公式计算得分:[(满意人数*1+较满意人数*0.75+一般人数*0.6+较差*0)/50]*2。

  2.教师互评(占2分):由该教师所在年级教师按满意、较满意、一般、较差进行测评,按下列公式计算得分:[(满意人数*1+较满意人数*0.75+一般人数*0.6+较差*0)/测评人数]*2。

  3.年级主任评价(占1分):由年级主任根据管理实践评定,分别赋予1分、0.75分、0.6分、0分。

  (二)职业能力(25分)(由年级组负责,综合各分项情况考核,教务处审核确认)

  1.教案:积15分。

  ①严格执行“三案六环节”备课模式且课时足、环节制定符合学科自身特点、详案、本组两人以上要有二次备课得15分;

  ②课时足,但内容简单,网上下载痕迹严重,无二次备课的积10分;

  ③课时不足,扣分=(所缺课时数/核定应备课时数)*15

  ④无“三案”的或拒查的积0分;

  ⑤未作“三案”要求的科目根据教案时数、质量量分。

  2.作业:(5分)

  ①作业次数足、批改及时统一等第、作业量适中,巩固案能做到精心选题并印发给学生且及时批改(每次批改的巩固案可充当一次作业)积5分。

  ②作业次数不足、作业量不足、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积3分。

  ③无作业或作业没有批改,巩固案也没有批改的积0分。

  ④没有要求的科目提供每周实践活动记录,不影响积分。

  3.听课(5分):

  ①中层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4节,教师每学期不少于16节,第一年毕业的新教师听课不少于24节,要有听课笔记,听课评价,可跨学科、跨年级听课,学校派出听课活动必须上交听课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做到上述要求的积5分。

  ②出现弄虚作假的积0分。

  ③听课不足:扣分=(缺听课时数/应听课时数)*5分

  (三)履行职责(50分)

  1.教学工作量(30分)(由年级组负责,综合各分项情况考核,教务处审核确认)

  (1)满工作量情况:①语、数、外教师原则上2个班;②政、史、地、生音体美信、校本课程、研究性学习、通用技术、社会实践(16节);③物、化(12节);(高中部按新课标及课程权重系数核算:语、数、外教师原则上2个班,毕业班、艺体班按实际课时与双班工作量比较确定,理、化必修12节,选修10节;政史地生信、音体美、校本课程、研究性学习、通用技术、社会实践(14节),其中选修课12节。)

  (2)所教专业与所学(评)专业不一致的附加权重0.85计算课时,所代学科课时若为半人工作量的,考虑到备课工作量,以61.8%计算工作量,跨学科等按此类推。

  (3)超工作量的按所超部分加分。

  工作量加分=(周超课时数/周满课时数)*30分

  (4)工作量不足扣分=(周不足课时数/周满负荷课时数)*30分

  (5)工作量量分根据不同职称赋予一定权重:中高1.2.中一1.1.其他教学人员1.0,不在教学岗位的教学系列职称不赋予权重。毕业班教师工作量附加权重1.2。

  2.出勤情况(指出勤、病假、事假、旷职等情况)(18分)

  (1)指纹考勤(8分)(由校长办负责)

  得分=(实考次数/应考次数)*8分

  (2)岗位考勤(10分)

  签退与晚坐班:一学期缺岗累计超过10次的,每超1次扣0.5分(提前签退或未签退、晚自习未按时坐班的视为缺岗)。

  孕妇及在哺乳期女教师或年龄在女50周岁、男55周岁以上的教师实行弹性坐班,有值班或辅导任务的就要到岗,但最高只能积8分。

  上课:无故旷课一节的,每缺一节扣5分,私自调课,迟到、早退的,每一次扣1分。(由年级组负责,按不同年级、班级区别对待)

  例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活动:

  每周星期日晚上为政治学习和例会时间,全体教职工都要参加;业务学习培训、教研活动,前勤教师参加。无故缺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5分,请假扣0.2分,参加值班或外出公差不扣分。(由校长办、年级组、教研组负责)

  不在岗:病假一天扣0.2分,事假一天扣1分,旷工一天扣10分,直到扣完为止,仍继续违反本条的,按后面有关条款执行。(由校长办负责)

  3.计划总结(2分)(由教务处负责)

  教学计划和工作总结各1分。

  (四)教学实绩(20分)

  1.教学质量(15分)(由年级组负责考核、教务处审核确认)

  各年级根据期中、期末考试等成绩,结合科类、离差进退步情况(高中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按合格率、得“A”数等进行评估),将本年级教师按3:5:2综合评定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分别积15分、12分、8分。

  本年级本学科只有一人任课的或音体美信等非考核学科,根据学生民意测验、教学工作领导小组按3:5:2综合评定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分别积13分、10分、7分。

  2.教研成果(5分,得满5分为止)(由教科室、教务处、校长办负责)

  (1)论文:省级或以上获奖或发表加4分。市级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县级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0.5;同一篇论文在不同级别获奖,按最高奖加分,不重复计算。

  (2)课题:省级或以上加4分,市级加3分,县级加2分。加分课题必须有结题证书,否则不予加分。

  (3)优质课:在省级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在市级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在县级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校级评比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0.5。

  (4)教学技能比赛:在省级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在市级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在县级评比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校级评比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0.5。

  五、加分项目

  辅导学生在省或以上、市、县获奖的(指学校派出、认可的)按4.3.2加分;对社会有特殊贡献的或获得县级以上政府表彰的加5-8分;骨干教师在县级以上开公开课的每次加1分;教研组长认真组织本组开展教研活动,有计划总结,有活动记录的加5分,否则酌情扣分;备课组长能带头开展集体备课的,有活动记录并有计划推行“三案”的加6分,否则酌情扣分;体育老师每出一次操加0.1分(要有出操记录,无数据的不加分)。

  六、其它工作绩效的考核

  1.管理人员:(由考核小组负责)

  (1)管理人员工作量界定:学校副校长2/3工作量20分、各处室正副职干部、年级主任1/2工作量15分。

  (2)考核办法:①每学期进行一次民意测验,满意率在80%以上,得满分。②根据学校阶段性、突击性任务完成情况,校长可适当加分。③每学期交一份计划总结和述职报告,违者扣3分。④在自己分工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扣5分。⑤违规违纪的扣5分。

  2.教辅人员、后勤人员:(满分80分)(教勤、后勤分别由教务处、总务处负责考核)

  (1)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履行职责,准时参加会议,工作效率较高,师生反映满意,得满分。

  (2)旷工一天扣10分。

  (3)例会缺一次扣1分。

  (4)服务工作不到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影响学校环境卫生,每次扣5分。

  (5)上班期间擅离岗位或在岗进行其它娱乐活动,发现一次扣2分。

  (6)民意测评满意率在70%以下,扣10分。

  (7)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根据情节,将分数扣完为止,直至解聘。

  七、几种情况的处理

  1.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初、高中实际岗位分割核算。

  2.学校特殊工作加班及早、晚值班、周末值班等常规管理工作、临时性工作在没有支出政策情况下按原标准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核减。

  3.一学期因事假超过3天的,按实际请假天数/100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所扣金额留作下一考核期加班、值班补助。

  4.擅自离岗人员停发全部绩效工资并报教育局销编。

  5.学校内部待岗人员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6.组织借用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7.因病不能上班人员、提前离岗的教师,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有关人事制度适时处理,直至解聘:

  ①考核积分低于60分的;

  ②体罚、变相体罚造成严重影响的;

  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④没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

  ⑤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在学校或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⑦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有损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⑧其他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八、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公式:

  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班主任津贴-加班补助)/(全校教师总积分)*个人积分

  九、考核反馈

  考核结果确定后,及时向被考核人反馈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周。要不断完善教职工绩效评价体系和评价办法,力求全面反映教职工业绩和贡献,努力提高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公信力。

  十、考核申诉

  教师对绩效考核流程、结果等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考核领导小组对申诉应给予正面答复。

  十一、结果运用

  (一)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直接依据。

  (二)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岗位聘任、职务评聘、年度考核、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本方案经教代会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学期考核(年度得分为学期得分之和),并按县有关规定实施。

  本方案解释权归校长室。

  云灌一中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篇3:东营一中年教职工考核方案

  营东一中20**学年教职工考核方案

  一、思想品德(权重分10分)

  1.考核内容

  (1)政治表现。主要包括:理论学习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情况;服从领导,甘于奉献,教书育人等方面的表现。

  (2)职业道德。主要包括: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以学生为本,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等方面的表现。

  2.考核方法

  (1)学生及家长评议占30%,每学期学校通过“深受学生及家长喜爱的老师”评选的形式进行;教师互评占40%,互评的范围分别以中学部和小学部为单位;考核小组评议占30%。

  (2)此项考核总分低于6分者,视为不合格,不再参与其它项目考核。

  二、考勤(权重分10分)

  1.上课、监考、集体活动每迟到或早退(包括中间退堂)一次,扣0.1分。

  2.旷工一节扣0.5分,学校安排的集体活动无故不参加者均视为旷工,小学部每天按7节计分,中学部和其他处室每天按8节计分。

  3.因病、因事请假一节扣0.02分,因病住院治疗每节扣0.01分,小学部每天按7节计分,中学部和其他处室每天按8节计分。

  4.学期初、学期末及全体教职工开会时施行双倍考勤。

  5.国家规定的婚假、产假、丧假等不在考勤扣分之内,正常的外出学习、参加会务活动等经学校同意的公假不在考勤扣分之内。

  6.考核办法:由办公室按学年累计扣分,每位教师每学年病假或事假中扣除一天(小学部每天按7节,中学部和其他处室每天按8节)不计入扣分,但不享受全勤奖,其余的扣完为止。

  三、教学能力(权重分40分)

  主要是以考核教学人员自觉运用先进教育理念和教育方式,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为主要内容,从教学工作量、教学教研常规两方面进行考核,满分40分。

  1.工作量(完成标准工作量为15分,超工作量或不满工作量可适当加减5分,加分最多为5分。)

  标准工作量为:小学部统考科目周课时数10节为满工作量,初中部统考科目周课时数12节为满工作量,每超一节加0.5分,每少一节扣0.5分,跨年级或跨学科加0.5分;小学部非统考科目周课时数12节为满工作量,中学部非统考科目周课时数14节为满工作量,每超一节加0.4分,每少一节扣0.4分,跨年级或跨学科加0.25分。班会、队会、自习课、课外活动辅导课均按1个标准课时计入工作量,早读课按0.5个标准课时计入工作量。理、化、生实验室分别按每周4个标准课时记入工作量,微机室和自然实验室按每周2个标准课时记入工作量,其他功能室按每周1个标准课时记入工作量。中层兼课的按满工作量计算,每兼任一课时加0.5分;级部主任按满工作量计算,每兼任一课时加0.3分;各处室工作人员按满工作量计算,每兼任一课时加0.2分;教研组长按每周2个标准课时记入工作量;备课组长按每周1个标准课时记入工作量;团委委员、少先队辅导员按每周1个标准课时计入工作量;师带徒活动中指导教师按每周1个标准课时计入工作量。班级人数加分:(班级实有人数/班级最少人数*实有课时数-实有课时数)*0.5

  2.教学管理(满分为10分)

  参照《营东区一中教学教研常规要求及检查标准》考核,个人得分=9+1/参评人数*排序倒序数。

  3.教育科研(满分15分)

  (1)课堂教学(10分)

  按照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划分为三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A、B、C)其中A级占教学人数的25%,得9.5分;B级占教学人数的50%,得8.5分;C级占教学人数的25%得8分。考核依据:《区一中课堂教学评价标准》

  (2)教研组考核(3分)

  按照教研组年度考核的成绩排序,其中第一名的教研组得3分;2-6名分别得:2.8、2.6、2.5、2.4、2.3。考核依据:《区一中教研组考核标准》

  (3)业务学习部分(听评课记录、读书笔记、教学反思)(2分)

  以百分记分,按照听评课记录占50分,读书笔记、教学反思各占25分的比例记分,该项考核得分=总得分*0.02。考核依据:《区一中业务学习制度》

  四、教学效果(权重分40分)

  (一)中学部有统考成绩教师的考核

  1.中学部统考科目教师

  教师教学效果得分=合作分(5分)+教师个人成绩得分(35分)

  ①合作分:按照平均分占40% (取学生数的95%)、优秀率占30%(取参加考试人数的20%名次)、合格率占30% (取学生数的95%)计算区一中、区二中、区三中、区实校四校各年级各学科成绩,学科平均分得分=5*0.4*学科平均分/参评学校学科平均分最高分,学科优秀率得分=5*0.3*学科优秀率/参评学校学科优秀率最高分,学科合格率得分=5*0.3*学科合格率/参评学校学科合格率最高分。学科合作总分=学科平均分得分+学科合格率得分+学科优秀率得分,按照每个年级每个学科的合作总分排序,第1名的相关学科教师得5分,第2名得4.5分,第3名得4分,第4名得3分。

  ②教师个人成绩得分:按照平均分占40% (取学生数的95%)、优秀率占30%(取参加考试人数的20%名次)、合格率占30% (取学生数的95%)计算区一中、区二中、区三中、区实校四校每个年级每个班每个学科的成绩计算教师个人得分,排序总分=实得平均分/最高平均分*100*0.4+实得优秀率/最高优秀率*100*0.3+实得合格率/最高合格率*100*0.3,教师个人得分=20+15/参评总班数*倒序数。

  ③毕业年级第一学期占20%,第二学期占80%;非毕业年级第一学期占40%,第二学期占60%。

  2.初中非统考科目(音体美信息)教师

  按照《音体美信息综合学科教师教学效果考核办法》执行。

  (二)小学有统考成绩教师的考核

  1.有统考成绩文化课教师:(权重分40分)

  教师教学效果得分=合作分(5分)+教师个人成绩得分(35分)

  ①合作分:按照平均分占60% (取学生数的95%)、合格率占40% (取学生数的95%)计算区一中、区三中、区实校三校各年级各学科成绩,平均分得分=5*0.6*学科平均分/参评学校学科平均分最高分,合格率得分=5*0.4*学科合格率/参评学校学科合格率最高分。合作总分=平均分得分+合格率得分,按照每个年级每个学科的合作总分排序,第1名的相关学科教师得5分,第2名得4分,第3名得3分。

  ②教师个人成绩得分:按照平均分占60% (取学生数的95%)、合格率占40% (取学生数的95%)计算区一中、区三中、区实校三校每个年级每个班每个学科的成绩计算教师个人得分,档差值=(每项的最高分-每项的最低分)/10,最高分依次减档差值,得出一组11个数的等差序列,对照序列找到所评数据位于的档次,平均分得分=15+6/10*所在档的倒序数,合格率得分=14*教师个人得分/参评班级最高分。教师个人得分=平均分得分+合格率得分。

  ③第一学期成绩占40%,第二学期成绩占60%。

  (三)加分项:中途调班的老师的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与上学年第二学期的期末成绩相比,每上升一个名次加1分,每下降一个名次扣1分。加满为止。

  2.非统考科目(音体美信息)教师:

  按照《音体美信息综合学科教师教学效果考核办法》执行。

  五、全员管理:

  1.级部主任、教师加分由教务处参照《级部考评办法》执行。

  2.班主任加分由政教处参照《班主任考评办法》执行。

  3.处室负责人加分,按照教师和校领导评议得分排序,分为优、良两个类别,分别加2分、1.8分。

  六、加分说明(5分)

  1.宣传加分由办公室参照《营东区一中信息宣传工作量化计分办法》执行。

  2.综合荣誉类加分由办公室根据获奖证书按下列标准执行:

  由教育行政部门逐级推荐并表彰的劳动模范、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个人,以证书原件和相关文件为准,国家级加2.5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5分,区级加1分,校级加0.5分。

  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班主任、教学能手,加分同上。

  3.单项荣誉:由教育行政部门逐级推荐并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团干部、教科研先进个人等按照同级证书的1/3加分  4.学校评选的荣誉:综合荣誉每项加0.5分;单项荣誉加0.4分。

  5.教科研成果类加分由教科室根据获奖证书按下列标准执行:

  以下各项得分,仅限于当学年度(原则上从上年考核日至本年考核日),以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和证书为依据,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获奖项目一律不在范围之内。论文、论着、发表文章类有两名以上作者,第一作者占6成,其他人平分。提供虚假材料者,依照对应内容从本人考核中扣分。同类获奖加分,以最高项为准,不重复加分。

  (1)课题研究(包括参与各级教材编写)

  参与已批准立项的国家、省、市、区及校级课题研究的成员,全程参与,做到自始至终,为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和结题成果做出贡献的(只挂名不参与过程研究的不在范围内),分别按以下标准计分:

  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校级

  等级 负责人 成员 负责人 成员 负责人 成员 负责人 成员 负责人

  分值 0.8 0.6 0.6 0.4 0.4 0.2 0.2 0.1 0.1

  (2)课堂教学类

  必须是经学校推荐,教育主管部门逐级评选的优质课、示范课、公开课、研讨课等,录像课得分为同级别的优质课得分的1/2。加分如下表。

  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校级

  等级 一 二 三 分值

  (3)论文、论着类

  ①论着、发表文章类

  必须是正式教育专业报纸、刊物发表的与所教学科相关或与所从事的相关教育教学工作相符的教育类文章,不含论文集、习题集和学报类等文集类报纸刊物。

  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校级

  分值

  ②未发表的论文类

  必须经学校推荐,逐级上报的论文。网络课件评选得分为同级别的论文得分;教师参加的各类竞赛获奖及辅导学生获奖得分均按论文类计分。

  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区级 校级

  等级 一 二 三

  分值

  加满5分为止。

  七、考核原则与方法

  1.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综合考查、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

  2.为进一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道德水平,继续实行思想品德单项考核的办法。凡是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既确定为本年度考核不合格,不再进行其它项目的考核。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按所得分值记入考核总分。

  3.兼职教师按教学人员考核。

  八、非教学人员考核

  非教学人员的考核政治思想、考勤部分的考核与教学人员考核方法一致,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岗位工作完成情况,采取群众评议、领导评议、考核小组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其中群众评议占40%,领导评议占30%、考核小组评议占30%。

  九、特殊人员的考核

  1.休产假的教师,休假期间考核成绩按全体教师考核成绩的平均成绩计算。

  2.脱产进修半年以上的,考核成绩按全体教师考核成绩的后三分之一位次成绩计算。

  3.长期休病假的教师,考核合格,考核成绩列全体教职工之后。

  十、考核优秀指标的分配

  1.初中音体美、小学音美、微机教师及其他不参加全区统考的教师单独考核,优秀率按15%确定,优秀指标不足一人的按年度顺延。

  2.教学人员的考核,优秀率按15%确定,九年级优秀指标增加1人。

  3.非教学人员的考核,优秀率按15%确定,优秀指标不足一人的尾数调整到教学人员。

  十一、说明

  1.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考核按不合格处理。

  2.在考核工作中营私舞弊的,考核政治思想部分按不合格处理。

  3.造谣传谣、播弄是非、损害学校荣誉、破坏团结,造成影响的,考核政治思想部分按不合格处理。

  4.不服从学校安排,未按时完成工作而影响大局利益的,考核政治思想部分按不合格处理。

  5.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或有意造成工作失误的,考核政治思想部分按不合格处理。

  6.除统一订购教辅资料外,教师私自向学生摊派资料或指定购买资料的,考核总分减2分。

  7.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

  8.考核结果公布后,个人有异议,经考核小组审核无误后,在个人年度考核表上拒签的,下年度师德考核按最后一名处理。

  营东区一中

篇4:郴州一完小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州郴一完小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根据《z省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湘政办【20**】46号)、《州郴市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若干意见的通知>(郴政办【20**】32号)和《苏仙区人民政府转发苏仙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绩效考核实施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30号文件精神,我校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我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和谐高效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这项工作,成立一完小教师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2、工作小组 :

  组长:z

  副组长:z

  核算工作组:z

  预算复核、公示组:z

  三、考核时间:全年分上、下期考核两次

  四、考核对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五、考核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2、以德为先,注重实效。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4、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六、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各校以《州郴市一完小教师岗位目标管理考评细则》为依据,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考评,其考评得分,经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得分。

  七、考核结果的确定及运用

  1、教职员工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按考核分排名,每人基础分100分,期末统计,满100分及以上为优秀,90-100分以内为良好。90以下为合格(排除违反了本条例中第2款中内容)。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定为不合格。

  (1)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2)进行有偿家教家养造成恶劣影响的;

  (3)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从中牟利或向家长索要财物造成恶劣影响的;

  (4)旷课(工)超过规定天数(以学校管理方案细则为准)或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5)组织、参与考试作弊情节严重的;

  (6)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的;

  (7)违反法律法规被追究责任的;

  (8)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违法生育的,实行“一票否决”。

  (9)有其它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10)被区级以上部门文件通报批评的。

  八、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注:下面所有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是在剔除班主任、副班主任津贴后进行分配。

  l、教职工奖励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为依据,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三个等次之间总钱差为50元左右。(因为全部要分配完,每个档次教师数不能固定,因此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算。)考核不合格等次者,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2、班主任以每月每生1元标准发放津贴(未满60人按60人计算。);副班主任每月、每班20元标准发放。

  3、脱产学习、解除聘用合同、自动离职、停薪留职等停发工资的,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4、经区委批准退二线人员及区教育局批准退二线的行政正职(含中心完小校长)且未上班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发放;经区教育局批准退二线的行政副职且未上班人员,按平均数的70%发放。仍在上班人员同其他教职工一并参与绩效考核,按考核结果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

  5、经区教育局批准提前离岗人员,不参与绩效考核,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平均数的70%发放。经批准的产假,因公负伤请假人员,按平均数发放。

  6、因患国家规定的特殊病种(含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脑瘫)请假未上班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发放。请事假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及非特殊病种休假人员,本学期请假累计一个月,其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平均数的50%发放。请假累计一个月以上两个月以内,按平均数的40%发放。请假累计两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按平均数的30%发放。请假累计三个月以上者,不参与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规定的假除外。

  7、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借出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或者民办、民办公助人员,或借出至本区教育系统之外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或其他县、市、区、市直单位工作的教职工,不参与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本年度如果在我校或者区教育局上了班的月份按月份享受,其余不享受。

  8、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借出至教育系统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教职工,借出至义务教育学校的职工,按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发放。

  9、学校管理干部:书记、副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全校教职工每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前10名的平均数计算。中层领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全校每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前30名的平均数计算。

  九、考核程序

  1、收集好教师本人认可的本学期目标管理考评分。

  2、工作小组共同评定、审核、核算教师绩效考核等级和每位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实际金额。 3、校内公示经审核的教师绩效考核等级和每位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实际金额。

  4、对公示无异议后,兑现绩效工资。

  十、本方案于20**年上期开始执行,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和学校教师代表负责解释。

  州郴一完小

篇5:区高中度教职工考核实施方案

  区高中20**年度教职工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z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20**】5号《关于做好20**年开发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年1月进行20**年度考核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核范围

  1.考核对象为在编在册的全体教职工。

  2.受行政处分的教职工,可参加年度考核,但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二、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指政治思想和职业修养的表现;能,指教育教学能力;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的表现;绩,指教学实绩和所做的贡献。

  2.考核期为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

  三、考核等次

  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竞争岗位、晋升职务的资格。

  2.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续聘的资格。

  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者,对其作试聘、缓聘处理,或对其进行降级聘任处理,或调离现工作岗位,或解聘。

  4、考核结果存入被考核者个人档案。

  五、考核优秀指标分配

  1.根据《关于做好20**年开发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15%

  2.优秀指标名额分配

  高一年级:3人高二年级:3人高三年级:4人

  教辅后勤组:2人行政管理组:4人

  六、考核办法及具体安排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下设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z兼任办公室主任。

  2.成立考核小组

  全校分5个考核组进行考核,即高一年级组、高二年级组、高三年级组、教辅后勤岗位组、行政管理组。

  各组负责人安排如下:

  高一年级组:z

  高二年级组:z

  高三年级组:z

  教辅后勤岗位组:z

  行政管理组:z

  3.考核依据

  以本年度教职工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为主,确定考核等次,违反劳动纪律和教育教学常规者,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4.时间安排

  ①1月26日教职工学习《关于做好20**年开发区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

  ②1月27日教职工填写并上交《20**年度考核登记表》(从学校内网下载)

  ③1月28日考核小组分组考核,教职工个人述职后,进行民主推选,各考核小组上报优秀等次候选人名单.。

  ④1月29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教职工的考核结果。

  ⑤1月30日公示考核结果;本人签名。

  ⑥2月2日上报年度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