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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桂中学晚修课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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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桂中学晚修课管理规定

  晚修课是学生复习功课的重要时间,充分合理地利用晚修课是取得理想学习成绩的前提条件。为了使同学们用好晚修课,促进学风建设,提高学习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晚修课时间: 19:00-22:15

  其中: 19:00-20:10 第一节

  20:10-20:20 法律及时事分析课

  20:20-20:30 课间休息

  20:30-21:30 第二节

  21:30-21:40 课间休息

  21:40-22:15 第三节自由晚修

  二、晚修生范围:

  1.凡住宿生必须参加晚修课;

  2.小三乡同学可参加晚修课,但需经本人书面申请,家长同意,班主任审批。成为晚修生后必须遵守晚修课的时间规定及纪律要求,不能迟到早退,不能时到时不到;

  3.非晚修生不能在晚修时间回学校;

  4.各班要编写整洁的晚修课座位表以备考勤。

  三、纪律要求:

  1.没有特殊情况学生不能走出教室(包括上洗手间、打水、去办公室找老师等),特殊情况需经值班老师批准方可离开课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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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按座位表就座,禁止交换位置及走动。

  3.保持教室安静,不允许讨论问题(第三节除外,但必须压低声量,不影响其他同学),收发作业和试卷,宣布事情等只允许在第二节晚修结束前五分钟进行。

  4.与其它正课同要求,不能开小差,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5.认真上好电视法律及时事分析课,边看电视边听边思考,学习别人分析问题的方法。不能看书、做作业等以免影响上课质量。

  6.师生均不能利用晚修课讲课、开会或开展其它活动。

  7.值日教师及学生干部要维持好纪律,并做好出勤及纪律记录。

  以上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考勤办法

  1.由晚修值班老师考勤,值日行政汇总。

  2.凡考勤过程中发现晚修实到人数多于应到人数,多出部分视为缺席人数处理。

篇2:浏阳一中借书处管理规定

  一、为保持书架的排列顺序,各借书处实行代书板制度。读者入库后,领取代书板。入库选书时,务必将代书板横插在被取书的位置。不借的书请放回原位,取下代书板,出库时将代书板交给借书台。

  二、图书馆根据馆藏数量和读者人数规定借书册数。规定学生可借3册(其中限借1册过刊合订本),教职工可借6册。

  三、为尊重多数读者的读书权利,提高图书利用率,图书馆规定借阅期限。学生借期为30天,教职工借期为60天,遇法定节日和假期酌情顺延。读者必须按规定期限还书。如需继续使用,允许续借一次(学生15天,教职工30天)。

  四、读者在借书台办理借书手续。工作人员和读者要仔细检查是否有污损、缺页、散页等情况。发现其中之一者,当场作适当处理。请读者通过监测仪出库取书。如不办手续将书带出,监测仪发出报警信号,将按窃书行为处理。

  图书借出后,借书人要细心爱护,不得撕页、折叠、污染、揉皱、圈画、破坏加工标记。否则将视污损程度处以经济赔偿。

  五、读者还书时,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是否超期,是否有污损。如因工作不认真造成失误,将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六、借书处对违规读者执行赔罚款制度。

  1、超期不还,从到期之日算起,按每册每天0.1元计收超期费。

  2、损坏图书,视被损坏程度处以书价的部分或全价赔款。被损坏图书仍归图书馆所有。

  3、丢失图书,可用同种书(书名、作者、出版社相同)抵偿。如买不到同种书,按规定赔款。

  4、被确认盗窃图书,令其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并按书价的3倍罚款,没收图书。

  七、图书馆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借书手续,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将图书带回家中或宿舍,也不得私自将图书借给熟人。否则,一经发现将受到严肃批评或处分。

  八、做好读者借书、还书流通量、读者入库量的统计工作。

  九、按规定时间开放、闭馆,不得晚开或早关。遇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闭馆时,要提前通知,说明原因,请读者谅解。

篇3:东江中学放假期间留宿学生管理规定

  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做好放假期间留宿学生管理工作,学校特制订以下管理规定:

  1.放假期间学生要留宿学校的,必须在放假前到班主任处做好留宿登记,方可留宿学校,没有登记留宿的不能留宿学校,登记留宿后,没有留宿学校又没有告知班主任撤销留宿登记的,以擅自离校论处。

  2.学生进出校门和学生宿舍必须佩戴校章或出示学生证,否则不予进出,如果冒用其他同学证件或带校外人员进入学校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因校外交通和灯光原因,为保证安全,放假期间,晚上7:30后学生不得出校门,登记留宿的学生,晚上8:00点前必须返校,晚归者比照学校相关条例予以处分。

  4.留宿学生在晚上9:30前必须进入宿舍,9:30学校值日行政,级部值日领导、教师、生活老师将进行查房。晚归或不在本宿舍住宿的比照学校相关条例予以扣分、处分。

  5.放假期间留宿学校的同学,可到学校指定的场所自习或参加第二课堂活动,但必须遵守学校相关的管理规定。

  6.其它未尽事宜,可比照学校其它管理规定执行,六天半教学周的周六晚上、周日下午的学生管理依据以前的管理规定执行。

篇4:东江中学学生进出校门管理规定

  1.上课期间学生一律凭请假条和校章(学生证)出校门,经值班门卫查验学生请假条上的姓名、请假日期、审批意见、班主任、领导签字等,核实后,校章(学生证)和请假条交至值班室,方可出校门;

  2.放假期间,留宿学生不需要凭请假条出校门,但必须把校章(学生证)交门卫值班室方可出校门。因校外交通和灯光原因,为保证安全,放假期间留宿学校的学生,晚上7:30后学生不准出校门;

  3.放假期间学生进入校园必须出示校章(学生证),查验核实后,方可进入校园。正常上课期间学生进校门,若没有请假或没有上交校章(学生证)的,必须出示校章(学生证),经值班门卫与班主任联系核实并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已经请假且上交了请假条和校章(学生证)的学生,必须到值班门卫处查验、领回校章(学生证)方可进入校园。放假期间,登记留宿的学生,晚上8:00点前必须返校;

  4.学生带父母或其他校外人员进入校园的,必须到门卫值班室登记,经准许后方可进入校园,校外车辆不准进入校园;

  5.学生如果冒用其他同学证件进出校园的或是未经允许带校外人员进入学校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6.学生未办理请假手续,逃避门卫检查进出校门或是爬墙进出的,一经查实立即开除学籍,所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与其家长共同承担。

  7.学生的请假条,门卫要分年级整理,每天装订一次,每周星期日晚上8点由队长或副队长交到各年级长办公室;

  8.其它未尽事宜可比照广附江东中学其它相关管理规定处理,违反《广附江东中学违纪处分条例》的将予以扣分、处分。

篇5:东江中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宿舍是学生集体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为营造安全、卫生、文明的宿舍环境,学校特制定以下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1.学生按学校安排的房号和床号入住,未经学校允许不得入住或擅自调换床位。中途转学、退学、休学或开除学籍的必须持德育处或级部开具的证明到宿舍值班室办理退宿手续,并将行李物品带离宿舍。

  2.严禁带异性、校外人员进入宿舍,禁止私自留宿非本房人员。

  3.放假期间要留宿的,必须申请登记,批准留宿的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4.遵守宿舍作息时间,按时进出宿舍,上课期间要进入宿舍或在宿舍停留的必须持有请假条或校医证明。因事、因病不能按时归宿或不能归宿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将一联请假条交至宿舍值班室。

  5.遵守午休、晚寝纪律,休息铃声响后,不能在走廊或阳台逗留、走动和外出。开台灯、讲话、玩手机、打电话、放音乐、洗刷、洗漱等一切与休息无关或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必须停止。

  6.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区内安静,禁止在宿舍区打麻将、打扑克、抽烟、吸毒、喝酒、赌博、买卖物品、高声喧哗、吹口哨、追逐打闹、大力关门等。

  7.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丢、倒垃圾,不随地大小便。不打光膀在走廊里闲逛。离开宿舍区着装要整齐,女生过肩头发要束起,不穿露脐装、背心、短裤、拖鞋离开宿舍区。不看不健康的音像制品和书籍。

  8.同学之间友爱相处,相互帮助,讲普通话、用文明语、不骂人、不打架、不拉帮结派、欺压同学。

  9.爱护公共设施,水卡机、风扇、门窗、地面、电话、床架、洗手盆、水龙头、消防栓等公共设施不得不得涂污、损坏或搬动位置,自然损坏和人为损坏都要及时上报,人为损坏要赔偿。

  10.节约水电,依据天气情况开关灯,最后离开宿舍的要关好水和灯扇,晚寝铃声向后宿舍所有灯光要关闭。

  11.宿舍内的物品要保持洁净、摆放整齐,室内墙壁、门窗不能钉、帖、挂和画。饭菜、方便面、蛋糕或其它影响环境卫生和安全的食品不能带入宿舍区。

  12.室内空气要保持清新,起床后要整理好内务,值日生对宿舍公共卫生每天要打扫一至二次,垃圾要及时清理并倒到指定的地方,禁止在宿舍廊道内晾晒衣服、摆放卫生工具和鞋袜等。不得向马桶内扔杂物以免造成马桶堵塞,若造成堵塞应立即报告,疏通费由本人或宿舍同学共同承担。

  13.严禁从窗口、阳台、走廊向下倾倒污水、垃圾或杂物。

  14.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含打火机)、有毒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带进宿舍,不准在宿舍拍打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等。

  15.严禁在宿舍内燃火烧物、燃点蚊香、蜡烛,严禁私接电源和使用任何电器设备。严禁爬越走廊和翻墙、翻窗进入宿舍。

  16.个人财物要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宿舍,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要关好窗、锁好门,钥匙随身携带。未经允许不得动用他人物品。

  17.宿舍舍长是宿舍的负责人,负责安排宿舍值日清洁,午休及晚寝点名和纪律监督,发现不良行为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值班室或班主任报告。

  18.服从宿舍生活老师的管理,尊重宿舍生活老师、保洁人员、学校水电工等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

  19.弘扬正气,树立集体荣誉感,积极参与“安全文明宿舍”的创建活动。

  20.其它管理规定、可参照上述规定或学校其它管理规定执行,如果违反《江东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将给予相应的纪律扣分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