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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第七中学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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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第七中学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规范学校的户内户外电子显示屏的使用管理,促使校园育人环境的有序整洁,特制定以下校园电子显示屏使用的管理办法,请参照执行:

  一、电子显示屏的信息发布及维护管理

  1、信息发布管理

  显示屏的信息发布管理由学校办公室统筹,均由校办公室的流水苑校区及解放路校区的显示终端软件进行控制,解放路校区遇有特殊具有针对性的信息发布可自行进行插播;

  2、显示屏的控制维护管理

  解放路校区显示屏的控制机由服务器兼作,故控制机可常开常控;而流水苑校区的控制机由一般电脑专任,需做好日常维护,做到每周三、五下午下班后设置为自动关机,每周一、四上午七点五分开启

  显示屏控制维护管理人员要及时对控制机做好维护管理;

  二、电子显示屏的使用管理

  (一)显示屏的开启与关闭:

  1.一般正常时段的操作(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 7:00-- 8:30;

  中午:11:30--13:30;

  下午:16:30--18:00;

  显示屏电源的开关均由传达室工作人员操作,切记不能在短时间内连续进行开和关的操作,以防对显示屏造成损害。

  2.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显示屏开启时间的,由校办公室和解放路校区办公室进行临时性调整。

  (二)显示屏的信息核发与上屏

  1.各相关处室需要上屏的信息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学校办公室;告知的内容应包括上屏的文字内容,需要播放的时段及播放的截止时段;

  2.各相关处室上屏播放的信息至少需提前一天告知办公室,办公室经验核后立即进行相关屏体图文制作和审核并导入预置节目信息栏,待需播放时点击排入播放节目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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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上屏信息的一般范围:

  (1)学校工作行事历的当日安排;

  (2)学校有关会议的通知;

  (3)学校大型活动的预告和宣传;

  (4)学校阶段性的主题宣传口号;

  (5)全市性工作的教育宣传口号;

  (6)校级重大接待活动(全市性教研活动、外事接待工作、上级来校检查工作、各类考试考场设点)的标识与宣传;

  (7)学校在全市性重大活动中的获奖喜讯等。不在上述范围的上屏信息由校长决定是否播报。

  (三)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的其它事宜未尽事宜由校长进行布置。

  浙江省州杭第七中学校长室

篇2:南门小学教师语言文字使用条例

  社会的信息化进程,一方面对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提出了迫切要求,另一方面也要求语言文字工作自身紧跟社会和时代发展的步伐。为了规范校园语言文字工作,大力推广普通话,积极营造一个“人人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氛围,特制定如下条例: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二、提高“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意识,努力总结、探索语言文字工作的新方法。

  三、说好普通话,不说方言,对学生起示范作用。每位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每隔五年进行一次普通话再测试。

  四、积极推广普通话,促进语言文字建设网络化。

  五、语文教学力求扎实,特别是低年级汉语评音教学,要做到人人过关。

  六、每位教师每学期写二十张钢笔字和毛笔字,以提高规范用字水平。

  七、撰写备课笔记,各种文字材料等,字迹工整,不写错字、别字、简化字、繁体字、异体字。

  八、教师带头做好“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宣传工作,自觉做社会推普员。

  九、各教室内的黑板报、宣传栏等,书写规范、端正。教师如发现错误应及时指出并纠正。

  十、教师批改作业、板书、写评语等,不准写简化字、繁体字、异体字、错字、别字和不规范的字。

篇3:江都实验小学电子阅览室使用制度

  1、本室用于本校教师和学生开展教育教学活动、阅读电子读物、上网获取信息,校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

  2、进入本室不准携带茶杯、饮料、食品等物品,严禁自带软件上机阅览,上机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室内卫生,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室内吸烟、喧哗。

  3、遵守电子读物的借阅规则,办理手续后才可入室阅览,阅后软件当即归还。

  4、不在因特网浏览不健康和与国家现有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信息。

  5、不得擅自移动设备,擅自拔、插机器接口,不得擅自变更、删改机内设置,否则取消阅览资格。

  6、设备使用过程中若遇故障,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询问,不得自行处理,负责责任自负。

  7、上机完毕,应按正常步骤退出后关机,将耳机放置原位,放好凳子,填写上机记录后方可离开。

  8、管理人员应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观念,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电教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篇4:江都市实验小学班级电脑使用管理制度

  一、学校为每个教学班级配备电脑及其相关连接设备,为教师的电子备课、课件演示、资料查阅等提供便利,同时也为学生上网查阅资料提供方便。设备管理责任人是每班班主任。为发挥信息技术设备投入的最大效益,各班应充分进行应用,提高使用率。

  二、使用者应按正常操作程序控制和使用电脑,任何有价值文件应保存在非C盘里,并按类别建立文件夹。不提倡卸载预安装的应用程序,严禁删除C盘里系统内部文件,并保持相关辅助设备的完好。

  三、遵守国家网络管理有关规定,注重网络安全和文明,在工作时间内禁止利用网络聊天和游戏。学生在教室内上课时禁止当堂教师进行与本课时教学无关的操作,禁止在他人上课时进入教室操作电脑。任何时间均严禁浏览不良网页,同时注意防范网络病毒,不下载和安装来历不明的软件。

  四、保持电脑干燥通风,使用完毕按正常程序关机、断电,教育学生不能将各种液体、磁铁接触电脑。同时在放学时落实具体人员按照要求关闭门窗,切实做到防尘、防火、防盗工作。

  五、学校将不定期检查各班电脑使用和维护情况,同时将完善与之相配套的奖惩制度。

篇5:南门小学编外校聘教师工作管理办法

  一、聘任原则

  校聘教师应在合理地调配校内教师资源,保证校内教师满工作量的前提下,按照公开竞争、择优聘任的方式进行;在聘任工作中坚持全面考核、严格把关、履行审批、加强管理的原则。

  二、聘用条件

  l、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政治进步,思想健康,遵纪守法,治学严谨。

  2、具有全日制示范类大专和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对特色、实践性较强的课程,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3、普通话达到相应的等级标准。

  4、经区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男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35岁。

  三、履行责任

  1、校聘教师应遵守学校教学规范,对学生教育教学工作认真负责。

  2、校聘教师接受学校的教学管理和质量监督,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活动。

  3、校聘教师不得随意调换课或无故缺课。

  四、校聘教师的管理

  1、校聘教师需上缴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任课一周后,教务处将校聘教师有关信息报学校办公室。

  2、校聘教师由教务处负责统一管理,教务处和所在学科教研组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负责校聘教师的任务安排、日常管理、聘期目标及工作考核等工作。

  4、教务处对校聘教师传达学校有关管理制度及具体教学规范。

  6、校聘教师的课时费由总务处负责造表、列支。

  7、教务处对校聘教师承担的课程及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并纳入学校教学质量考核体系。对校聘教师的业务管理按学校在编教师管理。

  8、校聘教师如有违法、违纪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聘用部门须立即终止聘任,直至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待遇及其他

  l、校聘教师在聘用期间,按核定的课时津贴标准及实际上课情况按时发放课时津贴,不享受其它待遇。

  2、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全职校聘教师须坐班,周课时不得低于12学时。

  3、对教学效果不好或不能按学校要求完成教学任务的校聘教师,教务处要及时更换。对考核不合格或出现教学事故者,不享受学校一切针对校聘教师的奖励,并予以解聘。

  4、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