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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学党员先锋岗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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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学党员先锋岗评选办法

  第二中学党员先锋岗评选办法

  一、评选目的

  1、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进一步营造以人为本、质量立校的良好氛围。

  二、评选标准

  1、“党员先锋岗”是以共产党员为主体,在依法治教、优化教育过程中,符合以下标准的党员:

  (1)优良的政治素质

  (2)先进的教育理念

  (3)严明的作风纪律

  (4)过硬的业务能力

  (5)满意的教育质量

  (6)良好的公众形象

  2、符合评选条件的在职党员(含预备党员)均可参加“党员先锋岗”评选。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由政治思想、工作实绩、业务建设三大项组成,实行按照基准分100分进行计分,按累计得分确定评选考核的最终得分。

  (一)政治思想(20分)

  1、积极履行党员的义务和参与学校的文明创建活动,注重思想政治建设,弘扬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自觉维护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评分标准:

  (1)被学校、家长或社会其他组织表扬,经核实每次加1-2分。

  (2)被点名批评(通报)的经核实,每次扣2分。

  (3)有举报经核实搞有偿家教的扣3分。

  (4)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每次扣2分。

  (5)工作有推诿扯皮现象或不服从分配的每次扣2分。

  2、政治思想学习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评分标准:

  (1)参加集中学习或自学有记录(有书面记载),每缺一项扣1分。

  (2)每少参加一次组织活动的扣2分。

  (3)政治思想学习体会或建议有特色、见成效,受到表彰或推广的,校级加2分,县级加3分,市级加4分,省级加5分。

  3、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受到学生与家长好评。评分标准:

  (1)热爱教育工作,关心、体贴学生,收到各方反映的表扬信(函),经核实每次加3分。

  (2)教育学生态度差、工作出差错等情况引起投诉的,经查属实每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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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严格执行劳动纪律,遵守上下班制度,工作时间不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按规定着装整洁,佩戴胸卡上岗,仪表端正。评分标准:

  (1)有迟到早退或不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胸卡等,每次扣1分。

  (2)工作时间擅自离岗、玩电脑游戏等,每次扣2分。

  (二)工作实绩(60分)

  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积极完成和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质量高,成绩显著。评分标准:按照学校各类人员考核办法年度考核百分制得分折算计分。

  (三)业务建设(20分)

  自觉参加各种学历教育和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党员自身的业务素质。评分标准:

  (1)当年业务方面获得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奖励的加1分;

  (2)未完成县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的,每缺少一分扣1分。

  四、评选程序

  1、申请。参加“党员先锋岗”评选的党员写出书面申请,交党支部。

  2、初评。各支部对照条件组织初评,对符合条件的报党总支评选考核。

  3、考核。党总支对照评选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评选。

  4、命名。党总支经过审批后,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命名。

  五、表彰奖励

  1、“党员先锋岗”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的数量按照实际参加“党员先锋岗”评选的20%左右确定。

  2、被评为“党员先锋岗”的党员,由党总支召开党员大会表彰,并给予一定精神和物质奖励。

  3、“党员先锋岗”实行挂牌制度。对评选出来的“党员先锋岗”,在其岗位现场醒目位置摆放“党员先锋岗”的公示牌。

  六、评选说明

  评选出的“党员先锋岗”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撤销:

  1、受到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通报以上批评或处分的。

  2、有违反“六条禁令”并被查实的。

  3、年度考核得分60分以下的。

  4、参加各级各类政治、业务竞赛、考试,有作弊行为或考试不合格的。

  5、因其他原因,需调整或撤销的。

篇2:第二中学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第二中学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一、加强党员民主素质教育,奠定思想文化基础

  党员的民主意识、民主观念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重要思想条件。

  1、抓好民主理论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学习《中国共产章程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纪、党规,增强享受权利、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提高投身党内民主建设的热情。强化党内平等意识和民主观念,克服等级观念、特权思想和家长制作风。

  2、加强党内民主实践。组织广大党员积极投身党内民主生活的实践,从民主实践中学习掌握民主方法,培养民主作风,提高民主素质。

  3、营造党内民主氛围。要注重抓好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作风建设,切实做到尊重党员权利,拥有容人谅人的宽广胸怀,敢于自揭短处,勇于接受批评,善于批评别人,在党内民主建设中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为实现党内生活民主化创造条件、营造氛围。

  二、增强党内事务透明度,保障党员的知情权

  扩大党员知情权的基本途径是坚持党务公开,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以外的党内活动都要向党员公开。

  1、坚持“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做到重要情况党内先通报,重要文件和决定党内先传达,重要问题决定前党内先讨论,重要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动员,使党的决策指示在党内获得更加广泛的认同和积极贯彻。

  2、建立党内报告制度。使党员及时了解党内事务,及时了解党内生活的重要信息,了解党内机制的运行情况,减少暗箱操作的发生率。

  3、建立完备的公开、公示制度。统一规范党内事务公开或公示的内容、范围、重点、时限、方式和工作程序,防止因无章可循,公开、公示随意性大、走过场。

  三、拓宽参与党内事务范围,保障党员的参与权

  落实党员参与权,建立有效机制,使更多的党员在更大的范围、更深的程度上参与党内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

  1、建立党员意见征集制度。通过建立党员信箱、热线电话、民主恳谈会等党内对话制度,收集和反映党员意见、呼声和要求,建立起有效的党内反馈渠道,保证普通党员的意见、建议能够及时、畅通、真实地反映到上级党组织;对党员意见和建议办理、处理的结果,要及时通报给有关党组织和党员。

  2、健全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问题,都应力求组织党员充分讨论,充分听取各种意见,让党员畅所欲言,把各种不同方案讲出来,然后在民主的基础上加以集中,作出符合实际的决策,通过决策的民主化来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减少决策的失误。

  3、强化党内的投票表决制度。要明确划分重大问题和日常事务的界限,规定投票表决事项的范围、严格投票表决的程序、制定保障措施,做到会前告示议题,不搞临时动议;会中民主讨论、充分酝酿,避免盲目决策;最后投票进行表决,保证充分尊重民意和实行正确的集中。

  四、落实党内生活制度,保障党员的监督权

  监督的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党内生活制度,加强普通党员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

  1、严格党员定期汇报的制度。应明确规定汇报的时间、内容和要求,长期不向组织汇报的党员,应当给予严肃批评。总支委员则应带头遵守汇报制度。

  2、严格总支委员参加支部活动和过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总支委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支部生活,和党员群众一起汇报思想、讨论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总支委员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全体总支委员必须自觉遵守。

  3、严格总支委员民主活会制度。总支委员民主生活会,是加强班子内部相互监督的有效制度。要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着力提高生活会的质量。

  五、完善党员权利保障机制,落实保护措施

  1、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各党支部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坚决落实。保证党员行使民主权利时有依据、有权力、有手段、有保障,有效杜绝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现象的发生。

  2、加强监督保障制度建设,使广大党员在行使批评、申诉、控告、检举等民主权利时免受压制和打击报复,促使他们解除后顾之忧,在实际生活中敢于行使民主权利。

  3、加强对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案件。要把对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情况的检查作为纪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一项经常性制度坚持不懈地执行,防止重大决策失误和各种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对侵犯党员民主权利,打击报复者,按照党纪党规严肃处理。

篇3:第二中学党员诫勉谈话制度

  第二中学党员诫勉谈话制度

  一、诫勉谈话对象

  对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应予以诫勉谈话:

  1、思想道德方面有不良反映,或理想信念不坚定,参与宗教、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一定影响的党员。

  2、党性原则不强,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破坏民族团结或违法违纪现象的党员。

  3、宗旨观念淡化,服务意识不强,不愿意带领群众共同进步的党员。

  4、有反映或举报,经查有问题但不构成违纪处分的党员。

  5、连续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党支部活动,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连续时间满三个月的党员。

  6、不带头履行公民义务,或不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参与集体*,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

  7、不安心工作,得过且过,缺乏进取心、责任心的党员。

  8、其它情况需要诫勉谈话的党员。

  二、诫勉谈话要求

  1、具体负责诫勉谈话的人员应提前通知被诫勉对象,约定谈话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2、党支部根据被诫勉对象存在问题的性质和认识问题的态度,提出整改具体要求。

  3、诫勉谈话时有专人做好记录。

  三、诫勉谈话内容

  1、向被诫勉对象指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引起注意的有关事项。

  2、对被诫勉对象存在的错误进行批评教育,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

  3、帮助被诫勉对象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整改措施。

  四、诫勉谈话管理

  党总支安排专人负责了解被诫勉对象的整改情况,对诫勉谈话之后有所改进、表现较好的党员,党支部要及时给予肯定和鼓励;对无明显转变的党员,党支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党总支审定。

篇4:第二中学党员民主监督制度

  第二中学党员民主监督制度

  一、监督内容

  1、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情况。党员是否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能否严格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遵守党的纪律。

  2、监督党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党员是否服从党所分配的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监督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党员是否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4、监督党员遵纪守法情况。党员是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始终保持共产党员良好形象。尤其是领导干部是否勤政为民,立党为公。

  5、监督党员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情况。党员是否存在拉帮结派、搞封建迷信活动等不良倾向。

  6、监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是否按照《章程》要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二、监督方法

  党员监督包括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

  1、党内监督

  (1)组织监督。党组织通过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对党员监督,对党风党纪实行专门监督,制止和纠正党内的错误倾向和不良作风。

  (2)集体监督。支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防止错误决策,制止以权谋私。

  (3)法规监督。健全党内法规,规范党员的行为,发扬优良作风。

  2、党外监督

  (1)群众监督。一方面党员领导干部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形成社会主义的民主风气,让人民群众充分发表意见;另一方面要求广大群众善于运用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等权利,自觉地、积极地对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和党员发挥监督作用。

  (2)舆论监督。利用大众传播媒介,揭露和批评党内的不正之风。

  (3)民主党派监督。主要是监督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三、监督措施

  1、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疏通党内民主渠道,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凡属重大问题都应由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或游离于组织之外,独断专行。

  2、坚持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每个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汇报思想情况,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4、坚持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表彰先进,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5、尊重和保护党员群众的批评权。畅通信访渠道,保障党员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举报党员、党员干部违法行为,加大对党员的监督力度。

  6、强化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聘请党员、群众监督员,参与对党组织、党员在工作、学习、组织生活等方面的监督。党组织应定期向监督员通报有关情况。

  四、对监督者和被监督者权利的保护

  1、严禁对批评者、检举者、控告者打击报复。对打击报复的行为,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于不愿意暴露姓名的检举、控告人要注意保护。

  2、任何以监督名义,在党内搞派别活动或有意捏造事实诬蔑、诽谤他人的,必须受到追究和处分。

  3、对党内外群众在监督党员干部时所反映的问题,凡是需要答复或反映人要求答复的,有关党组织应在核实或处理后给反映人以负责的答复。

篇5:第二中学党员相互谈心制度

  第二中学党员相互谈心制度

  1、党员之间要广泛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面对面”的谈心。

  2、谈心活动要坚持“五个必须谈”:

  (1)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必须谈。

  (2)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之间必须谈。

  (3)党总支(党支部)成员之间必须谈。

  (4)党支部书记与党员之间必须谈。

  (5)普通党员之间必须谈。

  3、谈心活动要坚持“五个不谈”:

  (1)不谈溢美之词。要求党员之间要以诚恳的态度,客观地谈思想、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本着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多进“忠言”,少唱赞歌,多讲真心话,不说奉承话。

  (2)不谈不着边际的话。谈心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找准党员干部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围绕解决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开门见山、就事论事地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做到不“绕圈子”、不“走过场”,真正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3)不谈把握不准的问题。在谈心活动中,坚持以事实为准绳,对一些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的“莫须有”的问题,一律不作为谈心内容。

  (4)不谈过度激烈的语言。谈心活动要本着以人为善、增进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不居高临下,不言辞过激,做到说理和风细雨,个别谈心应注意场合。

  (5)不谈模棱两可的话。在谈心活动中做到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立场坚定、态度明确。同志之间成绩要充分肯定,不足之处要大胆提出。坚持做到“一是一、二是二”,不讲“两面话”,不做“老好人”。创造良好的谈心交心氛围。

  4、谈话方式要做到“四个结合”:

  (1)针对共性问题与针对比较突出的个性问题相结合。

  (2)小范围的座谈与有意识的个别交谈相结合。

  (3)组织安排谈话与个人约请谈话相结合。

  (4)请普通党员上来谈和领导干部主动走下去谈相结合。

  5、谈心效果要达到“四个力求”:

  (1)力求达到鼓舞干劲的谈话效果。对工作认真踏实、成绩显著、受到表彰的党员进行及时提醒,以戒其骄傲浮躁之气,鼓励其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对偶遇挫折而畏难不前,或出现失误而心有疑虑的党员及时进行帮助,促其分析原因、找到对策,鼓励其振作精神,继续努力。

  (2)力求达到凝聚人心的谈话效果。对部分在工作、学习以及家庭生活中存在实际困难的党员,及时谈话问询,以求了解情况,并在政策和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积极为其寻找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办法。

  (3)力求达到增进团结的谈话效果。对上下级之间、处室之间、同志之间存在的分歧、隔阂、误会开展谈心,统一认识,消除隔阂,减少分歧,形成合力。

  (4)力求达到诫勉警示的谈话效果。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或出现工作失误的党员,通过开展谈心,指出其问题,进行严肃批评,并责令其整改,要坚持谈真话、谈实话、谈心里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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