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冈武二中教改教研成果奖励办法
为鼓励在教改教研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师,调动教师教改教研工作积极性,激励教师积极进取、勇于开拓、不断创新,积极参与新课程改革,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开展校本教研及校本课程开发,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设竞赛奖、辅导奖、论文奖、课题成果奖。
一、教师参加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优秀课、比武课、说课等获得奖励,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
1、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1000元、800元、600元。
2、省级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600元、400元、300元。
3、市级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200元、150元、100元。
4、县(市)级、校级一、二等奖,奖金分别为150元、100元。
注:①同一内容的课,如果多级获奖,按最高级别给奖,以上奖励只含现场教学比武。
②在冈武市范围内组织的示范课奖金为200元。
二、辅导奖
1、教师辅导学生参加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数、理、化、生、信息等学科奥赛,科技活动,机器人竞赛等)获奖的,学校按获奖级别给予指导老师一次性奖励。同一教师指导多名学生获奖的,按学生最高获奖级别发奖,不累加奖金。同一学生参加某项竞赛活动同时获多级奖励,按最高级别计发奖金(以下同)。
全国一、二、三等奖,奖金均为200元。
省级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200元、150元、100元。
地县(市)级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100元、80元、60元。
2、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允许的知识竞赛和读、写、讲、演、唱、画等基础能力竞赛,按获奖级别给予指导老师奖励。
全国一、二、三等奖,奖金均为200元。
省级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200元、150元、100元。
地(市)级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100元、80元、60元。
县(市)级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60元、50元、40元。
指导学生发表习作(以作品署名的指导教师为准)按上述相应刊物等级的一等奖计奖。
3、以学校名义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按人次和级别奖励给教练。
省级第一名600元、第二名500元、第三名400元,第四名至第十名300元。
地(市)级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00元、第三名100元。
县(市)级第一名80元、第二名60元、第三名50元。
4、经学校同意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团体竞赛获团体名次者,按下述标准奖给直接组织者和指导者。
省级第一名(一等)600元、第二名(二等)500元、第三名(三等)400元。
地(市)级第一名(一等)400元、第二名(二等)300元、第三名(三等)200元。
县(市)级第一名(一等)300元、第二名(二等)200元、第三名(三等)100元。
三、论文奖
1、教师在具有国内CN刊号和邮发代号的报刊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教研论文,按以下标准计发奖金,如果论文为多人合蓍,只发给第一作者(其他增刊、副刊、练习题、考试题等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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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杂志、报刊,奖金为200元/篇。
省级杂志、报刊,奖金为150元/篇。
地(县市)级杂志、报刊,奖金为100元/篇。
2、教师的教育教学论文、教学案例、教学设计、录相课、教学课件、教具制作获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奖励的,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奖不予认可,同一篇论文获多级别奖励不重复计奖,同一老师多篇论文获奖的可重复计发奖金)。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奖金均为为300元、240元、200元。
省级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200元、150元、100元。
地(市)级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100元、80元、60元。
县(市)级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60元、50元、40元。
3、出版教育专着、教学参考书、乡土教材、校本教材、奖每部500元,没有出版的校本教材每部奖100元。
四、课题成果奖
教师个人或集体参加并完成学校申报立项的课题,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该课题结果时学校给予课题组一次性奖励。
国家级课题结题,学校给予课题组奖金3000元。
省级课题结题,学校给予课题组奖金2000元。
市级课题结题,学校给予课题组奖金1000元。
五、有关获奖等级由教科室根据实际情况认定。
六、说明:以上各级各类奖励由教科室每学期收集有关原始资料存档,统一汇总造册,报校长办公会审核发放。
本方案从20**年下学期起执行。
篇2:二中教职员工工作质量考评奖罚办法(2)
冈武二中教职员工工作质量考评奖罚办法(2)
一、教学人员(高考科目)教学质量奖罚办法
(一)、基本奖:单科校平分获冈武市公办高中学校第一名的备课组教师,所教该科全部学生人平分达到或超过该科年级人平分者,奖260元到科任教师:低于该科年级平均分5分以内者,奖200元到科任教师;低于该科年级平均分5分及5分以上者,不计此项奖。(①跨科、跨年级、跨层次的分别计算,再按该教师各项奖金平均值计发。②同一年级同一类别的单科考试只有一个任课教师的按240元参与取平均值计发。③若冈武市未组织统考,或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二)、平均分奖:此项奖以单科平均分为依据,按如下表计奖(m为教师单科平均分与年级平均分的差)
m的取值-2.5≤m<-1-1≤m<00≤m<1
奖金(元)100180280
m的取值1≤m<22≤m<33≤m<4
奖金(元)380480580
m的取值4≤m<5m≥5
奖金(元)680880
(①平均分低于年级平均分2.5分至4.5分内者不奖不罚,平均分低于年级平均分4.5分以上(含4.5分)者,比-4.5分每低0.1分罚款5元,且提出公开批评并写出整改措施。②跨层次按所在类别分别计算,再按该教师各类奖罚金的平均值计发。③同一类别的单科考试只有一个任课教师的平均分奖按260元参与平均值计发。)
(三)、实验班优生奖:按高一、高二年级学期期终考试高考科目学生总分分类别排名确定,每学期奖罚一次。
①、同类别班级数记为n,则学生总分排名进入前2n名(含2n名)的,每人次奖200元到班;学生总分排名进入前2n+1名(含2n+1名)至前10n名(含10n名)的,每人次奖80元到班;学生总分排名进入前10n+1名(含10n+1名)至25n名(含25n名)的,每人次奖60元到班。同类别班级学生总分排名,进入前25n名(含25n名)的人次数末达到20人次的,每少1人次(以25人次为基数)罚款20元。
②此项奖金,班主任分配总奖金的10%,余下部分由该班高考科目(高一九科,高二学考九科)任课教师分配(其中50%按当年高考分值比例分配,其余50%按该期课时比例分配)。
③学生排名不排同名次(若出现同名次,则按语数英三科总分排名),学生排名只能依据冈武二中学籍分班定案人数认定。
(四)、普通班及格率奖:此项奖以普通班各班各科及格率依据进行计算
班级各科及格率低于年级同类班级各班及格率平均值10个百分点及以下的,该班计算所得及格率奖下浮10%计发。
此项奖金,班主任分配总奖金的10%,余下部分由该班高考科目(高一九科,高二学考九科)任课教师分配(其中50%按当年高考分值比例分配,其余50%按该期课时比例分配)。
(五)、高二学考及格率邵阳市排名奖:冈武二中学籍学生单科及格率进入邵阳市省示范性高中学校前5名(含5名)且洞庭学籍学生单科及格率达92%以上,奖该科每个教师1200元,冈武二中学籍学生单科及格率进入邵阳市省示范性高中学校前10名(含10名)且洞庭学籍学生单科及格率达87%以上,奖该科每个教师800元。
冈武二中学籍学生各科及格率进入邵阳市省示范性高中学校前5名(含5名)且洞庭学籍学生各科及格率达92%以上,奖该年级部5000元,冈武二中学籍学生各科及格率进入邵阳市省示范性高中学校前10名(含10名)且洞庭学籍学生各科及格率达87%以上,奖该年级部3000元(此项奖由年级部领导、分管领导、年级工作人员享受)。
说明:①实验班各班单科平均分、各科及格率按各班学籍应考人数计算;普通班各班单科平均分按各班总分前m名学生进行计算(m=同类班级班平人数-10,不足m人的,按实际学籍人数计算),各班各科及格率按各班总分前n名学生进行计算(n=同类班级班平人数,不足n人的,也按实际学籍人数计算),各班应考人数=核定在编学生数(含洞庭学籍学生)-正常流出学生数-教导处、年级部批准缺考人。
②分值150分的科目,实验班90分算及格,普通班及艺术班60分算及格,分值100分的科目60分算及格;艺术班单科及格率、各科及格率加10个百分点,参与文科普通班计算。
③高二下学期、高三两个学期不计第三、四项奖,高二下学期的第一、二项奖依据学考成绩计奖,高三上学期按高考奖励方案计奖。
④此方案从20**年上学期开始,按学期期终考试成绩每期奖罚一次。
二、非教学岗位、非高考学考科目教工及行政人员工作质量奖罚办法
1、非教学岗位教职工工作质量奖罚办法:
(1)奖励标准及依据:
按学校规定出勤,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如质如量完成本职工作,奖600元。
(2)处罚办法
A、缺会议、活动一次、旷工一天、未按时上交有关资料,每次(天)扣20元,
B、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每次扣100-300元,
C、不能按时完成本职工作,每次扣50-100元
说明:高三年级部不兼课的工作人员最高奖励标准为300元
2、非高考学考科目任课教师工作质量奖罚办法
(1)奖励标准及依据
按学校规定出勤,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如质如量完成本职教学工作,奖600元。
(2)处罚办法:
A、缺会议、活动一次,未按时上交有关资料,缺教案一节,每次(节)扣20元,旷课一节扣50元;
B、不服从学校安排,每次扣100-300元。
说明:高三音体美教师最高奖励标准为300元。
3、行政人员管理工作质量奖罚办法:
(1)、奖励标准及依据
按学校规定出勤,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如质如量完成本职工作,奖600元。
(2)、处罚办法
A、缺会议、活动一次。旷工(无课)一天,未按时上交有关资料,每次(天)扣20元。
B、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每次扣100-300元
说明:
(1)上课的行政领导管理工作奖励标准最高为300元,教学部分按教学质量奖罚方案执行。
(2)高二年级部领导(高二第二期)、高三年级部领导(全年)不能享有本项奖励。
总说明:
(1)、此方案从20**年上学期开始,每期奖罚一次。
(2)、已享有单项目标管理奖(最高标准为1000元)的行政领导和非教学岗位教工不能再享有上述奖励。
(3)、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和学校出勤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实行累计扣发相关待遇。
此方案解释权归校长办公会议。
篇3:二中教职员工工作质量考评奖罚办法
冈武二中教职员工工作质量考评奖罚办法
非教学岗位、非高考学考科目教工及行政人员工作质量奖罚办法
1.非教学岗位教职工工作质量奖罚办法:
(1)奖励标准及依据:
按学校规定出勤,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如质如量完成本职工作,奖600元。
(2)处罚办法
A.缺会议、活动一次、旷工一天、未按时上交有关资料,每次(天)扣20元,
B.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每次扣100-300元,
C.不能按时完成本职工作,每次扣50-100元
说明:高三年级部不兼课的工作人员最高奖励标准为300元
2.非高考学考科目任课教师工作质量奖罚办法
(1)奖励标准及依据
按学校规定出勤,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如质如量完成本职教学工作,奖600元。
(2)处罚办法:
A.缺会议、活动一次,未按时上交有关资料,缺教案一节,每次(节)扣20元,旷课一节扣50元;
B.不服从学校安排,每次扣100-300元。
说明:高三音体美教师最高奖励标准为300元。
3.行政人员管理工作质量奖罚办法:
(1)奖励标准及依据
按学校规定出勤,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如质如量完成本职工作,奖600元。
(2)处罚办法
A、缺会议、活动一次,.旷工(无课)一天,未按时上交有关资料,每次(天)扣20元。
B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每次扣100-300元
说明:
(1)上课的行政领导管理工作奖励标准最高为300元,教学部分按教学质量奖罚方案执行。
(2)高二年级部领导(高二第二期)、高三年级部领导(全年)不能享有本项奖励。
总说明:
(1)此方案从20**年上学期开始,每期奖罚一次。
(2)已享有单项目标管理奖(最高标准为1000元)的行政领导和非教学岗位教工不能再享有上述奖励。
(3)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和学校出勤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实行累计扣发相关待遇。
篇4:中学班主任工作奖惩办法
邺建中学班主任工作奖惩办法
考评项目分值说明责任人
1.学生出勤20迟到1人次扣1分,旷课1人次扣2分(不封顶)。
2.纪律20纪律评分表10分, 有关执勤人员检查10分。
3.卫生20每日打扫与保洁10分, 每周大扫除10分。
4.两操20学生会组织检查10分, 有关执勤人员检查10分。
5.学生仪表20*、主要活动不穿校服每1人扣1分;学生衣着、发型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次扣2分(不封顶)
6.早晨到岗10不到一次扣0.5分,迟到两次算1次
7.早操到岗10不到一次扣0.5分,迟到两次算1次
8.班主任例会4每次2分,迟到两次算1次
9.财产管理20未及时关好门窗、电器等一次扣1分,损坏公物酌情扣4-分
10.家访4每月至少2次
11.班会8每周按计划有主题召开
12.黑板报4按要求出2分,有特色加分
13. 住校生管理
晨练8每周2分
就餐8每周2分
自习8每周2分
卫生8每周2分
就寝8每周2分
注:
一、出现以下情况将酌情减分:
1.学校布置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
2.*、重要活动组织不力的,出现重大事故的
3.处理学生问题不得力的
4. 有抽烟、酗酒、打架、翻墙等严重违纪现象的年级组长的浮动部分是本年级班主任考评的平均数的50%。
另注:出现以下情况的将酌情扣分:
1.不能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的
2.年级组里班级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
3.*、重要活动组织不力的
二.暑假期间(七月、八月)班主任(年级组长)工作津贴为原津贴的一半。若班主任工作变动要做好交接工作,班主任津贴从接受之日算起。
三、增加学期奖励部分
每学期在期末进行评奖,设一、二、三等奖,奖项根据每月的班主任考核成绩而定。
一等奖:400 元
二等奖:300 元
三等奖:200 元
篇5:中学教职工考勤办法
邺建中学教职工考勤办法
第一条:学校教职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到岗,教书育人,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学校对全体在职员工实行考勤制度,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奖惩。
第二条:学校实行坐班制(详见作息时间表)。
第三条:学校对全体教职工实行考勤。考勤每天至少一次,由办公室考勤,情况记录在案。
第四条:学校依据考勤记录,每月发放和扣除考勤奖。考勤奖的基数由校长室根据财力确定,在职员工按同一标准发放。
具体发放和扣除的标准是:
1、按时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教(科)研、管理、政治学习、晨会等各项活动,当月出满勤的在职员工按当月考勤奖的基数全额发放(即全勤奖)。
2、晨会、政治学习或其他学校重大活动不参加者,每次扣除10元,迟到每次扣除5元。
3、学校安排的监考、阅卷等活动不能参加者,每次(场)扣除20元,迟到每次扣除5元。监考、阅卷等重大活动不到校者,按旷工论处。
4、年级组、教研组活动不参加者,每次扣除10元。
5、在规定坐班时间内,无故缺勤(学校抽查)者每次扣除10元。因急事、急病等离开学校须事后补假,按事、病假扣发考勤奖。
6、在职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在半天以上者,必须在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待校长室及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离校。因急事、急病等须事后补假。
在职员工请病假者,每天扣除考勤奖10元,依次类推,病假超过两周(含两周)者扣发当月全部考勤奖。有教学任务的按规定扣发相应课时津贴。行政、后勤人员按规定扣发相应津贴。
在职员工请事假者,每天扣除考勤奖20元,依次类推,事假超过5天(含5天)者扣发当月全部考勤奖。有教学任务的按规定扣发课时津贴。行政、后勤人员按规定扣发相应津贴。
在职员工请病、事假者,在学期末或年度累计后,扣发相应的学期或年度考核奖金。
长期因病、因事不能工作者,按学校与本人签订的聘用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
以上病、事假不包括婚假、产假、丧假、因公外出等。婚假、产假、丧假、因公外出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7、在职员工旷工者,每半天为一次,每次扣发当月考勤奖50元,依次类推,直至扣发其基本工资。
8、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私自调课、误课等,按教学事故论处,每次扣发当月考勤奖50元,依次类推,直至扣发其基本工资。
第五条:寒、暑假期间停止发放考勤奖。
第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校长室。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