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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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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

  巨八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我镇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对象:

  全镇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

  (一)班主任津贴发放办法。

  1、班主任津贴按实结算到学校。各校再根据学校班主任考核津贴发放方案发放。

  2、班级生数超过班额基本标准10人(含10人)的班主任每月得110元;低于班额基本标准(含10人)的班主任每月得90元;其他的班主任每月得100元。(班额基本标准为:全镇学生数÷全镇班级数 )。

  (二)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百分制考核结果发放。考核分四部分:师德考核、工作表现、教师业务考核和学历、资历、职务。

  (1)师德考核25分。(考核办法具体见附件1)

  (2)工作表现10分。其中在校表现6分、考勤4分,上述两方面均实行单位总量控制。各校在考核中,要把教师的在校表现划分成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至少要分成三类),优秀人数占比,村小原则上不高于20%,中心小学原则上不高于25%;要把考勤划分为三类。(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2)

  (3)教师业务考核50分。根据业务考核意见积分后,按总人数2:6:2的比例分为三档,第一、二、三档分别得50分、47分、44分。另外,前20%人数中,村小人数占比不少于20%,英语教师人数占比不少10%。(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3)

  (4)学历、资历、职务共15分。学历:中师及以下的1分、专科1.5分、本科及以上的2分;职称:初级及以下的1分、中级1.5分、高级2分;教龄:教龄×0.3分;职务:中心小学校级2分、中层正职1.5分、中层副职1.2分,村小校长1.7分、副校级1.3分、主任级1分;镇教研员1分。

  2、计算办法:全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减去班主任津贴部分及特殊人员实际应得部分后进行测算,即:【(全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班主任津贴部分和特殊人员实际应得部分)÷全镇教职工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

  五、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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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它说明:

  1.20**年度退休人员:本年度仍然坚持上岗代主要学科的,在绩效总分中另加3分;20**年度退休人员:按县批复核定时间确定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2.年度内,在县教育教学工作考核中,因教学研究方面为全镇累计争得1、2、3、4分及4分以上的教师分别加2、3、4、5和8分。在县学生学业水平测试中名列同类学校学科1-3名、4-6名分别加6、3分。在镇组织的学业水平测试中,村小与中心小学学期累计相比,语数英三科平均名次高于中心小学的,其村小所有任教人员加2分,若单科平均名次高于中心小学的执教者加1分。

  3.学校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业务考核先按所在单位人员均分的90%作为基准分,后根据各自承担工作及分管工作的实绩、教科研实绩及所在单位教职工及领导班子(按6:4的比例)对其进行的满意度测评情况,计算最后得分。(满意度达90%的得基准分,满意度每上升3个百分点的另加2分,满意度每下降2个百分点的另减1分,该项得分不得高于所在单位的最高分。)

  4.因病等不能上岗,但按有关规定要求,有人承担其课务的人员:其业务考核分根据不同年龄及请假原因,男56、女52周岁以下的,学期累计请假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及以上的按低于最后一档3、6、12分的分值,计入绩效总分,男56、女52周岁及以上的按低于最后一档2、3、4分计入绩效总分。

  5.患有重大疾病仍然坚持到岗的人员:总体予以适当照顾,原则上业务考核分低于上述第四条所述人员(在一定的年龄段内比较)。

  6.因病或因事请假,但逾期未到岗人员:逾期每超过一天在其绩效工资中扣除总额的1%,情节严重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按相关的教职工管理规定执行。

  7.抽借用人员:有一定的手续被镇或局抽用的,其业务考核分先按所在单位人员均值的90%计算,后根据其服务发展、招商引资及吸税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分。同时结合上述情况计算其绩效考核最后得分。

  8.第十三个月工资按实发放到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期考核,一年考核两次,根据考核结果,年终一次性发放。

  9.实行本办法后,各学校一律不得另立任何名目自行发放津贴、福利等。

篇2:幼儿园园长负责制实施方案

  垛梁幼儿园园长负责制实施方案

  垛梁镇中心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是幼儿园行政负责人,对园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统一领导;教代会教职工参与园工作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园长的主要职责

  垛梁镇中心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主持园工作,对政府主管部门承担管理园的责任,对园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统一领导。副园长协助园长工作。

  园长职责

  一、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从本园的实际出发,制订幼儿园章程和发展的阶段目标和措施,切实组织实施,不断提高保教质量和办园效益。

  二、发挥副园长的助手作用,明确中层干部岗位职责,加强管理,团结协调,形成合力。

  三、全面负责幼儿园教育、保育、科研工作,领导教职员工不断探索办园规律,深化课程改革,加强教学管理,开展教学研究,努力提升保教质量和管理水平。

  四、根据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按照单位自主用人等原则,结合幼儿园实际聘用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制定幼儿园内部管理改革方案,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制订幼儿师资队伍建设方案和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采取有力措施,加快青年教师队伍的管理,建立优化师资队伍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组织制定和实施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检查执行情况。

  六、负责总务后勤工作,贯彻勤俭办学原则,坚持为保教工作和教职员工服务的方向;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合理编制预算;加强园产管理,提高资金和教育资源使用效益;搞好校园环境建设,关心教职员工的生活,不断改善办园条件。

  七、发挥幼儿园的积极作用,参与社区教育活动,并依靠社区努力促进幼儿园教育、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的协调一致,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八、主持园务会议,研究有关全园性问题,进行决策,并付诸实施。

  九、配合党支部做好教职员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发挥工会、青年、妇女等群体组织的作用,支持群体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十、处理园长职权内的其他一切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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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汛五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教职工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滨海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试行)》(讨论稿)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20**年绩效工资实施情况,现就我镇20**年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提高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水平,促进小学教育的持续、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激励先进。

  2、按劳分配、优绩优酬。

  3、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4、科学合理、规范简约。

  5、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三、考核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

  (一)根据管理、教师、教辅和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1、教师绩效主要考核其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

  2、学校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的绩效,主要考核其职业道德、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核项目:

  1、工作量:25分

  (1)由学校根据本校教育教学任务和教师人数确定本校教师基本授课时数,再确定具体得分。

  (2)管理工作量:学校副校长加6课时,参加分工的干部加3课时,未参加分工的干部加2课时,班主任加3课时计入总工作量。

  (3)任教六年级的教师工作量分别乘以1.1计算。

  (4)所有管理工作量按最高等次计算,不重复累计。

  2、工作表现:35分

  (1)主要考核教职工的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工作规范,遵守规章制度,执行作息时间,参加继续教育等方面。

  (2)本项考核由各学校提供,根据以上项目对教职工进行积分,共分为四类,分别得35分、34分、33分、32分及以下。

  (3)有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且造成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此项不得分。

  (4)进行有偿家教的此项不得分。

  (5)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扣5分。

  (6)不服从学校分工,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有1次扣1分。

  3、工作成效:40分

  (1)对教师侧重考核教学质量、育人效果、教科研成果等;对管理人员侧重考核分管工作业绩和承担的教学工作质量等。

  (2)教学质量的测算取一学期来每次测试成绩综合分的平均值。

  (3)本项考核共分三类,根据名次一类人员为年级数的前三分之一,三类人员为名次的后三分之一,中间人员为二类人员,中心小学40岁以下教师无文章发表的不得评为一类,及格率达100%的直接定为一类,平均分与第一名相差一半的直接定位四类,在县抽测中前三名的直接定为一类,后五名的直接定为四类。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1、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由镇中心小学统一负责。

  2、镇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3、做到三个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与阶段性评价相结合。

  4、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1)平时记载。学校对教职工工作量、工作表现等考核内容及时做好考核记载。

  (2)个人自评。教职工应及时做好个人总结和自评,填写相关表册,提交相关材料。

  (3)考核测评。学校组织领导、同事、学生、学生家长等层面人员参加的民意测评或评议,充分听取年级组、学科组、所在处室及服务对象的评价意见,根据平时考核记载内容,对照考核内容进行定量积分或定性评价。

  (4)汇总评定。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测评等情况进行汇总、审核,根据积分情况把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五类:没有任教任何学科,且没有经常性的深入学校的定为五类,学校工勤人员、教辅人员定为四类,但工作量较大、工作表现突出的可上浮档次。技能科教师所教学生在县比赛中综合成绩在10名以下或没有获奖的定为四类,综合成绩在6-10名或学生获三等奖的定为三类,综合成绩在3-5名或学生获二等奖的定为二类,综合成绩在1-2名或学生获一等奖的定为一类,任教主科的教师,根据积分直接定为一、二、三类。

  (5)校内公示。绩效考核结果要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查询。教职工对结果有不同意见,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申诉,学校应及时作出答复。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责任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视情减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奖励性绩效工作分配等次,坚持向一线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1、总量的核定: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县教育主管部门按绩效工资总量的30%测算到每个单位,不存在按比例对应到个人,不得平均发放。

  2、单独考核的项目:

  (1)安全工作考核:一年中未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的3000元,具体见《汛五镇安全工作考核办法》。

  (2)教学质量考核2000元。对在县、镇教学检测中取得优秀成绩的教师给予奖励,20**年上半年执行《汛五镇20**/20**学年度小学教学质量考评细则》,20**年下半年每人每学期拿出1000元用于教学质量考核。

  (3)学校管理奖。学校一年中无安全事故、在县各类考核中不是后三名的且在县、镇及以上各种检查、评比中没有通报批评的奖完小校长800元,奖教学点负责人600元,中心小学副校长参照完小校长执行。

  (4)教科研工作考核。

  a、教师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县级及以上现场优质课评比或基本功现场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奖200、100、50元,市级以上加倍计算。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学生现场竞赛获奖得半,学生在市级以上发表的每篇30元。在一次比赛中有多名学生获奖的,按学生获奖层次最高的一名学生计算。

  b、课题在本学年度市以上和县教育主管部门结题的课题组分别得200元、150元,立项的分别得100元、80元。

  C、骨干教师奖。骨干教师在获得以下5个条件中的2个,每年方可得到以下奖励:获县教学能手称号(市教坛新秀)的得500元,获县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奖800元,获市教学能手称号的得1000元。条件为:1、教学实绩为中游以上;2、当年发表一篇论文或获奖;3、指导学生作品发表;4、现场竞赛二等奖以上或在县上展示课。5、正在主持县级以上课题研究。

  (5)考纪考风考核。在任何检测中必须全员参与,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具体考核办法见《汛五镇关于加强学籍管理、严肃考纪考风的规定》。

  (6)教学六认真考核。各学校对照《汛五镇中心小学六认真要求》,在认真检查的基础上填写月报表,中心小学不定期抽查,发现弄虚作假的扣教师30元,校长同罚。

  (7)教师考勤、培训考核。实行考勤月报制,学校内部考核的考勤扣款全部返还学校。中心小学实行抽查,凡中心小学抽查中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0元,教师未上班且有请假条的视为事假(病假),每天扣30元,无请假条的视为旷职,每天扣100元。全镇集中开会、监考、阅卷等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0元,病事假每天扣30元,未请假缺席的每天扣100元。在县及以上听课、培训等活动中迟到、早退的每次扣50元,缺席的每天扣200元,被县通报的扣500元。参加县以上现场或网络培训不合格的教师扣500元,这些扣款一律不返还学校。

  (8)班主任津贴: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津贴为每班每月100元,每个班级可设正、副班主任,发放比例学校自定。

  (9)教师资历考核。每人拿出一定数额作为基数,教师工龄一年折算0.5分,员级教师折算2分,二级教师折算5分,一级教师折算10分,高级教师折算15分,工人技术等级按照同级别测算。总钱数除以总分数的值乘以个人的总分为教师的实际所得数额。

  (10)设立“老黄牛”奖:当年退休,但仍在岗任教语、数、英学科的每学期奖1000元,第二年退休但仍在岗任教语、数、英学科的每学期奖500元。

  (11)设立工作量特别奖:任教数学双班、英语三个班级,生数在45人以上,所教班级综合分平均值与第一名相差在10分之内的奖800元。

  3、发放步骤:

  将班主任津贴、骨干教师补贴、自主设立的考核项目以及离岗等特殊类型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列支后,根据剩余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和对教职工工作量、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的考核结果计算每个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分配结果公示后,报县财政局转入个人银行账户。

  八、特殊人员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和不定等次(见习期除外)人员,停发三个月岗位津贴,不合格人员,停发六个月岗位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2、经局批准保级离岗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可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额(剔除班主任津贴)发放。

  3、因病请假人员绩效工资发放方法根据滨海县教育局的有关文件执行,具体为:

  (1)、请假在3天以内,由各学校校长批准,按日扣除请假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剔除第十三个月工资,日绩效工资平均数=全年绩效工资÷10÷30)。由各学校考核。

  (2)请假一星期,由中心小学校长批准,按日扣除请假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剔除第十三个月工资,日绩效工资平均数=全年绩效工资÷10÷30)。全镇统一考核

  (3)月请假累计满10天,由中心小学校长批准,扣除请假人员一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剔除第十三个月工资,月绩效工资平均数=全年绩效工资÷10)。全镇统一考核

  (4)一学期累计请假满15天,扣除请假人员一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剔除第十三个月工资,月绩效工资平均数=全年绩效工资÷10)。全镇统一考核

  (5)教职工请假超过1个月的,经中心小学校长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批。教职工病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原则上按苏人同<1998>130号文件和滨教人<20**>16号文件执行。病事假在3天、7天、10天、15天以内的按上面1、2、3、4、5几种情况实施,超过15天但在两个月以内的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下同)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病事假超过两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90%计发。

  以上1-4条扣款全部返还学校,迟到、早退每次按0.25天计算,累计上报,每人每学期按300元考勤,扣款用于奖励出满勤的教师。

  4、特殊人员请假规定:

  (1)长期病假:癌症,重症住院病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平均数。婚、丧、产假在规定期限内的不扣分,经批准休产假人员,在规定的产假期内,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发绩效工资的平均数。

  (2)男57周岁、女52周岁,确因为身体原因不能坚持上班的人员,在履行合法手续,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得到本校校长认可,由个人自费自找代课教师,且在绩效工资中再分别扣500、1000、1500元,用于全镇教师的教学奖励。

  (3)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和不定等次(见习期除外),停发三个月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4)经县教育局批准的县内教育系统借用人员,参加借用学校的绩效考核,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原学校发放。对非教育系统借用人员,绩效工资按县有关规定执行。

  (5)与学校签订协议并经教育局审核备案的脱产进修人员,在脱产进修期间不参加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停发。

  (6)对当年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当年绩效工资计发至退休到龄之月,且不再扣款。

  (7)对落聘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停发全部绩效工资。

  (8)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县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解释权在镇中心小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5、县及镇安排的各种活动按我镇制定的有关规定实施

  注:1、教职工的法定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2、一个月以上请假人员扣除下来的资金全部纳入全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进行测算、发放并公示。

  3、对病事假人员的姓名、扣除金额年终在全镇予以公示。

  4、请产假人员请假期间发绩效工资的平均数。

  5、癌症病人和重症人发放数额按平均数额(剔除单独考核项目)发放。

  6、教辅人员、技能科人员、后勤人员根据其职业道德、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情况由学校打分分类;教学质量奖由学校或被服务人员进行评分,满意率乘以2000元为该教师的教学质量奖。

  九、相关要求:

  1、各学校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工作。

  2、校长要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本实施细则,让全体教职工人人知晓,个个参与,充分发挥导向作用。

  3、做好稳定工作。各学校要积极稳妥地解决好绩效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积极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做到矛盾早发现,早化解,不上交,更不得出现*,无理取闹等情况。

  4、本实施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汛五镇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篇4:小学责任督学学校工作实施方案

  丿曹小学责任督学学校工作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为配合市局教育督导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促进我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协调发展。

  学校职责:

  1、与责任督学保持联系,提供教育督导信息,举行重大活动邀请责任督学观摩、巡视。

  2、在开展教育督导工作时,要主动配合、支持责任督学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并为责任区督学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学校收到责任督学反馈的督导报告或整改通知书后,应当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责任督学,同时抄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4、学校对督导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责任督学当面作出解释和说明,也可向市人政府教育督导室或市教育局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或教育局收到复核申请后,应当作出书面答复。

  保障机制: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2、定期研究督学工作。召开专题会议,了解责任督学的工作状况,分析和研究督学反映的情况、问题、建议,并落实整改方案,具书面报告和整改情况报告。

  3、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为责任督学工作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和经费保障。

篇5:小学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月日路小学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岗位设置管理及首次聘用办法,结合我校设置方案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我校设置岗位总量115个,其中管理岗位5个,专业技术岗位109个,工勤技能岗位1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4.78%。

  (一)管理岗位等级、数量

  总数5个,占我校岗位总量的4.35%。其中八级职员岗位1个,十级职员岗位4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岗1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5%,其中五级岗位4个,六级岗位6个,七级岗位7个。

  2.中级岗6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0%。其中八级岗位20个,九级岗位26个,十级岗位19个。

  3.初级岗位2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5%。其中十一级岗位14个,十二级岗位13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1个,占我校岗位总量的0.87%。其中:技术工二级岗位1个。

  附表格:

  岗位类别层次岗位等级核定岗位数量20**年拟设岗位数备注

  管理岗位

  正校级11

  副校级44

  专业技术岗位

  副高级

  五级 4

  六级 6 4

  七级 7 7

  中级

  八级20**

  九级2626

  十级1919

  初级

  十一级1414

  十二级1317

  十三级2

  工勤技能岗位

  高级工

  二级1

  高级工

  三级1

  中级工

  四级

  我校岗位总量及各类岗位数量将严格执行核定数,并在政策范围内,结合学校人员构成及流动等实际情况,对每年岗位总量及各类岗位数量作调整(调整时,层次、等级不得逆向调整),并报上级部门审核、批准、备案。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或技能,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一) 管理岗位人员任职基本条件

  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八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六级以上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1.五级管理岗位,须在六级管理岗位工作2年以上。

  2.六级、七级、八级管理岗位,须分别在七级、八级、九级管理岗位工作3年以上。

  (二)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基本条件

  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应参加继续教育并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1.副高级五级岗位聘用条件

  ⑴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或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

  ⑵教育工作要求

  ①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具有丰富的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备课组长、教研组长、年级部主任及以上职务7年以上或担任课外兴趣活动小组教师(含学校安排的专项工作)10年以上。能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教风教育影响学生,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帮助学生提高综合素质。

  ②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课外活动小组或分管工作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本人因教育工作成绩突出受到过县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奖励。

  ⑶教学工作要求

  ①具有系统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优良的学科素养,教学态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从教以来担任过2次大循环教学或4次小循环教学,或担任过4届毕业班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的教改实验能力,能积极开发地方或校本课程,按照新课改要求,为学生开设相应的必修、选修课程和校本课程,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实习、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等。

  ②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任课教师应有其他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任课时数分别须达到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1/4、1/3、1/2。

  ③教学成绩显著。减负增效工作效果明显,任教班级学生学科素养在同类比较中名列前茅或班级学科素养提升明显,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学生、家长满意度高,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测评达到85%以上。任现职以来,开设过校级以上教学研究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6次(其中校级以上层次3次以上)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县区级以上优质课、教学基本功竞赛一等奖至少1次。

  ⑷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掌握课程改革和学科教研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并取得显著成绩。任现职以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正式出版过专着或译着(本人承担不少于四分之一)。

  ②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必须有1篇在本学科核心期刊发表。

  ③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学参考资料,本人参编2万字以上。

  ④任现职以来,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承担过县级以上教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通过成果鉴定或已完成准予结题。

  ⑸专业示范要求

  具有指导本学科教师教学和科研的能力,在培养、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方面有一定成绩。任现职以来,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3名以上青年教师,被指导对象在师德修养、教育教学科研能力方面得到显著提高。

  2.副高级六级岗位聘用条件

  ⑴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或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

  ⑵教育工作要求

  ①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具有丰富的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备课组长、教研组长、年级部主任、中层及以上干部6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9年以上。关心爱护学生,善于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在教育过程中能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帮助学生提高综合素质。

  ②从教以来,所带班级、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本人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⑶教学工作要求

  ①具有系统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优良的学科素养,教学态度严谨,教学经验丰富,从教以来担任过1次大循环教学或2次小循环教学,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的教改实验能力,能积极开发地方或校本课程,按照新课改要求,为学生开设相应的必修、选修课程和校本课程,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实习、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等。

  ②完成规定工作量(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任课教师应服从学校安排,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任课时数分别须达到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1/4、1/3、1/2。

  ③教学成绩显著。减负增效工作效果明显,胜任循环教学,学生、家长满意度高。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满意度测评达到85%以上。受聘七级岗位以来,在校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研究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3次,或在校级范围开设示范课不少于3次并获得好评;或从教以来获得市直及以上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以上至少一次。

  ⑷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掌握课程改革和教育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并取得显著成绩。任现职以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①正式出版过与专着或译着(本人承担不少于四分之一)。

  ②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2篇以上。

  ③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学参考资料,本人参编2万字以上。

  ④任现职以来,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过市直及以上教科研课题l项以上,并通过成果鉴定或已完成准予结题。

  ⑸专业示范要求

  具有指导本学科教师教学和科研的能力,在培养、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方面有一定成绩。受聘七级岗位以来,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2名以上的青年教师,被指导对象在师德修养、教育教学教科研能力方面取得显著提升。

  3.中级八级岗位聘用条件

  ⑴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4年以上或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

  ⑵教育工作要求

  ①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具有丰富的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部主任、中层及以上干部5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6年以上。能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帮助学生提高综合素质。

  ②受聘九级岗位以来,所带班级、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本人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⑶教学工作要求

  ①具有较好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优良的学科素养,教育教学观念正确,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效果好。

  ②完成规定工作量(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任课教师应服从学校安排,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任课时数分别须达到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1/4、1/3、1/2。

  ③教学成绩显著。减负增效工作效果明显,能胜任循环教学,学生、家长满意度高。受聘九级岗位以来,在校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研究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2次,或在校级范围开设示范课不少于2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以上至少一次。

  ⑷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掌握课程改革和教育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并取得显著成绩。任现职以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正式出版过与专着或译着(本人承担不少于四分之一)。

  ②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2篇;

  ③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学参考资料,本人参编2万字以上。

  ④任现职以来,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过校级以上教科研课题l项以上,并通过成果鉴定或已完成准予结题。

  ⑸专业示范要求

  受聘九级岗位以来,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青年教师,被指导对象在师德修养、教育教学教科研能力方面取得显著提升。

  4.中级九级岗位聘用条件

  ⑴学历资历要求: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2年以上或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

  ⑵教育工作要求

  ①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具有一定的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部主任、中层及以上干部4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5年以上(上述教育管理工作年限可互通累计,但不重复计算)。学生满意率高。

  ②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本人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⑶教学工作要求

  ①具有较好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优良的学科素养,教育教学观念正确,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效果好。

  ②完成规定工作量(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任课教师应服从学校安排,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任课时数分别须达到专任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1/4、1/3、1/2。

  ③教学成绩显著。减负增效工作效果明显,能胜任循环教学,学生、家长满意度高。任现职以来,在校级范围开设公开课不少于2次并获得好评,或在校级范围内开设学科讲座一次。

  ⑷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掌握课程改革和教育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并取得显著成绩。任现职以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①正式出版过与专着或译着(本人承担不少于四分之一)。

  ②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2篇;或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奖及以上2篇;

  ③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学参考资料,本人参编2万字以上。

  ④任现职以来,主持或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过校级以上教科研课题l项以上,并通过成果鉴定或已完成准予结题。

  5.初级十一级岗位聘用条件

  ⑴学历资历要求

  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⑵教育工作要求

  ①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具有一定班主任、学生管理工作经验,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2年以上或担任过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工作2年以上。

  ②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课外活动小组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本人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⑶教学工作要求

  ①具有较好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优良的学科素养,教育教学观念正确,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效果好。

  ②完成规定工作量(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任课教师应服从学校安排,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③教学成绩显著。减负增效工作效果明显,学生、家长满意度高。任现职以来,在校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不少于1次并获得好评,或在校级范围内作过学科教学方面的经验交流1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以上。

  ⑷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且任现职以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教育教学论文l篇以上;或在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含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奖及以上1篇;

  ②任现职以来,参加过校级及以上教研科研课题研究。

  6.初级十三级岗位聘用条件

  获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后,获得小学教师资格,能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师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能胜任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教师副高级七级、中级十级、初级十二级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

  (三)工勤技能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l. 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2. 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五、岗位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

  2.制订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

  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单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在教代会通过后,报社事局审核备案。

  3.组织岗位聘用

  ⑴公布岗位聘用实施方案、招聘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聘期、工资待遇等事项;

  ⑵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⑶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⑷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或评审,并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⑸聘用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⑹公示;

  ⑺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4.认定备案

  学校将聘用情况录入《江苏人事管理》(事业版)软件,生成相应聘用材料,由社事局审核后报人社局验收认定。

  二岗位聘用基本办法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首次岗位聘用工作中所有截止时间均为20**年4月30日。今后岗位聘用工作按社事局当年有关文件为准,聘用办法与今年一致。

  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具备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和应聘岗位的聘用条件,并按岗位聘用的基本程序接受全面考核或量化积分,经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凡不具备应聘岗位聘用条件者,将聘用在下一级岗位或本层次最低级岗位。应聘高一级岗位者,学校根据需要,中学高级职称的有义务至少承担班主任工作3年,小学高级职称的有义务至少承担班主任工作5年。不服从学校分工,当事人延缓一至两年升级或降级聘用。凡违反师德师风、造成责任事故的,当事人一至三年不得晋升高一级岗位;情节严重者,当事人降级聘用。

  1.管理岗位聘任办法

  因工作需要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单位领导干部(即“双肩挑”人员),聘任在管理岗位,不占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总量,但需按专业技术各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聘用,并按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办法

  应聘副高级七级岗位、中级十级岗位、初级十二级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职务资格后,才能按照此办法实施岗位聘用。

  所有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和应聘岗位的任职条件。临近退休者在退休前三年(以退休之日向前推三年起)在有岗位的前提下,优先晋升高一级岗位。在有岗位聘用的前提下,按下列顺序依次进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⑴省特级教师经考核合格后,直接晋升高一级岗位。

  ⑵按职称评聘时间先后为序,评聘时间在前的优先晋升高一级岗位;职称同一年评定的,先聘用者优先晋升高一级岗位;职称同一年聘用的,先评定者优先晋升高一级岗位。

  ⑶同一年度评聘同一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骨干教师可优先晋升高一级岗位。骨干教师以市名教师、市学科带头人、市教学能手、省级基本功比赛一等奖等、市直(区县)学科带头人、市级基本功比赛一等奖等、市教坛新秀、市直(区县)教学能手、市直(区县)基本功一等奖等为序,依次晋升。

  ⑷同一年度评聘同一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教龄、工龄、班主任职龄长短为序,教龄、工龄、班主任职龄长的优先晋升高一级岗位。

  ⑸同一年度评聘同一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受学校委派外出支教、交流一年以上或在招商引资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教师优先晋升高一级岗位。

  ⑹同一年度评聘同一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要求,学校对应聘人员达现岗位层次以来的材料组织评审、量化积分,按积分高低为序,积分高的优先晋升高一级岗位。学校建立专家库,届时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评审及量化积分。

  3.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办法

  所有应聘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必须符合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能胜任本职工作,并按职称评聘时间先后为序进行聘用,评聘时间在前的优先晋升高一级岗位。

  4.对20**年7月1日工资制度改革后至20**年10月30日期间已办理退休手续且执行专业技术工资的人员,可比照学校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岗位等级(其工龄和任职年限计算到退休时,退休时间不变),重新计算退休费,并从学校完成首次岗位聘用后的下一个月起开始执行。

  七、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许兵

  副组长:张宏英吴谦彪李开斌

  成员:刘红梅卞开元顾海荣王开玲陈晓蕾裴永江高庆华马芹陈扣干高红梅徐慧季自兰郑金宏陈建华夏正顺余水琴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并按实施方案实施岗位聘用工作,负责本次岗位设置的管理工作及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三)纪律要求

  坚持按程序操作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当事人回避制度。

  八、本方案解释权归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