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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德育工作评估量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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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师德育工作评估量化细则

  江临中学教师德育工作评估量化细则

  为了落实德育为首的思想,更好地实施德育全员制,充分发挥全体教师的才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优化良好的育人环境,特制订教师德育工作量化评分细则:

  一、考核对象:在职科任教师。

  二、评定等级:德育考核总分为100分,每项子项目分A(优)、B(良)。C(中)、D(差)四个等级评定,德育最后考核分等级由德育领导小组确定比例。

  三、德育工作考核要求:

  l、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树立正确的政治观点和立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执教,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培养学生全面发展。

  2、要提高德育工作意识,坚持育人为首的思想,提高科学育人的自觉性,积极参加学校德育工作。

  3、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正面教育原则,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和学习习惯,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杜绝任何挖苦和歧视学生的现象。

  4、要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热爱学生,为人师表,谦虚谨慎,并能以自己模范的思想品德行为影响学生。

  5.教书育人,要寓教育于学科教学之中,积极发挥课堂教学的德育教育主渠道作用。要结合本学科特点,在教学中有机的渗透爱国主义教育等德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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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德育工作考核办法

  l、自评:教师根据学期德育工作情况进行如实、客观的自我评价。

  2、审定:根据教师是否履行德育工作要求,是否用正确的思想教育学生以及德育工作的实效等三方面由学校德育领导小组进行考核审定,具体德育工作要求和评分分值(附表)。

  五、德育领导小组组成

  由校委会成员、教师代表组成,代表由教职工选举产生。

  附江临中学教师德育工作考核评估表

篇2:中学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江临中学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根据温教发[20**]15号文件《z市教育局关于2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是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基础教育新课程体系,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其中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使综合素质评价的方法具有可行性,并保证评价结果的科学和公正,按照要求,特建立学校综合素质评定领导小组,z任组长,zz任副组长,成员包括zzz。各毕业班级也要相应地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班级工作小组,成员3-5人,主要由相关项目考核评价负责人组成。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由“综合表现”和“测评等第”两部分组成。

  1、综合表现:内容为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五个方面。综合表现评价结果由“综合表现评语”和“综合表现评定”两部分组成。

  综合表现评语:主要对对综合表现内容的五个方面进行定性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的技能,学校于20**年3月设计综合表现评语的框架供班主任参考。综合表现表现应当在学生自评、同学互评、任课教师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学生成长记录册》《江临中学学生品德和行为规范量化考核办法》所反映的情况,由班主任撰写,最后由学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综合表现评定:各班可根据学生表现评定内容的五个方面,再结合本班实际情况将其具体化,力求科学性和可行性。评定程序与“综合表现评语”同步进行。综合表现评定结果为优良、合格、待合格三个等级。

  各班可根据《江临中学学生品德考核评定表》和班级实际情况,结合《江临中学学生行规量化得分》中评定的学生的品德等第,确定学生综合表现评定等级。

  (1)、优良比例各班要控制在50%左右,超过55%的要向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领导小组申请。被评为优秀达标学生的同学可以直接评定为优良等级。七八年级被评为三好学生、优干及校级以上的三好学生、优干、团员、团干也可直接评定为优良等级。

  (2)、待合格比例要控制在5%以内。综合表现评定被评为待合格的学生要附加说明。经过班级评定工作小组评议,对有违法行为或受学校纪律处分撤销的学生,按照要求评定为待合格。班级要将该学生材料和评定结果报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领导小组,经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领导小组复核认定,才能确定评定结果。

  (3)对评定结果如有不同看法的同学可向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领导小组提出异议,学校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2、测评等第:主要对能够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

  测评项目包括审美与艺术(音乐、美术)、运动与健康(体育、健康等)、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社会服务、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等)、劳动与技能(劳动技术、信息技术、实验操作等)四类。毕业学生测评项目分终结性测评与平时测评两类。一是终结性测评项目:艺术、科学实验操作、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艺术、科学实验操作根据课程标准由学校命题,体质健康根据国家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的要求进行测试。测评时间安排见安排表(附件)。二是平时测评项目:体育与健康,研究性学习、社会服务、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劳动技术、信息技术等。测评时间安排在该学科课程完成时由学校根据课程标准和实际组织测评。学生测评成绩不合格,可以补测一次。测评项目成绩分A、P、E三等(分别代表优良、及格与不及格),作为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评定的重要依据,具体测评时间安排见安排表(附件)。

  综合素质测评可结合测评项目的特点,采用灵活多样的测评方式,对具有一定特长(指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举办的在区、市直或县级以上范围获得体育、艺术、科技三类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国家一、二、三级运动员,参加艺术特长测试达B级及以上者)的学生,可凭获奖证书或等级证书,根据综合表现直接确定相应项目A等。测评等第分A、P、E三等(分别代表优良、及格与不及格),P、E等由学校确定,A等在区教育局指导下确定。综合素质测评等具体标准见温教[20**]15号文件。

  各班级要对学生、学生家长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学生所有与综合素质测评相关的书面材料(获奖证书、获奖证明、综合活动初中阶段证明、学习素质报告单等)上交的截止日期为20**年4月1日(此日期以后的材料由学校直接汇总)。

  各班级、各位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间完成学生综合素质的测评工作,并按要求书面上报测评中碰到的问题,及时做好相关资料整理、数据分析、安全收信和经验总结。测评中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任何班级、教师和俱不得干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不得随意更改学生平时成绩和评价结果。

  三、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培训制度、和监控评估制度等,以杜绝舞弊现象。

  (一)公示制度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和程序,应提前向社会、家长和学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评定获得A等和综合表现评定获得优良的名单要在学生所在班级公布一周。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家长、学生对改革的理解与支持。

  (二)诚信制度

  建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成长记录的诚信机制。参与综合素质主人的有关人员,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发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三)培训制度

  学校要按照安排表采取措施,保证每位参与综合素质评价的人员得到解决及时有效的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评定能力,以确保评定结果的权威性与可信度。

  (四)监督制度

  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综合素质评价中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篇3:小学南校区卫生评比细则

  浦南小学南校区卫生评比细则

  为了加强我校对学生教室卫生、责任区卫生的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环境整洁优美。培养学生从小讲卫生、守纪律的良好行为习惯,特制定我校卫生检查检查细则。

  一、目的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形成良好的校风、班风、学风,创设整洁、文明的校园文化体系。使学校清洁卫生督查工作规范化、经常化,检查内容透明化、具体化,评比结果公正化、公开化,奖惩措施长期化、实效化。让师生们在打扫卫生时能不留死角,将教室和责任区打扫得更干净,创造一个文化氛围浓郁,育人环境优美的校园,成为教师们愉快工作学习,同学们健康快乐成长的乐园。

  二、人员组成:

  ①领导,值周教师、值日教师。

  ②由3-5年级卫生检查员组成;班主任可挑选卫生检查员,并分为三个小组分别检查眼保健操,教室卫生以及包干区打扫情况,每组由4到5人组成。

  总分35分,教室清洁:(25分)校园清洁:(5分)眼保健操:(5分)三部分组成:

  三、具体扣分细则:

  一、室内卫生检查细则:

  检查内容有:桌椅摆放、讲台桌面、电脑、地面、门窗、黑板、卫生工具摆放、图书角、护栏等内容。

  要求:坚持每天一大扫、两小扫,教室内座位周边的地面环境应随时随地保持干净整洁。各项要求及扣分标准如下:

  (1)桌椅摆放:5分。课桌前后、左右排列整齐,桌凳无灰尘,表面无脏物。整齐、干净得满分。不整齐扣0.5分,乱七八糟扣1分,最高扣2分。拖把、扫把挂放整齐、垃圾桶、水桶、簸琪一律摆放整齐,及时清倒、清洗。摆放不整齐,一处扣0.5分。

  (2)教师讲台、桌内、电脑、黑板:5分。讲台摆放整洁、干净、无杂物。不整齐扣0.5分,乱七八糟扣1分,最高扣2分。黑板做到每节课后擦拭干净,板底无大量粉笔灰,保持黑板的整洁得满分。如有大量粉笔灰或黑板没有擦干净的扣0.5-1分,

  (3)地面:10分。干净无纸屑,无杂物、无痰迹得满分。有不洁现象扣0.5分,如有明显不洁的扣1分,最多扣2分。

  (4)门窗:5分。门前、后面干净无灰尘,窗户干净明亮,有一处不干净的扣0.5分。

  四、学校包干区卫生检查细则:

  检查内容有:清洁区是否按时打扫、打扫程度、保持程度三项内容总计5分。

  要求:保持一天一大扫两小扫,场地内无纸屑、树叶、垃圾,做到地面无脏物。

  (1)按时打扫:2分。包干区每天是否按时打扫,没按时打扫扣2分。

  (2)打扫程度:2分。未打扫干净一处扣0.5分,扫后有树叶落下的叶子不在扣分之内。

  (3)保持程度:1分。清扫后未保持干净有一处垃圾即扣1分。

  五、眼保健操检查细则

  检查内容有:闭眼情况,坐姿,穴位、动作,节拍等,总计5分。

  评分标准:

  (1)闭眼情况。未闭眼的每人扣0.1,扣完为止。

  (2)动作到位情况。按错穴位以及动作错误的每人扣0.2,扣完为止。

  每周总结卫生评比,颁发“卫生流动红旗”期末评选“卫生先进班级”“卫生之星”颁发奖状。

  卫生室

  浦南小学德育处

篇4:二中政教管理评比细则

  丰东二中政教管理评比细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的德育工作,强化班级管理,保持校园环境,稳定学校秩序,依据《中学生德育大纲》、《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评比工作由政教处指派专门的干事和年级学生会共同完成,每天进行晨检、间操、午检、晚检四次检查,依据本细则进行量化打分,作好记录,填好提示板,每天通报。

  第三条 评比各班每天基础分为100分,将每天检查结果的加减分情况在基础分之上进行累计,得出当天各班级的评比分数;将每双周十四天所得总分进行排序,各年级前6名的班级即为双周星级班级获得者。

  第四条 政教处负责检查评比的政教领导、干事,对学生会的检查工作进行指导,每天审查、整理检查记录,第二个周日核算总分,周一通报上周的值周评比结果,确认星级班级。

  第五条 环境卫生评比办法:

  1.教室内墙壁、墙围、天棚、灯具、开关、插座等无灰尘、蜘蛛网及明显脏迹;(每处不合格扣1分)

  2.教室内窗台保持干净,不准摆放杂物;(每处不合格扣1分)

  3.课桌椅、黑板保持整洁;班级园地等布置美观、有条理;(每处不合格扣1分)

  4.教室内卫生角设施齐全、美观、清洁、适用;讲台保持清洁,讲桌内物品整齐,有条理;(每处不合格扣1分)

  5.暖气片、暖气管道清洁,无任何脏迹灰尘,暖气片后无杂物;(每处不合格扣1分)

  6.门窗边框及内外窗台清洁,无灰尘;玻璃干净透明,无任何脏迹;(每处不合格扣1分)

  7.教室内地面无杂物,扫拖彻底,见本色;(每处不合格扣1分)

  8.清扫工具及其它物品摆放位置合理,拖布、脸盆、水桶、毛巾保持干净,室内、走廊垃圾桶早、午、晚自习前各倒一次,同时保持垃圾桶内外清洁,室内不得存留垃圾;(每处不合格扣1分)

  9.学生个人物品放置整洁,桌套全天铺放。(每处不合格扣1分)

  10.楼梯表面、立面、侧面、边角、墙围、墙裙无灰尘脏迹,扫拖彻底,见本色;(每处不合格扣1分)

  11.教学楼外清扫区内平整干净,无杂草、纸屑、烟头、果核、果皮、瓜子皮、树枝、树叶、石块、包装袋、粉笔头等杂物,无任何死角。[清扫不彻底(虽全面清扫,但有遗漏)扣1分,清扫走过场或不清扫扣2分,清扫不及时扣1分。]

  12.坚持每天早晨、间操、中午、第六节课下课后、晚自习前五次清扫。(清扫不及时扣1分,未清扫扣2分。)

  13.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保持习惯,不随意乱扔纸张、包装袋、果皮等杂物,不在教室和寝室内进餐。(随意破坏校园环境卫生者扣1分,故意破坏环境卫生者扣2分。)

  14.每周五第七节课进行卫生大清扫,检查项目参照第五条之前十一款,检查结果记入当周评比。

  15.周六中午放学后,各班正常进行清扫,检查项目参照第五条之前十一款,检查结果记入当周评比。

  16.考试(月考、联考)期间,卫生清扫正常进行,不合格处扣双倍分数,检查结果记入当周评比。

  第六条班级纪律评比办法

  1.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杜绝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旷自习现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每人次扣1分;旷课、旷自习者每人次扣2分。月考期间,如有迟到现象扣2分)

  2.严格执行查课制度,杜绝迟到、课堂睡觉、摆弄手机、吃食品、喝水、听mp3、看mp4、看课外书籍现象。(发生违纪现象,每人次扣1分)

  3.加强晚自习、下午自习纪律管理,杜绝喧哗、说话、听mp3、看mp4现象,杜绝自习期间里出外进现象。(发生违纪现象,每人次扣1分。)

  4.加强高中生形象教育,杜绝男生留长发、女生留披肩发、男女生头发染异色、烫发、着奇装异服、佩戴有碍高中生形象的饰品,杜绝学生带手机。(发生违纪现象,每人次扣1分)

  5.加强文明礼貌教育,教育学生尊敬教师,与教师说话时注意语言和态度,学生不得随意进出教师办公室;在楼梯、走廊遇见老师、客人要有礼貌,注意避让。(发生违规现象,每人次扣1分)

  6.保持良好的校园秩序,禁止骑自行车进校门,校园内不得骑自行车,各班级的自行车要整齐摆放到指定位置;校园门前、教学楼门前不得长时间逗留。(发生违纪现象,每人次扣1分,情节严重者扣2分)

  7.严禁跳栅栏、跳大门。(发生违纪现象,每人次扣2分)

  8.走廊内不得长时间逗留,坚决杜绝走廊楼梯大声喧哗、打闹现象。(发生违纪现象,每人次扣1分)

  9.坚决杜绝楼内踢毽子、打羽毛球、拍球等一切体育活动。(发生违纪现象,每人次扣1分)

  10.不准开设小卖店,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发生违纪现象,每人次扣2分,并没收所卖商品。)

  11.教育学生爱护公物,励行节约。(随意破坏公物者扣2分,故意破坏公物者扣3分,同时照价赔偿;不按时关灯者扣2分;班级充电,每次扣2分)

  12.加强“六不”(不吸烟、不饮酒、不打仗、不进网吧三厅、不谈恋爱、不参与迷信和赌博活动)教育,违反“六不”规定之一者,每人次扣3分。

  第七条课间操(升旗仪式)管理办法

  (一)学生须知:

  1.第二节下课后,到操场集合,在行进过程中要迅速、安静、有序;站队要快速、整齐;作操要认真、规范、整齐。(升旗过程中要保持肃穆、庄重)

  2.保证上操(升旗)人数,每班允许留两名值日生,负责走廊、教室内的卫生清扫。

  3.须穿着全套校服。

  4.课间操(升旗仪式)结束后,在带回的过程中,要站队,且保持安静、整齐、有序,不准到商店购物。

  5.体委协助体育教师督促本班学生站队。

  (二)评比办法

  1.做操不认真者、不做者或喧哗者,每人次扣1分。

  2.站队或带回过程中,打闹者、喧哗者,每人次扣1分。

  3.每缺席一人扣1分。

  4.未穿着全套校服者,每人次扣1分。

  5.带回的过程中,到商店购物者,每人次扣1分。

  6. 班级所留值日生不值日,每次扣1分。

  第八条 体育课、微机课管理办法

  1.与文化课课堂要求保持一致。

  2.因故不能上课者,须向班主任请假,征得同意后,持假条报告体育课、微机课任课教师。

  3.如有间操或升旗仪式,第三节课是体育课的班级须按照正常顺序带回楼内,等所有班级带回后方可到操场活动。(违纪者给班级扣2分)

  4.如有间操或升旗仪式,第三节课是微机课的班级须按照正常顺序带回楼内,等所有班级带回后,再站成二路纵队有秩序地带到北楼微机室。二年级学生可以站在原地,在一年级学生带回后,直接带到北楼微机室。(违纪者给班级扣2分)

  5.非北楼班级上微机课的须在本楼前站成二路纵队,有秩序地带到北楼微机室。(违纪者给班级扣2分)

  第九条 午休管理办法

  为学生有充分的时间休息,保证学生良好的学习状态,提高学习的效保证率,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须知:

  1.中午放学后至下午第一节上课前,操场上不允许进行任何体育活动。

  2.12:00--13:00(夏),12:00--12:40(冬),所有的住宿生必须留在宿舍或教室内休息。在这一时间内,里不出,外不进。

  3.在教室内休息的学生必须保持安静,或学习或休息;楼内禁止走动现象,禁止打羽毛球、踢毽子、拍球等活动。

  4.须保证人数,凡住宿生中午必须在宿舍或教室内午休,走读生提倡在家午休,但不强制。

  (二)评比办法

  1.中午放学后至下午第一节上课前,在操场上进行任何体育活动者,每人次扣1分。

  2.如在午休时间内有强行进出者,每人次扣2分。

  3.在楼内打闹、喧哗、走动者,从事打羽毛球、踢毽子、拍球等活动者,每人次扣1分。

  4.住宿生每缺席一人扣1分。(夏令时)

  第十条 舍务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舍务管理,促进住宿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建设美好的生活空间,为稳定学校秩序,保证教育教学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丰东二中舍务管理规章制度》。

  (一)舍生须知:

  1.不准乱倒垃圾、脏水。

  2.不准私拉电源或私自使用电器。

  3.不准在舍内打闹、大声喧哗。

  4.不准在舍内下棋、赌博、饮酒、吸烟或搞其它游艺活动。

  5.不准在舍内阅读不健康书籍。

  6.不准在舍内便溺。

  7.不准在舍内乱挂衣物、乱钉钉子。

  8.不准在舍内乱涂乱画或张贴悬挂其它物品。

  9.不准在舍内存放钱(最多不超过30元)或贵重物品。

  10.不准私留他人住宿,不准私串床位和宿舍,不准私带他人入舍。

  11.不准开设小卖店,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12.不准损坏公物。

  13.不准顶撞或辱骂舍务管理人员。

  14.时间:

  夏令时,早5:30起床,6:20查寝;午11:20-1:00休息,1:10查寝;晚9:20--9:50洗漱,9:50锁门 10:00熄灯查寝,三年10:20洗漱,10:40熄灯查寝。

  冬令时,早6:00起床,6:30查寝;午间封寝,晚8:50--9:30洗漱,9:30锁门 9:40熄灯查寝,三年10:00洗漱,10:20熄灯查寝。

  (二)舍生离舍后物品摆放要求

  1.脸盆放在脸盆架上,洗漱用品放在脸盆内,其中毛巾叠好搭在脸盆架上,且保持整齐;脸盆架下不允许放杂物。

  2.床头柜一定要关好,床头柜上部不允许放任何杂物。

  3.2号床、8号床下摆放木箱或皮箱,4号床下摆放袋子、小纸壳箱、拎兜等,6号床下摆放鞋子;各床下摆放物品与床边垂直地面的距离相等,床下鞋子成一条线。

  4.窗帘拉开,平行打结,垂在两侧。

  5.褥子铺平,用床单苫好,褥子和床单均不准垂在床沿;被子要叠得方方正正,套上被罩,放在南侧床头中间位置;枕头放在被子下面。

  6.宿舍内如果有空床,上面不允许放任何物品。

  7.清扫工具集中放在角落。

  (三)舍生守则

  1.舍生要执行舍务规章制度。

  2.舍生要团结互助,尊重同学。

  3.舍生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4.舍生要搞好个人卫生,净化环境。

  5.舍生要当好值日生,搞好舍内外卫生,完成职责。

  6.舍生要以舍为家,爱护各种设施。

  7.大型卫生清扫听从舍务教师具体安排。

  (四)舍长职责

  1.带领舍生积极执行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校风校纪和生活秩序。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以身作责,坚持完成各项任务。

  3.及时了解舍生的思想情况,及时反映本舍人员床位等变动情况,搞好舍生团结。

  4.管理好舍内公共物品、备品,安排好值日生,落实清扫责任制,组织、督促室内外卫生清扫。

  5.积极主动配合舍务教师的工作,及时准确传达各项通知要求。

  (五)值日生职责

  1.负责开门、锁门、关窗户、整理窗帘等事宜。

  2.清扫室内卫生,倒垃圾。

  3.监督本舍舍生打扫个人卫生,整理个人床铺等。

  4.负责本舍物品的摆放工作,床头柜上不得放任何物品。

  5.负责本舍物品看管工作,如有损坏或丢失及时汇报。

  6.负责对应走廊窗户的看管工作。

  7.夏令时,早6:10--6:40 午1:00--1:20在寝室等候查寝;冬令时,6:20--6:50 在寝室等候查寝。

  8.值日生要认真履行值日生职责。

  (六)宿舍奖惩条例

  奖 励

  每日进行检查,加扣分参见《丰东二中政教管理评比细则》。每学期评出优秀舍务干部、优秀舍生,学校给予物资奖励;每学期评出星级宿舍,记入班级评比。

  每学期评出星级宿舍、优秀舍生、优秀舍务干部条件:

  1.星级宿舍:个人床铺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床头、墙上、床铺无杂物,值日认真,无违纪现象的宿舍。

  2.优秀舍生:个人床铺整洁,床头、墙上、床铺无杂物,值日认真,无违纪现象的舍生。

  3.优秀舍务干部:符合先进舍生条件,能领导本舍在纪律、卫生等方面均达到星级宿舍水平的舍务干部。

  处 分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一般违纪,批评教育,同时给所在班级每人次扣1分:

  (1)不按时起床、就寝者(夏令时,晚10:00分不在宿舍者,早5:30仍不起床者冬令时,晚9:40分不在宿舍者,早6:00仍不起床者)。

  (2)乱倒垃圾者。

  (3)在舍内拉绳、张贴画报、钉钉者。

  (4)值日不认真负责(地扫得不净、不倒垃圾、床头柜上有杂物、空床上脸盆架下有杂物、清扫工具摆放凌乱等)者。

  (5)在舍内或走廊喧哗、打口哨者。

  (6)床铺不整洁。乱放东西、挂东西者。

  (7)熄灯后仍说话、喧哗、点蜡烛者。

  (8)在舍内或走廊打闹者。

  (9)洗脸水不倒、备品摆放不整齐者。

  (10)其它较轻违纪行为。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通报批评,给所在班级扣2分。

  (1)当值者不参加卫生清扫者。

  (2)在舍内搞游艺活动(打扑克、下象棋)者。

  (3)私拉电源、私用电器者。

  (4)开设小卖店,从事商业经营活动。(发生违纪现象,每人次扣2分,并没收所卖商品。)

  (5)三次一般违纪者。

  (6)其它违纪较重行为。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记过处分,同时给所在班扣3分。

  (1)私留他人住宿者。

  (2)不服从舍务人员管理者。

  (3)在舍内便溺者。

  (4)无故不按时归宿者。

  (5)受警告两次或其它严重违纪行为。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记大过处分,同时给所在班扣4分。

  (1)破坏公物、盗窃物品者(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2)受警告三次者。

  (3)领外人入舍闹事者。

  (4)顶撞、打骂管理人员等严重违纪行为者。

  (5)在舍内吸烟、喝酒、打仗、赌博者。

  第十一条 奖惩未尽事宜遵从《丰东二中学生奖惩条例》。

  本规定自20**年3月4日起施行

篇5:二中青年业余党校工作细则

  丰东二中青年业余党校工作细则

  为了培养一大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择优发展学生党员。根据市县组织部门有关通知精神,规范中学生业余党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丰东二中青年业余党校(以下简称业余党校),是丰东二中党支部办的一所面向在校学生,对学生进行党的基础知识、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以及“****”的重要思想、思想政治教育的业余党校。学校由党支部负责,各年部、政教处、团委配合。

  第二条 业余党校的工作原则即四个结合:一是把宣讲党史与热爱党的教育相结合;二是把宣讲党的基本理论与对学生的思想教育相结合;三是把宣讲党的宗旨观念与培养学生正确“三观”相结合;四是把宣讲党的性质与坚持党员标准相结合。

  第三条 业余党校面向全体在籍学生,自愿申请,班主任或一名党员教师推荐,年部审核、登记注册,安排学习活动、即可成为业余党校学员。

  第四条 业余党校每年组织一次全校性活动,学习培训以党支部讲座为主,学生自学为辅,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和公益服务活动,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第五条 对经业余党校培养半年以上,本人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并经党组织考核后,优秀学员可列入入党积极分子,并由党支部指定专人培养,表现突出,可列为重点培养对象,条件成熟者,按照章程规定和组织发展程序的要求,可发展加入中国共产党。对连续在业余党校学习两年以上的学员,经辅导员考核,在高中毕业时,发给业余党校结业证书。

  第六条 业余党校实行学年制,由团委具体安排每个学年的工作任务和活动计划,每个年级为一个班,每个学员每学期至少写一份思想汇报或学习小结,交由业余党校备案。

  第七条 业余党校设立组织机构,由校长、副校长、秘书长、常务副主任、授课教师组成,根据工作需要,聘请部分党员教师为兼职辅导教师,协助辅导员工作。

  丰东二中青年业余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