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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小固定资产管理细则

  现如今,资产管理,细则,固定相关内容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那么拟定资产管理,细则,固定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二小固定资产管理细则,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二小固定资产管理细则

  阳罗二小固定资产管理细则

  固定资产是学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满足师生生活所必需的物质基础。固定资产的管理,是合理、有效、节约地使用教学经费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对学校建设与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为了加强对学校固定资产的科学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一章 概则

  第一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所有,分级监管,单位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学校的财产,是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物质基础。爱护公物是每个师生的公德、美德。任何部门和个人都要给予珍惜、爱护,全校师生都有监督、检查的权力。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作用。

  第四条: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确定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固定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帐务管理等。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摸清财产状况。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科学的管理、维护运行机制;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完好;实现固定资产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真正做到"人人都管物,物物有人管。"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与职责分工

  第六条:学校固定资产由校教育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校教育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校长、总务处主任、资产管理员、各部门(室)校产管理员等组成,各部门(室)校产管理员在校资产管理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七条:校教育资产管理领导小组职责范围:

  1、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校舍、土地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

  2、负责自制、拨入、资助、捐赠、购买物品的验收、登记、入帐、发放工作。

  3、负责办理外借,调出物品的手续,并协助有关部门追还外借物品。

  4、负责报废物品的上报、处理、登记、注销和交款事项。

  5、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对所负责范围内的固定资产,了解使用、保管情况,听取批评意见、建议,对物管工作好的或差的部门和个人提出奖、惩建议。

  6、负责各部门(室)校产管理员工作调动时的变换工作的监交事宜。

  第八条:校长、分管校长对全校的固定资产负有主要管理责任,负责和指导校教育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开展日常工作,定期研究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审批固定资产的购置计划、调进、调出和报废减损,认真总结资产管理工作经验。

  第九条:学校总务主任协助分管校长制定和完善校产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及各项校产管理规章制度,每学年及时调整管理网络人员的变动和修订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分管校长督促、检查校产管理制度和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全校校产的采购、分配、调拨、清查盘点、报损报废等工作,努力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第十条:学校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固定资产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全校资产的全面建帐、记账、校产档案立卷等工作,运用手工和计算机同步对校产管理资料进行处理。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设专职或兼职的财产分保管员(如教学仪器、电教器材、体育器材、图书等),并力求人员稳定,使他们安心工作,熟悉掌握本行业务。教室财产由班主任负责,办公室等财产的保管由各室负责人负责。校资产管理员具体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网络化管理。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和计价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以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大类:

  第一类、房屋和建筑物:包括教学用房、生活用房、办公用房、其他用房、围墙、道路、设施等;

  第二类、专用设备:包括微机室设备、语音室设备、仪器仪表、电教器材、教具、模型、挂图、音体美劳技教学设备等直接用于教育教学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

  第三类、一般设备:包括空调、课桌凳、黑板、办公用具、床铺、被服装具、水电表、变压器、消防设备、食堂炊事用具、家具等办公、生活的有关设备;

  第四类、文物和陈列品;

  第五类、图书、音响资料:包括各类图书、资料和电教教材;

  第六类、其他固定资产:凡不属于上述类型的固定资产。

  同一设备,既是办公设备,又是教学仪器设备,统一列入专用设备,例如电脑、打印机等。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计价

  (1)新建、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造价、购价和调拨价入帐。

  (2)无偿调入、捐赠、赞助和盘盈的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价的,参考同类固定资产估价入帐。

  (3)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工料费入帐。

  (4)调出、变卖和报废的固定资产,均按帐面原价注销。

  (5)按规定支付的购置车辆附加费计入车辆购入价内。购入、调入固定资产的运杂费和固定资产的安装调试费,不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6)固定资产的大修理,不变动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或扩大原有规模的,应按其支出相应增加固定资产价值。在工程中拆除的单独计算价值的部分,可从该项固定资产原值中减除。

  第四章 固定资产增加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指购置、建造、改良、受赠、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

  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中的合同管理,建立必要的法律咨询制度,严格依法签订并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必须根据需要与效率、统筹安排、精打细算,力求节约的原则,报校长批准,由总务处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所购买的一切固定资产,必须经校产管理员验收、清点、办理登记、编号、入帐手续后,在凭证上加盖“固定资产验收”印章后方能投入使用,否则财务一律不予报销。对价值较高(单位在0.5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应请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的人员参加验收,并建立使用档案(档案中应有图纸、说明书、保修单、购货日期、厂家、单价、使用记录、故障维修情况等)。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或索赔。

  第十八条:凡上级拨入或资助、捐赠的固定资产,通过校领导的,由校领导通知资产管理员验收、清点后分配给有关部门保管使用,直拨给各部门的资产,由各部门向总务处报告物品的名称、数量,经校资产管理员验收入帐后方可使用,否则不得动用。校资产管理员根据上级调拨或捐赠物品的清单报核算中心记帐。

  第十九条:自制的固定资产(柜、写字台等)按成本价(工、料)计价,经校产管理员登记入帐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二十条:加强大宗物品采购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学校购置政府采购范围内的物品,必须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报教育局审批,经审核批准后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出售、投资、报废、报损等。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的固定资产,有外调或借出校外的必须经校领导批准,并持领导批件到总务处校产管理员处办理外调或外借手续,由总务处出具“出门证”,外借资产如有损坏,应报领导裁决。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的固定资产,一般不得随意调动和借用,确需调动或借用的,需征得校资产管理员的同意,并办理物资转移手续,办妥帐务处理或借用手续。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必须由保管部门的管理员按物品名称、数量列出清单,填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一式四份),附原始发票、记账凭证、固定资产明细账(涉及资产部分)复印件,经教育局签署意见,报财政局批准后,持批件到资产管理员处办理销帐手续。有关批件由校资产管理员妥善保管,以备后查。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处置后,核算中心凭批准的文本调整有关资产、资金帐户,经批准后的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一份交会计作记帐凭证。处理报废物品所收回的一切款项必须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和有偿转让收入转入修购基金。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如有缺少或损失的,应由资产管理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属于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造成的,可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销帐;属于责任事故造成的,应当给予责任人以必要的经济、行政处罚,作损失或其他处理;属于违法的,应依法严肃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应估价入帐。

  第六章 固定资产使用、变动与维护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养护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爆、防锈、防蛀、防盗等工作。经常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

  第二十八条:学校财产、设备由总务处统一调配管理,专用设备要专管专用,财产设备的使用要有领用、借用、回收手续,加强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努力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和使用期。学校的财产、设备原则上不准借给个人使用。

  第二十九条:学校的财产、设备不得随意拆改,需拆改设备应经主管校长批准。

  第三十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要认真执行“损坏、丢失公物赔偿制度”,健全“班级财产管理办法”,教育师生爱护公共财物,树立人人爱护校产的良好风气。由于人为因素造成财产损坏和丢失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赔款处理。

  第三十一条:学校教职工调离,必须办好公物归还移交手续,经校资产管理员签字后,学校行政才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三十二条: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每学期对班级财产、贵重仪器设备要查对一次。每年年底,各部门校产管理员必须在总务处的领导下,对所管物品进行一次全面清点,并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汇总后做出年末校产报表上报区教育局。各学校查点结果,要报告主管领导。通过检查不仅要核对数量,而且要检查保管、使用情况,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发现问题及时研究改进管理措施。

  第七章 固定资产帐务管理

  第三十三条:学校必须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的日常登记、使用、保管制度,建立资产帐簿和卡片,凡产权属于学校的固定资产均必须登记入帐,及时准确地记录资产的存量、分布和增减变化等情况。

  第三十四条:学校按如下要求设置固定资产帐薄和卡片:

  (一)总务处设置固定资产总台帐,负责固定资产总帐的登记与核算,其固定资产值应与学校的全部固定资产总值、核算中心固定资产总值相一致

  (二)资产管理员应建立固定资产分类明细帐及固定资产分布帐(使用部门明细帐)。固定资产明细帐应能反映出各类财产的数量和价值,固定资产分布帐应能反映各类财产分布情况和分管财产的种类、数量及价值。

  (三)明细帐应按品种设置帐户,按类设置汇总帐页,反映各种各类固定资产的数量和金额;固定资产卡片应登记名称、规格、型号、财产编号等内容,一物一卡,由使用人员签字,按使用人归集保存;

  (四)财产保管员应对分管固定资产建立财产登记清册,记录所分管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值等。

  第三十五条:使用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变更固定资产卡片记录。

  第三十六条:各级帐务管理人员应定期核对帐、卡、物,保证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第三十七条:为保证固定资产帐帐、帐卡、帐实相符,要建立定期清查制度。

  第八章 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所称的材料和低易耗品,包括教学、行政、生活、修建和总务后勤等方面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品。

  (1)材料是指使用后即消耗或逐渐消耗不能复原学校库存的各种材料物资,包括购进材料、教学用品、维修材料等消耗物资及大宗办公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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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低值易耗品是指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工具设备。如仪器仪表、量具、器具、一般用具、维修工具、计算器、收录机以及劳保用品等。

  第三十九条: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应根据学校具体情况的不同,分别进行核算和管理;按材料物资的保管地点(仓库),材料物品的类别、品种和规格,设置“库存材料明细帐”。根据材料物品入库凭证和出库凭证逐笔登记,月末结出余额。对库存材料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发生盈亏应按规定及时调账。对材料的盘盈、盈亏,均应查明原因,经过规定的报批手续后,才能进行账务处理。

  第四十条:材料保管员收到材料在材料发票上签字盖章,并同时填写“入库单”,登记“库存材料明细帐”。月底汇总填写“材料消耗明细表”报会计室作费用支出。低值易耗品原则上购置时一次性列费用支出。采用备查簿对领发进行登记,定期清查。

  第四十一条:材料保管员要有高度责任感,经常对库存材料进行检查,防止损坏、变质、霉烂。对易燃、易爆、剧毒药危险品,要特别加强管理,建立安全措施,设立专库,分类存放,领用必须有专人审批,限量发放,以保证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第九章 监督检查与交接

  第四十二条:要动员全校师生树立“爱护公物为荣”的新风尚,发动师生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现象人人都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三条:资产管理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到各部门核对资产,了解使用保管情况,各部门要予以支持,随时提供有关情况,共同管好财产。

  第四十四条:校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检查这一项工作的实施情况。

  第四十五条:各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工作调动时必须根据帐面实有物品清点交接,向接管者办理移交。

  第四十六条:固定资产接管者,必须根据帐面实物核实无误后方可接管。如有实物与帐面不符,查明原因,属丢失、损坏的要报请领导裁决。

  第四十七条:固定资产的交接,必须有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校资产管理员监交。交接双方核实物品后在帐面上写明交接日期,交接双方与监交者签字。

  第十章 计算机管理

  第四十八条:实行计算机管理不仅能促进校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而且能提高工作效率。配备专用计算机、打印机和数据备份移动硬盘或U盘等必备的硬件,并督促资产管理员学习并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技能。

  第四十九条:校产管理实行计算机管理,原则上要符合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

  第五十条: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学校应定期或不定期打印常规账表和年终账表。常规账表,反映近期校产管理状况,供查阅;年终账表,反映全年校产变化状况,为存档资料。

  第五十一条:为保证校产管理系统的数据的完整性,应定期和不定期存储数据,年终必须备份数据,至少两份,并存档一份。

  第五十二条:随着校产管理软件的完善,应用计算机管理校产取得一定经验的学校,提出申请,经县教育局验收后,可以计算机管理替代手工记账。原手工账册及其相关的凭证,装订成册,形成档案,移交办公室存档。

  阳罗镇第二小学

篇2:小学锦阳·华韵奖学金实施细则

  池墨小学“锦阳·华韵奖学金”实施细则

  池墨小学墨华书法社、墨韵国画社是鹿城区优秀学生社团,它们面向全校有基础的书画爱好者,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学习、创作的平台,丰富了同学们的课余生活,体现了墨小的教育特色。为鼓励社团学员更加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在书画艺术特色和个性品质培养方面得到长足的发展,在温州市锦祥贸易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学校成立书画社团专项奖励基金--“锦阳·华韵奖学金”,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第一条实施时间:自****学年开始。

  第二条奖助对象:池墨小学墨华书法篆刻社、墨韵国画社团正式在编社员。

  第三条奖项设置和奖金:

  (1)一等奖占全体社员10%,视获奖者特长授予“池墨小书画家”(“池墨小书法家”、“池墨小国画家”、“池墨小篆刻家”)称号,奖学金300元。

  (2)二等奖占全体社员30%,授予“锦阳优质奖”称号,奖学金200元。

  (3)三等奖占全体社员40%,授予“华韵潜质奖”称号,奖学金100元.。

  第四条申报条件:

  1、热爱学习,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对书画学习坚持不懈,基础扎实,富有创新;

  3、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校内外各级书画类比赛中争取好成绩;

  4、经社团考核态度端正、习惯良好、成绩优秀。

  第五条申报程序:

  1、申请方式:推荐和自荐

  2、评审时间:每年6月至8月为推荐、申请时间;9月至11月为评审、展览、颁奖时间。

  3、提交文件:申请人须向奖学金委员会提交以下文件:

  ①《池墨小学“锦阳·华韵”奖学金申请表》(学校网站下载);

  ②个人书画成长册

  ③个人照片两张;

  ④本学年度代表作品照片3-5张(七寸以上)或光盘(达到印刷精度);

  ⑤本学年度社团活动量化评价表及书画类荣誉证书复印件等。

  附件:池墨小学书画社团量化评价表细则:

  序号 分类 评价内容 考评分 自评分 组评分 审定分

  1 学习态度

  学习态度积极认真,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热衷社团学习、有进取心,有目标;积极探索个人风格,为自己制定长期发展计划。 10分

  学习态度较积极,基本遵守社团纪律,基本不缺席、不早退;富有创新精神、进取意识较强,有长期发展的计划。 6分

  学习态度较被动,有迟到、早退及缺勤记录;对个人要求不高,进取意识较淡薄。 3分

  2 学习习惯

  有良好的学习习惯,遵守社团常规细则,学习后能自觉、及时整理学具、清洗笔墨用品,积极主动做好社团值日工作。 10分

  学习习惯较好,基本遵守社团常规,学习后基本能清洗笔墨用品 6分

  学习习惯较差,笔墨清洗不及时,社团值日工作较被动 3分

  3 获奖情况

  1、荣获奖项:当年艺术节比赛(要求出示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区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2、当年兰亭奖比赛(要求出示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区级 市级 省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3、其它校外获奖或作品发表由社团指导师审定依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加分。

  4、积极、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社团导师视具体情况酌情给予加分。

  获奖记录:

  备注:评选过程由社团学员自评、根据学员意见反馈,书画社指导师依据细则考评每位学员表现情况,校长室终审通过,校园网公示。

  池墨小学“体艺2+1”书画艺术组

篇3:小学五星卡实施细则及评价制度

  池墨小学“五星卡”实施细则及评价制度

  一、星卡评价的理念

  重视学生的现在,着眼学生的未来,追求对学生发展的关怀,鼓励更多的学生更好的自我完善;通过评价,激励学生在原有的水平上有所提高,达到“逐步成功”的培养目标。

  二、五星卡评价的原则

  1、主体性原则:这种评价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始终把学生放在“人”的位置上,尊重学生的个性,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思想。

  2、激励性原则:评价强调“宽容学生的失误,发现学生的闪光点,鼓励学生不断进取,获得成功,多元化、多角度地让学生体验到成功的愉悦,从而满足学生健康的心理需求。

  3、发展性原则:着眼于学生的发展,使学生能在成功后总结经验,从挫折中寻找不足。

  三、星卡的种类

  1、绿卡(五星起航卡)代表着学生的点滴进步,是学生奋发向上,取得某一点或初步成功的表现,是学生五星卡评价最常用的激励手段。(每个学科老师发出的卡有所区别,分别是:班级卡、学科卡、技能卡(科学、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及各类获奖)、特色卡(书法、美术、诵读)、日行小善卡(好人好事)。

  2、红卡(五星扬帆卡)代表着比较多的成功和奖励。(十张绿卡换取一张红卡,必须集齐所有学科老师的绿卡及日行小善卡,才可换取。)

  3、五星卡(五星超越卡:孝亲敬师星、明理自律星、勤劳乐学星、文明礼仪星、阳光健体星)和我们的《好习惯伴我快乐成长本》联系起来,代表着学生长时间通过努力取得的成功,表明学生的不断进步,自我超越。3张红卡换一张五星卡,可选取一种星级奖章申请换取,每种五星卡奖章只能换一次,不可重复。五星卡奖章每学期换取一次,需要换取的同学,在期末大队部通知的时间内填写好自己的“好习惯伴我快乐成长本”(选取一类申报)及申请表,到班主任处进行评定后,拿3张红卡到大队部登记,在期末结业教育上颁发星级奖章,绣于校服上,作为纪念,本学期没有换取的绿卡可以自行保存到下学期。

  4、品学兼优奖学金:只有六年级可以参与每年的品学兼优奖评比,每学年末大队部通知六年级上报品学兼优奖学金名单时,各班五星卡数量排名前五位学生有资格申请奖学金,通过班级公开评选及投票,上报一名到大队部进行最终评定及颁奖。

  四、星卡评价的内容及标准(如何发放各类卡)

  (一)大队部如何发放绿卡:

  1、闪光的足迹

  ①各类竞赛获奖

  学生参加鹿城区教育局举办的各类比较获奖。省级:颁发绿卡5张;市级:4张;区级:3张;校级:颁发1张,参加其他单位组织比赛获奖的颁发1张。(校级以上的荣誉由大队部颁发,学生可以拿奖状到大队部盖章换取绿卡,班主任不得双重颁发。)

  ②作品发表刊出

  学生作文、美术、书法、摄影、手工制作等作品入选全国级的颁发绿卡5张,入选省级4张,市级2张,区级一张,校级报刊、橱窗等阵地入选,颁发1张绿星卡。(学生将证书及其他材料到大队部盖章确认,由大队部颁发,班主任老师不得双重颁发)

  ③艺术活动:

  学生参加艺术专业考级、演出活动,每次获绿卡一张。(到大队部盖章换取)

  ④在学校或家庭中某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家长向班主任说明并确认后获得班级绿卡一张;学生在校园内习惯、卫生、礼仪、好人好事具有良好引领作用的表现,发现教师应颁发本人绿卡一张。

  (二)班主任和学科老师如何发放绿卡

  2、耕耘的收获

  ①班级评比活动中,获得期末优秀的班级,每位同学可获得绿卡1张。获得区级优秀班级每位同学可获得绿卡2张。(德育办大队部将把爱心奖励绿卡委托班主任颁发)

  ②各学科每单元、期中、期末测试成绩在班级中保持优秀或进步较快的学生,均可获得绿卡1张。(由各学科老师直接颁发)

  ③被全校表扬一次的同学可获绿卡1张。(发现学生闪光点老师直接颁发)

  ④班级经常组织为学校、社会做好事,在班级、全校、社会上影响较大的报大队部讨论颁发绿卡。

  3、良好的表现

  ①课堂表现:近一周来,课前准备充分,上课认真,发言积极,合作能力特别强又善于倾听别人的发言的可颁发绿卡1张。(各学科老师颁发)

  ②作业表现:近一周来,能按时完成作业,书写清楚工整,质量较高,可颁发绿星卡1张。(各学科老师颁发)

  ③课外表现:近一月来,经常阅读课外书,背古诗和参加其他课外实践活动,兴趣广泛,效果良好的,可颁发绿星卡1张。(各学科老师颁发)

  ④日常行为表现

  a、遵守《学生一日常规》,并得到师生公认的可颁发绿星卡1张。(班主任颁发)

  b、做好人好事并被记录在好人好事记录本上的可颁发绿卡1张。(班主任颁发)

  c、学生在文明礼仪、安全、遵守纪律方面有明显进步可发绿卡一张。(班主任颁发)

  ⑤工作表现

  a、近一月来,工作尽心尽职,并得到大家公认的可颁发绿卡1张。(班主任颁发)

  b、近一月来,班队、值日生等队员工作出色、活动积极的,由班主任颁发绿卡1张。

  c、一阶段来,积极参加德育办大队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校园、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的,由大队部酌情颁发绿星卡。

  有奖励必有处罚措施:

  4、处罚措施:

  ①给班级抹黑,影响到班级荣誉的罚绿卡1张。(班主任负责)

  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班规队约的同学(如迟到、乱丢果皮纸屑、上课不守纪律、学习不认真、劳动不积极、乱拿他人东西、不守班规队约等),经警告仍不改者,罚绿卡1张。(各学科老师负责)

  ③受德育办大队部通报批评,罚绿卡1张;警告处分,罚绿卡2张;

  五、五星卡的使用与管理

  1、全体教师都有权利有义务严格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星卡,但要防止滥发、乱丢星卡而造成的负面影响。

  2、全体教师要及时颁发好星卡,激励优秀生的同时也要照顾后进生,适当降低坡度,酌情颁发绿卡。

  3、各位老师对精确、定量的评价,如实按要求颁发;对模糊、定性的评价要严格控制数量,每学期语数任课老师每班颁发绿卡100张左右,其他任课老师每班颁发50张左右,班主任另加100张班级卡。

  4、中队建立星卡光荣榜,有专人负责登记星卡获取情况。

  5、绿卡要在集体场合隆重颁发,说明原因,以发挥正面引导,树立榜样的作用。6、红卡、五星卡奖章不直接颁发,由大队部负责。学生得绿卡10张,凭10张绿卡和申报单即可到大队部换取一张红卡。大队部定期公布获红星卡学生名单,以示表彰。表彰后,由大队部将红卡申报单交班主任存入学生个人成长档案袋。

  7、当学生过失时,教师要及时给予警告,多次警告不改者,教师要向学生扣回1张绿卡。(如果暂时没有绿卡的,由负责登记的同学记下,得到绿卡后,补交。)扣回绿卡后,老师必须在一星期内帮助学生改正过失,一周后,确有改正或有进步,老师主动将绿卡还给学生。一周后仍没改正的,教师要把扣回的绿卡交德育办大队部没收,由大队部给学生教育、引导、处理。教师决不能将学生的过失放任自流,要让学生从过失中寻找不足,找准努力的方向,从而不断改正缺点,完善自我,取得成功。

  8、要教育学生爱护星卡,丢失不补,涂画、损坏作废。

  9、五星卡作为六年级“品学兼优”奖学金的重要参考,大队部将换取红卡回收的各类绿卡循环使用。

  六、五星卡的应用

  1、平时要鼓励学生积极争卡,学生每得到1张红卡时,班主任在班级里及时给予表彰,大队部定期在宣传窗里公布获得红卡名单,给予表扬,以推动学生争卡的积极性。

  2、每学期期末,各班统计好全班及每位同学的绿卡数,根据绿卡数每班评选出“校园之星”并把名单上报大队部。

  3、学生获得绿卡数作为期末评先的重要依据。

  4、获“星卡”多的学生给予光荣称号,他的照片、主要事迹将公布在校园网上。

  七、学生“五星卡”激励性评价实施方案解释权属大队部。

篇4:二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品德表现项目考核实施细则

  波宁二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品德表现”项目考核实施细则

  “品德表现”考核实施细则:

  1.学生每学期进行一次品德表现考核

  2.考核结果记入“学生品德表现考核记录表”的纸质稿,并最后填入电子稿,相关内容输入电子档案中的“学生综合素养情况记录表”。

  3.学生“品德表现”考核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写实记录,以文字形式记录学生在相关考核内容上的表现及获得的荣誉;一部分为量化评价,根据每一项考核内容具体要求的量化评分,得出学生的考核总分。

  4.写实记录由每个学生自己登记,班主任审核;量化评价分为学生互评和教师评议两个部分。

  5.每班通过民主选举,推选出学生互评委员会,担任对班级每个同学的品德表现进行量化评分的工作。教师评议由班主任在听取任课老师、导师意见的基础上完成评分工作。

  6.每学期学生的“品德表现”考核结果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并告知家长。

  7.高三第二学期,把学生每学期的量化考核分数进行累计,以学生互评分占总分70%,教师评议分数占总分30%的比例,结算出学生的量化评价总分,根据分数的高低,全校终评出占全年级总人数25%的A等同学名单,并进行公示5日,接受全体学生和家长的监督。最终结果经学生签名确认,再记入电子档案。

  品德表现量化评分标准:

  基础项目:

  1.品德操守:(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2)严肃地对待国旗、国徽和国歌(3)积极参加党团组织主持的群众性活动(4)爱护国家财产(5)不做有损国格的行为,敢于制止他人的错误行为(6)尊敬师长,听从师长的教导(7)能体谅帮助师长(8)团结同学,爱护同学,共同进步(9)言行、举止文明,尊重他人,同情和帮助有困难和疾苦的人

  2.责任义务:(1)有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关心集体(2)爱护集体,维护集体利益,服从集体决定(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为集体服务(4)爱护集体财产(5)表里一致,说真话,不弄虚作假(6)守信用(7)拾金不昧(8)不搬弄是非,不搞小团体(9)能明辨是非善恶,支持正义公道,反对邪恶

  3.行为习惯:(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2)有组织纪律性(3)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公共秩序(4)对他人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正确的态度(5)能与同学老师正常交流,举止文明,礼貌待人,不打架(6)穿戴整洁大方,与中学生身份相适宜(7)参加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抵制落后、腐朽文化的侵害(8)能服从分配,具有团队意识,能与他人协作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9)个人卫生习惯良好,注意公共卫生,自觉保持教室、校园、家庭等环境整洁。

  得分说明:各项各有9个具体指标,每个指标5分,共135分。

  加分项目:获得校级以上德育方面的奖励,按等级加分

  全面发展奖、校级优秀团干部:每人每次加15分

  12单项奖、校级优秀团员和志愿者:每人每次加5分

  竹洲之星综合奖:每人每次加25分

  竹洲之星单项奖:每人每次加20分

  局级优秀:每人每次加30分

  市级优秀:每人每次加35分

  省级优秀:每人每次加40分

  扣分项目:

  抄袭作业或不按时完成并上交作业:

  1-5次不扣分;6次扣2分;之后每增加一次扣一分

  迟到或早退:(迟到时间以校预备铃7:25为准)

  1-4次不扣分;5次扣3分;之后每增加一次扣一分

  作弊 作弊一次扣15分

  值日 每逃值日一次扣3分

  旷课 每旷课一节扣3分(包括自修课、活动课、体育课、学校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或听讲座)

  违规使用手机等电子类产品 每查到一次扣3分

  受到学校处分的扣分标准:

  被学校处以通报批评处分的:每人每次扣5分

  被学校处以警告处分的:每人每次扣10分

  被学校处以严重警告处分的:每人每次扣15分

  被学校处以记过处分的:每人每次扣20分

  基础项目得分与加分项目和扣分项目的分数总和,就是该生该学期品德表现量化得分。

篇5:一中岗位设置(异动)评定评分细则

  城望一中岗位设置(异动)评定评分细则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计分

  一、资历(25分)1.学历(5分)高中达本科记2分,学历提升一层次加3分。2.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16分)工作年限每年计0.4分,满分6分;任现职每年计1分,满分10分。3.年度考核(4分)任现职内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其中必须有一年为优秀)计2分,每增加1次优秀加1分;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满分4分)

  二.五年来教育能力及业绩(25分)此指标设置基本分10分,所有参评对象均计10分,再加上下列3项所得分数为此项指标总分,满分不超过25分。1.担任教育管理工作,包括学校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年级组长(副组长)、班主任按2分/年计算;副班主任、德育专干、心理辅导员按1分/年计算。(本项满分8分)2.担任教育管理工作期间所带团队被评为校级、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优秀团队,每次分别计1分、2分、3分、4分、5分(本项满分8分)3.获得管理方面的个人荣誉:校、区、市、省、国家级,每次分别计1分、2分、3分、4分、5分。(本项满分6分)

  三.五年来教学能力及业绩(25分)此指标设置基本分10分,所有目前在教学岗位上的参评对象均计10分,再加上下列6项所得分数为此项指标总分,满分不超过25分。1.完成高二学业水平考试教学工作,每届计1分;担任高三毕业班教学工作,每届计2分;完成工作任务成绩优异,每届增加1分。(本项满分6分)2.担任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师方计2分,徒方能担任高三工作而顺利结业计1分。(本项满分3分,徒方不计分)3.在各级举办的教学活动中承担公开课、示范课任务,按校、区、市、省、国家级,每次分别计0.5分、1分、1.5分、2分、3分。(本项满分5分)4.被授予校、区、市、省、国家级教学方面的个人荣誉,每次分别计0.5分、1分、1.5分、2分、3分。(本项满分5分)5.教师个人业务竞赛或技能比武获奖:校、区、市、省、国家级,每次分别计0.5分、1分、1.5分、2分、2.5分。(本项满分5分)6.辅导学生参加各级学科竞赛获奖区、市、省、国家级,每次分别计1分、1.5分、2分、2.5分。(本项满分5分)

  四.五年来教研教辅能力及业绩(15分)此指标设置基本分5分,所有的参评对象均计5分,再加上下列3项所得分数为此项指标总分,满分不超过15分。1.参与各级课题研究按区、市、省、国家级,分别计1分、2分、3分、4分;主持研究的或获奖的按相应级别加计1分。(本项满分5分)2.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课件、教学设计)获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0.5分、0.3分、0.2分,发表的计1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分、0.5分、0.3分,发表的计2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分、1分;0.5分,发表的计3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分、1.5分、1分,发表的计4分。(本项满分5分)3.所在部门荣获有关教研方面的集体荣誉,部门成员享受奖励计分,校、区、市、省、国家级,每次分别计0.5分、1分、1.5分、2分、2.5分;被授予校、区、市、省、国家级教研方面的个人荣誉,每次分别计0.5分、1分、1.5分、2分、2.5分。(本项满分5分)4.代表学校参加上级举办的演讲、辩论、抢答、歌咏等有关学校荣誉的竞赛获奖,区、市、省、国家级,每次分别计1分、2分、3分、4分。(本项满分4分)

  五.民主测评(10分)教职工民主测评占60%,领导小组测评占40%。

  补充说明

  1.近5年年度考核优秀者优先聘用。

  2.在上述一、二、三、四、五项分数合计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聘用任现职时间较早者;如任现职时间相同,则优先聘用参加教育教学工作时间较早者;如任现职时间和参加教育教学工作时间均相同,则优先聘用进入城望一中工作时间较早者;如进入城望一中工作时间相同,则优先聘用教学一线人员。

  3.资历认定和民主测评,由办公室负责;五年来教育能力及业绩认定,由学生科负责;五年来教学能力及业绩,由教务科负责;五年来教研教辅能力及业绩认定,由教科室负责。

  长沙市城望区第一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