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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大学英文版主页运行、管理规定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需要用到管理规定,运行资讯,但很多人写作管理规定,运行文章时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民族大学英文版主页运行、管理规定,欢迎分享。

民族大学英文版主页运行、管理规定

  民族大学英文版主页运行、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英文版主页(以下简称“英文主页”)建设和完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参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和《z民族大学网站群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英文主页定位于向世界全方位地宣传学校的基本情况和办学成就,展示学校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和国际合作交流成果等,是宣传和展示学校整体形象的重要窗口。

  第三条 英文主页工作由学校统一领导,党委宣传部和外语学院共同负责完成。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党委宣传部负责英文主页的总体设计、网页信息内容的审查把关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具体执行制作、版面设计、内容规划、建站审核、信息发布等工作。

  第五条 外语学院负责落实专门教师对宣传部提供的文稿进行翻译及审定,翻译内容不得自行添加、引用、转载,必须确保翻译内容准确及时。

  第六条 明确职责,严格执行部门领导负责制度。

  第三章 工作流程与规范

  第七条 中文文稿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审定、提供,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与安全性。文稿经外语学院翻译完成后,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须及时完成英文主页的发布与更新。

  第八条 英文文稿由外语学院负责审定、提供。外语学院在接到宣传部提供的中文文稿后,一般文稿须于4天内完成翻译与审定,长稿翻译、审定时间酌情延长。翻译工作须按时、准确完成,由外语学院指定专门教师负责。未达到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第九条 建立中、英文内容审核机制。发布、转载信息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发布、转载的信息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结社、*、*、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 加强对网站维护人员和系统账户的管理。规范上岗、培训、离岗流程,严格管理好账户密码。凡因密码泄露造成损失和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种管理口令,应由系统管理员统一管理,严格保密,并定期修改口令。

  第十一条 对违反有关安全保密规定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触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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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2:环境学院资料室介绍及相关管理规定

  环境学院资料室介绍及相关管理规定

  一、水利与环境学院资料室概况

  学院资料室是一个隶属于教学工作的附设机构,由图书资料室和教学档案室两部分组成,正式始建于20**年学校本科教育评估之时,位于主楼五楼。现由资料员黄杰铃负责,属教学办公室统一管理,由主管教学副院长分管。

  学院图书室现藏书1200多册(不包含土木与城建专业及新进工程管理、环境工程专业图书),近年来订阅了水利电力及水文水资源和其它基础科学及社会科学期刊1000余册,包括《水利学报》、《水科学进展》、《人民长江》、《水文》、《水利水电技术》、《力学进展》、《计算力学学报》、《地震工程与工程振动》等全国发行期刊,今年为环境专业师生新订了《中国环境科学》、《环境科学学报》、《中国科学E辑》等部分期刊。现面向学院全体师生全天开放。在校历规定的工作期间,具体开放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4:30-17:30(其中星期四下午为全院开大会及内部整理时间);具体地点在主楼五楼电梯对面的图书阅览室(B1-511房间)。针对工程管理及环境工程专业图书空白及书量不足的情况,向全院师生提出征集采购图书意见,投资建设之中。并请老师向自己的学生推荐宣传,提高资源利用率。

  教学档案室是保存历年学生试卷、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图纸、实习等成果资料的归档室。已经存档的考试成绩、试卷、实习报告、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资料一律不予外借,仅供本院教师在室内借阅参考,本学院相关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时可提出书面申请,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或复印。其他人员按《三峡大学考生复查试卷管理办法》执行。

  二、教学资料四大项归档步骤及要求

  (1)毕业设计

  毕业设计资料包含教师工作资料和学生设计资料两部分,每届学生答辩结束后,应以系为单位或者由指导教师本人将这两部分成果资料收齐后统一交由学院资料室归档。

  教师工作资料包含《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工作手册》、《院(系)工作手册》及单科成绩报表等,要求内容完善、签字完整。

  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成果资料需装在各自的档案袋内,档案袋的封面及侧面应按要求填写完整。每份学生成果资料袋内应包含以下资料,在每份资料中都应有教师的批阅痕迹:

  1、任务书

  2、毕业设计成绩评定表

  3、开题报告(包含文献综述等内容)

  4、译文

  5、学生的设计成果说明、文字、图纸等(应含相应光盘)

  单科成绩报表要求各位指导教师填写签字完整并经资料室工作人员检查合格接收后在原始报表背页签字,并上交教学办存档,一份随成果保存。学生毕业设计成果按班级归档上架,并依照学生成绩报表上的序号由小号至大号排列(由资料室工作人员办理)。

  (2)试卷

  一个学年每一学期要求教师在阅卷完毕后直接递交资料室(关于试卷内容批阅及统分、抄成绩等情况由教师本人负责);送交资料包括:

  1、《单科成绩报表》两份(一份原件在资料室验收签字之后由各位老师交学院教学办存档备查,一份复印件与试卷一同装订保存);

  2、《平时成绩报表》原件一份教师本人签字后交教学办备查(资料室不需要复印件),或者由老师本人保管至学生毕业后三年;

  3、《课程试卷分析表》(以课程为单位依照考试卷面成绩做出分析,每网选班一份存档,相同课程的网选班共同做一份),教学办不需要;

  4、所考试卷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每网选班一份存档,请注明学年学期、课程名称、试卷类型及“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字样),教学办在考试之前收取A、B两卷的空白试卷及答案作为题库长期备查;

  5、《考场情况记录表》要求填写完整,每场一张(若有舞弊并记录者,应当事先复印一份,原件由教师交教学办存档,复印件与试卷同存);

  6、空白试卷若干(一般有多印刷或缺考的空白试卷,若无则不必另外复印);

  7、学生试卷要求按成绩单顺序由小号到大号排列(应由监考老师负责依照座次表排好顺序),若阅卷时发现不对者应当及时反映。

  8、试卷封面、封底(由资料室人员送印刷厂装订)。

  【注:网选班指大班(以成绩表为准),非指自然班或考场】

  【另外考查课程,即论文形式的作业也要求按学号顺序排好与《单科成绩报表》一起归档】

  (3)课程设计

  每学期课程设计结束后,以课程为单位由合带的老师共同将全部学生成果递交资料室,递交资料包括:

  1、《单科成绩报表》两份(一份原件在资料室验收签字之后由各位老师交学院教学办备查,一份复印件与成果共同存档);

  2、要求学生每人一份档案袋,袋内应当装有:

  a.课题任务书,即书面课题要求,应该每生一份并提交归档

  b.学生设计成果报告或计算书

  c.相应设计图纸(据课题不同而不一定有)

  3、要求学生成果上有教师批阅批改痕迹;

  4、要求学生在档案袋上将封面内容及侧面‘姓名’‘学号’栏填写完整;

  5、要求有成绩的学生有成果,有成果的学生有成绩,未交的填‘缺交’,不要留空白。

  (4)各类实习

  需递交书面实习大纲一份(即书面规定的实习目标、实习要求等);《单科成绩报表》两份(一份原件在资料室验收签字之后由各位老师交学院教学办备查,一份复印件与成果共同存档);

  要求学生成果上有教师批阅批改痕迹。

  各类型实习具体要求如下:

  1、毕业实习要求递交

  a.学生实习报告(要求统一纸张及封面,将学号姓名写在封面)

  b.《实习成绩考核鉴定表》(其中最后‘学院意见’栏请各位指导老师填写对学生实习及报告的评定意见,勿需签名)

  c.带队教师《实习工作手册》(请带队老师带出实习之前在教学办领取)

  2、认识实习要求递交

  a.学生实习报告(要求统一纸张及封面,将学号姓名写在封面)

  b.带队教师《实习工作手册》(请带队老师带出实习之前在教学办领取)

  3、课程实习视课程情况递交学生实习报告、图纸、分组名单、教师实习工作手册等成果

  所有实习报告要求学生将姓名及学号写在首页。

  三、教师项目经费采购图书验收报账程序

  各位老师科研项目经费购回的图书(指公开出版发行的有书号的图书,不包含内部资料)如若需要财务报账则:

  1、在学校图书馆网页左下角“学院图书验收”通过系统登录书目信息,具体操作如下:

  教师基本信息注册

  ↓

  教师登录后提交书目信息

  ↓

  学院资料室验收,贴条码填发票号

  ↓

  学院资料员向图书馆申请验收,急可电话62085

  ↓

  图书馆验收通过后,由学院资料员打印送编清单和验收单

  ↓

  购书发票、图书送编清单和验收单在学院资料员处和主管领导处签字盖章

  ↓

  持已经由资料员与主管领导签字的购书发票、图书送编清单和验收单到财务处报帐

  2、将书目信息登记完成后告知学院资料管理员,其余步骤完成后通知老师本人;

  3、请老师到学院资料管理员处领取‘图书送编清单’和‘验收单’,在主管院长签字之后持购书发票及以上两张票据到财务报账。

  如有任何疑问或者不清楚的地方请随时联系,由管理员解决:

篇3:贸易学校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贸易学校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是学生之家,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重要场所,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课堂。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保证学生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学生必须按指定的寝室、床位住宿,未经公寓管理中心批准不得随意迁动。严禁在校外住宿。

  二、爱护公物

  门、窗、桌、凳、床、柜子、盆架、水电等设施,要妥善保管和使用,实行使用保管责任制。

  三、讲究卫生

  1.遵守公寓区卫生有关规定。

  2.建立寝室长负责的寝室卫生值日生制度。

  3.值日生每天两次负责清扫室内卫生,每周五全寝室大扫除一次。

  4.不得向窗外、走廊地面泼水、丢果壳、纸屑等杂物。

  四、文明礼貌

  1.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就寝。熄灯后不准在寝室内打扑克、玩游戏,早操及上课时间不准在寝室内睡懒觉。

  2.不准在公寓打球、跳舞、溜冰、用物件撞击墙面、地板。

  3.不准在公寓内大声喧哗,高声播放收音机或进行其他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4.严禁在公寓内起哄、*、酗酒、打架斗殴。

  五、节约水电

  1.人离寝室随手关灯,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2.床铺要求

  (1)全寝室购买统一帐钩,起床后将蚊帐挂起。冬、春须将蚊帐取下。

  (2)起床后须叠被放在床头靠窗的一侧,枕头置于被子与内墙之间。

  (3)床下鞋子摆放整齐,不得堆放杂物。

  (4)床上不得堆放杂物。

  3.桌面要求

  (1)除学习时间外,桌上只能摆放杯、装饰品和少量的常用书籍,且必须整齐摆放。

  (2)方凳不用时置于桌下。

  (3)桌面、桌腿清洁无尘。

  4.毛巾、脸盆,饭缸、牙缸等用品,按整齐统一的原则放在指定的位置。

  5.脏衣服不得长期堆放,待洗衣物放入脸盆,干后折叠好放入箱(柜)内。

  6.非雨天寝室内不得晾放潮湿的衣服。

  六、安全保卫

  1.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公寓,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公寓。亲友来访须登记批准后方可进入。异性来访者,在休息时间要离开学生公寓。

  2.杜绝翻窗外出,不准私自留客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本人申请,公寓管理中心同意,方可留宿。留宿人员离开时在值班室注销登记。

  3.严禁将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公寓,不准在公寓内玩耍,不准在公寓内玩耍武术器械。

  4.严禁吸烟、赌博、打麻将、烧饭、烧菜,严禁使用各种电炉、电热杯、电热毯等高能电器。

  5.公寓管理中心人员有权检查监督学生遵守公寓制度情况,对于违反公寓规定者,将上报学生处给予纪律处分。

篇4:科大双学位管理规定

  科大双学位管理规定

  为适应人才市场的需要,培养社会急需的复合型人才,更为一部分学有余力的优秀学生创造学习条件,经省学位办同意,校学位委员会讨论,我校决定实行双学士学位制。

  一、性质

  双学位是指在大学本科学习期间,少数优秀学生主修一个科类专业的同时,再修学一个其他科类的专业,完成两个本科科类专业课程的学习,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即可同时获得两个科类专业的学士学位。

  二、开设专业

  “英语”(授文学学士学位)、“经济学”(授经济学学士学位)、“法学”(授法学学士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授工学学士学位)双学位班。

  三、报名条件

  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的在校学生,第一学年成绩优良、对所开设的双学位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并愿意承担费用的,均可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报名。报学双学位的专业限制条件:除英语、日语专业的学生均可报学英语专业双学位班;除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学生均可报学经济学专业双学位班;除法学、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均可报学法学专业双学位班;除授工学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均可报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双学位班。

  四、录取办法

  在学生自愿报名、所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由教务处会同开设双学位班的学院择优限额录取,并上报省教育厅学位办备案。

  五、授课安排

  双学位教育实行3年学制。从总第三学期到总第七学期,每个专业的双学位班开设18或20门的课程(全部课程为必修课),平均每学期约160课时、10个学分,共计800余学时(含实验学时);总第八学期做毕业设计(论文),每个专业总计约60个学分。双学位班利用工作日的晚上、双休日的时间进行授课。

  六、学籍管理

  双学士学位班学生的学籍管理不变,主修专业不变。双学位班实行严格的淘汰制,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不及格者必须补考。

  七、收费管理

  学校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收取双学位班的费用。所收学费用于购置教学实验设备、支付教师酬金和必要的管理费用。具体费用管理办法学校另行下文规定。双学位班每学期缴费一次,按每学期所开课的总学分收取学费;报名学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到财务处交费。

  八、其他

  双学位班是针对少数学生开设的,一旦报名就要坚持学习到底;报名学生一经选定所学专业并注册后,不得转学其他专业;学生毕业时修满学分,但不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学校发给相应的辅修专业证书。

  九、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篇5:科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科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20**)]、《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7号(20**)]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等管理规定,为对学校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所使用的“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详见20**版《危险化学品目录》及其更新版)进行严格管理,防范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和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预防和避免学校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制定本规定。

  一、审批和采购

  (一)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使用危险化学品时,由申请单位(人)填写《太原科技大学危险化学品采购申请审批表》(见附表1),交所属实验室(中心)主任(科研项目负责人)审核,若申请人为单位负责人,交其所在单位其他领导审核。采购申请审批表经申请单位负责人审查同意后提交教务处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采购。

  (二)学校严禁使用“剧毒化学品”或“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确须使用的,申请单位(人)必须提交登记证书(批准文件)和经省公安厅审批取得《购买许可证》,在《太原科技大学危险化学品采购申请审批表》中明确标注并附《购买许可证》原件;采购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在采购前将所需品种、数量按照使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规定要求在专用计算机上采用专用易制毒化学品软件进行备案;采购限额权限和采购方式执行山西省财政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无论金额大小和何种采购方式,采购方必须查验供货方《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备查。采购易制毒化学品,采购方还须查验供货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备查。

  (三)任何部门或个人均不得不履行规定程序,未经审批私自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准故意隐瞒或偷换品种采购,否则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教务处每学期末汇总全校使用单位的采购审批表,审批通过后提交资产部门,资产部门根据采购审批表与有相应资质的供货方进行集中采购。

  二、入库和储存

  (一)各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均须有符合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储存仓库,配备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泄漏以及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和设备,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对其进行定期检测检验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使用。储存剧毒化学品及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还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

  (二)危险化学品专用储存仓库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以下简称库管),危险化学品应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库管须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库管负责专用仓库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在库存期间的安全管理,但对专用仓库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不具有支配权,不得擅自销毁、借出、使用等,否则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三)各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库管须做好危险化学品入库登记,建立台账,并根据验收单检查外观、品名、规格等及时验收,若发现品名、数量或凭证不符等情况不予入库。

  (四)危险化学品验收完毕后须根据性质科学分类、合理存储。专用仓库内应配备危险化学品带锁专用储存橱柜,做到定位摆放,零整分开,并定期进行检查核对,做到账物相符;有毒、剧毒化学品应双人双锁保管;易燃易爆类和非易燃易爆类要分别存放于不同区域。

  三、领取和使用

  (一)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须按照实验教学计划或项目(课题)进度领取,本着用多少领多少的原则,严禁超量领取,领取危险化学品须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

  (二)严格危险化学品出库手续,领取化学用品须填写危险化学品出库登记台账,对领取和使用日期、用途、用量、使用人等信息进行双帐登记。危险化学品实行双人领用制度,和库管一起同时开关专用仓库,库管须认真检查出库危险化学品,填写出库单手续。

  (三)教师、学生以及其他实验人员须双人或多人一起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实验,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安全,禁止将危险化学品带出实验室或转借他人,用剩的危险化学品须及时退库,应建立使用档案,并保存两年备查。

  (四)危险化学品仅供教学和科研实验使用,任何人不得用于任何其它用途,否则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

  (一)对废弃危险化学品,严格执行《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单位应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信息登记档案。

  (二)学校与持有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专业公司签订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合同。各实验室须放置专门容器,随时分级、分类收集废弃危险化学品,定点存放并明确标识,定期交由签约公司集中处置。

  (三)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须牢固树立环保意识,严格遵守环保法规,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中严禁开设产生有毒、有害废气的实验项目,同时实验室须安装通风设施,确保室内空气流通;严禁随意丢弃或掩埋废渣类危险化学品,或者混入一般废物和生活垃圾;严禁随意倾倒废液类危险化学品,不得倒入水池或排水管道,否则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其它

  各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要定期向保卫部门备案使用情况,学校保卫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监控和检查;资产、财务部门要对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与报销进行审核与监督。采用“技术防范和人员防范”等手段,确保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对本单位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及时联系相关管理部门共同解决。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与本规定不一致的相关规定不再执行。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