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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公司财务制度

  现如今,财务,制度相关内容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那么拟定财务,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商贸公司财务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商贸公司财务制度

  湖南相携商贸有限公司财务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分别从资金管理、商品进销存管理、费用管理、会计档案管理、销售收款、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规范企业的财务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1.本公司由总经理全面直接领导财务会计工作,任免各级财务人员。

  2.本公司记帐本位币为:人民币,现金结算的最小金额至元,银行结算的最小金额至分。

  3.财务收支的管理

  (1)为减少现金保管的风险,公司库存现金最高限额为5000元/天,支付款项时,尽量采取银行转帐或汇款的方式。

  (2)提取现金超过5万元及以上的,可向公司申请派车或派人进行安保措施。

  (3)出纳人员每日对现金、银行存款余额进行盘点,发现不符的,及时向财务主管汇报,并积极查找原因,做到帐实相符。

  (4)因工作失误的原因造成帐实不符的,出纳人员负有完全赔偿责任;对于到银行提取现金出现意外遭受损失的,有公安部门确凿证据的,由公司承担损失,否则由出纳人员和安保人员共同承担;对于库存在公司的现金发生被盗,有公安部门确凿证据的,由公司承担损失,否则由出纳人员自行承担。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将视具体情况由公司分析确定。

  (5)出纳人员不论任何原因,不可私自挪用公司现金或盗用公司支票进行私人交易。一旦查获,立即开除且追究法律责任。

  (6)出纳人员凭已经完成审批手续的单据进行付款,未完成审批手续的,出纳人员有权拒付。

  (7)现金余额要作为移交。

  4.商品的进销存管理

  业务人员做好商品入库、销售开单出库及库存商品保管工作。具体操作参照“进销存管理制度”。对于库存商品帐实不符的,参照“财务收支的管理”办法执行。库存商品要作为移交。

  5.费用管理

  财务主管严格审核原始单据的真实性和正确性,有标准支出的费用,如工资及补贴、社保费标准、公积金标准、房租、出差的住宿费、伙食补贴和公杂补贴等,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6.会计档案管理:财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及附件、会计帐薄、财务报表、财务报告、空白发票等等。

  (1)支票管理:需设一专门登记薄做详细的流水记录。对空白支票应保管好,对已签出的支票应由领取人签名并记录入册。支票要作为移交。丢失空白支票应及时向财务主管汇报,及时处理,不可为公司造成损失。

  (2)发票管理:发票和发票购买本由专人保管,会计人员凭审批好的“开立发票申请单”开具发票。发票依次由业务员和客户签领,客户的“发票签收回执”须缴回财务。空白发票要作为移交。

  (3)印章管理:印鉴与支票应分开管理,印鉴中的“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主管保管,“法人名章”出纳人员保管。出纳人员开出支票或三联收据后,经财务主管复核加盖相应的印章方为有效。印章要作为移交。

  (4)凭证管理:公司现采用财务软件记帐,每月结帐并生成报表后,需要打印当月的凭证,并将原始单据粘贴在记帐凭证后,装订成册并粘贴凭证封面。凭证封面须填写公司名称、凭证月份和日期,凭证编号,当月第几本,当月共几本,从开业至当月累计的序列号。凭证要作为移交。凭证管理期限为15年。

  (5)报表管理:每月15日前需将当月申报的所有报表打印装订成册,全年装订成一本。报表要作为移交。报表管理期限为15年。

  (6)帐本管理:每年的2月必须打印上年的电子帐本,按总分类帐、明细帐(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和损益类)分开装订成册。帐本封面按公司名称、年份、总帐科目名称填列。帐本要作为移交。帐本管理期限为15年。

  (7)公司保存的银行对账单、会计凭证、报表及合同等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8)会计档案的销毁: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由财务审计中心提出申请,并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由综合管理中心提出销毁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销毁。

  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财务审计中心和综合管理中心共同派员监销。

  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总经理。

  7.销售收款

  财务人员及业务人员应相互配合,既要保证销售业务的顺利进行,又要确保销售款项的按时收回。财务人员应根据销售合同及业务实际情况及时开具发票,业务人员应及时提供销售业务的实际进展情况,并及时送票和结款。对不能及时结款的,应取得业务经理或总经理的支持。

  8.资产管理:该部分资产是指除现金外的实物性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分四大类:房产、电子设备、办公家具和运输设备,各大类的折旧期限分别统一为40年、3年、5年和5年,折旧的计算方法采用直线法(平均年限法),均按5%计净残值。低值易耗品不做大类分项。该部分资产由使用部门进行实物管理,由财务中心进行帐务管理。财务中心每月将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明细帐册发往管理中心进行核对。每年年底财务中心组织使用部门及其相关人员进行资产盘点,并提交盘点的书面报告。

  9.内部审计

  检查各部门对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提出防止差错和弊端的改进意见。

  审计人员必须每月至少一次对其货币资金进行抽查。否则,一旦出现亏空,审计人员负有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

  审查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合理性和正确性。

  付款审批程序及核准权限(重点)

  为规范公司员工各项日常运营的支出、提高处理效率、减少争议,特制订此指引。各员工需要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批核准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报帐,出纳人员对于未完备手续的票据有权不予以办理。请各员工认真对待,积极配合,严格执行。

  一、公司报帐的相关规定:

  1、公司使用的报帐单据类型说明:

  (1)费用报销单:员工个人报销除差旅费以外的日常费用,必须取得正式发票或行政事业收据等原始凭证,并按要求完整填写好《费用报销单》;

  (2)差旅费报销单:员工个人报销出差费用,必须取得正式发票,并按要求完整填写好《差旅费报销单》;

  (3)支出证明单:所有费用支出后原则上必须取得正式发票,如遇确实无法取得正式发票或行政事业收据的情况的,需根据三联收据、支付小票或实际支出金额,按要求完整填写好《支出证明单》;经证明人及总经理审批财务方认可。

  (4)借款单:公司原则上不允许个人原因借支。因公事借支的,借款人必须先按要求完整填写好《借款单》;经理每月借支限额10000元,业务员每月借支限额5000元,其他人次每月借支限额2000元。

  (5)付款通知单:费用未取得发票、支付货款、支付其他欠款时使用。

  2、按次报销原则:

  任何日常费用(不含差旅费用及外地办事处费用的报销)原则上应于费用发生后的次日(工作日)到财务部进行费用报销;差旅费原则上应在出差回来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报销;公司设外地业务员所发生的费用原则上按月进行报销。业务员应编制费用的日常收支台帐明细,每周发至出纳邮箱,并在当月的最后一周内将票据以快递方式送达财务审计中心进行报销,做到当月费用当月归集。如遇特殊原因无法在公司规定时间内进行费用报销的,应向负责人报告并经总经理批准。未按公司规定时间逾期报销且未经有审批权的领导审批的费用自行承担。

  二、填写付款凭证的注意事项:

  (一)付款单据填写注意事项:

  1、费用报销单:除各个项目须正常填列外,报销的项目必须填列清楚,用途须填写详细,如报市内外车费,须填写因什么事项、从哪里到哪里去的车费。

  2、差旅费报销单:除该单据内的金额须对应项目填列外,出差事由及同行人员、起讫地点、往返日期及逗留天数,都须填写清楚,以便复核相应费用及差旅津贴;若出差为自驾车,汽车的所有费用则使用“费用报销单”填列,并同时与“差旅费报销单”一并报销;出差人员若有两人及多人同行的,所有该次的费用报销统一由一人进行提交,不可分次报销(为分清各人帐目,可在发票后面写上出差经办人的姓名)。

  3、支出证明单:对于超过100元的没有正式发票的支出,须有证明人签字。

  4、借支单:

  (1)属于“备用金制度”规定的公司批准可持有备用金的人员(以下简称“备用金”人员),费用报销按正常程序进行。即报销费用时,财务全额按费用金额支付。

  (2)员工临时借支或“备用金”人员需临时调高额度的,填写借支单,待费用报销时,财务人员扣除借款后支付差额,若费用不足以抵借支的,经办人须缴回差额,无法缴回差额,于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并按“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

  5、付款通知单:请正确、详细地填写付款用途。

  6、一张报销单仅能有一个经手人和一个收款人,且两者要一致。不一致的,经办人须向财务审计中心书面提交委托收款书。

  7、报帐人在“经办人”处签字,待收到现金后在“收款人”处签字确认收款。通过银行转帐的,经办人可不办理签收手续。

  8、不按以上规定正确填写单据而造成无法付款或不能及时付款的后果由经手人承担。

  (二)报销凭证的提交要求:

  1、所有发票的“付款单位名称”一栏,一律写公司全称,不可写员工个人姓名、汽车加油费不可写汽车车牌号码、手机话费报销不可写手机号码等。

  2、实物类发票(如办公用品等):发票的项目或内容上需填写购买的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金额。若购买的物品较多,发票无法全部载明的,可提供供货方的清单小票并加盖红章(公章、发票专用章或业务章等)。

  3、维修类发票:须在发票上写明项目内容或出具加盖红章的维修清单并附《维修申请表》。

  4、出租车发票:不得连号,如特殊情况需书面说明,报销单上须写明经办事由、起始地和终止地。发票的日期是当次发生且有效的,不属当次发生的费用公司不予支付。

  5、因热敏纸质票据的字迹会在一定时间后消失,所以凡此类票据无需粘贴,复印后对复印件进行粘贴,原件可用订书机订在复印件上,做为审批的附件。

  6、报销凭证的原始票据统一使用液态胶水粘于“环保纸”或“粘贴纸”上。粘贴时,每张发票按阶梯式的方式逐张粘贴至最左边,“粘贴纸”的尺寸不可超过A4纸的一半大。每叠粘贴的发票附件的数量及金额填写在“粘帖纸”右上角,报销单后附所有报销凭证数量应与填列在“粘贴单”右上角“单据及附件”的数量一致。

  7、出纳人员付款后,须在原始发票骑缝处加盖“现金付讫”或“银行付讫”章。

  (三)以下报销凭证无效:

  1、发票上的付款单位名称不是单位全称的发票;定额发票也要加盖单位全称条形章并补签日期。条形章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订制,发放至每个部门由专人保管。

  2、没有收款单位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的发票。

  3、大小写金额不符的发票。

  4、内容被涂改过的发票。

  5、经审核被认定为假发票的。

  6、报销凭证上的重要内容不清晰的。

  7、按税局有关规定已被停用的旧版发票。

  8、报销经办人或申请人非本公司在职员工。

  9、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报销凭证。

  三、付款流程及核准权限

  1、付款流程:

  需要报帐的员工请使用相应报账表单填写清楚,交部门经理签字确认、财务部经理复核、总经理或授权核准人核准后,出纳人员根据库存资金情况及时予以安排。即:经办人→证明人→财务主管→总经理→出纳,单据的传递也是如此。

  2、需前置审批类目的报帐程序及核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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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交际费用:预估交际费用金额每次达到或超过300元的,由经办人员提出书面交际费用申请单,书写清楚交际用途、预计所需金额及达到的目标,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填写借支单,连同交际费用申请单一并交由财务主管复核,出纳人员凭手续齐备的两单可办理现金支出。待实际费用发生后,经办人于次日必须填写费用报销单或支出证明单经总经理复核、财务会计复核、总经理核准后到出纳处报销。

  对于交际费用的粘贴和复核的特别说明:

  粘贴:报销人必须按次粘贴,并详细说明用途;

  复核:财务主管进行复核时,必须逐张核对其发票是否同一单位名称、有连续编号的必须查看是否连续编号。

  (2)差旅费用:出差前由经办人员提出书面差旅费用申请单,书写清楚所往地点、事由、所需时间及预估费用,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填写借支单,连同差旅费用申请单一并交由财务复核,出纳人员凭手续齐备的两单可办理现金支出。待实际费用发生后,出差人员于返回公司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必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费用报销单或支出证明单经经财务复核、总经理核准后到出纳处报销。

  对于差旅费用的复核:必须检查发票日期是出差当次的日期,否则一概不予办理。

  (3)实物资产的采购付款、保管及核准权限

  实物资产的采购均由需用部门填写“物品申购单”,注明采购的物品品种名称、规格、数量、用途、预估金额(需要进行不少于3家供货商的市场比价),经副总经理签字确认、总经理核准后,可交由专人进行采购。其他部门的人员不可自行购买,临时需进行采购的,须事先书面申请(出差外地的须电话向总经理申请,报销时需提交书面申请)。

  A、固定资产:不是批量采购的前提下:指单价在6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实物性资产;批量采购的前提下,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实物性资产。

  1.货到前付款:凭获批的“物品申购单”填写借支单(员工借支购买)或付款通知单(已确知收款人帐户信息),借支单或付款通知单待部门经理确认、财务主管复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付款。待货到后由需用部门在发票上验收签字,经办人凭发票联使用“费用报销单”进行冲帐处理。

  2.货到后付款:凭获批的“物品申购单”、“费用报销单”、发票(须除经办人之外的人员验收签字)报部门经理确认、财务主管复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办理付款。

  B、低值易耗品:指使用年限超过1年但单件价值在600元(不含)以下的实物性资产。其采购及付款参照“固定资产”的付款模式。

  C、办公用品: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内的办公用品用具。其采购及付款参照“固定资产”的付款模式。

  四、业务人员招投标的支出

  1、购买标书:由业务人员填写“借款单”,购回标书并取得发票后,由业务内勤人员在发票后签字确认并将标书编号存档,设立台帐,业务人员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冲借支。(特殊情况无发票必需提供对方加盖公章的收据)

  (2)交付担保费:由业务人员填写“借款单”,取得担保函后,由业务内勤人员在发票后签字确认并将担保函编号存档,设立台帐,业务人员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冲借支。

  (3)支付投标保证金:由业务人员填写“付款通知单”办理汇款,待投标结束,中标的,业务人员将“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合同原件交到财务,财务人员按照合同的约定将投标保证金或转为履约保证金;或退回投标保证金,重汇履约保证金。中标后又废标的,对于无法追回的款项,业务商务人员提交“中标通知书”、“处罚通知书”及发票进行冲帐。未中标的,商务人员应按招标函的约定,及时催收投标保证金。

  出勤管理办法

  规范公司出勤制度,确保公司进行有序、有效的管理:

  1.出勤时间与异常类别:

  员工正常工作日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即出勤时间为上午9:00~12:30,下午13:30~18:00,除正常出勤外,经申请权限主管批准的上班都列为加班。

  出勤异常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离职、因公外出、出差、加班、换休、漏考勤、考勤无效等异常

  2.出勤作业流程:

  迟到:是指员工于规定正常上班时间后(延迟上班时间5分钟内)考勤者(上班时间遇特殊天气考勤情况酌情处理)。早退指员工于规定正常下班时间前考勤下班者

  旷工:是指员工于规定正常上下班时段无出勤考勤记录、又无其他请假手续或迟到、早退超过一小时及以上;旷工不足半天按半天缺勤计算,半天以上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缺勤

  请假:除法定假日、休息日由公司统一安排放假外,其他假别均需办理请假手续,请假单必须事先申请,经核准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④离职:已经办理完结离职手续的员工。员工离职日期未到期,仍需正常上下班,按正常出勤考勤,无出勤记录又无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⑤因公外出:员工因公事或工作业务需要经过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出;因公外出每次不超过一天。

篇2:研究院日常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研究院日常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组织和职责1第三章日常财务工作管理原则2第四章日常财务工作管理和监督体系2第五章日常财务工作管理和监督流程3第六章日常财务工作考核和评价6第七章附则7集团日常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和权属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管理行为,强化对权属公司日常财务工作的管理,实现财务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权属公司日常财务工作应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和权属公司财务规章制度开展,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应以国家财务法规和集团制度体系为准绳,规范和提高日常财务工作水平和效率为目的,按照集团和权属公司的实际情况合理有效进行。

  第三条

  本制度中除特殊注明之外,“集团”是指某院集团,

  “权属公司”是指某院集团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权属企业和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和权属公司。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第五条

  集团财务部是进行集团日常财务工作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六条

  集团财务部主要日常财务工作管理职责包括:

  (1)制定完善集团的日常财务工作相关制度体系;

  (2)进行日常财务工作的管理和协调;

  (3)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财务检查;

  (4)对集团财务日常工作提出规范和提升要求;

  (5)负责权属公司日常财务工作的考核和培训等。

  第七条

  权属公司经营层和绩效考核部门负责在权属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范围以内日常财务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第八条

  外派财务监事负责对权属公司日常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宏观协调。

  第九条

  集团财务审计部门和权属公司审计机构、人员负责对日常财务工作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

  第三章日常财务工作管理原则

  第十条

  各权属公司日常财务工作应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和权属公司财务有关规章制度开展,并应以公司战略规划、财务规划和财务工作计划为工作指导。

  第十一条

  集团财务制度体系主要有以下三种:第一种是由集团统一制定的制度,各公司遵照执行;第二种是权属公司按照集团要求自行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报集团财务部门审批后执行;第三种是权属公司自行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和完善,报集团备案后遵照执行。

  第十二条

  集团日常财务工作管理应以国家、集团和权属公司的财务法规及制度体系为管理规范的准绳和问题处理的依据,并以规范和提高日常财务工作水平和效率为目的,按照集团和权属公司的实际情况合理有效进行。

  第四章日常财务工作管理监督体系

  第十三条

  集团应针对权属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国家、集团和权属公司的财务法规及制度体系为准绳,以考核为手段,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立体互动的日常财务管理监督体系。

  第十四条

  日常财务管理监督体系可以包括但并不限于:

  (1)集团财务部;

  (2)集团审计部;

  (3)外派财务监事;

  (4)权属公司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

  (5)外部审计机构;

  (6)外部财务检查机构和部门等。

  第十五条

  日常财务管理监督体系建设和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

  (7)符合集团和权属公司的实际情况,循序渐进地进行;

  (8)能够实现对集团总部和权属公司日常财务工作有效、合理地管理和监督;

  (9)管理的难度和实施的投入不能大于管理和监督加强带来的收益;

  (10)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和行业惯例;

  (11)符合集团发展战略和财务职能战略的需要;

  (12)与企业日常财务管理能力和企业业务开展情况相适应。

  第十六条

  对个体权属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管理监督体系可以是第十四条内容的一部分,也可以包括第十四条之外的内容,具体内容和模式选择应以集团发展战略、权属公司的重要程度、权属公司日常财务和管理工作现状、人员构成和素质情况、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等为依据。

  第五章日常财务工作管理和监督流程

  第十七条

  集团日常财务工作管理和监督是一个可重复、动态发展的工作流程,本制度主要陈述核心相关机构和部门的主要工作流程,实际工作流程应参照核心流程进行丰富和调整。

  第十八条

  集团日常财务工作管理和监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作,由相互影响和依赖的不同子流程构成;为明了起见,本制度将分各子流程进行具体内容描述。

  第十九条

  集团日常财务工作管理和监督工作是一套循环往复的工作流程,并无严格意义上的开始和结束环节;为明了起见,本制度将根据各流程情况人为进行设定开始和结束环节。

  第二十条

  权属公司日常财务工作核心流程如下:

  (1)权属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内外部财务法规制度和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完成、调整、提升日常工作;

  (2)根据日常工作和工作改进情况定期撰写工作总结并准备相应工作成果和附件;

  (3)将相应工作成果和附件报送公司领导、集团财务部和财务监事;

  (4)得到以集团财务部为主的各职能部门和财务监事的反馈信息和新的工作要求;

  (5)按照工作计划和各部门反馈信息进行新一轮的日常财务工作;

  (6)定期参与部门和人员的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开展新考核期或任期的日常财务工作。

  第二十一条

  外派财务监事对权属公司日常财务工作管理和监控核心流程如下:

  (1)遵循国家法规、集团和所在公司的财务制度,依据权属公司的财务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相关报表资料、财务部和各级审计机构对财务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整改要求,对财务部门日常工作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了解和检查;

  (2)根据日常工作和工作改进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撰写工作总结、工作改进意见并准备相应文件和附件;

  (3)将相应工作成果和附件报送和送达集团财务部、权属公司财务部门和权属公司审计部门;

  (4)将日常工作资料进行总结,整理归档,开始新一轮日常监督和指导工作;

  (5)在对下属公司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进行考核前,将自己的考核意见上报至集团财务部,并负责将财务部汇总后的结果提交权属公司考核部门;

  (6)集团财务部、外派财务监事对考核结果持重大不同意见时,负责向权属公司考核部门提出异议和调整意见,如考核部门仍无法做出合理调整,负责向考核部门主管领导直至权属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提出异议和调整意见,直至问题和异议得到合理处理为止。

  第二十二条

  集团审计部门对权属公司日常财务工作管理和监控核心流程如下:

  (1)根据审计工作计划和相关审计委托,遵循国家法规、集团和所在公司的财务制度,依据权属公司的财务工作计划、财务部、审计部和权属公司审计机构对财务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整改要求,对财务日常工作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审计;

  (2)根据日常工作和工作改进情况撰写审计报告、工作改进意见并准备相应文件和附件;

  (3)将相应工作成果和附件分别报送集团财务部、外派财务监事和权属公司财务部门,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4)将日常工作资料进行总结,整理归档,进入下一轮审计和监督工作;

  (5)在对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进行考核前,将本部门的考核意见送呈集团财务部。

  第二十三条

  权属公司审计部门对权属公司日常财务工作管理和监控核心流程如下:

  (1)根据外派财务监事的信息输入,全面了解集团财务部、审计部、外派财务监事对公司日常财务工作的要求以及权属公司自身财务工作情况,并根据审计工作计划和相关审计委托,遵循国家法规、集团和所在公司的财务制度,依据权属公司的财务工作计划、财务部、集团审计部和外派财务监事对权属公司财务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整改要求,对财务日常工作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审计;

  (2)根据权属公司财务部门日常工作和工作改进情况撰写审计报告、工作改进意见并准备相应文件和附件;

  (3)将相应工作成果和附件报送集团财务部、外派财务监事、权属公司财务部门以及审计委托部门,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4)将日常工作资料进行总结,整理归档,进入下一轮审计和监督工作;

  (5)在对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进行考核前,将考核意见送呈集团财务部和考核部门。

  第二十四条

  通过各类财务检查和外部审计对权属公司日常财务工作管理和监控核心流程如下:

  (1)集团财务部根据自身需要和相关部门的要求,以及各级审计部门和财务监事对财务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和整改要求,以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和所在公司的财务制度为依据,组织和积极参与对权属公司日常财务工作的例行检查,包括自察、互查、财务部检查、各种外部检查和外部审计等多种形式,对权属公司财务部门的日常财务工作情况进行了解和检查;

  (2)根据权属公司财务部门日常工作和工作改进情况撰写检查报告、工作改进意见并准备相应文件和附件;

  (3)将相应工作成果和附件报送集团财务部、外派财务监事和权属公司财务部门,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4)将日常工作资料进行总结,整理归档;进入下一轮管理和监督工作;

  (5)在对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进行考核前,检查负责部门将检查内容整理成为考核意见,财务部负责汇总。

  第二十五条

  集团财务部对权属公司日常财务工作综合管理和监控核心流程如下:

  (1)集团财务部综合分析本部门、各级审计部门和财务监事对下属公司财务部门提出的工作反映和整改要求、日常财务工作检查和外部审计对下属公司日常财务工作的反映和整改要求,以及下属公司财务部门的工作总结和相关资料,对权属公司财务部门的日常财务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和分析;

  (2)撰写分析结论、工作改进意见并准备相应文件和附件;

  (3)将相应工作成果和附件送交外派财务监事和权属公司财务部门,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4)将日常工作资料进行总结,整理归档;进入下一轮管理和监督工作;

  (5)在对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进行考核前,将本部门的考核意见加以整理和总结;

  (6)汇总和综合外派监事、集团审计部、权属公司审计部门的考核意见,得出最终结论,并通过财务监事送交权属公司考核部门;

  (7)集团财务部、外派财务监事对考核结果持重大不同意见时,通过财务监事向权属公司考核部门提出异议和调整意见,如考核部门仍无法做出合理调整,通过财务监事和集团相关部门向考核部门主管领导直至权属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提出异议和调整意见,直至问题和异议得到合理处理为止。

  第六章日常财务工作考核和评价

  第二十六条

  集团根据各公司情况,应尽快规范财务人员考核制度,并将对财务人员日常工作管理和考核进行挂钩,集团各部门和外派财务监事对财务人员日常工作表现的评价在考核总比重中应不低于30%。

  第二十七条

  集团财务部,审计部,外派财务监事和权属公司审计部门应在对各权属公司日常财务工作管理和监督中按照考核要求做好资料整理和备案,并于对权属公司财务部门和人员考核期前将相关考核资料和建议交由集团财务部进行综合,最终考核意见通过权属公司外派财务监事送交权属公司考核部门,并对考核结果进行了解和备案。

  第二十八条

  集团财务部、外派财务监事对考核结果持重大不同意见时,可以向权属公司考核部门提出异议和调整意见,如考核部门仍无法做出合理调整,可以向考核部门主管领导直至权属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提出异议和调整意见,直至问题和异议得到合理处理为止。

  第二十九条

  未尽事项参照集团人力资源考核有关制度和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集团财务部起草和修订,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如有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应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集团总会计师审批后发布施行。

篇3:置业公司财务制度

  新城置业公司务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财务会计业务处理、会计凭证处理、帐簿登记处理、会计报告处理等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财务工作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2.管理职责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2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机构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职责与权力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公司的章程规定执行。

  2.3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2.4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2.5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负责。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认真执行财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审核重大财务事项,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2.6公司的财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由财务总监具体组织进行。

  2.7公司财务管理机构设财务管理部经理(副经理),负责组织开展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金运作,主持财务管理部的日常工作。

  2.8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3.财务工作岗位及职责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成本会计、往来会计、出纳、收款员。其岗位职责如下:

  3.1财务经理:

  3.1.1编制和执行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配合

  3.1.2公司领导进行融资工作,合理、有效的使用用资金。

  3.1.3编制企业成本、费用预算,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效益。

  3.1.4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3.1.5负责审核记帐凭证、管理总帐,按时编制报表。

  3.1.6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3.1.7督促、指导和支援本部门人员工作。

  3.1.8评估本部门人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并建议总经理给与奖惩。

  3.1.9及时、准确的向总经理提供财务信息和财务分析报告。

  3.1.10决定部门内的人员配置。

  3.1.11完成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2成本会计

  3.2.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制作记账凭证、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3.2.2协助财务经理编制成本、费用预算,并根据预算进行财务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成本、费用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3.2.3核算企业产品成本,按照财务制度结转销售收入、成本,核算企业利润。

  3.2.4管理销售台帐,并负责与销售部定期核对无误,督促销售房款回笼,并审核销售部门业绩。

  3.2.5及时、准确编制成本表、费用表、销售月报表

  3.2.6管理公司发票。

  3.2.7负责固定资产及其他公司资产的帐务管理,并定期协同办公室清点资产。

  3.2.8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3.2.9负责核对银行未达帐项。

  3.2.10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3往来会计:

  3.3.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3.3.2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3.3.3做好债权债务的管理和清对工作,确保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3.3.4严格审查有关合同规定的预付帐款条款,掌握预付帐款的支付情况。根据部门资金计划编制公司月度资金计划,并考核资金使用效果。

  3.3.5核算公司购入材料成本,并与有关部门协调,努力降低材料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3.6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3.3.7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4出纳:

  3.4.1管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并按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依照银行规定的结算种类、原则和方法,办理转账结算业务。

  3.4.2及时查核银行存款余额,杜绝签发空头支票。

  3.4.3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3.4.4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

  3.4.5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3.4.6负责日常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

  3.4.7积极配合成本会计和银行做好对帐、报账工作。

  3.4.8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3.4.9及时准确编制资金日报,周报,月报。

  3.4.10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3.5收款员

  3.5.1在售楼现场负责向客户收取房款,向客户开据收据,及时将所收房款交存公司银行账户,并与出纳交接。

  3.5.2根据收款手续制作记账凭证并登记入账

  3.5.3与销售部门协调一致,办理与财务有关的其他事宜。

  3.5.4完成总经理或财务部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4.财务工作管理要求

  4.1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4.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4.3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4.4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公司行政部门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4.5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编制并上报一次。

  4.6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4.7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财务总监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4.8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4.9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5.支票管理

  5.1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领用时须有符合签批手续《支票领用单》,由出纳员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

  5.2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以及符合签批手续的付款、报销单据交出纳员销账。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并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5.3财务人员对未按期销账的《支票领用单》,应及时催办,催办无效者,财务部有权自领用人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对于有正当理由而未能及时办理销账手续的,经办人应及时向财务部说明情况,情况属实可延期销账。

  6.现金管理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6.1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6.2个人劳务报酬;

  6.3预支出差人员的差旅费;

  6.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

  6.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内容外,财务人员支付款项,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公司购买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应采取转帐结算方式。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现金借款单》,办理相关签批手续后,由出纳付款。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7.会计档案管理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登记在案。

  8.主要工作流程

  8.1销售业务流程:

  8.1.1销售部门根据客户交款情况填写《收款通知单》。

  8.1.2业务员带领客户至收款员处交款,收款员核对无误进行收款并开据收据给客户,同时在《收款通知单》上签字返回两联分别至销售部和销售代理登记台账,另一联粘贴收据记账联后入账,财务部据此登记台账。

  8.1.3每月28日前销售部应报送当月收款明细表和应收房款余额表至财务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财务部据此审核销售业绩。

  8.1.4房屋销售后,销售合同等有关资料应及时在财务部备档,其他销售变更事项应及时通知财务部。

  8.2开发建设方面主要有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单位两个方面,对施工单位的流程如下:

  8.2.1工程部应于每月26日前报下月工程款支付计划至财务部,包含在建工程款及工程尾款。

  8.2.2项目准备阶段。项目招标、编制预算、确定施工单位、合同备案。

  8.2.3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部根据监理单位意见核定工程进度,填写《付款单》提示付款;预算部门审核工程进度同意付款,通知附施工单位开据收据作为《付款单》的附件,报分管副总审批;财务部审核送交领导审批后付款。

  8.2.4项目竣工验收。工程部提供签证等原始凭据(需有监理单位签章),预算部门编制决算并督促施工单位开据正式发票送交财务部,财务部审核后经领导审批入账。

  8.2.5项目工程尾款。财务部审核月度支付计划,报领导审批后支付工程尾款。

  对于材料供应的流程如下:

  1)计划部应于每月26日前报下月材料款支付计划至财务部。

  2)市场调研,选定供应单位,签订合同。

  3)按照施工进度调拨材料,办理材料收发手续,制作收料单、领料单。

  4)计划部根据收料单填报购买材料月报表,于每月26日报送财务部,当月发票未到的,财务部估价入账,当月发票到达的,由计划部办理相关签批手续送交财务部入账。计划部应根据合同和实际供货情况,按月申报材料款支付计划,财务部审核无误后,经领导审批付款。

  5)计划部根据领料单填报施工单位领用材料月报表,并附施工单位收据,于每月26日报送财务部,财务部据此记入预付工程款。

  6)原则上公司没有库存材料,材料的收发均在施工现场及时进行。对于小额、特殊的材料需要作库存材料处理的,工程部门应建立台账,由专人保管,并定期与财务部核对。

  7)对于施工过程中其他如水电费、管理费等由我公司代付的款项,应由工程部门及时办理有关手续,送交财务部入账。

  8.3其他

  公司其他事项有关付款、费用支出应根据费用报销制度执行。

  9.物品购置规定

  9.1凡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物品,作为固定资产管理。需购置固定资产的部门,必须先由本部门提出申请,由分管副总、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经董事长签批后方可购买。购置的固定资产,统一由办公室登记并管理,由使用部门(或个人)保管,财务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核算。

  9.2凡价值在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物品,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需购置低值易耗品的部门,必须先由本部门提出申请,由分管副总、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购置的低值易耗品,统一由办公室登记并管理,由使用部门(或个人)保管,财务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低值易耗品核算。

篇4: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财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告、验资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者权益有关的其他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等各种财务会计资料。

  第二条

  财务部设专人负责保存财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按顺序立卷登记有效。

  第三条

  财务档案的保管期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

  第四条

  当财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财务部部长审查,报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执行。由档案管理人员编制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应由财务部有关人员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参加,并在销毁单上签名或盖章。

  第五条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财务档案时,必须办理借用手续,并及时归还。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人员因公需要查阅档案时,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示,经财务部部长批准后,才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第七条

  财务档案一律不允许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带出室外复制时,必须经财务部部长批准,并在四个小时内归还。

  第八条

  财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档案名称

  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15年

  其中:涉及外来会计凭证

  永久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

  3年

  2.会计账薄类

  (1)日记账

  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5年

  (2)明细账、总账、其他辅助账薄

  15年

  (3)涉及外来的会计账薄

  永久

  3.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

  3年

  (2)月、季度会计报表

  15年

  (3)年度会计报表

  永久

  4.其他

  (1)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

  25年

  (2)财务成本计划

  3年

  (3)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

  永久

篇5: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

  (六)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行政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第四章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请购审批单”,经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借款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

  支票借款应在签发支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清算,超期的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借款单”转应收个人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由支票领用人办理现金借款手续,并按现金借款管理规定执行。

  凡一周内支出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支出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三条

  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财务经理会同总经理联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经总经理授权可委托其他负责人代签,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五章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原料辅料、车辆保管维修、代办运输费用、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财务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借款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审批程序第二条执行。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行政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财务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帐目,逐笔记载现金、银行款项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六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财务经理批准。

  第七章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八章附则

  (一)财务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二)出纳作业处理准则

  (三)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

  (四)借款及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审批程序

  (五)其他有待补充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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