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奖惩,员工,制度相关内容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那么拟定奖惩,员工,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机电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湖北汉丹机电有限公司
员工奖惩制度
1.1目的
为激励员工奋发向上,做出更大的成绩,防止和纠正违规失职行为,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所有员工的奖励和惩罚工作。
1.3奖惩种类
1.3.1奖励,指对员工工作业绩或行为的正面激励,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1)行政奖励:嘉奖(包括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标兵、劳动模范等称号),职位晋升。
2)经济奖励:包括发放奖金。
1.3.2惩罚,指对员工工作业绩或行为的负面激励,
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1)行政惩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职位降级、辞退。
2)经济惩罚:罚款。
奖励条件
2.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嘉奖
1)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提高产品或服务质量,节约资源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和效果的;
2)尽忠职守、品德优秀、克己奉公、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3)细心维护工厂财务和设备,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的;
4)绩效考核优异的。
2.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奖金或晋升职务。
1)在科学研究、产品设计、工艺设计、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
2)对企业经营管理有重大改革、改进、经采纳成效显著的;
3)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的;
4)提前完成施工和抢修任务,显见效益的;
5)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发生的;
6)对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秩序和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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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绩效考核特别优异的。
惩罚条件
3.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
1)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2)擅自运用他人经管的设备、工具的;
3)污染工厂环境的;
4)防碍生产工作秩序的;
5)造谣中伤他人的;
6)上年度绩效考评成绩为较差的。
7)其他违反公司规章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3.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1)未获准假擅离工作岗位的;
2)因个人原因,延误公务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对上级的命令有不同意见,而违抗指挥的;
4)指挥不当造成重大错误的;
5)对同事有胁迫、恫吓行为的;
6)在厂区内吸烟或酒后上班者;
7)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者;
8)寻恤滋事,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9)违章操作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
10)违反指挥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
3.1.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降职。
1)泄露公司秘密的;
2)一年内记过2次的;
3)由于渎职、失职、失察造成重大损失者;
4)上年度绩效考评成绩为差的。
3.1.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严重予以辞退。
1)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和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
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员工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5)员工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6)因其它原因受到公司处罚的;
7)绩效考考核成绩连续两次为差的。
奖惩的组织实施
4.1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奖惩的组织和实施单位。
4.1.1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成立公司奖惩小组,负责对公司各部门提交的奖励或处罚申请进行审核与调查,在确定事实无误后根据制度规定实施奖励或惩罚。
4.1.2人力资源部每年度可以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提出公司奖惩方案(嘉奖、晋升、降级),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2公司各部门是奖惩的提出和配合实施单位。
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员工的工作或行为表现提出奖惩申请,报奖惩小组审核,在获得批准后应配合人力资源部和奖惩小组进行实施。
4.3惩罚申诉
员工对处分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决定十日内向公司办提出申诉,但未改变原决定之前仍按原处理决定执行。
附则
5.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修订,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公布实施。
5.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解释。
篇2:船务代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宁波港东南船务代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为增加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根据员工日常表现实行奖励与处罚制度:
1、公司每年对员工进行考评。考评程序:员工自评,主管考评,部门经理复评,总经理室综合各种因素产生最终评定结论。公司依据考评结果视公司全年利润完成情况,给予考评优秀的员工3—8%的加薪、晋级等鼓励,加薪、晋级部分计入绩效工资中发放。对考评不良的员工不予加薪,可以降职减薪。
2、员工有下列违纪情形之一的,公司可酌情处以100到10000的罚款,屡教屡犯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被警告的员工必须签收书面警告并足额交纳罚款,若拒签书面警告和拒绝交纳足额罚款,即被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1)无正当理由迟到或者早退的;托人或代人打卡;无故旷工的;
2)擅离职守,无故串岗的;
3)消极怠工或上班干私活;
4)在禁烟区域内吸烟的;
5)工作时间,与他人打闹嬉戏、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的;
6)上班时间,浏览网络或在聊天对话系统中闲聊与工作无关事情的;用公司的电脑或外机连接公司网络线打游戏,未经批准或许可擅自从INTERNET下载软件、使用外来软件(或光盘)的;
7)违反各业务部门的操作规定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或处事行为、服务态度等造成严重的客户投诉或事实上造成公司的品牌、名誉严重受损的;
8)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岗位变动或工作安排;
9)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工作秩序和他人的生活秩序的;
10)利用工作或职务的便利,接受不当获利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11)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12)未经许可,将公司内部文件、客户信息、财务数据、账册等资料外泄的或违背职业道德准则,故意泄露、窃取公司商业机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13)在入职时,向公司提供虚假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岗位资质证书,虚构工作资历、工作经验、任职资格、职称证书等上述其他相近或类似情形之一的;
14)在本合同期前与其他任何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存在劳动关系或竞业禁止关系的;
15)损坏办公、作业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16)盗窃、贪污、侵占、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以上规定于20**年3月10日起执行,该规定解释权属于公司总经理室。
篇3:员工奖惩制度
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工作效率机制的完善,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使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全体员工每周必须自觉学习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设立如下奖惩方法:
1、通告表扬;
2、资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事故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力;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它功绩,堪为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可给予资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务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厉行节约,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完成各项任务;
7、对公司作出其他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第六、七条所列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本公司设立如下处罚办法:
1、警告、记过;
2、降级、扣薪;
3、开除。
第十一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予警告、记过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及未按岗位要求着工作服、佩戴挂牌;
10、出入办公区不遵守管理规定或携带不明物品出入而拒绝保安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12、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不处理的;
13、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失或伤及他人;
14、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15、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公司参观;
16、携带危险物品入公司;
17、在禁烟区吸烟;
18、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份利益;
19、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作伪证而制造事端;
20、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或躺卧、睡觉。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扣薪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发生责任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露公司技术、商业机密,危害轻微;
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公物出入;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
7、私毁公文或重要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拒不接受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或隐患;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做私活;
12、无故不到岗或请霸王假。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开除处分或辞退,取消任何经济补偿:
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受聘时虚报个人资料,使公司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守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露技术、商业机密,致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
7、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秩序;
8、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10、玩忽职守,违规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较大经济损失;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
13、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滋事、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
15、泄露公司交易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后果严重;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
18、从事与本公司同类产品第二职业或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工作场所内赌博;
21、在公司内发生不检点行为,有伤风化;
22、在禁区内吸烟致失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管理秩序;
23、违反公司各类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
25、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27、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五条
员工有十四条所列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员工有十二、十三、十四条所列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各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公司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有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处理,否则追究其不作为责任。
第十八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检举违规行为,对消除隐患、挽回损失的,酌情给予奖励。
第十九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并按工作程序办理。
第二十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与公司《员工劳动纪律条例》互为补充、说明,一并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从即日起施行。办公室负责对制度进行修订和解释。
篇4:物业项目员工奖惩制度
员工奖惩制度
一、目的:
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管理秩序,规范员工行为,树立青山正和物业良好企业形象,明确员工的权力和义务,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漫香林项目部所有员工。
三、职责划分
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行为及证明材料的呈报;
2.内勤负责员工行为及证明材料的核定,同时负责处理结果的公布及申诉接待;
3.项目经理负责认定员工行为并批准处理意见
四、奖惩术语
1.奖励术语
1.1嘉奖
1.11能长期坚持在艰苦条件下工作,并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1.12拾重金和贵物不昧者;
1.13有团队精神,乐于助人并有具体事实者;
1.14品性端正,工作努力,工作绩效优异者;
1.2记小功
1.21对公司经营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1.22节约原材料或对废料再利用,卓有成效者;
1.23检举违规或举报他人损害公司利益者;
1.24发现职责外的故障,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1.3记大功
1.3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时,为了维护公司利益或员工安全,奋不顾身,不避危难阻止危害发生或减少损失者;
1.32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1.4项目经理特别奖
1.41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1.42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2.惩罚术语
2.1警告
2.11仪容仪表不符合公司规定的;
2.12不讲究公共卫生,随地吐痰,或不打扫宿舍卫生者;
2.13工作时间从事炒股、闲聊、喧哗、嬉闹、吵架、抽烟、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或妨碍他人工作者;
2.14一个月迟到/早退达到5次及以上或一个月旷工累计2次者;
2.15故意疏忽或无理拒绝上级分配工作者;
2.16故意拖延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者;
2.2记小过
2.21一个月内被警告处分两次或三个月内累计被警告处分三次者;
2.22工作时间,擅自离岗、瞌睡、怠工或因其它私人的事务贻误工作者;
2.23违反任何安全条例或从事任何足以危害安全的行为;
2.24未经许可,擅自翻阅与其经办事项无关的他人文件、函电、帐本、报表者;
2.25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严重影响工作,无理不服从工作岗位调动者;
2.3记大过
2.31不服从上级指导或工作安排者;
2.32散布谣言、拨弄是非、影响团结、损害领导威信或公司信誉者;
2.33故意制造虚假考勤者;
2.34一个月内被记小过处分两次或三个月内累计被记小过处分三次者;
2.35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未经批准下或不道德请抽、请吃、请玩、受礼者;
2.36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
2.37以口头或其他形式威胁同事或上级者;
2.4辞退/开除(此类行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金)。
2.41提供虚假资料,如身份证件、学历证件、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健康状况等;
2.42一个月内被记大过处分两次或三个月内累计被记大过处分三次者;
2.43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者
2.44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及其它财产,浪费原材料、能源者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或对企业形象造成严重影响者;
2.45顶撞、殴打、谩骂同事或上级者;
2.46不服从上级指导或工作安排,经过上级领导劝说后仍然不服从者;
2.47故意进行危害公司或其它职工安全的行动和事宜;
2.48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窃取、提供本公司的客户资料、生产资料、人事档案、技术(设计)图纸或涉及公司商业、技术秘密的电子文件等资料的;
2.49故意破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重大损害的;或者撕毁公告及其它公司发贴的文书者;
2.410任何种类的偷窃、贪污、赌博,非法侵占、挪用公物、公款,损公肥私等违法行为;
2.411上班时酗酒或任何时候使用毒品;
2.41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者;
2.413任何性质的伪造公司档案、公章、公文或其他对内、对外信函者;
2.414未经公司许可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服务关系者;
2.415因自身过错,或服务态度差导致客户月投诉达二次以上者;
2.416参与社会不法团体、组织,从事违法乱纪行为或给公司形象造成损害者;
2.41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奖惩规定
1.奖励规定
1.1嘉奖:奖1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并公告表扬;
1.2记小功:奖2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并公告表扬;
1.3记大功:奖5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并公告表扬;
1.4项目经理特别奖:由项目经理办公会讨论,报总公司审核确定,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并公告表扬;
2.惩罚规定
2.1警告:罚100元,从当月工资扣除,并公告批评;
2.2记小过:罚200元,从当月工资扣除,并公告批评;
2.3记大过:罚500元,从当月工资扣除,并公告批评;
2.4辞退/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六、申诉程序
1.员工如认为受不公平对待或对纪律处分感到不满时,可填写《员工申诉表》向内勤进行书面申诉;
2.内勤需认真对待员工申诉,并于接到申诉3个工作日内核实申诉事实,形成反馈意见;
3.员工对内勤反馈意见仍不满意者,可逐层向分管领导或总经理进行申诉;
4.项目经理意见为最终申诉处理意见。
七、附则
1.本制度自20**年11月1日起施行;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总公司。
篇5: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1.0目的: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2.0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0内容: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3.1奖励(个人):书面表扬、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年终评奖等和晋级。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3.1.1书面表扬: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50元/次表扬,奖金于当月薪资一并发放。
3.1.1.1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
3.1.1.2品行优良、遵守规章制度、服从指导、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者。
3.1.1.3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3.1.1.4拾金不昧,金额高于300元少于500元者。
3.1.1.5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表扬条件者。
3.1.2嘉奖: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50-100元/次嘉奖,奖金于当月薪资一并发放。
3.1.2.1领导有方,使工作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1.2.2遇突发事件处理得当减免公物损失者;
3.1.2.3拾金不昧,金额高于500元以上者。
3.1.2.4检举不良现象并情况属实者。
3.1.2.5因业务服务态度或其它方面、行为受到客户书面表扬者。
3.1.2.6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嘉奖条件者。
3.1.3记三等功: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100-200元/次三等功,奖金于当月薪资一并发放。
3.1.3.1对于主办工作有重大改革,推展有显著绩效者。
3.1.3.2遇灾难或对突发事件,勇于负责,处理得当,避免公物损失者。
3.1.3.3提有效建议,被公司采用者并有显著效果者。
3.1.3.4检举不良现象,并针对不良现象提出有效改进措施并取得显著效果其者;
3.1.3.5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3.1.3.6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小功条件者。
3.1.4记二等功: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200-300元/次二等功,奖金于当月薪资一并发放。
3.1.4.1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改革意见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者。
3.1.4.2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严重损失者。
3.1.4.3发现并举报危害公司利益之现象或事件,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3.1.4.4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大功条件者。
3.1.5记一等功: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300-500元/次二等功,奖金于当月薪资一并发放。
3.1.5.1在工作或管理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3.1.5.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1.5.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3.1.6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3.1.6.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一等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3.1.6.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1.6.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3.1.6.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3.1.7获得年终先进奖的优秀工作者可以作为工资和职务的晋级考核资格。
3.2集体奖励:书面表扬、嘉奖、小功和大功,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于当月薪资一并发放。
3.2.1集体书面表扬: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100元/次--400元/次集体书面表扬,奖金于当月工资发放给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统一派发(具体奖励细则见附表)。
3.2.1.1协调得当,团结合作,妥善完成本部门工作任务或配合其他部门完成任务。
3.2.1.2具有高度凝聚力、较强责任心、积极进取、超额完成任务之部门。
3.2.1.3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之部门。
3.2.1.4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集体书面表扬之部门。
3.2.2记集体嘉奖: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200元/次--600元/次集体嘉奖,奖金于当月工资发放给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统一派发(具体奖励细则见附表)。
3.2.2.1时刻以公司利益为己任,利用节假日时间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公司正常运作之部门。
3.2.2.2遇突发事件,经相互帮助,合力协作,减免公司损失之部门。
3.2.2.3定期性进行集体培训、工作探讨等,工作效率有明显提高之部门。
3.2.2.4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集体嘉奖之部门。
3.2.3记集体小功: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400元/次--800元/次集体小功,奖金于当月工资发放给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统一派发(具体奖励细则见附表)。
3.2.3.1因服务态度、处理方式得当或其它方面受到客户书面表扬之部门。
3.2.3.2对于本部门主要工作有重大改革,经集体努力取得显著绩效之部门。
3.2.3.3遇灾难或突发事件,勇于负责,经集体协作,处理得当,避免公司损失之部门。
3.2.3.4严控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之部门。
3.2.3.5其它事实证明合乎记集体小功条件之部门。
3.2.4记集体大功: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800元/次--1200元/次集体大功,奖金于当月工资发放给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统一派发(具体奖励细则见附表)。
3.2.4.1团结互助,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事故,经集体协作,使公司免严重损失之部门。
3.2.4.2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改革意见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的部门。
3.2.4.3发现并举报危害公司利益之现象或事件,并经部门人员集体协作,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部门。
3.2.4.4其它事实证明合乎集体大功之部门。
3.2.5集体奖励附表:
类别
人数范围
奖励金额
书面表扬
5人以下(含5人)1006人~10人(含10人)20**1人以上400嘉奖
5人以下(含5人)20**人~10人(含10人)40011人以上600小功
5人以下(含5人)4006人~10人(含6人)60011人以上800大功
5人以下(含5人)8006人~10人(含10人)100011人以上120**.3处罚
3.3.1书面警告: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50元/次警告,罚款于当月薪资中扣除。
3.3.1.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3.3.1.2妨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及其他制度,情节轻微者。
3.3.1.3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3.3.1.4其它类似行为构为此处罚者。
3.3.2记申诫: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100元/次申诫处分,罚款于当月薪资中扣除。
3.3.2.1疏忽过失,导致工作或公物受损,损失较重者。
3.3.2.2妨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及其它制度,情节较重者。
3.3.2.3在当班时间内下棋、打扑克、瞌睡、打游戏、看小说、看报、干私活等类似的过失,影响轻微者。
3.3.2.4不听从主管指挥,且未造成公司损失者。
3.3.2.5对同事恶意伤攻击,造成同事伤害但不大者。
3.3.2.6办公室人员不正当使用设备,造成轻微损失者。
3.3.2.7其它类似行为构成此处罚者。
3.3.3记小过: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200元/次小过处分,罚款于当月薪资中扣除。
3.3.3.1因过失导致工作错误而受客户投诉造成不良影响者。
3.3.3.2妨碍或更改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及其他制度,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3.3.3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3.3.3.4不听从主管合理指挥或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公司相关部门的工作,造成公司损失,情节较轻者。
3.3.3.5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3.3.3.6办公室人员不正当使用设备,造成机器损坏,损失较严重者。
3.3.3.7司机不注意保养车辆,致使所驾车辆频繁出现毛病而影响公司运输业务运作者。
3.3.3.8投机取巧、隐瞒、蒙敝或谋取非份利益,虚报工作成绩或伪造工作记录,情节较轻者。
3.3.3.9工作不力,屡教不改或其它类似行为构成此处罚者。
3.3.4记大过: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500元/次大过处分,罚款于当月薪资中扣除。
3.3.4.1因工作疏忽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3.4.2不听从主管人员指挥、监督,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者;
3.3.4.3对同事恶意攻击、诬告、作伪证、制造事端,情节严重者;
3.3.4.4投机取巧、蒙敝、虚报假帐或谋取非份利益,情节严重者;
3.3.4.5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3.3.4.6故意毁损公物,品德不端,严重损坏公司信誉者;
3.3.4.7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在工作场所聚赌;
3.3.4.8泄露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3.3.4.9诈骗公司财物或其它员工财物;
3.3.4.10遗失、损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物件或工具者;
3.3.4.11其它类似行为构成此处罚者。
3.3.5降职/降级: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职/降级处分,于人事令颁布后第1个月发薪时按调整后职位给付薪资。
3.3.5.1工作消极缺乏责任心,经教育愿意悔改者。
3.3.5.2由于工作性质要求及个人原因不能胜任原职位者。
3.3.5.3其它类似行为构成此处罚者。
3.3.6撤职/留用察看及开除: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节和所造成的后果予以撤职、留用察看至开除。
3.3.6.1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领导干部;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
3.3.6.2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3.3.6.3有意破坏公司公物及客人物品或行窃公司及客人财物者;
3.3.6.4有走私、吸毒、贩毒、赌博、打架行为或无理侮辱、诽谤、袭击宾客、上司、同事者。
3.3.6.5擅离职守,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严重事故者,追究其刑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
3.3.6.6张贴、散布煽动文字、传单、图书,以至破坏劳动关系,有欺骗或不诚实行为,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或进行不正当经济交易者。
3.3.6.7一年内若连续旷工达三日或累计旷工达五日者。
3.3.6.8到公安部门处分者,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3.3.6.9屡教不改者。
3.3.6.10所有符合以上条件者,根据其情节严重,进行撤职/留用察看或开除。
3.4质量事故的处罚办法:
3.4.1行政处罚:
3.4.1.1行政处罚的级别:
3.4.1.1.1书面警告
3.4.1.1.2申诫
3.4.1.1.3记小过
3.4.1.1.4记大过
3.4.1.1.5降职/降级
3.4.1.1.6撤职/留用察看及开除
3.4.1.2行政处罚的尺度标准:
3.4.1.2.1造成一般经济损失的行政处罚按1级执行。
3.4.1.2.2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行政处罚按2、3级执行。
3.4.1.2.3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行政处罚按3、4级执行。
3.4.1.2.4造成特大经济损失的行政处罚按5、6级执行。
3.4.2经济处罚:
3.4.2.1经济处罚分两种情况:
3.4.2.1.1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经济处罚:
3.4.2.1.1.1造成一般经济损失的(1000元以下),按最少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100%进行处罚。
3.4.2.1.1.2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1001元至5000元),按最少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40%进行处罚。
3.4.2.1.1.3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5001元至10000元),按最少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30%进行处罚。
3.4.2.1.1.4造成特大经济损失的(10001元以上),按最少不低于直接经济损失的20%或视性质严重程度进行处罚。
3.4.2.1.2没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行政处罚:3.4.2.1.2.1造成一般影响,行政处罚按1级执行。
3.4.2.1.2.2造成较大影响,行政处罚按2、3级执行。
3.4.2.1.2.3造成重大影响,行政处罚按3、4级执行。
3.4.2.1.2.4造成特大影响,行政处罚按5、6级执行。
3.4.2.1.3员工个人一年内累计受到3000元经济处罚者,取消本人当年度年终奖。对于责任心(工作作风)问题、重复出现同样错误问题的,应从严处罚。
3.4.2.1.4经济处罚与行政处罚可以同时执行。
3.4.3责任人上级领导的连带责任:
3.4.3.1对应主要责任人如果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或没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有较大负面影响,应追究责任人上一级别领导的责任(即记直接领导书面警告一次)。
3.4.3.2对应主要责任人如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没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有重大负面影响,应追究责任人上两级别领导的责任(即至少记直接领导申诫一次,记间接领导书面警告一次)。
3.4.3.2对应主要责任人如果造成特大经济损失的或没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但有特大负面影响,应追究责任人上两级别领导的责任(即至少记直接领导书面小过一次,记间接领导申诫一次)。
3.4.3.3一个季度内部门内出现2起含4级以上的行政处罚,部门经理行政级别和工资级别同时降低一级。
3.5功过相抵及累计:
3.5.1员工奖惩以年度为基准,除降职、辞退处分外。年度内功过可以相抵,前过可和后功相抵,但前功不可和后过相抵。
3.5.2书面表扬一次相抵书面警告一次。
3.5.3嘉奖一次相抵申诫一次
3.5.4记二、三等功一次相抵记小过一次。
3.5.5记一等功一次相抵记大过一次。
3.5.6书面表扬三次等于嘉奖一次。
3.5.7书面警告三次等于申诫一次。
3.5.8嘉奖三次等于记二等功一次。
3.5.9记小功三次等于记一等功一次。
3.5.10申诫三次等于记小过一次。
3.5.11记小过三次等于记大过一次。
3.4.12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二次者得予以开除。
3.6功过其它奖罚条例
3.6.1凡员工记小过一次,扣除年终奖5%;记大过一次,扣除年终奖50%,直到扣完为止。
3.6.2凡员工记三等功一次,年终奖增加3%;记二等功一次,年终奖增加5%,记一等功一次年终奖增加10%。
3.7其它
3.7.1其它未在奖惩条例中提及的,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3.7.2所有员工奖惩先由部门主管填写《奖惩呈报表》,后交由行政部审核,再交由总经理签署核准。
3.7.3审批后的《奖惩呈报表》由行政部统一的行政文书形式发布。
4.0附则:
4.1本制度的执行责任人:人力资源行政部行政助理,本制度的监督责任人:人力资源行政部经理。
4.2本制度自批准生效之日起执行。
4.3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行政部。
5.0相关文件:公司各相关规定
6.0相关记录:
6.1《奖惩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