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挡墙爆破拆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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挡墙爆破拆除方案

  目录

  一、编制依据2二、工程概况2三、施工准备2四、爆破施工方案3五、爆破参数35.1、炮孔位置35.2、炮孔深度45.3、炮孔间距55.4、单孔装药量55.5、炮孔内装药结构65.6、爆破网络敷设7六、安全施工76.1、最大一段起爆药量76.2、爆破安全距离计算86.3、爆破器材的现场管理96.4、装药方法及问题处理96.5、堵塞及问题处理106.6、拒爆的处理116.7、当孔内发生积水情况时的处理12七、爆破安全防护措施12八、爆破安全技术13九、现场安全操作实施细则14挡墙爆破拆除专项方案

  一、编制依据

  1.1、贵州茅台酒扩建工程环山酒库挡墙施工图纸;

  1.2、《爆破安全规程》;

  1.3、《工程爆破实用手册》;

  1.4、《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2、工程概况

  位于环山35#酒库西南角路下挡土墙,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挡墙观感质量差需对该段进行拆除返工;该挡墙为俯斜式挡土墙,墙高3m,长约15m,墙顶宽990mm,墙趾宽1850mm,墙身混凝土标号为C20,如下图。

  三、施工准备

  3.1、施工人员,首先必须认真熟悉本工程图纸,按设计要求规范为原则,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班组,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各工程所需人数,所需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确保安全生产及工程顺利进行。

  3.2、人员培训教育

  3.2.1、爆破人员培训:根据《安全生产管理法》,从事爆破作业的相关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审核培训发证后方能进行爆破作业施工,结合我部施工要求,全线共设置爆破专业人员2人。

  3.2.2、对现场管理人员及爆破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好相关记录,使从业人员掌握自己岗位的安全规定,操作规程、规范。

  四、爆破施工方案

  本工程爆破在施工场区内作业,安全问题突出、周边建筑物、环境保护要求高。要求施工组织严密、计划周全、爆破技术先进、人员设备充裕,确保工程任务按质完成。根据爆破工程量要求,综合考虑爆区地形、地质、环境条件、设备和技术条件,主要采用普通松动爆破,本方案是针对该工程中的挡墙爆破拆除而编制。

  5、爆破参数

  5.1、炮孔位置

  如上图所示,为使混凝土挡土墙炮孔两侧的介质收到相同程度的破坏,应使爆炸应力波在混凝土挡土墙的两个主平面反射造成的拉应力相等,即:

  P2(b/r0)-α=P2[(a-b)/r0]-α|k|

  式中:P2为炮孔壁的入射压力峰值;b为炮孔中心到主临空面的距离;r0为炮孔半径;α为应力波衰减指数,α=2-*;*为侧向应力系数,*=γ/(1-γ);γ为介质的泊松比;|k|为混凝土介质与土介质界面的应力波正反射系数绝对值。其中

  k=(ρ1C1-ρ2C2)/(ρ1C1+ρ2C2)

  ρ1C1为混凝土介质的波阻抗,ρ2C2为土介质的波阻抗。

  由上式可得:

  b=a/(|k|1/α+1)取ρ1=2400kg/m3,C1=3000m/s,泊松比γ=0.3,抗拉强度ST=2.5MPa,抗压强度St=25MPa。爆破采用硝铵炸药,取爆速D=3200m/s,密度ρ0=800kg/m3,装药直径2rc=26mm,炮孔直径2r0=42mm。挡土墙后为压实回填土,土的密度ρ2=2100kg/m3,声速C1=1800m/s;得b=0.68m。

  b=0.68m>0.3m时,必须布置多排炮孔,并取第一排炮孔的最小抵抗线为0.2m,第二排与第一排炮孔间距取0.3m,最后一排为0.3m。

  5.2、炮孔深度

  炮孔深度应使孔内药包爆破产生的松动爆破漏斗下端边缘位于挡土墙的下部边界之下,取θ=45°,则根据公式hc≥h-b;

  对第一排炮孔hc≥2.53m,取2.55m;

  对第二排炮孔hc≥2.51m,取2.55m;

  对最后排炮孔hc≥2.57m,取2.6m;

  5.3、炮孔间距

  混凝土挡土墙拆除爆破,炮孔呈排状布置,相邻孔间的混凝土介质受到适当破碎,孔间距与炮孔的最小抵抗线b之比等于0.8~1.2.根据跑孔间距:

  s=m*b

  式中:s为跑孔间距,m为炮孔密集系数,取m=1;

  对第一排孔s=0.2m;

  对第二排孔s=0.3m;

  对最后排孔s=0.3m;

  5.4、单孔装药量

  根据单孔装药量q=πrc2hcρ0η公式;

  其中式中η为炮孔装药长度系数,η=8ST/(*+|R|)(√2b/r0)α(r0/rc)6/(ρ0D2n);rc为药包半径;ρ0为装药密度;D为装药爆速;R为应力波斜射反射系数;

  可得:

  对第一排孔单孔装药量q=0.186kg;

  对第二排孔单孔装药量q=0.186kg;

  对最后排孔单孔装药量q=0.190kg;

  实际施工时,前排孔单孔装药q调整为0.185kg,后两排单孔装药调整为0.18kg

  5.5、炮孔内装药结构

  混凝土挡土墙的拆除爆破,单孔装药量较小。在保证一定装药直径的条件下,采用孔内分段集中装药,目的是使孔内爆炸荷载在炮孔全长范围内保持均匀。

  根据l=lc+SD/(4Cc)≈SD/(4Cc)炮孔内所需要的药包数N≈hc/l

  式中:Cc为孔间爆破裂纹扩展平均速度,一般Cc=300~600m/s,取Cc=600m/s;l为炮孔分段长度;lc为药包长度。

  可得:前一排孔内装药分段长度l=0.27m;

  后两排孔内装药分段长度l=0.4m;

  前一排孔内所需药包数N=9;

  后两排孔内所需药包数N=6;

  施工中,前排孔每孔装9个药包,下面5个药量各为0.025kg,上面4个各位0.015kg,药包间距:l=2.55/9=0.28m。后两排炮孔每孔装6个药包,分别重0.03kg,药包间距:l=0.4m。

  如下炮孔及药包布置图:

  5.6、爆破网络敷设

  整个网络采用1~15段的非电塑料导爆管毫秒雷管起爆,起爆网络采用簇联法形式,根据计算所允许最大一次起爆药量决定每组联接炮孔数,但不宜过多,以免有些炮孔漏爆。每组导爆管用胶布捆扎,中间插入两枚非电毫秒雷管作为传爆雷管,传爆的雷管聚能穴朝向传爆方向。

  6、安全施工

  6.1、最大一段起爆药量

  为了在施工过程中使周围的建筑物不至由爆破震动而遭破坏,可根据Q=R3(v/K)3/a计算出最大一段起爆药量。

  式中:

  R——保护物距爆破地点的水平距离(m);

  v——保护物的充许振速(cm/s),取v=5cm/s;

  K、a--与场地条件、地质条件等有关的系数和衰减指数,本处取K=200,a=1.6。

  6.2、爆破安全距离计算

  ⑴爆破地震波

  本处施工的最大一段起爆药量是根据保护物抗震动能力结合现场地形和地质情况确定的,只要施工严格按照设计进行,爆破地震波的影响距离为起爆点到保护物的边界。

  ⑵个别飞石距离

  个别飞石距离下式计算:

  R=20K·n2·W

  式中R——个别飞石距离,mK——安全系数,K=1.5n——爆破作业指数,n=0.5W——最大的最小抵抗线,W=0.3计算结果:R=20×1.5×0.52×0.3=2.25m

  ⑶爆破空气冲击波影响范围

  由于本处采用的是减弱松动爆破,且要有高质量的填塞,因此其实际影响范围都小于爆破地震波和个别飞石的安全距离。根据GB6722—20**《爆破安全规程》规定可不计算其安全距离和圈定影响范围。

  6.3、爆破器材的现场管理

  为防止爆破器材在施工中流失,爆破作业人员应做到:

  ⑴爆破器材保管员应建立并认真填写爆破器材收发流水账、三联领用单和退料单,逐项逐次登记,定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⑵严格履行领退签字手续,对无《爆破作业证》人员爆破器材保管员有权拒绝发给爆破器材;

  ⑶爆破段(班)长和安全员应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⑷爆破员应凭本单位领导或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的爆破炸物品领料单从爆破器材仓库领取爆炸物品,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

  ⑸爆破员应保管好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或挪作他用;

  ⑹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后应直接运送到爆破地点,运送过程必须确保爆破物品安全,防止发生意外爆破炸事故和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事件;

  ⑺任何人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以及其他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

  ⑻爆破器材应实行专项使用制,即经审批在一个工程中使用爆破器材不得挪做另外工程中使用,不同单位爆破器材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互相调剂使用。

  6.4、装药方法及问题处理

  ⑴在装药前应由爆破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参加作业的爆破员应清楚和熟悉装药方式、装药结构和装药量,由同类爆破施工经验的爆破员或爆破技术人员制作起爆体,同时安排人员做好装药的原始记录。在进行装药作业时,爆破技术人员必须在现场负责指导和监督。

  ⑵装药前应对作业场地、爆破器材堆放场地进行清理,装药人员应对准备装药的全部炮孔进行检查,将孔口周围0.5米范围内的碎石、杂物清理干净,孔口岩壁不稳定的要进行维护,堵孔的应疏通,不合格的孔可以采取补孔、补钻、清孔、堵塞孔等处理措施。

  ⑶从装药运入现场开始应划定警戒区,警戒区内严禁烟火;搬运爆破器材应轻拿轻放,尤其是起爆药应单独搬运,不能冲撞;

  ⑷装药时应使用木质或竹制炮棍;

  ⑸不应投掷起爆药包和敏感度高的炸药,起爆药包装入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后续药卷直接冲击起爆药包;

  ⑹装药发生卡塞时,若在雷管和起爆药包放入前,可用非金属长杆处理。装入起爆药包后,不应用任何工具冲击、挤压;

  ⑺装药过程中,不应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导火索、导爆管、导爆索或电雷管脚线。

  6.5、堵塞及问题处理

  深孔爆破可以用孔边钻屑或细石料堵塞,不应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堵塞炮孔。

  如果孔内有水,在装乳化炸药药卷时切忌将药卷直接从孔口放下,因为药卷落到水面时由于水面的反冲击力极易出现药卷变粗堵塞炮孔的现象,应用吊绳或炮杆将药卷直接装到孔底,或装至水面由其自然下沉。装药如果不到位,有可能出现下部药卷慢慢下沉与上部药卷脱离而出现部分药卷拒爆的情况。

  6.6、拒爆的处理

  ⑴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要以判断为拒爆:

  1)爆破效果与设计有较大差异,爆堆形态和设计有较大差别,地表无松动或抛掷现象;

  2)在爆破地段范围内残留炮孔,爆堆中留有岩坎、陡壁或两药包之间有显著间隔;

  3)现场发现残药和导爆索残段。

  ⑵处理盲炮的方法:

  1)爆破网路未受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无变化者,可重新连线起爆;最小抵抗线有变化者,应验算安全距离,并加大警戒范围后,再连线起爆;

  2)可在距盲炮孔口不小于10倍炮孔直径处另打平行孔装药起爆。爆破参数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确定并报领导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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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硝铵类炸药,且孔壁完好时,可取出部分堵塞物,向孔内灌水使之失效,然后再做进一步处理;

  4)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盲炮电路短路;

  5)导爆管起爆网路发生盲炮时,应首先检查导爆管是否破损或断裂,发现有破损或断裂的应修复后重新起爆。

  6.7、当孔内发生积水情况时的处理

  ⑴可采用爆破排水法:使用防水炸药和雷管,排水药卷每次可用150g,爆破药卷应下到孔底。在孔型比较破碎,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方应减少药量,防止炸坍孔壁。过分破碎的孔壁应避免使用此方法。

  ⑵高风压排水法:排水时可使用高风压,将小孔径风管直接通到孔底,水随高风压吹到孔外。风压在0.4Mpa,风压不宜过大,防止孔壁坍落。

  ⑶采用防水炸药和雷管直接装药,装药时注意水的浮力。

  7、爆破安全防护措施

  ⑴爆破施工前应在通往爆区附近主要路口张贴公告,设立警示牌,警示标志。

  ⑵爆破时,应在危险区的边界和通道上设立岗哨和标志,路口用警戒绳拦截过往行人及车辆,警戒标志和警戒点不能拉得太开,爆破警戒线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或具体设计设置。雷雨天、夜间、大雾天禁止进行爆破作业,盲炮必须及时处理,禁止掏出拉出起爆药包,严禁打残眼。

  ⑶爆破前的警戒工作,定人、定点、专人负责。根据GB6722-20**《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炮响完后,不少于15分钟才准爆破检查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进行安全检查。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⑷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清楚听到和看到。

  应使全体职工和现场劳务工人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和声响信号的意义,以及发生信号的方法和时间。

  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以一短一长哨音为信号,反复吹,此信号发出的同时,清场人员从爆区开始清人和设备,将所有人员和设备清出警戒区意外,并向危险区边界派出警戒人员,相邻警戒点要能互相通视和通话,中间不能有盲区。

  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以两短一长哨音为信号,反复吹,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发出起爆信号,根据这个信号爆破员起爆。

  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以一长哨音为信号,反复吹,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岗哨应坚守岗位,除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的检查人员以外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三段信号都用旗帜和口哨,使附近人员都能看到和听到。

  ⑸爆区覆盖,对爆区上覆盖二层沙袋,一层竹笆与一层橡胶片。沙袋和竹笆错开铺设,中间不留缝隙,竹笆之间用铁丝连接。覆盖区边沿超出爆破区边沿1m以上,再布一层橡胶片,胶片互相搭接20cm。

  ⑹距离主要道路及建筑物方向应设立防护栏架,防止产生飞石飞出。

  八、爆破安全技术

  ⑴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需自始至终完全无条件地执行安全规程。暂时无法执行时要停工,并创造执行条件。条件具备后方可重新开工。

  ⑵所有参与施工人员,必须都是经过相应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者,还要持证上岗。现场所有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

  ⑶爆破器材购要向公安局提出申请,取得《爆破物品购买证》,凭证到指定供应点购买。不得转卖,转购,不准挪作他用。

  ⑷炸药运输必须用专用运输车,按规定路线、时间运输,由专职人员押运。

  ⑸爆破器材进场后,要划出警戒范围,派专人警戒,警戒半径50m,禁止闲杂人员进入。严防丢失爆破器材。

  ⑹一切爆破器材装、卸、搬运,都由专职人员完成,并轻拿轻放。禁止磕、碰、摔、砸。

  ⑺加工起爆药包只能由放炮员一个进行。并在远离炸药雷管临时存放的安全地点进行。

  ⑻装药前要用风管吹净炮孔。

  ⑼在药卷上扎雷管孔,只能用竹制或木制工具,不能用金属工具,更不能用雷管直接顶入。

  ⑽爆炸物品使用前要检查是否有变质、损坏。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⑾装药前对炮的布孔参数进行核查,误差超过5%者要采取补救措施。

  ⑿雷管要使用同厂、同批、同日生产的,并对雷管逐个检查,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九、现场安全操作实施细则

  9.1、使用导爆管起爆网路时应注意的事项

  ⑴导爆管网络中不得有死结,不能对折,要防止管壁破损、管径拉细和异物入管。

  ⑵孔内不得有接头,孔外转爆雷管之间应留有足够距离,以免相互错爆或切断网路。

  ⑶用于同一工作面上的导爆管必须是同厂同批号产品。

  ⑷用雷管起爆导爆索网路时,导爆索应均匀分布在雷管四周,用胶布等捆扎牢固,并应有防止牢固的集中穴炸断导爆管和秒延期雷管的延迟药烧坏导爆管的措施。

  9.2、切割导爆管应注意的事项

  应用快刀切取导爆管,每根导爆管的两端都应切成垂直面,一端封口。切割导爆管时,工作台上禁止存放雷管。切割前应认真检查导爆管质量。凡有过粗、过细、破皮和其它缺陷的部分均应切除掉。

  9.3、检查电爆网路电阻的规定

  检查电爆网路的电阻,只能采用专用爆破电桥导通网路和校核电阻。专用爆破电桥的工作电流应小于30毫安。必须在装药填塞完毕和无关人员撤离现场后方准在作业面导通网路和校核电阻。如果实测网路总电阻与设计计算值误差超过允许值5%时,应对网路重新逐段检查,直到相符。

  9.4、检测电雷管电阻时应注意的事项

  ⑴应在指定的单独房间或地点(不超过六个月的野外流动爆破作业允许的室外安全地点)用专用爆破仪表逐个检测。

  ⑵检测雷管电阻时应在带凸缘的工作台上进行。雷管应放在防护板后面或钢管里,每个工作台上存放的雷管数不得超过100发。

  ⑶检查合格的雷管的两根脚线必须短路连接,不合格的单独存放另行处理。

  ⑷雷雨天气不准进行雷管电阻检测。

  ⑹检测地点应远离高压线和强无线电源干扰区。

  9.5、确保电爆网路安全准爆的主要措施

  ⑴同一网路中的电雷管应是同厂、同批、同型号产品。

  ⑵电雷管的电阻差值对于康铜桥丝电雷管不得超过0.3,镍铬桥丝不得超过0.8。

  ⑶网路联线要牢固、绝缘、无错接漏接。

  ⑷用专用爆破电桥检测网路总电阻,其值应与实际计算值符合(允许误差为5%)。

  ⑸起爆电缘应有足够功率,流经网路中每个雷管的电流值应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规定(一般爆破交流电不小于2.5A,大爆破交流电不小于4A,大爆破交流电不小于4A,直流电不小于2.5A)。

  9.6、盲炮的预防措施

  ⑴爆破前应选取合格的炸药、雷管及其他爆破器材,并采取防水措施。

  ⑵装药前,吹净炮孔,清理积水。

  ⑶装药中要仔细操作,注意每一个环节,防止损坏药包和线路。

  ⑷注意点火和起爆顺序,不能漏点。

  ⑸电爆网路要符合准爆条件并认真连接,并按规定进行检查。

  9.7、起爆后爆破作业人员进入现场的主要任务

  进入现场后要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是否破坏和有无盲炮。若发现有上述情况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经检查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其他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篇2:爆破工程安全操作规定

爆破工程安全操作规定:

炸药的管理

  1、炸药仓库必须由公安机关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在编职工专门管理;

  2、严格执行出入库审批、检查、登记手续,收存和发放按规定进行登记签字。库房管理要做到帐目清楚,手续齐备,帐物相符;

  3、库内相对湿度一般控制在45-70%范围内,温度控制在15-30℃的范围内;

  4、炸药雷管要分开存放,炸药物品堆码应用木板垫高200-300mm,起爆用电雷管应放置在民爆物品专用保险箱中;

  5、储存量不得超过批准的储存容量,严禁在库房内存放其他物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内,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他容量引起燃烧、爆炸和引发散电流的物品带入仓库区内,严禁留宿他人和进行其他活动;

  6、炸药雷管变质和过期失效的,应及时登记造册,清理出库并提出销毁实施方案报辖区公安机关监督销毁;

  7、库内储存物品应设置明显标牌,不准靠墙堆码,离墙距离不小于0.2米。垛间应留有通道,销铵炸药垛高一般不超过1.8米,胶质炸药垛高不得超过1.5米,留管垛高最上层层面距地面高度不超过1.6米。

炸药的运输

  1、运输炸药的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在白天按指定路线行驶;

  2、押运工作由具有作业证的押运员担当,沿途不得装卸,途中停歇要远离建筑设施和人员稠密区,并有专人看管,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3、运输到库后,由押运员、项目部炸药雷管进出库审核人员、仓库保管员办理交接、清点入库手续,装卸炸药、雷管要按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并在现场设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保管员及时登记入帐。

炸药的使用

  1、领料单位根据当班用量填写《炸药、雷管物品领用申请表》,技术部门主管爆破的工程师核定当班用量并签字,经安全部签字,项目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由爆破员和现场安全员共同到库房领取,保管员开具发料单并及时登记入帐;

  2、爆破作业时爆破员应严格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有专人组织指挥,按规定设置警戒哨和标志,爆破后,经爆破员及现场安全员检查确认后方可解除警戒信号;

  3、当班(天)爆破作业时,由爆破现场安全员监督并负责填写《爆破作业现场爆破器材使用登记表》,记录表要详细记录每个炮孔装药量及炸药的批号,特别要记清楚每个孔所装雷管的数量和编码,装药结束由爆破员、安全员共同签字确认。当班剩余炸药、雷管器材由爆破员、安全员到库房办理退库手续,保管员及时登记入帐;

  4、炸药雷管等器材物品从库房运送至施工现场后,应分别储存在专用临时防爆箱内上锁放在安全警戒线(点)内,并由爆破员或安全员负责临时看守。

篇3:隧道内爆破安全操作规定

  隧道内爆破安全操作规定:

  1、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

  50m以外的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长隧道施工必须在洞内加工爆破器材时,其加工硐室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的有关规定。

  3、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4、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⑴独头巷道不少于200m;

  ⑵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m;

  ⑶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

  ⑷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时,不少于500m。

  5、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6、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流泥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7、洞内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药。

  8、火花起爆时严禁明火点烟,其导火索的长度应保证点完导火索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m。

  9、采用人工点爆时,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根数不宜超过5根。如一人点燃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应先点燃计时导火索,计时导火索的长度不得超过该次被点导火索中最短导火索长度的1/3。当计时导火索燃烧完毕,无论导火索点完与否,所有爆破工必须撤离工作面。

  10、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11、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直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lm。

  12、爆破后必须经过15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13、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14、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篇4:爆破器材运输安全操作规定

  爆破器材运输安全操作规定:

  1、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2、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输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二辆车内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0m以上;有轨机动车运输时,雷管与炸药不宜在同一列车上运送,如必须用同一列车运送时,装雷管与炸药的车辆必须用三个空车厢隔开。

  3、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并应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的炸药数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

  4、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装防火罩,运行中应显示红灯。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乘。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不得超过二层。

  5、有轨机动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护送人员与装卸人员只准在尾车内乘座,其他人员严禁乘车。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必须放在专用带盖的木质车厢内,车内应铺有胶皮或麻袋并只准堆放一层。

  6、在竖井内运送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必须事先通知卷扬机司机和井口上下联络人员;

  ⑵除爆破工和护送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同罐乘坐;

  ⑶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只准堆放一层,且不得滑动。运送其它炸药时,装载高度不得超过罐笼高度的2/3,并不高于1.2m;

  ⑷用罐笼运送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时,其升降速度不得超过2m/s,运送其他炸药不得超过4m/s,用吊桶运送爆破器材时,其速度不得超过1m/s;

  ⑸司机在操纵卷场机时,不得使罐笼或吊桶发生振动;

  ⑹运送电雷管时应装入绝缘箱内,切断洞内所有电源,并检查钢丝绳是否带电;

  ⑺严禁爆破器材在井口房、井底车场或巷道内停放;

  ⑻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内,严禁运输爆破器材。

  7、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破器材。

篇5:长洪路后段道路工程土石方爆破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长寿桃渡片区长洪路后段道路工程

  土石方爆破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重庆建工集团

  重庆长寿桃渡片区长洪路后段道路工程项目部

  日期:20**年12月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洪路后段道路工程土石方爆破方案

一、工程概述

  1、工程概况

  长寿区长洪路后段位长寿桃渡片区桃花组团的西区,是规划该区域内主干道2纵中的一纵,东边是在建的桃花新城,西侧与规划的菩提山公园相望,道路南起桃西路和长洪路前段的交叉口,北至渡南一路,连接东西向的主干道桃西路,是一条南北向的重要通道,道路全长1950.16米。为城市Ⅰ级路,双向六车道,路幅总宽40米,路幅为四板块型式,其中机动车道宽12×2米,两侧绿化带、人行道为8米。工程内容由道路及各种管线工程组成。工程内容由道路、雨水管涵及各种管线工程组成。

  本工程爆破施工土石方主要集中在挖方区K1+200-K1+660段。

  2、地形地貌

  拟建区地势较低,地形总体变化一般,地貌类型受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控制明显,砂岩发育位置地势相对较高、地面起伏较大,多以山包、陡崖、陡坎等地形为主。砂质泥岩、泥质砂岩出露位置,地面起伏变化小,多以斜坡、平坝、沟谷等地形为主,属于构造剥蚀、侵蚀浅丘地貌。拟建

  3、工程量及炸药、雷管用量

  爆破工程量为:98000方

  炸药用量:60吨

  雷管:25000发

二、编制原则及依据

  1、施工图、地勘资料及施工技术交底会议等

  2、国家现行的有关公路工程施工规范、标准等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201-20**)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20**)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3、通过现场观测所掌握的有关情况和资料以及本公司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已完工的类似工程成功经验。

三、爆破施工方案选择

  1、施工方法

  根据施工现场的地理环境和岩石性质,决定采用浅孔松动爆破。

  (1)采用人工电钻打孔及机械液压钻打孔相结合。钻孔为垂直钻孔,布置成三角形或梅花形。

  (2)装药结构:采用连续装药,注意堵塞质量。堵塞长度为L/3。

  (3)在外边坡地段施工时,采用多工作面与区域分台阶进行施工。

  2、爆破材料及设备

  钻孔机具:电钻Φ38mm-42mm的钻头;潜孔钻Φ70mm钻具。

  选用2#岩石改性炸药,雷管为瞬发电雷管,配置30-100发高能电容式起爆器。

  覆盖胶皮或铁板

四、主要爆破参数

  (1)电钻钻孔爆破(Φ38mm-42mm)

  梯段高H(m)

  孔深L(m)

  抵抗线W(m)

  孔距a(m)

  排距b(m)

  单耗量kg/m3单孔装药量Q=kW3装药结构

  ≤1.01.00.81.00.80.250.2连续

  ≤1.51.51.21.31.00.250.5连续

  ≤2.02.01.31.31.00.250.7连续

  (2)潜孔钻钻空爆破(Φ70mm)

  孔径(mm)

  孔距a(m)

  排距b(m)

  孔深L(m)

  堵塞长度(m)

  单耗kg/m3线装药量kg/m

  装药结构

  702.52.05.01.5-2.00.250.2-0.5间隔

  梯段高H≤3.0m,孔深L=3.5m,抵抗线W=2.5m,孔距a=2.5m,间距b=2m

  单孔装药量:Q=qaHW

  q=0.25kg/m3Q=0.25×2.5×3×2.0=3.8kg

  根据现场岩石性质,Φ42mm单孔最大装药0.7kg

  Φ70mm单孔最大装药量为3.8kg,控制最大一段起爆装药量为1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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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阶爆破参数示意图

  台阶爆破布孔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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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爆破作业技术

  1、具体施工工艺如下:

  施爆区的管线调查

  爆破设计与设计审批

  配备专业的施爆人员

  爆区放样

  用机械或人工清除施工区覆盖层和强风化岩面

  放样与布孔

  钻孔

  爆破器材的检查与测验

  炮孔检查与废渣清除

  装药并安装引爆器材

  布置安全岗和撤出施爆区及飞石、强地震波影响区内的人、畜

  起爆

  清除瞎炮

  解除警戒

  测定爆破效果(包括飞石、地震波对施爆区内外构成损伤及损失)

  装、运石方与整修边坡

  循环至设计高程。

  2、施工准备工作

  (a)爆破施工前,在全面熟悉设计文件和设计交底的基础上,进行现场核对和施工调查,发现问题时根据有关程序提出修改意见,报请变更设计。

  (b)根据现场收集到的情况、核实的工程数量,按工期的要求、施工难易程度进行人员、设备、材料的准备。

  (c)向爆破作业影响范围所涉及的部门通报爆破施工概况,并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d)详细调查与复查各石方爆破段空中,地面构筑物类型、结构及其距开挖界距离。重要地段施工前,实测与地质、地形有关的爆破震动参数。

  3、钻孔、装药与堵塞

  (a)钻孔与检查

  钻孔采用潜孔钻机进行,局部风动凿岩机或采用电钻钻孔。施工时严格按照设计布孔、钻孔,装药前必须检查空位、深度、倾角是否符合爆破设计参数要求,孔内有无堵塞、孔塞是否有掉块以及孔内有无积水。如发现孔位和深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及时处理,进行补孔或透孔,严禁少打眼,多装药。装药量应符合本工程爆破设计参数要求。

  将孔口周围的碎石,杂物清除干净,对于孔口岩石破碎不稳固段,应进行维护,避免孔口形成喇叭状。钻孔结束后应封盖孔口或设立标志。

  (b)装药,堵塞

  严格按设计参数装药、堵塞炮孔。装药过程中如发现堵塞时应停止装药并及时处理。在未装入雷管或起爆药柱等敏感的爆破器材以前,可用木制长杆处理,严禁用钻具处理堵塞的炮孔,深孔爆破堵塞应达到设计要求的长度,严禁不堵塞进行爆破,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爆材料堵塞炮孔。

  4、爆破网路敷设与起爆

  (a)网络敷设前应检查起爆器材的质量、数量、段别并编号、分类,严格按设计敷设网路。

  (b)电力起爆系统在敷设后应检查网路导通情况以及电阻值的大小;若电阻值的误差较大时就检查连接网络,雷雨季节或爆区有高、低输电线通过时,应采用非电爆系统。

  (c)网路敷设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中有关起爆方法的规定,网路经检查确认完好,具有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可起爆。

  (d)起爆点设在安全地带。

  (e)起爆30分钟后,待专业安全员检查爆后情况,确认无瞎炮以及其他不安全隐患时,方可解除警戒。

  5、控制爆破要求

  (a)严格控制爆破飞石范围、空气冲击波强度、地震波效应,确保周围建筑物、人畜、高压输电线的安全。

  (b)维护边坡稳定,减少爆破对边坡的破坏以及诱发滑坡的可能性。

  (c)控制爆破粒径,尽量减少二次破碎工作量,提高铲运效率,并最大限度的满足以挖做填的需要。

  (d)控制爆破噪音和次数,以减轻村民对爆破的恐惧和惊慌,减少辅助工时,提高施工速度。

  (e)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科学管理,文明施工。

六、爆破安全距离的计算及地震效应验算

  1、验算目的

  (1)通过飞石距离计算结果确定人员、机械拆离爆破源的距离。

  (2)通过爆破引起的地震效应验算,确定爆破源与高速公路边坡、民房、结构物的安全距离,避免受到爆破振动波的影响。

  2、飞石距离计算

  飞石距离R=20KaN2W,

  其中:R—个别飞石的安全距离(m)

  Ka—系数,Ka对人员取1.5N—爆破作用指数,松动爆破取n=0.75,

  W—最小抵抗线,本设计中W=2.5m

  则R=42.2m(安全系数可达到6.0以上)。

  3、爆破引起的地震效应验算

  炸药在岩体内爆炸后,在距离爆破源一定范围内产生弹性波(及爆破地震波),它对地面建筑物和构造物的影响,一般用垂直震动速度这个指标来判定,即:

  R=(K/V)1/aQ1/3其中:R—爆破地震波安全距离(m)

  V—质点振速(cm/秒),V=2.5cm/秒

  Q—最大一段装药量(kg)

  K、a与地形、地质有关的系数取,K=150、a=1.5用最大一次药量控制爆破地震波范围

  Q(kg)0.171.344.610R(m)

  102030404、演算结论

  (1)爆破前人员、机械应撤离爆破源200m安全。

  (2)高速公路边坡、民房及结构物范围50m外采用爆破施工安全。

七、爆破的安全措施

  1、安全教育

  在开工爆破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组织召开爆破联系学习会,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并学习有关规定规范,对参加联系学习会的所有单位及有关人员交待爆破注意事项及放坡时间,做到放炮人人自备,事事防范。

  2、组织机构的建立

  为确保施工安全有序进行,做到忙而不乱,设立安全爆破指挥部,分为指挥、技术、施工、安全保卫及材料机务组。

  (1)指挥组2人

  指挥长1人;副指挥长1人。

  职责:组织、指挥爆破作业按计划进行;

  监督、检查爆破安全工作,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

  领导、协调各职能组的工作;

  处理影响全局的工作;每次爆破发出警戒、起爆、解除警戒的命令,检查爆破效果,查看有无事故发生;组织爆破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2)技术组2人

  职责:计划、安排、调度日常的爆破工作;完成各类爆破的设计工作,负责施工中的技术指导,经常检查,分析爆破效果,调整爆破参数;协助监督、检查安全工作;协助安全保卫组对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

  检查爆破效果,收集、积累、整理各种技术文件、资料,总结经验教训,交流技术、安全成果,改进爆破工作;

  组长1人;成员3人

  (3)施工组4人

  组长1人(由生产副经理担任);成员3人

  负责施工计划的执行落实,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4)安全保卫组2人

  组长1人;成员1人

  职责:

  负责整个爆破作业中的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教育职工按照爆破安全规则施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组织日常爆破时的警戒工作,负责组织危险区域的人员、设备的撤离工作;

  爆破后负责爆破区的检查,若有瞎炮立即派人看守,并组织处理;

  处理爆破事故的善后工作;

  督促、检查爆破器材的购、运、储、领取、加工、临时储存等项的安全工作;

  与负责管理爆破工作的公安部门保持经常的联系,汇报工作、接受检查、争取指导,使爆破安全工作处于有序状态;负责做好现场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安全保障措施、作业人员健康状况的检查工作。

  (5)材料机务组3人

  组长1人;成员2人

  职责:按设计购、运、储、发工程所需的爆破器材和其它材料、工具、机具等;管理爆破器材库、炸药加工房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其修、管、拆等;

  施工中临时需要器材的采购、供应;危险品和工地剩余材料的回收;做好各种材料的核算工作,协助爆破队做好经济核算工作;

  3、爆前、爆后检查

  (1)各交通要道、周围建筑物必须定人定岗,带上值勤标志,要做出明显危险及信号标志,并加强各道口的警戒,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2)电爆网路连接采用专用仪表检查,必须符合起爆条件。

  (3)在爆破开工前,对四邻建筑物要进行全面调查了解,以便分清责任,对危险的建筑物要采取加固保护措施;放炮后对周围建筑物进行检查,意外事故或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检查有无瞎炮,若有瞎炮,应由爆破工程师或爆破员来实施,其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控制区域,并且在处理瞎炮时,爆破警戒线不得解除。

  4、防爆破飞石措施

  (1)严格控制单孔药量及钻孔角度和方向,提高炮孔堵塞长度与质量。

  (2)安排合适的临空面作为爆破起爆前沿,达以控制飞石飞散方向的目的。

  (3)警戒范围为200m,将一切人员车辆撤离到200m以外。

  (4)在爆破前用胶皮进行覆盖,减少爆破产生的飞石。

  5、爆破器材管理

  爆破方案在得到当地公安机关审批后,才能申请在民爆公司领取火工器材,火工器材的运输由民爆公司负责配送,未用完的火工器材必须当日退还,施工现场设立防爆箱,存放当日需要使用的火工器材。爆破员在得到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才能领用火工材料。

  6、爆破时间和信号

  (1)爆破时间:上午9:30-12:30下午2:30-18:30(若有变更另行通知)

  (2)爆破信号

  使用口哨,警戒信号为一长两短;起爆信号为两短声;解除信号为单长声。

  7、其它安全防护措施:

  (1)经理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认真贯彻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制度。

  (2)根据工程特点,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逐级签定安全生产承包责任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与工资奖金挂钩,实行重奖重罚。

  (3)加强安全教育,向参战人员及时进行技术交底,学习有关规章制度,使全体人员确立安全生产思想。熟悉有关安全防护知识。

  (4)爆破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5)要指定专人核对装炮、点炮、响炮记数,检查网路,敷设起爆主线。

  (6)起爆后确认炮数响完,并由爆破作业人员检查结束后,方可发出解除信号,撤除防护人员。如不能确认炮数响完,须待最后一炮响过15分钟进行检查,确认安全,方可解除警戒。如发生瞎炮要设立防护标志,禁止在其附近作业,做到未经处理不得拆除防护标志。

  (7)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把确保爆破安全放在首位,针对工点实际情况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并申报有关单位审核后方可组织实施。

  (8)对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现场存放,并符合有关安全规程,场区内和库房内必须备有消防器材。爆炸物品管理,要做到随用随取,对每次爆破所用器材数量进行登记,剩余爆炸物品归还炸药库,并且作好记录。

  (9)施工前,将爆破器材的存放地点、数量、警卫、收发、安全措施及施工方案编制报告,并在爆破器材进入工地28天前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时将运入路线和时间报有关部门批准,取得通行证后方可将爆破器材运入工地保管。

  (10)在确定的爆破危险区边界设置明显的标志,建立警戒线、警戒信号,在危险区入口或附近道路设置标志并派专人看守,防止人、畜等受到危害和损失。在施工中加强对边坡坡度的检测,随着开挖进度及时修整边坡,以免因边坡坡度控制不严而造成路基断面的偏差。

  (11)如遇浓雾、大雨、大风、雷电或视线不良时不得进行爆破作业。

  (12)检查电雷管和电爆网路的电阻时,必须用专用仪表,其输出电流小于30毫安。

  (13)在有杂散电流超过允许值时,不能采用电起爆材料。

  (14)工程爆破实施完毕,由公司向所在区、县公安局报告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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