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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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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公司招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招标管理,规范招标行为,根据《公司招标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招标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范围内所有招标活动。

  第三条

  公司招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经营管理部为招标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招标工作的业务指导。经营管理部和物资贸易部为公司招标组织部门,按招标组织分工负责具体招标活动。监察审计部负责对招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监督人员不参加推荐、评标、定标工作。各单位负责提出招标申请(招标计划)、编制和报审招标项目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书、商务要求等基础性文件,并配合招标组织部门推荐(邀请)潜在投标人以及参加招标、评标活动。

  签订年度承包经营协议书的单位,自行采购或发包范围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必须向公司申报,由公司组织招标。

  第二章招标范围及管理权限

  第五条

  公司及各单位工程发包、设备材料采购、委托服务达到下列标准的,应当进行招标,并按本实施细则执行: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

  (二)设备和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及以上的;

  (三)服务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及以上的。

  未达到以上标准的各单位自购物资应采用其他竞争方式采购,具体按《公司自购物资管理办法》和《公司自购物资管理补充规定(试行)》执行。

  劳务队伍的引进按公司采用竞标方式引进劳务队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任何单位不得以肢解项目、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七条

  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招标方式可以选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

  第八条

  根据分级管理要求,公司决标委员会、招标管理部门、招标组织部门、监督部门和各单位按照招标管理权限进行管理,报上一级招标管理部门备案。本级招标管理权限限额以上的,由招标组织部门报上一级决标委员会、招标管理部门及监督部门审批。

  第九条

  公司规定招标范围内的项目,因特殊原因不能采用招标方式的,除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外,必须提出符合下列条件的免招标申请,申请批准后方可改用其他竞争方式采购或发包:

  (一)特定材料、设备属专利性质,并且在专利保护期内;

  (二)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投标企业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三)承包商或供应商与公司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签署合作协议的;

  (四)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部件更换或扩充,无替代产品或替代产品不能满足需求的;

  (五)原招标项目的补充合同金额不超过原合同价款50%且价格和计价方式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的;

  (六)行业垄断及国家专控物资或受自然地域条件限制的;

  (七)与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且质量优良,价格低于市场价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或经公司研究确定的其他可以不招标的情形。

  第十条

  办理免招标应履行以下审批程序:

  (一)招标组织部门填制免招标审批表(内部审批表,见附表1),按规定程序履行内部审查程序。

  (二)限额以上的,由招标组织部门报上一级公司审查确认(审查表见附表2)。

  第三章招标组织

  第十一条

  公司为招标责任单位,指定物资贸易部为采购类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部门,经营管理部为其他类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部门,负责具体招标活动。大型招标项目,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监察审计部负责制订招标纪律、监督方面的规定,对招标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

  招标阶段的工作由招标小组负责。招标小组由公司招标组织部门负责组建,成员不少于3人。

  限额以上需报上一级公司决标的,招标小组组长由公司分管领导担任;由本公司负责决标的,一般情况下,招标小组组长由招标组织部门负责人担任。重要招标项目,招标小组组长由公司相关领导或授权代表担任。

  第十三条

  评标阶段的工作由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小组成员为不低于5人以上的单数,由招标小组成员、公司内部专业人员及外聘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招标组织部门负责组建公司内部评标专家库,入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具备相关专业技术经济水平和评标能力;

  (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一般招标项目内部评标专家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组织部门直接确定。招标组织部门提前8小时通知抽取或确定的内部专家,经确认的评标专家必须按时参加评标,否则公司将进行纪律处罚。

  外聘专家由招标组织部门邀请,参照内部评标专家库入选条件确定。

  第十四条

  决标阶段的工作由决标委员会负责,公司决标委员会负责招标管理办法规定限额以下招标项目的决标;限额以上招标项目的决标,由招标组织部门按规定报上一级公司决标委员会决标。

  第十五条

  公司决标委员会由董事长负责,成员由领导班子其他人员组成(出差人员,先电话征求意见,回来后补办签字手续)。

  第十六条

  物资贸易部(采购类)和经营管理部(其他类)按分工分别负责决标委员会的秘书工作。

  第四章招标准备

  第十七条

  按照责任分工,各单位和招标组织部门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前报下季度的招标计划(招标申请),招标管理部门审核后,报上一级公司核准,招标计划见附表3。

  第十八条

  招标组织部门应根据各单位提交的招标项目基础性文件,按期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及报审,如大型招标项目,招标周期过长,需提前报送。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应当合理划分标段(打包),对工程技术上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的单位工程和成套设备不得分割标段或拆分打包。工程标段划分应本着有利于降低造价、提高效率、组织科学、保证质量的原则进行。

  第二十条

  采用邀请招标的,邀请的合格潜在投标人最低不少于3家。

  第二十一条

  招标文件应当依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由招标组织部门组织编制,一般包括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技术条款(技术参数规格及其他要求,图纸,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提供工程量清单)、评标标准和方法、投标文件格式、投标辅助材料等。

  各单位负责编制招标项目基础性(技术及商务)文件,应当明确规定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说明不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应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以及对这些偏差进行调整的方法。

  工程类招标项目基础性文件应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招标方式、招标范围、建设规模、标段划分、发包方式、计价形式、建设工期、安全要求、技术要求、质量要求、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评标方法、材料供应方式、付款方式以及其他需明确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采购类招标项目基础性文件应包括:使用地点、标段划分、采购方式、交货期、产品质量要求、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评标方法、材质要求、技术参数规格、付款方式以及其他需明确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基础性文件必须详实、具体,满足招标、评标要求。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质量等有特殊要求的,招标文件中应当提出相应特殊要求,并将其作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书以及大型设备选型方案,由设计单位、使用单位、公司技术主管部门或工程建设单位提出,并与上一级公司技术主管部门沟通一致后确定。

  为确保招标工作顺利实施,公司对招标项目技术文件和招标文件实行审批制,审批表见附表4和附表5。

  第二十二条

  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采用施工总承包方式进行发包,并在文件中约定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及材料价格变动等调价范围、调价方式。具备包死总价条件的,可采用固定总价招标。

  第二十三条

  评标方法原则上采用最低有效标价法。招标标的物情况特殊,需要采用其他评标方法时,报上一级公司批准后方可采用。

  第五章招标

  第二十四条

  招标文件审查通过后,招标组织部门应及时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报名时,应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第二十五条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原则上采用资格预审制。

  公开招标的,投标人报名结束后,开始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确定合格潜在投标人,合格潜在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招标小组负责组织资格预审,包括资料审核和现场考察。招标小组组长指定2名成员对照招标公告有关投标人要求,对投标人资质资格进行审查,确定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招标项目特点,推荐入围的投标人名单,报招标监督部门和招标小组组长审查。

  邀请招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于发布投标邀请书之前进行,审查程序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通过后,向被邀请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限额以上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结果报上一级招标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批准,资格审查表见附表6。

  第二十六条

  工程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业绩要求,并符合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二)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技术、管理、经验、信誉、资金、设备等方面的要求;

  (三)近三年内没有发生由于管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四)近五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行为;

  (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六)投标人对目标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及人、财、物等直接管理,不得转包他人。

  第二十七条

  采用邀请招标的,公司对物资采购实行供应商准入制度。被邀请的投标人必须是公司准入供应商,非准入供应商必须事先办理准入手续。准入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备国家和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安全、环保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资质;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四)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近三年在政府、行业以及公司组织的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六)公司要求具备的其它条件。

  第二十八条

  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组织部门发放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时参加招标小组主持召开的标前会、勘察现场和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第二十九条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密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送达。

  第三十条

  招标组织部门对投标人按时送达并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应签收并妥善保存。投标人如需撤回或者修改投标文件,应以正式函件提出并做出说明。修改投标文件的函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形式要求、密封方式、送达时间,适用对投标文件的规定。招标组织部门不得接受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投标保证金。

  第三十一条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不得采取贿赂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不得妨碍他人投标;不得以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

  投标人违反本条规定的或有关法律、法规的其他禁止性规定的,取消其参与该次投标活动的资格,已确定其中标的,中标结果无效。

  第六章开标与评标

  第三十二条

  开标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地点应是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不得随意变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

  第三十三条

  开标由招标小组主持,招标小组组长或其授权人为主持人,委派一人为记录人。

  第三十四条

  评标小组成员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评标小组成员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第三十五条

  评标小组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六条

  监察审计部为监标人,开标前,由监标人宣读开标、评标纪律。评标工作应封闭进行,并做好对外通信联络的控制工作。

  第三十七条

  评标小组应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进行评标,并根据评标工作量和项目特点,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分工,交叉审核,不得简化、省略评审步骤,评标过程中要防止技术标与经济标脱节评审,确保评标质量。

  第三十八条

  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采用最低有效标价法评标时,评标小组首先根据招标项目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投标人的技术性条款进行合格与不合格评价,不作综合评分,上述经评审的技术性条款不合格者即为废标。在上述技术条款均满足招标文件的前提下,然后对商务标进行评定,最后按有效投标价格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有效投标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采用其他评标方法评标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标准进行。

  第三十九条

  评标完成后,评标小组应当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经评标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评标小组所有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小组成员应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小组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小组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评标报告格式见附表7。

  第四十条

  评标小组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数量一般不少于三家。

  第七章决标

  第四十一条

  决标委员会的决策一般不采用集中会议的形式,各委员独立审核评标报告并签署意见,决标表格见附表8和附表9。决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的方式采用表决制,2/3以上决标委员会成员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提出质疑的,可要求相关人员解答,并推迟确定招标结果,直至推翻评标报告和重新招标。

  第四十二条

  当招标项目达到下列标准(限额以上)时,由公司招标组织部门报上一级公司决标委员会决标。并提供以下资料(电子版或扫描件):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报告、评标报告、开标唱标记录、评标记录、监标报告或意见。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6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

  (二)设备和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及以上的;

  (三)服务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及以上的。

  第四十三条

  自决标委员会对评标报告签署意见确定中标人后,招标组织部门应于5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间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向中标人退还扣除相关招标服务费用后的投标保证金余额或转作履约保证金。

  第四十四条

  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各单位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提交履约保函。有关合同签订应执行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各单位和中标人不得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四十五条

  当确定的中标人拒绝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决标委员会可以按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第四十六条

  中标人分包中标项目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且必须经公司同意,并不得将项目分包给资质低于国家规定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禁止转包和二次分包。

  第四十七条

  招标工作结束后,由招标组织部门负责将招标资料收集齐全并存档,存档资料包括:

  (一)招标文件及补正、澄清答疑材料;

  (二)投标文件及澄清答疑、承诺等材料;

  (三)评标报告等评标资料;

  (四)决标委员会委员批复文件;

  (五)中标通知书;

  (六)合同;

  (七)其他有关资料。

  招标组织部门填写招标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表样式见附表10)向公司招标管理部门备案,公司招标管理部门按规定向上一级公司招标归口管理部门备案。对限额以上的招标项目,需提供以下备案资料(电子版):

  (一)决标委员会委员批复文件;

  (二)中标通知书;

  (三)合同。

  第八章纪律与考核

  第四十八条

  为确保招标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招标项目基础性文件的编制,结合实际,认真编制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书以及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因基础性文件不完善、不详实具体,无法评标,导致流标的,对编制基础性文件的责任单位处以3000-10000元罚款。

  第四十九条

  公司所有参加招标活动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标工作纪律,对违反招标制度的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一)限期改正、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并扣除绩效工资1000-5000元;

  (二)具有评标资格的,取消其评标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评标;

  (三)依法追讨不当所得以及补偿公司损失;

  (四)情节较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并扣除绩效工资5000-10000元;

  (五)情节特别严重或造成巨大损失的,将移交司法机关;

  (六)招、评标小组成员(公司内部专家)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否则罚款100元/次,对招、评标造成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罚款500-1000元/次。

  第五十条

  投标人违反本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五年内禁止参加公司及各单位的任何招投标工作。

  与公司的经济交往中履约记录较差,或供应商评估中信誉等级较低的供应商和承包商,不得再次参与公司及各单位相关招标项目的投标。

  第五十一条

  参加评标的专家,能自觉遵守评标纪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顺利完成评标工作,视标的大小,内部专家按50-100元/次发放评审费,每半年结算一次;外部专家按市场标准发放。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1:项目免招标审批表(内部审批)

  附表2:项目免招标审批表(报上一级公司审批)

  附表3:招标计划(申请)表

  附表4:招标项目技术文件审批表

  附表5:招标文件审批表

  附表6: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附表7:评标报告

  附表8:招标项目决标委员表决意见汇总表

  附表9:招标项目决标委员表决意见表

  附表:10:招标备案登记表

  附表1:项目免招标审批表(内部审批)

  免招标事项

  数量规模

  计划投资

  免招标理由

  拟采购方式

  拟采购时间

  承包商或供应商

  申请单位(部门)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年*月*日

  招标管理部门意见

  负责人:*年*月*日

  监察审计部意见

  负责人:*年*月*日

  分管领导意见*年*月*日

  主要领导意见*年*月*日

  注:本表为公司内部免招标审批表,由招标组织部门填制、报审(项目使用单位提供相关基础资料)。

  附表2:项目免招标审批表(报上一级公司审批)

  申请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免招标事项

  数量规模

  计划投资

  拟采购方式

  拟采购时间

  承包商或供应商

  免招标理由

  申请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此栏及以上由公司填写,以下为上级公司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年*月*日

  归口管理单位

  或部门意见

  单位负责人:

  (公章)*年*月*日

  招标管理部门意见

  单位负责人:

  (公章)*年*月*日

  监察审计部意见

  单位负责人:

  (公章)*年*月*日

  单位负责人意见

  注:本表为报上一级公司免招标审批表,由招标组织部门填制,内部审批表作为附表。

  附表3:年季度招标计划(申请)表

  序号

  项目使用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项目概算

  (或计划、批复投资)项目工期

  (或交货期)招标时间

  招标方式

  备注

  备注:本表由项目使用单位填写,招标组织部门汇总,招标管理部门上报。

  编制人: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

  项目使用单位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编制部门

  编制人(签名)

  编制部门意见

  负责人意见:*年*月*日

  项目使用单位意见

  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意见:*年*月*日

  单位主要领导意见:

  (单位公章)*年*月*日

  公司技术主管部门意见*年*月*日

  公司分管领导意见

  附表4:招标项目技术文件审批表

  备注:招标项目技术要求要详实具体,作为本表附件。

  附表5:招标文件审批表

  项目使用单位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制部门

  编制人(签名)

  编制部门意见*年*月*日

  财务管理部门意见*年*月*日

  招标管理部门意见

  审查人:*年*月*日

  负责人:*年*月*日

  公司分管领导意见*年*月*日

  备注:招标文件作为本表附件。

www.glwk8.om(管理文库吧)

  附表6: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表

  项目使用单位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部门

  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2.3.4.5.6.7.报名(拟邀请)

  投标单位名单(邀请招标的,必须从公司准入供应商名单中选取)

  符合要求的

  投标单位名单(邀请招标的,可不填)

  推荐入围的

  投标单位名单(邀请招标的,可不填)

  审查人

  监督人意见

  招标小组

  组长意见

  上级公司招标管理部门(限额以上)

  上级公司监督部门(限额以上)

  备注:投标人相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作为本表附件。

  附表7:评标报告

  开标日期:*年*月*日

  项目使用单位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组织部门

  招标小组组长

  评标小组意见:

  一、评标情况

  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一般不低于3家):

  其他说明:

  评标小组成员签字

  监督人意见:

  评标小组组长意见:

  附表8:

  招标项目决标委员表决意见汇总表

  招标项目名称

  使用单位

  计划是否落实

  □项目投资

  □维简资金

  □其他

  资金计划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开标日期

  招标组织部门

  监督人员

  评标小组成员

  组长:

  成员:

  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人候选人(按顺序)

  报价(万元)

  工期或交货期

  其他

  第1候选人

  第2候选人

  第3候选人

  决标委员会表决意见汇总

  推荐第1候选人为中标人的

  委员名单

  推荐第2候选人为中标人的

  委员名单

  推荐第3候选人为中标人的

  委员名单

  其他:

  根据决标委员会表决意见:

  □经2/3以上决标委员会成员推荐,确定第()候选人为中标人。

  □没有候选人达到以上标准,重新招标或采用其他方式采购或发包。

  经办人:

  附表9:招标项目决标委员表决意见表

  招标项目名称

  使用单位

  计划是否落实

  □项目投资

  □维简资金

  □其他

  资金计划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开标日期

  招标组织部门

  监督人员

  评标小组成员

  组长:

  成员:

  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人候选人(按顺序)

  报价(万元)

  工期或交货期

  其他

  第1候选人

  第2候选人

  第3候选人

  决标委员会表决意见

  职务

  □董事长

  □总经理

  □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

  □其他

  表决意见

  推荐第()候选人为中标人。

  签字:*年*月*日

  说明:

  附表10:招标备案登记表

  招标单位:

  备案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使用单位

  计划是否落实

  □项目投资

  □维简资金

  □其他

  资金计划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开标日期

  技术资料

  提供单位

  招标组织部门

  监督部门及人员

  招、投标资料

  保存部门

  招标小组成员

  组长:

  成员:

  评标小组成员

  组长:

  成员:

  决标委员会成员

  负责人:

  成员:

  报名或邀请投标人名单(行数不够可自行插入)

  投标人(行数不够可自行插入)

  报价(万元)

  工期或交货期

  其他

  中标候选人(按顺序填写)

  中标人

  报价(万元)

  工期或交货期

  其他

  招标情况说明:

  备注:招标情况说明如内容较多时可插行、插页。应主要说明报名或邀请投标人情况,实际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情况,评标方法、废标、有效标及评标情况。

篇2: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1、为规范公司的招标活动,加强公司对招标工作的管理,确保合理的工程投资,保证开发项目的质量、工期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降低开发成本选择最满意的投标单位,提高企业的投资效益,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

  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开发项目的施工、材料设备、监理等的招标活动。

  3、招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低价等因素选择。

  4、公司相关部门或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方式规避招标,严禁将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供方或将项目肢解分包。

第二章职责、权限及工作程序

  1、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是公司招标活动的领导机构,对总经理负责,行使以下主要职责:

  A、确定招标方式。B、审定招标计划和招标文件。C、确定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或其它合同形式。D、确定投标单位。E、确定评标专家组人数及其成员(法规另有规定除外)。F、评定中标单位。

  2、工程部及综合部是各项业务招标工作的主办部门。主要职责或招标工作程序如下:A、协助代理机构发招标邀请或公告。B、资格预审。C、协助并审核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D、协助并审核编制标底或工程量清单。E、协助代理机构组织标前会、答疑及现场勘察。F、协助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评标、决标。H、办理有关中标手续。L、招标备案。

  3:招标流程

  工程项目标段划分工作

  招标前期准备工作

  项目招标策划准备工作

  确定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工作

  投标企业资质审查工作

  委托编制项目工程量清单(预算)工作

  对投标企业的考察

  招标形式选择

  确定评标办法工作

  与投标企业商务洽谈工作

  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函)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确定其它相关指标

  确定造价工作(最高限价)确定项目工期工作

  确定项目质量工作

  出售招标文件

  投标企业现场踏勘、标前答疑

  开标、评标

  投标文件送达、投标截止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

  评标并将评标结果上报公司领导

  公司领导

  定标

  发出中标通知

  拟订合同、报公司审定、签订合同

  进入项目施工实施阶段

第三章招标前期准备工作

  1、招标领导小组成员: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小组成员至少包括:总经理、工程部、财务部、综合部及销售部负责人等。招标领导小组可对标的较小的项目授权部门经理或有关人员确定。

  2、投标企业资质审查:

  1)、资格审查是对有意向与公司进行业务合作的单位的整体资格的综合评定。资格审查主要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法人资格、资质等级、营业范围、安全生产许可证、商业信誉、施工荣誉证书、带资能力、注册资本、总资产、人员能力和设备能力、所委托的建造师(项目经理)最近几年类似的业务经验及资金情况等。

  2)、资格审查是所有工程招标文件发出之前或进入实质性合同谈判之前的前置程序。

  3)、土建总承包、绿化承包人、弱电承包人等属于公司核心业务的合作单位,必须在发出招标文件之前履行这一程序。其他业务合作单位的选择也应充分执行资格审查要求。

  4)、公司有关部门应有选择地做实际考察和调查工作,包括实地考察合作单位的办公场所、生产场所、在建工地、已完成工程或作品以及业务负责人或联络人的授权情况,严格防范合同欺诈。

  5)、资格审查的方法:

  A、公司领导(总经理)负责主持资格审查。首先对于报送资料不完整的公司予以淘汰,也可以要求投标单位补送资料,给予再次审查的机会。

  B、根据项目的特点,将资格预审所要考虑的各种因素进行分类,进行分项审查,并应确定各项内容在评定中所占的比重。

  C、评审后,工程或综合部填写《投标单位资格审查记录》或类似的分析报告,注明评审结果,主持评审领导及参与评审人员签名,报总经理、总经理研究决定。工程或综合部负责将资格审查结果分别以书面形式通知参与投标的申请单位。

  D、根据招标工作要求,邀请投标单位的数量,一般为3-5家,基本原则是3家竞标、择优选一。

  3、投标企业考察:

  1)、对投标企业进行考察是确定入围队伍的关键环节。

  对资质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进行考察。对曾承接公司工程且施工质量较好的单位可免于考察或简化考察程序,对没有承接过公司工程或曾经承接过但效果不理想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考察,考察结果存档备查。

  2)、考察小组成员的组成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工程招标工作小组,组织对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和材料采购招标的招标、评标工作,成员由综合部经理、工程部经理、财务经理等有关的部门人员组成。(其他业务招标工作小组由总经理根据业务性质指定招标工作小组组长及成员。)

  3)、考察小组成员确定:考察小组成员由公司领导确定,成员不少于三人。

  4)、考察小组成员的工作方式:小组成员由组长带领对考察对象按照公司规定的考察内容独立考察,并根据自己的观察作出结论。成员之间不得要求他人作出与自己一致的结论。

  5)、考察内容:

  A、投标企业的公司环境,包括办公环境、部室设置、人员精神风貌。

  B、接待人员(委派的建造师、专业人员)的情况介绍和其本人的素质。

  C、公司和委派建造师的近期业绩和存在问题;在建工程的考察。

  D、根据公司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委派的建造师资金情况等)进行考察。

  E、考察结果:每一名考察人员的结论单独成文统一提交到招标小组,作为确定入围企业和确定信誉分的重要依据。

  F、招标小组成员不得单独约见投标企业,不得泄露任何与工程招标有关的信息,不得利用招标成员的身份谋取个人利益,成员之间不得私下商议招标事宜或就某个问题事先达成协议。

  4、项目招标工作实施前,由公司委托编制单位制作工程项目清单(预算),经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5、招标策划主要内容应包括:标段划分、招标方式、入围单位的选择标准、招标前进行商务洽谈。

  A、标段划分:应综合工程的复杂程度、技术要求、工期要求,结合承建商的实力以及招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合理划分标段。避免标段过小导致合作方不能发挥规模效益,而提高报价;也要防止标段划分过大导致不能按时竣工或者降低工程质量。

  B、招标方式的选择:

  采用邀请招标或公司自行招标。

  C、确定评标办法:采用有限价的最低价法:

  a、招标人(公司)为控制工程造价,招标人(公司)工程造价可作合理下浮(下浮幅度房屋建筑一般控制在15%--25%以内,园林绿化工程一般控制在18%-28%以内,也可招标前与投标单位协商确定,其他工程由公司根据市场价确定),下浮或协商确定的造价可作为工程项目最高限价。

  b、公司招标小组或评标委员会进行符合性审查,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与最高限价的要求,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单位,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由投标方抽签产生,若投标报价低于有效报价的平均价下浮8%及以上的,应劝其放弃中标,如投标人坚持承接该工程的,招标人(公司)可要求其提供差额担保(即缴纳其投标报价与有效平均价下浮8%限价之间的差额作为担保),担保金额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退付。

  6、确定中标人:

  A、公司招标小组或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行业监管部门监督下,按评标办法对投标书进行客观地分析、评价,向招标人提出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B、中标候选人确定后须在招标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C、公示期结束后,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由排序第二者为中标人。

  D、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及推荐的中标方案,选定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

第四章工程施工、监理、材料、设备招标规定

  1、工程施工招标:

  A、工程部及综合部是施工单位招标的主办部门。

  B、施工(含土建、设备安装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必须采取邀请招标或公司自行招标。

  C、投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

  D、评标专家组根据评标原则、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综合评审,填写评标建议书,推荐候选中标单位。

  2、监理单位招标

  A、工程部及综合部是工程监理招标的主办部门。

  B、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项目,公司自行招标:

  a、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或单体项目总投资在30万元以上的;b、投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c、公司招标小组或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监理大纲、总监和监理工程师业绩、监理人员、监理手段和监理取费等进行全面评审,择优推荐中标单位。

  3、材料、设备招标

  A、工程部及综合部是材料、设备招标的主办部门,相关部门为财务部、有关施工单位。

  B、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或单台设备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采取公司自行招标。

  C、同类设备、材料投标单位不得少于3家。

  D、公司招标小组或评标专家组对投标单位的技术水平、报价、交货期、企业信誉、售后服务、报价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推荐中标单位。

  4、相关规定

  A、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采取公开招标外,一般采取邀请招标或公司自行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或公司自行招标可由主办部门在互联网、报纸、电视等大众媒体上发布招标信息,还可征询有关部门推荐建议或直接对有诚意、有能力的投标单位发出要约邀请。

  B、各主办部门依据公司招标小组或评标专家组意见,编制评标报告,随主要评标资料上报招标、监标领导小组。经核准后,负责给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后。

  C、项目评标必须由依法组建的公司招标小组或评标专家组负责,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专家组。

  D、各招标主办部门在执行本办法的同时,须接受监标领导小组对招标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5、招标文件、资料、业务统计管理

  A、各招标主办部门必须由专人管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建立管理台帐,按类别和形成时间及时登记、收集、整理招标文件、答疑资料、标底、投标文件、开标记录、评标报告等文件资料,妥善保管,严禁丢失。

  B、招标有关记录

  D、各招标主办部门应跟踪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有关招标依据。

  6、监督:招标工作由公司领导对阶段性成果进行监督。

第五章工程施工招标实施细则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公司工程施工招标工作管理,增加经营透明度,引进市场定价价格机制,使承包价格得到有效控制,节约投资、提高效益,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2、施工(含土建、设备安装、装修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必须采取邀请招标或公司自行招标。

  第二节组织与职责

  1、公司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对招标方式的确定、招标文件的协助编制、审核、招标评标小组的审批及中标单位的确定等工作。

  2、公司工程部或综合部为公司工程施工招标主办部门,负责工程施工招标全过程的具体工作。

第三节招标程序

  1、招标前提条件:施工设计图纸已出齐并通过图纸审查;招标项目工程清单(预算)编制并审核合格;施工现场达到开工条件。凡属强制招标项目,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开发计划已下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批。

  2、工程部或综合部协助并审核代理机构编写的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主要需具备以下几部分内容: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建设规模:如总面积、层数、结构类型等;4)、招标人情况;5)、招标范围:应明确要求投标报价应包含的工作内容,如要求是否为初装、管线施工界限及有无甲方分包工程等;6)、招标的形式确定:7)、项目资金来源;8)、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投标保证金要求:如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建筑(安装)施工资质、财务状况要求、人员设备配备情况、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及其他人员、设备配备情况等;9)、工程质量、工期及投标费用要求;10)、招标文件内容的澄清与修改规定;11)、现场考察:应明确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12)、水文地质情况;13)、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要求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投标书及其附录、授权书、投标报价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书附表、其他证明材料等;14)、投标文件的签署、密封及标识要求;15)、投标书的语言、币种及有效期;16)、开标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17)、评标办法标记定标方式:应明确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原则、程序、评分办法;18)、中标通知书;19)、合同签订要求;20)、合同主要条款:应明确承包人工作、工期要求、质量施工验收标准、价款支付、变更及索赔、环保、安全要求、竣工、结算与保修、违约与争议的解决等及其它的合同主要条款;21)、公司自行招标工程:招标文件内容可酌情从简。

  3、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招标项目的性质;3)、招标项目的工程量;4)、招标项目的实施时间、地点;5)、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

  4、审核招标文件: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编制完毕,经公司相关部门会签、由相关部门对本部门负责的内容进行复核,并经招标领导小组初审后,将招标文件报清河县建筑市场招标办审批,同时递交抽取专家申请表,预约开标时间及地点。

  5、现场勘查及投标预备会:为便于投标人了解工程现场实际情况,获得更多的投标信息,保证招标工作质量,对较复杂工程,代理机构会同公司相关部门安排投标单位现场考察,并组织标前会,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有关资料,进行现场勘察后,若提出问题,应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以书面形式解答,并将解答同时送达所有投标人;2)、在预备会上进行解答,并以会议纪要形式同时送达所有投标人。

  6、开标:在招标文件审批满15天后,在规定时间、地点组织开标,确认开标记录。

  7、评标:强制招标工程,评标前到专家库领取专家名单,一般需抽取4名专家与公司3名专家组成专家评标小组,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根据商务标(经济标)得分情况,得分第一名即为中标单位。办理中标通知书。

  8、招标结果备案:强制招标工程需办理投标结果备案,整理好评标报告、专家评分表、开标评标签到录、专家名单、各投标单位法人委托书及中标方投标资料、中标通知书,办理投标备案,交招标服务费。

  9、合同签订: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投标文件,起草合同,按公司合同管理程序办理,报建筑市场备案。

  10、合同备案:带中标通知书、合同书、合同备案表、开工申请表及印花税办理合同备案。

  11、招标后续工作,联系施工中标单位,对开工审批表进行确认盖章后,将资料传至工程部继续办理工程开工证。

  12、对施工方的日常验证,由监理方负责。对监理方的验证,由工程部组织综合部依据监理合同进行验证。具体依据公司工程部《施工过程质量管理程序》执行。

  13、对施工方、监理方的评价。工程部应组织综合部等有关部门对施工方、监理方依据合同进行评审,并填写《考评表》。

  14、对发现的一般问题,查明原因,限期整改;对发现的严重问题,应暂停合同履行,责令供方分析原因,提交整改报告,如整改未达到公司的要求,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履行,并上报市招投标办公室,重新进行招投标,工程部应保存相应的记录,工程竣工后移交公司综合部。

第六章工程监理招标实施细则

第一节总则

  1、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优选工程监理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项目招标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或者项目总投资在30万元以上的工程监理公司自行招标。

第二节组织与职责

  1、公司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标方式的确定、招标文件的审核。

  2、公司工程部或综合部为工程监理招标主办部门,负责工程监理招标全过程的具体工作。

第三节招标程序

  1、招标前提条件:施工设计图纸已出齐,并通过图纸审查;施工现场达到开工条件,开发计划已下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批。

  2、工程部或综合部编写招标文件或协助并审核(公司有关部门)代理机构编写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需具备以下几部分主要内容: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建设规模:如总面积、层数、结构类型等。4)、招标人情况;5)、设计单位;6)、投标单位资质要求;7)、投标费用;8)、主要合同条款;9)、技术规范;10)、招标文件澄清;11)、场地勘察及投标预备会;12)、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13)、投标价格;14)、投标的有效期;15)、开标时间、地点与评标细则。

  3、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招标项目的性质;3)、招标项目的工程量;4)、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5)、招标项目的实施时间;6)、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

  4、审核招标文件:公司有关部门编制招标文件完毕(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编制完毕),经公司相关部门会签,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初审后,预约开标时间及地点。

  5、现场勘查及投标预备会:为便于投标人了解工程现场实际情况,获得更多的投标信息,保证招标工作质量,对较复杂工程,公司相关部安排投标单位现场考察,并组织标前会。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有关资料,进行现场勘察后,若提出问题,应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以书面形式解答,并将解答同时送达所有投标人;2)、在预备会上进行解答,并以会议纪要形式同时送达所有投标人。

  6、开标:在投标文件审批满15天后,在规定时间、地点组织开标,确认开标记录。

  7、评标: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或评标前到专家库领取专家名单,一般需抽取4名专家与公司3名专家组成专家评标小组,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根据商务标(经济标)得分情况,得分第一名即为中标单位,办理中标通知书。

  8、招标结果备案:整理好评标报告、专家评分表、开标评标签到录、专家名单、各投标单位法人委托书及中标方投标资料、中标通知书,办理投标备案,交招标服务费。

  9、合同签订: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投标文件,起草合同,按公司合同管理程序办理,报建筑市场相关部门备案。

  10、合同备案:带中标通知书、合同书、合同备案表、开工申请表及印花税办理合同备案。

  11、招标后续工作,联系工程监理中标单位,对开工审批表进行确认盖章后,将资料传至工程部继续办理工程开工证。

  12、对监理方的验证,由工程部及踪合部依据监理合同进行验证。具体依据公司工程部《施工过程质量管理程序》执行。

  13、对施工方、监理方的评价:工程部应组织综合部等有关部门对施工方、监理方依据合同进行评审,并填写《考评表》。

第七章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实施细则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工作管理,引进市场定价机制,使采购价格得到有效地控制,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和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2、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或单台设备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司自行招标。

第二节组织与职责

  1、公司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对招标方式的确定、招标文件的审核、评标小组的审批、及中标单位的确定等工作。

  2、工程部或综合部:为公司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工作的主办部门,负责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全过程的具体工作。

第三节采购方式

  1、公司采购的物资及材料设备的确定:对于新开工程,由工程部、综合部、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通过对设计图纸的研究,明确须由公司进行采购的物资及材料设备清单,并在工程招标文件会签时提出,若相关部门在工程招标文件会签时未提出有关新建议,工程部、综合部将根据所掌握的情况拿出初步意见,再由各部门会签;对于已开工程因设计变更等原因发生材料

  设备的变更时需由工程部、综合部等相关部门迅速组织采购。

  2、公司物资材料设备采购根据情况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A、公司通过自行招标选定供货厂家,并直接与之签订合同;

  B、公司通过自行招标选定供货厂家,由土建总包单位与之签订合同;

  C、公司通过自行招标选定两家以上供货厂家,由土建总包单位选择与其中一家签订合同;

  D、公司只对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各项技术指标及材料的质量标准提出要求,不对供货厂家做出限制。

  E、其他可行方式

第四节招标程序

  1、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部、综合部根据施工单位及合同进度要求、或洽商变更要求所引起的需进行招标采购的项目清单,工程部、综合部确定公司采购物资材料设备的具体要求(如规格型号和质量标准等),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依据其具体要求起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须明确物资材料设备的质量要求标准及参数要求,明确数量、质量、供货方式、供货时间等要求,并明确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等有关事宜。

  2、发布招标信息:

  A、工程部、综合部从日常收集的供方信息中选择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发出投标邀请。

  B、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在网络报刊等媒体上发布招标信息。

  C、投标单位的确定:根据投标单位报名情况,工程部、综合部组织对各

  报名投标单位进行认真考察,确定符合投标资质的单位,并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批准(任何招标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3、招标文件的会签及发放:

  A、工程部或综合部完成招标文件后填写招标文件会签单,将招标文件传递给各相关部门进行审核会签,并负责对各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最后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后盖公司公章正式发放给投标单位。

  B、文件由综合部负责发放,其中如含有设计图纸,图纸由工程部负责提供,并向投标单位收取相应的图纸押金,投标结束后投标单位将图纸完好无损予以返还的,退回图纸押金。

  4、开标:

  A、综合部提前3天将开标会情况通知到相关领导和部门,相关领导及部室参加。

  B、开标由工程部或综合部组织,一般选择在公司内进行,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如联合招标)可选择其他地点进行。

  C、开标前各投标单位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单位迟到投标报价作无效处理,工程部或综合部按照签到的顺序依次安排公开唱标,并有专人负责填写开标记录,公开唱标结束后由各投标单位代表签字确认,作为评标的依据。

  D、评标:开标后可立即进行评标,也可开标后单独进行。

  a、评标人员的确定:工程部或综合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招标材料设备所涉及的专业提出评标人员组成建议,从公司内部或外部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b、评标小组人员依据评标办法从技术、质量、价格等方面对投标单位综

  合进行评判,并进行排列,推荐排名靠前的投标单位中标。

  c、中标单位的确定:经营部依据评标小组的意见,填写评标报告,向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汇报招标过程和建议的中标单位,经批准后即确定中标单位。

  d、中标通知书的发放:确定中标单位后,由工程部或综合部编写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办理合同签订事宜。

  5、合同签订:

  a、属于非常重要物资材料设备,或工期很紧,对资金要求较高,总包单位无法满足要求的,由公司与中标单位直接订合同,合同由综合部起草,并传递各相关部门审核会签,并负责对各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最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经法定代表人同意与中标单位正式签订,签订合同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b、需由土建单位与供货单位签订供货合同的,工程部或综合部将中标单位、中标价格等情况书面通知土建总包单位,由中标单位与之签订供货合同,当采用本办法时工程部和监理单位需注意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e、合同的传递:合同订立后,综合部要及时向各相关部门及时传递。

第五节采购物资验证

  1、综合部应及时将采购合同传递给工程部,以作为采购物资的验收依据。

  2、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应对采购的物资进行确认,并实施检验或其它必要的活动,以确保采购的物资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验证活动应填写《物资验收记录表》,并保留相应的记录。

  3、当在施工现场进行验证时,由工程部组织监理单位一起验货。当到供方现场进行验证时,采购合同应规定验证安排和产品放行方法。

  4、对合格的物资,工程部和监理单位现场移交给施工单位。对合格的设备,工程部和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配合供货方进行安装调试。

  5、对不合格物资,由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开具《不合格纠正单》,并由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及时将不合格的有关信息传递给综合部,以作为对该供方重新评价的依据。

第六节监督

  1、对在材料采购工程中,弄虚作假、接受贿赂,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将视情况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惩罚,直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由公司领导对阶段性成果进行监督。

  3、材料、设备采购的日常监督工作由工程部和监理单位负责。在监督中发现的不合格,应开具《不合格纠正单》,限期整改,如不合格重复发生或存在潜在的重大不合格时,执行《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制度》。由综合部负责对材料供方、设备供方定期进行重新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