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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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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结核病筛查与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们健康的呼吸系统传染病,近年来我县结核病发病率较高,中小学生患病率呈上升的态势,成为学校传染病之首。为了有效控制结核病疫情在校园传播蔓延,减少结核病对在校师生的威胁,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师生的健康。根据铜仁市疾控发〔20**〕7号《关于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思南县20**年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请示县人民政府批准,拟在全县中学间开展结核病的筛查与防治工作。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拟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

  通过筛查尽快发现中学学生中的肺结核病例,通过隔离与规范治疗,减少学校内的传染源,有效控制结核病在校园内的传播和蔓延,保护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二、工作要求

  1.本次结核的筛查工作涉及范围广、人数多、任务重,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抓好结核菌素试验的初筛和初筛后的复查与病人隔离治疗工作。严格按照县级方案规定的程序、PPD试验的技术要求全面完成本次普查与防治工作。

  2.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此次筛查工作,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乡镇各部门参与,同时做好与学校、文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使广大学生和人民群众充分了解肺结核的危害和防治知识,以及本次筛查工作的重要性。

  3.要切实做好本次筛查的业务培训、试剂分发、接种技术指导、结果观察与记录、效果评价及异常反应病例处置等工作,各乡镇卫生院要组织并全程主导参与本次筛查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加以分析解决,必要时请示上级业务机构。

  三、实施范围

  全县27个乡镇和瓦窑社区辖区内的所有高中部、初中部学生。PPD初筛试验及摄片复查工作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组织开展。

  四、组织措施

  为确保该项活动顺利实施,我局将成立领导小组以领导本次活动的开展,并协调相关部门的配合、参与和支持。同时成立技术指导与接种异常反应处理组,对具体参与本次活动的乡镇、村级人员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以及开展对PPD试验过程中发生的异常反应病例的救治和调查处置工作。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异常反应监测组等机构,以保障本次活动顺利与安全有效的实施。

  五、筛查对象、方法、时间

  (一)筛查对象

  1、初筛对象。本次PPD试验初筛对象为全县所有中学校的半年内未开展PPD试验和结核服药的在校学生。

  2、复查对象。本次经PPD试验后72小时观察判断为强阳性的学生。

  (二)筛查方法

  1.初筛方法。

  ⑴PPD接种方法:本次初筛采用PPD试剂接种被筛查者的左前臂掌侧中下1/3处皮内注射,剂量0.1ml。

  ⑵PPD接种后结果观察:72小时后观察受种者接种部位的硬结或反应并记录。用卡尺测量硬结纵横直径,硬结平均直径=(纵径+横径)/2。判断标准:硬结平均直径如小于5mm为阴性,大于等于5mm小于20mm为阳性反应(5~9mm为弱阳性(+),10~19mm为阳性(++)),20mm以上(+++)或局部有水疱、坏死、淋巴管炎均为强阳性。

  2.复查方法:将初筛观察结果为强阳性的学生统计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到各乡镇卫生院开展摄片诊断。经摄片诊断为肺结核病人或可疑病人按照《思南县20**年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规定转诊到县疾控中心开展进一步的检测和规范治疗。

  (三)筛查时间

  1、PPD试验全县统一安排在9月5-18日完成。

  2、摄片复查全县在9月30日前完成。

  六、工作步骤及技术要求

  各乡镇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时间时间表,向当地政府汇报,在政府的支持下开展摸底、宣传及接种、复查等筛查与防治工作。

  (一)PPD试验

  1、摸底。摸底工作要在9月5日前完成,由学校协助完成(摸底表格基础部分的填写与发放PPD试验通知单、回收通知单),对非本乡镇户籍儿童须与本地户籍人口分开另行登记。发放的通知单应由受种人或监护人签字后由学校回收最后交卫生院统一保存备案。根据摸底结果完成PPD试验的需求计划(按接种5人/支计划)于9月5日前上报县疾控中心,由县疾控中心按照在工作前进行统一配送。

  PPD试验的接种要比照疫苗的接种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相关规定执行,不能在学校教室内集中注射接种,必要时可在学校等场所另行安排教室设置临时接种点,临时接种点的设置要严格按照。每个点必须由3个以上的人员组成(现场组织人员、预检人员、接种人员),其中PPD试验的现场接种人员须为经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考核授予预防接种资格并经本次县或乡级专门培训的人员,持证上岗,穿戴整洁。

  2、接种前的准备

  ⑴.明确专人负责试剂、注射器、安全盒的管理、登记和发放,并做好规范记录。

  ⑵.提前制好冰排,疫苗用冷藏箱或冷藏背包带冰运转。

  ⑶.配制配备好75%的酒精和相应的接种器材(压舌板、温度计、听诊器、血压计等)及必须的应急药品(1:1000的肾上腺素、葡萄糖等)。

  ⑷.选好接种点。接种点要选择宽敞亮洁场所,并在接种点醒目处张贴标语和PPD试剂的接种禁忌症等提示性资料。

  3、PPD试剂接种步骤

  ⑴.PPD试剂受种者到接种点后,在现场组织人员的组织下,有秩序的开展接种,首先由预检人员对受种者进行核实,预检时须详细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如无禁忌症,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对其接种,并进行接种确认签字,接种一人签字一人。

  ⑵.接种医师在接种时要随时观察周围受种者的动态,受种者接种后要观察15-30分钟后无异常方能离开。

  ⑶.每个班级接种完成后,请班主任对本次本班接种的人数进行签字认可,同时对有禁忌症而未种及拒种的学生在备注栏注明。

  4、安全注射

  ⑴.实行无菌注射,严格掌握PPD试验的操作技术,本次所使用的试剂规格为1ml/支,10人份量,在试剂的抽取抽取过程中要严格掌握剂量,不能超过0.1ml,不能进行皮下或肌肉注射。

  ⑵.接种必须使用统一配发的一次性注射器,做到一人一针一管,接种前必须查看疫苗是否出现安瓿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现象,出现以上情况者均不得使用。

  ⑶.每个接种点用过的安瓿、注射器等物品要严格按照安全注射的要求进行统一回收后集中销毁(焚烧、深埋),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甚至成为传染源,同时做好销毁记录。

  5、PPD试验注意事项

  ⑴.有活动的结核病灶、患急性传染病、急性眼结核膜炎、急性中耳炎、广泛皮肤病及过敏体质、发热者,不宜做此实验,以免发生严重的过敏反应或导致病情加重。

  ⑵.注射部位不能用手抓、擦,以免感染;也不能涂抹任何药物,包括花露水、风油精、肥皂等,以免影响结果判断。

  ⑶.试验后在原地休息片刻,无不适感觉再离开。

  ⑷.密切观察试验后反应。曾患过重度结核病或过敏体质者,局部可能出现水疱、浸润或溃疡,有的出现不同程度的发热;一般能自行消退或自愈;严重者应及时到医院作局部消炎或退热处理。

  ⑸.试验后48-72小时看反应结果,提前或推迟规定时间会影响结果判断的准确性。

  ⑹.试验期间尽可能避免使用激素类的药物。

  6、PPD试验后结果观察

  PPD试剂接种于受种者后,于72小时后进行结果的观察,不能提前和推后观察。观察时应使用卡尺测量注射部位的硬结或红晕纵横直径。硬结或红晕平均直径=(纵径+横径)/2。判断标准:硬结平均直径如小于5mm为阴性,大于等于5mm小于20mm为阳性反应(5~9mm为弱阳性(+),10~19mm为阳性(++)),20mm以上(+++)或局部有水疱、坏死、淋巴管炎均为强阳性,同时作好记录。

  7、PPD试验的异常反应处置及报告

  各乡镇卫生院、学校在发现试验后异常反应、疑似异常反应时,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和事故的处理试行办法》及时开展救治和报告的处置工作。

  (二)摄片复查

  PPD试验结果出来以后,对结果进行统计,并根据结果对PPD试验强阳性结果人员进行重新登记,根据强阳性学生的数量在3天内由学校分批次组织到乡镇卫生院开展拍摄*光片进行复查。由*光片阅片医生对结果进行记录,经诊断为肺结核或可疑的病人,乡镇卫生院填写传诊单,通知家长带学生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日早上空腹,并带上所摄胸片到县疾控中心开展相关检测和规范的治疗工作;同时学校根据《思南县20**年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规定对患病学生实行管理。

  (三)病例诊断

  1、由县疾控中心完成病例的具体诊断与治疗、管理。治疗:按《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指南》的规定执行。管理:痰检阳性患者,需休学、休假治疗的,经过治疗不具传染性的患者,凭县CDC的证明方可复学或复工。

  2、费用标准

  化验:第一次99元/人,第二次48元/人。痰检:全程免费。项目内的结核药物免费,其它辅助药物按“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结合物价相关规定收取。

  七、后勤保障

  本次PPD试验所使用试剂及相关经费由县人民政府安排新农合节余资金按8.00元/人,*光片摄片复查诊断按DR片50元/人,普通摄片30元/人标准开展全额报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另外收取以上两项费用。同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套取新农合资金,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司法机关。(县疾控中心、县合医局将在筛查工作过程中开展督导与核实工作,同时各乡镇合医站将对本乡镇的工作开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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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资料上报

  全县实施单位要认真做好摸底与筛查、复查结果登记,并将最终结果汇总上报。

  9月5日前,各乡镇统计辖区内的摸底汇总表和PPD试剂需求量,制作详细的接种时间安排表,并上报县疾控中心。

  PPD试验及摄片复查工作完成后,于20**年9月30日前,乡级收集好各校的PPD试验筛查情况登记表、PPD试验筛查结果汇总表,摄片复查学生一览表、摄片复查结果汇总表,及工作总结上报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和瓦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10月10日前完善报帐资料,上报县疾控中心,开展报帐工作(所需资料为两个登记表的原始表、结果汇总表以及登记表的电子版等);县疾控中心于10月20日前将报帐资料进行汇总后提交县合医局审核以对各乡镇卫生院拨付接种款项。由县疾控中心汇总、总结全县工作完成情况经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逐级呈报县人民政府。

篇2:朱集镇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朱卫发【20**】3号

关于印发《朱集镇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卫生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有效控制结核病疫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乐陵市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德州市卫计委、财政局《关于做好20**年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德卫基层字[20**]13号文)和国家、省、市在基本公共卫生中增加结核病患者管理服务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望单位按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日

朱集镇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结核病防治工作,提高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有效控制结核病疫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乐陵市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及德州市卫计委、财政局《关于做好20**年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目标:

20**年国家和省要求将新增加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指导下,认真做好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积极做好结核病疑似患者的网络直报、筛查及推介转诊等工作,加强辖区内结核病患者的登记和系统管理,按要求开展患者访视、健康教育、监督服药等工作。认真执行《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以降低我镇结核病及耐多药肺结核的感染、发病与死亡,提高全镇人民的健康水平。

二、服务范围和内容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

(二)服务内容

1、肺结核病人免费诊断、治疗

在全镇范围内,对本地常住居民、暂住人口及特殊人群中的肺结核可疑病人提供免费结核病诊断检查,所发现的肺结核病人,经确诊后,市疾控中心结核门诊免费提供新型抗结核药品及治疗过程中的痰涂片复查,免费诊断检查包括提供两次胸部*光片和痰涂片检查。

2、病例转诊

(1)转诊对象:不需要住院治疗的肺结核患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以及出院后仍需要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均为转诊对象。

(2)转诊程序:填写转诊单→对患者开展健康教育→转诊→寄(送)转诊单到市疾控中心。

(3)转诊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门诊一律不得收治疗肺结核患者(急重症患者及肺外结核除外),对于发现的不需要住院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要及时开具转诊单,将患者转诊到市疾控中心结核门诊进行确诊、登记、和治疗管理,转诊同时不得开具抗结核药品。不得在病人离开后开具转诊单。严禁口头转诊。

3、病例追踪

(1)追踪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结核病项目管理,加大结核病人发现和提高结核病人治愈率、减少病人耐药的产生,开展结核病人网络追踪。并对网络追踪到位的病人一律实行免费*线检查、免费痰涂片检查。

(2)追踪对象:现住址在我镇,报告24小时未到结防机构就诊的病人;或在医疗卫生机构住院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出院后2天未到市疾控中心结核门诊就诊的。

(3)追踪方式:利用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了解未在市疾控中心结核门诊登记的肺结核病可疑者情况,通过电话、防痨网络和现场追踪等方式追踪,对其丢失、中断治疗的病人进行追踪登记和线索调查。

4、病例督导管理

严格按规划指南要求对所辖乡(镇)实施常规督导,通过现场查看病人和电话访视的方式对乡、村级进行督导,县级对乡镇督导每2月1次,并对每乡(镇)抽查1-2个行政村,乡(镇)对村级每1-2月督导1次,覆盖辖区所有自然村。督导工作按国家结核病防治规划指南进行,督导要有重点,围绕着提高知晓率及病人发现、治愈措施的落实。

5、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

采用统一的标准化治疗方案,严格按照《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对患者实施有效的规范化治疗管理。

(1)管理对象: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均为治疗管理对象,其中涂阳肺结核患者是重点管理对象。

(2)管理内容:一是督导并确保患者全疗程规律服药。二是观察患者用药后反应,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患者完成规定的疗程。三是督促患者定期复查并做好记录。四是多形式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增强家属督促服药责任心。

(3)肺结核病报病管理:对推荐和报告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的乡村医务人员由市疾控中心按项目要求为其发放报病补助费,激励医疗系统及乡村医生参与肺结核病的报告、转诊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4)肺结核病治疗管理:按《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对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包括涂阳和涂阴病人)进行规范性治疗管理,对实施化疗管理的医生按项目规定标准发放治疗管理补助费。发放依据是根据辖区内肺结核患者管理率及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

三、工作要求

(一)市直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肺结核病转诊制度和转诊流程并规范转诊,转诊单填写不能漏项,特别是患者的详细住址和联系电话,将患者转诊到市疾控中心结核病门诊进行确诊、登记、和治疗管理,转诊同时不得开具抗结核药品。

所有肺结核患者均应在确诊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不得漏报、瞒报,迟报。住院病人出院时转诊到疾控中心结核门诊继续治疗,不得有出院带药的现象。

(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严格按照《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对辖区内的居民做好以下内容:

1、筛查及推介转诊

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周,咯血、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1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2、第一次入户随访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到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72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

(1)确定督导人员,督导人员优先为医务人员,也可为患者家属。若选择家属,则必须对家属进行培训。同时与患者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按照化疗方案,告知督导人员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的填写方法、取药的时间和地点,提醒患者按时取药和复诊。

(2)对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4)告诉患者出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

若72小时内2次访视均未见到患者,则将访视结果向上级专业机构报告。

3、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1)督导服药

①医务人员督导:患者服药日,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直接面视下督导服药。

②家庭成员督导:患者每次服药要在家属的面视下进行。

(2)随访评估

对于由医务人员督导的患者,医务人员至少每月记录1次对患者的随访评估结果;对于由家庭成员督导的患者,乡医要在患者的强化期或注射期内每10天随访1次,继续期或非注射期内每1个月随访1次。

1.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有则紧急转诊,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2.对无需紧急转诊的,了解患者服药情况(包括服药是否规律,是否有不良反应),询问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询问其他疾病状况、用药史和生活方式。

(3)分类干预

①对于能够按时服药,无不良反应的患者,则继续督导服药,并预约下一次随访时间。

②患者未按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嘱服药,要查明原因。若是不良反应引起的,则转诊;若其他原因,则要对患者强化健康教育。若患者漏服药次数超过1周及以上,要及时向上级专业机构进行报告。

③对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并发症或合并症的患者,要立即转诊,2周内随访。

④提醒并督促患者按时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诊。

(4)结案评估

当患者停止抗结核治疗后,要对其进行结案评估,包括:记录患者停止治疗的时间及原因;对其全程服药管理情况进行评估;收集和上报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同时将患者转诊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转归评估,2周内进行电话随访,看是否前去就诊及确诊结果。

(三)乡(镇)卫生院:有转诊(推荐)制度并张贴到相关科室墙上,接到市疾控中心确诊的肺结核患者诊断治疗信息后,应在72小时内对患者进行第一次入户随访工作,并填写“肺结核患者第一次入户随访记录表”保存档案,并落实患者的治疗管理工作。同时要在“乡镇肺结核患者管理登记本”上进行登记。

乡(镇)卫生院对每位患者在全疗程中至少访视4次,强化期每月1次,继续期每2月1次,并填写“肺结核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存入档案;乡(镇)每1-2个月对所有自然村进行1次督导,督促村医和其他督导人员对患者实施直接面视下的短程化疗,有图片留底资料及督导总结。

及时反馈追踪病人信息,一旦发现患者出现不良反应而中断用药、死亡、外出、诊断变更等情况及时报告市疾控中心结防科,需外出病人到市疾控中心办理转出手续。

严格做好涂阳病人密切接触者筛查工作,加大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发现力度,并及时推荐到市疾控中心结核门诊确诊。

(四)村卫生室:转诊(推荐)制度上墙,及时转诊、推荐肺结核或可疑肺结核病人,对转诊病人进行登记并开具转诊单保留存根。接到乡(镇)卫生院通知的肺结核病人,立即进行登记并访视,每次督导患者服药后,按要求填写“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未按时服药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服药中断。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或中断用药等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医师并采取相应措施。

督促患者定期复查,协助收集痰标本;患者疗程结束后,督促患者将“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送至市疾控中心结核门诊,服药卡填写完整,督导员签名,病人治疗情况记录规范;

积极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张贴宣传画、设置宣传栏和永久性宣传标语,本村村民知晓率达到70%以上。

(五)药品管理:市疾控中心抗结核药品要做到专库、专柜存放、专人管理、帐物相符,无潮解、霉变。

(六)健康促进:在3月24日前,要开展“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结核病及耐多药结核病防治宣传知识,特别是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知晓率,促进居民健康行为形成。

(七)学校结核病防控:认真开展每年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工作,强化学校肺结核疫情监测,加大宣传力度,教育系统把结核病防治知识纳入学生健康教育课程计划中,提高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四、工作补助经费

(一)报病补助费:转诊的可疑患者到位确诊活动性肺结核并收治,按50元/例标准发放,补助给转诊医师(按收到的转诊单计)。

(二)网络直报可疑患者追踪补助费:严格按照《乐陵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规定,标准60元/例,按追踪到位并治疗的病人计发给追踪者及管理者。

(三)治疗管理病人补助费:按《中央补助地方结核病防治项目方案》规定执行,乡(镇)卫生院要及时将管理费发放给具体负责病人管理的人员。严格按照项目要求,认真落实督导访视,发现1例管理1例,每例病人督导有图片及记录,记录完善,服药卡督导员必须签名,疗程结束病人的服药卡收回交市疾控中心结核门诊。

五、组织实施

(一)朱集镇中心卫生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结核病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二)肺结核病人的督导管理严格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指南(20**年版)》执行。

附件:

1、结核病防治工作督导记录表(村级)

2、肺结核患者第一次入户随访记录表(村级)

3、肺结核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村级)

附件1结核病防治工作督导记录表(村级)

督导员:

督导时间:

督导对象:

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负责人:

一、督导内容:

1、结核病病人是否规则服药;

是否

2、结核病病人服药期间有无副反应;

有无

3、结核病病人是否按时送痰复查;

是否

4、结核病病人服药后症状是否改善;

是否

二、病人访视情况:

1、*年*月*日至*年*月*日新登记管理的涂阳肺结核病人==例,涂阴肺结核病人==例。

2、目前正在治疗的涂阳肺结核病人==例,涂阴肺结核病人==例。

3、*年*月*日至*年*月*日应完成治疗的涂阳肺结核病人==例,治愈==例,失败==例,失访==例;应完成治疗的涂阴肺结核病人==例。完成疗程==例,失访==例。

4、

督导治疗==例,规则治疗==例,严重副反应==例,治疗服药卡填写==例,未填写==例,规范填写==例,不规范填写==例,死亡==例。

三、督导意见:

肺结核患者第一次入户随访记录表

姓名:

编号□□□-□□□□□

随访时间*年*月*日

随访方式

1门诊

2家庭

□患者类型

1初治

2复治

□痰菌情况

1阳性

2阴性

3未查痰

□耐药情况

1耐药

2非耐药

3未检测

□症状及体征:

0没有症状

1咳嗽咳痰

2低热盗汗

3咯血或血痰

胸痛消瘦

5恶心纳差

6头痛失眠

7视物模糊

8皮肤瘙痒、皮疹

9耳鸣、听力下降

□/□/□/□/□/□/□

其他:

用药

化疗方案

用法

1每日

间歇

□药品剂型

固定剂量复合制剂

□散装药

□板式组合药

□注射剂

□督导人员选择

1医生

2家属

3自服药

其他

□家庭居住环境评估

单独的居室

1有

2无

□通风情况

1良好

2一般

3差

□生活方式评估

吸烟/支/天

饮酒/两/天

健康教育及培训

取药地点、时间

地点:

时间:*年*月*日

服药记录卡的填写

1掌握

2未掌握

□服药方法及药品存放

1掌握

2未掌握

□肺结核治疗疗程

1掌握

2未掌握

□不规律服药危害

1掌握

2未掌握

□服药后不良反应及处理

1掌握

2未掌握

□治疗期间复诊查痰

1掌握

2未掌握

□外出期间如何坚持服药

1掌握

2未掌握

□生活习惯及注意事项

1掌握

2未掌握

□密切接触者检查

1掌握

2未掌握

□下次随访时间*年*月*日

评估医生签名

填表说明

1.本表为医生在首次入户访视结核病患者时填写。同时查看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耐多药患者查看“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

2.编号:填写居民健康档案的后8位编码。前面3位数字,表示村(居)民委员会等,具体划分为:001-099表示居委会,101-199表示村委会,901-999表示其他组织;后面5位数字,表示居民个人序号,由建档机构根据建档顺序编制。

3.患者类型、痰菌、耐药情况和用药的信息,均在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耐多药患者查看“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中获得。

4.督导人员选择:根据患者的情况,与其协商确定督导人员。

5.家庭居住环境评估:入户后,了解患者的居所情况并记录。

6.生活方式评估:在询问患者生活方式时,同时对患者进行生活方式指导,与患者共同制定下次随访目标。

吸烟

斜线前填写目前吸烟量,不吸烟填“0”,吸烟者写出每天的吸烟量“**支/天”斜线后填写吸烟者下次随访目标吸烟量“**支/天”

饮酒情况:“从不饮酒者”不必填写其他有关饮酒情况项目。“日饮酒量”应折合相当于白酒“××两”。白酒1两折合葡萄酒4两、黄酒半斤、啤酒1瓶、果酒4两。

7.健康教育及培训的主要内容

(1)肺结核治疗疗程

只要配合医生、遵从医嘱,严格坚持规律服药,绝大多数肺结核是可以彻底治愈的。服用抗结核药物1个月以后,传染性一般就会消失。一般情况下,初治肺结核患者的治疗疗程为6个月,复治肺结核患者为8个月,耐多药肺结核患者24个月。

(2)不规律服药危害

如果不遵从医嘱,不按时服药,不完成全疗程治疗,就会导致初次治疗失败,严重者会发展为耐多药结核病。治疗疗程明显延长,治愈率也会大大降低,甚至终生不愈。治疗费用也会大幅度增加。如果传染给其他人,被传染者一旦发病也是耐药结核病。

(3)服药方法及药品存放

抗结核药物宜采用空腹顿服的服药方式,一日的药量要在同一时间一次服用。应放在阴凉干燥、孩子接触不到的地方。夏天宜放在冰箱的冷藏室。

(4)服药后不良反应及处理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胃肠道不舒服、恶心、皮肤搔痒、关节痛、手脚麻木等,严重者可能会呕吐、视物不清、皮疹、听力下降等;当出现上述任何情况时,应及时和医生联系,不要自行停药或更改治疗方案。服用利福平后出现尿液变红、红色眼泪现象为正常现象,不必担心。为及时发现并干预不良反应,每月应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血常规、肝肾功能复查。

(5)治疗期间复诊查痰

查痰的目的是让医生及时了解患者的治疗状况、是否有效,是否需要调整治疗方案。初治肺结核患者应在治疗满2、5、6月时、复治肺结核患者在治疗满2、5、8月时、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注射期每个月、非注射期每两个月均需复查痰涂片和培养。正确的留痰方法是:深呼吸2-3次,用力从肺部深处咳出痰液,将咳出的痰液留置在痰盒中,并拧紧痰盒盖。复查的肺结核患者应收集两个痰标本(夜间痰、清晨痰)。夜间痰:送痰前一日,患者晚间咳出的痰液;清晨痰:患者晨起立即用清水漱口后,留存咳出的第2口、第3口痰液。如果患者在留痰前吃过东西,则应先用清水漱口,再留存咳出的第2口、第3口痰液;装有义齿的患者在留取痰标本前应先将义齿取出。唾液或口水为不合格标本。

(6)外出期间如何坚持服药?

如果患者需要短时间的外出,应告知医生,并带够足量的药品继续按时服药,同时要注意将药品低温、避光保存;如果改变居住地,应及时告知医生,以便能够延续治疗。

(7)生活习惯及注意事项

患者应注意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避免将疾病传染他人,最好住在单独的光线充足的房间,经常开窗通风。不能随地吐痰,也不要下咽,应把痰吐在纸中包好后焚烧,或吐在有消毒液的痰盂中;不要对着他人大声说话、咳嗽或打喷嚏;传染期内应尽量少去公共场所,如需外出应佩戴口罩。

吸烟会加重咳嗽、咳痰、咯血等症状,大量咯血可危及生命。另抗结核药物大部分经肝脏代谢,并且对肝脏有不同程度的损害,饮酒会加重对肝脏的损害,降低药物疗效,因此在治疗期间应严格戒烟、禁酒。要注意休息,避免重体力活动,加强营养,多吃奶类、蛋类、瘦肉等高蛋白食物,还应多吃绿叶蔬菜、水果以及杂粮等富含维生素和无机盐的食品,避免吃过于刺激的食物。

(8)密切接触者检查

建议患者的家人、同班、同宿舍同学、同办公室同事或经常接触的好友等密切接触者,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菌感染和肺结核筛查。

8.下次随访日期:确定下次随访日期,并告知患者。

9.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随访医生签署其姓名。

16肺结核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姓名:

编号□□□-□□□□□

随访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治疗月序

督导人员

1医生

2家属

自服药

其他

1医生

2家属

自服药

其他

1医生

2家属

自服药

其他

1医生

2家属

自服药

其他

随访方式

1门诊

2家庭

3电话□

1门诊

2家庭

3电话□

1门诊

2家庭

3电话□

1门诊

2家庭

3电话□

症状及体征:

0没有症状1咳嗽咳痰

2低热盗汗

3咯血或血痰4胸痛消瘦

5恶心纳差6关节疼痛

7头痛失眠8视物模糊

9皮肤瘙痒、皮疹

10耳鸣、听力下降

□/□/□/□/□/□/□

□/□/□/□/□/□/□

□/□/□/□/□/□/□

□/□/□/□/□/□/□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生活方式指导

吸烟/支/天/支/天

饮酒/两/天/两/天

用药

化疗方案

用法

1每日

间歇□

1每日

间歇□

1每日

间歇□

1每日

间歇□

药品剂型

固定剂量复合制剂□

散装药□

板式组合药□

注射剂□

固定剂量复合制剂□

散装药□

板式组合药□

注射剂□

固定剂量复合制剂□

散装药□

板式组合药□

注射剂□

固定剂量复合制剂□

散装药□

板式组合药□

注射剂□

漏服药次数

药物不良反应

1无□

2有____________

1无□

2有____________

1无□

2有____________

1无□

2有____________

并发症或合并症

1无□

2有____________

1无□

2有____________

1无□2有____________

1无

□2有____________

转诊

科别

原因

2周内随访,随访结果

处理意见

下次随访时间

随访医生签名

停止治疗及原因

出现停止治疗时间*年*月*日

停止治疗原因:完成疗程□

死亡□

丢失□

转入耐多药治疗□

全程管理情况

应访视患者_____次,实际访视____次;

患者在疗程中,应服药____次,实际服药___次,服药率___%

评估医生签名:___________

填表说明

1.本表为结核病患者在接受随访服务时由医生填写。同时查看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耐多药患者查看“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

2.编号:填写居民健康档案的后8位编码。前面3位数字,表示村(居)民委员会等,具体划分为:001-099表示居委会,101-199表示村委会,901-999表示其他组织;后面5位数字,表示居民个人序号,由建档机构根据建档顺序编制。

3.生活方式指导:在询问患者生活方式时,同时对患者进行生活方式指导,与患者共同制定下次随访目标。

吸烟:斜线前填写目前吸烟量,不吸烟填“0”,吸烟者写出每天的吸烟量“**支/天”斜线后填写吸烟者下次随访目标吸烟量“**支/天”

饮酒情况:“从不饮酒者”不必填写其他有关饮酒情况项目。“日饮酒量”应折合相当于白酒“××两”。白酒1两折合葡萄酒4两、黄酒半斤、啤酒1瓶、果酒4两。

4.漏服药次数:上次随访至本次随访期间漏服药次数。

5.药物不良反应:如果患者服用抗结核有明显的药物不良反应,具体描述何种不良反应或症状。

6.合并症/并发症:如果患者出现了合并症或并发症,则具体记录。

7.转诊:如果转诊要写明转诊的医疗机构及科室类别,如××市人民医院结核科,并在原因一栏写明转诊原因。

8.2周内随访,随访结果:转诊2周后,对患者进行随访,并记录随访结果。

9.处理:根据患者服药情况,对患者督导服药进行分类干预。

10.下次随访日期:根据患者此次随访分类,确定下次随访日期,并告知患者。

11.随访医生签名:随访完毕,核查无误后随访医生签署其姓名。

12.全程服药管理情况:肺结核患者治疗结案时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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