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文库吧
专注精品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让管理变得更简单、高效!
本月更新3922  文章总数423792  总浏览量5888427

镇政府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人们运用到管理制度,财政,财务的场合不断增多,我们该怎么写作相关的内容呢?以下是文库小编帮大家整理镇政府财政财务管理制度,欢迎阅读收藏。

镇政府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镇政府的财政监督和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从制度上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促进镇财政财务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长兴县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有关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政预、决算管理制度

  预算编制要遵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应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在保证镇政府公共支出合理需要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类预算支出。年度财政预算、决算都必须按规定报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镇政府必须严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不得擅自调整和变更。如因特殊情况影响预算执行,确需调整的,由镇政府提出预算调整方案,提交镇人大主席团组织审查,并报下一次人代会备案。

  二、财政收、支管理制度

  镇政府应依法组织收入,按照“统收统支、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加强财政收、支管理。

  (一)财政收入管理制度

  镇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足额的组织各项收入。各项收入都要按规定纳入镇财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镇政府组织和管理的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筹集的用于本镇经济建设、事业发展、公共福利等方面的资金,以镇政府名义获得的各种捐款,特定用途的资金,以及镇各部门和单位经批准收取的行政事业收费等各项收入,都必须及时、足额缴存镇财政专户,并使用统一的财政收款凭证。

  (二)财政支出管理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镇长“一支笔”审批制度。镇政府所有发生的预算内外支出、各项专款支出都必须执行镇长“一支笔”审批管理制度,并且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必须做到“三有”:即有合法的原始凭据,有合理的支出项目,有经办人、证明人、分管领导和镇长签字,并用文字注明支出理由。如手续不全或开支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财务核算中心应拒绝支付。

  2.对重大财政事项和大额资金支出必须在党委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或经“镇财政管理例会”讨论决定后方可支出。

  3.政府财政安排的工程项目资金支出,工程进行过程中的资金支付必须少于实际工程量的70%,控制方法由项目跟踪服务人员、分管领导第一道把关,镇长最后把关;工程量追加部份必须开具联系单,联系单由监理(或质监人员、项目跟踪服务人员首先签字后,追加工程量在壹仟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签字认可,超过壹仟元的,必须由镇长签字认可。工程结束,必须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和审计后再作为结算依据。核算中心划拨资金(包括预借),必须通过转帐划入施工方帐户,不得以现金直接支付。

www.glwk8.om(管理文库吧)

  4、借款凭证。镇干部一般不得向政府借款,如确需借款的,借款必须经分管领导、镇长签字,同时注明借款事由和还款日期。部门或村级借款必须开具符合财务制度的统一票据,注明事由和还款日期,经分管领导和镇长签字,核算中心将借款划入部门或村级财务帐户,不得以现金直接支付。

  5、支出凭证。各项支出凭证必须是经国家财税部门批准,统一发行的有效报销发票,自制凭证和商店购买的三联单,一律视为无效凭证。往来款划拨必须附财务部门统一登记编号的收款收据。

  6、结报制度。各办公室必须在一个月内凭有关支付凭证,由经手人写明支出事由并签名,证明人签名,并经分管领导审核,镇长签字后到镇财务核算中心结清当月帐。

  7、办公用品购置及办公费用支出管理制度。各办公室所需的办公用品必须由党政办统一购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购置。各办公室或个人在发生各项正常的办公费用之前,必须向分管后勤领导提出申请,并征得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由党政办统一购置,但必须在发生支出的半个月之内及时进行结报。

  三、票据的管理。

  加强财政票据的管理,各类收入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票据,不得自行印制或自购收据。应税收入不得使用财政票据,按税收规定使用税务票据。建立健全票据购领、使用和保管制度,实行专人、专帐、专管制度,同时做到收入款项及时入帐,杜绝“坐收坐支”。

  四、现金管理制度。现金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财务制度,具体包括:

  (1)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制度。中心出纳现金限额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并且必须保证现金的存放安全,下班之前必须将多余的现金及时足额存入银行。

  (2)现金收支管理制度。中心出纳和其它人员收付现金时,必须做到手续清楚,帐款相符。收入现金应给交款人正式收款收据,付出现金在取得合法凭证的同时,要在付款凭证上加盖“付讫”印戳,不准私自动用现金,各办公室和个人在收款时发生的现金一律不得坐支,以便资金的正常运行。

  (3)其他现金管理制度。中心出纳一律拒绝支付未经审批的个人和单位的借款,更不得将未经审批的“白条”抵库。

  五、银行账户和印鉴章管理制度。

  乡镇政府必须按人民银行规定开设账户。不得多头开户,同一账户印鉴章及各类支票必须分开管理,银行转帐或支取现金必须由两人以上经手办理。

  六、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管理。建立专人、专帐、专管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新增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的购置渠道。

  (2)加强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核算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备查帐,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实行帐、实统一管理。

  (3)对于调拨、捐赠等增、减的固定资产,应按照购入的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管理。

  (4)对于使用寿命到期的固定资产,经请示主要领导后由办公室按规定进行公开处理,并将财产物资的变卖、拍卖收入缴入镇财政专户统一管理。

  (5)财产物资转移时须办理移、接交手续,并由办公室负责监交,对发现由于人为因素短少或损坏的固定资产,则由相关的责任人按实际价格的80%进行赔偿。

  七、对下属单位加强监督管理制度。对以镇政府名义开办的各类政府性公司、园区投资服务公司等,所发生的各项收入和支出,镇财政必须进行监督管理。

  八、财务核算中心建设管理制度。按照“业务精、素质高、能力强”的要求建立和完善镇财务核算中心的建设,并及时进行更新办公设备和核算软件,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中心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采取“互相监督、互相牵制”的资金管理模式,确保各项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同时及时核算、及时编制各种财务报表,及时分析财政、财务分析报告,准确编制财政预、决算报告,为镇政府领导的准确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

篇2:餐厅配餐管理制度

  餐厅配餐管理制度

  一、不得使用过期、霉烂变质的食品和原料、调料,以及超过24小时出售剩余食品;

  二、制订员工食谱,每周更换合理配餐,平衡膳食,注意营养搭配,花色品种调节,做到色、香、味、美、鲜;

  三、主副食品加工制作搭配应体现各种餐食应具有的特色,结合员工膳食营养特点,做到营养丰富、软、细、嫩、自然清香可口易于消化;

  四、面点制作搭配合理,原料新鲜,所配成品、面点、奶制品必须做到包装、贮存、运输必须保证卫生安全要求;

  五、不得配制、生拌凉菜,不得配用无证、缺证以及证照与食品不一致的成品食品;

  六、禁止搭配高危食品,如皮蛋、生拌凉粉、生拌黄瓜、四季豆、拌兔丁、香肠以及不是正规厂家生产的腌制品;

  七、配餐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必须使用一次性手套和菜夹子等工具;

  八、配餐人员按依照制度完成食堂交办的临时大型活动的各项任务,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

篇3:财务处销售材料核算会计岗位说明书

  集团财务处销售材料核算会计岗位说明书

  基本情况

  岗位名称

  销售材料核算会计

  所属部门

  财务处

  直接上级

  财务处处长

  直接下属

  1.熟悉《公司法》、《合同法》、《增值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个人所得税法》等与收入利润和税金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

  职责

  2.协助会计负责人建立健全财产清查制度,计量验收制度等与财产物资有关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协助有关部门拟定财产物质管理办法

  3.协助会计负责人建立健全与财务成果有关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4.协助会计机构负责人建立健全与资本相关的帐务处理程序制度。

  5.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利润计划,并落实到各部门

  6.正确确认、计算收入;计提与收入相关的税费;正确计算本年利润,所得税,按规定分配利润;编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应交税金报表。

  7.分析财产物质储备情况和使用效果,定期不定期抽查账实相符情况,参与财产物质清查盘点、监督、指导。

  8.管理实物负责人登记保管账,并定期或不定期核对账目;审核相关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相关财产明细帐。

  9.按规定及时编制财产物资内部会计报表,向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和相关领导提供财产物资信息。

  10.复核或授权审核与财务成果有关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明细账监督,开具发票,月底账目结转,进行利润分析和考核;负责税金核算及交纳。

  11.负责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明细核算;认真审查与所有者权益相关的资料,正确确认、计算所有者权益。

  12.复核或受权审核或编制所有者权益的会计凭证,登记有关明细帐;负责实收资本备查簿的登记。

  职权

  1.财产清查制度、财产物质管理办法的建议权与实施权

  2.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议权

  3.制订部门利润计划的建议权

  4.与财务成果、财产物资和所有者权益有关原始凭证的复核或审核权

  5.领导授予的其他权力

  工作关系

  内部工作关系

  资产管理处,仓储部,各辅助分厂,生产部,能动部,综合管理部,采购部等部门协调工作

  外部工作关系

  股份公司,大宇公司,实业公司,税务局,银行

  工作记录

  提交的资料:

  1)国税,地税纳税申报表

  2)各种账簿及报表

  3)重点税源信息卡

  4)《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

  提交给:

  1)国税局、地税局

  2)处长

  3)银行

  办公设备

  计算机、电话、打印机、档案柜、复印机

  任职资格

  学历职称

  中专以上,初级以上

  专业

  财会及相关专业

  年龄

  55岁以下

  性别

  不限

  工作经验

  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作技能

  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

  良好的核算技能

  较好的管理与沟通能力

  职前培训

  岗位知识技能

  专业知识水平

  计算机基础知识

  其他要求

  拥有会计师证书者优先

  版本控制

  修订时间

  修订内容

  修订者

  审核者

  审批者

  20**-3-15版本建立

篇4: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使设备安全运行,发挥最佳效益,保障人生安全,特制订设备安全相关的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岗位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的一项基础制度,生产经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都是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建立,各项活动都必须纳入岗位责任制中得以落实,设备使用维护的各项工作都是岗位责任制的组成,必须在岗位责任制中得到落实。所以,设备使用维护工作必须体现在操作工人的岗位责任制中,严格贯彻岗位责任制可保证设备使用维护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从而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为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创造有利的条件。

  二持证上岗制度

  与生产安全相关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生产设备的操作工人,包括学徒、实习生等均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才能独立操作设备;没有操作证的操作人员只能在有指导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才能使用设备。每个工人原则上只允许操作一种型号的设备。熟练技工,经过一专多能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允许其操作取得操作证型号的设备。操作工人必须经技术培训,熟练掌握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后方可取得操作证。操作证由生产经营单位专门管理部门统一发放,禁止转借。特殊工种操作工须经培训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上岗。应不断提高设备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加强技术培训,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可以升级。对于事故后重新培训的工人,考试不合格,可取消操作证,调离操作岗位。

  三安全检查制度

  设备运行安全检查是设备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是防止设备发生故障和事故的有效方法。通过检查可全面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和安全状况的变化及磨损情况,及时查明和消除设备隐患,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公司每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设备安全检查。部门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设备安全检查。操作人员每次工作时进行一次设备安全检查。安全、设备部门对特殊设备进行研究,制订实时监控制度。

  四维修保养制度

  建立维修保养制度,根据零部件磨损规律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等作业,是延长各零部件使用寿命,防止早期损坏,避免运行中发生故障、事故的有效方法。设备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有关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操作人员按制度执行。

  五交接班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生产设备,一般都处于三班制或四班制的日夜连续使用状态。因此必须建立设备交接班手续,形成设备交接班制度。以明确设备维护保养的责任,提供设备使用的第一手资料,为设备故障的动态分析和生产情况分析提供准确、有效、可靠的依据。设备交接班工作应该做到:

  ①凡多班制生产设备,都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准确填写“设备交接班记录”,并签字。一班制设备,操作工应填写“设备使用日记”。

  ②交班人员下班前必须认真清扫,擦拭设备,向接班人员介绍润滑、安全装置、转动系统、操作机构等各部位的情况。运行中有无可疑情况,维护、调整、检修情况。

  ③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15分钟到达现场,了解设备情况,认真接班并检查记录填写情况。如果确认设备情况正常,记录填写无误,即可签字接班。

  ④交班组长应将本班内设备使用与故障情况,记录在组长“值班记录”内,向接班组长交代清楚并签字。较大问题、故障或危险隐患应及时向车间设备员、安全员、设备工程师或设备主任报告。

  ⑤值班机、电钳工,都应进行交接班,交接负责区域内设备情况并填写“交接班记录”。

篇5:大酒店库房管理制度

  大酒店库房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库房管理,提高库房使用效率,保证物资周转流通,提高经济效益。

  1、仓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原则

  (1)基本任务:采用科学的方法,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做到保管好,损耗少,节约费用,保证安全,提高效益。

  (2)库房管理的原则是:适量、及时、准确、经济、安全。

  2、原材料、物资的保管和记录

  (1)库房按原材料和物资大类分别管理,现分为物料仓、食品仓、冷库、营业用具仓。

  (2)各仓设立专职仓管员、仓管员职责:保管所管原材料、物资,记原材料、物资明细帐,验收进仓原材料、物资和出仓原材料、物资的发货。

  (3)存仓原材料、物资要贯彻执行“先进先出,定期每季翻堆”的库房管理规定。

  (4)要节约仓容、合理使用仓容。重载物资与轻抛物资不得混堆,有挥发性和物资不得与易吸潮物资混堆。

  (5)库房对进仓储存的物资,必须按固定堆位存储,并编列堆号,在每个堆位存放物资的货位上设立“进、出、存货卡”,凡出入仓物资应于当天在货卡登记,并结出存货数,以便与物资明细帐对口。

  (6)存仓物资必须做到“三对口”,即存仓物资与货卡相符,货卡结存数与物资明细帐余额相符。每月末仓管员应根据物资明细帐记录的收、付发生额和余额数字,编制“进、销、调、存月报表”,分送财务部,采购部和餐饮部,并办理结帐手续。每季度盘点一次,并向财务部报送盘点表。

  (7)仓管员对所保管的物资,应经常检查,对滞存在库房时间较长的物资,要主动向业务部门反映滞存情况;对存仓物资,发现霉变,破损或超保管期限,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填制“物资残损(霉变)处理报告书”,或“超期存仓物资报告表”,送交业务部门和财务部各一份,以便有关部门会同财务部及时研究作出处理意见。

  3、原材料,物资进出仓规定:

  (1)仓库管理人员对进仓物资,凭“物资收货记录单”记明细帐。并逐一核对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

  (2)仓管人员对不符合质量要求及规格,数量、与发票或采购,申购部门的要求不相符的原材料、物料,必须拒绝进仓,并及时向申购部门、采购部、财务部门报告。

  (3)原材料、物资出仓,必须先办妥出仓手续,凭领料单或调拨单,并验明规格,数量经有关领导签注,才给予发货,同时要及时登记明细帐,并将领料单或调拨单报送财务部出帐。

  (4)库房对任何部门均应按正式出仓单证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办手续的错误做法,严禁白条发货。

  (5)为保证库房安全,库房发货必须在库房办公地方发货,不得在库房内发货,商品及物资在发货地点由提货方点验离开后发生的短缺,概由收货方自负,库房不负补偿责任。

  4、库房的存量管理

  (1)库房实行存量管理。库房的最高存量和最低存量由财务部和成控部、采购部研究制定并报酒店管理当局批准后,交库房执行。

  (2)所有库房物资均应在存货帐、存货卡上标明最高存量和最低存量。

  (3)月末,库房应编制“超存量库存表”,列明所有超过最高存量的存货明细情况,报财务部经理、采购部经理和成本控制经理。

  5、库房的请购

  (1)存仓物资达到最低存量时,库房应及时填制“请购单”,交采购部购买,没有及时提出购买以致存货供应中断的,有关库房人员要承担工作责任。

  (2)不超过最高存量的请购,由采购部直接受理。

  (3)超过最高存量的请购,须按酒店(流动资金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批准后交采购部购买。

  6、库房的盘点

  (1)库房物资流动性大,为保证货、卡、账核对相符,随时掌握物资变动情况,避免短缺丢失和超储积压,必须进行经常和定期的清仓盘点工作。

  (2)经常的盘点由库房领班和仓管员在日常进行,针对收发频繁和容易变质的物品,需增加盘点和察看的次数。

  (3)定期的盘点每月进行一次,由成控部组织,财务部派员参与,发现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说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填制“存货盘点报告”,上报酒店处理。

  (4)对于盘亏/报损的物资,须查明原因,属保管人员工作责任的,应由有关人员承担经济责任。经常发现失职行为的,应调离工作岗位,发现偷盗等违法行为的,交酒店保安部处理。

  7、其他有关规定:

  (1)库房系商品和物资保管重地,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库房。

  (2)因业务,工作需要而进入库房的人员,在进入库房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并要有库房人员陪同,不得独自进仓。凡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3)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背包,手提袋等物进仓。

  (4)库房范围及库房办公地点,不得会客,其他部门职工更不得围聚闲聊,不得带亲友到库房范围参观。

  (5)库房范围不得生火,也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库房不准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7)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得把库房商品物资试用试看。

  (8)库房应定期每日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接受保安部的检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