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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重患者院内转运制度

  工作与生活中经常需要使用到转运,患者相关的资讯,这也正越来越成为工作中的必需,为此收集整理了以下危重患者院内转运制度,欢迎借鉴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危重患者院内转运制度

  危重患者院内转运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危重患者在院内转运过程中得到妥善的医疗救治和护理,处置、杜绝不安全隐患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于危重症患者是否必须转运,主管医生必须认真评估与权衡患者情况。

  在患者生命体征不平稳而又必须转运的情况下,应有主管医师和护士同往,并做好充分准备(包括人员、设备、药品等)。讲明转运风险与利益,在签署危重患者院内转运知情同意书后方能转运。

  第四条

  在转运患者前,应与接收部门做好充分沟通,确保接收部门获知病情并做好准备。避免患者等待时间延长,延误病情,引发医疗纠纷。

  第五条

  接受科室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应迅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六条

  离开科室由转运护士测量生命体征并记录,做好患者的详细交接班,会同医师再次核查患者的身份。

  第七条

  所有危重患者转运前应建立静脉通道,必须进行气道评估并做好准备,检查各种管道是否通畅,并注意各种管道是否连接紧密,防止管道扭曲、滑脱。

  第八条

  搬运患者时应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根据不同的病种及病情轻重,选择合适的转运工具,最好以整床转运,避免因转运造成管道脱出,加重病情。

  第九条

  患者在转运过程中,护士守候在患者身旁,以便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负责转运的护士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准确的判断力,并具有独立工作和应急处理问题的能力。若患者生命体征不平稳,转运途中至少需两名医务人员陪同,主管医师必须同往。

  第十条

  保证氧气的正常供给,在转运过程中采取便携式氧气瓶供氧,并检查氧气装置是否通畅,尽量避免氧枕供氧。需要使用转运呼吸机的,应有专科医生陪同,负责呼吸机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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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转运中应严密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血氧饱和度、患者的意识状态、呼吸频率和呼吸形态,必要时使用便携式监护仪,对转运途中的各项监测指标数值、意识活动状态、抢救和治疗经过等做必要记录。

  第十二条

  患者到达科室时,应与相应科室医务人员做好交接。矫情患者的身份、病情、生命体征、用药情况、各种管道、检查项目、标准采集以及患者的皮肤情况,接收科室应按规定进行核查,准确无误后方能接收,并实行移交接收双方签名。

篇2: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入院制度

  (一)总则

  1.住院处、急诊收费处、护士、医生及医院总值班通力合作,保证有住院指征的患者一天24小时均可及时入院诊疗。

  2.本院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方有资格收治其专业范围的患者,所有住院证上必须写明入院初步诊断,并向患者及家属做好以下解释工作:

  2.1住院理由。

  2.2治疗计划。

  2.3治疗的预期结果。

  2.4初步估计的住院费用。

  2.5其他有助于患者及家属做出住院决定的信息。

  3.医院应关注那些在就医和入院治疗过程中存在某些困难的患者如老年人、残疾人、语言交流和听说功能受损者,并给予一定帮助。

  4.各病区(周一至周日)负责床位的统一安排,根据患者的病情、治疗需要安排。

  5.所有患者入院前需交纳预交款,对于病情不稳定急需抢救的患者,必须施抢救措施。

  6.医院应首先保证急诊、手术预约患者入院。普通患者入院采取预约制,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由各病区统一安排。具体安置顺序如下:

  (二)平诊患者入院程序

  1.主管医生在初步评估患者的基础上,对确需住院治疗的患者,根据医院的服务范围和设施能否满足其诊疗要求,如能满足其需要,则决定患者入院并开具住院证。

  2.患者凭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后到各病区联系床位,如病区无空床,则办理预约登记手续。如有空床,则给予及时安排。

  3.患者去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支付费用。

  4.住院处把患者的信息输入电脑。

  5.如患者行动不便或病情较重,则由护士或导医护送患者入院。

  6.病区护士应主动热情接待患者,做好自我和经管医生的介绍。入院病人应进行卫生处理,向病人介绍住院规则和有关病房制度,协助病人熟悉环境。并开始初次评估,并负责通知主管医生。

  (三)急诊患者入院程序

  1.急诊医生与专科会诊医生协商后,根据病情需要决定患者入院。

  2.家属入院和交费手续;无家属时由急诊科护士为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家属未带够预交金或无家属时,由医生在住院单上注明“急诊”,住院收费处24小时内给予开通。

  3.对于有入院指征的急诊患者,如因医保支付问题或其他原因,患者或家属拒绝入院,必须在病历记录上签字或由医生说明患者或其家属拒绝入院原因并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字。

  4.创伤患者经急诊处理后病情需要时留急诊观察室观察。

  5.急诊护士应与病区护士联系,病区作好患者接收准备。应通知如下内容:

  5.1患者姓名、性别及年龄。

  5.2到病区时间。

  5.3收治的专科/医生。

  5.4需要准备的物品及设备。

  6.急诊护士(急诊导医)护送患者到病区,并与病区护士交班;病情需要时,应由专科医生陪同。

  7.病区护士应优先为急诊安排床位,以防患者滞留在急诊科。

  (四)患者优先/限制收住的规定

  1.当医院床位使用率过高,影响医院有效运转和医疗质量时,医院根据情况对部分患者实行优先收住或限制收住。

  2.由业务副院长及其指定人员组成的调查小组调查如下情况,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优先收住或限制收住的决定:

  2.1近一周内各病区收住的患者数。

  2.2近期内预计出院的患者数。

  2.3符合出院指征而未出院患者的种类和数量。

  2.4已预约好的手术和择期入院患者的种类和数量。

  2.5医院急诊预备用的病床数。

  3.调查小组根据以上情况,与有关部门主任商议后,采取如下措施:

  3.1调整部分择期手术或择期住院预约,调整决定需尽快通知患者的主管医生,病区护士尽快通知患者。

  3.2组织各专科主任进行科内床位使用合理性的调查,促使符合出院指征的患者尽快出院,并对需住院的患者进行筛选,以保证最需要住院的患者优先入院。

篇3: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流程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特殊病人或需多专业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上报医务科、业务副院长。原则上由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领导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工作者,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2.参加危重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对危重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各种记录及时全面。涉及到法律纠纷的,要报告医务科。

  3.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领导下,执行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事后及时补记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

  4.安排有权威的专门人员及时向患者家属或单位讲明病情及预后,以期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了解患者家属的意见,告知内容须记录在病历上。发出病重(危)通知书,医师和家属双签字,完成告知义务。两个科室以上联合抢救时,须共同承担告知义务,以主要实施科室(如手术)为主。

  5.抢救记录,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内容包括:

  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精确到分)、抢救经过、检查和治疗的时间、参加抢救人员及技术职称、上级医师意见及执行情况、是否下达病重、病危通知书,有无知情同意书及家属签字等;死亡患者须注明死亡时间和死亡原因。

  6.拒绝抢救的患者,须有详细记录及患者直系亲属代表签字。一定要详细交代检查、抢救与治疗的必要性、可能的作用、副作用;强调拒绝抢救的后果。

  7.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放射或其他检查科室,应积极配合抢救。

  8.急、危重症患者离开病房检查治疗或进入手术室的途中,须有医务人员陪同,根据患者情况,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及药品。

  9.患者死亡后,医生须向患者家属提出尸检建议,并将家属意见记入病历,家属签字。家属同意尸检的,须按程序填写尸检同意书。

  10.各科的抢救设备须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有关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设备的使用。

  危重患者抢救流程

  安排具有一定的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和护士担任抢救工作,必要时立即报告上级医师及科主任,对重大抢救,根据病情提供抢救方案,并立即呈报院领导、医务处及护理部。

  人员安排与

  组织形式

  齐全完备,做到定人管理,定点放置,定期消毒,定量供应,定时核对,用后随时补充。

  抢救药品、

  器材、设备

  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抢救药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值班人员

  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参加抢救人员

  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给予紧急处理,如吸氧、吸痰,测血压,疏通静脉通路,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配血,止血等。

  医师到来之前

  就地抢救,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有监护室的病区可酌情移至监护室。

  危重患者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及查对制度,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应及时详细记录,并及时提供诊断依据。

  详细记录

  整理用物,除做好抢救登记和消毒外,必须在6小时内做好护理记录的补记。

  抢救完毕

  及时与患者家属及单位联系。

  其他

篇4:人民医院出院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邹城市人民医院出院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为有效发挥健康教育在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作用,通过对出院患者进行追踪性的健康教育,为病人及其家属提供健康管理相关信息,进行健康指导,把健康教育贯穿于走访的全过程,以提高病人、家属自我护理能力,改善健康状况,使医院更加贴近社会,贴近人民,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健康教育按评估病人及家属实际需求进行,由医务人员、病人、家属共同确定完成。

  2、各病区建立健康教育宣传册,由本病区护理人员为病人提供健康教育。

  3、责任护士应评估出院病人的健康教育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病人、家属现有文化程度和获取知识的能力与需求。

  (2)病人住院日长短和病人能力进行教育。

  (3)病人、家属与医务人员的目标是否一致。

  (4)健康教育的障碍,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宗教信仰,文化程度/语言,阅读、视、听、讲方面的障碍,心理成熟程度,其它影响健康教育的生理障碍,生理并发症,经济状态,影响健康教育的消极情绪。

  4、出院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列各项:

  (1)出院须知。

  (2)病人权利与义务。

  (3)关于病人特定的疾病和健康状况及其治疗方案的教育和培训。

  (4)围手术期宣教。

  (5)各种治疗方案的结果和不遵从治疗方案可能导致的结果。

  (6)疼痛管理。

  (7)有效地使用药物包括潜在药物副反应。

  (8)安全有效地使用医疗设备。

  (9)药物、食物潜在的相互作用的预防。

  (10)营养和康复指导。

  5、出院病人健康教育的书写记录:

  (1)在护理记录单(健康教育实施记录单)上记录。

  (2)健康教育评估单。

  (3)在出院病程记录及出院小结上记录病人出院指导的内容主要为饮食及注意事项、继续药物治疗的注意事项、患者疾病的家庭预防及康复锻炼等项目、建立良好的健康行为、出院后复诊的意义及要求等。

  我院对出院患者实行电话回访与电话预约复诊随访等形式(见随访工作管理制度及流程)相结合,选择患者出院后一周内完成第一次电话回访,因患者刚出院时有许多不适应情况,随后根据患者要求或实际情况酌情增加回访次数,随时保持电话联系,常规回访应持续3-6个月。特定患者根据需要由随访医师制定随访时间与频次。

  6、对随访内容做好记录,统一保存,以便于医院掌握患者的相关信息,同时进行复诊预约,根据病情及患者具体情况制定复诊时间表,随访内容为询问患者的康复情况,根据患者现有的身心状态及健康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分别给予健康问候、家庭护理指导、心理问题疏导、针对疾病并发症的预防、康复锻炼及健康饮食指导等,同时向患者征求对医院医疗服务质量、技术水平、就医环境及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给需要的患者提供电话专家门诊预约或急诊出诊救护等。严格按随访制度实施,由医教科定期电话抽查,派遣专人一同随访,调查健康教育及随访预约的实施情况及出院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不可低于80%,提高患者健康知识水平和出院后医疗、护理及康复措施。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篇5:普外科出院患者随访制度

  河曲县人民医院普外科出院患者随访制度

  为了积极推行医院倡导的院前、院中、院后的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将医疗服务延伸至出院后和家庭,使住院病人的院外康复和继续治疗能得到科学、专业、便捷的技术服务和指导,医院特制定出院病人随访制度如下,望各临床科室认真执行:

  1.各科均要建立出院病人住院信息登记电子档案,内容应包括姓名、年龄、单位、住址、联系电话,门诊诊断、住院治疗结果、出院诊断和随访情况等内容,填写人由病人本次住院期间的主管医师负责填写。

  2.所有出院后需院外继续治疗、康复和定期复诊的患者均在随访范围。

  3.随访方式包括电话随访、接受咨询、上门随诊、书信联系等,随访的内容包括:了解病人出院后的治疗效果、病情变化和恢复情况,指导病人如何用药、如何康复、何时回院复诊、病情变化后的处置意见等专业技术性指导。

  4.随诊时间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需要而定,治疗用药副作用较大、病情复杂和危重的病人出院后应随时随访,一般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人或疾病恢复慢的病人出院2~4周内应随访一次,此后至少三个月随访一次。

  5.负责随访的医务人员由相关科室的科主任、护士长和病人住院期间的主管医师负责。第一责任人为主管医师,随访情况由主管医师按要求填写在住院病人信息档案随访记录部分。并根据随访情况决定是否与上级医师、科主任一起随访。

  6.科主任应对住院医师的分管出院病人随访情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对没有按要求进行随访的医务人员应进行督促。

  7.医务科、护理部应对各临床科室的出院病人信息登记和随访情况定期检查指导,并将检查情况向业务院长汇报及全院通报。

  8.各临床科室出院病人信息登记电子存档率要求达100%。科室每月底统计总登记率低于90%时,每降低1%,扣全科人员人均10个岗点。急、危、疑难病人、慢性病病人、需定期复诊的病人及病情康复较慢的病人随访率要求达到100%。每漏随访一人扣主管医师20个岗点,科室每月底统计必须随访的病人随访率低于90%时,每降低1%,扣全科人员人均10个岗点。

  通过检查发现,对于出院随访中存在的问题如随访不及时、随访病人不完全、随访信息漏填等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办理入院手续时有关工作人员应要求病人详细填写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职业、联系电话等项目。

  2.科室必须及时做好随访病人登记记录,不断积累丰富临床经验,从而确保疾病诊治效果,提高治愈率。

  3.主管医师应认真填写随访患者登记表,详细询问病人出院后的身体状况,并做好记录。同时指导患者出院后的健康教育,并让患者本人填写随访记录。

  4.“出院患者随访服务”不仅询问患者出院康复状况,还对原住院科室及医护人员进行医德医风综合满意度评价,征求患者对医院和科室医疗服务及医德医风的意见建议。

  5.医德查房和回访获得的患者对科室的满意度视为该科室所有医护人员的满意度;对医务人员提出有具体内容的表扬或者批评,按医德考评细则分别给予加分或减分,作为年度医德总评的重要依据。

  6.科主任加强本科室随访工作的监管与督促;医务科、护理部应对各临床科室的出院病人信息登记和随访情况定期检查,确保随访率不低于90%。

  7.随访医师出诊时必须衣帽整齐、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8.出院病人住院信息电子档案工作各科室应有主要负责人,保证病人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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