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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党建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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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党建工作制度

  企业党建工作制度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学习《章程》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制定本单位学习和贯彻落实的计划、安排和措施。

  3、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做好人才的选拔、推荐及培养教育工作,加强管理监督的力度,为商业企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4、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讨论接收新党员及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5、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商业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党员和群众的工作、思想、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6、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员的政治责任心和工作紧迫感。鼓励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营造求真实务、真抓实干的良好工作作风。

  7、商业企业基层党组织要支持配合行政领导做好工作,对管理范围内的行政工作和业务经营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

  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二、工作职责

  1、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工作职责

  ⑴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党员大会的决议、决定。

  ⑵做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搞好党总支(党支部)的自身建设。

  ⑶处理好党总支(党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⑷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人才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推荐、监督等工作。

  ⑸参与研究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创业竞赛、招商引资、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等工作及其他重大问题。

  ⑹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

  ⑺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2、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是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由支部委员会选举并报经贸局党委批准或由经贸局党委直接任命产生,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决定,主持党总支(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

  ⑴负责召集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和全体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研究安排党总支(党支部)工作,将党总支(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⑵积极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⑶检查督促党总支(党支部)工作计划或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期向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⑷经常与党总支(党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负责协调党、政、工、青、妇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⑸搞好党总支(党支部)班子建设,抓好党总支(党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增进团结,充分发挥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⑹检查党员执行《章程》、《准则》、《条例》等情况。

  3、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职责

  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自觉维护书记在集体领导中的核心地位,维护班子的团结。

  ⑴组织委员职责

  组织委员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①了解和掌握党总支(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支部(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②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党总支(党支部)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③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⑤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另外,不设纪检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检方面的工作,也由组织委员负责。

  ⑵纪检委员职责

  纪检委员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纪检工作。其主要职责是:①负责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②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的教育。③教育广大干部和职工学法、懂法,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处理好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深入细致的开展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做到警钟长鸣,使本单位违纪违法事件降到最低限度。④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的情况,对违*纪的党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⑤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的控告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等。⑥在查处案件中,做到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不循私情,严格保密,按照《章程》、《准则》、《条例》办事。

  ⑴宣传委员职责

  宣传委员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①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③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④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三、工作制度

  1、集体领导制度

  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为了集中经验和智慧,增强团结,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有关政策性、原则性等重大问题,都要由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个人无权改变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决定。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的决定,不得有任何与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集体决定相违背的言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个人做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报告。

  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必须按照各自的分工范围,坚决执行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并能积极主动、独立地处理好各自分管的工作。对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对于在工作中发现的情况,可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内部提出讨论,但在没有重新做出决议以前,要维持原决议。

  2、会议制度

  会议制度包括“三会一课”制度(即:定期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议,按时上好党课)和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联席会议制度、党政工团或党工团妇联席会议制度。开好以上会议应注意抓住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加强上下、左右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参会人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⑴党员大会以党支部为单位由党支部书记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其主要内容包括: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报告;讨论通过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讨论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等。对需要立即讨论决定的问题党员大会亦可随时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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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⑵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分别由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召集,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安排部署本单位党建工作,研究讨论党总支(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有关问题。对需要立即研究的问题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亦可随时召开。

  ⑶党小组会议由党小组组长召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总支(党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

  ⑷党课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等。授课人可由本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

  ⑸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联席会议分别由党总支、党支部召集,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会议联席听取各支部汇报、交流、座谈、总结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主要成效、主要经验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下步打算,研究安排下步商业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党小组组长联席会议听取各党小组组长汇报分析党员干部思想,研究安排下步党员思想教育工作。

  ⑹党政工团联席会和党工团妇联席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统一协调安排工作。

  3、请示汇报制度

  ⑴党总支(党支部)应按时向经贸局党委(商管办党总支)汇报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⑵党总支(党支部)常规工作要定期请示汇报;紧急事件要及时请示汇报;重要问题要单独请示汇报;一般性事情要综合请示汇报。

  ⑶党总支(党支部)对于全局性的重要问题要经领导集体研究;对于涉及局部专题性的问题要向分管领导汇报。

  4、党内思想汇报制度

  党内思想汇报是党员或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与党组织保持经常联系、沟通,求得帮助指导的一种方式。思想汇报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按类型分,又可分为党员日常思想汇报、外出流动党员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预备党员转正思想汇报等。思想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个人当前的思想状况和打算等。

  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主动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是要求进步和相信组织的表现,党的组织对此应当提倡和欢迎,并应负责地接受汇报,针对不同情况,给予指导帮助。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时,应当坦率、真实,勇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问题,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善意引导和帮助,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对汇报中涉及个人秘密或不宜扩散的内容,党组织应负责地予以保密。

  5、开展“七·一”系列纪念活动制度

  每年中国共产党成立纪念日前后,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以党内评比表彰、专题组织(民主)生活会、座谈会、发展党员、新党员入党宣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党的基本知识竞赛、党员电化教育、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扶贫济困帮扶慰问、便民服务、义务劳动、参观革命纪念地等为主要内容的“七·一”系列纪念活动。

  6、党内谈心交心制度

  党内谈心交心活动是指同志之间相互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形式。有集体谈心交心和个别谈心交心之分。谈心交心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解决矛盾,增进团结。开展谈心活动,首先要做到以诚相见,有求团结的真诚愿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这是最重要的。其次要有耐心。不急不躁,不怕反复。一次谈不成反复谈,一时解决不了的认识问题,待时机成熟再解决。第三要讲究方式。谈心交心活动要善于选择时机,找准问题。针对不同人的不同性格特点,采取不同的谈心交心方法。

  7、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对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着重要作用。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可以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过双重民主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党总支(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党总支和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8、党员日常教育培训工作制度

  ⑴加强党员的教育。党支部以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重点,健全学习制度,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包括:学习要有笔记、每次学习都要有签到、建立党员学习档案,采取上党课、开办轮训班、开展电化教育、组织自学等方式,在全体党员中系统地进行马列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党的基本知识教育,重点加强六个方面的教育:一是理想信念教育;二是党的宗旨教育;三是学习和实践“****”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四是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教育;五是党的纪律教育;六是马列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再教育。同时,还要教育党员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⑵切实搞好党员培训。党支部要围绕争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党员的目标,坚持把党员培训作为提高党员素质的重要途径,认真制定和落实党员年度培训计划和中长期培训规划,采取集中培训与送学上门、专题辅导与电化教育、课堂教学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等方式,有计划、分步骤地加强对党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注重加强对党员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遵纪守法等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坚持和落实****及正确政绩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党风廉政等教育。每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或委托培训,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短期集中培训或委托培训。集中培训或委托培训的时间一般为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要明确责任,及时考核和测评,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

  ⑶学习制度

  ①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学习上级文件。结合新时期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注重抓好学习创新,认真开展学习讨论活动,通过学习讨论,统一思想认识,提高自身素质和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②中心组学习每季度一次,每次集中学习一至二个专题,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写出学习体会文章进行交流。

  ③个人自学要认真落实好学习任务,并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形成良好学习氛围。

  ④党支部要按照经贸局党委(商管办党总支)统一部署,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

  ⑤坚持每年对在职党员干部职工进行政治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9、党员管理制度

  ⑴党员日常管理制度

  ①每年对党员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包括党内生活、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和联系群众等内容。根据党员实际情况,因人制宜分解量化,分步实施。

  ②党员要积极按时参加党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党员培训和党员个人党性分析评议及其他党内集体活动。

  ③党员要按月按规定数额自觉缴纳党费。离退休党员和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党员可采取预缴的办法,缴纳党费。不按时缴纳党费者,党支部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党支部每季度要向上级党组织清缴党费一次。

  ⑵在职党员管理制度

  ①每位党员都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党员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要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党支部每半年要公布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出勤情况。

  ②调出调入的党员,都必须办理转递党员组织关系。

  ③党员因私出境出国或自费留学其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的处理,按照中组部有关规定执行。

  ⑶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①新版《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范围:新版《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于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②下列情况一般不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一是短期(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的党员,仍开具党员证明信。

  ③长期(六个月以上)外出务工经商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④流动性较大,无固定地点,但可以经常返回原所在单位的党员,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⑤集体外出、地点相对集中,且有三名以上党员的,可通过建立临时党支部或临时党小组进行管理。

  ⑥规范新版《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使用工作。各党支部要定期定专人对本单位的流动党员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登记造册,建立起流动党员管理台帐和信息库。

  ⑦全面落实《活动证》发放情况报告制度。按时按规定要求上报《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流动党员基本情况统计表》、《流动党员增减情况统计表》等有关报表;认真抓好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发放工作。

  ⑧认真做好流动党员活动证的查验。党支部在接收流动党员时应认真查验、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中“流入地(单位)党支部栏、流入时间栏、党支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栏”的相关内容。

  10、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制度

  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评议前要组织党员认真开展学习,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交心活动,撰写个人党性分析材料。评议时,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班子成员逐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党员自评,党员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反思自己,检查言行,明确努力方向;搞好党员互评,党员之间要客观肯定成绩,帮助指出不足,提出整改方向;搞好群众评议,采取座谈会或民主测评等方式,听取党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搞好组织评议,召开支委会对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位党员提出评议意见。评议后,及时向党员个人反馈评议意见。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要认真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根据《章程》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组织处理。

  11、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

  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并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帮助他们排忧解难。特别是要引导党员与困难群众结对子,尽心竭力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完善和落实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联系点和联系离退休老干部、党外人士、特困群众等制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加以“下基层、访群众、办实事、促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商讨加快发展的思路和措施,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12、党组织关心党员制度

  党组织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在艰苦环境中工作的党员、下岗失业职工中的党员、生活困难的党员和老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通过走访慰问、党员结对帮扶、设立困难党员帮扶基金等措施,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进一步激发他们保持先进性的内在动力。

  13、廉洁自律制度

  ⑴全体共产党员,要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南平市委、邵武市委以及经贸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⑵要遵纪守法,严以律已,在工作中模范执行上级和本单位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禁止工作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在业务经营和公务活动中索取或接受礼金、礼品及收受业务“回扣”占为己有。

  ⑶要带头坚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自觉抵制奢侈浪费不正之风。

  ⑷要提高办事效率,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争做表率。职责范围内的事,不得借故推诿、刁难,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事,要做好解释工作。

  ⑸要团结协作,密切党群关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相互配合,互相支持,虚心学习,取长补短。

  ⑹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4、定期通报制度

  党总支(党支部)每年集中举行一次通报会,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本年的工作情况。平时,不定期的向干部职工通报近期工作情况及大事、要事,自觉接受党外群众的监督。

  15、认真落实商管办党总支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真正形成商管办党总支班子集体抓、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班子成员分工抓、责任部门具体抓、上下联动共同抓的党建工作格局,并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认真落实考核奖惩措施,切实为健全和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提供组织保证。商管办党总支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确定党建工作联系点,定期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联系点贯彻落实上级党建工作有关部署情况,特别是要指导联系点坚持不懈地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健全和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把联系点建成党建工作的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

篇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

(一)党组织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2、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

  3、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6、协调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坚持原则,化解矛盾,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7、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二)党组织书记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和研究本支部发展规划,根据上级决策,制定措施,组织落实。

  2、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抓好党组织委员会自身建设,按时召开党组织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调动党员的积极性。

  4、负责召开党组织委员会和党员大会,检查决议执行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

  5、抓好党员培训教育,提高党员的素质,配合企业搞好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党组织活动制度

  1、活动目的:通过丰富多彩的党员活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活动原则:有利于党内生活,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企业发展。

  3、活动方式:以灵活、多样、小型、分散的活动为主,党委大型活动为辅的方式进行。

  4、活动内容:紧紧围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积极寻找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的结合点,灵活多样地开展各种文体娱乐活动、社会公益活动、亲情关爱活动、庆祝联欢活动。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渗透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组织的生产经营之中。

  5、活动要求:各支部每个月要举行一次以上的特色活动,增强支部的凝聚力。

(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根据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结合本单位党员的构成情况,提出本单位本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报上级党委审核。

  2、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企业党组织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认真的考察,并采用培训、压担子锻炼、指定培养联系人等多种方式,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3、坚持党员标准,把住党员队伍的“入口”关。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得吸收到党内来。

  4、严格履行接收新党员的手续。发展党员,必须个人自愿申请。支部大会讨论前,支委会要注意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政审,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经过讨论,举手或无记名投票表决。上级党组织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如认为合格,经党委集体讨论、表决决定,不能由个人决定。

  5、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能否转正,要以是否履行党员义务、符合党员条件为依据,不能降格以求。

  6、坚决反对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不能利用职权搞突击发展、强令发展或把不具备条件的人拉入党内,不准以吸收入党为条件搞不正当交易。

(五)党建带工建、团建工作制度

  1、党组织、工会组织、团组织负责人配备,可采用交叉兼职的办法,形成工作合力。

  2、党组织与工会、共青团组织可一起开展活动,不断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提高职工群众的素质。

  3、落实党建“双带”责任。企业党组织要履行“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工会建设”的职责,指导工会组织、团组织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群众工作的指示,支持工会组织、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4、工会、共青团组织要开展推优入党活动。积极在生产经营、科技骨干和一线优秀工人,以及在28岁以下共青团员中开展推优入党工作,不断壮大党员队伍。

(六)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重点解决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服务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活动情况;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其他主要问题。

  2、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由全体委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及要求,可扩大到中层干部党员参加。党员民主生活会以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和要求可吸收部分建党对象参加。

  3、根据形势、任务和上级的要求,结合领导班子建设方面的实际情况,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党员领导干部应深入基层,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每个同志都要进行自我总结,准备好发言提纲,主要领导要同班子成员进行谈心,交换意见,并向上级组织报告会议的议题及时间。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领导干部,要将发言提纲留下,在会上书面发言。

  4、参加民主生活会的每位成员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切忌把民主生活会开成表扬会;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不回避矛盾,真正达到触及思想,接受教育,增进团结的目的。

  5、召开民主生活会必须认真做好记录,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要向上级纪委和党组织报告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或根据上级要求报送会议记录。

  6、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七)党员“三会一课”制度

  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主持,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半数时,会议才能召开。支部大会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研究确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

  2、党组织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并主持。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时,会议才能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意见,提出和确定本支部的工作及有关事项等。

  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住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4、党课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也可根据形势的需要和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党课的方式可灵活多样。

(八)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般每年进行一次,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

  2、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的目的是,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3、依据评论结果,表彰优秀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九)党员活动日制度

  1、坚持党员每月有活动的制度。根据工作安排,原则上每月确定一天为党员活动日(遇有重大事项或节假日可临时变动)。

  2、党员活动日主要是召开支部大会、党小组会、民主生活会、上党课等,活动的形式和方法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努力提高活动质量。

  3、在每次活动前,应认真准备,对参加活动的人员、时间、形式、内容等,要做详细的记载。

(十)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党员要联系一至两名员工,定期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了解员工思想、工作状况,倾听倾听职工群众呼声,密切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

  2、要利用联系群众的机会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职工树立大局观念,自觉爱岗敬业。

  3、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问题集中或难解决的,要向党组织汇报集体研究。

  4、建立群众意见收集、集中研究制度,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十一)党员接转组织关系工作制度

  1、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学习、外出务工经商以及其他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方或单位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2、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时,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出证明,并按转移组织关系的规定权限,到党支部所在的上级党委接转关系。

  3、组织部门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要求党员提供所去地的证明(或依据),并按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进行接转。

  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能自己携带的,应由机要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党员,不在原籍村、居住地担任职务的,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或企业所在地党组织,不能转移正式关系的,包括在企业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参加企业党组织的活动。

(十二)考核奖惩制度

  1、按照“五个好”要求,做好支部考评工作,每年“七一”或年底评选出一批先进党支部进行表彰。

  2、对业绩优异的党务工作者给予适当的年度奖励,引导党务工作者主动创新工作方式。

  3、采取党员自评、群众测评、组织考评等“三级评估”方式加强党员目标考核。表彰奖励先进,对不思进取、没有很好发挥作用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

(十三)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工作职责

  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一般由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组织观念强,作风正派,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经营管理知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党员担任,并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所在街道党组织选派,可以是专职,也可以是兼职。

  1、党建指导员工作职责

  (1)负责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负责人和职工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内建立党组织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

  (2)了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经营管理和职工队伍情况。考察、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向所在党组织提交入党积极分子名单,介绍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提出发展意见。

  (3)在党支部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之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代表党支部积极主动地开展活动。条件成熟时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筹备和建立党组织,并帮助新建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

  (4)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内的党员传达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的重大决策和指示精神,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开展组织活动,帮助提供和解决党员学习的必要资料。

  (5)关心党员的疾苦,维护党员合法权益,调动党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协调和解决经营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其健康发展。

  2、党建联络员工作职责

  (1)负责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负责人和职工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

  (2)密切社区(单位)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沟通和联络,定期进行走访。

  (3)经常在企业开展调查摸底活动,定期梳理党员,建立相关档案,及时掌握党员的变化情况并进行动态管理。

  (4)及时汇总、上报企业发展状况、党员的流动变化和党员活动开展情况。

  (5)加强企业员工思想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经常了解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引导企业优秀员工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符合成立党组织条件时,向有关党组织提出组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建议和意见。

(十四)党员示范(先锋)岗制度

  1、党员示范(先锋)岗是指激励党员在各自岗位上,按照岗位需要和职责要求,在本岗位上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带动作用的制度。

  2、党组织要在生产一线、车间班组、窗口行业、服务部门等关键岗位合理设置示范(先锋)岗。

  3、创建党员示范(先锋)岗的标准:改革中做先锋、技术上当能手、工作中创业绩。

  4、党组织要带领党员积极创建示范(先锋)岗,公开示范(先锋)岗职责,挂牌上岗,接受职工监督。

  5、党员示范(先锋)岗实行动态管理,坚持一年一评比,一年一挂牌。党员示范(先锋)岗作为每年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条件之一。

(十五)档案管理制度

  1、凡是能准确反映企业各项业务活动的文件、材料、声像、报表,都必须及时归档,确保完整无缺。

  2、文档管理员必须坚持文书随时立卷的归档制度,并分门别类,做好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3、档案内容包括从成立之日起每年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形成或企业制发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4、文书档案管理

  行政综合类:包括重要的会议材料;制定的内部法规性、政策性文件;组织变革、变迁、大事记、年报等文件材料;发展规划、工作总结汇报;政府机关颁发的重要文件。

  组织人事、教育培训类:员工变动表、花名册、教育培训卡。

  会计统计类:年度计划、统计报表、财务会计预算报表及其说明,各种季度报表、月报表,政府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文件材料。

  质量管理类:质量管理方面的制度。

  技术类:产品及生产方面技术文档。

  销售纪事类:企业大规模的销售活动纪事。

(十六)党建工作报告制度

  1、“两新”组织党组织年初要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党建工作安排。

  2、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党建工作完成情况,年终写出全面工作总结,并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随时书面或口头报告有关情况。

  3、报告内容,按照《章程》、《条例》规定的任务职责和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要求完成落实情况。重点是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等项工作开展情况、方法措施及其成绩效果。

  4、报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全面反映情况,既肯定成绩,总结经验,也反映不足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办法、措施。

(十七)职工与管理层定期对话沟通制度

  1、建立职工与管理层定期沟通制度。员工代表每期轮换,起草员工意见,在会议上与管理层充分交流。

  2、设立员工意见信箱、网站等形式,及时听取员工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3、实施职工与管理层定期对话制度,及时解决内部矛盾。

(十八)职工权益保障制度

  1、职工权益,是指职工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发生、存续、解除、终止过程中,职工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利益。职工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2、各级工会组织代表和维护职工权益,对职工权益保障工作依法进行监督。

  3、职工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享有依法提请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和经济权利。

  4、用人单位不得以缴纳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股金、集资款或其他名义的费用,或者以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等证件,作为录用、接收职工的条件。

  5、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因不可抗力原因,用人单位确实无法按期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时,可以延期或者部分发放职工工资,但应当向职工说明原因,并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及时补发。

  6、用人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周休息日,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计划生育假等带薪假期,以及劳动(聘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其它假期。

  7、职工依法享受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

  8、职工享有人身自由、生命健康、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等人身权利。

(十九)党组织负责人列席管理层会议制度

  1、凡是通报或研究重大事项时,应提早二天通知正副书记准备。

  2、正副书记接到通知后,应按会议内容做好调查研究,准时到会。

  3、会议一般每月一次,遇到重要事宜及时召开。

  4、会议由业主或行政科负责通知、记录。

  5、会议由业主主持,会议程序:

  (1)业主提出生产经营等重大决策的设想、依据和条件,组织与会者论证,或者通报情况。

  (2)认真审议,对决策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完善。

  (3)业主充分听取与会者的意见和建议,以形成共识,协力工作。

  (4)业主拍板,部署工作。

(二十)业主列席党组织会议制度

  1、党组织通报或研究党内重大活动时,应提早二天沟通,商请业主参加,争取业主理解和支持。

  2、党组织组织活动、开展工作要紧贴企业生产、经营实际。

  3、会议一般每年两次,遇到重要事宜及时召开;

  4、会议由党组织负责人或受其委派的同志负责通知。

  5、会议由党组织负责人主持,会议程序:

  (1)党组织负责人提出党内活动的设想、依据,组织与会者论证,或者通报情况;

  (2)认真审议,对决策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完善;

  (3)党组织负责人充分听取与会者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决议;

  (4)明确相关人员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二十一)党组织与管理层定期沟通工作制度

  1、建立党组织与管理层定期沟通制度。党组织与管理层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党组织每年年初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提出党建活动方案,与管理层充分沟通,形成具体方案。

  3、党组织要积极争取管理层对党建活动的重视和支持,及时党建活动经费等重大问题。

(二十二)党组织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1、议事范围:

  讨论制定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讨论审定党组织工作总结、重要的请示报告;研究分析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的统战工作、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的情况,讨论决定和处理这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讨论、研究、制定机关发展规划;讨论解决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的政策性、倾向性问题。

  (6)研究机关和本系统干部的培养、选拔、配备、使用方案;决定对中层干部的有关任免事项;决定对党员、干部的奖惩。

  (7)讨论决定基层党支部的调整;审批支部委员会的组成。

  (8)讨论研究或推荐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负责干部的人选。

  (9)讨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提出的重大问题。

  (10)讨论上级党委规定应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

  (11)讨论认为需提交党组织讨论的其他重大问题。

  2、议题的确定

  (1)需经党组织讨论的议题,一般由书记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和其他委员的意见确定与提出。

  (2)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应事先进行必要的协商和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种意见,然后提交党组织讨论。

  (3)未经充分调研论证和协商的重大问题(突发性事件例外),一般不列入党组织议题。

  (4)议题确定后,有关领导和部门应按议题内容和要求做好充分准备,由书记根据准备工作的情况确定党组织会议召开的时间。

  3、会议的召开

  (1)党组织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或延期召开。

  (2)党组织会议一般由书记召集和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可依排序委托副书记或委员召集并主持。

  (3)党组织会议应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才能举行。在讨论干部任免或推荐人选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才能举行。

  (4)党组织成员和其他与会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用书面形式表达。

  (5)对议题涉及的有关部门,必要时可通知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讨论到有关内容时进场,研究完毕后即告退席)

  (6)党组织会议由专门同志负责记录,必要时由书记委托一名委员记录。

  (7)党组织会议讨论问题涉及到党组织成员或其亲属需要回避的,该成员应主动回避或由党组织在会前通知当事人回避。

  (8)召开党组织会议,一般由会议主持人在2天之前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及各有关书面材料通知到与会人员。

  4、议事与决定

  (1)党组织议事,由提出议题的书记或委员就议题作简要的说明,列席会议的部门负责人作必要的汇报。

  (2)讨论问题时提倡充分发表意见,发言要中心突出,观点明确,简明扼要。

  (3)主持会议的书记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决定或决议的初步意见。

  (4)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或决议经党组织成员超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对重大问题要逐个讨论表决。意见基本一致的,采取口头表决;经过充分讨论仍有分歧的,进行举手表决;特殊情况下可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

  (5)要认真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在讨论重大问题发生争议、双方人数相近时,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委员的意见决定外,应暂缓做出决定,通过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次会议再讨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将争议问题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6)会议期间,对个别成员的临时动议,一般不进行讨论。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议题的,开会时应由书记做出说明,意见一致或基本一致的可做出决定;意见不一致,分歧较大的,可以充分讨论,但不能形成决定。

  (7)对因公、因病未出席会议的党组织成员,会议后由书记或副书记向其通报党组织会议讨论的内容和情况。

  (8)与会人员要严守保密规定。党组织会议决定事项,应采取适当形式通知有关单位和处室。党组织会议决定的问题,未经批准公开,党组织成员及列席会议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5、决定的执行和反馈

  (1)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要按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落实。书记要抓好检查工作,并及时向党组织会议报告执行情况。

  (2)党组织成员对所做出的决定(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可以保留,可以请求复议,或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在上级或本级党委未改变决定之前,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和执行。如遇到新的情况或新的问题不能按原决定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党组织会议复议,在紧急情况下也可以由书记个别听取党组织成员的意见后作适当调整,并提交下次党组织会议确认。

(二十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1、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特制定本制度。

  2、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党支部领导班子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4、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4)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并组织实施;

  (5)履行监督职责,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6)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二十四)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1、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建设作风及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2、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经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方法: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电子触摸屏、新闻媒体等适当形式进行。

  3、公开期限一般每季一次,适时公开内容适时公开。对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要注重公开的实效和时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每期公开都要填写党务公开内容拟稿、审核、审批及意见建议收集办理登记册,公开一次、填写一次,全面记载党务公开的内容及效果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5、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务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党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到位;公开的形式是否便于党员群众监督;公开效果是否明显。必要时可采取问卷调查和民意测验的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

(二十五)、党员教育制度

  1、党员教育制度是关于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规定。

  2、党员教育的内容主要是:章程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重要思想、学习实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教育等。

  3、充分利用党校等阵地,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通过举办党员轮训班,采取集中辅导、分组讨论、个人自学、外出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切实加强党员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效果。

篇3:党建上墙制度

  党建上墙制度

入党誓词: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

  代表中国先进劳动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2、按照党员责任目标管理要求,制定评议党员细则和标准。

  3、按照民主评议党员程序办事,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

  4、对不同格次的党员,分别制定教育管理措施,促其转化和进一步发挥作用。

  5、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

  6、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部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不得少于两次。

  2、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确定议题和时间,提前五天报上级党组织。

  3、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针,注重提高会议质量。

  4、针对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报上级党组织。

党支部议事制度

  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2、干部选拔使用和人事调整。

  3、重大经济项目论证和决策。

  4、经济发展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

  5、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超过分管领导权限范围的。

  6、其他须经研究的重大问题。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制度

  1、党支部负责对本支部党员及工作人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

  2、考核工作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相结合,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每年1次,年底进行。

  3、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年底工作报告。

  4、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列入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把检查落实情况作为评议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部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部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市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部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党员八项基本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八项基本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党支部工作制度

  1、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工作安排、部署以及重大的政治活动,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负责教育和管理党员,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执行党的纪律,切实保障党员的权力和义务,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章程》、《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努力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政策水平。

  3、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保垒作用,坚决完成上级党组织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

  4、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听取群众意见,维护群众利益,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5、及时向上级党委汇报党支部的党建、党员干部及群众的思想政治状况,请示报告支部工作,负责支部委员的改选上报工作,监督检查党员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6、培养、考察、政审、吸收、发展新党员,收交党费,民主评议党员,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五好》党支部标准

  1、领导班子好。

  党支部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整体素质好,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能认真执行《中国共产章程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一般由党员行政主要领导人担任,热心支部工作。熟悉支部工作的基本内容,掌握支部工作的基本方法。能够正确处理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的关系,做到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落实。

  班子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内部分工明确,既各负其责又通力协作。支部班子带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的工作部署,班子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

  党员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努力学理论、学《章程》、学业务、学科学文化知识。忠于职守、精通业务,是本职工作的骨干。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坚决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加大共青团“推优”和在优秀青年和业务骨干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使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结构和分布状况有明显改善。组织开展好“党建带团建”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3、工作制度好。

  建立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组织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创先****”制度、选举工作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等。

  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制度落实。必须把每个党员编入党的组织,参加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党员必须在党组织中过组织生活,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党支部组织党员依据章程对党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出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应承担和完成的责任、任务等目标,提出具体的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坚持半年初评和年终总评,建立奖惩约束机制。

  4、思想作风好。

  深化对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大局,服务中心,立足岗位作奉献。认真开展党的优良作风和优良传统的再教育,牢记宗旨,端正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和好事。要组织党员干部队伍认真学习重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刚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不断提高党员干部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严守党纪国法的自觉性,大力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挥霍公款的不良行为。

  5、群众反映好。

  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党支部能有效地协助学校行政负责人团结和带领群众,高标准、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群众公认,党支部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的表彰。

党的性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支部会)。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党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3、党小组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4、党课。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

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的民主生活会一般以支部为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翌年的一月底以前召开。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每年进行一次,在评议基础上,评选出优秀党员,评议出不合格党员。

党员责任区制度

  1、社党支部根据党员和群众人数,按照方便工作,有利联系的原则,设立党员责任区。

  2、党员在责任区内实行五包两保。

  3、党员在目标责任区内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十个带头。

  4、社党支部要根据党员责任区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包联”对象,使用权党员责任区“包联”对象明确,责任清楚,落到实处。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一是要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禁止突击发展;二是要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严把“入口“关,严禁弄虚作假,首先是、支部要严格审核把关:三是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支部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组织他们学习马克思注意理论和党的基础知识,加深他们对党的认识,切实解决思想入党的问题;四是材料要完备,手续要齐全。要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党费收缴制度

  按照章程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条件和应尽的义务,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费实行半年一缴纳制度。

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和****,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党务工作,在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中,脚踏实地,有创新精神,在党的建设工作中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

  3、党性强,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刚正不阿,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同违*纪的现象作斗争;

  4、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受到党员和群众的信赖和敬重。

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重要思想和****,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

  2、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坚持党性原则;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4、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成绩突出;密切联系群众,在党员和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先进党支部条件

  1、班子建设优。

  2、组织建设优。

  3、开展活动优。

  4、党员教育管理优。

  5、廉洁自律优。

篇4:基层党建绩效管理考评制度建设效用分析

基层党建绩效管理考评的制度建设及效用分析

实施背景

党的**大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要求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伴随着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的深入推进,社会利益格局正在发生重大调整。从公司内部来看,在企业改革过程中,各层级的资源整合、人员调整、流程再造,带来利益格局的重大变化。一些基层党支部的工作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不够,党的组织功能和活力不强;有的党组织围绕中心抓党建方法滞后、融入不够,服务中心、服务员工效果不彰等。如何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领导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是漯河供电公司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

通过近年的探索实践,我们深切认识到,开展基层党建绩效管理考评,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突破口,有助于充分发挥公司系统各级党组织政治、组织和群众工作优势、促进员工队伍和谐稳定、形成公司上下凝心聚力的强大发展动力,从而持续推动公司科学发展。

主要做法

(1)着力构建责任网络。公司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为副组长,政工、纪检、工会、团委、新闻及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为成员的管理考评组织,把党纪工团宣等各项工作纳入统一的政工协同保障体系,指导各基层党组织构建以党组织书记和专(兼)职政工干部负总责的责任网络,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党建任务和行政职责一岗双责作用,促进党建工作协同高效开展,实现与企业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2)持续完善考评体系。围绕上级党组织年度重要工作部署,结合公司党委年度工作要点,在充分征求基层党组织意见、建议基础上,本着突出绩效考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的原则,及时修订、完善《党建绩效管理考评实施细则》。20**年修订后的《考评细则》包括党建基础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工会本文由收集整理及民主管理工作、新闻宣传工作、奖惩考核五大部分,考核内容又细分为13个大项、53个分项、147条评分条款,基础分设定为200分数。考评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月有考评、季有督导、半年小结、年终综评,通过细化量化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责任,使党建工作由软任务转化为硬管理。

(3)丰富考评工作内涵。结合当前互联网+的工作主旋律,发挥互联网平台的传播优势,建设专门的党建绩效提升管理考评专题网站,并开设网上党校专栏,发布党员教育十二讲、党组织书记六课等内容,每月突出一个主题、每季度组织一次测评,每半年进行讲评,并适时公布党员学习情况,进一步调动广大党员自主学习的积极性。深化手机党课试点应用,以图文并茂的短信党课方式向基层党员传递党的声音,报道党建信息,阐述章程党史,展示党员风采。利用班站会、党小组会等形式,组织党员讲学习体会、谈成长感悟,评身边好人好事,以小见大、以点带面,提升组织凝聚力和党员引导力,从而进一步丰富党建绩效考评工作内涵。

(4)发挥考评激励作用。每月由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包括政工、纪委、工会等各职能部门)就专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月度政工协同例会上专门通报,并在公司门户网站党建绩效管理专栏上以柱状图形式动态公布。每季度结合公司阶段性重点工作对各基层党组织进行抽检督导。年终考评结果与年度评先工作挂钩、与党员干部业绩考核挂钩。同时,以电子政工简报方式主动发掘和展示各基层党组织工作特色亮点和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常规工作不漏项、创新工作有新意,对比标准找差距,标杆引领创精品的政工协同闭环管理机制。

取得成效

(1)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组织建设是提升党建工作实效的基础。公司党委在13个基层党组织中全面推广实施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持续开展党组织结对共建和党支部党课观摩学习等特色载体性活动,以结对共建、取长补短、资源共享、共促发展的工作模式,初步构建起常规工作不漏项、创新工作有新意、对比标准找差距、标杆引领创精品的工作闭环管理机制。20**年,漯河供电公司党建绩效提升管理考评工作入选漯河市基层党建创新实践典型案例。

(2)提升党建工作实效。在加强党建绩效管理考评体系应用基础上,着眼于解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同步实施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进一步整合基层党建工作资源,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结合三集五大体系建设、打造95598光明服务工程、三全降本增效协同攻坚等重点工作,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实施党员绩效管理党员课题攻关等30项党建重点项目和创新项目,做到实施一个项目、解决一个问题,培育一个典型、提升一项工作,以公司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检验党建工作实效。

(3)构建创先****长效机制。实施党建绩效管理提升考评,重在加强工作协同,重在突出工作全覆盖,重在彰显实效凝聚合力。实践中,基层党组织一些好的经验转化为长效机制,一批先进典型脱颖而出成为激励员工创先进****秀的标杆。公司5个党支部分获河南省电力公司电网先锋党支部标兵和创先****季度之星;公司党委荣获河南省创先****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创先****流动红旗双项殊荣。

工作启示

(1)党建绩效考核是规范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抓手,是展示基层党建工作实效的平台,所以制订考核标准必须要重点突出、化繁为简、易于操作,同时还要能对党员干部的实绩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做到奖优罚劣,有助于形成一种压力机制、动力机制,促使党员干部形成创先****的良好氛围。

(2)开展党建绩效管理考评,体现了党建工作务虚工作务实抓,无形工作有形化的特点。实践中,更需要从管理学角度,以三结合(即: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察相结合,常规工作与重点任务相结合)加强过程管控。

(3)新形势催生新任务,要保持基层党建工作的活力,考核标准要及时修订完善,考评方式要适时改进,创新成果要注重推广。以点面结合、取长补短、资源共享、共促发展的工作模式,促进政工干部素质和基层党组织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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