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人们运用到聘任,教职工的场合不断增多,我们该怎么写作相关的内容呢?以下是文库小编帮大家整理衡阳实验中学教职工聘任工作方案,欢迎阅读收藏。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教职工队伍的整体优化,强化竞争意识,增强激励机制,彻底打破铁饭碗,提高办学质量,办学效益,依据《阳衡市中小学内部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第一条:聘任机构
1、成立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2、教师聘任工作小组
组长:z副组长:z
成员:由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
3、职员聘任工作小组
组长:z副组长:z
成员:由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
第二条:聘任原则
(1)聘任方式:正式聘任、试聘、高职低聘、低职高聘、缓聘、落聘、解聘。
(2)择优任贤,定编、定岗、定责。
(3)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分类聘任,转岗分流。
(4)公开、公平、公正。
(5)聘期:一年一聘
第三条:聘任条件
(1)教师应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行政人员、职员、工人等应具备履行相应工作职责的能力和相关资质。
(2)、初上高中、高三教师:①参加模拟测试成绩优秀;②学生评教满意率高。
第四条:聘任程序:
1、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聘任程序:
班主任、年级组长由学生处提名,教研组长由组内推荐,教导处提名,交聘任工作小组评议,学校聘任领导小组研究,由校长聘任。
2、教师聘任程序:
(1)分年级组聘任;
(2)学校公布圈定的各年级组应聘教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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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聘教师本人申请;
(4)班主任选聘;
(5)评聘工作小组进行票决初评,交聘任领导小组研究;
(6)校长聘任,发放聘书,签订聘任合同。
3、行政工勤人员聘任程序:
(1)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学校设立工作岗位,职数,制订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范围及有关待遇,并张榜公布。
(2)非教学人员或落聘教师根据公布岗位、提出个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质证书。
(3)学校评聘工作小组进行票决初评,报学校聘任领导小组研究。
(4)校长聘任、发放聘书。签订聘任合同。
(5)对新分配来的教职工和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的临时工,校长可以试聘、临时聘任。
第五条:不聘: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任
(1)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散布错误言论,在师生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2)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打击学生,造成学生流失、出走等不良后果的;
(3)不遵守职业道德、以权谋私,或工作服务态度差造成不良影响的;
(4)工作渎职、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劳动纪律松驰、经常迟到、早退或无故旷工、屡教不改的;
(6)违反计划生育的;
(7)上年考核不合格者;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六条:拒聘
根据双向选择原则,学校教职工可以写出辞职报告,拒绝校长聘任,拒聘人员从拒绝签订聘任合同之日起,学校停发工资、福利,并报市教育局、人事局审批作自动离职处理,并予销编。
第七条:处理不聘、试聘、缓聘、落聘人员办法
(1)对于不聘人员,从学校不安排工作之日起作自动离职处理。
(2)对于缓聘人员,服从学校安排,工作态度好,学校尽可能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试聘,试聘期一个月,试聘期间只拿财政工资,不享受其他任何福利待遇,试聘期满,由评聘工作小组票决是否正式聘任。试聘期满期,仍未受聘作自动离职处理。
(3)对落聘人员,学校再提供一次聘任机会,仍无受聘的作缓聘人员处理。
第八条:解聘
受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任条件的;不能信任本职工作的;
(2)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赞成严重损失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乱收费、乱罚款,经教育不改的;
(4)品行不端,污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或一学年内累计超过15天的;
(7)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得终止或解除聘任合同。
(1)爱聘人患重病,或工伤在医疗期内;
(2)女职工在孕期、哺乳期内;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第九条:本方案从职代会通过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属校长室。
篇2:浏阳一中教职工聘任工作方案
为优化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激活用人机制,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做好20**-20**学年度教职工聘任工作,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聘任原则
1.坚持定编、定岗、定责的原则。学校按规定的编制数,根据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需要设岗,按岗位和职责定人员,不因人设岗。
2.坚持择优竞争的原则。学校根据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表现,经过绩效考核,择优聘任。对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先聘任。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学校要做到聘任程序公开、岗位及职数公开、聘任结果公开,严禁暗箱操作,确保聘任工作客观公正。
4.坚持双向选择的原则。校长根据本校教师各方面情况、教师应聘意向及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等对教师实行聘任,教师有受聘、拒聘的权利。
5.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各学校教职工聘任方案必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聘任必须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
二、组织领导
(一)聘任领导小组
组长:zz zz
副组长:zz zz zz zz
成员:zz zz zz zz zz zz zz zz zz zz zz zz zz zz zz
职责:加强聘任工作的领导,负责中层干部和部门负责人聘任,审定聘任方案和聘任结果,做好协调上岗,确保聘任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聘任监督仲裁小组
组长:zz
副组长:zz
成员:zz zz zz zz 各党支部书记
职责:对聘任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聘任过程中出现的教师申诉进行调解和内部仲裁,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聘任工作公正公平。
(三)聘任工作小组
组长:zz
副组长:zz zz zz zz
成员:zz zz zz zz zz zz zz zz
职责:制定聘任方案,负责聘任工作的组织实施。
说明:艺术学校独立聘任,由艺术学校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经聘任领导小组批准。
聘任工作小组下设部门聘任小组。
高三年级聘任小组
组长:zz
副组长:zz
成员:zz zz zz zz
高二年级聘任小组
组长:zz
副组长:zz
成员:zz zz zz zz
高一年级聘任小组
组长:zzz
副组长:zz
成员:zz zz zz zz zz
综合聘任小组
组长:zz
副组长:zz zz zz zz
成员:zz zz zz zz zz zz zz zz
后勤聘任小组
组长:zz
副组长:zz
成员:zz zz zz zz
三、聘任对象
1、已与阳浏市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的本校在编或新调入的教职工。
2、已办理病休和停薪留职手续的教职工不再参加聘任。
5、落聘人员由学校聘任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上岗或分流安置,本人不服从协调上岗和分流安置者,作落聘处理。
四、聘任程序
1、聘任学校处室、年级部、艺术学校、相关部门管理干部及教研组长。
2、聘任高三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备课组长。
3、聘任高二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备课组长。
4、聘任高一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备课组长。
5、聘任处室职员、教辅和工勤人员。
6、协调上岗和分流安置。
五、聘任工作中的有关规定
1、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拒聘
(1)本人不填写聘任意向表,拒不参加聘任的。
(2)不服从协调上岗和分流安置的。
拒聘人员自拒聘之日起,一个月内报市教育局办理解除聘用手续,拒聘满两个月停发工资,按规定程序办理除名手续。
2、一学年内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教职工,由学校申报市教育局作辞退或除名处理。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聘或解聘。
(1)受开除留用处分的。
(2)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3)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的。
(4)违反规定,向学生或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财物的。
(5)缺乏大局意识,损害学校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6)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履行岗位职责的。
(7)一学期内连续旷工7天或累计旷工超过15天的。
(8)工作不认真,教育教学效果或工作绩效差,学生、家长、社会反映强烈,经教育仍无改进的。
(9)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10)其它严重违纪违规和不适宜继续聘任的情形。
4、通过学校协调上交由市教育局分流安置仍未能上岗者,视为落聘。落聘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5、正处于怀孕、产期、哺乳期的女教职工及因工致残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教职工应予聘任。
6、新招聘或正式调入的教职工第一次参加聘任的应予聘任。
7、已连续任教两届高三的教师,原则上不能继续聘为高三教师。
8、年龄偏大、身体欠佳、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能基本胜任岗位工作,且不到退休年龄的教职工,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聘任。
9、特殊情况,经批准提前离岗休息的教职工,只享受退休教师的福利待遇。
10、富余教职工,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分流安置。
11、患重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又不具备病退条件的教职工,经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符合病休条件的,报市教育局和市编办审批同意,暂列病休,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市教育有关规定执行。
12、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到金桥学校任教的教师,保留学校编制,其工资和福利待遇由金桥学校发放。
13、由学校或市教育局安排下乡挂职或支教的教师,其结构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14、校级和中层干部的管理和教学工作量总和原则上不超过1.5个标准工作量。
15、不再办理教职工停薪留职手续,原已转入市教育局人才服务中心的停薪留职人员仍按市教育局有关规定管理。
16、教职工对学校聘任工作存在异议,可以向学校聘任监督仲裁小组请求复议,学校监督仲裁小组在接到复议申请7日内给予答复,如果对复议结果仍然不服的,可向教育局教职工聘任协调领导小组申诉。
六、聘任时间
7月6日:召开聘任大会,公布聘任方案。
7月7-9日:科任教师聘任。
7月10日:教辅和后勤人员聘任
7月11日:协调上岗。
20**年7月2日
篇3:江南小学教职工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南江小学教职工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南江小学第一届第二次教代会表决通过)
为了贯彻落实《雨湖区中小学教职工聘任制实施方案》和雨湖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实施教职工聘任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一支高素质教职工队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z理论和“z”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贯彻党的**大和**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深化改革,稳步发展, 努力构建和谐校园,打造一支德优、精干、高效的教职工队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基本原则
按需设岗、公开竞聘、双向选择、优化组合、平等竞争、严格考核、择优聘任、合同管理。
三、聘任对象和范围
1.聘任对象和范围:我校在编正式教职工。
2.聘任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⑴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⑵有良好的师德,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⑶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或单位其他岗位工作的能力;
⑷具有符合国家规定学历和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或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
⑸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因工(公)致残以及因患绝症、精神病的教职工,可不参加竞聘,暂列编外。
四、聘任工作程序
1.宣传动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雨湖区中小学教职工聘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雨湖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实施教职工聘任制的通知》等。
2.拟写《南江小学教职工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并由学校教代会通过。成立教职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和人事争议调解小组。领导小组由熊传章、文建中、周穆琦、肖立新、冯江、李晓纯、黄旭、谭亚兵、王思宁组成;人事争议调解小组由熊传章、文建中、周穆琦、肖立新、李晓纯、冯江组成。
3.根据编制数和学校的实际需要设置岗位,确定岗位职责、聘任条件和待遇事项,并张榜公布。
4.教职工个人填写、提交《应聘意向表》。教职工在学校设置的岗位中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岗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每人可申请1~3个岗位供学校选聘)。
5.聘任工作层级方式:
⑴校长聘任副校长、教导处正副主任、学生处正副主任、总务处主任和少先队部总辅导员,报区教育局审批通过后组成学校行政会。
⑵由三处申报年级组长和各处各岗位初聘人员名单,经学校行政会审议后由校长聘任。
⑶年级组长与教师之间进行双向选择,由年级组长提交本组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行政会审议后由校长聘任。
⑷校长与应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并向被聘人员颁发聘书。
6.向雨湖区教育局上报教职工聘任、拒聘、未聘分流、暂列编外人员名册。
五、对落聘人员和拒聘人员的安置。
1.提前下岗。落聘人员中,男满57岁,女满52岁(工人47岁),由本人提出申请,校长批准,教育局备案,可提前下岗。提前下岗期间,由学校发给本人全部档案工资,但不享受校内效益工资、各种福利和奖金。
2.调出。落聘人员要求调出,学校对此提供方便。
3.内部待聘。待聘期为2年,待聘期间的待遇按上级规定执行。待聘期满后,仍未竞聘上岗的,应与单位解除人事关系,进入人才市场择业。
4.对拒聘人员。本人不申请聘任或不接受聘任,学校下达通知书后三天内不签字者,尽量做好思想工作,经做工作仍不应聘者,从单位聘任工作结束的下月起停发工资和各种补贴,并限两个月内调出,否则报教育局予以除名。
六、不聘或解聘条款
一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聘任人员或学校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任合同的人员(对被学校单方面解聘人员,将提前30天书面通知本人):
1.不履行职责,工作极不负责,严重违反师德规范或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在师生中造成很坏影响的。
2.连续旷工或无正当理由不上岗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20天者。
3.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不完成教学任务,工作有较大失误,经教育仍不改正者。
4.严重失职,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者。
5.“***”及其它***组织分子。
6.患精神病或有精神病史等严重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
7.依法不能胜任教育工作的人员。
8.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
二有下列情之一者,被聘人员可以单方面与学校解除聘任合同(但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学校):
1.考入普通高等院校,需脱产学习者。
2.被录用或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者。
3.依法服兵役者。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1.教职工聘任工作必须严格按聘任程序进行,凡受聘人员必须签订《湖南省中小学教职工聘任合同书》,办理正式聘任手续。
2.本次聘任的教职工聘任期一般为1~3年,骨干教师可以聘任5年,男满50岁、女满45岁的教师可以聘任至退休的年月。
3.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3天。
4.若被聘教职工确有理由说明不能胜任被安排岗位工作的,学校可以考虑重新安排其他岗位。若无恰当岗位安排,则可以不予聘任或作待聘处理。
5.教职工在双向选择聘任中,落选属落聘。落聘者可由学校领导协调上岗,凡协调后仍不能上岗者仍属落聘。
6.为照顾老同志,凡距退休不足一学年的教职工,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以不参加竞聘,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安排少量工作。
7.聘任争议调解和仲裁。当事人因聘任发生争议时,以协商调解为主。学校人事争议调解小组负责调解事宜。若调解无效,需经学校人事争议调解小组上报区教育局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或仲裁。
8.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属学校“教职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本“实施方案”经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篇4:泰州实验中学教职工聘任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教职工聘任制度
1.认真搞好核编定员,确定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行政人员的岗位职责。
2.校长聘任教职工应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总编制内进行。要注重教师队伍的长远建设,既要充分发挥中年骨干教师的作用,又要注重培养青年教师,还要注重保护老年教师。
3.对受聘教职员工应全面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制订考核标准和考核制度,建立考核档案,作为续聘、不聘、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4.聘任办法,可先由校长提名,征求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后,由校长聘任;也可由校长授权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名,再由校长聘任。校长对聘任的教职员工发给聘书,并签订聘约。聘任期一般为一年,可连聘连任。
5.对未被聘任的人员,本着立足校内,因人而异,发挥所长的原则,妥善予以安排。对老弱病残等丧失工作能力而未受聘的教职员工,应区别情况,妥善安置;对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由组织按期办理退休手续。
篇5:阳桂三中上期教职工聘任方案
阳桂三中20**年上期教职工聘任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的改革,建立竞争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增强学校的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阳桂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方案。
一、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顾问:z
组长:z
成员:z
二、聘任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择人的原则。
3、坚持双向选择的原则。
4、坚持分批分类聘任,逐步推进;同等条件下,三中编制优先的的原则。
三、聘任对象
本校全体教职员工。包括三中正式编制,鹿峰中学聘任教师、借调教师等均实行岗位聘任制(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的教职工按上级文件精神原则上要求退养,以减轻聘任压力)。
四、聘任条件
1、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阳桂三中。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品行端正,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廉洁从教,尽职尽责,不违规外出兼职兼课。
4、应聘教学岗位的教师应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知识,并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和相应学科大学本科学历。
5、所教班级教学成绩、学生测评、教师测评及业务考试优秀者。
6、身体和心理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聘任工作程序
1、制定阳桂三中教职工聘任实施细则。
2、公布岗位设置、职责和聘任条件。
3、填写《阳桂三中(鹿峰中学)教职工岗位聘任申请表》。
4、申报中层管理职务者竞聘演说、民主测评。
5、召开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按照考核情况确定岗位聘任人员。
6、受聘人员与校长签订聘任合同书。聘用合同书一式三份,学校一份,受聘人一份,县教育局备案一份。
7、上报县教育局备案。
六、聘任的权限和方法
1、学校校长、总支书记、副校长、纪检委员、工会主席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
2、学校中层领导管理职务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竞聘演说、民主测评和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由校长聘任,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学校的年级主任、副主任经下年级校级领导提名,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由教研室主任提名,班主任由年级主任提名,经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由校长聘任。
4、学校的任课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年级主任和下年级校级领导提出初步人选,经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再由校长聘任。
5、学校教学辅助及后勤服务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处室主任和主管校级领导提出初步人选,经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再由校长聘任。
6、教师聘任免考条件:
(1)特级教师;
(2)所教学科本科毕业,现在高中部教学任教五年以上,06年下期至07年上期学生两次测评(音体美、信息技术教师学生测评优秀率高于所教年级其他各学科优秀率最低平均数)、年级每次考试学科人平成绩(特长班除外)、备课组测评不是倒数第一者,具备以下任一条件可免考试:
①高级教师;
②国家级、省级、市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
③近六年内在省级示范性高中任教高三三届以上(含三届)。
7、以上第6条规定之外需要申请高中教学岗位的人员均须参加业务考试(音体美、信息技术教师、特长班科任教师全部参加考试),凡非免考人员不参加考试视作自动放弃高中教学岗位竞聘。考试时间为7月14日上午9:00-11:30。
七、聘任合同的终止、续聘、变更、解聘
1、聘任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如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可以续聘,并办理续聘手续。
2、聘用期间,学校机构设置发生变化或学校内部机构职能调整,可以变更聘书的相关内容。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校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员:
①聘任期间经发现不符合条件或不能履行合同所规定岗位职责、职权的。
②受聘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政策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坚持到岗位正常工作的。
③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④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⑤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⑥违法乱纪和失职、渎职情况严重的。
⑦在聘任期间被开除、劳动教养及判刑的。
⑧工作平庸,不求进取,教学效果差,社会反映强烈,经教育后仍无改进的。
⑨受聘者当年考核不合格,或被缓期评定等级的
⑩擅离岗位或超假不归,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一年旷工累计超过30天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受聘方可提前两个月提出辞聘:
①按规定考上研究生、成人高考需要脱产学习的。
②因工作需要及其他原因需要调离学校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受聘方不得提出辞聘:
①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未满的(除上述第4条所列①-②点情况以外)。
②学校岗位人员不足,没有人员接替工作的。
八、聘任期间的管理
1、学校按德、能、勤、绩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履行岗位职责以及聘任期签订的合同的具体要求对受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健全考核制度、做好考核工作,并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以及奖惩、晋升、增资的依据。
2、聘用双方当事人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执时,应先由双方共同协商,协商无效的,由学校党政工领导组成的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由主管部门、同级人事部门裁定。
九、落聘人员的管理
1、落聘人员属公办身份的,其工作关系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
2、落聘人员属公办身份以外的,其关系转入县人才中心。
3、落聘人员合理流动,学校要给予支持,并提供方便。
阳桂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