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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党支部党员学习制度

  工作与生活中经常需要使用到党支部,党员,学习相关的资讯,这也正越来越成为工作中的必需,为此收集整理了以下中学党支部党员学习制度,欢迎借鉴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学党支部党员学习制度

  (一)党支部学习的组织

  (1)党支部学习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吸收校内的非党同志参加。

  (2)主持人负责审定学习计划或学习内容,提出学习要求。

  (3)组织委员负责按要求提出学习内容,拟出学习计划,具体职责是:

  1.负责拟定学习计划,提供学习所需的书籍、文件、辅导材料,对理论学习的内容、重点和研讨题目按照要求列出,并经主持人审查后印发或组织学习。

  2.记录学习情况,建立学习档案。集中学习研讨时,负责学习研讨记录和考勤工作。

  3.组织学习辅导,围绕学习专题,进行调查研究,编辑学习资料,邀请有关专家作辅导报告。

  4.总结和经验推广。每年要对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及时整理、上报学习中的做法和体会。

  (二)党支部学习的内容

  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有关内容;上级组织部门或政府、学校的重要文件;中央会议精神;组织工作业务知识和经济、政治、科技、管理、法律等方面的公共知识和党支部建设的有关内容。

  (三)党支部学习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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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的学习,采用集中学习、分散学习、自学、专题讲座、推荐文章(文件)、主题发言等形式进行学习。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党支部学习等有机结合;集中学习与工作安排有机结合。

  (四)有关学习要求

  1、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掌握新的技能。

  2、党员干部个人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每月学习计划,党支部要制定每年、每月及周学习计划。

  3、要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坚持以自学为主,每年至少要读两本好书,做读书笔记1万字以上。

  4、每次集中学习由组织委员负责考勤,无故不参加学习一次视为半天旷课。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提前向主持人请假;学习时间必须关闭手机或调为振动;非特殊情况中途不得外出。

篇2:中学党支部规章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章程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每半年应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四)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五)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活动,并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

  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二)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

  (三)制订本地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

  (五)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六)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应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增强团结。

  (四)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党员每季应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五)党支部每季组织上一次党课或者看一次党员电化教育录相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四、发展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认真按照《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二)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经两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党委委员谈话的,也不能发展入党。

  (三)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和党小组,并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四)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五、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一般不能由他人转交。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交纳标准:按工资比例交纳。

  (三)党费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指定党支部其他委员收缴。经收时,要及时填写党费证,及时记入台帐,及时出榜公布。支部每季向党委上缴一次党费。年终时,支部应将党费收缴、上交情况及有关凭证张榜公布并保存备查。

  (四)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党费上缴时间,不准借支、挪用、贪污党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六、党员廉政及联系群众制度

  (一)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勤政廉政的原则。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党支部的决策必须符合群众的利益。

  (二)共产党员要做联系群众的模范。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正确引导和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科技致富、遵纪守法;正确引导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三)共产党员都要自觉保持廉洁自律,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不奢侈浪费、不收受贿赂、不索拿卡要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共产党员不准参入赌博,不准参入嫖娼卖淫,不准参入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违者必究。

  (五)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勤政廉政和联系群众情况。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每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组织进行。注意防止走过场。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分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置等步骤进行。

  (四)评议中既评出优秀党员,又评出不合格党员。对优秀党员要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的处置;对违***纪的党员要视其错误性质和认识错误的态度,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八、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一)每个党员都要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员外出时间一个月以上,必须向支部请假,支部委员外出还须报党委同意。

  (三)党员外出不到半年的,一般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外出半年以上的,一般应转出组织关系,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党员三人以上集体外出,时间较长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临时党小组,定期开展组织生活。

  (四)党员外出没有转出组织关系的,应按期回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因故不能回的,每季至少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篇3:中学党支部集体领导制度

  1、集体领导制度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各级领导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项基本准则。

  2、坚持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制度,充分发挥集体经验和智慧,实现集体领导。

  3、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4、支部书记要发扬民主,善于集中委员的意见,带头执行集体做出的决定,不得擅自决定重要问题。

  5、支部委员会要尊重和支持书记工作,按照各自的分工,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完成所分担的任务。

  6、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重大问题,要让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讨论中发生了分歧,既要认真考虑少数人的意见,又不可议而不决,耽误工作。

  7、支部委员会在做出集体决定时,需要充分听取每个委员的意见。要明确地规定每个支委成员所负的具体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

  8、书记和委员不是上下级、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平等的、少数服从多数的关系。

  9、在分工负责中,书记担负着组织党支部的活动和处理日常工作的主要责任,不应借口集体领导而降低和抹煞书记在支委会中的重要作用。

  10、书记要有民主作风,要充分尊重其他委员的权利,善于听取和正确集中大家的意见,要当好“班长”,团结“一班人”积极执行党支部的决议,不允许搞“一言堂”家长制。

  11、在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时,支部书记和其他委员一样,都只有一票的平等权利。

  12、支部委员之间要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善于合作,每个委员既要做好所分管的工作,又要对支部的全局负责,互相尊重,互相支持,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监督和指导,当好支部书记的助手,自觉地维护党支部集体领导的威信,做到分工而不分家,通过自己的工作使集体领导坚强有力。

篇4:中学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讨论并制定民主评议的具体时间和重要环节的具体内容。

  2、党支部每学期下半阶段组织对党员思想、工作、学习、作风和模范作用的评议。

  3、实行党内民主评议与党员所在班级的群众代表评议相结合。

  4、党内民主评议中,首先自主评议,然后全体党员进行评议。

  5、评价主要是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进行。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清理思想,检查言行,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

  6、自评前,应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然后由党员在党支部大会上进行自我总结。

  7、民主评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的形式。

  8、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

  9、带头接受批评,带头评议别人。对不宜公开批评的问题,可通过同党员个别谈话等方式,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

  10、党内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法,听取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11、再次召开支部委员会,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需要核实的情况,再进一步调查核实。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正式组织意见。

  12、评议结果归入党员档案,并作为党内评优和考察预备党员转正的重要依据。

  13、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由党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突出的优秀党员,报上级党组织给予表彰;对合格党员要给予肯定和鼓励,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给予处理。

篇5:中学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章程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本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1、党支部或党小组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在四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在十月底前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需向全体党员说明。

  2、民主生活会要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学习、工作实际,认真作好准备,切实解决问题。

  3、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按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两个层次进行。

  4、支部委员除参加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外,还要参加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5、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如下: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6、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

  7、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艰苦奋斗,遵纪守法的情况;

  (3)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方法,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4)上级党组织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8、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

  (1)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

  (2)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确定中心议题,广泛征求意见,发出会议通知,作好发言准备。

  (3)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所有到会人员在出勤本上签到,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

  (4)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5)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而又能当场解决的问题。

  (6)对会议内容进行归纳总结,并请参加会议的上级组织领导或代表讲话。

  (7)对会议进程、会议谈话做好详细记录,经支部书记签名后妥为保存。

  9、其他注意事项

  对于无故不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党支部的成员要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自己的不足,决不允许对提意见者实施报复,违者以违犯党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