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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中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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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中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海东实中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关于做好20**年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东人社[20**]108号)有关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年度考核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20**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成员:zz

  二、年度考核对象

  20**年12月31日在编、在职人员,包括当年退休人员,所有参加考核人员在工资关系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单位一把手校长及借调到教育局的工作人员由教育局统一考核)

  三、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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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我校参加考核人数为206人,15%优秀比例为30人。其中初一年级参加考核48人,优秀为8人;初二年级参加考核56人,优秀为9人;初三年级参加考核48人,优秀为8人;教辅后勤2个优秀,行政3个优秀。

  各年级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优秀名额,一旦上报到考核小组就不得再进行更换,所缺名额将有考核小组推荐。

  四、年度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情况。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奉公情况。

  五、以下人员不能评为优秀:

  1、违反国家的法律、法令受到制裁,违***纪、政纪或参与***组织,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者;

  2、不承担学校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3、损害学校声誉或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有重大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学校严重损失者;

  4、乱收费,搞有偿家教,并造成严重影响者;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教育对象身心健康严重伤害者;

  6、病假、事假每学期超过15个教学日;

  `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学校续聘、解聘、奖惩和个人晋级的重要依据。

  优秀等次人员,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中合理确定,原则上向一线人员倾斜。

  七、年度考核具体安排

  1月14日前个人使用黑水笔手工填写《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可以到校园网“通知栏”下载也可到校长办领取)。

  1月12日上午课间操期间各年级进行民主评议。

  1月14日下午3点考核小组(行政组)进行民主评议。

  1月15日下午3点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单位负责人初定等次。

  1月15日下午4点本校优秀等次人员名单公示。

  八、未尽事宜,由学校行政会议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篇2:三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江镇三中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建立充满活力的校内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分配制度的改革,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的规定、市教育局《关于江镇市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学校结合实际制定了《江镇市第三中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

  校长聘任的在编在岗、能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规范的教职工。

  二、实施原则

  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本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效、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效率高、成果显著者倾斜,向责重者倾斜,做到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教职工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上。

  三、资金来源

  财政下拨的全年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即30%部分,此方案以人均1.6万元假定值测算,如有变动,相关项目将作相应调整。

  四、发放项目

  分为特殊岗位津贴及奖励、岗位责任奖、超工作量奖、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奖、重大成果及工作质量奖、工作成效奖六大项。

  (一)特殊岗位津贴及奖励

  1.班主任工作津贴:400元/月,按10个月发放。由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兼任班主任的按标准的60%发放。

  2.临时代班主任津贴:20元/天。因故未履行班主任职责,按20元/天扣发。

  3.班主任工作考核奖:根据学期班级管理考核结果等第,按月考核,按10个月发放。优秀奖发放200元/月,良好奖发放150元/月,合格奖发放100元/月,不合格者不享受此项津贴。其中,班级人数在45人以上按100%发放,班级人数在35-44人之间按90%发放,班级人数在35人以下的按70%发放。

  4.老教师服务奖:年满59周岁男教师和年满54周岁女教师,达到并完成基本工作量,年终一次性奖励500元;如同时担任班主任工作,年终一次奖励1000元。

  5.班主任特殊贡献奖:班主任连续担任6年,因学校工作需要,继续担任班主任的,一次性奖励1200元。

  (二)岗位责任奖

  1.行政岗位责任奖:副校级奖金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值的1.2-1.3系数发放,退居二线副校级按1.1系数发放,中层正职550元/月,中层副职480元/月,管理人员津贴经年度考核合格后按11个月发放。

  2.年级部管理人员责任奖:分管主任120元/月,年级组长120元/月,经考核后按10个月发放。

  3.学科管理责任奖:教研组长120元/月,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学科备课组长100元/月,其它学科备课组长80元/月,经考核后按10个月发放。

  4.校卫队员值日责任奖:按照校卫队员值日考核要求,依据日常考核情况记录以及履行职责情况、值日效果分等第发放。优秀等第占20%按100元/月发放,良好等第占60%按60元/月发放,合格等第占20%按40元/月发放,按月考核,按10个月发放。

  (三)超工作量津贴

  1.超课时津贴:10元/节。超课时津贴按月测算,按实际上课月份发放。

  超课时数界定:(实际周课时数+补贴周课时数--额定周课时数)×额定课时系数

  ①各学科周额定课时标准:(单位:节/周)

  学科名称额定课时

  语文、数学、英语5

  物理、化学6

  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体育7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8

  ②补贴课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周补贴课时数:

  跨年级或跨学科补贴1节/周,列入升学考试的科目1节/周(限当学年度), 以上情况不重复累计。

  ③各学科课时系数

  学科系数

  语、数、英1

  理、化0.83

  政、史、地、生、体0.71

  音、美、信息0.63

  2.教师午间值日津贴:10元/次。

  3.晨检教师值日津贴:3元/次。

  4.毕业班教师辅导课津贴:10元/次。

  5.体育教师指导津贴:指导早操2元/次,指导课外活动4元/次。

  6.临时代课津贴:10元/节。因病事假等个人原因产生的临时代课金,按每课时15元扣发。因公产生的临时代课金,按每课时10元扣发。

  (四)优秀个人、先进集体奖励

  1.拔尖人才奖励:省特级教师1000元/月,市学科带头人500元/月,市骨干教师100元/月,按12个月发放。

  2.综合表彰奖励:受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的德育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综合性先进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3.优秀组室奖:市教育局评出的优秀教研组(备课组)根据人数情况给予一次性1000-2000元奖励。

  (五)重大成果及工作质量奖

  1.学校创建奖:学校获得各级荣誉,以及学校通过安全评估或检查,师生无重大安全事故的,每位教职工经学校考核后发放。

  2.毕业班成果奖:按照中考成绩,以备课组为单位,发放每人500-700元奖金。具体发放标准参照《江镇三中毕业班成果奖发放办法》执行。

  3.青年教师指导奖:学校考核后发放200元/年或100元/年。

  4.教育教学基本功竞赛奖。(单位:元)

  奖励等次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励项目

  评课200

  竞赛60

  评课120

  竞赛40

  评课80

  竞赛200

  市属400

  市级100

  注:同一竞赛在不同级别获奖,以较高级别计算。

  5.论文(教案、课件)评比(发表)奖:(单位:元)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市属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注:同一篇论文(教案、课件)在不同级别获奖,以较高级别计奖。

  6.体育艺术竞赛奖。

  训练费按奖金的配套额奖励发放。

  田径比赛:(一次性奖励教练组)(单位:元)

  团体总分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奖额

  单项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奖额

  注:本奖金只适用于大市范围内获奖,市属范围内获奖参照上述标准按市级标准的50%发放。单项名次奖金奖励指导教师。团体名次奖金奖励教练组。单项获奖属学校系统训练的享受全额奖金,未经学校系统训练的,由校长室研究后,酌情奖励。

  球类比赛:(一次性奖励教练组)(单位:元)

  团体总分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市级

  市属

  注:团体项目参照球队奖励办法。乒乓球、无线电、艺术类等未经学校系统训练的团体项目,由校长室研究后,酌情奖励。

  (六)工作成效奖

  1.教职工工作成效考核奖:在职教职工经年度考核后,年度考核优秀者发放4200元,年度考核合格者发放3800元,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从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全年按11个月考核。

  2.教师教育教学及教科研考核奖:任课教师经年度考核后,年度考核优秀者发放5000元,年度考核良好者发放4000元,年度考核合格者发放3000元。

  3.后勤人员工作成效考核奖:考核项目和权重为全校教职工满意度测评(占50%)、部门测评(占30%)、党政联席会测评(占20%)后,评出等第。其中一等奖发放4000元,二等奖发放3200元,三等奖发放2400元。其中,一等奖占20%,二等奖占70%,三等奖占10%,年终后勤人员按月考核(全年12个月),年终发放。后勤人员优质服务奖:按考核发放,其中一等奖占20%一次性发放1500元;二等奖占30%一次性发放1000元。

  4.病事假每天扣除20元,在年终考核时累计计算。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少发工作成效考核奖。

  (1)升旗仪式、政治学习、教研活动及学校组织的其他重要集体活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许可缺席者,少发常规管理奖20元/次。

  (2)升旗仪式、政治学习、教研活动及学校组织的其他重要集体活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许可迟到、早退者少发常规管理奖10元/次,上课或者监考迟到早退少发常规管理奖50元/次。

  (3)有旷工、失职或其他责任事故,视情节扣除100-500元/次。

  6.有下列严重违规行为之一者,年度考核不得定为合格以上等第。扣发30%绩效工资,视情况从次月起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三个月或六个月。

  (1)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者;

  (2)从事有偿家教者;

  (3)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者;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者;

  (5)有其他违法行为者。

  [说明]:

  1. 本《方案》自20**年9月起实施,原《江镇市第三中学津贴、奖金实施方案》自行作废。

  2.因学校发展需要,本方案可作年度调整。

  3.本《方案》解释权在校长室。

  4.如本《方案》与上级有关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文件为准。

  5.考核办法及细则见相关附件。

  江镇市第三中学

篇3:师专一附小年度教职工考核实施方案

  师专一附小20**年度教职工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客观评价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业务素质,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在学校人员聘任管理中的激励和监督作用,根据*云连港市委组织部、云连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云连港市教育局关于20**年年度考核的有关文件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基本原则

  1.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2.必须以平时考核为依据,坚持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统一。

  3.必须与完善聘用合同制和岗位聘用制管理相结合。

  二、考核领导组

  组长:z

  副组长:zz

  下设办公室:主任由z同志担任。办公室负责拟定方案、审核相关材料及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考核对象

  20**年12月在编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及方法

  1.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和工作实绩。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廉,主要考核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依法办事、勤政为民、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的情况。

  2.考核的标准要以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标准为主体,对不同的岗位,不同的技术层次的工作人员在技术、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要求。

  3.按照领导岗位、学校中层管理岗位、教学岗位三个类型进行考核:

  (1)校级领导,重点考核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依法治教,规范办学,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在学校领导工作中的决策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团结协作能力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年度目标完成的情况。

  (2)学校中层管理人员,要重点考核管理的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和勤政廉政的情况。

  (3)对教学人员要重点考核教师和教辅人员的敬业爱岗,教书育人,廉洁从教,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参加课程改革实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情况。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优秀一票否决。

  (1)迟到、早退一个学期达10次以上者。

  (2)体罚或以罚代教等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后果的。

  (3)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有损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4)拒绝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履行教育教学管理职责者。

  (5)发生重大教学事故,酿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6)评选过程中如有拉票现象,一经查实将降一格次。

  五、考核分组

  考核分八个小组,分别为一年级组、二年级组、三年级组、四年级组、五年级组、六年级组、中层管理组、校际交流组。

  六、考核等级、比例及提名办法

  为了更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考核组推荐优秀候选名单由考评小组最终确定上报名额。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按实际情况评定。

  七、考核时间安排

  20**年1月5日:个人总结并填写考核表。

  20**年1月14日:个人述职,教师互评。

  20**年1月15日:各组长填写小组考核意见,学校考核小组评议。

  20**年1月16日:公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篇4:三中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州泰三中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关于市直学校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的意见》(泰教人〔20**〕13号)的精神,正确评价全校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广大教职工提高政治素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为其聘任、奖惩、解除、调整工作岗位、晋升职务及绩效考核提供依据,现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___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_______,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人事管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职工考核制度,以规范教职工考核为主线,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考核原则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工作业绩。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范围和对象

  (一)考核对象为学校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党总支书记、校长、挂职人员由市教育局考核);

  (二)新参加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工作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未超过半年的,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三)调进人员在现单位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提供有关情况,现工作单位予以确认考核等次。

  (四)教职工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或因其它原因工作不满半年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四、考核内容

  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方面的表现。

  五、考核标准

  教职工年度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按考核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优秀等第人数不超过学校教职工总数的14%。教职工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将优秀等第名额分配到年级组或相关部门,高三年级组可适当上浮优秀等第名额。

  (一)优秀:师德考核优秀、工作量符合要求,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廉洁奉公。

  有下列情形之一,当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1.不服从学校分工,工作挑三拣四或工作量不足标准工作量的50%;

  2.在学生评教测评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中,满意度低于80%;

  3.一学年无故缺课、停课、上空课、缺监考累计超过3节次;

  4.一学年病、事假累计超过一周;

  5.一学年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各级各类会议、集体备课等)累计超过3次;

  6.所任教学科的学生成绩退步明显。

  (二)合格:师德考核合格,工作量基本符合要求,教育教学业绩良好,廉洁自律。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基本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2.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3.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1.一学期旷职、旷课累计超过3次的;

  2.违反“州泰市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1-6条之一的;

  3.绩效考核、岗位考核不合格的;

  4.实际承担工作量达不到应承担工作量的60%(经学校批准照顾的对象除外);

  5.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6.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的;

  7.因失职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8.有其他严重影响教师形象声誉行为的。

  五、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

  (三)学校考核小组办公室综合测评,量化考核,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四)学校考核小组确定考核等次,并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实行公示,公示时间一周。

  (五)学校考核小组办公室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师。

  (六)教师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学校考核小组在2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六、考核的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教职工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核工作。

  组长:z

  成员:

  zzz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工作。

  主任:zz

  副主任:zz

  成员:zz

  (二)学校每年8月中下旬按学年度实施教职工考核工作,8月31日前结束,9月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备案。考核时限为上年8月1日至当年7月31日,以本学年度第二学期为主。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是教师职务晋升、职称评审、聘任、奖惩及确定绩效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据。

  (二) 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同时评定为当年学校“先进工作者”,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审、聘任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员,下一年度不得晋升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

  (四)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下一年度内不得晋升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

  2.连续2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可予以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连续2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八、其它相关问题

  (一)教师同时承担行政、教辅、后勤工作的,将所负担的行政、教辅、后勤工作量折算为课时,按教师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二)学校要根据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以及服务对象(有关教师、学生)的评议等情况,对教辅、工勤人员进行考核。

  (三)经本人申请,学校研究同意,对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或因特殊情况需要照顾的教师,核定工作量时可给予适当照顾。学校对当年度拟给予照顾的人员和拟照顾的工作量应及时公布。照顾对象一般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九、本方案解释权属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附:教职工年度考核量化测评表

  1.20**-20**学年度考核量化测评表(一线教师)

  2.20**-20**学年度考核量化测评表(后勤、教辅)

篇5: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达明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根据《滨海县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和《滨海县中小学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特制定该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z

  二、制定原则

  1、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2、按劳分配,多劳多得。

  3、公平公正,优绩优酬。

  三、奖项设计(分类别设计奖项)

  (一)考核对象:全体正式在编教职工。

  (二)教学人员考核内容:

  1.班主任考核奖

  (1)考核标准:人均每月300元。

  (2)考核对象:全体班主任。

  (3)考核内容:学校制定具体考核细则,由政教处、教务处、年级组具体考核实施。

  以下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总量为剔除班主任津贴后的数额。

  2.考勤奖(占总量的20%)

  对照《滨海县达明中学教职工考勤条例》进行考核。

  3.师德考核奖(占总量的30%)

  本项目考核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主要考核教师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等方面的情况。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索取或变相索取学生家长钱物,不得向学生推销学习用书、教辅资料和学习用品,不得从事有偿家教,不得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损害学生利益,不得损害学校利益。对存在严重师德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表现差,或因个人原因造成教学事故的,实行集体会办,酌情处理。

  4.工作量奖(占总量40%)

  (1)教学、教辅、行政辅助岗位人员工作量绩效奖。

  根据《教学人员工作量测算细则》测算出学校学期总课时数。

  每节课的价格=工作量考核的总金额÷全校两学期(剔除超课时)总课时数

  注:①按课表计算每个教学人员周课时数,行政、教辅、行政辅助岗位人员的工作量折算成课时数。

  ②体育教师组织课间操等活动,值周人员每周补2课时,非值周人员每周补1课时。

  ③设置职务系数和岗位系数。

  ④设置职称系数和学科系数。

  (《滨海县达明中学20**年度教辅、行政辅助岗位人员工作量测算细则》另定)

  ⑤设超课时奖:按额定工作量为12课时/周计,超过额定工作量的每课时补助10元,此项由学校承担,单独公示和发放。

  (2)后勤、工勤人员工作量及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以各人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对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0%进行工作量及工作绩效考核。以人均400元作为工作绩效考核奖,由后勤部门进行考核,按一、二、三等奖(各占三分之一)发放,其余部分作为工作量考核发放。此项考核由总务处负责实施。

  5.工作实绩奖(占总量10%,多出部分由学校承担)

  (1)考核对象:教学人员。

  (2)考核内容:各年级根据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进行过程考核,考核条例由各年级组和教务处制定(本项考核在每次考试后即时发放)。其他不参加过程考核的老师(高考队教师除外)以人均400元作为实绩考核奖,其中一等奖30%、二等奖40%、三等奖30%,此项考核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3)另设《高考实绩考核奖》、《高三市调研考试考核奖》、《高二学测实绩考核奖》、《教科研考核奖》(含论文发表、获奖,教学竞赛获奖,课题研究,骨干教师津贴等)。此四项考核根据学校制订的考核细则实施,所有奖金由学校承担。

  四、几点说明

  1.教职工病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教育教学任务的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按比例减发。其中按规定程序履行批假手续的病休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生活补贴按标准发放。岗位津贴按照县局病假工资计发的办法执行,即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工龄满十年的,全额发放,不满十年的,从第三个月起按90%计发;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龄不满十年的,按70%计发,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80%计发,工龄满二十年的,按90%计发。教职工病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予考核发放。教职工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绩效工资。

  2.中层以上干部到龄后经批准保级离岗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可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额(剔除班主任津贴)发放。

  3.因重病未上班人员不参加绩效考核,学校予以适当的困难补助。

  4.经县教育局批准的县内教育系统借用人员,由借用学校负责绩效考核,绩效工资一般由原学校根据借用单位提供的绩效考核结果,参照本学校绩效考核办法发放。对非教育系统借用的人员,绩效工资按县有关要求执行。

  5.与学校签订协议并经教育局审核备案的脱产进修人员,在脱产进修期间不参加绩效考核,绩效工资停发。

  6.对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仍坚持在班、服从学校分工的教学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为:适当照顾其工作量,按每增加一岁递加额定工作量的10%计入工作量考核;对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非教学人员适当照顾其工作量,按每增一岁递加额定工作量20%计入工作量考核;对于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的教职工,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可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额(剔除班主任津贴)发放。

  7.对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当年绩效工资计发至退休到龄之月。

  8.当年刚分配老师:仅参与一年度中的秋学期绩效考核量考核。

  9.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自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再发放。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定考核等次(见习期除外)的,自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次月起停发3个月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原标准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数额不超过教职工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

  10.对落聘待岗人员,在待岗期间停发其全部绩效工资。

  11.因师德问题被一票否决的或违纪违法被查处的人员,按师德师风建设一票否决的规定执行。

  12.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育局统一考核发放。

  六、本考核办法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0一四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1:

  滨海县达明中学20**年度

  教学、教辅、行政辅助岗位人员工作量测算细则

  一、相关系数设定

  1、职务系数

  对备课组长以上职务岗位设定课时津贴。

  岗位周课时数岗位周课时数

  副校级 10 中层正职 8

  中层副职 6 年级主任 8

  年级副主任 5 干事 5

  教研组长 3 备课组长 3/2

  注2、享受岗位津贴人员如有兼职,在就高的同时享受另一职务的一半津贴,再有其他的兼职不再兼得。

  2、特殊岗位系数

  对特殊工作岗位设定岗位课时津贴。

  岗位 周课时数 岗位 周课时数

  实验员(专职) 6 实验员(兼职) 3

  心理老师 5 教务员 4

  注:网络、电教、学生机房管理员、校报编辑、会计、材料员、非教学岗位的中层干部、工会活动中心管理人员等岗位津贴另定,由相关职能部门考核后发放。

  3、学科系数

  语、数、英学科:1.2;理、化、生、政、史、地学科:1.1:音、体、美、信学科:1.0。

  4、职称系数

  中学高级:1.4;中学一级:1.2;中学二级:1.0。

  注:因年龄、职务及特殊岗位补助的课时不计算学科系数、职称系数。

  二、测算办法

  根据教学人员实际工作量及各相关系数得出本人学期总工作量。以学校用于工作量考核奖的总金额除以学校两学期总课数(剔除超课时)为单位课时发放标准(称为课时基数)。

  教师工作量考核奖=课时基数×教师个人两学期课时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