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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队劳务合同及奖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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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队劳务合同及奖罚细则

劳务合同

甲方:甘肃梵天.西格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双方就装修工程合作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装修工程项目。

2、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经客户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与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现场交底记录。

3、甲方负责为乙方在施工程指定工程质量监督员及指派工程巡检。

4、甲方可以随时对乙方在施工工地进行抽查,如果甲方在抽查中发现乙方施工

质量不合格或乙方未按甲方合同要求、工艺做法、施工程序要求操作,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现场处罚开具过失单。

5、甲方有责任对乙方承包的工长和工人进行考核、培训。

6、甲方有责任对乙方遵守《施工管理细则》情况进行评定、奖惩。

7、甲方向乙方供料时,要办理收料验收手续,甲方不负责办理退料。

8、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有质量保障。

9、甲方工程质量监督员或工程巡检有权对乙方发出质量、工期整改通知,并限定整改日期及整改标准。

10、甲方接到客户维修通知后,应于24小时内通知乙方前去进行维修。

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给甲方名誉及经济上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2、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将对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二条:乙方责任

1、乙方经甲方考察合格后加入,乙方在加入公司时需交1万元工队押金。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甲方将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有关责任,工队押金也不再返还乙方。

2、乙方工长自带施工工队及施工工具。工长必须根据甲方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工程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如乙方施工人员违反了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甲方有权按规定给当事人开过失单并罚款,乙方工长也要同时承担责任。

3、乙方工长及施工人员必须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及利益;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制度,带领施工人员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乙方应按合同要求施工,如果工程项目有变更事项,乙方必须及时与甲方设计师等相关人员联系,填写“工程变更单”,并要求客户签字确认;否则将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5、乙方应保证工期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完成。乙方无故推延工期,每拖延一天,按合同金额的1%处以罚款(依次类推);如遇停电、停水、增加工程量等原因延误了工期,乙方必须填写“延期说明单”,并要求客户签字确认;否则视同乙方无故拖延工期。

6、乙方如对工程合同有异议,应在接单进场前向甲方书面提出,开工后提出无效,仍按原合同执行。

7、如果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或未按合同内容、工艺要求、施工程序等要求去做,由此产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8、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设计交底及图纸、报价单等一套资料。

9、乙方开工前需做好现场清点,对开工前有损坏的成品及其它问题,以书面形式请客户签字认可后上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乙方须对甲方在工程监察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按质量、工期整改通知单要求,在限定期限内完成;否则甲方有权按照施工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1、乙方在未征得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跨越甲方私自在客户手中收取工程款及增款项,否则一经甲方发现,将处以乙方所收工程款的20%罚款,并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对乙方处罚的权利,同时还将追究法律责任。

12、乙方有权对甲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投诉,投诉需有文字性说明,必须写明投诉事由、责任人、损失情况及时间;否则视为无效,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1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三证(身份证、暂住证、就业证)齐全,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但其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因三证不齐全而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处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还要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所有损失。

14、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以甲方工人身份出现,若甲方在检查中发现乙方人员在与客户、参观人员、物业人员、市场质检员及客户委托的监理公司人员进行交谈、问答时,如无法答出公司名称,甲方将对乙方进行每次1000元的罚款;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以第一人称称呼甲方,如“我们公司”;言谈中不能涉及到工程承包、转包、报价、设计好坏等问题,也不得向外泄露甲方公司的原则性问题,若经甲方工作人员发现,将对乙方进行每次1000元的处罚,同时,乙方还要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进行责任承担;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15、乙方所有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领导,若乙方借故推托,不落实甲方在施工中对乙方代表及工人提出的问题及施工要求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按《施工现场管理细则》进行处罚,直至终止本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将不再支付乙方工程款。

16、乙方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必须过硬,并能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甲方将按《施工现场管理细则》对乙方进行处罚。(《施工现场管理细则》详见附件)。

17、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其他附属设施的安装工作。

18、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及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的管线,并私自改动煤气设施、暖气设施,乙方将对因此而产生的责任事故自行承担,同时,甲方也保留对乙方的处罚权利。

19、乙方必须遵守物业部门的管理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工作,必须做到每日清扫现场;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20、乙方在施工中,对其施工人员的安全及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将保留对乙方进行处罚的权利。

21、乙方在工程未竣工之前,负责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有损坏、丢失,将乙方负责赔偿。

22、乙方在未撤出施工现场前,必须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否则,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处罚。

23、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张贴甲方的标识及各项规章制度等。

24、乙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甲方将没收乙方所有工程未付、未结款项及保修金和押金。

25、乙方承揽甲方工程期间,严禁同时为其他公司工作或私接工程,否则,甲方将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对扣除乙方的质保金也将不予退还。

26、乙方承担家装过程中的搬运事宜。

27、乙方有义务携同甲方及业主进行甲供材料的选购工作。

第三条:付款

1、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为工程总额的10%,(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二次付款为结算金额的60%,(客户结算中期款项3日后但必须扣除材料款),三次付款为竣工验收客户结算手续齐全后10天凭客户反馈表结账,否则不予结账,5%的质保金除外,(三次结算时扣除10%押金款),第一次承包工程,无工程预付款,项目竣工并收回全部款项3日后,甲方对乙方进行一次性结算,需扣除10%押金及质保金。

2、每月18日为工程结算日,凡18日前(含18日)竣工,客户交清尾款并在竣工验收单和合同工程结算单上签字认可,办理完保修手续,合同档案资料齐全的工程,甲方为乙方办理工程结算。

3、甲方扣除乙方工程结算款总额的5%,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如工程质量无任何问题并得到甲方的认可,且乙方质量保证金累计达到3万元,在工程保修期结束后,甲方将视具体情况在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分两次将过保修期的质量保证金退还乙方。乙方如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质量保证金,甲方财务在下次付款期之前不再办理任何质量保证金付款手续。退还金额以乙方在甲方的质量保证金不少于3万元为限。乙方离开公司后,乙方的工队押金(1万元)将由公司视具体情况在六个月后返还。乙方在甲方的质量保证金累计达到一定金额后,甲方将视乙方具体施工情况将质量保证金收取比例减至3%。

4、由于承包工长施工队的不良行为,致使施工项目发生罚款或减少结算款项,公司将照章收取管理费,乙方将承担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双方共同责任

1、双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行业的管理规范和标准,组织工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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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双方均应遵守劳动纪律,做到守信守时,严格自律。

3、工程完工后,甲方、乙方及客户要到施工现场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合格单”,由客户签字认可。

4、甲方负责供给乙方主要材料,乙方凭工程领料单到供货处领取材料。甲方规定必供材料及部分选供材料,均由甲方供给。从甲方领料应占工程结算额的18%及以上;若甲方发现低于此标准时,将对乙方进行处罚(领料比例为18%(不含18%)-15%(含15%),增加1%管理费,以后按每少领4%的材料增收1%管理费的方式进行累加,特殊情况需提前24小时向甲方相关部门申报,经甲方批准后,乙方可自行购买材料,否则甲方将收取自购材料10%的管理费。

5、关于售后服务,需依照合同执行。甲方在接到客户需要维修的通知后,应于24小时内通知乙方进行维修工作;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安排后,应于24小时内到客户家中去维修。

6、工程保修期为两年(隐蔽工程为五年)。保修期内,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7、如因乙方责任,致使甲方终止合同的,乙方将自动丧失在甲方的一切权益及押金、质量保证金、工程款项等,同时乙方还要对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情节严重者,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8、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壹年,自年月至*年*月*日止。

9、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

另附:《施工队奖、罚细则》做为本合同的附件,同时有效。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年*月*日*年*月*日
 

梵天.西格玛施工队奖、罚细则

(试行)

一、工程质量管理

1、施工队在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上,未按公司施工工艺要求施工,且施工质量不符合有关的质量标准要求,给予施工队5000—10000元的罚款处理,同时施工队还要承担因此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2、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现象,给予施工队5000—20000元的罚款处理,同时施工队还要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公司视其情节轻重,对其所属工地的工程进行冻结。

3、施工队未按质检提出的质量整改意见和隐患整改通知单的要求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工作的给予施工队200—1000元的罚款处理,若中途更换施工队长的,还要承担因此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施工现场管理

1、施工队长未按公司要求对工人进行岗前培训,致使工人在施工中违反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给予施工队长200—500元的罚款处理。

2、对于不按公司规定持证上岗的水、电工人,一经公司发现将分别给予施工队长和当事人200元/人次和50元/人次的罚款处理。现场施工人员未按公司要求统一着装的一经发现公司将分别给予施工队长和当事人100元/人次和20元/人次的罚款处理。

3、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现场发现一个烟头,给予施工队长200元罚款,发现工人在施工现场吸烟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20元。施工现场未放置灭火器的,公司给予施工队长300元的罚款处理。

4、施工现场不准乱接、乱搭线头或直接将线头插入电源,发现一次分别给予施工队长和当事人200元和50元的罚款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施工队长和当事人自负。每日工地负责人未按公司要求做到停水、停电后离开现场的给予施工队长和当事人300元和100元的罚款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有施工队长和当事人自行承担。

5、未对施工现场已完工项目进行保护,而造成现场成品的损坏和丢失,施工队长和当事人除照价赔偿外,公司将给予施工队长和当事人500-10000元的罚款处理。施工现场每日完工后,要及时清理现场,做到施工和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未按公司要求清理/堆放垃圾的现场,给予施工队长200—500元的罚款处理。

6、施工现场严禁非本工地施工人员进入,一经公司发现给予施工队长和当事人500元和50元的罚款处理.施工现场未按公司规定张贴公司标识的,给予施工队长200元的罚款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队长和当事人自行承担。

7、施工现场禁止用明火/电炉等做饭、取暖,一经公司发现给予施工队200元的罚款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施工队自行承担。经客户允许在施工现场吃、住的施工队必须及时通知施工管理部登记。未经客户允许,施工队私自使用客户的电器、电话、灶具、洁具等用品及设施,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50元的罚款处理。

三、客户投诉管理

1、施工队长接到客户质量投诉,应及时去现场妥善处理,不得对公司隐瞒实情,因施工人员现场处理不当,导致客户向施工管理部投诉的给予施工队100元—500元的罚款处理;向客户服务部投诉的给予施工队300元—500元的罚款处理;因施工队处理不当,导致客户向公司管理部门投诉的,公司给予500元—10000元的罚款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队自行承担。

2、因施工队不守时、守约造成客户投诉的,给予施工队100元—500元的罚款处理,并承担由此给客户造成的一切损失。施工队未按公司要求的时间去客户家维修,且维修结果令客户不满意,导致客户投诉的给予施工队500元—1000元的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公司将终止与施工队的合同。

3、施工队因扰民施工,引起客户投诉的,给予施工队200元的罚款处理,因施工队处理不当,引起客户向有关部门投诉的,给予施工队500元—1000元的罚款处理,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队自行承担。

四、其它

1、施工队不得擅自接受客户的礼品和宴请,一经发现,给予施工队500元—1000元的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公司将终止与施工队的合同。

2、施工队有诋毁公司形象的言行,一经公司发现给予施工队1000元—20000元的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公司将与施工队解除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施工队未经公司允许私自接单(含私自与客户对工程项目洽商变更),一经公司发现,给予施工队5000元—20000元的罚款处理,并按公司和施工队签定的合同中,有关条款对施工队进行处理。

五、奖励

1、施工队在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方面符合公司质量要求,并得到客户书面表扬或收到客户锦旗表扬的,经查属实,将作为工队考核的依据之一。

2、因施工队现场的模范管理和优质的施工管理给公司带来新的客户,经查属实,给予施工队该工程造价0.8%的奖励。

甲方:

乙方:

经办人:*年*月*日*年*月*日

篇2:金螳螂施工班组奖罚奖及红牌黄牌处罚细则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金股总字〔20**〕**号

金螳螂施工班组奖惩及红、黄牌处罚细则

(金螳螂施工班组管理中心管理部)

为了提高金螳螂施工班组打造工程程精品的积极性,客观、公正评价其A、B、C的类别,提升班组施工水平及提高班组管理力度,特制订本奖惩规定及红、黄牌警告制度。

工程质量奖罚

工程获得奖项的奖罚

条款

奖罚内容

奖励额度

1.1工程获国家级奖项

奖2000~5000元

1.2工程获公司内部优质工程奖

奖5000~10000元

1.3获省级奖项

奖1000~5000元

1.4获市级奖项

奖500~2000元

1.5获省标准化文明工地

奖1000~3000元

1.6获市标准化文明工地

奖500~2000元

以上各分项奖励适用就高不就低原则;

内检质量等级奖罚

条款

项目类别

综合评分

奖罚额度

1.7重点项目

根据项目立项时

的内检分值

优秀

班组奖罚额度由项目部提出申请,管理中心确认,拟报上级批准

未达到优秀

班组没有奖励并要降低总价的1~2%

1.8样板房

评定值达到≥90

优秀

享有优先施工权

评定值低于90分

一般

给予500~3000元捐款的处罚

评定值不合格、因顾客不满意而失去大标

不合格

给予1000~5000元捐款的处罚

1.9一般项目

评定值≥90

优良

由项目部提请,项管中心复核后给予奖罚

85≤评定值<90

合格

不奖不罚

评定值<85

不合格

罚人工费的20%,年度付款减少比例,试情况由管理中心核实后给予1000~5000元罚款和警告或黄牌处分

工程管理奖罚

条款

奖罚内容

奖罚额度

2.1由于班组的责任造成被当地行政部门处罚或发生损害公司声誉、影响行为的处罚5000~20000元,并视情节出具黄牌或红牌

2.2发生打架等事故或因情绪激动而围攻项目管理人员的处罚5000~20000元,并视情节出具黄牌或红牌

2.3因班组管理不善造成项目直接经济损失达五万元以上的处罚5000元,并视情节出具黄牌或红牌

2.4未有效执行,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处罚1000~5000元,并视情节出具黄牌或红牌

2.5双包班组因私自改变已定产品的品牌造成不良影响的罚1000~20000元/次,同时视情节出具黄牌或红牌警告

2.6双包班组私自使用伪劣产品,造成工程质量低劣的罚总价的20%,同时视情节出具黄牌或红牌警告

2.7由于班组的责任,现场发生损害企业声誉、利益或影响工程承接能力的罚1000~10000元/次,同时视情节出具黄牌或红牌警告

2.8因班组原因未能按照合同工期完成的处5000元以上罚款,同时视情节出具黄牌或红牌警告

2.9施工中违反国家、行业、地方规范标准,经指出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力处5000元以上罚款,同时视情节出具黄牌或红牌警告

2.10未能按照合同及附件的质量要求提供自带材料的质量证明和检测报告,影响工程交付和决算的处罚3000元以上/次,同时视情节出具黄牌或者红牌警告

2.11交付后,在分包范围内的质量问题,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维修,导致业主不满意或有损公司形象的处罚3000元以上/次,同时视情节出具黄牌或者红牌警告

2.12在工作量审核时,和项目部人员纠缠不清,影响工程审计进度的处罚3000元以上/次,同时视情节出具通报批评或黄牌警告

2.13无故罢工、不服从项目部管理,恶意滋事的处罚5000元以上/次,同时视情节出具通报批评或黄牌警告

2.14未经妥善协商,通过非正常手段向公司催讨工程款的处罚20000元以上/次,同时视情节出具通报批评或黄牌警告班组红、黄牌制度的其它说明

3.1红、黄牌制度原则上遵循先书面警告、后黄牌警告、再红牌警告的顺序。

3.2班组管理中心有权在相关情节核实后,对有关班组发布红、黄牌警告单。

3.3所有红、黄牌警告单记录都要被记录在档并通过内网发布,并通过管理中心通知所有班组人员。

3.4班组一年内单项书面警告如二次收到书面警告处理,书面警告则直接升为黄牌警告;一年记录内如二次收到黄牌警告处理,该黄牌警告处理将直接升为红牌警告处理,在规定时间内仍无法改变的,班组管理中心则提请总经理室对班组直接降级,直至列入黑名单。

3.5对于受到红牌警告处理的班组在未撤清处分之前将无资格参加双包投标。

3.6对于受到红牌警告的带班长将同时降一颗星,班组老板受连带责任,在红牌警告未撤清之前将无资格施工五星级工程和双包工程。

3.7班组如在受到警告及红、黄牌警告处理年限内因对公司做出贡献,受到公司表彰,由项目部或班组自己提出申请,经班组管理中心评定,报请总经理室批准,对处罚可以取消。

3.8班组如受到红、黄牌警告处分,公司有权暂不安排其工程,并对年度的工程款付款比例相对减少。

3.9凡是在金螳螂施工的所有班组及代班长,必须在金螳螂施工班组管理中心备案,如发现未经备案者一律取消施工资格。各分公司、区域、项目部如有新班组引进,请务必至管理中心备案,方能施工,如班组无公司备案,公司内审、财务拒绝支付各项款项。

4.0对于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会议、活动,班组人员需积极响应,予以配合。

通知会议未参加者,罚款500元/次;三次以上未来参与会议者(未请假),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所有班组;其它情况酌情考虑。

红、黄牌制度的管理职责

4.1班组红、黄牌处罚细则和档案记录及时更新由班组管理中心负责。

4.2“通报批评”的奖罚由班组管理负责人签发。

4.3“黄牌警告”和“红牌列入黑名单”的处罚由班组管理中心上报总经理签发。

如存在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班组管理中心。

附:红、黄牌(警告单)

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七月

主题词:班组管理中心

黄/红牌细则

抄报:

企业集团

抄送:各子(分)公司

红、黄牌(警告单)

木/石管理中心

主题:警告单(编号:JG-bz-001)

班组,违反了我司的管理规定。根据我司《施工班组管理中心奖惩及红、黄牌处罚细则》规定,现我司特向贵司出具黄牌警告。

考察期限:;

总经理:

20***年*月*日

要求:1、班组应对所违规事项进行自查自纠;

2、自查完毕报班组管理中心审查,提出书面报告,经班组管理中心评定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可提前解除警告;

3、考察期内未提出解除警告申请的,考察期满由班组管理中心进行审查评定,符合条件的解除警告,仍不符合解除条件的,视情况予以追加黄牌警告或红牌处理;

4、总经理复评。

篇3: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分行、直属支行:

现将我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我行业务管理要求,各单位在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业务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待定)

附件: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试行)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借款合同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保证合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支持我国再就业工作深入开展,规范我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运作,根据《担保法》、中国人民银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仅对经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委托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或其他信用担保机构(下称“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业务进行规范。

第三条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仅限于下岗失业人员用于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

凡年龄在60岁以内、身体健康、诚实信用、具备一定劳动技能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其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在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的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前提下,可以持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向我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第三章贷款担保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地级以上市的同级财政筹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专户储存于同级财政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封闭运行,专项为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提供担保。

第六条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委托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或其他信用担保机构进行基金担保事务运作。

第四章贷款金额、期限与利率

第七条

单笔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对于下岗失业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可根据具体人数,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但最高不超过5万元。

第八条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借款人提出展期且担保机构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可以按规定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九条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限、同档次个人贷款利率执行,不得上浮。

第五章贷款贴息

第十条

从事微利项目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微利项目是指由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街道、工矿区等从事的商业、餐饮和修理等个体经营项目,具体包括:

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

每季度末,我行各地市业务经办银行向当地财政部门据实报告贴息发生额度;经当地财政部专员核准后,由省级财政部门报财政部审核后拨付。

第六章还款方式

第十一条

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内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应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息,实行利随本清。

第十二条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应选择“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或“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

“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月还款额计算公式如下:

月还款额=贷款总额×月利率+贷款总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月数-1]

第十四条

“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月还款额计算公式如下:

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月数+(贷款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第七章业务流程

第十五条

受理借款申请

业务经办行受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申请时,应要求其提交的贷款申请资料中包括下列内容:

1、借款人身份证件、户口簿;

2、借款申请书;

3、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

4、由符合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担保机构出据同意或承诺担保的文件;

5、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再就业项目可行性报告,购销合同等。

第十六条

贷款调查与审批

经办行受理借款人借款申请后,按我行风险管理制度、业务操作办法及本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十五条规定进行调查,按“审贷分离、权限管理”的规定报同级风险管理部门或审贷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报经办行行长(有权审批人)审批。

第十七条

因贷款申请人不符合贷款条件而不能提供贷款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提出改进建议,并将有关情况定期向上级行报告。

第十八条

贷款发放

经办行在发放前应对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进行仔细审核,在贷款审批通过后三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第十九条

贷款发放后,经办行应加强贷后管理,定期与借款人保持联系,了解其资金使用和经营情况,提供必要的财务指导。

第八章贷后管理与展期、逾期处理

第二十条

贷后管理

1、贷款发放后,经办行应作台账登记,并将有关材料整理归档,月末与会计部门核对贷款余额。贷款经办人应做好借款人基本材料积累,建立资料档案,按户及时做好贷款发放、收回的台账登记。

2、经办行应至少每半年对借款人进行一次贷后检查。如果贷款期限短于六个月的,应在贷款期间内进行一次贷后检查。

3、贷款到期前15天,经办行应向借款人发出贷款到期通知书,提请其做好到期还款的准备。

4、借款人发生欠息以及发现借款人有危及贷款安全情况的,经办行应及时书面通知担保机构,共同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贷款风险。

第二十一条

贷款展期

借款人在取得担保机构同意为其继续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后,可以在原贷款到期前30天向经办行提出展期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以展期一次,并签订相关展期合同,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二十二条

贷款逾期

1、各经办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不良率达到20%时,应停止发放新的贷款;担保基金代位清偿降低贷款不良率后,可恢复受理贷款申请。

2、贷款到期不能归还至担保机构履行代位清偿责任之间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此期间内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质量考评情况不纳入我行不良贷款考核体系。

第九章统计与报告

各经办银行应对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发放金额、笔数等指标进行单独统计,具体的统计上报制度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发文确定。

第十章附则

一、本实施细则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负责解释、修改。

二、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附件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待定)

附件四、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借款合同(待定)

附件五、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保证合同(待定)

合同编号

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企业代码

地址贷款

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支行

地址

鉴于

下略为借款人

与贷款人于年月日

签署的就业基金担保贷款合同编号

下略为

贷款合同为保障贷款人债权的实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法规在遵循公平原则的基础上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条款如下以兹遵守

一本合同项下被保证的主债权为根据贷款合同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人民币

大写金额元整的贷款本金中的

%即人民币

大写金额元整贷款最终到期日为年月日

二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及贷款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未付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本合同所称到期或届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合同中规定的正常到期2

贷款合同中约定的每次分期还款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势借款人未按贷款合同约定履行分期还款义务及贷款被宣布提前到期均视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贷款人可以在保证期间内随时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凭证以贷款人按业务操作规定出具的会计凭证为准

三保证人根据本合同对借款人所欠债务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借款人到期应清偿而未清偿的债务保证人应无条件地作为第一债务人直接向贷款人支付款项以清偿借款人所欠的债务同时在此授权贷款人从保证人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各营业机构开立的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或从其在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有关帐户中依法扣收并放弃一切抗辩权

四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是独立的不可撤销的持续的担保本保证合同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因贷款合同无效或可撤销而无效或可撤销保证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或其他任何原因而有所改变不因贷款人同意贷款展期重组或贷款人与借款人协议变更贷款合同而改变也不因保证人任何变更自身经营或管理体制的行为而有所改变贷款人与借款人协议变更贷款合同或者贷款展期重组或者借款人变更自身经营或管理体制

未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也应承担保证责任五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二年经贷款人同意展期重组的贷款保证人的保证期间自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借款人没有依照贷款合同规定清偿债务的在保证期间内贷款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贷款人未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六贷款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无须征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在原保证期间和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内未经贷款人和保证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转让债务

七保证人向贷款人陈述和保证

保证人自然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保证人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有固定的工作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作为保证人应当具备的条件签署本合同是保证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对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保证人法人是依法注册成立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法律规定的成为保证人应当具备的条件签署本合同是保证人的法人行为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保证人保证其出具的涉及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均是真实有效完整准确而无任何隐瞒的

保证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保证人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判决裁决及命令也不与保证人的章程或其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保证人没有隐瞒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其签署或履行本合同或可能对其营业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案件仲裁案件行政程序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程序或其他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保证人在工作地址住址电话发生变化情况下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八保证人为自然人本合同自保证人签字及贷款人加盖公章且贷款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所述的被担保债权全部清偿时自动终止保证人为法人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加盖公章及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所述的被担保债权全部清偿时自动终止如果保证合同的签署日期先于主合同的签署日期则保证合同于主合同签署的日期届至时生效也即保证合同与主合同在主合同签署之日同时生效九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任何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均受贷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其他约定事项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数份备查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签署本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所有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

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保证人

贷款人

法人公章或自然人签字: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篇4:合生创展预算管理细则

合生创展集团有限公司行政费用预算管理细则制度

审查委员会:人力资源专家委员会

编号:

生效时间:20**年1月

版本:第二版(试行)

合生创展集团行政费用管理办法(第二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行政预算管理责任3

第三章

行政预算的编制4

第四章行政预算的分解5

第五章预算的执行与控制6

第六章预算的调整和追加7

第七章预算的考核与监督6

第八章奖惩规定.7

第九章附则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费用的预算管理,强化内部控制,实现资源与业务的优化配置,有效地为生产经营服务,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行政费用是公司为保障经营目标,根据生产经营的工作需要,而投入的各类人工成本、公司费用及行政资产等。

第三条

行政费用管理的基本思路和原则:

1、行政费用必须与经营规模和管理模式相匹配,行政费用预算要服务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实际需要,“做多少事,花多少钱”是对费用预算的根本要求。

2、行政费用须与工作匹配,有工作量才有行政费用,没有工作量就没有行政费用。费用预算应与各层级和单位的工作职能和管理模式变化相匹配。

3、实行行政费用总额控制,通过将有限的人力资本与岗位和工作优化配置,来直接提高人力资源投入产出的效益。

4、行政费用进行授权管理,各级单位的工作及费用必须形成围闭管理,严格按公司配置费用预算时设置的目标来控制费用支出,公司只能承担有限责任,而不能承担无限责任。

5、行政费用的分解和分配必须按照生产节点进行动态控制,每个单位的费用必须是与每个月工作量及完成指标情况动态挂钩的。

6、行政费用必须与岗位价值、重要性和贡献度相匹配,行政费用分配要向关键岗位和人员倾斜,确保公司关键人员的利益和积极性。

7、行政费用的控制必须贯彻验收付款的根本准则,对行政费用的发生做工作行为价值和效果的验收,保障行政费用的投入产出效益。

第四条

行政费用预算控制实行事前、事中控制与事后监督相结合的动态监控。

第五条

行政费用是指为日常生产经营支出发生的行政管理性支出,主要包括人工成本、公司费用三部分内容。

第六条

行政费用预算科目标准及核算内容由集团统一制定,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进行设置、更改。预算年度与会计年度一致(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七条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总部、片区(地区)公司和项目公司,商业地产集团和物业集团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行政预算管理责任

第八条

行政费用预算管理组织体系包括三个层级,即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总裁办负责制订制度和标准(费用科目管理分工详见附件2);各片区(地区)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组织编制和执行预算;集团和各片区(地区)公司财务与投资管理中心负责监控预算。

第九条

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总裁办负责牵头组织年度行政费用预算编制;负责审核、平衡、汇总、分解本级各管线部门的预算;负责指导和审核各片区(地区)的行政费用预算分解、平衡工作;负责全集团的费用支出总量控制和动态管理;负责对各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分析;负责提出具体考核办法并根据行为价值验收考核。

第十条

各片区(地区)人力资源与行政中心和项目公司行政部作为行政费用预算管理的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行政费用预算进行编制、审核、平衡、汇总;负责本单位的费用支出总量控制和动态管理;负责对下属各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分析和行为价值验收考核。

第十一条

集团和各片区(地区)公司财务与投资管理中心是行政预算管理的监控单位。负责费用的审批管理符合公司的制度、流程和权限;定期编制并反馈核算信息和相关情况;负责对本级各管线部门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及时预警;负责风险成本控控制,协同人力管理部门进行行为价值验收。

第十二条

各预算责任单位是行政预算的执行和使用单位,具体负责本部门/项目预算的执行;负责控制本部门/项目费用支出,并对其真实性、合理性及行为结果负责。

第三章行政预算的编制、审核和下达

第十三条

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于每年底统一组织各片区(地区)公司和各责任单位编制下年度行政费用预算。行政费用预算的编制要先明确生产经营目标,随后确定相匹配的管理模式和组织结构,将根据工作职能分解工作量和岗位,匹配相应的行政费用,具体预算编制的步骤如下:

1、确定集团各单位的经营计划目标和管控表。

根据集团整体经营战略、市场环境和公司资源,首先制订公司整体的年度经营管理目标,确定销售、工程、设计、开发、融资等各项主要业务管线的工作目标。并将目标分解落实为各项目、管线的管理控制表总表。计划编制要求详见相关管理制度和指引。

2、确定管理模式和各单位管理架构和岗位

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年度经营计划,优化并明确管理模式、组织结构,理顺集团和地区的标准岗位配备,明确层级间岗位的对应情况,明确各层级的权责分工界面,明确各单位的组织架构和人岗编制计划。

3、制定各单位和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台帐

为保障各单位经营计划和目标的完成,人力资源部门需组织各单位和部门拿出具体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案和保障措施,将工作量分解到每个岗位和每个月,形成中心以及各岗位月度工作计划台帐,保证所有的工作都有岗位来具体承担。具体工作计划台帐(详见附件26)。

4、对应工作目标和工作量制定行政费用预算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要根据审定后的管控表和工作台帐,组织编制各单位的人员编制和费用预算,具体编制要求和表格详见(附件中的相关预算基准和编制模板)。

第十四条

各片区(地区)公司和各单位的人力资源与行政中心将管控总表、工作台帐、组织架构、人员编制和费用预算及固定资产的整套预算文件,经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公司总经理(总裁)审批后上报集团。

第十五条

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组织总裁办、财务与投资管理中心审核和汇总,报总裁办公会审核,审批后提交集团董事局审定下达,并组织签订管理目标责任合同,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第四章行政预算的分解

第十六条

年度行政预算定额指标下达后,由各人力资源与行政管理部门按预算责任单位(细分到本部各中心和项目)进行分解,于一周内将预算分解明细报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与总裁办备案。相关规范表格详见附件。

第十七条

年度行政费用需以各预算责任单位为对象,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工作台帐,将费用按月度进行分解,填写行政费用管理控制表,具体格式参见附件18。

第十八条

行政费用预算分解的分摊原则是:

1、行政费用上按“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进行分解到责任单位。

2、未明确受益单位的

(1)与场地相关的费用:按办公场地面积比例进行分摊。

(2)与人员相关的费用:按人均比例分摊。

3、所有行政费用全部分解落实到预算责任单位,具体的计划分摊原则详见(具体参见《行政费用分解标准》)。

第十九条

分解行政费用时应使用集团规定统一的标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进行设置、更改。

第五章预算的执行与控制

第二十条

为合理控制行政费用的使用,各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需每月需上报行政费用的资金计划,根据本月行政费用分解计划和上月应付未付金额填报本月资金计划,计划经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及总裁办汇总、审核后,报总裁办公议通过后,方可作为下月资金使用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

每月实际行政费用开支情况,需按管理层级进行汇总,上报集团总部经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及总裁办汇总、审核后,报总裁办公议考核审议后,如果费用开支和工作完成情况不能匹配,将对费用进行动态调整。

第二十二条

在预算范围内的行政费用报销进行授权管理,各项费用经各预算责任单位第一负责人审批,同级财务部的审核无误后,即可进行报销,具体要求参见财务管理部门制订的财务报销制度。

第二十三条

人工成本中的“人工工资”以货币形式于次月中旬发放,其它费用须取按实际取得的相应的发票办理报销手续,年底不得跨月报销。

第二十四条

行政费用的过程控制需遵循行政管理的相关制度和管理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总裁/片区(地区)公司总经理机动费用,需单独说明用途,报总裁/片区(地区)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

各责任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集团下达的预算进行年度总额控制,年度总费用发生不得超出批准的年度预算,超出预算部门不得予以报销,需经集团批准追加费用预算后方能执行。

第二十七条

在行政预算总额控制范围内,各科目间可做统筹调整。人工成本类的各单项费用不能超支,如有节支,可调剂到公司类各单项费用中(不含业务费)使用;公司业务和需单项控制不得超支和调剂;公司类费用如有节支,不能调剂到人工成本类费用中使用。

第二十八条

集团总部可对各中心的行政费用进行统筹调剂;片区(地区)公司可对各中心和下属项目公司的行政费用进行统筹调剂。

第二十九条

行政费用采用月度计划控制,如月度实际费用超出月度计划时,需说明相关原因,经行政管理部门和主管领导批准后,可对月度计划预算作出调整使用。

第三十条

各级人力资源与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费用实际分摊原则和标准,建立公共费用的分摊管理台帐,及时将各项公共费用分摊到实际使用单位,真实反映各单位的实际费用使用情况。公共费用分摊管理台帐详见附表。

第六章预算的调整和追加

第三十一条

年度预算总额经集团董事局批准下发后,除新项目开工、集团调整人员和机构外,在年内原则上不作调整。

第三十二条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重大市场变化和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待殊事项确需调整总量的,可向集团提出调整申请。

第三十三条

各地区汇总各项追加预算申请,集中上报审批,平时各种零星预算不得上报审批,各公司在没有获得批准预算追加前,先在行政费用总额内调剂使用。

第三十四条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有新开工项目公司,确需作预算总量追加的,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组织相关部门,根据经营计划编制相应行政费用预算,报总裁办公会审核,审批后提交集团董事局审定下达。

第七章预算的考核与监督

第三十五条

行政费用预算考核根据集团的相关考核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各责任单位的年度行政费用控制良好,如有节余时,可以计提一定比例进行奖励,其具体奖励方案经集团总部审批后执行。

第三十七条

行政费用的预算管理,实施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与事后监督相结合,以及预算执行与经营计划相匹配的动态监控。

第三十八条

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财务与投资中心应分设置费用管理岗,负责公司行政费用的管理与监控工作;各预算责任单位设置兼职费用管理岗,负责登录本单位的费用报销台帐,对本单位费用预算进行控制。

第三十九条

各责任单位必须按集团统一设置的行政费用台帐进行登记,在使用行政费用前必须通过台帐与预算对比,查阅是否尚有足够的可用额度,并按集团规定要求信息系统的登录。

第四十条

各级公司财务管线每月须在规定时间内按集团要求填报相关台帐和报表。具体表格格式参见附件报表。

第四十一条

各级人力资源及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根据财务管线提供的行政费用执行情况分析及报告,依据公共费用分摊原则和台帐,编制行政费用管理报表。

第四十二条

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总裁办牵头,组织各级人力行政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定期与不定期的对预算责任单位的台帐和实际发生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超支情况及时预警和披露。

第八章奖惩规定

第四十三条

奖励规定

一、通报表扬:

1、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办法,积极反馈执行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2、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预算执行中的违规行为,避免或减少损失在五千元以下的;

3、有效管理与控制行政费用预算,节约开支的。

二、物质奖励:

对积极向集团(地区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监事会反映本单位在预算执行中的违规行为,查证属实的,按以下规定予以物质奖励:

1、避免或减少损失5000-30000元的,增发当月奖金500元;

2、避免或减少损失30000-50000元的,增发当月奖金1000元;

3、避免或减少损失50000-100000元的,增发当月奖金3000元;

4、避免或减少损失100000以上的,增发当月及年度奖金100%。

第四十四条

处罚规定

一、通报批评:

1、未经调查研究,任意乱报预算的;

2、隐瞒实际情况,故意多报、漏报预算的;

3、未按规定执行而错报预算的;

4、不按时上报年度预算及费用执行情况报表的。

二、物质处罚:

(一)编制行政费用预算时,故意瞒报或多报

1、造成损失5000元以下的,扣罚单位1000元以上,并扣罚单位负责人500元以上,以作赔偿;

2、造成损失5000—50000元的,扣罚单位3000元以上,并扣罚单位负责人1000元以上,以作赔偿;

3、造成损失50000元以上的,扣罚单位5000元以上,并扣罚单位负责人3000元以上,以作赔偿;

4、凡出现任意乱报、故意多报、漏报、未按规定执行而错报、不按时上报预算的情况,扣罚相关责任人500元至1000元。

(二)片区/地区公司上报行政费用预算,经集团总部审核后,费用预算总额核减率达30%以上的,扣发总经理、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当月绩效奖金。

(三)未认真履行行政费用执行审批职责:

1、造成损失5000元以下的,扣罚单位负责人1000元以上,扣罚财务经理500元以上,以作赔偿;

2、造成损失5000--50000元的,扣罚单位负责人5000元以上,扣罚财务经理1000元以上,以作赔偿;

3、造成损失50000元以上的,扣罚单位负责人10000元以上,扣罚财务经理5000元以上,以作赔偿。

(四)对其他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审批程序或权限的,扣罚经办单位负责人1000元以上,经办人500元以上,主管会计人员500元以上,超权限审批人500元以上。

(五)年度行政费用超预算:

累计超预算3%以上且未按规定程序申报批准的,扣罚超预算单位30000元以上,单位负责人10000元以上,单位行政费用审核员3000元以上,主管会计人员3000元以上,地区经营与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10000元以上,地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12000元以上,地区公司总经理15000元以上。

(六)对以上所列情形,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地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或监事会(审计部)可视情节严重程度,同时给予责任人警告、记小过、记大过、降级处分。

(七)凡发生以上所列情形之一,造成损失在十万元以上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辞退处理,扣罚其当月及年终奖金以作赔偿,公司保留追回有关经济损失额或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第四十五条

各单位出现费用预算管理的违规现象时,统一将情况汇报到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由其组织相关单位或部门进行查证,一经查实由其作出相应的奖惩处理,具体参见相应的奖惩管理制度。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

集团监事会有权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于违规现象,由各级人力资源及行政部门或监事会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总裁办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自20**年1月1日起执行,如与之前下发的相关规定冲突,以本规定为准。

篇5:班级管理考核细则

班级管理考核细则

考核标准

满分

序号

考核细则及权重

一思想管理15分

班会课针对性强,效果好,每月高质量的班会课不少于4次,少一次扣1分(3分)

注重培养、表彰先进典型,每阶段有动人事迹的典型不少于4个,少一个扣1分(4分)

千方百计做问题学生的转化工作,每阶段取得明显进步的学生不少于3个,少一个扣1分(3分)

维护国家荣誉,珍惜学校声誉,不侮辱和诽谤他人,否则发现一人次扣3—5分(5分)

二纪律管理20分

尊敬师长,服从学校和老师的管理教育,发现对抗、顶撞乃至辱骂老师的,一人次扣1—5分(5分)

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一月内,同一个学生迟到、早退、旷课8次以上或学生一次性旷课2天以上、或累计旷课11—20节课以上,分别扣5分(5分)

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操作台等处乱涂改刻画,否则发现一处扣2—5分(5分)

8不准打架斗殴,扰乱学校秩序,破坏安定团结,对打架过程中持械的、特别是邀约校外人员到学校参与打斗的,发现一人次扣5次(5分)

三学习管理30分

9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发现有课不上,一人次扣1分(6分)

10独立、按时、高质量地完成作业,发现不完成作业的,一人次扣2分(8分)

11遵守考试纪律,考试不作弊,发现有逃考或考试舞弊的,一人次扣3分(6分)

12上机操作时,勤奋刻苦,不打电子游戏、看小说或网上聊天等,否则发现一人次扣2—4分(10分)

四礼仪管理20分

13尊重师长,见面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题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否则发现一人扣1分(5分)

14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壳、烟蒂等废弃物。否则发现一人次扣1—5分(5分)

15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不以大欺小、搞恶作剧、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否则发生一起扣1—5分(5分)

16注意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中毒等;兴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等书刊、音像制品。否则发现一人次扣1—5分(5分)

五环境管理15分

17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机房内外整洁优美,不在教室机房内追逐打闹、喧哗、接打电话,维护学校良好秩序。否则一人扣2分。(6分)

18及时与学员家长沟通交流生活、学习、思想、品行等有关情况,形成教育合力,提高教育效果。否则发现一人次扣1—3分。(3分)

19遵守宿舍制度,讲究宿舍卫生,学会料理个人生活,生活节俭,不乱花钱,否则扣1—3分。(3分)

20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否则扣1—3分。(3分)

六加分项21

好人好事: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表现好的,加1—3分。(3分)

22废品回收:拾得矿泉水瓶,饮料瓶和易拉罐等5个加1分,5个以上每增加3个依次再加1分。(5分)

23荣获校级“荣誉称号”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县级“荣誉称号”

一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