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人们运用到入学,申请,项目的场合不断增多,我们该怎么写作相关的内容呢?以下是文库小编帮大家整理外国语大学MBA项目入学申请信,欢迎阅读收藏。
上海外国语大学MBA项目入学申请推荐信
推荐人须知:
上海外国语大学是国家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正式批准授予的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的院校之一,依托上海外国语大学建校60年来在外语和跨文化教育的优势、复合型人才培养经验、国际性人才创新平台上的深厚基础,旨在培养源自于东方的新一代复合性“无国界管理”人才。
我们要求申请人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拥有高尚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管理潜质和个人素养。您的意见和权威性也将是我们选择学生的重要参考。
请您亲笔填写此信。为尽可能保证推荐信的真实性与客观性,在您完成推荐信后,请将信封密封,并请在封口处亲笔签名。您可以将推荐信直接交予申请人,申请人会将您已经封好的推荐信与其他的申请材料予面试当天一起交予上海外国语大学MBA中心。或者您也可以在20**年9月24日前,将信寄往:
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上海外国语大学MBA教育中心(邮政编码:200083)。
电话:(021)65311900-2680(021)55382780
此推荐信仅用于申请者申请报读上海外国语大学MBA项目。对于您的信息以及所填写的内容,上海外国语大学MBA教育中心将严格保密。谢谢!
被推荐人(申请者)姓名:
您与被推荐人认识于:(如04年9月)
您现在与被推荐人是否有工作上的联系:
□经常
□偶尔
□无
1.您如何认识被推荐人的?您对他/她的了解程度如何?
2.请根据以下几个标准对被推荐人做出评估:
优秀
良好
一般
仍需提高
不了解
工作能力
分析能力
团队合作能力
领导力
沟通能力
责任感
应变能力
时间管理能力
3.您认为被推荐人有哪些突出的才能和性格?
4.您认为被推荐人需要进一步提高的地方?
5.您认为被推荐人是否有能力完成MBA课程?现在是否是较为合适的时机参加MBA课程学习?
6.对于被推荐人的潜在管理才能、个人素质和未来的职业发展,您是否还有其他评语?
本人理解上海外国语大学MBA中心可能与我联系,以了解更多的申请者信息,本人愿意配合贵中心的相关信息收集工作。
签名:
日期:
请将您的名片附于推荐信中,若不方便提供名片,请尽可能详细地填写以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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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方案(普通高中类)
20**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方案(普通高中类)
根据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和招生改革实际,特制定20**年省内高职(专科)院校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注册入学试点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试点院校范围
20**年起,在省内部分高职(专科)院校的文理类专业中试行注册入学,省内办学行为规范、培养质量较高、社会认可度较高的民办高职院校和少量原在专二批次录取的省内公办高职(专科)院校自愿申请,经批准后,均可参与注册入学试点。
二、注册入学条件
凡取得普通高中毕业文凭,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的文、理类考生,均可申请注册入学。院校可在此基础上,对申请注册本校的考生提出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的要求。
三、招生章程
高校注册入学工作依据招生章程开展,真正做到依法招生。高校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各试点院校须于试点工作开展前,根据教育部和我省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制订严谨、周密的招生章程,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表述规范,且须报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不得擅自更改。
四、招生计划
高校应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做好招生专业结构的调整,自主、科学、合理地安排专业计划。
凡经批准实行注册入学的试点院校,按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由省教育考试院按院校专业汇总招生计划数,在《江苏招生考试》(计划专刊)上统一对社会公布。
五、注册录取
注册入学的申请、审核工作在高职(专科)统一录取批次结束后分三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过程。
1.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同时可向2所院校提出注册申请。
2.院校审核。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原则,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考生。
3.考生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查询申请结果,凡被院校预录的考生,须选择确认最终拟被录取的院校。考生确认预录信息后即注册成功。未经考生确认的预录信息一律无效。
经过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在下一轮继续接受考生申请;凡上一轮符合条件未注册成功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下一轮申请;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
每轮注册计划数为上一轮未完成的计划数。当院校录取考生数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即已完成招生计划。未能成功注册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六、组织管理
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从20**年起,我省高职(专科)院校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录取分两批进行,即统一录取批次和注册入学批次。统一录取批次录取结束后,不再补录。
注册入学均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考生通过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相关院校提交注册申请;院校通过管理平台,依据本校注册入学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原则,对考生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考生;预录考生经考生本人确认后,院校方可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凡注册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转入非注册入学(即统招)专业学习。
篇3:艺术中心水疗项目三方付款协议
关于北京璞宣酒店水疗概念设计顾问服务项目的附属协议
本协议由北京皇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与A.W.LAKE SPA CONCEPTS PTE. LTD(以下简称“乙方”)签订。
鉴于甲方和乙方及Urban Resort Concepts LTD: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北京璞宣酒店水疗概念设计顾问服务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
本协议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主合同设计费的外汇支付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各方职责/Liabilities of Each Party
1.1甲方的职责/Liabilities of Party A
1.1.1甲方在收到乙方付款通知书/工程付款申请书三十
(30)天内向丙方支付主协议约定的应付款项但甲方应确保按照主协议中约定的付款进度进行支付。
1.1.2根据主合同约定的付款计划,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形式发票后,通知丙方开具人民币收据(该收据为暂开收据,在丙方完成每一笔对外支付后将按支付当时的银行实际汇率转换成与确切金额相对应的正式发票。下同)。
1.1.3在收到丙方开具的收据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丙方支付开票款项。
1.1.4向丙方提供本项目的立项批复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复印件用于主合同及本协议的报备。
1.2丙方的职责/Liabilities of Party C
1.2.1负责向乙方提供国家有关技术引进法规、政策及具体实施步骤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1.2.2
负责到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办理主合同及本协议的《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
1.2.3代乙方办理主合同设计费在中国境内的完税手续,完成对外支付手续。
Party C shall take charge of the alities of ta* payment inside China on behalf of Party B and cross-border payment under the Main Contract.
1.2.4负责向乙方提供在中国境内的完税凭证和银行费用收据的复印件。
1.3乙方的职责/Liabilities of Party
B
1.3.1根据主合同约定的付款计划,向甲方开具形式发票,并抄送给丙方。
1.3.2负责跟踪甲方在主合同项下的付款进度,督促甲方按时向丙方支付各期设计费。
1.3.3根据丙方的要求,向丙方提供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及丙方所在地有关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乙方在境外依法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等)。
费用支付/Design Fee
2.1根据主合同的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设计费总额为99,000美元请确定乙方收到的实际设计费用为99,000美元?,作为缴纳税费基数的包含税费和服务费的设计费总额为108,078.60美元。
2.2根据主合同约定的付款计划,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形式发票后,甲方应通知丙方开具人民币收据。丙方开具的收据金额应为根据当时银行汇率所估算的与对外支付金额相对应的人民币金额。甲方在收到丙方开具的收据后,应以人民币形式向丙方支付对应款项。
2.3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上述款项后三个工作日内(如收款日为每年十二月则需十五个工作日)应以乙方的名义向丙方所在地的有关税务机关缴纳与所付设计费相关的在中国境内应缴纳的税费,并在收到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以美元的形式向乙方指定的境外账户进行支付。税务机关开具完税证明需要的时间约为缴税后的三个工作日。
2.4乙方在中国境内应缴纳的税费及向丙方支付的服务费之和为本协议第2.1条所述的含税费和服务费的设计费总额的8.4%,其中税费为含税费和服务费的设计费总额的7.34%(如因中国国家及地方税收政策的变更而导致税费减少或增加,应从变更生效之日起相应核减或核增该项百分比);服务费为含税费和服务费的设计费总额的1.06%。税和服务费由丙方从收到甲方款项中扣除请确保不会影响乙方每一笔设计费金额。
2.5甲方承担在对外支付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境内银行手续费。银行手续费为每次汇款金额的1/1000等值人民币+80元电报费组成,上限705元,下限是180元。乙方承担所有的境外银行手续费。
2.6丙方在完成每笔支付后,将根据支付当时境内付汇银行公布的支付货币相对于人民币的卖出价向甲方提供与确切金额相对应的正式发票。
2.7如遗失发票,丙方提供发票存根联的复印件并盖章供甲方入账,丙方不再重新开具发票。
2.8如甲方和乙方在主合同执行过程中另行签署补充协议,并在主合同约定的设计费基础上另行增加设计费,则与之对应的税费和服务费也应按本协议第2.2至2.5条的约定另行缴纳和支付。
2.9乙方的银行信息为:
(1)
(2)收款人/
(3)帐号/Account
(4)
(5)银行业务代号/SWIFT
(6)
(8)城市/City:SINGAPORE
(9)电话/Telephone:
(10)传真/Fa*:
丙方的项目联系人及银行信息为:
(11)
(12)联系电话/Phone number:86-21-62791919
(13)银行名称/Bank: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曹家渡支行China
Merchants Bank,Shanghai Caojiadu Sub-branch
(14)
(15)
收款人/Account
Name: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Shanghai International Tendering Co.,Ltd.
(16)帐号/Account
No:215080920510001
语言/Language
当本协议的中英文版出现矛盾时,以中文版为准。
适用法律/Governing Law
本协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各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争议的处置/Settlement of Disputes
各方应互相通报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及时磋商解决办法,由于延误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给上海仲裁委员会并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地点为上海。仲裁语言为中文。
生效/Effectiveness
本协议经三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署并报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备案后生效,在主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若有时)项下的设计费支付完毕后失效,或者经三方一致同意后失效。本合同的最长有效期为2年。
与主合同的关系/Governing Contract
如果本协议的内容与主合同有不符之处,则以本协议的内容为准。
8合同份数/Number of Agreement Copies
本协议正本一式6份,其中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丙方执2份。所有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其它/Others
9.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三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提出终止。
9.2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时,不构成受到不可抗力影响一方的违约,如因此而造成任何一方的损失,由损失方自理。
9.3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需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署修改或补充协议,所签署的修改或补充协议将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内容不一致时,应以后签署的修改或补充协议为准。
(此页无正文)
甲方/Party
A:名称/Name:北京皇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Address: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办二6层18号
邮编:100001
电话/Tel:
传真/Fa*: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
签名盖章/Signed and Seale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Party
B:名称/Name:
A.W. LAK SPA CONCEPTS PTE. LTD
地址/Address:Singapore Land Tower,37th Floor,50 Raffles Place,Singapore048623
电话/Tel:
传真/Fa*: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
签名盖章/Signed and Seale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Party
C:名称/Name: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Shanghai International Tendering Co.,Ltd.
地址/Address: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电话/Tel:86-21-62791919
传真/Fa*:86-21-62791616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童静/Tong Jing
签名盖章/Signed and Sealed: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4:申请五保户登记表
申请五保户登记表
市县(市、区)乡(镇、街道)
编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人员类别
家庭人口
居住地址
主要
亲属
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是否申请人的法定
扶养义务人
健康状况
年经济收入
劳动能力情况
主要生活来源
申请救济原因
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名:*年*月*日
居(村)民委员会初审意见(盖章)
经办人签名:*年*月*日
镇(乡、街道)审核
意见(盖章)
审核人签名:*年*月*日
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意见(盖章)
审批人签名:*年*月*日
注:
1、申请对象无力填写此表,可由村委会代其填写,加申请人手印。
2、人员类别是指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
3、法定扶养义务人是指依照婚姻法规定负有扶养、抚养和赡养义务的人,相关内容主要包括:
①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③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④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⑤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⑥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⑦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⑧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⑨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4、申请对象必须是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条件缺一不可。
注:此表一式三份,批准后村委会、乡镇、县级民政部门各留底一份。
篇5:深圳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申请编号条形码
深圳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以下内容由申请人填写(请用黑色或者蓝黑色墨水笔书写)
身份证号码
贴照片处
近期正面免冠
蓝底彩色照片
相片大小:48×33mm
头部宽度:21-24mm
头部长度:28-33mm
姓名
性别
拼音姓
拼音名
民族
出生日期
出生地
政治面貌
户口所在地住址
所属派出所
现居住地住址
联系电话
单位或就读学校名称
职务
单位或学校地址
联系电话
社会保障卡号
居住证签发日期
申请类别
□首次申请通行证
□持证申请签注
□补发通行证
□换发通行证
前往地
□香港
□澳门
原通行证号码:
有效期至:*年*月*日
签发地:
申请签注种类
□探亲
□商务
□团队旅游
□个人旅游
□其他
□逗留
□3个月一次
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3个月多次
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香港1年多次
持证人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90天
□3个月一次
□3个月多次
□1年多次
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3个月一次
□3个月二次
□1年一次
□1年二次
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须随团出入境
□香港3个月一次
□香港3个月二次
□香港1年一次
□香港1年二次
□香港1年多次
□澳门3个月一次
□澳门1年一次
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3个月一次
□3个月二次
□1年一次
□1年二次
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多次有效,出境有效期根据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
港澳
亲属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年*月*日
港澳身份证号码
与申请人关系
家庭主要成员
称谓
姓名
年龄
工作单位、职务
家庭住址
申请人声明
本申请表所填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和照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16周岁以下居民在填表时监护人要签名,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签名。
申请人签名:
监护人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年*月*日
取证
方式
□到公安机关领取
□邮政速递
收件人邮寄地址
收件人姓名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备注
申请表中有“□”的栏目,请在相应项划“∨”;香港和澳门不能同时申请。
以下内容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者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填写
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申办赴港澳证件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单位意见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必要时,公安出入境管理机关可向出具意见的单位进一步核实情况)
申请人
所填写各项内容
□属实
□不属实;
法定不批准出境的五种情形
□属于
□不属于
申请人所申请的签注种类
本单位
□同意
□不同意
其赴港澳地区的申请。
不同意的理由是: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年*月*日
备注:法定不批准出境的情形是:(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2)人民法院通告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以下栏目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填写
受理部门意见
受理人(签名):
受理日期:*年*月*日
审批部门意见
审批人(签名):
审批日期:*年*月*日
加急审批栏
审批人(签名):
审批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