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文库吧
专注精品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让管理变得更简单、高效!
本月更新3218  文章总数427258  总浏览量5836792

物业月度工作质量百分考核制办法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人们运用到考核制,百分,物业,办法的场合不断增多,我们该怎么写作相关的内容呢?以下是文库小编帮大家整理物业月度工作质量百分考核制办法,欢迎阅读收藏。

物业月度工作质量百分考核制办法

月度工作质量百分考核制办法

1、目的:为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以尽可能量化的手段客观评介每个组织和个人阶段性工作的绩效,使考核工作科学、公平,起到奖勤罚惰的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祥隆物业公司所辖全体工作人员、服务分包商及其他组织(下简称为“被考核人”);

3、计分规则及程序:

3.1、办法所称月度指每月首日至末日的时间段;

3.2、管理处设定每个被考核人在该时段的原始起点分为100分。当被考核人有各百分考核细则所规定的行为或现象时,给(处)以相应的加分或扣分;

3.3、被考核人为个人的,百分考核制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5分;被考核人为服务分包商及其他组织的,百分考核制的最小计算单位为0.1分。

3.4、实施考核的人员范围及相应的权限规定为:

3.4.1、被考核人为个人的,因一个项目一次被扣2分以下的,可以由领班及其以上职级人员直接决定;当领班认为需处以2分以上扣分的,凭被考核人承认的书面事实或其他书面证明报主管决定。领班对同一位被考核人月度的累计扣分超过5分后再实施的扣分,应报主管批准;

3.4.2、被考核人为个人的,因一个项目一次被扣5分以下的,可以由主管及其以上职级管理人员直接决定;当主管认为需处以5分以上扣分的,凭被考核人承认的书面事实或其他书面证明报管理处经理决定。主管对同一位被考核人月度的累计扣分(包括按3.4.1规定批准领班报请的扣分)超过10分后再实施的扣分,应报管理处经理批准;

3.4.3、被考核人为服务分包商及其他组织的,因一个项目一次被扣2分以下的,可以由主管及其以上职级管理人员直接决定;当主管认为需处以2分以上扣分的,凭被考核人承认的书面事实或其他书面证明报管理处经理决定。主管对被考核人月度的累计扣分超过6分后再实施的因一个项目一次被扣0.5分以上的扣分,应报管理处经理批准;

3.4.4、各管理人员只对本人管辖范围内的人员考核,但在值班、职务代理、紧急情况时且被考核人的上级管理人员无法直接考核时除外;

3.4.5、由于跨级(例如管理处经理直接对领班及领班以下人员、主管直接对领班下属人员)考核而发生对被考核人扣分的,被跨过的被考核人上级各管理人员亦应承担相当于被考核人扣分50%的扣分。

3.4.6、公司层管理人员对本管理处及工作人员的考核,从公司之规定。

3.5、考核人发现被考核人有考核细则规定的不合格项时,及时向被考核人指出不合格事实和相应合格的标准。

3.6.1、决定处以2分以下的扣分的,告知扣分情况,并在有关记录材料上记载,要求被考核人签字确认。当被考核人提出扣分依据的,考核人有义务说明扣分依据;

3.6.2、决定处以2分以上的扣分的,在有关记录材料上记载不合格项事实,要求被考核人签字确认。

3.6.3、任何依据本办法作出的扣分决定,必须于不合格项发生后次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被考核人签字确认。被考核人不予配合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见证并签字确认,视为通知完毕。通知逾期的,不再处理或原有处理失效;由渎职人员代为承担相应扣分。

3.7、被考核人对扣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次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向管理处经理申诉,管理处经理应对申诉意见作出回复。申诉期间不停止扣分决定的生效。

3.8、当月的考核结果由各主管于次月的前2个工作日内报管理处经理确认,管理处经理应于接到报告后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各主管应将书面确认及时转告被考核人签字确认;对主管人员的考核由管理处经理实施,并于次月的前2个工作日内告知各被考核人并书面确认。

3.9、按考核细则规定可以加分的,应由主管制作书面情况说明报管理处经理决定。5分之内的加分由管理处经理决定,5分以上的加分由管理处经理报公司分管领导决定。

4、考核与收入

4.1、原定收入

4.1.1、在本办法范围内,被考核人为个人的,其月度应得收入(含补贴)扣除法定税金、个人承担的福利统筹及其他费用后的所得称为原定收入。

4.1.2、在本办法范围内,被考核人为分包商及其他组织的,其月度的合同标的金额称为原定收入。

4.2、考核与收入

4.2.1、设定96分为基准分。当月度考核分为96分,被考核人的原定收入全额支付;当月考核分为96分以上的,每增加1分,给予被考核人相当于其原定收入的2%的奖励;奖励金额来源于其他被扣分导致的扣款;

4.2.2、当月度考核分为90分以上但不满96分的,以96分计,每不足1分,扣除相当于被考核人原定收入的1%;

4.2.3、当月考核分为85分以上但不满90分的,以90分计,每不足1分,扣除相当于被考核人原定收入的1.2%;

4.2.4、当月考核分为80分以上但不满85分的,以85分计,每不足1分,扣除相当于被考核人原定收入的1.5%;

4.2.5、当月考核分为75分以上但不满80分的,以80分计,每不足1分,扣除相当于被考核人原定收入的2%;

4.2.6、当月考核分低于75分时,被考核人为个人的,按其原定收入的50%发给(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障工资),同时视被考核人表现严重不良而予以辞退;被考核人为服务分包商及其他组织的,以75分计,每不足1分,扣除相当于被考核人原定收入的2%,同时视为被考核人违约而终止双方合同。

4.2.5、本办法所用的“以上、为”包括本数、“以下、不满”不包括本数;

4.2.6、上述各阶段分别计算后合并而成的总数为其实得收入。

案例一、

某安保原定收入为900元(含补贴),其当月考核分别分为99、94、89分,则其最终实得收入为:

99分:900+〔(99-96)×2%〕×900=954元

94分:900-〔(96-94)×1%〕×900=882元

96分以下的每1扣分的代价是9元

89分:900-〔(96-90)×1%〕×900-〔(90-89)×1.2%〕×900=835.2元

96分以下的每1扣分的代价是9.3元

案例二、

某管理人员原定收入为1800元(含补贴),其当月考核分别分为99、94、89分,则其最终实得收入为:

99分:1800+〔(99-96)×2%〕×1800=1908元

94分:1800-〔(96-94)×1%〕×1800=1764元

每1扣分的代价是18元

89分:1800-〔(96-90)×1%〕×1800-〔(90-89)×1.2%〕×1800=1670.4元

www.glwk8.om(管理文库吧)

96分以下的每1扣分的代价是18.6元

案例三、某服务分包商的月度合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2000元,其当月考核分分别为96.7、92.5、88.2分,则其所得为:

96.7分:

12000-〔(100-96.7)×1%〕×12000=11604元

每0.1扣分的代价是12元

92.5分:12000-〔(100-95)×1%〕×12000-〔(95-92.5)×1.2%〕×12000=11040元

每0.1扣分的代价是12.8元

88.2分:12000-〔(100-95)×1%〕×12000-〔(95-90)×1.2%〕×12000-〔(90-88.2)×1.5%〕×12000=10356元

每0.1扣分的代价是13.94元

说明:1、同样的不合格项,不同收入水平的人员承担不同的扣款金额;职级和收入与责任风险相对应;

2、月度考核分数与收入的挂钩并非是水平关系,而是阶梯式的,扣分越少,相对应的扣款比例越轻;反之则加重。体现偶然与必然、教育与惩戒的关系。

篇2:华龙物业公司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华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物业公司物品管理,确保对物业的正常维修保养,给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物业公司需采购、储存各种工具、备品、备件、材料的原料等物品。依据工作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物品申购、采购、入库、储存、出库、借用、归还、使用及报废程序。示意图如下:

入库

储存

使用

采购

借用

报废

出库

归还

申购

品种设置

借用和归还

入库单

借用人

入库

物品金额

查询

品种查询

出库

出库单

仓库管理

物品有效期

一、物品申购制度和程序

物品申购制度是为了确保以最少的物品储备来满足物业维修保养的需要,尽可能地压缩库存,防止积压,提高资金和仓库的利用率。

1、根据库存情况和日常维修的消耗记录,设立常用的消耗物品数量,一般以一个季度的消耗量的二倍。

2、各部门将所需物品填采购单,逐级签字(管理处主任、办公室、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由物业行政办公室,统一进行采购或由部门工作人员购买。

二、物品采购制度

物品采购制度是为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采购物美价廉的物品。

1、采购人员由2人以上组成。在采购物资过程中,要做到货比三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采购成本,并注明采购时间、地点,便于公司核实。

2、所有发生的费用支出,经办人都要以书面形式进行事前请示,填写采购计划单,注明预购物品的使用处,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电话请示,并及时补出采购计划单。凡不符合规定的费用支出,财务人员有权不予受理。

3、员工应以公司利益为重,杜绝有损公司形象及利益的行为,避免由于个人的不理智行为,违反公司制度。

4、公司财务部有权利及义务对当月报销的物资采购、各项费用的票据进行抽查、核实,办公室予以协助。如经核实,报销额与实际发生额存在差异,经办人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无论金额大小,公司将对经办人予以辞退处理。

5、遇紧急情况急需的物品(200元以下),在得到公司经理同意下,可临时豁免,事后补填临时采购计划单且写明原因。

6、若是业主指定或安排的采购,需得到业主负责人的书面指令,并保存归档备查。

7、凡购进物料、工具等,尤其是定制品,应先取样品,征得使用人同意后,才可进行采购或定制。

三、物品入库制度

物品入库制度是为了确保采购物品的质量,办理完备的入库手续。

1、入库时需登记的内容为:日期、时间、名称、数量、品种、重量、有效期及类别等于入库本上,并要与明细、发票相吻合。

2、入库时需开箱/盒查验物品的质量,若仓库保管员无法把握时,可请使用人协助,并对查验的物品签字认可。

3、仓库管理员或物品管理员需将验收入库的物品分别堆放、编号。

4、所有的设备可不进入仓库,但入库、出库的手续须参照物品同样办理。

5、采购的设备开箱后,若有技术资料和随机文件,需交办公室档案管理员处统一存档,安装和使用人员需阅用这些资料,可办理借阅手续。

四、仓库储存管理制度

仓库储存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仓库储存物品的质量。

1、物品在仓库内储存,应按不同种类分别堆放。物品要先进先出,定期翻堆,当需使用时可快捷提出。

2、仓库保管员要注意防火防盗,确保所有物资的安全存放。

3、保管员要对仓库的物品做到经常检查,对保存时间长的物品要主动向部门领导反映情况,对破损的或超保质期的物品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五、仓库管理制度

仓库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仓库储存物品的安全。

1、仓库系物品保管重地,除仓库管理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准进入仓库。

2、因业务、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人员,在进入仓库时,必须办理入仓登记手续,记录进入仓库的时间、人员、事由及离开时间等,进仓要有仓库管理员或部门主管陪同,不得独自进入,凡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出仓时应主动请仓库管理员检查。

3、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背包和手提袋等物进入仓库。

4、仓库周围及仓库办公地点不得会客,其它部门的职工不得围聚闲聊。

5、仓库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柴油等)需采取相应的措施,符合消防规范。仓库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六、工具的借用制度

工具借用制度是为了确保正常使用。工具借用按时间分可分为临时借用和长期领用,长期领用又可分个人领用和公共领用。

1、临时借用工具,由使用人填写临时借用工具表(附表),经批准后,向仓库管理员申请领取,并在员工工具借用登记本上登记。在交还时,应在该表上写明交还时间并签收,签收时应检查工具及其附件是否完好无损,若发现问题立即登记,并向部门负责人反映。

2、个人领用工具的品种根据需要配备,由使用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到仓库领用,并办理领用手续,领用后个人负责使用保管,离开公司时交还,仓库管理人需作签收记录。

3、公共领用工具由主管工作的负责人或领班申请,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到仓库办理领用手续(附表),领用后由申请人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4、工具调换原则上以旧换新,发生丢失和毁损,由保管者写明原因,向上一级领导报告,属人为的丢失和毁损,由责任人按当时工具的价格赔偿;属长期使用正常磨损或损坏,金额在300元以内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办理报废手续;金额在300元以上的物品由部门负责人以上至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5、工具一律不得带出物业,特殊情况经部门领导批准后,办理正式手续后方可借出。

七、物业领用制度

物品领用指除工具以外的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及设备等领用。

1、工作人员到仓库领料之前,先要填好物品领料单(附表),注明数量、规格、名称、施工内容、安装位置等,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到仓库领取。

2、物品领用一般原则上以旧换新,但在实施过程中可先领后交,若发生多领,应主动归还。

3、若施工中确需新增的物品,被盗或遗失的物品,需在领料单上注明,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备案。

八、物品报废制度

物品报废制度是为了明确物品报废程序。

1、水电工程负责人对所有设备除加强日常运行、维修和保养等工作外,还应认真做好设备、材料的更新工作。

2、工作人员以旧换新的旧料,如灯具、阀门和矿棉板等集中到一定数量作报废处理,对有回收利用价值的金属、塑料可集中送至废品回收站,所得款项交财务入帐。

3、申请设备报废,经工程部负责人同意后,填写“固定资产报废鉴定书”,经财务部和物业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废;若设备价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还需报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审核后方可报废。

4、设备报废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经专业技术人员预测,继续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作要求,并且大修需要费用相对更新设备较多的。

2)严重影响安全,又无法改造,继续使用可能引起事故的。

3)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4)其它需淘汰或更换的设备。

5)对仓库中发现因过期、损坏和老化不能使用的物品,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废,金额在100元以内由部门主管办理报废手续(附表),金额在100元以上300元以内由管理处主任负责办理报废手续;金额在300元以上的物品由管理处主任以上至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有关人员需吸取教训,在以后的采购中应加以避免。

九、物品盘点制度

物品盘点制度是为了确保仓库内储存的物品与账面物品余额相符,并为采购提供依据。

1、为及时反映库存物品的数量,配合编制采购计划,节约使用资金,仓库管理员应每月编制仓库物品申请表送交部门负责人,每季盘点一次,对照实物和仓库存货记录本上的余额数量是否相符。

2、仓库管理员应定期盘点库存,发现升溢或损缺,应寻找原因,并写出盘盈、盘亏报告,若差额严重,仓库管理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3、仓库、物品管理员应制定最高的物品储备量和最低的物品储备量的具体定额,数量上不能把握的需请有关人员协助。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向有关人员和领导提出申购计划,避免物资积压或短缺而影响物业的维护保养。

4、仓库内的各种物品应做到帐、物、卡三相符,工程部经理需监督库房的情况,防止物品过多、过少、损坏或过期等情况。

文员工作职责

1.协助办公室日常服务,行政管理等各项文秘工作及事务。

2.接听客人电话并解答一般询问,做好留言。

3.协助安排办公室和各项管理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4.接收及签发各类工作文件,及时送经理审阅。

5.保存整理各项工作档案及文件。

6.负责办公室文件打印、复印等文秘工作。

7.做好内部文件传递及信息沟通工作。

8.保持办公室区域清洁、整齐。

9.每日下班离开办公室之前,注意将电脑、电灯、空调等电源关掉,保障安全。

10、注意本人仪表、着装整齐,严格遵守小区各项规章制度。

篇3:公司管理培训生管理办法

“管理培训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前言

为了实现公司管理团队良性和可持续性发展,20**年总经办提出“自主培养、内部提拔”的人才培养方针,面向未来、注重潜力,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人才培养。计划在员工加入公司2-3年,将其培养成为各中心、部门核心中、基层管理人员;入司5-7年,培养成为经理级核心管理干部;最终成为公司高层管理干部,成为集团核心领导团队。

管理培训生就是企业管理阶层的储备人才,通过系列的实习培训和锻炼,最终成为中层甚至高层管理人员。公司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发展,必须有中坚管理阶层和优秀的人才,除了外聘,公司认为只有重视培养自己的管理人才,才能打造能够伴随企业乘风破浪的尖兵。为此,公司将经过严格审慎的招聘程序,甄选出具备潜力的人才,并加以严格培训,使其具备成为专业经理人所需要的能力和技能。为了保障公司人才梯队建设持续性、有效性和科学性,加强对管理培训生的筛选、培养、考核及管理。规范管理培训生的入职、培养、定岗、晋升程序与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各分子公司;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录用的全日制院校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生。

第三章管理细则

管理培训生的招聘甄选、培养开发及定岗任命由嘉华人力资源中心统筹实施,各部门配合执行。

(一)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1、培训生自入职至轮岗结束未到实际岗位之前的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2、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生的招聘;负责安排培训生需求部门申请的逐级审批;负责培训生薪酬、绩效标准的核定;

3、负责培训生院校的选择、评估和考核,协助使用部门与培训生院校对重点问题的沟通,并签订培训生管理协议;

4、负责处理公司与培训生院校或培训生的法律纠纷;

(二)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基础专业知识等的培训指导,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培训指导计划,保证实习效果;2、负责安排实习导师,明确指导要求;

3、负责培训生实习期间的考勤管理,劳动纪律、工作规范和实习工作质量管理;4、负责培训生的考评,公正、客观地评价培训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学习情况,及时反馈人力资源中心;

5、加强与培训生的沟通交流,关心培训生的生活及工作情况,及时掌握了解培训生的思想状况、企业认同感、工作方向、工作目标等;6、实习期满负责工作鉴定。

(三)培训方式及时间:轮岗培训6个月

第四章培训细则

(一)结合培训生专业方向,制定培训指导计划,明确培训岗位、岗位培训业务考核目标、时间进度等,并跟踪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及效果,及时有效调整,提高培训的实效性;

(二)组织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商务礼仪、现场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考核;

(三)在实习过程中组织有针对性的、关联性的的培训,定期与培训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沟通引导,组织座谈会或其他形式的互动活动;

第五章薪酬福利

(一)培训生不享受正式员工的待遇,公司根据培训生个人学历提供实习津贴。

(二)薪酬定级及发放参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三)实习期间公司统一安排食宿,住宿费、伙食费及医疗费自理。第六章入职流程

(一)公司确定了培训对象后,人力资源中心组织各中心部门进行培训生资格审核,并安排填报《培训生入职登记表》(附:培训生面试评价表、学校出具的实习推荐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录用;

(二)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组织培训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培训生个人档案并安排食宿,体检不合格者予以谢辞;

(三)通过审核的培训生,办理培训生录用手续,签订《就业协议书》,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到公司指定部门进行轮岗工作。

(四)培训生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就业协议书》;

3、1寸白底正面标准照片4张。

第七章定岗

(一)培训生结束实习前两周,由培训生所在部门负责人与人力资源部共同考核,给予相应的鉴定和评估,确定该培训生是否可以留用,并进入相应的招聘程序;

(二)实习期满六个月,人力资源将结合轮岗部门的评估意见综合考核,对考核结果优秀者择优录用为公司员工并确定岗位。

第八章离职管理

(一)考核指标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在实习过程中,发现培训生明显不适合该岗位,用人部门应及时告知人力资源部并有权建议其提前结束实习期。

(二)实习期间,由人力资源部与实习部门进行“双线考核”,对严重违纪违规或经教育仍不改正错误的培训生,由实习部门提交评估报告,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属实后可直接予以辞退。(三)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递交实习结束申请,并向实习部门负责人说明。实习结束前须做好工作移交,办好离岗手续,未办理完成交接手续,擅自离岗,公司有权扣减实习津贴,并向培训生所在院校发函予以通报。

第九章附则

(一)培训生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勤。

(二)参加学校的学习考试等各类活动,必须持学校说明并加盖公章,提前向人力资源部请假,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实习部门予以相应安排。

(三)如遇其他情况,则按公司考勤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签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四)培训生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岗位工作流程。

(五)培训生应服从实习工作安排,按照工作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实习工作任务。

(六)培训生在实习期间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立即终止实习,若产生

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赔偿责任。

(七)本规定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制订或根据需要修订,经总经理批准后颁布执行。

(八)本规定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解释。

篇4:高等学校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勤俭办学的方针,加强高等学校的材料和低值品、易耗品(以下简称物品)的科学管理及妥善使用,防止积压浪费、保证教学、科学研究、生产、基建及行政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统一领导,分工管理,专人负责,合理调配,节约使用的原则加强物品的管理。必须健全各级物资管理机构,并根据学校规模大小、物资类别,本着适当集中方便领用的精神设置各类物品库房。可以在校一级或校系、(厂)二级物资主管部门设立库房。

第三条:物品的供应管理工作,应根据工作的特点和物品的不同性质,区别对待。对贵重、稀缺的物品应严格管理;对价值小数量大的一般物品,应简化手续,达到既加强管理又方便于使用的目的。

必须建立严格的物品管理责任制度,对物品的计划、购置、保管、使用和回收都要有人负责,做到验收严肃认真,进出手续清楚,帐卡记录健全,定期核对检查,经常保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第四条:高等学校应配备政治思想好,并且有相当业务能力的人员担任物品供应管理和会计工作,要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使他们能够熟悉工作要求,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物品供应管理干部,应该力求稳定,必须调动时须与校物资部门商妥,并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条:高等学校应该经常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勤俭节约、爱护公共财物的教育,自学地管好、用好各项物品,反对一切铺张浪费的行为。学校要开展对物品使用情况的检查评比工作,对成绩显著的人员,应该表扬与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或违反制度的失职人员,应该根据情节轻重及本人对错误认识程度,给予适当的批评或处分。

第二章

物品的范围、分类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物品,包括教学、科学研究、生产、基本建设和行政等各方面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资。

材料:指金属、非金属的各种原材料、燃料、试剂等。

低值品:指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范围的用具设备,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科教器具等。

易耗品:指玻璃器皿、元件、零配件实验小动物等。

第七条:物品一级分类(目录附后),学校不能随便变更。二级和二级以下的分类,学校可以结合具体情况自行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库存物品的记帐价格,按财政部制定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

计划及购置

第九条:高等学校应根据工作任务,库存物品的储备定额,及实际消耗的统计分析资料,并结合当年基本建设投资和经费的可能与库存情况,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由各系(厂)及行政单位分类编制统配部管和进口物品的年度购置计划。由主管部门会同校有关业务部门汇审平衡按物品用途,分别列入学校年度基本建设投资和财务计划,提请主管校(院)长批准后,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根据国家物资供应渠道组织订货。基本建设所需的材料申请计划,按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编报。

三类物资可根据市场货源情况与工作需要,编制较短期的物品购置计划、编审程序由学校自行规定。

第十条:采购物品应按照批准的计划由专职采购人员进行。采购工作原则上由校一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办理。急需的零星、专用物品在校一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指导下。可由各系或使用单位负责购置,做到及时采购,保证供应。

第十一条:物品放库前必须及时认真组织验收,办理入库手续。对贵重稀缺和进口物品,使用单位应指派有经验的人员协助保管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时必须注意质量的检查。验收中发现问题应即根据有关规定定向供货或运输单位提出,及时办理退、换或赔补手续。

第四章

库存物品的管理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应该本着实事求是、严格控制的精神,逐步推行库存物品定额储备制度。储备定额应经校(院)长批准,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应注意改善库房条件,在可能条件下逐步配备必要的量测、检验仪器和工具,加强对物品的质量管理,严防损坏、变质、丢失。

库房物品的保管应该科学化,做到定位存放,存放有序,零整分开,帐物对号,便于收发和检查,对贵重稀缺物品应加强集中保管,精确计量和记载并应定期进行查对。

第十四条:物品的领发制度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领料计划应根据实际需要,认真核算,计划外临时需要可临时申请审批。对贵重稀缺物品的领用应从严审批。一般物品的领用,尽力简化审批手续。领用低值品应尽可能以坏换新。仓库要做到领用方便、保证急需,并逐步实现送货上门。

第十五条:使用单位对多余不用的物品,应办理退库手续。退回仓库前必要时应经质量鉴定。校、系库房对使用单位无法利用的残次、废旧物品和包装材料应按具体情况组织回报,尽量整修使用,改制利用、变价出售和调剂处理。

第五章

在用物品的管理

第十六条:使用单位一般不设库房,为了保证日常消耗和维修需要,对常用的和专用的物品可限量备用。

备用物品应有专人负责保管,贵重、稀缺和民用性强的物品应设明细帐或领用登记薄,加强管理。在用易耗品应设立登记薄,定人保管,在使用损耗后,及时办理手续,给予补充。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对在用物品应建立定期制度,并在每学年全面清查一次,清查结果报校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及时调整留用量和有关帐薄记录。

第六章

危险物品的管理

第十八条: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他危险物品,必须指定工作认真可靠并具有一定保管知识的专人加强管理。要经常对提运、使用和管理人员加强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与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和物品安全。

第十九条:危险物品的采购和提运严格遵照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危险物品的保管应按照有关储存管理规定的要求设立专库,分类存放,并应建立经常的安全检查制度,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和爆炸事故。

对剧毒放射性物品必须加强集中保管,精确计量和记载,严加保卫,注意存放安全,学校保卫部门应经常予以指导和检查。

第二十条:危险物品的领用必须专人审批,限量发放。对剧毒物品的使用过程应予严格控制和监督,对其领、用、剩、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剩数量及时退库。危险物品的空容器、变质料、废液渣滓应予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抛弃。

第七章

财务处理

第二十一条:高等学校物品帐卡的设置,应按集中掌握、分级负责管理的要求,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并做到品径一致,以便查对和分析研究。

各部门设帐要求如下:

1.校级财务部门应?quot;行政事业预算会计制度“规定的有关科目分别设置总帐,并按校级物资主管部门和一级分类目录设置一级分类分户帐,对各类物品的增减变化进行金额记录。

2.校级物资主管部门应设置与财务部门对口的一级分类帐进行金额记录,并设置二级分类分户帐,进行有数量有金额的记录。

3.各级库房都应设置有品名、数量、单价的物品明细帐(卡),按照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级别,对库存各类物品根据有关凭证及时进行增减记录。

4.基建材料的帐目设置及帐务处理,根据“基本建设简易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高等学校的物品帐和收支单据,应由学校统一规定。一切单据都必须有负责人、制单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如验收人、发料人)的签章。帐(卡)及凭证单据必须妥为保管,不得任意涂改。帐(卡)销毁应按财政部的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帐务处理的手续如下:

1.保管和记帐的人员在接收和开始使用帐(卡)时,要在启用页上签字注明开始日期;帐(卡)交接必须严格,要由经手人和监交人签章,并注明交接日期。

2.购入和调入的物品,由经手人分别填写入库单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后,向校级物资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报帐。

3.使用单位领、退物品,应分别填写领料单或退料单。各级物资主管部门,应将库房物品的进出数量和金额,按月报填报校级物资主管部门,由校级物资主管部门审查汇总后转报财务部门(只报金额)。

4.报损、报废、调出校外物品,须报送校极物资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处理有关帐户。价拨校外的物资,统一由学校财务部门办理收款,作自动增加“拨入经费处理“。

5.各级库房应经常对有变动的物品进行抽点,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盘点盘盈亏损须报经校(院)长批准,经财务部门签证后才能调整有关帐(卡)。

6.各级物资主管部门,应定期与库房核对帐、物情况,校级物资主管部门每年应与财务部门至少对帐一次,做到帐帐相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高等学校附属单位的物品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独立进行经济核算的生产单位,应参照有关企业的管理要求建立制度。

第二十四条:高等学校为校外单位来料加工、试验或修理的物品,应作为外单位寄存物资处理,单独设帐记录,及时结算清理。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各校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订各项有关实施细则,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原教育部和财政部一九七九年九月二十一日颁发的《教育部所属高等学校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试行草案)作废。

篇5:兼职安全员检查及考核办法

兼职安全员检查及考核办法

1、对兼职安全员月度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具体管理并实施。

2、检查内容按职责分项细化,对工作认真、敢于管理、作风正派,成绩明显的兼职安全员,项目部将于每月月底进行相应奖励考核,每月300元奖励标准。

3、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当月奖励:

(1)本所在班组发生安全生产事件的(含轻伤事件和经济损失超过5000元的)。

(2)对不履行岗位安全隐患排查或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处理而导致安全生产事件的。

(3)对所在班组成员发生违章和违纪行为(包括不按要求配戴劳动防护用品、违规违章操作、不遵守项目现场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

(4)所在班组的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悬挂不整、显示不规范达三处以上的。

(5)发生项目部材料、物品、机密、资料失窃。

(6)发生斗殴、盗窃等危害项目安全的一次以上;包庇或隐瞒盗窃事实的。

4、采用考核表打分办法,应得分为100分,实得分80分以上人员为优良标准者,给予奖励。